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耳朵外翻是狐臭(耳朵外翻的人)

时间:2024-06-10 16:27:03       点击:0

门诊时间:8:00-18:00  | 在线咨询

文章目录:

腋臭尴尬怎么办?

“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花朵凝聚的芳香可以让人断肠,所以有了香水的诞生,女孩子们喜欢将身上喷的香香的,愉悦自己,也愉悦别人。但是生活中有这样一小部分人,即使再重的香水味,都遮不住他们身上的臭汗体味,有时候香水加上臭汗味混合在一起形成的难以形容的味道,那是真真的让人断肠。这部分人就是患有先天腋臭的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狐臭”。

腋臭患者常常由于带有明显臭汗气味而羞于到公共场所,不愿与人交往,容易造成自我封闭和性格孤僻,心理易受创伤,自信心下降。腋臭就像是一把沉重的枷锁让色彩斑斓的生活失去该有的灵动,那么该如何拯救这恼人的腋臭呢?

腋臭是指也不大汗腺中分泌的有机物与局部的细菌发生作用产生了不饱和脂肪酸及氨等物质,从而在腋部产生异常气味的一种病症。其病因包括腋部顶泌汗腺分泌功能异常、微生物因素、遗传和内分泌因素等。该病主要在青春期内分泌代谢旺盛时出现,可同样伴有色汗、油耳等症状。腋臭不但是一种病态,而且常常导致患者发生心理障碍,以致影响患者生活、工作。腋臭的治疗不但可以清除病痛,而且也帮助病人消除心理障碍。

腋臭的治疗方法很多,可分为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及手术治疗三大类。

一、 药物治疗

局部可外搽2%-5%甲醛溶液,5%明矾溶液,20%氯化铝溶液,1:5000高锰酸钾溶液或者乌洛托品溶液等,具有收敛、止汗、消毒杀菌作用,可以缓解腋臭症状。

除了外用药物还可局部注射药物达到破坏汗腺和抑制汗液分泌的作用,常用的注射药物包括肉毒素和聚桂醇等。

二、 物理治疗

腋臭的物理治疗指用CO2激光、微波、高频电离子、同位素等非手术外科的创伤性治疗方法,破坏汗腺,减少汗液分泌。物理治疗具有创伤更小,恢复更快,停工期更短,不良反应更少等优点。但缺点是容易复发。

以毛囊为标志进行的CO2激光治疗,能够产生瞬间的高温破坏大汗腺的分泌部,从而治疗腋臭。由于CO2激光治疗具有良好的方向性,接触组织时为直线传播的平行光,全部光能集中在直径小于1mm的治疗点上,对周围正常组织损伤小,能够瞬间气化毛孔部的腺体,具有针对性,准确率较高,治疗方法简单易行。

CO2激光治疗较少出现水肿、出血、感染、疼痛、瘢痕形成等并发症。但毛囊容易遗漏,一般不能一次去除干净,需多次手术。

微波治疗:利用300-30000MHz的高频电磁波,通过辐射探头接触组织,以生物体为热源,利用生物体内所含水分不导电热,水分子在电磁场中相互摩擦产热,短时间内达到100℃并扩散。使生物组织达到凝固止血。

黄金微针射频:是一种侵入式的射频点阵技术,利用镀过黄金的细小微针,将能量准确作用于不同深度靶组织,微针针尖发射的射频能量可选择性破坏大汗腺。具有治疗效果确切、安全、创伤小、恢复快、无停工时间、表皮损伤小、色沉风险低,不易留瘢痕等特点。

低温冷冻治疗腋臭:主要有液氮冷冻和脉冲冷冻两种方法。

液氮冷冻:液氮温度为-196℃,可以引起组织坏死反应,温度过低,一般不易掌握;

脉冲冷冻:脉冲冷冻治疗仪能把温度控制在-90—60℃,此时低温造成炎症反应治疗腋臭,术后冷冻造成的皮肤损伤容易恢复。

其他物理疗法

同位素90锶的β射线对产生臭味的大汗腺有抑制和破坏作用,使大汗腺分泌减少,逐渐萎缩,然后达到消除腋臭的目的。

单纯β线浅层放射也可以直接杀灭、破坏腋下的大汗腺,抑制分泌作用。

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的方法很多,每一种方法在皮肤外科临床实践中都有一定的改良和变化。主要的方法有梭形切除术、搔刮术、皮下修剪术、皮下汗腺层吸引搔刮术等。各种手术的复杂程度不一样,而疗效、术后并发症也不尽相同。

梭形切除术:过去所应用的最传统的腋臭手术。将腋毛区的皮肤、皮下组织作梭形切除,然后做Z成形缝合。但由于切除面积大,切口张力大,术后恢复慢,遗留明显的瘢痕,美容效果差,而且易影响上肢活动,现在已经很少应用。

皮下搔刮术:是在腋窝做一小切口,将腋毛区皮肤在皮下剥离成皮瓣,用刮匙进行皮下搔刮,以破坏腋毛分布区的汗腺及导管。由于搔刮术是在盲视下进行操作,钝性去除皮下的大汗腺及毛乳头,而手术中未被彻底清除的毛囊及大汗腺在2-3个月能恢复生长,故术后的复发率较高。

皮下汗腺层吸引搔刮术:在腋窝做小切口达脂肪层,腋毛区潜行分离后,用吸脂针进行负压抽吸,将大汗腺吸除从而治疗腋臭。优点:操作简单,手术时间短,并发症少。缺点:有时抽吸不完全,易复发。

皮下修剪术:指在直视的情况下对外翻的腋部皮瓣进行修剪,充分去除皮下脂肪、丁泌汗腺和毛囊。手术较为彻底,术后复发率较低。皮下修剪术的改良方法有很多,有小切口微创、“s”型切口皮瓣、“c”型切口皮瓣、双屏型切口。目的:通过手术方法的改进更彻底地除去皮下大汗腺和毛囊,并减少并发症的发生。本质:通过不同的切口对外翻的腋部皮瓣进行修剪。

这是目前临床中最常用的腋臭手术,但需注意的是皮瓣修剪的过多易损伤局部的真皮下血管网,造成术后腋部皮肤血供不良,皮肤坏死。所以,修剪要适当。

注意事项:改善个人卫生环境、减少出汗、减轻异味、治疗真菌感染。

方法千万种总有一种适合您,不要再让尴尬的体味封印你的颜值和自信,寻求专业医生的帮助,还您一身清爽。千秋无绝色,悦目是佳人。

风油精能治狐臭?不存在的

风油精能治狐臭吗

并不能,只能缓解狐臭,但是不能根治,还是需要通过做手术的方法去狐臭。

首先我们要清楚一点就是狐臭是怎么出现的,狐臭是局部大汗腺出汗过多,细菌发酵所导致的,我们使用风油精与使用香水来掩盖狐臭的气味道理是一样的,只能掩盖却不能根治。

对于风油精能治狐臭吗?我们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在我们寻找正规治疗方法的时候如果想要暂时掩盖一下狐臭的味道是可以尝试的,具体的可以涂抹几滴于腋下,以为本身风油精有杀菌,清凉作用,且刺激性味道大,将其涂于腋下,清凉,能减少汗液的分泌,起到短暂抑制狐臭味,掩盖狐臭味。

但是也仅仅是掩盖,却不能进行治疗。所以,在平时生活中,我们还是要回归于治疗,并且在治疗的时候也不能忽视日常的护理。比如在个人卫生方面,一定要勤洗澡,保持局部清洁干燥,可以选用一些药物对局部进行涂擦,起到杀菌和减轻汗臭味的作用,平日饮食要清淡,少吃辛辣刺激食物。

此外,还可以使用生姜涂抹的方法,狐臭腋臭可取生姜30g,切碎,浸于一般的医用酒精中,封瓶1周后提取滤液,瓶装备用。用棉签或棉球蘸滤液搽于腋窝处,每天2-3次,连搽1个月。

除了使用风油精能治狐臭起到掩盖作用,以及生姜偏方之外,还有其他的一些偏方也可以尝试,比如用辣椒2-3个,切成小段,放入瓶内,加2%-2.5%碘酊10ml,密封摇荡。3日后用棉球蘸药液,涂擦腋窝,每日1-3次或是,使用番茄汁,具体的方法是浴后在一脸盆温水中加入100毫升番茄汁,用两条毛巾分别夹在两腋中,保持15分钟。

以上这些都是比较常见第几个偏方,所以对于风油精能治狐臭或是其他的偏方能治狐臭吗?我们应该有一个辩证的态度,偏方与正规的治疗是有区别的,而且不同程度的狐臭,适合的治疗方法以及使用的药物等也是不同的,所以根据自身的情况,辩证的选方法才是最重要的。

风油精的用处

一、感冒发烧。治疗方法,用手沾少许风油精,涂于人中、太阳等几个穴位,说明书上有具体穴位标示,用手轻揉,到觉得皮肤有炙热的感觉就好,然后用温开水口服几滴,蒙头睡个大觉,醒来后一般感觉不错。当然严重者还是咨询医生。

二、风火牙痛。按说明书穴位沾风油精按摩,到有炙热感觉,效果不错。

三、蚊虫叮咬。涂于患处,可止痒消毒。

四、青蛙尿毒入眼。

现在的城市人,大多不知道青蛙自我保护的方法除了保护色以外,青蛙的尿液是用来保命的。当你走近青蛙的时候,青蛙会高高跃起,向后发射一股液体(我暂且叫尿液)(没研究过),然后潜入水中。这股液体如果有任何一点点进入你的眼睛的话,你的噩梦就来了。半个小时后,你会觉得眼睛忽然奇痒无比,痒到你想把自己的眼珠子挖出来,然后你的眼帘会像外翻出下垂,覆盖你的整个眼睛。小时候我放牛,牛才低头吃草时会经常中标,我们用传统的办法,撒尿去浇牛的眼睛,估计是尿里含的盐水有用,大概一个星期后牛眼会治愈。

后来我自己抓青蛙的时候中标了,眼帘向外翻出,眼睛又痒又痛,20年前的农村医疗水平和条件,就不用再说了,后来是我爸用热毛巾沾牙膏给我热敷眼睛,大概两天就止痒,然后是康复。后来有一次下河游泳,再次中标,眼睛忽然奇痒无比,我的经验告诉我一定是青蛙尿入眼了。怎么办?幸好我随身携带风油精,我想牙膏能消毒,这个也能,用手沾了少许,抹在眼角处,但是要知道,风油精入眼的疼痛还是非常剧烈的,我开始流泪,大概两分钟后,疼痛感和痒的感觉同时消失,神奇吧!

风油精可以喝吗

风油精在我国已经具有几十年的使用历史,常见的使用方法就是外服,很多人对于是否能够喝一直很好奇。专家告诉我们。风油精能喝,但是不能够大量服用。

风油精的主要成分就是樟脑以及薄荷脑这些中药,这些药材原本就有理气的功效,所以口服是可以的,并且没有发现服用之后的副作用。一般情况下,口服风油精主要的功效就是治疗咽喉肿痛的情况。

如果身体出现了咽喉疼痛,服用一些风油精能够有效的缓解不适症状,一般情况下连续服用五次就可以治疗,如果症状比较严重,建议可以多服用几天。

一般情况,每次服用风油精大约两到三滴,小孩以及老人适量的减少一些。然后将风油精慢慢的咽下,并且不能够喝水,然后每天喝五次,不仅能够治疗咽喉红肿,同事还具有加强抗炎的作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风油精具有比较强的刺激性,所以在每次服用的时候一定不能够太多。在服用的时候都要按照说明书来进行,要求每次喝上四滴到六滴左右,也可以和开水一起重复。除此之外,怀孕期间的女性还有三岁以下的孩子最好都应该谨慎使用,另外一些皮肤上出现损伤以及溃疡或者是烫伤的人群,也最好不要服用,避免病情加重。

在很多人的眼中,风油精是属于一种万能药,任何身体中出现了问题都可以使用,病情都有非常不错的效果。不过,风油精只能够缓解病情,但是不能够根治疾病。所以,想要领身体从根本上恢复健康,那么除了使用风油精之外,也最好能够服用一些其他的药材,及时就医令身体恢复健康。

风油精口感油腻刺激

很多服用过风油精的人都表示,这个过程并不愉快,因为服用之后立马就能够感受到非常浓烈的薄荷味,同时还伴有一股油腻感,非常的难受。这些感觉严重刺激到了我们的口腔,所以会令我们的身体出现不适的感觉。

2024高考 | 招生章程!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山东管理学院

山东警察学院2024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警察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警察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324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

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招生专业包括:

(一)公安学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考生必须选考政治科目方可报考。

(二)公安技术类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考生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化学2门科目方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具体专业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山东省户籍并参加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五条 报考考生须参加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十六条 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和公安部、教育部要求,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八条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九条 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普通类提前批。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文件,学校招生计划预分到全省十六市。在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选考科目要求,分市、分男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依次按照考生是否享受夏季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考生的面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录取。

第二十三条 如第1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剩余计划,已参加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均合格的考生可进行第2次志愿填报。

第二十四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普通类一段线。

第二十五条 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若报考我校,录取后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七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同时兼顾男女比例和地市分布等因素。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下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渠道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学员标志,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警察学院;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参加当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也可以参加其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考录,或者自主择业。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68622756

监督电话:0531-68622799(招生就业处)

0531-6862275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子邮箱:zs@sdp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dpc.edu.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邮政编码:250200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培训以及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警察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政法学院2024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学校代码:1410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24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4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招收本科生,面向山东省招收专科生。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专题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按照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类) 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要求,均予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只要考生体检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原则上不予退档。

山东省普通类提前批招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非综合改革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分配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参考考生志愿情况和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三)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四)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

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类)分配。

第十六条 特殊要求

(一)外语语种: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列入山东省普通类提前批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测试。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减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山东政法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 88599888,88599859,88599958

网址:https://zs.sdupsl.edu.cn

E–mail:zsb@sdupsl.edu.cn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531-88599822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考生、家长、社会监督和咨询,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对招生工作全流程监督检查。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国标代码:1427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6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宣传、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政策咨询、考试组织、招生录取、招生宣传等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统筹各省各类生源数量和质量,坚持学校办学定位,坚持市场需求的原则,综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及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合作)仅限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投档比例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1.实行“专业(类) 学校”模式,根据专业(类)选科要求、体检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对专业(类)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确认专业。

2.实行“院校专业组 专业(类)”模式,进档考生按照投档专业组内专业(类)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计划择优录取;专业调剂志愿仅限在投档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不符合国家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专科)使用考生所在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使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春季高考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依据专业特点面向山东省夏季高考或春季高考招生,志愿填报、投档办法、录取规则参照夏季高考或春季高考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查询网站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录取通知书等。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学校网址:http://www.sdyu.edu.cn

招生邮箱:zsb@sdyu.edu.cn

微信公众号:Sdyuzs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250103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管理学院2024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管理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438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邮编:250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先录取首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在首次志愿、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清,即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八条 艺术类各专业报考及录取:详见《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管理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语种:学校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依据卫生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体残疾等,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上述情况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山东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管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sdm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mu.edu.cn

电话:(0531)88960001 传真: (0531)88960001

招生投诉(监督)电话:(0531)89636926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上述文章内容有限,想了解更多知识或解决疑问,可 点击咨询 直接与医生在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