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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狐臭者的恶意(对狐臭者的恶意描述)

时间:2024-04-29 09:28:31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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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13:同事一直说我身上有汗臭味、狐臭,犯法吗?

问113:同事一直说我身上有汗臭味、狐臭,犯法吗?还要求我勤洗澡、换衣服、喷香水。实际上,我一天洗一个澡,自她说后我早晚洗2个澡。衣服每天从里到外,包括毛衣都换洗,但是她还是这样说我,其他同事说我没有味道,这种情况她属于犯法吗?

答:在大多数情况下,仅仅说别人身上有汗臭味或狐臭并不构成违法行为。然而,如果这种行为是恶意的、持续的,并且对你的心理或社交生活造成了负面影响,那么这可能构成骚扰或欺凌行为。

首先,同事一直说你身上有汗臭味、狐臭,并要求你勤洗澡、换衣服、喷香水,这并不构成犯法行为。然而,如果她的言论或行为对你造成了持续的骚扰、侮辱或歧视,那么这可能涉及到了欺凌。

其次,关于洗澡、换衣服和喷香水的要求,如果这些建议是以一种友好和尊重的方式提出的,那么它们可能是出于对你和同事之间舒适度的关心。然而,如果这些要求是以一种指责或贬低的方式提出的,那么这可能构成不适当的行为。

最后,每个人的体味和敏感度都有所不同,因此很难确定一个绝对的“无味道”标准。对于其他同事说你没有味道这一点,这可能表明问题更多在于那个提出批评的同事的个人感受或偏见,而非你自身的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建议你与这位同事进行私下沟通,了解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看法,并解释你已经在努力保持个人卫生。如果只这个同事的偏见或误解,你不必过分在意她的言论,要确保自己的个人卫生和健康的同时,也要学会处理他人的反馈,无论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以建立积极和健康的工作关系。

总之,虽然同事的言论并不构成犯法行为,但如果你感到受到了骚扰或歧视,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医生发女患者照片配轻浮文字,或面临起诉,律师:一告一个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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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日,有网友在社交媒体上贴出律师函,称陕西西安未央品优牙都口腔门诊部一名牙医偷拍其照片,并配上侮辱性等文字公开发布至某社交平台。相关信息恶意侵犯其肖像权,带有诋毁言语,严重影响其正常生活。

“医学界”发现,网名“一枚资深单身牙医”的小红书账号上传的患者就诊照片并未打码,能看清容貌。配文包括“含情脉脉的看着我”“小姐姐和我搭不搭,你们同意她做我女朋友”等内容。有网友留言称,患者“衣着性感”,该牙医则回复说是“故意的”。

律师函要求西安未央品优牙都口腔门诊部向患者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及由此产生的律师费5000元等。若该门诊部在收到函件3日内未妥善解决此事,律师将向当地卫健委等投诉,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截至本文发布时,在涉事社交平台上已经无法搜索到该名牙医的注册账号,其发布内容已经删除。

“医学界”联系到患者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确认了上述律师函的真实性。对方表示,今天是发出律师函后的第一天,到下周一若无进展,会采取下一步行动。据了解,牙科诊所辩称,那些都是牙医个人行为,和诊所没有关系。律师目前尚未联系到上述涉事牙医本人。

“近年来,各地都在加强对患者隐私的保护、管理,制定配套政策,出台相关草案。”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钱陈律师告诉“医学界”,社交媒体不断发展,更易发生触犯患者隐私等事件。如果医生未告知患者,就在社交平台、直播间等露出有患者名字、头像的画面,或是相关影像学检查结果、诊断报告等,就属于侵犯隐私。“这种情况下,患者一告一个准。”

若上述西安牙医发生的情况真实,并最终闹上法院,涉事医师将面临怎样的处罚?根据今年5月发布的《陕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及实施标准(征求意见稿)》,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3人,将处以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但若以营利为目的,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违法所得超过5000元,将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保护隐私,越来越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黄浦分院陈斌钻研腋臭这个细分领域有数十年。他真切地感受到,患者对于隐私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如今找我看病的患者,连挂号都不想实名。你让他们扫二维码,使用一些互联网平台开展医患沟通、诊后管理。有不少人担心隐私泄漏,要么不留真名,要么干脆不用、不联系。”

患者隐私权是指患者拥有保护自身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不受任何形式外来侵犯的权利。从多地近年发布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来看,可以发现针对患者隐私保护的条款,都有从严、从重管理趋势。

5月15日,天津市卫健委印发“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以下简称2023年版行政处罚基准),涉及传染病防治、中医药、计划生育与妇幼等11个维度。

在医疗卫生相关文件中,事涉执业医师的行政处罚规定有12条,数量和2018年版文件一致,但内容有较大改变。比如,针对“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2023年版行政处罚基准认定泄露1名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且不存在违法所得,裁量类别属于“从轻”,予以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泄露2名以上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或存在违法所得的,应“从重”裁量,不仅要警告、罚款,还要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根据天津2018年版文件,单次泄露涉及6名患者以上的,才属于“从重”处理类别。处罚手段包括停止至少8个月的执业活动,但无需罚款。

同期,重庆市卫健委公开征求《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实施办法及具体裁量基准》意见。根据相关内容,针对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涉事医师或有3次机会。第一次发生时,会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根据人次数、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第二次时,会在罚款基础上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第三次可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事不过三”的管理规定,还体现在《上海市执业医师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其内容显示,针对首次泄露患者隐私的,予以警告。再犯者将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第三次及以上泄露患者隐私且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执业证书。根据上海卫健委公告,这份原发于2015年的文件已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2月28日。

在北京,“事不过三”是指涉事人次。《北京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细则(2023年1月修订)》称,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超过3人次、或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此外,北京针对此类违法行为设有至少24个月的公示期。

医法汇创始人张勇律师告诉“医学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权限范围内,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尺度和标准,它旨在解决同案不同罚、量化执法等问题。“它要保障出现同类违法行为后,大家面临的处罚标准是一样的,不会出现暗箱操作,也不会突破相关行政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处罚限度。”

这几类情况最易触雷隐私

多名受访者表示,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我国更细化、强化地保护患者隐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等都有相关条款。

2022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以下简称新《医师法》)第56条规定,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多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涉及的罚款数额,多源于新《医师法》这一条。

对比旧《医师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才要进行相应处罚”,新《医师法》降低了医师泄露患者隐私或个人信息的处罚门槛,进一步加强对患者隐私及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

疏于患者隐私、个人信息的保护,医疗机构也面临处罚。包括毁损患者社会形象而触及《民法典》,也可能因情节恶劣、触犯《个人信息保护法》,最高可能处以5000万元的罚款。山西、江苏扬州等规定,对患者生活、工作等造成严重影响,可以责令机构停止相应执业活动。根据我国《刑法》等,医师、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还可能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

但在各种法规愈发严格的形势下,各地仍频频出现患者隐私被曝光事件。2019年10月,歌手林某在江苏镇江举办演唱会,因身体不适前往镇江第一人民医院就诊。当日下午,林某就医信息即被泄露。

新冠防疫期间,多地有确诊患者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遭遇网络暴力。《半月谈》梳理称,仅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至少出现10起流调泄露事件。信息泄漏者涉及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工作人员,以及卫生健康行政机关领导。

张勇律师结合工作经验指出,在两种场景下,医师最易侵犯患者隐私。第一,男性医师给女性患者做妇科检查。第二,医师进行健康科普时,露出患者信息。“有些医生利用社交媒体、直播诊疗过程。涉及到患者面貌时,可能会打马赛克。但熟悉患者的人一看能看出这是谁,就属于侵权。”

2022年1月18日,山东日照一位男妇科医生在网上直播妇科手术。随后,该名涉案医生被追究刑事责任。今年1月31日,江苏昆山一位男妇科医生在个人社交媒体公开发布患者就诊照片、涉及隐私部位。2月1日,昆山12345反馈称涉事医生已暂停执业,相关部门启动调查。

钱陈律师指出,常见但医务人员未意识到的侵权情况,还包括问诊后,医务人员通过微信等渠道,与其他不相关人员讨论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案,导致患者隐私及个人信息泄露。“医师们要特别注意。一旦涉及患者真实个人信息、相关病历信息等,一定要事先经得患者同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发生。”

资料来源

1.关于公开征求《天津市卫生健康(爱国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天津卫健委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国办发〔2022〕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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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医学界

责编:钱 炜

编辑:赵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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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回应狐臭传闻,不必执着纠正他人偏见,做自己人生的掌控者

人红是非多,这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从黄子韬出道以来,落在他身上的争议就从来没有真正地消停过,在《萌探探探案》第一季的时候,黄子韬被传出狐臭的传闻。

许多不明真相的人,都信了这一传闻。

为此,黄子韬当众澄清,自己根本没有狐臭。

传闻不见得就一定是真的,还有可能是被偏见左右了的事实,只有自己成为人生的掌控者,才不会被人牵着鼻子走。

徐志胜和黄子韬关系要好,得知黄子韬被误解,他调侃道:“但确实我坐在你的旁边,我的鼻炎好了。”

大家听着徐志胜的调侃,纷纷笑了起来。

他们的笑容是友好的,没有一丝恶意,也不是在嘲笑黄子韬。

“有这样的兄弟在身边。”黄子韬说道,“没有都得有了。”如果自己真的有狐臭,徐志胜还愿意坐在他身边,那徐志胜就是他可以交心的朋友。

黄子韬还能以说笑的方式回应徐志胜,说明他早已释然,而且,他的内心是清醒而强大的,这才足以有勇气自揭伤疤。

“我们是被制造谣言的人。”黄子韬神情淡然,语气平静,“我觉得我们没有任何的错。”

被制造谣言的人,是无辜的,黄子韬自认为自己没有错。

要说有错,那错的,也应该是散布不实传闻的人。

黄子韬没有狐臭,却被人传得一板一眼、有声有色的,活像是早已实锤了的事情一样。

为此,黄子韬说,“我们不需要去做什么澄清。”

不是所有的谣言都需要澄清。

但那也不代表自己被深深地误解后,就得忍气吞声、逆来顺受。

其实,在这世上,并不缺乏自以为是的人。

黄子韬认为自己不会过于执着纠正他人的偏见,生活是自己的,他不会活在他人的偏见里,他只会做自己人生的掌控者。

未知全貌,不予评论。

“你没有办法透过一个屏幕,了解到我们所有人。”黄子韬如是道,从屏幕呈现出来的人物,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他们。

三言两语道不尽人情冷暖,也不足以概括他们的整个人生。

黄子韬为人坦荡,看事情也看得通透,他大大方方地回应自己的狐臭传闻,全程没有愤怒、破口大骂,但这不意味着他不曾因为流言蜚语受过伤。

只是,黄子韬悟透了人生的真理,不必执着于纠正别人的偏见,他只想成为自己人生的掌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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