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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圆除狐臭好使吗(除狐臭狐臭)

时间:2024-08-05 12:03:30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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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

啤 酒

作者:孙名齐

听知青老朋友说,赵芝和早已经走了,这不由得让人回想起许多往事,颇为感慨。

其实,在三十八连,乃至全营,说到赵芝和几乎无人可知,但是提起"啤酒"却无人不晓,赵芝和的绰号叫啤酒。

赵芝和五短身材,是典型的东北"车轴汉子"。他身体好,可能因为大汗腺发达吧,腋下时有刺鼻的味道散发出来,狐臭。圆圆的脸上眼睛小而有神,透出略带笑意的狡黠的光,再搭配上那两撇他非常爱惜的尖尖的老鼠胡子,象契克夫还是象列宁?总之非常喜剧化。

除了炎热的夏天,他一般总穿双皮靴子。当然下地干活的时候不能穿,因为北大荒的雨季非常泥泞,一脚踩下去,连鞋都拔不出来,还敢穿靴子吗?收了工,他马上会换上那崭亮的皮靴子四处转,很有些得意。他的皮靴质量很好,还有型,是他在龙江制鞋厂工作的父亲做的。啤酒也帮别人定做皮靴子,价钱非常优惠,差不多只收成本价。那时候家家都有在乡下遭难的孩子,一般不会去赚孩子们的钱。

兵团的连队,连个屯子都不如。知青住的区域从东头走到西头无非是几栋烂泥房。东边是农工排的几间宿舍、大食堂、连部、卫生所,而后是女排(农工女排)宿舍和机务排。知青们平时的活动区间不过如此,饭后,闲得无聊的男知青们就在这几间土房里串来串去,有时有意无意地往女排宿舍那里拐拐,但是一般从来不进。不过如果谁若穿了件新衣服或新鞋,肯定得从女宿舍前面过过,说不定能碰到个出来泼水的女知青能瞅两眼,不然在这大野地里,你穿给谁看哪?当然如果哪个女知青能搭句话就更好了,比如:"啤酒,你这靴子可真亮啊"那他还不得乐抽了?

啤酒在兵团没有对象。有人说,他喜欢一个梳羊角辫的丫头,从个头上看,他们倒很匹配,城里家住得又近,但是从未见他们有啥实质性的表现。也不像是秘密往来深藏不露,可能是单相思,也可能是知青们闲的无聊乱点的鸳鸯。象大圣那家伙经常编排的啤酒和杨迷糊的故事一样,纯属随口瞎咧咧。

杨迷糊虽然也是个大圆脸盘子小眯缝眼,但绝对不是啤酒的对象,说实在的,人家还未见得看上啤酒呢。搞对象这个事与别人无关,围墙里的事别人完全不懂,局外人看好看不好都不行。你认为杨迷糊象个青蛙似的,说不定有人看他貌若天仙呢!情人眼里才会儿出西施。曾经有一个小子看上了杨迷,认为长得不好身体好,过日子准会是个好手,但杨迷糊完全不理睬他。大圣那时候有一首打油诗:

臭小子爱杨迷,

老杨却扭头不理,

嗤之以鼻,

象一只骄傲的母鸡。

臭小子说,

过来吧,杨迷,

我给你面包,给你牛奶,

给你下蛋鸡,

我会很好的爱你。

老杨说,收起你的面包,

收起你的牛奶,

滚你的下蛋鸡。

我爱的人肯定不会是你,

我要给你一包DDT!

乡友们聚会时考证,啤酒这个外号是金敖给起的。一次在宿舍里吹牛,赵芝和说他能连喝十八棒啤酒,赵芝和的身材虽然象个啤酒桶,但这个数量显然不靠谱。可吹牛也无法验证,因为兵团没有啤酒,只有小烧儿。

金敖给他起的这个外号,一开始叫啤酒十八棒,后来简化了,就叫啤酒。这个外号掷地当当响,从此再没有人喊赵芝和,张口闭口都叫啤酒。金傲是连里神仙级的人物,整天背个木匠箱在连里转悠,专门给人起外号,而且都很响亮,比如科长(德权)等,都取代了人名。若论起外号,金傲PK大圣,两人不相上下。

连里的文书郝利也爱吹牛,他是真吹。穿胶皮靴子的臭脚郝利吹嘘自己有武把抄,能空翻,会摔跤。

啤酒说,那你给我们表演个空翻呗?

郝利摆摆手说,不行,我是跟师傅是在武馆学的,得在木头地板上翻。

啤酒说,怎么着,还得给你铺个地板?

郝利说,我不是那个意思,起码也得在沙子地上吧。

啤酒说,这好办,咱们去河边,那沙滩软得很,保证你摔不坏。

郝利还是摆手,不行,师傅说了,功夫不能轻易外露!

啤酒捋了捋他那两撇鼠须,嘿嘿一笑,那好吧,我没跟师傅学过,但是我可以给你比试一个。啤酒说着就在原地,略一发力,两条短粗的小腿在空中划了一条漂亮的弧线,然后稳稳的站住,落地生根。围观的发出一片掌声。

这时有人喊,郝利,你不是说摔跤得过什么军吗,啤酒也会,你们俩比试比试呗!

啤酒说,好!说着脱下外衣,露出两块发达的胸肌。论摔跤,一般人不是啤酒的对手,不仅是肌肉发达,而且是油身子,一抓一把油,抓不住的!

郝利连连摆手,不行,不行,指导员还找我写材料呢,不能跟你们抬杠了!一溜烟撒腿跑了。

不知道郝利跟哪个师傅学的,在社会上吹吹呼呼一辈子。几十年后,一次乡友聚会,好客的聚龙把他也找来了。

郝利一边不住嘴的吃,一边吹五吹六,他反复的用筷子翻动那条喜欢吃的红烧鱼,眼也不睁头也不抬,嘴里不断吐着鱼刺,毫不顾及别人的感受,喷的满桌子唾沫星子:"我的工作啊,就是陪各级领导吃饭,参加外事活动。嗨,一天到晚,山珍海味不断,真是吃的累死了累死了!"郝利是有骆驼不吹牛,啥大吹啥。

大圣问,你现在都六十多了,还陪哪个领导吃饭呀?

郝利说,啊,现在是给中央当顾问!这不,上个月焦点访谈还准备找我去给策划呢,说着又把那条鱼翻了一个个儿。

过后大圣跟聚龙说,那家伙连吃饭的基本礼仪都不懂,就凭这个吃相还陪大领导吃饭?还不得让领导一脚给撵下饭桌!还他妈山珍海味不断呢,一条鲤子就让他翻了个臭够!聚龙也早看在眼里,但比较谦和:"嗨,他就是那样,还记得和啤酒那回教训他的事吧,郝利一辈子改不了吹牛吹马的臭毛病。"

和郝利不同,啤酒的吹牛,多半是拿自己开涮逗大家开心。在那个艰难的岁月,黄连树下弹琴,苦中作乐,能博大家一笑,善莫大焉。

啤酒有时候还真不是吹牛,是有真本事。比如木匠活儿就不一定输给金傲。啤酒的一双小眼睛卡巴卡巴的,总琢磨事。他琢磨上了这柞木,他想到了拿柞木做刨床子(木匠工具)。

下乡那地方,满山遍野都是柞树。柞木也叫橡木是木质坚硬的好木材,但那时候都成了生产兵团的烧柴,兵团所到之处方圆几十里内无论大树还是小树棵子,全被砍尽烧光。单从这种破坏说兵团就是一个孽障,一点不为过。事实证明,兵团的存在对国家是有百弊而无一利。

从选材料开始,最终做成刨床子,并不简单,是极其复杂的过程,要经过很多工序的。比如先得放河里浸泡出浆,再自然风干,才能防止开裂。锯成坯料后,制作的尺寸和角度都非常有说道,不然做好之后也不好使。啤酒耐心又肯琢磨,为自己做事从来不含糊的啤酒,最终终于给自己做成了很好用的一套木工刨床子,连木匠金傲都挺佩服。

下乡的时候,大多数人无所事事,空闲时昏天黑地的打扑克,消磨时光。啤酒则不然,他才不干那些无聊的事呢,有时间总要琢磨做点自己喜欢的事,有益处的事。后来他竟然又做出了一架洋琴!

当一个做工精致,漆面如镜的洋琴摆在那里时,任何人都不得不赞叹啤酒的专劲巧劲和韧劲,会弹洋琴的鹤青看了赞叹不已,喜欢的不得了。要知道,那时候哪个知青要买一架洋琴,都是奢想甚至梦想。啤酒硬是用自己的双手,完成了这一梦想。不过这琴弹起来声音小,音色也不敢恭维。毕竟造琴是一门学问,无论选材,琴板薄厚,开孔大小还是共鸣箱的尺寸位置角度都极精确,不适于土法制作的。

就啤酒的心劲,如果他从事任何一门制作行业,相信他都会成为佼佼者,虽然他五短身材,虽然他眼睛很小,虽然他其貌不扬,虽然他象个酒桶,虽然……

从外表看,啤酒无论哪方面都没有艺术DNA,和音乐不搭边,然而他确实是此中高手,当年在全团都堪称是音乐名人。洋琴和笛子啤酒都会演奏,但最擅长的是二胡。晚上连队经常停电,停了电,他就会拿起心爱的二胡,拉上几曲。烛光很暗,但琴声非常悠扬,夜晚空旷的野地上可以传得很远,甚至可以传到百米之外的女生宿舍,常常会引起一片惊呼,啊,啤酒又拉二胡了,真好听!遗憾的是,直到最后,啤酒在女知青中也没能觅得到一位投缘的女知音。

大圣说,这是因为美妙的琴声所造成的声音形象与啤酒的实际形象大相径庭的缘故,有些象听广播,听那声音又甜又美,但要是见了面,为什么却常常吓一跳?大嫂原来是个娘们,原来用柔声细语广播的美眉是个大妈!就是这个道理。

朝鲜族男知青张鹤七,是啤酒的忠实粉丝。晚饭后必恭候在一边等着听啤酒演奏。

啤酒拉的"赛马",把比赛的节奏氛围以及马的嘶鸣都演绎得活灵活现。必须承认,啤酒极有音乐天赋,他不象现在那些演奏者那样摇头晃脑用那些夸张的形体动作来烘托气氛弥补自己演技的不足。啤酒细腻的演奏手法,本身就足以抓住听众的耳朵和情感,引人入胜。

象木工活儿一样,啤酒拉二胡也是自悟,没有师傅。单从这点,谁敢说啤酒不聪明?他没有乐谱,(有乐谱也没用,因为啤酒文化低,根本看不懂那些象"豆芽上楼梯"的五线谱),他拉琴全靠脑子记,却从不跑调。

啤酒会拉许多曲子,比较擅长的是"二泉映月"和"病中吟"等瞎子阿炳系列。琴弦在啤酒粗短的手指下发出的声音,婉转悠扬,如泣如诉,常常让忠实男粉丝张鹤七不知道联想到了什么伤心事,感动万分,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涕泪长流,哭得不能自己。

后来啤酒参加了文艺宣传队,无论到哪个连队演出,啤酒的二胡都是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开始报幕的一说,下一个节目,二胡独奏,演奏者赵芝和。观众都疑问,这赵芝和是谁呀?当大幕拉开之后,台下面一片嘘声,啊,原来是啤酒呀!

啤酒很善于生活,一次突发奇想,要养鸡下蛋。于是他寻了个踩过蛋的蛋,整天拿在手里或者揣在怀里,还真让他鼓捣出来一只小鸡!

夏天的时候,他把捕来的小鱼收拾好串起来,晒成鱼干。入冬之后时而取下几条,在炉盖子上烤熟,蘸着盐末喝点小酒。啤酒喜欢喝点小酒,不知道那十八瓶啤酒是和谁喝的,没人看过,倒是经常看见他这样的自斟自饮喝小烧。

在兵团那个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啤酒的性格似乎有些孤僻,他不占别人便宜也不喜欢和别人共产分享。工作也是,自己该干的活儿,不用督促肯定完成,但多了的绝对不做。客观的说,啤酒的心胸是比较狭小,遇事会常常想不开,会愁闷会钻牛角尖。

下乡的时候,哈尔滨是中转站,从北京或者上海探亲的知青来往都要经过这里。哈尔滨知青以东北人的热情接待着他们。但没听说过啤酒接送过谁,请谁吃过饭。只是听他说他不喜欢外地人。啤酒说得也没错,交往是相互的,既然外地人没看好啤酒,那啤酒又何必去巴结人家呢。当然这是个人的好恶,与他人无关,别人无可厚非。

大圣和啤酒住同一宿舍。熄灯号吹过之后,大家都趴在炕沿上吸烟,黑暗中,两排烟火忽闪忽灭,象极了坟地里的鬼火。往往这也是故事会开始的时候了,故事会大圣一般唱主角,别人跟着起哄。大圣的故事都是瞎编乱造的,讲到哪儿编到哪儿,故事内容常换常新,而故事的主角永远只是啤酒和杨迷糊。象现在的电视连续剧一样,一天一集,一集接一集。大圣甚至也给啤酒的故事加了插曲,教大家唱。有段歌词是这么唱的:

"啤酒身上虱子的有,

膈肌窝下面有狐臭

小干鱼下酒二两半,

盐黄豆能喝十八棒......."

每天的哄堂大笑之后大家才能安然入睡,似乎已经成了习惯。过后乡友们见面,回忆起当年的情景,有些故事或者打油诗都还记得。

当然,对那些事,还能论什么对错,评什么是非?无论对错,都值得留恋。这是什么,这就是难忘的岁月,是迷失的友情,是蹉跎了的青春。

大圣多年和啤酒在一起,自恃 关系不错。上山打草,啤酒怕草蛇,每次出去方便,大圣都陪着,用铁叉保护。而啤酒也常帮大圣磨打草的大钐刀。可能就是以为与啤酒不错,才老拿他开涮。但大圣没有料到,啤酒的心眼真是太小了,对他的编排实际是很生气很恼火很记仇的。一天,大圣从食堂打饭回来,转身又出去打水。回来后刚端起饭盆,就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大圣何等敏感,他立刻把 饭盆送到了连部。很容易破案的,是啤酒给大圣饭菜里下了毒,是剂量很小不足以致命的DDV,是啤酒要教训一下大圣这个天天揶揄他,编排他"满口无德"的家伙。要放倒大圣几天,让大圣清清胃,清清口,给他点颜色看看。

大圣并没有要求连里如何处理啤酒,他知道是自己先伤害了啤酒的自尊心,反抗一下也没什么不对。而且大圣知道,即使要求也没啥用,连部马夹层王发哮那几个天天晚上知青窗跟儿偷听搞阶级斗争动向的可怜小人,说不定早就把这件事情定性为贫下中农毒地主了。而贫下中农用药毒地主,打地主,斗地主甚至刀砍地主又有什么不对?

其实你马夹层才是地主呢,不然怎么开始在食堂做饭,军宣队来了就给整喂猪去了?还不是怕你下毒?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返城之后,各奔东西,乡友们有接班的也有上学的,都各自忙工作和孩子,互相也疏远了。关于啤酒回来后的经历大家知道很少。只是偶尔听说,啤酒在某个菜市场卖猪头肉,生意还好。又过了几年,又听说,啤酒的猪头肉很受欢迎。然后就听说,啤酒死了!四、五十岁的一条精壮的汉子,这么说没就没了呢?是因为心脏病?还是手执切肉刀的啤酒和顾客发生了争端?唉,啤酒!总之一切都没有答案了,啤酒已经成为历史,一切都成为往事。

啤酒没有大人物的轰轰烈烈,也没有模范典型的可歌可泣,与千千万万知青一样,他只是一个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小人物,在那个时代,只像大海中的一片浪花,转瞬即逝。他也绝对想不到会有人给他写文章纪念,而且正是大圣那家伙。当然,这也并非只是为了纪念,是在以此共同祭奠我们本不该遭受苦难的那段岁月,祭奠我们生命中本该灿烂的昨天。

杨贵妃有狐臭是事实还是谣言?杨贵妃有狐臭的传言是怎么来的?

对于古代人,我们的了解其实并不多,很多人的印象还都是从各种民间传说当中来的,不知道是否经过了添油加醋,又加了多少,才变成了我们今天看到的这种样子。民间有传言,说唐玄宗最喜爱的杨贵妃其实有狐臭,但是却并不能阻碍李隆基对她的喜欢,这一定也实在是太重口味了,可是,这究竟是真是假?如果是传言,又为什么要造这样的谣呢?

杨贵妃作为四大美女之一中的羞花,其绝世的容颜是毋庸置疑的。但杨贵妃真的有狐臭吗?关于杨贵妃是否真的具有狐臭,这个史书中并没有记载,我们所看到一切其实都是野史,可信度不高。

唐玄宗为什么喜欢杨贵妃,大家都知道唐玄宗和杨贵妃可以说是一场不伦之恋,杨玉环本来是玄宗李隆基的儿媳妇,甚至还为其主持过婚事,但是经过一系列变化最终成为自己的贵妃。

李隆基深感落寞,郁郁寡欢了很长一段时间,此时杨玉环横空出世,走进了李隆基的眼中。李隆基对其一见钟情,心神大乱,而不顾其是自己儿媳妇的身份,将其纳入自己的麾下,并封其为杨贵妃。

杨贵妃动人的容颜,白皙的皮肤,出尘的气质,谈笑间不失风雅,行动中风韵具存,舞蹈音乐往往精通,真是仙女下凡,将玄宗迷的神魂颠倒,越是交往越是对其越爱越深。恨不得将其爱到骨子里,哪里还在乎那微乎其微的时候狐臭了。

杨贵妃这个人很俗,有狐臭小疾。这种人的体质本来就容易发胖,还嘴馋不节制,爱喝酒(卡路里高的很),爱美食。百官知道她的爱好,纷纷进贡,太多吃不及了,玄宗就来了个创新,专门设置了品尝美食的官员,帮杨贵妃先筛选一遍。

大家都知道,杨贵妃最爱吃的水果就是荔枝,"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荔枝外形圆圆的跟杨贵妃体型很像,那超高的糖分也是杨贵妃肥胖的凶手呀。杨贵妃对它有着倾城之恋,肥肥白白就不难理解了。

一次杨贵妃喝酒喝得太多,浓浓的酒味加狐臭气,将好好的牡丹花熏垂了,羞花之貌典故由此而来。

还有另一个说法,杨贵妃与高力士商量好,事先将牡丹花剪去根部又种回去,第二天唐玄宗、杨贵妃来到花园,正值中午,牡丹花没根,一晒就耷拉下来了,高力士趁机大喊大叫,"娘娘美貌如仙,连牡丹花都自愧不如啊,羞的低头了!"

沉鱼:西施。相传,西施长的国色天香,她在河边浣洗时,俊俏的身影映在清澈的河水中,鱼儿看见她的倒影,忘记了游泳,沉到了河底,从此‘沉鱼’就成了西施的代称。但是,你不可能想象到的是,西施的脚很大,这在追求小脚唯美的审美流行的年代,是很羞耻的,所以西施常常穿着很长的裙裾,用以遮掩这个缺点。

落雁:王昭君。汉元帝时,为了安抚匈奴单于,于是将昭君远嫁匈奴。昭君在出塞的途中,非常悲伤,在马上弹奏《琵琶怨》,凄婉的琴声迷醉了高飞的大雁,大雁忘记扇动翅膀,从而坠落平沙!自此,‘落雁’就用来代称昭君。据说,昭君之所以被选中赐给单于,是因为她没钱贿赂宫廷画师,呈给汉元帝的画像没有被真实描绘她的美貌,因此没有得到元帝的宠幸,否则也不可能有昭君出塞这个美丽的故事了。后来,汉元帝还重重地惩罚了那个宫廷画师,可见,他有多么懊恼!也足以说明昭君的美是惊心动魄的!可是,就是这么美貌的昭君,竟然是斜肩,肩膀不对称,因此,她就穿着宽大的斗篷来掩饰!

闭月:貂蝉。汉献帝时,司徒王允的养女貂蝉在花园赏月时,忽然一阵风吹来一块云彩将月亮遮住了,正巧被王允看见。为了宣扬貂蝉的美丽,逢人就说,自己的女儿和月亮比美,月亮比不过,躲在云彩后面,渐渐的,人们就称貂蝉为‘闭月’。后来,王允利用貂蝉,使得吕布和董卓反目,从而杀掉了董卓,为朝廷除了一大奸!貂蝉后来也在一场战事中,不知所踪!貂蝉的缺点就是耳朵太小,与外貌不相对称,为了掩盖这一缺陷,貂蝉就戴着大耳环!

羞花:杨贵妃。相传,杨贵妃在后花园赏花的时候,用手摸花,花儿立即收缩起来。这件事被宫女看见了,宫女就到处说,杨贵妃和花儿比美,把花儿都比下去了,花儿都害羞的低下了头。自此,‘羞花’就用来形容杨贵妃了。杨贵妃把唐玄宗迷惑的神魂颠倒,自此君王不早朝,终于酿成了安史之乱,唐王朝从此衰败了。杨贵妃美则美矣,但是你能想象得到吗?杨贵妃竟然有狐臭。所以杨贵妃经常戴着香囊,并且一天要洗好几次澡来减轻气味。这在四大美人的缺陷中来说应该是最严重的缺陷了,不知道唐玄宗怎么忍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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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嗅觉

有一家名叫美莎的公司,专门从事香水的研制及生产,公司里有个叫乔瑞克的小伙子,他是半个月前公司扩大生产规模时应聘进来的,被安排在流水线上工作。

这天,乔瑞克正紧张地在流水线上忙着,忽然闻到一股味儿,他抽抽鼻子,对旁边的同事汤米说:“咦,怎么有股怪味?汤米,你小子是不是有狐臭?这味儿难闻死了!”

汤米一听,立刻跳起来嚷道:“瞎说,我才没狐臭呢!再说了,车间里飘着这么浓的香水味,你怎么还闻得出其他味儿来?”

两人正说着话呢,只听“哼”一声,公司老板福雷蒙不知什么时候来了,正站在他俩背后。福雷蒙两只眼睛狠狠瞪着乔瑞克,脸色难看极了,然后一句话也没说就走了。

汤米夸张地大叫起来:“乔瑞克,你小子这下惨了!你看见老板刚才的脸色了吗?准是他有狐臭,你竟然当众揭他的伤疤......”

当天下午,福雷蒙的秘书玛琳小姐通知乔瑞克,说福雷蒙叫他去—趟。乔瑞克猜测自己准要被开除了,心里很沮丧。

可谁知,当乔瑞克忐忑不安地走进福雷蒙办公室后,福雷蒙竟笑眯眯地问他:“乔瑞克,你的鼻子真有这么灵?不瞒你说,我确实有狐臭,但已经做了手术,连医生都说手术很成功,你居然还能闻得出?”

乔瑞克诚惶诚恐地说:“福雷蒙先生,我的鼻子从小就灵,对气味特别敏感。”他生怕福雷蒙不相信,又说,“我还从你身上闻到另外一种气味,好像我闻着,好像是玛琳小姐身......”

乔瑞克话还没说完呢,福雷蒙的脸就沉了下来。乔瑞克这才意识到自己又说了不该说的话了,他心想:坏了,我这人怎么老是乱开口,净揭人家的短呢?

可没想只片刻工夫,福雷蒙的脸上重又露出了笑脸,他对乔瑞克说:“好样的,小伙子,今后你不要再在流水线上干了,到化验室上班去,我给你高薪。你有这么灵敏的嗅觉,以后公司研制新产品,就用不着再买什么仪器了。”

乔瑞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让我去化验室?”

福雷蒙朝他点点头,叮嘱道:“但是你必须记住,化验室里的一切都是公司最高机密,许多事情,让你怎么做你就怎么做。只做别问,这一点一定要做到!”说罢,他便带乔瑞克去化验室。

一踏进门,乔瑞克就看到化验台上摆满了仪器,穿白大褂的化验人员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操作,化验台的一角还放着许多玻璃瓶子,里面装着一罐罐白色的粉末。

乔瑞克好奇地拿起一瓶闻闻,不由惊叫起来:“福雷蒙先生,这这里面好像有海洛因?”

福雷蒙的脸上毫无表情,两只眼睛不知在看什么地方,嘴里却在提醒乔瑞克:“我不是告诉过你吗?你只管干你自己的活,别的什么也不要问。只要你好好干,到时候我不会亏待你的。”

乔瑞克心里顿时一个“咯瞪”:原来公司打着生产香水的幌子,暗地里却在生产毒品呢!既然已经知道了公司的秘密,而且自己也已经加入进来,那就别想洗脱干系,只有为他们卖力了。

福雷蒙仿佛看透了乔瑞克的心事,站在一旁偷偷地笑了。

福雷蒙调乔瑞克去化验室这着棋,果真走对了!自从乔瑞克进了化验室,靠着他神奇的嗅觉,很快就提炼生产出了一批高纯度的海洛因,比以前借助仪器化验的效率高多了,所以福雷蒙对乔瑞克非常满意。

这天,乔瑞克一个人在宿舍里,忽然嗅出门外有人,他警觉地喝道:“谁?”只见汤米笑嘻嘻地走进来,说是福雷蒙让他去一趟。福雷蒙是让乔瑞克陪他去与一位客户接头,福雷蒙交代乔瑞克说,这次是要和客户进行交易,所以要特别谨慎。

乔瑞克跟着福雷蒙来到一家名叫“夜玫瑰”的酒吧,进入包厢,早有一个胖子等在那里了。双方坐定后,彼此寒暄了一阵,正准备切入正题,乔瑞克忽然抽抽鼻子,嗅嗅四周,紧张地叫起来:“不好,外面有一股杀气。”

双方一听都愣了:“什么杀气?”

乔瑞克说:“我闻到一股弹药味儿,可能是警察过来了。”

对方那个胖子笑了:“小老弟,我们这次是秘密行动,并没有透露过什么消息。再说了,就算是警察来,凭你这个鼻子也不可能闻出来的啊?嘻,我看你别疑神疑鬼了!”说着,他就站起身来,走到窗前去看。

可谁想这一看不打紧,胖子的脸色立刻变了:“糟了,真有警察,已经将夜玫瑰包围了。”

包厢里的空气顿时就紧张到了极点,因为谁都知道,贩卖毒品可不是闹着玩的!

可谁知就在这个时候,福雷蒙却“扑哧”一声笑出来:“放心吧,我们都是守法良民,让他们来搜好了。”

果然,警察进来搜了一阵,却什么也没有发现。

警察走后,乔瑞克疑惑地问:“这是怎么回事?

福雷蒙笑道:“乔瑞克,我们只是想考验考验你。”

“考验我什么?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乔瑞克不解。

福雷蒙看着乔瑞克,解释道:“做我们这一行,最怕有警方卧底。我开始还怀疑你是他们派来的,不过经过刚才的考验,我放心了,你表现非常出色,太好了!现在,我代表公司欢迎你正式加入我们这一行!”

说完,福雷蒙端起桌上早准备好了的酒杯,说:“来,乔瑞克,我敬你一杯!这酒叫红丁玛瑙,只有这家酒吧才有,你尝一口,味道棒极了。来,干杯!”

这次事件之后,正像福雷蒙自己说的,他对乔瑞克彻底放下心来,而且他还很看重乔瑞克,到哪儿都带着他。

不久之后的一天,福雷蒙嘱咐乔瑞克立刻准备一下,马上跟他到郊外跑一趟,有笔大买卖要谈。路上,福雷蒙还给了乔瑞克一个密码箱和一把手枪,叮嘱说这次是同一个毒品供货商见面,因为交易数额很大,所以到时候万一情况有变,一定要乔瑞克见机行事,机灵点儿。

车子开到郊外时,对方几个彪形大汉已经在一棵大树下等着了。福雷蒙和乔瑞克下车,对方一个满脸刀疤的大汉走上来,傲慢地问道:“你们钱带来了没有?”

福雷蒙指指手里的密码箱,反问他:“你们的货呢?”

“刀疤脸”立刻就拎出个旅行箱来,朝福雷蒙努努嘴。

福雷蒙正要将密码箱递过去和对方交换,乔瑞克“忽”地抢先一步拦住了他:“等等,福雷蒙先生,他们这货可能有问题。”他使劲抽抽鼻子,说,“这箱子里装的,全部是假货?”

刀疤脸狠狠地朝乔瑞克一瞪眼:“臭小子,你凭什么说我这是假货。”

乔瑞克丝毫不怯:“就凭我这鼻子!你敢不敢把箱子打开,当场让我们验货?”

刀疤脸愣了愣,但立刻就换上了一副笑脸,伸出拇指夸乔瑞克说:“好样的,你小子这只鼻子,比狗都灵啊!”说罢,他朝旁边一个汉子使了个眼色,那汉子立刻从身后又拎出一个旅行箱来。

乔瑞克抽鼻子一闻,这才朝福雷蒙点点头。

可是,就在双方要交换彼此手里箱子的时候,突然从树林里冲出几条黑影来,朝他们大声喝道:“不许动,我们是警察!”

刀疤脸一伙知道自己一旦被抓肯定没有好下场,与其坐以待毙,不如拼个死活,所以就狠命和警察打斗起来。趁着这当儿,福雷蒙车也不要了,拉上乔瑞克悄悄躲进了树林。

福雷蒙埋怨乔瑞克说:“你刚才怎么就没闻出警察味儿来?”

谁知乔瑞克竟冷冷地回答他说:“福雷蒙先生,你也别再费力了。”

福雷蒙愣住了:“你这是什么意思?”

只见乔瑞克“忽”地举起福雷蒙给他的那把枪,把乌黑的枪口对准了福雷蒙。

福雷蒙惊呆了,咆哮道:“乔瑞克,你疯了吗?我是你老板 .....啊,我明白了,你是警察?”

乔瑞克讥讽道:“福雷蒙先生,你猜错了,我不是警察。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就因为你们公司制造的毒品害得我家破人亡,所以我一定要报这个仇!我到你们公司来,就是要抓住你们制毒的证据,将你这个恶棍送进监狱,那里才是你该去的地方!”

可是,似乎已经成了瓮中之鳖的福雷蒙,这时却朝乔瑞克狞笑道:“小子,我也可以告诉你!上次在夜玫瑰酒吧,怎么偏偏那么巧就有警察上门来了?所以从那时起,我实际上就对你留了一个心眼。我把你留在公司,只不过是利用你的嗅觉而已,没想你这么快就露出了尾巴。嘿嘿,你别忘了,这把枪是我给你的,你以为里面会有子弹?哼!”

这只老狐狸!福雷蒙对乔瑞克的猜疑不是没有道理,为什么当时那么巧就有警察找上门来,就是因为乔瑞克事先已经偷偷报了警。只是后来他到酒吧一闻,才发觉狡猾的福雷蒙根本就没把货带去,于是只好假戏真做提前说警察来了,没想正因为如此,反是被福雷蒙怀疑上了。

乔瑞克惊呆了,福雷蒙趁他愣神之际,赶紧夺路而逃。乔瑞克下意识地扣动扳机,枪里果真没有子弹,等到这时候拔脚再追,哪里还有福雷蒙的影子。后来听说刀疤脸一伙已被抓获,乔瑞克懊恼得直拍自己脑门,怪自己太大意,竟让福雷蒙跑了。

回到家里,电话铃响了,乔瑞克拿起一听,电话那头声音真够响的:“你小子给我听着,你坏了我的大事,总有一天,我福雷蒙会要了你的命!”

—听对方是福雷蒙,乔瑞克赶紧答话:“你小子也给我听着,你别太神气了,十分钟之后我一定会抓住你,送你上断头台的!”

“哈哈哈!”福雷蒙在电话那头狂笑着,“十分钟?你别傻了,就是给你十天,你也未必能找得到我!”

可神奇的是,十分钟后,乔瑞克果真就在夜玫瑰酒吧的包厢里找到了福雷蒙,一个女人正在陪着他喝酒。看到突然从天而降的乔瑞克,福雷蒙惊得张大了嘴巴。

就在乔瑞克把手里那把枪再一次对准福雷蒙的时候,不料一个硬邦邦的家伙却突然顶住了乔瑞克的腰:“别动!”

乔瑞克不用回头也知道,这个硬邦邦的家伙是一把枪!听声音,这个拿枪顶着自己的人,就是公司同事汤米。

福雷蒙一看救兵来了,不禁放下心来,指指乔瑞克手里的枪对汤米说:“别紧张,他枪里没有子弹。”

乔瑞克却冷笑道:“福雷蒙先生,你为什么不问问,汤米手里的枪有没有子弹?”

汤米一听乔瑞克这么对福雷蒙说,猛一怔,下意识地立刻扣动扳机,果真没有动静。

乔瑞克对汤米说:“我早就怀疑你是福雷蒙派来监视我的,所以就悄悄把你枪里的子弹卸下了。”

他转问福雷蒙:“现在你还敢说我这枪里没有子弹吗?要不,我马上试试?”

汤米和福雷蒙立刻吓得浑身发抖。

汤米哭丧着脸问乔瑞克:“你怎么就怀疑上我的?”

乔瑞克笑了:“你身上有一股和福雷蒙身上一样的臭味,那是从你们腐烂了的良心里发出来的,真没想到,你为了金钱竟然与福雷蒙同流合污。你们等着吧,警察马上就会来,这次还是我报的警,你们跑不了啦,你们最终一定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果真,乔瑞克话音刚落,一群警察冲了进来,把福雷蒙和汤米铐上了。

福雷蒙可不甘心了,他气恨恨地看着乔瑞克,说:“哼,乔瑞克,你这小子!你怎么就知道我在这儿的呢?”

乔瑞克咧嘴笑道:“福雷蒙先生,这还得感谢你呀!要知道,我不但鼻子灵敏,耳朵也特别好使,你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立刻从电话里听出只有这个酒吧才放的音乐。哈,再说了,你不是特别喜欢喝这里的红丁玛瑙酒吗?在郊外受了这么大的惊吓,你怎会不来这里压压惊呢?”

福雷蒙一听,彻底薦了。

(王升卫)

(题图:佐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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