夏天来了,天气只会越来越热,服装实体店会经常接到一些满头大汗或一些狐臭仙女,一旦被试穿留下痕迹、味道都会影响销售,太过于直白的拒绝这类顾客试衣,又怕伤害她们自尊心。最后和几个朋友商量得出办法:在试衣间放一瓶酒精,贴个标签提示一下狐臭仙女需要拿酒精喷一下拿纸巾擦干就可以试了!这样应该既不得罪人也不影响衣服的销售了吧?
说起逛街和买衣服,我相信,没有哪个女生能抗拒!
陪女友或者老婆逛街,是众多男士的“噩梦”!只要是走进服装店,都能看到板凳上清一色的男士,手里提着大包小包,昏昏欲睡的模样!
这些都没什么,只要女友和老婆开心,比什么都重要!可是,若是女子在试衣服的过程中,遇到某些不干净的东西,恐怕就不会这样淡定了!
陕西西安就有一名女子试穿裙子,却在裆部发现大量不明分泌物,吓得她跑去医院检查!
对于爱美的女生来说,裙子是最能展示自己身材的衣物,纵然是寒冷的冬天,裙子依然很火爆,因为他们有光腿神器!
这天,西安这名女子和朋友逛街,来到一家服装店,被里面的裙子款式吸引!
她挑选了很多款式,拿到试衣间试穿,她以为今天肯定能选到一套满意的裙子。
谁能想到,一件裙子竟然能让人吓得魂飞魄散,心惊胆颤呢?
女孩精心挑选着她的裙子,这一试就是1个多小时,可能对于男生来说,1个多小时很不可思议,比如我,我从试衣服到买衣服,基本不超过20分钟!
但对于女生来说,1个小时,甚至几个个小时,都只是小意思而已。
可就在这时,试衣间突然传出女生的尖叫!
女子在试完一条裙子后,居然在裙子的内侧发现了一团白乎乎的东西!
她将裙子拿出来给店员小伙伴展示,这可真是尴尬又吓人!清晰可见的白色痕迹,犹如一把锋利的匕首,刺痛了她脆弱的心灵!
女孩很惊讶,她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在这一瞬间,她将不好的事情都想了个遍!
会不会是HIV?会不会有传染病?会不会有某种病毒?
这种情况简直刷新我的认知,而且这个面料还是贴身穿着的…你们能想象那种感觉吗?
她迅速找到店员告知情况,但店员的回答却令她失望——他们对此完全不知情,更不知道这究竟是何种物质。
“我们也不知道那是啥,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弄上去的!每次试穿完的衣物,我们都会检查”
反正主打的就是个“一问三不知”!
女孩开始恐慌,于是,她坚决主张去医院接受全面健康检查。
然而,她的诉求使店员感到震惊——这就要去医院进行检查!
从视频中来看,这是一条牛仔裤,分泌物的地方正好是裆 部的位置,属于裙子的内面!
就算是试穿裙子,那也是穿着内 裤的吧,怎么会弄这么多!
为了安抚受害者情绪,稳定局面,商家立刻采取行动,给女孩提供了一次性的内 裤以保护其隐私,同时也赶紧陪同她去医院进行检查。
事后,店家回应确认:“已经将该产品销毁了!”
商场方面已经正式介入调查,并且承诺会给消费者一个满意的答复!
这场景确实细思极恐,原本应该是高高兴兴地购物,现在却变成了这样,怎么不让人气愤?
那么,这个分泌物到底是什么?是怎么弄上去的?只有两种可能,要么是店员自己试穿搞脏了,要么是其他顾客所为!
网友吐槽太可怕一些网友则表示,这样的情况实在是让人哭笑不得,试穿一下衣服就得进医院体检!
这不禁让人怀疑该女孩是不是故意讹诈!也有网友感慨,说明有人没有穿裤衩子就试穿了裙子!
有网友表示,真的很怕这种,特别是试裤子这样很容易被传染病!
我做为一个店主,特别讨厌有些老板娘穿店里的衣服,一天穿一套,穿了又拿来卖,无语!
这种情况确实也有,我看见他们自留的,带着牌子就出去溜溜哒哒!
还有类似经历的网友分享,之前我试穿了一件牛仔裤,准备买了的时候发现屁股那里有血渍,然后老板说是她姨妈期留下来的,给我洗洗,然后洗掉了,关键的是我还买了那条裤子,现在想想好可怕,幸好穿了2年了没问题!
我之前去实体店买衣服,一条牛仔裤我试的M码有点大,我说我想试下S码,店员说你等下,我脱下来给你试,当时就无语了!
有些店家对此不以为然,比如这位网友分享说,上次去商场有件衣服特大的狐臭味,营业员说买回去洗洗就好了,我估计她脑子长了个包,我花七800块钱买个有狐臭的衣服!
接孩子放学 见到一个家长衣服没拆吊牌 一开始还纠结告不告诉别人 后面发现天天都是带吊牌!
别的不过多去评论,咱就说那在服装店试个衣服还光着吗?但凡穿个裤头也不至于弄上?
谁那么不小心把自己东西留下了!
遇到这事够糟心的,既然店员说每次都会检查,那这条裙子该怎么解释?不是自相矛盾吗!
写最后我真的觉得,作为顾客,也应该有点基本的素质和道德观念。比如,如果发现衣服被弄脏了,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店员,然后一起商量解决办法,这样才能避免给别人带来困扰。
当然啦,我们自己也要从自身做起,提高对购买商品的警惕性,让类似的问题不再重演。在购买商品之前,能够多加留意,做好商品的检查,也许就能避免陷入这样的困境之中。
你有没有想过,我们购买的很多衣物、饰品,甚至日常用品,其实都是经过多次包装、流通、转运等等环节才到达我们手里的。
在漫长的运输过程中,可能会遭遇不可预测的情况,例如温度变化、湿度改变、气味污染等等,这些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和卫生状况。
也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东西时要保持警觉,仔细查看商品,确保自己得到的是安全可靠的产品。
#记录我的生活#
谁能想到,
找工作的时候会因“头秃”被拒之门外?
近日,
成都某公司在招聘前台时,
明确要求求职者需“头发浓密”,
引发网友热议。
工作经验不足可以积累,
能力不够可以历练,
但因发量稀疏被淘汰出局,
求职者未免太委屈。
事实上,
近年来如此“奇葩”的招聘规定并不鲜见。
从要求求职者“详细诉说恋爱经历”,
到“写明是否有狐臭”,
再到“拒聘某省人”……
诸多不应该成为工作门槛的要求,
变成了求职“拦路虎”。
但你知道吗?
用人单位的这些“奇葩”规定与要求,
有些已涉嫌违法!
“入职者必须发量浓密”
“不要某省人”
“不要某星座”
这些招聘要求是否属于就业歧视?
一般来说,凡是设定与工作内容没有关系的就业条件,就会认定为就业歧视。发量、地域、星座等要求跟具体岗位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以无关条件限制入职,已涉嫌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2条、第13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如果求职者在应聘时遇到就业歧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利。
用人单位要求求职者回答
“恋爱史”“是否有狐臭”等问题,
是否已涉嫌违法?
对于与劳动关系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用人单位无权过问,求职者可以不予回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也就是说,求职者虽然有如实说明基本情况的义务,但“恋爱史”“是否有狐臭”等问题属于个人隐私,求职者有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求职者作答,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面试成功踏入职场,
就再无烦恼了?
要知道,
个别用人单位内部的“奇葩”规章制度,
也让人“有苦说不出”。
“女员工在x年内不得生育”
“生娃需自动离职”
“没回复工作群消息被罚款”
“上厕所超过10分钟被扣绩效”
这些为难劳动者的“花样”,
都曾真实发生过。
用人单位要求
“女员工在x年内不得生育”
“生娃需自动离职”
违法吗?
生育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人权,女性何时生育、是否生育均为个人自由,受到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可以随意制定吗?
有无约束条件?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实体判断,一个合法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来源:法治日报微信公众号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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