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腋臭患者想要采用手术方式治疗腋臭,但在同时又有顾虑,腋臭手术对患者的手臂有没有影响?在手术后会不会影响到患者术后的生活呢?
其实,做腋臭手术是将腋下大汗腺清除出体外的过程,如果患者手术顺利,伤口恢复良好,腋臭术后是不会对患者的手臂造成不便的。另外,腋臭手术相对来说是小手术,风险较低,当然,患者不可掉以轻心,建议在术前应该充分了解手术的具体事项,不要盲目进行手术。
腋臭患者在术前还需注意饮食、注意身体,饮食上保持清淡,术前切不可食用辛辣的食物,也不要在术前用外用药或服用其他药物,女性腋臭患者要避开月经期,月经期间不可以手术。
当地时间12月29日,因为出演《本能》而名声大噪的好莱坞女明星莎朗·斯通通过社交媒体发帖询问她的23万粉丝,这位女明星的身体在近期有了奇怪的变化,这让她怀疑上了自己刚接种的新冠疫苗。
在社交媒体照片墙(Instagram)上,莎朗·斯通发帖问道:
打疫苗之后,腋下味道变了,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呢?
然后,心急如焚的她又在另一个社交媒体推特上把这条问题又发了一遍。
希望能在自己23万粉丝中得到心安的答案。
然而很可惜,在众多回复中,她就是唯一一个疑似因为疫苗而出现“腋臭(xiu四声)变化”的人。
这位已经63岁的好莱坞前“女神”对粉丝询问接种新冠疫苗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她追问着大家的情况,仔细查问这些人会不会在接种疫苗后“腋窝气味”发生可能的改变。
许多人在评论中真诚地分享了自己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副作用,但是真没有像莎朗·斯通那样的特例。
一位名叫保尔克利的网友说:“我现在已经打3针了,从来没有经历过那种情况(狐臭),也没有听任何人说过这种情况。第一针第二针打完之后有几天我感觉很糟糕,打完第三针加强针之后手臂酸痛,但没有别的了。”
有热心网友牵强附会,表示自己读到过类似的新闻,譬如长期恋爱关系中的人会突然发现他们的伴侣闻起来不再像以往那样讨人喜爱,而是发出让他们打心底里讨厌的味道,也许这种变化跟信息素(费洛蒙)或其他什么激素有关。
一位网友非常扎心地表示,也许莎朗·斯通突然出现的狐臭不是因为疫苗的副作用,而是身体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出改变。
该网友表示这很有趣,可莎朗·斯通本人可就笑不出来了。
11月份的时候,她的老母亲刚刚中风。
莎朗·斯通当时在社交媒体上发帖子请求粉丝为老人祈祷,得到了粉丝和朋友们的大量关爱和支持。
如今她自己身体又出现奇怪的变化,按下葫芦起了瓢,生活的打击怎能不让智商高达140多的莎朗·斯通皱眉头。
关于新冠疫苗的副作用,英国官方医疗系统总结出的都很温和,就算有反应也不会持续超过一周。
包括手臂酸痛、感到疲倦、头痛、全身疼痛、难受,更严重的副作用,譬如过敏或血栓都是极其罕见的。
大家还是要积极接种,争取早日战胜新冠疫情,重建祥和的生活环境。
图源:网络
一、患方陈述
患者史某,女,1978年1月3日出生,于2018年12月4日在被告医院进行左侧腋臭微创治疗术,术后原告左侧腋窝处一直麻木疼痛,左臂肌肉萎缩,2020年8月原告向被告反映,被告答应为原告免费做中医针灸治疗,但麻木疼痛仍然存在。2021年6月30日,原告到x省立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复杂性区域疼痛综合征、神经病理疼痛。
二、被告x市第一医院辩称
治疗方法得当。被告在对原告采取相关治疗方法前已向原告履行了如实告知的义务,采取的治疗方案也是经原告同意进行的,基于此被告在整个诊疗过程中无任何过错。
原告所称的疼痛是一种特异性体质的自我感知,没有通过仪器予以验证其这种疼痛是否真实存在。因此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无任何赔偿义务。
三、鉴定意见
医院存在医疗过错,系轻微原因,参与度拟为10%到15%;被鉴定人史某之伤情不构成伤残。
四、证据
1、x市第一医院病历及手术执行同意书一份,证明原告在x市第一医院做了手术。
2、x省立医院门诊病历两份及医疗费单据两份,证明原告因腋下手术患复杂性区域疼痛综合症、神经××理疼痛。
3、x手足护理店出具的工资证明及工资表一份,证明我之前一直在该店工作,每月工资3000元,治疗误工六个月,产生误工费18000元。另外我在被告处手术后因左侧腋窝处一直麻木疼痛向被告反映,被告给我做中医针灸治疗,期间也产生误工费4000元,以上合计22000元。
4、交通费单据十一张,证明我在x省立医院治疗过程中花费的交通费共计3707.4元。
5、鉴定费单据三份,证明两次鉴定花费鉴定费14080元。
6、x市第一医院针灸科诊疗卡照片一份,证明我在被告处做针灸治疗四十次,做了近三个月,产生了误工费。
7、x市x眼科医院的病历一份,证明因被告的医疗失误,导致原告神经受损。
五、损失计算
1、医疗费449.14元。原告在x市第一医院、x省立医院等医疗机构治疗期间共花费门诊及医疗费2994.28元,被告应赔偿原告医疗费449.14元(2994.28元×15%)。
2、护理费144元。因原告未提供证据证实护理期间,因原告伤情较轻,依法应确认原告在手术及术后拆线期间(12.4-12.11)的8日为误工期间,该期间由1人护理。按照护理人员一人一天120.00元的标准,被告应赔偿原告护理费144元(8天×120.00×15%)。
3、误工费900元,因原告未提供医嘱证明证实误工休息时间,经鉴定也未能确定误工期间,本院按照原告手术治疗期间8日、针灸治疗期间40日存在误工的事实结合误工日评定准则的规定酌定原告误工期限为60日;根据原告日收入100元的标准。
4、据计算,原告在治疗、检查期间,共花费交通费134.40元;被告应赔偿原告交通费20.16元(134.40元×15%)。
六、庭审意见
基于本案被告的过错程度,损害结果对原告今后生活影响等因素,本院酌情确定被告应按照15%的标准赔偿。
七、法院判决
被告x市第一医院赔偿原告史某13513.3元。
【声明】司法裁判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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