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2022年春季征兵体检工作
陆续展开
应征青年参加体检有什么要求?
小编为大家总结整理出
征兵体检的详细要求和注意事项
立志从军的你赶紧收藏起来吧!
征兵体检常见问题
Q:身高体重有何要求?
A:身高: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二)女性:17≤BMI<24。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注:(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Q:视力要求?做矫正手术可以吗?
A: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Q:色弱、色盲有当兵的机会吗?
A:色弱,色盲,不合格。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Q:口吃影响入伍吗?
A: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情况,不合格。
Q:有文身还能参军吗?
A: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Q:扁平足能入伍吗?
A: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Q:有痔疮影响当兵吗?
A: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合格。
Q:有腋臭影响吗?
A: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在体检前这些事项一定要留心
▼
1.改善视力
体检前一段时间注意用眼,防止假性近视的出现。
2.控制体重
体重不达标的同学,可以通过控制饮食、加强锻炼提前进行减肥或增重。但想要通过吃减肥药、喝减肥茶达到瘦身效果的方法不可取。
3.注意饮食
体检前三天保持合理膳食,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饮食。体检前一晚,不能食用含糖较高及油腻的食物,以免影响检查结果。
4.慎用药物
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慎用镇痛药、止咳药、止泻药、感冒药及含可待因、麻黄碱等成分的药品。
5.保证睡眠
体检前一晚保证充足睡眠,不要熬夜,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点后禁水禁食。
快快转给身边
有需要的小伙伴!
来源:央视军事
编辑:小妮、小瑶
责编:轩轩、郑郑
审核:小芳
01
身高体重标准是什么?
身高标准: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条件兵身高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体重标准: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算法:BMI=体重(千克)除以身高(米)的平方
02
视力不好做矫正手术后可以报名吗?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条件兵外合格。
条件兵视力合格条件按有关标准执行。
03
身上有文身或瘢痕能参军吗?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04
角膜塑形镜可以通过吗?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05
扁平足能入伍吗?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06
小腿骨折过,还能当兵吗?
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合格。
07
做过阑尾或疝气手术可以吗?
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合格。
08
有痔疮影响当兵吗?
环状痔,不合格。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合格。
09
有腋臭可以当兵吗?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和潜水员不合格。
10
脂肪肝影响当兵吗?
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合格。
11
头癣、毛囊炎影响当兵吗?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
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条件兵不合格。
12
有外伤或手术史能当兵吗?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线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条件兵除外);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轻度胸廓畸形(条件兵除外),合格。(体检时需提供诊断证明和病历)
应征体检相关建议
一是定期体检。对照征兵体检标准提前摸底自查,主动到医院检查,如发现有可疑性、边缘性疾病或不合格项目,及早准备,对症治疗。
二是规律生活。积极克服不良生活方式,规律作息、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习惯,避免引发不符合体检标准的病症。
三是及时治疗。近视、腋臭、结石、痔疮等经过治疗不影响入伍的疾病要及早诊断治疗,留出足够的康复期(比如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手术时间距征兵体检时间应在半年以上)。
No.2
下蹲不全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条件兵超过4cm),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条件兵外合格。
双足并拢不能完全下蹲或轻度下蹲不全者,陆勤人员合格(臀肌挛缩综合征、跟腱短、下肢关节病变等病理性原因除外)。
No.3
01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不含有晶体眼人工晶体植入术等其他术式)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中:
(一)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空军专机女乘务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二)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02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No.4
副脾
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五至十一款,条件兵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副脾;
(五)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六)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七)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八)双肾实质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1cm以下;
(九)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十)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一)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度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厚径超过4.5cm,但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²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No.5
尿常规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原:0.1~1.0 Eμ/dl(弱阳性)。
尿常规检查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
No.6
No.7
No.8
No.9
No.10
2022征兵体检标准
第一章 外科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其中:
(一)坦克乘员:身高160~178cm;
(二)水面舰艇、潜艇人员:男性身高160~182cm,女性身高158~182cm;
(三)潜水员:身高168~185cm;
(四)空降兵:身高168cm以上;
(五)空军专机女乘务员:身高164~172cm;
(六)特种作战部队、中央警卫团、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体格条件优秀的165cm以上),女性身高165cm以上;
(七)驻香港澳门部队条件兵: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八)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男性身高180cm以上,女性身高173cm以上。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一)男性:17.5≤BMI<30,其中17.5≤男性身体条件兵BMI<27
(二)女性:17≤BMI<24
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条件兵不合格。
第五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
(二)四肢单纯性骨折,治愈1年后,X片显示骨折线消失,复位良好,无功能障碍及后遗症(空降兵除外);
(三)关节弹响排除骨关节疾病或损伤,不影响正常功能的;
(四)大骨节病仅指、趾关节稍粗大,无自觉症状,无功能障碍(仅陆勤人员);
(五)轻度胸廓畸形(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除外)。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空降兵外合格。
补充说明:
“膝后夹角”是指双足并拢,双足跟着地,曲膝下蹲时测得的角度。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者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补充说明:
其它部位瘢痕的掌握: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长径超过10cm的瘢痕,不合格。
第十一条 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第十二条 脉管炎,动脉瘤,中、重度下肢静脉曲张和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下肢静脉曲张,精索静脉曲张,条件兵不合格。
补充说明:
对可疑的精索静脉曲张者,加大活动量后复检,必要时做B超检查。
第十三条 胸、腹腔手术史,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二)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1年以上,无后遗症;
(三)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
补充说明:
“重度陈旧性肛裂”的掌握:溃疡边缘发硬,基底紫红有脓性分泌物,上端邻近肛窦处肛乳头肥大,创缘下端有裂痔,或有皮下瘘。
第十四条 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者损伤及其后遗症,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单睾,隐睾及其术后,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无自觉症状的轻度非交通性精索鞘膜积液,不大于健侧睾丸(空降兵除外);
(二)无自觉症状的睾丸鞘膜积液,包括睾丸在内不大于健侧睾丸1倍(空降兵除外);
(三)交通性鞘膜积液,手术后1年以上无复发,无后遗症;
(四)无压痛、无自觉症状的精索、副睾小结节,数量在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五)包茎、包皮过长(空降兵除外);
(六)轻度急性包皮炎、阴囊炎。
第十五条 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第十六条 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泛发性湿疹,慢性荨麻疹,泛发性神经性皮炎,银屑病,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色素痣、胎痣和白癜风,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合格。多发性毛囊炎,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条件兵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单发局限性神经性皮炎,长径在3cm以下;
(二)股癣,手(足)癣,甲(指、趾)癣,躯干花斑癣;
(三)身体其他部位白癜风不超过2处,每处长径在3cm以下。
补充说明:
“泛发性体癣,……慢性泛发性湿疹”泛发性的掌握:大于3cm,或超过3处。
第十七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以及其他性传播疾病,不合格。
第二章 内科
第十八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收缩压≥90 mmHg,<140 mmHg;
(二)舒张压≥60 mmHg,<90 mmHg。
第十九条 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心率60~100次/分;
(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条件兵除外)。
第二十条 高血压病,器质性心脏病,血管疾病,右位心脏,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听诊发现心律不齐、心脏收缩期杂音的,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二)直立性低血压、周围血管舒缩障碍(仅陆勤人员)。
第二十一条 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肺大泡,气胸及气胸史,以及其他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内脏下垂,腹部包块,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触及肝脏不超过1.5cm,剑突下不超过3cm,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叩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左肋缘下未触及脾脏,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既往因患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现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 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四条 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流行性出血热,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黑热病,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丝虫病,以及其他传染病,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急性病毒性肝炎治愈后2年以上无复发,无症状和体征,实验室检查正常;
(二)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肾结核、腹膜结核,临床治愈后3年无复发(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细菌性痢疾治愈1年以上;
(四)疟疾、黑热病、血吸虫病、阿米巴性痢疾、钩端螺旋体病、流行性出血热、伤寒、副伤寒、布鲁氏菌病,治愈2年以上,无后遗症;
(五)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无后遗症。
第二十五条 癫痫,以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及后遗症,不合格。
第二十六条 精神分裂症,转换性障碍,分离性障碍,抑郁症,躁狂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人格障碍,应激障碍,睡眠障碍,进食障碍,精神发育迟滞,遗尿症,以及其他精神类疾病,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不合格。
补充说明:
“影响正常表达的口吃”的掌握:一句话中有二个字以上重复。
第三章 耳鼻咽喉科
第二十八条 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
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第二十九条 眩晕病,不合格。
第三十条 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轻度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轻度耳霉菌病,陆勤人员合格。
补充说明:
1、两侧或一侧耳廓明显小,且解剖形态不清或因病伤致耳廓明显变形残缺不全者,不合格;两耳廓对称性略小、存在正常解剖形态、外耳道及鼓膜存在,听力符合《标准》者,以及“招风耳”(耳廓大且向前挺)、小副耳者,合格。
2、外耳道狭窄,仅能置入内径为2mm的小号耳镜,但尚能窥见全鼓膜,听力符合《标准》者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
3、“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的判定:瘘管部附近或管口有疤痕,瘘管根部有组织增生形成硬结,瘘管走形呈硬索条状或束状膨大,瘘管与周围组织有粘连,挤压时排出多量分泌物。
4、轻度耳霉菌病的判定:范围未波及鼓膜者,为轻度;涉及鼓膜者为重度。
第三十一条 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以及其他难以治愈的耳病,不合格。鼓膜中度以上内陷,鼓膜瘢痕或钙化斑超过鼓膜的1/3,咽鼓管通气功能、耳气压功能及鼓膜活动不良,咽鼓管咽口或周围淋巴样组织增生,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不合格。
鼓膜内陷、粘连、萎缩、瘢痕、钙化斑,陆勤人员、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合格。
第三十二条 嗅觉丧失,不合格。嗅觉迟钝,防化兵不合格。
第三十三条 鼻中隔穿孔,鼻畸形,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重度鼻粘膜糜烂,鼻息肉,中鼻甲息肉样变,以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不合格。严重变应性鼻炎,肥厚性鼻炎,慢性鼻窦炎,严重鼻中隔偏曲,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不合格。
不影响副鼻窦引流的中鼻甲肥大,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轻度萎缩性鼻炎,陆勤人员、坦克乘员合格。
补充说明:
1、“其他影响鼻功能的慢性鼻病”常见的有:影响鼻通气功能或引起鼻腔其他明显病变的严重鼻中隔偏曲、反复鼻衄以及鼻腔肿瘤、硬结症和结核等。
2、中鼻道有少量粘液脓性分泌物,在位置试验(低头位)后出现大量脓性分泌物,鼻腔检查又无急性炎症表现,不合格。
3、全部特种兵合格对象,均应作位置实验(低头位)。在作该项试验前,应先用1%麻黄素溶液充分吸缩鼻中、下甲和嗅裂、中道粘膜,并擤出鼻涕。作低头位试验时,要求姿势正确。
4、耳鼻咽喉科检查注意事项
(1)嗅觉检查
①测嗅觉时,检查者持试液瓶置于受检者鼻孔下,高度不超过上唇唇红平面。嗅觉检查应在平静呼吸状态下进行。
②检查者不可以使用化妆品或其他有气味的物品,以免气味混杂。
对疑有伪装气味丧失者,应做好思想工作再进行复查。
(2)外鼻检查
应注意观察外鼻皮肤有无红肿、疤痕、痣、新生物鼻梁、鼻背、鼻尖和鼻翼有否明显偏歪,塌陷和畸形。
(3)鼻腔检查
对鼻中隔偏曲,应注意偏曲部位、形态、程度、对鼻功能的影响,以及由此而引起的鼻腔组织病变或神经症状。
(4)耳语听力测试
①非测听耳的屏障,可用挤干的酒精棉球。
②耳语的音量以正常听力耳在测距5米刚能听清为度。
③测听室长度应不短于7米,靠墙宜放置一些杂物或家具,室内外应保持安静。
如疑有伪聋,应有检查医师以音叉等测试法进行鉴别。
第三十四条 超过Ⅱ度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严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不合格。
补充说明:
单侧超过II度肿大的慢性扁桃体炎,不合格。
第四章 眼科
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其中:
(一)坦克乘员、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空军专机女乘务员、中央警卫团条件兵、公安警卫部队条件兵、北京卫戍区仪仗队队员,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二)潜水员、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条件兵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
补充说明:
有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第三十六条 色弱,色盲,不合格。
能够识别红、绿、黄、蓝、紫各单色者,陆勤人员合格。
第三十七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合格。
伸入角膜不超过2mm的假性翼状胬肉,陆勤人员合格。
补充说明:
1、眼睑中央的粗硬倒睫,引起刺激症状者不合格。周围少量细小倒睫,无刺激症状者合格。
2、轻度上睑下垂(指先天性)如运动障碍不明显,上睑缘未超过瞳孔上缘,一般可合格。如明显影响面容和运动障碍,双睑裂明显有大小、两侧相差2mm以上不合格。
3、眼睑闭合不全(兔眼)在轻闭眼或睡眠时不超过2mm、角膜不暴露,睑缘与眼球应位置正常,无暴露性角膜炎症者合格。
4、轻度鳞屑性和眦角性睑缘炎合格。溃疡性睑缘炎不合格。
5、单纯性霰粒肿合格。
6、眼睑色素痣,不影响视力和面容者合格。
7、泪点位置轻度异常,无溢泪者合格。
8、慢性泪囊炎者不合格。
9、砂眼一般从宽,凡引起内翻、瞳孔区角膜云翳等并发症者不合格。
10、结膜结石,数量较多或突出结膜表面有刺激症状(结膜充血、浅层角膜炎症),送兵前尚难治愈者不合格。
11、春季卡他性结膜炎,典型者不合格。
第三十八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不合格。
15度以内的共同性内、外斜视,陆勤人员合格。
补充说明:
眼球突出的判定同临床,即正常人为12~14mm,双眼突出度差别不超过2mm,但测量时应精确。
第三十九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合格。
不影响视力的角膜云翳,合格。
补充说明:
1、虹膜色素痣、巩膜色素痣,境界清楚,视功能良好,无发展趋势者合格。
2、先天性瞳孔残膜,丝状。细条状合格;片状者不合格。
第四十条 晶状体、玻璃体、视网膜、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以及青光眼,不合格。
先天性少数散在的晶状体小混浊点,合格。
补充说明:
1、玻璃体动脉残留或少量的玻璃体混浊仅呈丝状、小点状,活动度小,视功能良好,无自觉症状,无发展趋势者合格。
2、有准分子激光手术史,必须做眼底检查;主诉有眼底病病史者应作眼底检查。
眼科检查方法注意事项:
1、视力检查建议采用电子视力表,在室内检查。
2、视力与眼科检查应同在一个检查室。
3、每个受检者在查完视力后应由专科医师立即用裂隙灯查看角膜、瞳孔大小,严防戴角膜接触镜、局部点眼药水等作弊行为。
4、色觉检查:统一使用俞自萍《色盲检查图》(修订第五版)
第五章 口腔科
第四十一条 深度龋齿超过3个,缺齿超过2个(经正畸治疗拔除、牙列整齐的除外),全口义齿及复杂的可摘局部义齿,重度牙周炎,影响咀嚼及发音功能的口腔疾病,颞颌关节疾病,唇、腭裂及唇裂术后明显瘢痕,不合格。
经治疗、修复后功能良好的龋齿、缺齿,合格。
补充说明:
还在正畸治疗中,戴固定矫正器者,不合格。
第四十二条 中度以上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切牙、尖牙、双尖牙明显缺损或缺失,超牙合超过0.5cm,开牙合超过0.3cm,上下颌牙咬合到对侧牙龈的深覆牙合,反牙合,牙列不齐,重度牙龈炎,中度牙周炎,潜艇人员、潜水员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上下颌左右尖牙、双尖牙咬合相距0.3cm以内;
(二)切牙缺失1个,经固定义齿修复后功能良好,或牙列无间隙,替代牙功能良好;
(三)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牙列不齐或重叠;
(四)不影响咬合的个别切牙轻度反牙合,无其他体征;
(五)错牙合畸形经正畸治疗后功能良好。
补充说明:
1、氟斑牙及牙釉质发育不全致冠缺损1/3以上的前牙(切牙和尖牙)达半数者,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2、各种原因致前牙单个牙缺失或牙冠缺损超过1/2者,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3、前牙深覆盖大于0.5厘米,或牙牙合大于0.3厘米,或III度深覆牙合咬对颌牙龈,或反牙合,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4、牙列拥挤大于1个牙位者,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龈上结石超过唇、颊、舌、颚面任一面1/3以上的牙数6个及以上者,或有连续龈下结石者,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5、牙龈溢脓、龈裂、根分叉暴露或牙周袋达根长1/2牙数2个及以上,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四十三条 慢性腮腺炎,腮腺囊肿,口腔肿瘤,不合格。
补充说明:
慢性颌下腺炎,舌下腺囊肿,不合格。
第六章 妇科
第四十四条 闭经,严重痛经,子宫不规则出血,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内膜异位症,不合格。
第四十五条 内外生殖器畸形或缺陷,不合格。
第四十六条 急、慢性盆腔炎,盆腔肿物,不合格。
第四十七条 霉菌性阴道炎,滴虫性阴道炎,不合格。
第四十八条 妊娠,不合格。
第七章 辅助检查
第四十九条 血细胞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红蛋白:男性130~175g/L,女性115~150g/L;
(二)红细胞计数:男性4.3~5.8×1012/L,女性3.8~5.1×1012/L;
(三)白细胞计数:3.5~9.5×109/L;
(四)中性粒细胞百分数:40%~75%;
(五)淋巴细胞百分数:20%~50%;
(六)血小板计数:125~350×109/L。
血细胞分析结果要结合临床及地区差异作出正确结论。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白细胞计数、中性粒细胞百分数、淋巴细胞百分数、血小板计数稍高或稍低,根据所在地区人体正常值范围,在排除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不作单项淘汰。
第五十条 血生化分析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9~50 U/L,女性7~40 U/L;
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男性>50 U/L、≤60 U/L,女性>40 U/L、≤50 U/L,应当结合临床物理检查,在排除疾病的情况下,视为合格,但须从严掌握;
(二)血清肌酐:
酶法:男性59~104μmol/L,女性45~84μmol/L;
苦味酸速率法:男性62~115μmol/L,女性53~97μmol/L;
苦味酸去蛋白终点法:男性44~133μmol/L,女性70~106μmol/L;
(三)血清尿素:2.9~8.2 mmol/L。
第五十一条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艾滋病病毒(HIV1 2)抗体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二条 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尿蛋白:阴性至微量;
(二)尿酮体:阴性;
(三)尿糖:阴性;
(四)胆红素:阴性;
(五)尿胆原:0.1~1.0 Eμ/dl(弱阳性)。
第五十三条 尿液离心沉淀标本镜检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红细胞:男性0~偶见/高倍镜,女性0~3个/高倍镜,女性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二)白细胞:男性0~3个/高倍镜,女性0~5个/高倍镜,不超过6个/高倍镜应结合外生殖器或外阴检查排除疾病;
(三)管型:无或偶见透明管型,无其他管型。
第五十四条 尿液毒品检测阳性,不合格。
第五十五条 尿液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尿液妊娠试验阳性、但血清妊娠试验阴性,合格。
第五十六条 大便常规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外观:黄软;
(二)镜检:红、白细胞各0~2个/高倍镜,无钩虫、鞭虫、绦虫、血吸虫、肝吸虫、姜片虫卵及肠道原虫。
大便常规检查,在地方性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为必检项目,其他地区根据需要进行检查。
第五十七条 胸部X射线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合格。
(一)胸部X射线检查未见异常;
(二)孤立散在的钙化点(直径不超过0.5cm),双肺野不超过3个,密度高,边缘清晰,周围无浸润现象(水面舰艇人员、潜艇人员除外);
(三)肺纹理轻度增强(无呼吸道病史,无自觉症状);
(四)一侧肋膈角轻度变钝(无心、肺、胸疾病史,无自觉症状)。
第五十八条 心电图检查结果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一)正常心电图;
(二)大致正常心电图:
1.窦性心律,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结合临床;
2.窦性心律不齐,经吸屏气后改善或消失;
3.P波电轴左偏(P波在I、aVL直立且电压较高,Ⅱ低平或正负双相,Ⅲ、aVF正负双相或浅倒,aVR负正双相或浅倒);
4.单纯的qrs电轴偏移在-30度至 120度;
5.单纯逆钟向或顺钟向转位;
6.左心室高电压(无高血压,心脏听诊无病理性杂音,胸片无心脏增大);
7.心律较慢时以R波为主导联J点抬高,ST段呈凹面向上型抬高小于0.1mV;
8.以R波为主导联ST段呈缺血型压低小于等于0.05mV(aVL、Ⅲ可压低0.1mV)或呈近似水平型压低小于0.08mV,或呈上斜型压低小于0.1mV;
9.T波在Ⅱ直立,电压大于1/10 R波,aVF低平,Ⅲ倒置;
10.TV1、V2大于TV5、V6(TV5、V6大于1/10 R波);
11.窦房结内游走性心律;
12.V1、V2导联出现高R波,但肢体导联QRS波电压无变化,QRS电轴无明显右偏,右胸导联无ST-T改变,临床无引起右室肥大的病因;
13.室上嵴型QRS波(V1呈rsr’型,r>r’,I、V5导联无s波或s波在正常范围内);
14.偶发早搏;
15.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16.U波明显,但未高于T波,无其他可疑的阳性病史、症状和体征。
出现上述第4、5、6条的心电图表现,应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如无明显异常病理改变,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补充说明:
“偶发早搏”的掌握:早搏不超过3次/分,出现“偶发早搏”的心电图表现,可让受检者作原地蹲起20次,复查心电图早搏减少或消失,视为大致正常心电图。
第五十九条 腹部超声检查发现恶性征象、病理性脾肿大、胰腺病变、肝肾弥漫性实质损害、肾盂积水、结石、内脏反位、单肾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第四至十款,潜水员、空降兵除外):
(一)肝、胆、胰、脾、双肾未见明显异常;
(二)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
(三)胆囊息肉样病变,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5cm以下;
(四)肝肾囊肿和血管瘤单脏器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五)单发肝肾囊肿和血管瘤长径3cm以下;
(六)肝、脾内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七)双肾实质钙化灶数量3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八)双肾错构瘤数量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1cm以下;
(九)肾盂宽不超过1.5cm,输尿管不增宽;
(十)脾脏长径10cm以下,厚径4.5cm以下;脾脏长径超过10cm或厚径超过4.5cm,但脾面积测量(0.8×长径×厚径)38cm2以下,排除器质性病变。
(十一)副脾
补充说明:
胆囊壁胆固醇结晶,合格。
第六十条 妇科超声检查发现子宫肌瘤、附件区不明性质包块、以及其他病变和异常的,不合格。
下列情况合格:
(一)子宫、卵巢大小形态未见明显异常;
(二)不伴其他异常的盆腔积液深度不超过2cm;
(三)单发附件区、卵巢囊肿长径小于3cm。
条件兵:指坦克乘员、水面舰艇、潜艇空降兵、特种部队等对应征青年政治、身体、文化、心理有特殊要求的兵员;条件兵合格或不合格的具体类别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来吧,青年朋友们
参军报国,无上光荣
人生将因军旅而更加光彩
有志青年参军去,
一身戎装竞风流!
文可提笔安天下,
武能从戎卫国家!
热血军营,等您加入!
来源:广东肇庆征兵
采集:李梁源
审核:周贤良
#大有学问#
参军入伍准备,重点要做好四项准备:①体检准备;②体能准备;③人脉关系准备;④报考军校准备。
想让孩子当兵的家长,给大家提个建议,现在要做好相关准备了,可能你会说,就算下半年当兵,到8月10日(2023年应征报名截止时间)还有3个多月呢,应该不需要那么着急吧?
俗话说的好: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孩子参军入伍,也是同样的道理,既然有了目标计划,不尽快去做应对准备,仅仅等着最后碰运气,成功的几率可想而知。
更何况,很多的准备工作,需要更长的时间,比如做好体检准备。很多家长,感觉自己的孩子挺好的,能蹦、能跳、身体灵活,一点毛病都没有,体检肯定没有问题。我只能说,各位家长把征兵体检想的太简单了。
请大家看看,今年上半年,新兵体检的一则新闻:
“2023年,浙江某市,参加上站体检的有4200多人,而合格人数只有1800人左右!合格率为42.8%,淘汰率达到了57.1%!”
这则新闻的背景是,经过“初检初审”,那些户籍、年龄、学历不合格,以及身体肥胖、偏瘦,有纹身、疤痕,眼睛近视,身体素质太差等问题的青年,已经全部刷掉,进行的身体检查。
在完成“初检初审”的基础上,适龄青年的合格率仅仅为42.8%,淘汰率为57.1%!也就是说,看起来没有任何问题的“帅小伙”,每2人参加体检,就有1人不合格。
你知道孩子有痔疮或者混合痔吗?
你知道“大致正常心电图”、“窦性心律不齐”的定义吗?
你怎么能确定自己的孩子,体检的时候一定能合格呢?
所以,提前做好体检准备,是应对参军入伍高淘汰率最积极的态度。尽量做到“三要”:
一要细致研读《2023征兵体检标准》,对照体检标准,让孩子逐一核查自身情况。
二要到县区征兵办指定医院体检,对照《2023征兵体检标准》提前进行全面检查,查出问题后及时锻炼、及时治疗。
为什么一定要到征兵办指定医院检查?因为,普通医院检查,面向的是普通人健康指标,而指定医院检查,参照的是军人指标。军用和民用能一样吗?就像身上有纹身,普通人能算毛病吗?但是对于军人合适吗?
三要照“征兵体检常见问题”提前做好应对准备(“常见问题”是一代代征兵参谋,在征兵体检中发现,可锻炼纠正、可手术治疗的共性问题,是征兵体检的经验总结)。
(一)体重不合格
标准: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1.男性:17.5≤BMI<30;2.女性:17≤BMI<24。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建议:尽早对照计算公式测量体重,看是否符合标准,超重需减肥,偏轻需增肥。
(二)视力不合格
标准: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合格。
补充说明:有准分子激光手术史的,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或送检单位出具健康证明。
建议:如屈光不正,可根据自身眼部条件采取一定治疗,如手术要选择正规眼科医院。
(三)下蹲不全不合格
检查方法:双手抱头,双足并拢,双足跟踮起,挺胸收腹,上身保持正直,进行深度下蹲。
标准: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轻度下蹲不全(膝后夹角≤45度),除空降兵外合格。
补充说明:“膝后夹角”是指双足并拢,双足跟着地,曲膝下蹲时测得的角度。
建议:如存在此症,每天适情循序渐进开展蹲下练习,腿筋拉伸,并减少腹部赘肉。
(四)肘关节过伸,外翻不合格
检查方法:用量角器测量肘关节过伸是否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是否超过20度。
标准: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者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建议:①一手抓住上臂远端,一手握住腕关节,缓慢屈肘。当屈肘角度超过90度以后,可以坐在床边或桌边,前臂顶在床沿,用身体前倾来增加肘关节的屈曲角度。还可以借助拉力器锻炼屈曲角度和肌肉力量。俯卧撑是在肘关节力量达到一定程度并有一定活动度以后实施。
②一手扶上臂远端,一手握住腕关节,缓慢下压伸肘。活动改善后,可以平躺在床边,前臂伸出床外,在前臂远端施加重量(如沙袋、秤砣等),充分放松,尽量坚持较长时间。也可以借助拉弹力健身器或提重物(5-10公斤左右)。单杠悬吊也是不错的方法。
五、血检尿检不合格
标准: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不合格(主要原因为转氨酶、肌酐、血小板、尿酮等超标)。
建议:①尽早到医院进行血检尿检(血常规、血生化、血免疫、尿常规、尿沉渣、尿毒品等),看是否符合标准。②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平时不熬夜、不饮酒,不喝碳酸饮料、不吃或少吃烤涮食品,控制饮食、规律作息。
六、心率不合格
标准:心率在下列范围,合格:(一)心率60~100次/分;(二)心率50~59次/分或101~110次/分,经检查系生理性(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和补入高原新兵除外)。
建议:①尽早进行自查,不同时间多次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②体检结论以体检当时状态为准,其他体检证明无效,所以体检时要保持平静心态,尽量避免剧烈运动。③必要时,应进行心电图检查,查看是否有病理性因素。
注意:根据体检标准,心电图检查“正常心电图”和“大致正常心电图”合格,具体标准应查阅《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第五十八条之规定。
七、文身不合格
标准: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不合格。
建议:①没文身的,千万别尝试,无论大小、无论在身体哪些部位都不可取;包括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都不能有。②有文身的,不管图案是大还是小,不管是在身体什么部位,务必要及早进行彻底的美容除痕,千万别心存侥幸。③没烟头烫伤的要保持好,有烟头烫伤的要彻底除疤(通常有两个以上烟头烫伤即不合格)。
注意: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八、男性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标准:中、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合格。
建议:①尽早做阴囊彩超检查,看是否患有此症。②因该症易受环境变化影响而加重,检查一经发现患有此症,无论轻重都要引起重视,可结合自身身体条件采取医疗的方法治疗。否则,将增加不合格被淘汰的风险,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③加强预防,多运动,穿宽松衣裤,避免频繁冷热刺激,避免久站久坐,养成科学健康生活的好习惯。
九、腋臭不合格
标准:重度腋臭,不合格。轻度腋臭,条件兵不合格。
建议:①尽早到医院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②因该症易受环境变化影响而加重,建议无论轻重都彻底予以根治,否则同等条件下难以通过体检。
若采取手术治疗方式,需及早进行,不影响身体功能,参加征兵体检时要向体检医生如实说明手术病史,并提供相关手续(诊断证明书和手术病历等)。③平时注意保持良好生活习惯。
十、痔疮不合格
标准:疝,脱肛,肛瘘,肛旁脓肿,重度陈旧性肛裂,环状痔,混合痔,不合格。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合格。
建议:①尽早到医院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②因该症易受环境变化影响而加重,建议无论轻重都彻底根治,否则同等条件下难以保证通过体检,可结合自身身体条件及早采取合适的方法治疗。③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规律作息,忌久站久坐;注意饮食调节,忌辛辣刺激,多吃蔬菜水果。
十一、脂肪肝不合格
标准:轻、中度脂肪肝且肝功能正常,合格。重度脂肪肝,不合格。
建议:①尽早做腹部超声检查并化验肝功,看是否患有此症,若有,无论轻重都要引起重视、尽量消除,否则轻、中、重度很容易互相转化,增加了不合格被淘汰的风险,千万不要有侥幸心理。②多运动,忌饮酒,少吃高脂高糖食物,必要的还需配合药物治疗。
上述11个问题既是近年来征兵体检淘汰最多的问题,也是一定程度上能够提前预防解决的可控性问题。
另外,还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定期体检。对照征兵体检标准提前摸底自查,主动到医院检查,如发现有可疑性、边缘性疾病或不合格项目,及早准备,对症治疗。
二是规律生活。积极克服不良生活方式,规律作息、合理膳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习惯,避免引发不符合体检标准的病症。
三是及时治疗。近视、腋臭、结石、痔疮等经过治疗不影响入伍的疾病要及早诊断治疗,留出足够的康复期(比如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手术时间距征兵体检时间应在半年以上)。
附件:《2023征兵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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