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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萨克有狐臭吗(哈萨克长相)

时间:2024-07-17 09:22:09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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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个人耳屎湿也易狐臭?30000年前东亚一个基因突变了

很多人喜欢掏耳垢,用火柴、棉签或挖耳勺在自己耳朵里捣来捣去,那种惬意,别提有多舒服了。

在成都,更是有专门的采耳人为人掏耳朵,已成为成都文化的一部分。外地人尤其是老外,很多人去成都都要专门体验一下这种“酸爽”的感觉,一位名叫邓禄普的英国女士在成都学习期间,第一次掏耳朵时,感觉“刺激又兴奋”,还有一种“愉悦的颤栗”,另一位加拿大人波特则形容,(掏耳朵)就像在公共场所解皮带。

然而,如果你对耳垢有足够的了解,你恐怕就再也不敢对自己的耳朵这么放肆了,尤其是中国人,用棉签掏耳朵可以说非常危险,这源于东亚人和西方人在基因上的一个重大不同。

耳垢,俗称耳屎,学名耵聍,是人类及哺乳动物外耳道内部内垢腺体分泌的蜡状物质,与外耳道皮肤混合后的产物。主要由死皮、毛发及耵聍腺、皮脂腺的分泌物组成,主要成分是脱落的皮屑,即角蛋白,占60%;长链饱和和不饱和脂肪酸、醇类、角鲨烯占12%到20%,胆固醇约6%到9%。

以上数据来自2004年发表在牛津学术上的一份研究,有趣的是,该研究指出,如果把耳垢放在滤纸上,15%的可能会在周围浸出一个油脂环。

是不是和你的经验完全相反?谁掏出的耳屎放在纸上会浸出油来呢?只怕一个几百斤的大胖子都不可能吧。

这就要说到我们前文所说的,东亚人和西方人在形成耳垢基因上的不同了。

耳垢分为湿性和干性两种,湿性耳垢为黄褐色到暗褐色的黏性物质,干性耳垢为灰色至棕褐色的碎性物质。让人匪夷所思的是,决定耳垢干湿的,竟然不是你的饮食或生活习惯,而是你基因中与生俱来的,无法改变。

并且湿性耳垢为显性遗传,干性耳垢为隐性遗传,科学家们已确定了一个特定基因负责人体耳垢的干湿。这个基因位于16号染色体中部的第538码位,称作ABCC11,湿性耳垢对应鸟嘌呤(G),干性耳垢对应腺嘌呤(A),表达为蛋白质时则分别对应了甘氨酸与精氨酸。是不是觉得很神奇?一个碱基的变化,就决定了你的耳垢是干的还是湿的。

通过对这个基因的追踪,科学家们发现,人类的耳垢原来可能都是湿的,在大约3到5万年前(约2000代前,人类学和遗传学上通常使用25、20或15年为一代)的时候,出现了一次基因突变,导致干性耳垢的出现,由于比湿性耳垢多了约1%的相对适应性,干性耳垢就通过自然选择被保留下来了。所以至少在耳垢上,东亚人比西方人要先进1%。

由于耵聍腺是一种顶泌汗腺,和腋窝、乳晕、肛门和会阴等处的大汗腺一样,并且都与ABCC11基因表达相关,因而湿性耳垢的人更易有狐臭,乳腺癌发生率也显著更高。日本一项研究就发现,896名就医的狐臭患者中,有860人都是湿性耳垢。

而这次基因突变被认为来自东亚,之后干性耳垢随着混血被传播到世界各地,所以目前世界上大多数人是湿性耳垢,而东亚人则大多是干性耳垢。演化的最后结果,可能是干性耳垢完全取代湿性耳垢,狐臭可能也会越来越少。

其中日本人湿性耳垢者约占16%,白人则高达90%,而黑人更高达99.5%——这也证明了干性耳垢基因起源于东亚,因为黑人与黄种人的混血,确实比白人和黄种人的混血要少得多。

而在中国,华北汉族湿性耳垢比例不足5%,东北为10到15%,福建汉族为20%,广东汉族达35%,台湾原住民在70%以上,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等接近90%。

看到这里,耳垢的来龙去脉你应该已经彻底搞清楚了,那么耳垢究竟有什么作用,是好是坏,能不能时常清除耳垢呢?

耳垢既然存在于人体这么多年这么多代,当然就是一种好东西了,它可以保持耳道清洁,防止昆虫和细菌侵入,抑制真菌生长,比如研究就已发现,耳垢可以降低多种细菌的活力,包括流感嗜血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很多大肠杆菌的变种,有时降低高达99%。当然,也有研究称耳垢会支持微生物的生长,不过主要是一些共生菌。

存在即合理,耳垢既然有这么重要的作用,当然就不宜时时刻刻掏之而后快,事实上人体自己已建立了陈年老耳垢的清除机制。这就是在人类下巴运动,包括咀嚼、说话、打呵欠等的辅助下,耳道内的上皮细胞会像传送带一样,不断将耳垢移向外迁移,并带走耳道中出现的任何颗粒物,其速度和指甲生长的速度差不多。这些耳垢到达外耳道口后,会因为人体的运动而自然掉落。

所以掏耳朵是一种不好的习惯,而且会带来风险和危害。

一些人喜欢用棉签掏耳朵,这样做风险很大。欧美人家中棉签是必备工具,这是因为他们的耳垢大都是湿性的,棉签可以吸收油脂将其带出;而东亚人耳垢是干性,用棉签反容易将耳垢推到耳道更深处。

即使如此,美国耳鼻喉学会专家也不建议清除耳垢,因为经常清除耳垢,会导致腺体分泌旺盛,形成更多的耳垢。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样的体验,掏耳朵会上瘾,越掏耳垢越多 ,耳朵越痒,到最后就只好不停地掏,这就是腺体受到刺激,分泌了更多的耳垢。而你转移注意力,根本不要管它后,慢慢地耳朵就不会痒了,也不会觉得有耳垢影响自己了,这就是耳朵的自洁系统在起作用了。

掏耳朵还有其它方面的很多风险,比如:

掏耳朵用力过猛,可能导致耳膜穿孔,甚至并发中耳炎;

耳道皮肤娇嫩,掏耳器具容易导致损伤;不卫生的器具,也容易导致细菌侵入,引发感染。尤其是多人共用的掏耳器材,风险更大,容易引发交叉感染,甚至引发外耳道乳头状瘤等疾病。

掏耳垢容易将耳垢推到更深的地方,滋生细菌,形成耵聍栓塞,导致听力衰退。最好不要用棉签,大多数东亚人都是干性耳垢,棉签很难掏出来,只会推得更深

另外,长期使用入耳式耳塞或助听器,也可能阻止耳垢从耳道中的自然移出,导致耵聍栓塞,引发耳鸣、耳闷、耳痛及听力损失。

如果确实因各种原因,导致耳道不适、疼痛甚至栓塞,正确的姿势是去医院,请医生帮助处理。鉴于东亚人干性耳垢的体质,如果有轻微不适,也可用耳匙轻轻刮擦,让耳垢碎裂掉出,但切不可用力过猛,或图舒适经常掏,反而形成更多耳垢。

外国人羡慕咱们身上没有体味吗?网友:人走了,味儿还留在这!

友友们大家好你们的光灿小编来啦!今天继续和大家分享精彩话题!

咱们说的没有体味,不是我们真的没有体味说的是我们在与老外在这个体味管理上的差异。

咱们都是讲究勤洗澡、勤换衣,这算是基本习惯了,但是一些老外朋友可能因为文化差异,体味管理的方式与我们有所不同...

但话说回来,这体味大也算是能给对方留下一种印象的独特方式!哈哈哈哈哈!

有网友在意大利上学,她说以前我爸就有狐臭,那个味道还大,我真受不了,没想到我去了这边上学后,我发现街上的人的身上这个味道随时都能闻到...

来看看网友们的评论热议!

我们这有个俄罗斯餐厅。好巧有一次和几个老外坐电梯,那味道...真的有点顶!我感觉这个和饮食也有一部分关系。我接触过很多国家的人,像乌兹别克斯坦、哈萨克斯坦等那边吃羊肉比较多那边人身上有股孜然羊肉的味道。蒙古人身上有股生牛肉的味道。吃咖喱多的地方人身上就有股咖喱味。别提了...我老公他姨夫也有这问题,我以前不知道,有一次在一个屋子里,我来回溜达,然后我就闻见了,我就问了一句晚上吃什么?怎么孜然味儿?然后就是一屋子人的尴尬!我们学校的老外,真的味儿大,隔两三米都能闻到的那种,我是明白为啥他们香水喷那么多了。我刚留学的时候没钱,天天吃便宜的芝士汉堡,不到一个月就有味道了,不知道是不是饮食的问题。其实也不用出汗,之前上班的公司高管就是法国人,有一天他忘了喷香水,就有一种,就像猫掉进水里的味儿,无法形容...坐飞机的时候,那个老外就在前面,呛的我脑瓜子嗡嗡的…有幸和东欧人打过球,格鲁吉亚和俄罗斯的,那个味儿呀!连场边站的观众都堵鼻子...他们体味确实大,看到健身房有他们的身影,我都不去那一个区域。以前我在超市上班,真的不夸张,有个老外,真的二百米开外我们超市的人都知道他来了,他走后那个香水味可以持续好久,但不是所有人都这样。

最后,您对这个事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

国外爱吃的马肉为什么中国人很少吃?除了情怀外,还有其它原因

对于中国人来说,只要是动物,都敢尝一尝,有些在国外泛滥成灾,入侵后反而成为我国的美食,比如小龙虾、牛蛙、生蚝、罗非鱼等。可国内外都有的马肉,却很少在餐桌上体现,这是怎么回事?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关于马和马肉的故事。

关于马这个物种

马的祖先出现在5000多万年前的新生代,叫做始(祖)马。起先只有狐狸般大,生活在北美森林,背部弯曲,牙齿结构简单,只能以嫩叶为食,善于跳跃

在之后的两千万年间,逐渐演变为山羊般大小的渐新马,和现代小马般大小的草原古马。弯曲的背变直了,进化后的牙齿,善于吃干草,四肢也变得健硕有力,由跳跃式变成了奔跑,开始向草原扩充。

随后,上新马、真马相继出现,马掌由3趾结构变为单蹄,骨骼坚实,蹄质更硬,不管是柔软的草地,还是硬质的石面,它们都能急速奔腾。

因奔腾属性,它们的心肺和汗腺十分发达,还自带温控,能耐高温也能抗严寒,又逐渐由真马演变出了森林马、冻原马、鞑靼马和普氏野马

这四种马就是现代马的祖先,它们靠敏锐的嗅觉和听觉驰骋在大草原上,两个大眼睛可视范围在330~360°(我们所见的马后腿踢人,其实是马看准了才踢的)。不但可视范围广,在夜间时,还能看见百米外的物体。

马虽然是食草动物,比不上食肉动物凶猛,可它依赖于自己的身体条件,躲过了很多动物的攻击。

根据考古发现,最早驯化野马的国家为哈萨克斯坦,大约在五六千年前,人们逐渐驯化,起初是用于充饥,后来发现它特点,又逐渐成为了交通工具和战争武器。

大约五千年前,野马也被中国人驯化,从此以后,马作为一种很神奇的动物,一直相伴人们左右,谱写了很多传奇。

关于马肉

明代的李时珍在其编写的《本草纲目》中,这样描述马肉:食马肉中毒者,饮芦菔汁,食杏仁可解。还有一本《随息居饮食谱》中也说,马肉辛苦冷,有毒,食芦根汁或杏仁解之,其肝,食之杀人。

可见从古时候开始,人们都认为马肉并不适合食用,所以就没有吃马肉的习惯流传下来。真是这样吗?其实不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原来这些都是古人们的误解,其实马肉是一种很安全的肉食。它没有猪肉、羊肉和牛肉油腻,所含的不饱和脂肪酸,可以促进人体血液循环和提高免疫力等作用。

在国外,哈萨克斯坦作为驯化野马最早的国家,就对马肉爱不释手。早期,哈萨克斯坦骑着马,带着蒙古包放牧,这种游牧生活也逐渐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习性。在茫茫草原上,羊肉和马肉是他们身体营养的根源。

随着他们食用马肉的次数越多,也摸清了马肉的品质,他们把马分为赛马和肉马等不同种类,肉马才是专门供人食用的。

哈萨克人民会挑选优质的不同草料喂养,在此条件下长大的马,肉质鲜美可口,飘香四溢,被奉为上等佳品,只有盛大的家族聚会才会宰杀食用,饭店里是几乎见不到马肉踪迹的。

特别是马身上的脖颈、肋条、肥肠和臀部,被他们称为马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当地最具特色的传统美食,就是马肉制作而成的马肠,是当地公认的招待贵重客人的美味佳肴。

也有营养学家研究表明,马肉相比猪羊牛肉来说,脂肪含量更低,蛋白更高,应该能成为猪肉以外的第二大主流肉食。

但在我国,却不是这样,我国除了猪肉外,鸡鸭鱼肉、羊肉和牛肉才是肉食来源的第二梯队,吃马肉的人少之甚少,这是为何?

中国人很少吃马肉的三个原因

第一:原来遍布全国的战马,因场地和周期原因,导致养马的少了,马肉的市场也随着降低

现在在国内养马的人不多,主要是场地问题,古时候的成片草地,现在建立起了高楼大厦和纵横交错的道路,导致饲养马的空间被不断地压榨

在我国的东部和南部,除了在个别牧场或草原能看见稍小的养马场外,在其它地方几乎看不见成群的马活动,要想供应市场,不太现实。

就算北边和西边各地的草原上有适合养马的场地,若想靠局部地区供应全国,又面临场地适宜性和养殖周期太长等现实问题。

一个养马场,要同时兼备室内和室外,室内的马舍、食槽、饮水桶、产房、观察室等,所占空间多达几百几千平方米。室外光一个让马匹散步的跑道就需要200米以上,马匹越多,跑道越长,这种条件,只有偌大的草原才能满足马匹的活动要求。

再者,马不是反刍动物,它的身体有缺陷。众所周知,羊、牛属于反刍动物,它们一共有四个胃,羊的四个胃分别为:瘤胃、蜂巢胃、重瓣胃和皱胃。牛的为:瘤胃、网胃、瓣胃和皱胃。即使是骆驼,也有三个胃。

只有一个胃的马,不具备反刍能力

羊、牛和骆驼进食后,前两个胃(骆驼是第一个)将食物与唾液初步混合分解,分解不全的再进入瓣胃之前,再返回到口腔内再咀嚼,这个过程叫“反刍”。对于它们,每天喂养一到三次就能满足生长的需要。

马的食道狭窄,只有一个胃,属于少吃多餐的动物,一天需要喂养五到八次才能满足。这无疑增加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马对草料的要求很高,稍不注意,就可能引起感染,这是养殖户们不希望的。

马难伺候也行,你多长肉总行了吧?可事实并不如此,马吃进肚子里的草料,一百斤都长不到半斤肉。这就是它一个胃造成的缺陷,虽然盲肠发达,有助于吸收,但比起羊和牛来说,它的营养吸收率实在不够看,好歹羊和牛吃进去百斤食物,能转化出1~2斤肉。

再者,马一年一胎,从小马出生,一般要一年半才有生育能力,母马需要足够的营养,不能太瘦也不能太胖。因疾病、营养、运动等问题,母马的流产率也高,养好的话,前10年都能繁殖,运气好,顶多能生8胎,运气不好,10年间只有4~5胎。

五岁之前的马都属于幼龄马,马的平均寿命30~35岁,就算使役的马,也能达到20岁。试想,后十年里,母马失去了繁殖能力,天天要供着,养殖成本太高。

所以,要想靠马肉达到盈利的目的,就存在付出率高,回报率低的现实问题,这样亏本的生意,养殖户自然不愿意干。养得越少,市场就越小。

当然,各地的小型牧场养的马,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运输,个别用于生产乳肉,大面积作为肉马饲养的几乎没有。

第二:在古代,马推动了国家文明的发展,在中国人的眼里,和马之间的感情比较浓厚

我国也是较早驯化野马的国家之一,早些年间,游牧民族驯化后主要用于食用和挤奶。

后来人们发现,马身体匀称,四肢矫健,善于奔跑,无论是草地还是山区,它都能涉足,适应力强。

马的这些特点,是牛无法与之媲美的,人们又逐渐把马发展成了长途运输和赖以生存的主要交通工具。

在农业上,我国从古至今都是农业大国,牛和马分工明确,牛耕地,马驮运,不管是北方游牧民族还是南方农耕文明,马都是家家户户的宝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食用马肉的。

随着战争的不断爆发,人们又发现,无论是通讯还是征战,马也是最佳选择。

到了春秋时期,马的作用更明显了,那时马还没有钉马蹄铁,很多国家因为这个,贻误战机不说,还导致战斗正酣时,马不动了,或躺下了,或跌倒了,倾斜了很多胜利的天平。

在没有马蹄铁的战争年代,马的马掌由于自身构造(马只有一个趾,属于单蹄,蹄是呈斜斜的梯形,着地部位为趾的侧面和前面(叫蹄壁),以及底部的前端(蹄底)都比较坚厚,而趾底部的后端角质柔软,还有弹性,马蹄只有蹄壁着地接受磨损,其它部位是悬空生长的。),又存在两个致命缺陷。

一是长期磨损的情况下,蹄壁上的角质层会快速脱落,后期又跟不上生长速度,发炎感染,变成瘸腿马。

二是不磨的情况下,角质层又会肆意增长,就像人的脚指甲太长会影响走路一样,马也不例外,摔倒,断腿,组织坏死等情况特别多。

这两个致命缺陷,让每个国家都很苦恼,只能大量饲养战马,做着治标不治本的事情。

到了战国时期,你所见的战车前翻、侧翻,很多都是因为拉车的马脚疼,造成的结果。

由此可见,有好的马匹对一个国家而言是多么重要。

就算到了三国时期,我们所知道的名马,比如曹操的绝影,刘备的的卢,吕布的赤兔马,它们身体强悍,但也扛不住四处奔波。在每次出去后回来,都有人专门给它们保养四肢,那时的脚上也镶有东西。

后来,直到元代的成吉思汗打到欧洲,才从古罗马带回来了马蹄铁的前身,过程经过不断改良,才沿用至今,解决了战马紧缺的问题。

这里也有一个关于马蹄铁亡国的故事,话说英格兰理查三世与亨利伯爵在争夺王权时,本来理查三世总攻在即,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没想到胯下战马一个趔趄,就把理查三世摔到地上,身后的士兵还以为理查三世中箭了,一刹那动军心乱阵脚,结果被亨利伯爵反败为胜。

后来才知道,是因为理查三世战马的马蹄跌松动了,马感到不适摔断了腿。

由此可见,以前的战争,没有马根本不行,“汗马功劳”这个成语,就是对战马最高的褒奖。

马的听觉和嗅觉十分灵敏,视觉几乎360°无死角,且记忆力惊人,是一种温情的动物。那时士兵的梦想,就是能拥有一匹与自己高度默契的战马,胯下生风,立战功,扬名立万,报效国家。

综合来说,几千年来,不管是在军事上还是民用上,马都是人们最重要的伙伴,甚至是家人、朋友。从人们的意识上,都没有想要把马当做主要肉食来源的想法。

第三:马肉的卖相不好,价格还很贵

对比猪肉、牛肉和羊肉的鲜嫩来说,马肉透着一股古怪的深红色,生肉看上去毫无食欲,因此才有《本草纲目》和《随息居饮食谱》中说马肉有毒的说法。

再者,马肉虽好,但由于长期运动的缘故,全身肌肉发达是其一,汗腺发达是其二,肌肉的纤维比牛肉还粗,还散发着一股扑鼻的异味(类似狐臭),自然买的人就少,久而久之,商家就把马肉列为弃之不可惜的肉制品。

全身都是肌肉的马匹

当然,也有客户有需求,但由于养马的成本高,再加上运输成本也高,价格相对其它肉制品而言会比较高。

虽说对于有钱人来说,这不算什么,可烹饪技巧繁琐,对烹饪者的要求很高。如果厨师的技术不过关,无论是爆炒还是蒸煮,做出来的马肉又酸、又臭、又硬,是很难下咽的

技术难倒了众人,随着时间久了,在民间就流传有“驴肉香,马肉臭”的说法,在代代相传之下,自然吃的人就少。

国外为什么吃马肉的人较多?

从最早驯化野马的哈萨克牧民来说,因为他们长期和马生活在一起,对马的研究很透彻。他们祖祖辈辈沉淀下来的经验足,家家都是烹饪高手。

哈萨克人民会把新鲜的马肉切成长条,撒上盐和祖传的调料配方,然后搭在木架上,四周用土块或木板遮挡,再以特殊的松枝,靠松枝的烟气把马肉熏干。

熏干的马肉和马肠是当地十分有名的特色,香味十足,肉质筋道,回味无穷。和哈萨克相邻的俄罗斯、中国新疆、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地区,以及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也有吃马肉的传统。

就算是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也要吃马肉,他们制作的马肉肉质干柴、嚼劲十足,如果没有一口好牙的话,就要准备一把牙签剔牙。

再比如,广西桂林也有吃熏干马肉的传统,味道也不错。

除了传统的烹饪方法外,在日本还有一道十分有名的菜,名叫樱肉,也就是马肉刺身。

说起日本的熊本洲,熊本熊和马肉刺身被称为当地颇负盛名的乡土料理之一,也是名扬各地的特色名菜。在当地的各寿司店,都能找见它们的身影,一份上等的马肉刺身,能卖到几千块一盘。有时想吃,还需要排队预定,火爆程度令人咋舌。

其次法国的部分地区也对马肉情有独钟,不管是刺身还是熟食,都吃得津津有味。他们认为马肉营养丰富且有弹性,吃起来嚼劲十足,如果再用上等的秘制调料来中和酸味的话,和情侣一起吃,这将是一份十分浪漫的人间美味。

综上所述,外国人喜欢食用马肉,更多是当地的文化传承和精神信仰。他们吃马肉就像我们吃猪肉一般轻松写意,应该报以尊重和理解。据统计,每年大约有470万匹马用于食用,可见马肉并不难吃。

总的来说

在我国,马具有很高的灵性,有着极高的地位象征,它勇猛俊逸、刚毅昂扬,代表自强不息,勇往直前。它独立不羁,寄托自由精神。它神采风扬,象征着心生向往的龙马精神。

从马演化出的成语,比如千军万马、厉兵秣马、汗马功劳、马首是瞻、马到成功、天马行空、戎马生涯等等,每一个都代表了划时代的意义。

在我们中国人的骨子里,马推进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它是我们的伙伴,是朋友,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因此,很少人把它当做美食享用。

我也梦想有一天,能骑上四蹄生风的骏马,奔腾在茫茫草原上,耳边响起“嗒嗒嗒"的蹄声,这生活才美妙!

文 迷恋幸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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