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腋臭手术疼吧(腋臭手术痛不痛)

时间:2024-09-11 13:49:25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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腋臭手术痛吗?有哪些要注意呢?

经常会遇到一些怕疼的小姑娘来了解腋臭手术和注意事项

从手术方面来说,疼痛主要是在打麻药的时候,这是局部肿胀麻醉,是可以忍受的

术后保持皮肤的清洁干燥,确保不会发生感染,其次在饮食上不要吃腥辣油腻的食物,穿着尽量选择宽松舒适的衣服,多注意休息,不要进行剧烈运动,伤口恢复前,不要洗澡、沾水。

一个漂亮女孩的坎坷祛“臭”史

小美姑娘刚出生时,爸妈给她取了这个名字,寓意女儿拥有美丽的容貌、美好的人生。

可是小美姑娘的人生,差点就被腋臭给毁掉。

小美姑娘是初中开始有腋臭的,那会儿每年一到夏天全班都穿短袖校服,就她还穿着长袖,然后越捂越热,流汗多了人也变得更臭。班上的同学个个见到她都绕道走,她的同桌更是宁愿被老师罚站在教室后面的垃圾桶旁边,也不肯跟她坐一桌!让她特别难过、尴尬!

小美的爸妈对狐臭认识不多,只告诉小美如果觉得臭就多洗澡,可她一天洗4次澡也没用,狐臭还是越来越严重。原本是流汗才有臭味,后来流汗不仅有臭味,腋下还会有又黏又臭的黄色粘液。小美有好多心爱的衣服,腋下的位置都被染成黄色的, 洗也洗不掉!

后来,小美学会了通过网络自己治疗。她试过白醋去腋臭,用了一个月,整个人像行走的酸菜,酸臭酸臭的,腋臭没去成,皮肤严重过敏。好多书上介绍的生姜去腋臭,小美也试过了,用生姜片擦腋下,皮肤火辣辣的,像被灼伤一样 疼了好几天,但身体照样有臭味~~~

最坑人就是小苏打去腋臭!苏打粉把腋下的毛孔都堵死了,用水清洗,越洗堵得越厉害,最后皮肤发炎瘙痒,害得她要去美容院请专人帮助清洁,美容师边洗边感慨:现在的年轻人做事不经脑子……尴尬得小美想找条缝钻进去… …

后来小美在某宝上买了非常多去腋臭的产品,什么半x清、舒x阁、清爽露、止汗散,别人夸得天花乱坠,可用到她身上就是一点效果都没有,钱花出去了,流汗的时候还是照样发臭!

没有朋友,不敢去找工作,更不敢谈恋爱。

实在“走投无路”之下,小美跑去医院做了腋臭手术。本以为动手术会很疼,可是打上麻药基本没什么感觉。手术很快就完成了,让小美欣喜万分的是伤口真的很小,她最为担心的留下难看的疤痕的情况是不会出现了。做完手术的小美再也没有了以前的异味,整个人都变得开朗大方了许多。小美感慨,从现在起,自己才真正拥有了和自己名字一样的美好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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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腋臭行微创治疗手术,术后患者一直麻木疼痛和肌肉萎缩

一、患方陈述

患者史某,女,1978年1月3日出生,于2018年12月4日在被告医院进行左侧腋臭微创治疗术,术后原告左侧腋窝处一直麻木疼痛,左臂肌肉萎缩,2020年8月原告向被告反映,被告答应为原告免费做中医针灸治疗,但麻木疼痛仍然存在。2021年6月30日,原告到x省立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复杂性区域疼痛综合征、神经病理疼痛。

二、被告x市第一医院辩称

治疗方法得当。被告在对原告采取相关治疗方法前已向原告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采取的治疗方案也是经原告同意进行的,基于此被告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无任何过错。

原告所称的疼痛是一种特异性体质的自我感知,没有通过仪器予以验证其这种疼痛是否真实存在。因此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无任何赔偿义务。

三、鉴定意见

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系轻微原因,参与度拟为10%到15%;被鉴定人史某之伤情不构成伤残。

四、证据

1、x市第一医院病历及手术执行同意书一份,证明原告在x市第一医院做了手术。

2、x省立医院门诊病历两份及医疗费单据两份,证明原告因腋下手术患复杂性区域疼痛综合症、神经××理疼痛。

3、x手足护理店出具的工资证明及工资表一份,证明我之前一直在该店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治疗误工六个月,产生误工费18000元。另外我在被告处手术后因左侧腋窝处一直麻木疼痛向被告反映,被告给我做中医针灸治疗,期间也产生误工费4000元,以上合计22000元。

4、交通费单据十一张,证明我在x省立医院治疗过程中花费的交通费共计3707.4元。

5、鉴定费单据三份,证明两次鉴定花费鉴定费14080元。

6、x市第一医院针灸科诊疗卡照片一份,证明我在被告处做针灸治疗四十次,做了近三个月,产生了误工费。

7、x市x眼科医院的病历一份,证明因被告的医疗失误,导致原告神经受损。

五、损失计算

1、医疗费449.14元。原告在x市第一医院、x省立医院等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共花费门诊及医疗费2994.28元,被告应赔偿原告医疗费449.14元(2994.28元×15%)。

2、护理费144元。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实护理期间,因原告伤情较轻,依法应确认原告在手术及术后拆线期间(12.4-12.11)的8日为误工期间,该期间由1人护理。按照护理人员一人一天120.00元的标准,被告应赔偿原告护理费144元(8天×120.00×15%)。

3、误工费900元,因原告未提供医嘱证明证实误工休息时间,经鉴定也未能确定误工期间,本院按照原告手术治疗期间8日、针灸治疗期间40日存在误工的事实结合误工日评定准则的规定酌定原告误工期限为60日;根据原告日收入100元的标准。

4、据计算,原告在治疗、检查期间,共花费交通费134.40元;被告应赔偿原告交通费20.16元(134.40元×15%)。

六、庭审意见

基于本案被告的过错程度,损害结果对原告今后生活影响等因素,本院酌情确定被告应按照15%的标准赔偿。

七、法院判决

被告x市第一医院赔偿原告史某13513.3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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