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近日,2022年春季征兵体检工作陆续展开,应征青年参加体检都有哪些要求,划重点啦!
Q:身高体重有何要求?
A: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
男性:17.5≤BMI
女性:17≤BMI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
注:(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Q:视力要求?做矫正手术可以吗?
A: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Q:色弱、色盲有当兵的机会吗?
A: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Q:口吃影响入伍吗?
A: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情况,不合格。
Q:有文身还能参军吗?
A: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Q:扁平足能入伍吗?
A: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Q:有痔疮影响当兵吗?
A: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合格。
Q:有腋臭影响吗?
A:重度腋臭,不合格。
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体检的常见问题了解了,下面这些爱心小贴士,在体检前也一定要留心:
改善视力。体检前一段时间注意用眼,防止假性近视的出现。
控制体重。体重不达标的同学,可以通过控制饮食、加强锻炼提前进行减肥或增重。但想要通过吃减肥药、喝减肥茶达到瘦身效果的方法不可取。
注意饮食。体检前三天保持合理膳食,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体检前一晚,不能食用含糖较高及油腻的食物,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慎用药物。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慎用镇痛药、止咳药、止泻药、感冒药及含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的药品。
保证睡眠。体检前一晚保证充足睡眠,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点后禁水禁食。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原 报道)
</body></html>来源:【浙江教育报】
2025年浙江省报考
定向培养军士院校须知来了
什么是定向培养军士?
哪些考生可以填报?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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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定向培养军士
定向培养军士指由部队提出需求,纳入高校教学,依托普通高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军地通用人才,毕业后补充到部队军士岗位服役。
二、定向培养对象入伍后的主要待遇
招收的定向培养军士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军士任职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9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军士确定。下达军士命令后执行现役军士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军士的相关待遇。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
三、定向培养军士招生与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生的招生层次为专科,学制为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体检标准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前2.5学年的全部课程由地方高校负责,招收部队根据需要对接指导教学;后0.5学年为入伍实习期,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办理入伍手续,由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统一接入部队,实习完成后由高校办理毕业手续。
四、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在我省的招生计划
2025年在浙江省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院校为: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渤海船舶职业学院、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江西信息应用职业技术学院、江西水利电力大学、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交通职业学院、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潍坊科技学院、滨州职业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威海职业学院、河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武汉交通职业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昌职业学院、湖南汽车工程职业学院、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湖南体育职业学院、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西安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等31所院校。招生人数为704人(含女生10人),军种有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军事航天部队、网络空间部队、信息支援部队、联勤保障部队和武警部队。
五、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基本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5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役满5年,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其中,身体基本条件: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体重,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女性:17≤BMI<24。视力,双眼裸眼视力普通兵不低于4.5,水面舰艇人员不低于4.8。其他,无重大脏器疾病史,无器质性病变,无传染病,无精神类病症,无遗传性疾病,无吸毒史,等等。政治考核基本条件: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奋斗。政治考核的主要内容:考生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具体身体和政治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六、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流程
第一步,填报志愿。6月29日至30日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定向培养军士执行现行提前批次录取政策,设置5个院校传统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及专业服从志愿。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专业均有性别区分,凡未注明招收女生的专业均只招收男生,错填者将被视为无效志愿。
第二步,查看达线情况。7月1日,省征兵办公室会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4倍,分性别、分科类划定参加体检考生分数控制线,届时将由各县级征兵办公室和招生考试机构通知到每个上线考生。
第三步,参加体检。定向培养军士院校招生体检工作由市征兵办公室(军分区、警备区)统一组织。体检时,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和材料,于7月2日至8日在各市统一组织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各市征兵办公室提前通知到符合条件的报考对象。
第四步,参加政治考核。志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于7月9日前,参加由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县级人武部)、所在中学和当地派出所共同组织的政治考核,认真详实填写《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考生的政治考核结论,可向当地人武部查询。
第五步,网上录取。省教育考试院从政治考核和体检合格考生中,依据填报志愿和高考成绩,按照定向招生院校计划数120%投档。7月中下旬,浙江招生考试网提供录取结果查询。
七、注意事项
考生身体如有明显不合格的,建议不要填报定向培养军士院校。如:裸眼视力低于4.8或有其他不符合水面舰艇人员身体要求的,不要填报体检要求水面舰艇人员合格的专业;低于4.5或有其他不符合普通兵身体要求的,不要填报定向培养军士。
考生体检前要注意休息,必须空腹参检。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报名相关咨询电话:体检和政治考核可咨询当地征兵办(人武部),志愿填报可咨询当地招生办。省内高校: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057188481686)、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057183696427/82640715)。
上述政策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浙江有两所高校是
全国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
分别是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和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一起了解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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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浙江省教育厅主管的高职院校,素有“浙江交通人才摇篮”美誉,199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浙江省首批高职院校之一。
学校自2016年成为浙江省第一所全国定向培养军士院校以来,锚定“思想红、军事硬、技能强”的定向军士培养育人目标,与海军、陆军、联勤保障部队、武警部队等4个军兵种开展合作培养,开设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现代通信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5个定向培养军士专业。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拟在浙江、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共计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招收定向培养军士。
三、报考条件
1、须为2025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年龄≤20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只招男生),未婚,政审合格。
2、身体条件:
请注意:水面舰艇合格和陆勤合格体检指标的差异!水面舰艇合格体检标准要求更高,具体可参看全国征兵网“《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网址:https://www.gfbzb.gov.cn/zbbm/zcfg/byfg/tjbz.shtml)。以下所列条件可帮助考生进行初步判断,供参考!
不符合水面舰艇合格的情况(例举):
①身高160cm以下或182cm以上;②轻度腋臭;③结核病史;④双侧耳语听力低于5m;⑤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⑥裸眼视力低于4.8;⑦单色不可识别;⑧15°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伸入角膜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⑨肺部钙化点和结节;⑩其他项目不合格情况。
3、高考成绩达到专科线以上(浙江省为二段线以上),在提前批次填报志愿并投档录取。
4、志愿服役至少5年。
四、报考流程
志愿填报
高考成绩达到专科分数线以上(浙江省普通类考生二段线以上)、意向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相关网站,参加专科提前批次志愿填报,填报我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考生要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志愿的时间。
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在规定时间组织考生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时间、地点由各地征兵办通知为准)。具体身体要求和政治考核要求,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考生要及时关注所在地组织的体检、政审时间。
录取
有关省高校招生办公室依据体检、政审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无论是实行院校顺序志愿即传统志愿,还是院校平行志愿的进档考生,我校均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填志愿均未能录取则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至未录满专业,仅陆勤合格考生无法调剂到水面舰艇合格的专业,予以退档处理;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所填志愿未能录取予以退档处理)。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报考体检、政审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生源数量仍然不足时,可调整到上线考生数量充足的省份进行录取。
(注:录取过程中,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填报志愿、投档录取等环节均不需考生缴纳任何费用,相关单位不开展培训。)
五、专业介绍
轮机工程技术(海军、陆军、武警部队)
就业方向:面向海军水面舰艇部队、陆军船艇部队、武警海警部队,主要从事舰船机电设备的操作、维护、修理、性能测试及其它管理工作等。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坚定、听党指挥、作风优良、能打胜仗,能够胜任舰船机电设备、舰艇轮机设备和水面舰艇轮机设备的操作、维护、修理、性能测试及机务管理工作的轮机专业海军军士、陆军军士和武警警士。
主干课程:主推进动力装置、船舶管理、船舶电气、轮机基础、动力设备拆装、军事信息技术、军事法概论、队列指挥教学法等。
现代通信技术(海军)
就业方向:面向海军水面舰艇部队,主要从事海军通信工程和通信设备的安装、操作、维护、修理、性能测试等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思想坚定、体格健硕、德技并修,满足现代实战化要求、适应军队信息化作战保障需要,政治立场坚定、职业素质好、专业技能强,具有扎实理论支撑的舰船通信和设备安装维护能力的高技能军士人才。
主干课程:仪器仪表标准操作、线路工程与施工、光传输技术、数据网组建、LTE全网建设技术、军事素质训练等。
航海技术(陆军、武警部队)
就业方向:面向陆军船艇部队、武警海警部队,主要从事船艇操舵、通讯及驾驶台助航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管理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过硬的军政素质,德技并修,掌握航海学、航海仪器、舰艇雷达、航海气象、舰艇操纵与避碰、陆军船艇与海警舰艇执勤等基本知识和技能,能胜任陆军船艇、海警机构船艇操作、维护、性能测试的高素质陆军军士和武警警士专业人才。
主干课程:船舶定位与导航、航海仪器、航海气象观测与分析、船舶操纵与避碰、船舶管理、海上通信技术、军事理论、军事法概论等。
智能控制技术(海军)
就业方向:面向海军水面舰艇部队,主要从事舰船智能装备、海洋航行器的安装、调试、操作、维护等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思想政治坚定、听党指挥、作风优良、能打胜仗,适应海军部队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发展需要,掌握较为扎实的舰船智能控制基础知识和理论,具备舰船智能装备、海洋航行器的安装、调试、维护、管理等技术技能的高素质海军军士。
主干课程:军事信息技术、电工电子技术、智能控制系统与工程、武器装备概论、网络与计算机通信、运动控制技术、海洋航行器导航与定位、舰炮武器系统应用工程等。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联勤保障部队)
就业方向:面向联勤保障部队,主要从事部队交通运输装备的使用、安装、检修、维护与管理以及大型机械操作、管线维护等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思想坚定、体格健硕、德技并修,适应现代化、信息化条件下作战需要,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核心技能,能够胜任部队交通运输装备的使用、维修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军士人才。
主干课程:汽车机械基础、汽车发动机检修、汽车底盘检修、汽车电气设备检修、汽车性能与检测技术、军事信息技术等。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定向培养军士报考指南
一、学校简介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唯一一所公办建设类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前身是创办于1958年的浙江省建筑工业学校,2002年1月,经浙江省政府批准正式成立。学校现有杭州萧山、学院路和绍兴上虞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030余亩。军士教育学院位于绍兴上虞校区。
学校自2017年开始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原士官),先后与火箭军、陆军合作培养,开设有给排水工程技术(火箭军)、建筑工程技术(火箭军)、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火箭军)和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陆军)四个专业。
二、专业介绍
火箭军专业介绍
给排水工程技术
专业特色:本专业于1987年开设,迄今已有30多年专业历史,自2017年为火箭军培养定向军士,培养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建筑给排水系统、市政给排水系统、建筑通风空调系统、建筑消防系统等专业知识,掌握给水排水工程的管道、阀门和附件及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故障排除及日常维护管理的技术技能,具备建筑给水排水和市政给水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水质监测和消防控制等方面能力,具有管理带兵能力、组训施教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胜任给排水工程技术岗位,达到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的高技能军士人才。
主要课程:水力学、水泵与水泵站、水分析化学、建筑CAD、建筑给排水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水处理工程、管道施工技术、消防报警、通风与空调工程、电气控制与PLC等课程。
建筑工程技术
专业特色:本专业为国家级重点专业、浙江省高职高专重点专业、浙江省高职高专“十二五”、“十三五”优势专业。自2019年为火箭军培养定向军士,培养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地下空间与隧道等地下工程的勘察、施工等知识,具备地下与隧道工程施工图识读、施工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监控等能力,具有管理带兵能力、组训施教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胜任隧道工程施工技术专业岗位,达到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的高技能军士人才。
主要课程:建筑材料、工程测量、工程地质、地下结构、建筑CAD、地下工程识图、边坡工程施工、隧道工程施工、建筑施工技术、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土建工程计价、地下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隧道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等课程。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专业特色:本专业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专业群专业、住建部教指委创新行动计划骨干专业,是浙江省最早设立的建筑电气类专业。本专业师资优良,有先进的教学做一体化校内实训室和多家紧密型校外实训基地,毕业生就业竞争力与薪资待遇等指标均居于优良水平,连续五年就业率达到或接近100%。本专业在金苹果2020年分专业竞争力排行排名全国第五。自2022年为火箭军培养定向军士,培养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本专业所必须的理论基础,具有地下工程电气设备安装与调试、电气设备工程的标准化施工与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具有管理带兵能力、组训施教能力,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胜任地下工程电气设备安装、调试、施工组织与管理等专业岗位,达到大学专科文化程度的高技能军士人才。
主要课程:电工基础、供配电技术、建筑电气控制技术、电气工程施工技术、安装工程施工组织与管理、建筑弱电应用技术、电气照明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水暖部分)、综合布线与网络工程等课程。
陆军专业介绍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
专业特色:本专业自2019年为陆军培养定向军士,培养理想信念及政治立场坚定,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工程测量、数字测图、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应用、土地规划与管理等专业理论知识,具有强健体魄、健康心理、优良作风和良好人文素养,具有工匠精神和信息素养,具备过硬的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专业能力和一定的管理组训能力,能胜任地理空间信息采集与处理等相关岗位的高技能军士人才。
主要课程:测绘基础技术、测绘CAD、控制测量与GNSS技术、无人机测绘、BIM技术应用、工程测量、数字测图、GIS应用、不动产测绘、国土资源管理、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基层政治工作、军队基层管理等课程。
三、2024年录取情况
四、2025年招生计划
五、报考条件
1.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应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2.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规定执行(详见“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
六、录取批次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录取批次:浙江省为“普通类”提前批,其他省(自治区)为高职(专科)提前批。
注: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属于提前批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正常批次的志愿填报。
七、招生流程
1.志愿填报:考生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填写相应高校“定向培养军士”专业。
2.确定对象:省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征兵办)协调本级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从报考定向培养高校相关专业的上线考生中,按照考生志愿和考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照不少于招生计划数的3倍(具体比例由省级征兵办与省级招办商定),确定参加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的对象,高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可扩大到非第一志愿上线考生。
3.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省级征兵办指导考生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前组织对确定的考生对象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并及时向省级招办提供合格考生名单,具体以各省及招办通知为准。
4.投档录取:省级招生办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的志愿,以及定向培养高校调档比例要求投档,由定向培养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当志愿上线的考生录取数量不足时,从省内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八、培养、入伍及任命待遇
(一)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二)入伍
定向培养军士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的3月1日。
(三)任命待遇
1.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算。
2.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3.学费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批文为准,入伍时对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来源|综合自浙江征兵、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等消息
责任编辑|许天怡
校对|郭诗语 鲁文清
投稿|zjjybx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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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自【浙江教育报】,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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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有关部门往年发布的体检标准
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士兵学员、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学员和从地方招收研究生学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国防生,以及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体格检查,适用于本标准。
第二章 外科项目
第三条 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
其中:
(一)装甲专业:身高162~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专业:男性身高162~182cm,女性身高160~182cm;
(三)潜水专业:身高168~185cm;
(四)空降专业:身高168cm以上;
(五)特种作战专业: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第四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的,合格:
(一)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音乐学专业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5%。
(二)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其中,舞蹈学专业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20%。
第五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六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七条 乳腺肿瘤,重度男性乳房发育征,重度女性乳腺增生,不合格。
第八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脊柱侧弯,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和严重四肢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专业除外);
(二)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者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三)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指挥专业除外);
(四)轻度胸廓畸形(指挥、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九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十条 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专业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是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十一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者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症,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十二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者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是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三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四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文身图案和内容由政审把关)。
第十五条 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其中,中度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指挥专业不合格。
第十六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七条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者发育不全,单睾,隐睾,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空降专业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专业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空降专业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七)隐睾经手术下降至阴囊的。
第十八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装甲、潜艇及潜水专业不合格。
第十九条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者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艇、潜水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花斑癣;
(三)白癜风,身体其他部位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二十条 淋病,梅毒(含梅毒抗体阳性),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三章 内科项目
第二十一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mmHg,<140mmHg>
(二)舒张压≥60mmHg,<90mmHg>
第二十二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二十三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但是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经检查系生理性的,合格(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第二十四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六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潜艇、潜水专业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八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九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 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 影响语言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十一条 对食物、药物和其他物质严重过敏的,不合格。
第四章 耳鼻喉科项目
第三十二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达到5m 、另侧不低于3m ,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三条 明显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但是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除水面舰艇、潜艇、潜水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四条 鼓膜穿孔、严重内陷,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
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者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者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潜水、空降专业不合格。
第三十五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六条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潜水、空降专业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除潜艇、潜水、空降专业外合格。
第三十七条 嗅觉丧失的,不合格。
嗅觉迟钝,除防化、医疗、油料专业外,其他专业合格。
第三十八条 影响吞咽、发音功能的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五章 眼科项目
第三十九条 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除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外合格。
其中:
(一)指挥、装甲、测绘、雷达、水面舰艇、潜艇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
(二)潜水、空降、特种作战专业,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第四十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除指挥、水面舰艇、潜艇、空降、装甲、测绘、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一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运动障碍,显性斜视,不合格。
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除指挥、装甲、测绘、水面舰艇、潜艇、潜水、空降、雷达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三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但是不影响视功能的角膜云翳,角膜缘外非进行性翼状胬肉,除指挥专业外合格。
第四十四条 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青光眼,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不影响视功能的;
(二)短小的玻璃体动脉残遗,少数丝、点状玻璃体混浊,无症状的。
第六章 口腔科项目
第四十五条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不合格。
但是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六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颌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艇、潜水专业不合格。
下列情况潜艇、潜水专业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七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口颌面部明显畸形,不合格。
第七章 妇科项目
第四十八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九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者缺陷,不合格。
第五十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五十一条 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 妊娠,不合格。
第八章 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十三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数、淋巴细胞百分数、血小板计数稍高或者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四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U/L,女性7~40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是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umol/L,女性45~84u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umol/L,女性53~97u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umol/L,女性70~106u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四)空腹血糖:3.9~6.1mmol/L。
第五十五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 2)抗体检测阳性,血清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六条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元:0.1~1.0Eμ/d1(弱阳性)。
第五十七条 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者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者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八条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九条 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是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六十条 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外观:黄软;
(二)镜检:红、白细胞各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六十一条 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水面舰艇、潜艇专业除外)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六十二条 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者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a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者正负双相,Ⅲ、aVF正负双相或者浅倒,aVR负正双相或者浅倒);
4.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度至 120度,或者超过上述偏移度数且心脏彩超未见异常的;
5.单纯逆钟向或者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8.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mV(aVL、Ⅲ可压低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者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mV;
9.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 R波,aVF低平,Ⅲ倒置;
10.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 R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V1、V2导联出现高R波,但是肢体导联QRS波电压无变化,QRS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ST-T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嵴型QRS波(V1呈rsr’型,r>r’,I、V5导联无s波或者s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U波明显,但是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4、5、6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六十三条 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条,潜艇、潜水、空降专业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或者肝内串珠样钙化灶性质稳定、不影响肝功能的;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九)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者厚径超过4.5cm,但是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四条 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第六十五条 心脏超声检查发现心脏、瓣膜、血管疾病或者异常,不合格。
但是心脏瓣膜结构正常,有少量生理性反流,长度不超过5 cm,容积不超过5ml的,合格。
第九章 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项目
第六十六条 采用军队院校招收学员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专用软件及结构访谈对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进行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合格:
(一)军校报考动机测验计算机测验任一题做否定回答,且结构访谈三项中任一项评分为2分或累计大于等于2分。
(二)健康人格计算机测验六个特质量表和效度量表中任一项大于等于70分,且七项健康人格结构访谈中任一项评分为2分或累计大于等于2分。
(三)职业人格计算机测验“情绪稳定性”“尽责性”“自律性”三项特质量表中任何一项小于等于25分,或“怀疑性”“忧虑性”“紧张性”三项特质量表中任何一项大于等于75分,且六项职业人格特征结构访谈中任一项评为2分或累计大于等于2分。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七条 军队、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干部学员的体格检查标准,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六十八条 本标准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4月4日原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发布的《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同时废止。
来源:黄埔一号v军校资讯、阳光高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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