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下半年征兵工作正在火热进行中
经过网上报名、初审初检之后
各地陆续展开征兵体检工作
很多小伙伴留言咨询:
什么时候体检?
体检都检查什么?
体检有哪些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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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面的参军体检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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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前
1. 报名后什么时候体检?
2022年下半年应征体检时间:
男性应征青年一般在7、8月开始体检,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稍有差别,具体时间可以直接联系应征地兵役机关。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通常会在学校放假前组织本校应征青年体检。
近期湖北各高校已陆续放假,各地市征兵体检正在陆续开展中,大学毕业生享受随到随检“绿色通道”。
女兵报名通道已于2022年7月1日开通,具体信息请关注“湖北征兵”微信公众号。
2. 如何收到体检通知?
在全国征兵网报名成功后,保证留在全国征兵网上的电话畅通,会有应征地兵役机关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体检。
3. 应征体检有哪些项目?
应征青年需要接受耳鼻咽喉科、眼科、内科、外科等大类项目体检,详情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查看《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或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4. 应征体检前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饮食:
体检前三天饮食清淡,少吃油腻、辛辣食物。上午体检者禁食早餐,肝功能检查需要采血,应空腹。
合理作息:
体检前避免熬夜,十点前上床休息,保证充足、高质量的睡眠。
锻炼身体:
注意用眼时间,防止假性近视;适当进行体育锻炼,确保身高体重合格。
衣服轻便:
参加体检时穿舒适衣裤、干净鞋袜,不要佩戴金属饰物、挂件等。
慎用药物:
慎用镇痛药、止咳药、止泻药、感冒药及含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的药品,可能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干扰甚至被误诊。
疫情防护: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体检时保持一米以上间隔,除体检需要外全程佩戴口罩,凭健康码或行程码上站体检。有发烧、感冒症状的一定要提前与当地征兵办说明情况,由当地征兵办视情处理,严禁带有发烧、感冒症状者直接进站体检。
答疑解惑
应征体检常见问题解答
按照2021年征兵体格检查有关规定
(仅供参考)
1. 做视力矫正手术后可以参军吗?
答:可以。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2. 角膜塑形镜可以通过吗?
答: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3. 色弱、色盲能参军吗?
答: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4. 身上有文身或瘢痕能参军吗?
答: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可参考一般短袖T恤)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5. 扁平足能参军吗?
答: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6. 做过阑尾或疝气手术可以吗?
答: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7. 有腋臭可以当兵吗?
答: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和潜水员不合格。
8. 有龋齿、缺齿能参军吗?
答: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9. 脂肪肝影响当兵吗?
答: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合格。
10. 有痔疮,影响当兵吗?
答:环状痔,不合格。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 0.8cm 以下的混合痔。合格。
11. 皮肤病、毛囊炎影响当兵吗?
答: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条件兵不合格。
12. 静脉曲张影响参军吗?
答: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13. 有外伤或手术史能当兵吗?
答: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以下情况为合格(体检时需提供诊断证明和病历):
• 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 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 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 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 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体检后
1. 应征体检结果在哪里查看?
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只有合格、待复查、不合格三类,可咨询应征地征兵办。
2. 体检“待复查”是什么意思?
待复查的意思是体检有些项目处在合格标准边缘,需要进行单项或几项的专项复查。复查由征兵体检站根据应征青年体检情况综合判定,应征青年本人不能申请复查。
3. 在其他医院体检能够合格,为什么征兵体检不合格?
征兵体检实行的是“标准”评判,与医院健康检查和其他招收检查有区别,其体检结论不代表健康或不健康,仅代表是否符合应征入伍条件。
如:征兵体检中“下蹲不全不合格”,在公务员体检和社会招聘消防员体格检查中不检查该项目;“结石不合格”,在医院健康检查中判定为结石还要根据尺寸大小进行判别。
征兵体检属于行政行为,以“当日、当场、当次”检查结论为准,即必须是在指定的体检机构、指定的体检时间,由指定医护人员按照统一的检查标准和程序进行检查,兵役机关也只会认定征兵体检站体检结论。
温馨提醒
每年征兵体检的时候,有的应征青年可能会因心理紧张、检前休息不好、饮食等原因造成心率、血压、血(尿)检等项目不合格;还有部分应征青年可能因检查工具、手法不同,造成身高、体重与自己在家测量数值有出入。
为避免这些问题,大家在体检前,一定要规范生活作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尤其是察觉到自身部分指标接近合格边缘,应及早进行干预治疗。
为确保公平、公正,无论体检还是复检,征兵体检站都将严格按照标准评判结论,不会对边缘指标进行照顾,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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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征兵)
【编辑:商佩】
【来源:湖北征兵】
2022年上半年征兵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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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解答来了!
01 报名后什么时候开始体检?
2022年上半年应征体检时间:
男性应征青年一般在1月中旬开始体检,但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稍有差别,具体可以直接联系应征地兵役机关。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通常会在学校放假前组织本校应征青年体检。
女性应征青年在系统初审结果出来后,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后会组织初审初检,大约在2月中下旬组织。
近期湖北各高校陆续放假,各地市征兵体检正在陆续开展中,大学毕业生享受随到随检“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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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如何收到体检通知?
在全国征兵网报名成功后,保证留在全国征兵网上的电话畅通,会有应征地兵役机关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通知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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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应征体检有哪些项目?
应征青年需要接受耳鼻咽喉科、眼科、内科、外科等大类项目体检,详情可以登录全国征兵网查看《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或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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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应征体检前有哪些注意事项?
注意饮食:
体检前三天饮食清淡,少吃油腻、辛辣食物。上午体检者禁食早餐,肝功能检查需要采血,应空腹。
合理作息:
体检前避免熬夜,十点前上床休息,保证充足、高质量的睡眠。
锻炼身体:
注意用眼时间,防止假性近视;适当进行体育锻炼,确保身高体重合格。
衣服轻便:
参加体检穿舒适衣裤、干净鞋袜,不要佩戴金属饰物、挂件等。
慎用药物:
慎用镇痛药、止咳药、止泻药、感冒药及含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的药品,可能会对检测结果造成干扰甚至被误诊。
疫情防护:
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体检时保持一米以上间隔,除体检需要外全程佩戴口罩,凭健康码或行程码上站体检。
有发烧、感冒症状的一定要提前与当地征兵办说明情况,由当地征兵办视情处理,严禁带有发烧、感冒症状者直接进站体检。
应征体检常见问题解答
按照2021年征兵体格检查有关规定
(仅供参考)
1.做视力矫正手术后可以参军吗?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2.角膜塑形镜可以通过吗?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3.色弱、色盲能参军吗?
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4.身上有文身或瘢痕能参军吗?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可参考一般短袖T恤)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5.扁平足能参军吗?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6.做过阑尾或疝气手术可以吗?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7.有痔疮影响当兵吗?
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合格。
8.有腋臭可以当兵吗?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和潜水员不合格。
9.有龋齿、缺齿能参军吗?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10.脂肪肝影响当兵吗?
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合格。
11.皮肤病、毛囊炎影响当兵吗?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条件兵不合格。
12.静脉曲张影响参军吗?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13.曾经骨折过能当兵吗?
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合格。
14.有外伤或手术史能当兵吗?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以下情况为合格(体检时需提供诊断证明和病历):
·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
·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
15.应征体检结果在哪里查看?
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只有合格、待复查、不合格三类,体检结果一般情况下不公开、不公布;也可以直接咨询应征地征兵办。
16.体检“待复查”是什么意思?
待复查的意思是体检有些项目处在合格标准边缘,需要进行单项或几项的专项复查。具体结果一般情况下不公布,一是为了保护体检青年的隐私,而是为了防止体检作弊。复查时间会单独另行通知。
17.在其他医院体检能够合格,
为什么征兵体检不合格?
征兵体检实行的是“标准”评判,与医院健康检查和其他招收检查有区别,其体检结论不代表健康或不健康,仅代表是否符合应征入伍条件。
如:征兵体检中“下蹲不全不合格”,在公务员体检和社会招聘消防员体格检查中不检查该项目;“结石不合格”,在医院健康检查中判定为结石还要根据尺寸大小进行判别。
征兵体检属于行政行为,以“当日、当场、当次”检查结论为准,即必须是在指定的体检机构、指定的体检时间,由指定医护人员按照统一的检查标准和程序进行检查,兵役机关也只会认定征兵体检站体检结论。
小布提醒
有的应征青年可能会因心理紧张、检前休息不好、饮食等原因造成心率、血压、血(尿)检等项目不合格,还有部分应征青年可能因检查工具、手法不同,造成身高、体重与自己在家测量数值有出入。为避免这些问题,大家在体检前,一定要规范生活作息,保持良好的身体状态,尤其是察觉到自身部分指标接近合格边缘,应及早进行干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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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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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发布、湖北征兵
第一章 外科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① 坦克乘员160—178cm;
② 潜艇及水面舰艇人员160—182cm;
③ 潜水员168—185cm;
④ 空降兵168cm以上;
⑤空军专机女乘务员164—172cm;
⑥ 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⑦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男性170cm以上,女性160cm以上;
⑧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男性180cm以上,女性173cm以上;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五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除外)。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条件兵外合格。
双足并拢不能完全下蹲,或勉强下蹲不稳者,可调整下蹲姿势(双足分开不超过肩宽),调整姿势后能完全下蹲或轻度下蹲不全者,陆勤人员合格(臀肌挛缩综合征、跟腱短、下肢关节病变等病理性原因除外)。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空降兵不合格。
第十三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第十四条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空降兵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兵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空降兵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第十五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和潜水员不合格。
第十六条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 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身体其他部位白癜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第十七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二章 内科
第十八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二)舒张压≥60 mmHg,<90 mmHg。
第十九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第二十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未再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五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 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第三章 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八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 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一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钙化斑,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防化兵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第三十四条 超过Ⅱ度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章 眼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中:
(一)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空军专机女乘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二)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第三十六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七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八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九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第四十条 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第五章 口腔科
第四十一条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第四十二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第四十三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第六章 妇科
第四十四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 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 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 辅助检查
第四十九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数、白细胞总数、白细胞分类、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 U/L,女性7~40 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μmol/L,女性45~84μ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μmol/L,女性53~97μ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μmol/L,女性70~106μmol/L;
(三)血清尿素:2.9~8.2mmol/L。
第五十一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 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原:0.1~1.0 Eμ/dl(弱阳性)。
尿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
第五十三条 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高倍镜,女性0~5/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四条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五十六条 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外观:黄软;
(二)镜检:红、白细胞各0~2/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五十七条 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五十八条 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大致正常心电图范围按有关规定执行。
1.窦性心律,心率50-心率50-59次/分,或者101-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者消失;
3. P波电轴左偏(P波在Ⅰ、a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者正负双相,Ⅲ、aVF正负双向或者浅倒,aVR负正双向或者浅倒);
4.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度至 120度;
5.单纯逆钟向或者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8.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mV (aVL、m可压低0.1mV)或者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者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mV;
9.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R波,aVF低平,Ⅲ倒置;
10.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R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V1、V2导联出现高R波,但是肢体导联QRS波电压无变化,QRS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ST-T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峭型 QRS波(V1星rsr型,r>r.1. V5导联无s波或者s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 U波明显,但是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前款第二项第 4、5、6条目的心电图表现,应当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的,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五十九条 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五至十一款,潜水员、空降兵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副脾;
(五)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六)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七)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八)双肾实质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九)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十)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一)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厚径超过4.5cm,但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第六十条 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第八章 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
士兵职业基本适应性检测合格条件按有关规定执行。
(注:条件兵,指坦克乘员、水面舰艇、潜艇、空降兵、特种部队等对应征青年政治、身体、文化、心理有特殊要求的兵员;条件兵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类别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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