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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臭元朝时候有吗(狐臭在古代是体香吗)

时间:2024-06-03 09:10:19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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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宋亡之后无中国”,元明清文明究竟出现了哪些大倒退?

本文为百家说史专栏作者叶之秋原创首发

宋亡之祸,不在人口被屠戮多少,而在华夏文明被打断。

宋朝,不是华夏最强的军事王朝,却是华夏最文明的王朝。

宋,不仅仅拥有占全世界80%的GDP,更拥有与经济实力相匹配的领先世界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

早在宋朝,中国就已经产生了种种近代化倾向。简单举例,国家收入中,占70%—80%的比重是商业收入,而非农业收入。可是,之后的元朝对宋的各项制度大肆毁坏,而明朝的朱元璋则弱智的选择了继承元朝体制。满清又是继承明制。结果,曾经的辉煌离我们远去。

具体来说,元明清之后的文明,究竟出现了哪些大倒退呢?

1、君臣家国关系的倒退。

在宋朝,皇帝和官员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公共关系。皇帝虽然可以命令大臣,但是不能违背法理胡作非为。大臣虽然侍奉君王,但是不能违背法理阿附皇帝。皇帝和大臣,不过是职业有分工,“各有职业,不可相侵”。

到了元明清,君臣关系变成了主仆关系。明朝强调理学,强调纲常。明朝是历代以来,官员最悲催的时代。自古有云,刑不上大夫。可是,在明朝,皇帝稍不如意,就会让太监扒了大臣的裤子,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打板子。到了清朝,官员们更以做奴才为荣。即便是身为军机大臣的一品大员,拜见皇帝,也要三跪九叩。

在宋朝,“天下为公”的观念已经成为主流。天下并非皇帝一人之天下,而是祖宗之天下,是群臣、万姓、三军之天下。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观念,不单单是士大夫们认可,就连皇帝,也是认同的。

于是,宋仁宗经常被大臣(比如包拯)指着鼻子痛斥;被喷一脸唾沫;明明大臣有狐臭,还不得不装作一副很认真的样子近距离倾听长篇报告。在很多人看来,宋仁宗很仁弱。其实,这仁弱正是国家开明的表现。换了忽必烈,换了朱元璋,换了康熙乾隆,这些人下场肯定悲催,轻则被砍头,重则被灭族。

2 、军人、匠人、奴隶等制度的倒退

在宋朝,因为国家富庶,人民已经不用服兵役。劳役很少见,差役国家也会补发钱粮。总之,朝廷要让百姓做事,就得给钱。

这个制度实在太先进了!中国老百姓,尤其是最底层的农民“自古以来”——除了宋朝——一直就得免费的、无偿的帮助国家做这样那样一些事情。比如修筑长城,比如修公路,比如修堤坝。要钱?给国家做事还敢要钱?

元朝建立后,完全废掉了宋朝的制度,把天下人按照职业划分为民户、军户、站户、匠户、盐户、医户、乐户、儒户。这种职业一旦划分,就再也不准更改,世世代代如此。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该打洞。说的就是元朝。

在宋朝,虽然也有家仆,但是主仆之间是雇佣关系。仆人不满主人,一样可以炒鱿鱼。到了元朝,不一样了,仆人不但在钱财上没有自主,连人身也是主人的私有财产。这种制度延续到明清。大家看《红楼梦》中的晴雯,就是家生子。就是家仆的孩子注定是家仆。就如同主人家的一只鸡养了小鸡,当然小鸡自然还是主人的财产一样。

3、路引制恢复

宋朝为何能拥有让世界瞠目结舌的GDP?因为它的多数制度都走在世界前列。包括户籍管理。

汉唐时代,老百姓要出远门,必须到官府申请通行证。叫做“过所”。宋朝废除这项弊政,老百姓可以自由迁徙。这样才便于商品和劳力的流通。在宋朝,外地百姓和当地人拥有完全相同的权力。

到了元朝,恢复了汉唐制度,人们出行要路引。如果没有凭证,抓到了轻则打板子,重则坐牢。没有路引,不但过不了城门关卡,包括住店、打工、做生意都不行。

之后的明清乃至当代,都是如此。

4、诸多酷刑恢复

宋朝为政宽仁,割鼻、斩足、宫刑等残酷刑罚都废除了。有人说,宋朝有凌迟。这是不正确的。凌迟一词最早出现在《宋史》记载中,但是《宋刑统》中根本就没有凌迟这项刑罚。真正让凌迟合法化并大力推行的,是黑暗的明朝。

元朝恢复了殉葬制度,明朝再度把这个制度发扬光大,比如明成祖。

宋朝最主要的特色刑罚有两种,一个叫做刺面,一个叫做发配。比如林冲、武松、宋江就被刺字然后发配。在宋朝,坏人的脑袋上真的写了字。

有人说,宋朝很腐败,不杀士大夫嘛,那还不大贪特贪,这个印象也是错误的。

宋太祖确实传下不杀士大夫的遗训,但同时,他老人家也多次表态,贪官不在此列。单单宋太祖一朝,惊动到宋太祖,亲自下诏杀掉的贪官就有数十人之多。宋朝有各种制度来防范贪官,有贪腐现象,重则杀头流放,最轻也是用不录用。就连贪官的子孙,在升迁考核时,都要受到影响。推荐了贪官的人,也会被降职甚至罢官。可以说,一人贪污,祸及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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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农村最不科学习俗:最不可思议的歧视,把狐臭视同“门病”

在河南农村,婚俗习惯上最不可思议的歧视,把狐臭视同“门病”,曾被如临大敌,严防死守来对待。

我在洛阳附近农村一带长大,对于洛阳农村老百姓对门病的歧视,了解较多,也觉得荒唐。

小时候不知道什么是门病,但看大大人神神秘秘和十分慎重的样子,想必是很严重的疾病吧,心理也对狐臭很害怕,觉得谁要是有了狐臭这是非同一般的耻辱。

在我童年的时代,清楚的记得有很漂亮的姑娘或者很帅的小伙子,因为家里有门病,竟然找不到对象

我家居住的街道,有一家人就有门病,所有路过的人都会紧张兮兮,其实我感觉也就是体味有点大罢了,又不会传染,有什么大惊小怪呢?

在我们家乡那一带,结婚找对象,父母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去对方家庭打听打听。所谓的打听最主要的环节就是要询问一下对方有没有门病?如果有门病,无论如何这门亲事都不能成。

如果打听仅仅问问他家父母有没有门病,那就太小看去打听人的职责了,打听不仅要了解对方家庭的主要成员有没有,还有他的叔叔伯伯以及其他主要亲戚都要一一询问清楚。这是民间最严的“政审”,不仅查一家三代,还要查七姑子八大姨。

小时候我曾参加过我舅舅家孩子的婚礼,两个人十分恩爱,但是后来舅妈发现儿媳有门病,她就铁了心要把他们给拆散。

小两口曾经为妈妈要拆散他们,专门到我家,让我家父母去做做舅妈的工作,但做了几次工作也无济于事。

很遗憾,虽然哥嫂两个人感情很好,但搁不住舅妈每天哭天抹泪,天天找茬,指桑骂槐,硬生生把一对恩爱夫妻拆散。

后来两个人都没有再结婚,这样的悲剧真是难以思议,这件事如果不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简直就难以想象这是真的。


所谓的门病就是狐臭,为什么那时候的农村对狐臭那么歧视呢?

长大了曾经想探寻人们忌讳狐臭的原因,村里有位老者告诉我,人们现在盲目排斥狐臭,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这其实和历史传说有关。说元代的时候,蒙古人都有很强的体味,人们以为那就是狐臭,所以有狐臭的人,可能都是和蒙古族结亲的缘故,为了保持汉族血统纯正,所以人们都排斥狐臭,并把狐臭当做“门病'”。

如此说来看来这还是宋朝人反抗统治者的故事,真实与否,都是民间传说,估计和送月饼传纸条的故事一样。

现代医学科达发达,狐臭也只是人体的一种疾病而已,和蒙古族没有任何关系,只是人们反抗统治者而给蒙古族强加的“罪名”。所以找对象真没有必要兴师动众去打听,也没有必要去拆散一对美满的婚姻,这样做真有点小题大做了。


前些日子回的老家又问起现在的婚恋歧视狐臭的问题,时代在变,风俗也在变,是否有狐臭已经不那么重要。原来现在的姑娘在农村十分紧俏,男孩子能找下对象就很不错了,狐臭不狐臭也已经无关紧要了,没有人再去打听狐臭不狐臭的问题了。

看来因为男女人口比例失调也改变了婚俗习惯,这样的改变,也是一种文明的改变。

人们得的病很多,能够遗传的病也很多,譬如高血压等病都会遗传,况且现在医药发达,狐臭也可以治疗,并非什么大不了的疾病。

狐臭歧视,也应该扫进历史垃圾堆,这是一个绝对不文明的行为。

古老而荒谬的习俗

母亲60岁那年,又离婚了。从一个生活了十几年的家里流落出来。那时候她觉得一辈子必须有自己的房子。她到处借债,终于在离婚的第二年买上了自己的房子。

我手头拮据,没有为母亲的房子出一分钱。于是,母亲叫我帮忙监督装修的时候,我义无反顾地从千里外的深圳赶了回来。我也正想回来透透气,每天面对不幸婚姻的鸡毛蒜皮,快要把人折磨死了。

刚从深圳回来没多久,我就卷入了亲戚玲玲的婚恋事件里。

去玲玲家的时候,她正在和家里人置气,一天都没有出卧室的门。听说我来了,玲玲嘭地推开门,又委屈又气愤地说道:“小姑,我可算找个明白人。你常年在深圳待着,不像我奶奶、妈妈他们那样认死理、老封建,正好你给我评评理。”

玲玲奶奶赶紧拉她,一副家丑不可外扬的样子,玲玲越发来劲儿,非说不可。

大学毕业之后,玲玲自由恋爱了。男孩儿是玲玲的高中同学,大学四年一直有联系,毕业后都在郑州工作,情投意合。

男孩是本地的一户人家,独生子,家里有辆大卡车,父亲是老板兼卡车司机,母亲在镇上开裁缝铺,生意不错,前几年在城里买了房子。

本来是一桩天大的好事儿,自由恋爱,男方家境不错,省了家长多少心。谁知道,玲玲还没有高兴几天,家里人又突然不同意这门亲事了。

原来,玲玲奶奶派人出去打探消息,得到一个晴天霹雳的回复:男方家门事不清。

玲玲可不管什么门事,她说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主,可是家里人坚决反对这门婚事,连最娇惯玲玲的父亲也一改平日的和善。

说完,玲玲气鼓鼓地问我:“小姑,你说我奶奶他们对不对,都啥年代了,还讲究门事,再说了,我根本就闻不出来那股味儿。就算真有,一个小手术就解决了,非得上纲上线。”

期间,玲玲奶奶拼命阻拦玲玲,可是玲玲不管那么多,她奶奶只好讪讪地说道:“小孩子都被惯坏了,越来越没有规矩。”

“小姑,你说嘛。”玲玲拽着我的胳膊,像是拽住救命稻草。她奶奶的表情越来越尴尬。他们都在等着一个未知的答案。

“门事”这个词我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了,可是它在我心里是一根刺,从来没有停止过生长,到现在还时不时会痛,是我不敢触碰的伤疤。

四岁时,父母离婚,我一直住在外婆家,尽管母亲又经历了三次婚姻,我都靠着外婆这棵大树成长。

15岁那年,跟着母亲去了她的新家,家里有继父的两个孩子,一个20岁的女儿,一个17岁的儿子。

20岁时有人开始提亲,母亲几乎都是一口回绝,直到有一天,母亲像是鼓足了勇气,问我可不可以跟继父的儿子结婚。

我坚决不同意,叫了五年的哥哥,怎么成为夫妻,那种感觉太怪了。他也坚决不同意。

母亲坚持了两年多,直到我22岁那年,遇到了夏锋。那时我早已毕业,在城里的林业局上班,夏锋是我的同事,也是城里人。

我跟母亲提到夏锋时,母亲并不同意。可是恋爱给人勇气,我已经顾不得母亲同不同意了,反正非夏锋不嫁了。母亲“哼”了一声,说:“就怕他不是非你不娶。”

“那我也不会嫁给你的继子。”

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孤胆,敢和暴脾气的母亲叫嚣。我心里怨恨她,她倒是想得美,一旦我和她继子成婚,我的“爹公娘婆”身份就能永远稳住她的婚姻。

她嘴上不说,我心知肚明。

夏锋一直催着先把婚订下来,母亲一直不冷不热。夏锋还带着我去看他们在城里的门面房,他得意洋洋地说:“这个门面一年一万多的收入,我妈说结了婚都是我们的。”

母亲一直说我和夏锋不会幸福,我说我和她继子更不会幸福。母亲看我天天以泪洗面、软磨硬缠,无奈同意订婚。订了婚,夏锋他家就马不停蹄地开始布置新房,打算尽快结婚。

从四岁开始,我一直寄人篱下,想着马上会有一个真正的自己的家,晚上做梦都经常会笑醒。

事情在婚期前的一个多月出现了转折。夏锋妈妈对我的态度发生变化,说话阴阳怪气,后来就明目张胆地嫌弃。只有夏锋对我很好,总是处处维护我。慢慢地,因为他母亲的关系我们也开始争吵。

直到有一天,我们又吵架,他说秃噜嘴了,说他妈说我们家门有病,不能和他结婚,他一直在跟他妈理论,我却不理解他,还总找他吵架。我愣住,我们家门有病,有什么病,我咋不知道。

我回去问母亲,母亲支支吾吾、结结巴巴地说人家乱讲,把他们骂了一通,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什么不登对,总之什么难听骂什么。可是,我怎么听都觉得母亲骂得底气不足,她的表情出卖了她。

“门事”这个第一次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就严重到影响我的婚姻。原来二十多年来,我被保护得好好的,从来没有因此受到过一点点的伤害。

门事,也称门病,直白讲就是狐(胡)臭。在我们家这一片,婚娶都很看重门事。如果这个家族里有人有门病,也就是俗称的门事不清,即便家财万贯,也不能找没门病人家的孩子。

双方在相亲的时候,别人都会把你几代内七大姑八大姨的拐弯亲戚都刨根问底,看是不是清白的。

如果一个清白的人和家里有门病的人结婚,会给本家族带来玷污,灾难接踵而来,影响未来整个大家族的婚娶,直白地说就是大家族的罪人。

我全明白了,我是有狐臭的人,尽管味道轻微。难怪我很小开始,就一直要喷止汗珠,是因为我的体味是不正常的,只是母亲为了保护我,说我腋窝下容易出汗,汗味稍微大了点,要注意清洁。

夏锋家之所以开始没有打听清楚,就是因为我外婆家都是清清楚楚,母亲和父亲又离婚那么久,他们就大意了,直到婚礼前才又打听到我的父亲家有门病。

可是为什么外婆会同意母亲这门婚事呢?妈妈不说,外婆又守口如瓶。

在我的死缠烂打之下,我终于知道了我为什么成了有门病家的孩子。

五几年,我外公当了个村里的小队长,他们几个人审了一个人,也对人家动了手脚,后来那人自杀,外公成了替罪羊,被判了十五年,在狱里,认识了一个当官的,这个人就是我的爷爷。外公改造良好,减刑到五年。狱里,我爷爷教外公读书认字,两个人成了至交。

出狱后,互有来往。有一天,爷爷带着父亲外出办事,路过外公家里,就进来坐会儿。谁知道,母亲和父亲一见钟情,谈起自由恋爱。

那时候的自由恋爱是稀缺的、时髦的。外婆打听到父亲家里有门病,坚决不同意。年轻气盛的母亲根本不吃那一套,说是两个人过,她闻不到别人就别管。

外婆以死相逼,母亲铁了心,就跟着父亲私奔来要挟,即便如此,外婆也没有正面同意。

再后来,我出生了,生米煮成熟饭。母亲回到家,外婆哭得死去活来,也没有办法。村里人说什么的都有,大多认为母亲爱慕虚荣,是为了人家里的权势和钱财。那时候爷爷早已官复原职,父亲家里有个养殖场,还有辆大卡车,在那个时代的农村,是人人羡慕的对象,难免村里人那么想。

亲戚里好几个表姐曾经说过,小时候可羡慕我了,母亲总是把我打扮的漂漂亮亮的,穿着时尚的衣服,像个洋娃娃,手里拿的玩具都是他们没有见过的。

可惜的是,这一场婚姻只维持了不到五年就结束了。母亲从小就在我心里种下仇恨的种子,说父亲和养殖场的女工乱搞。

最终,父亲确实和那个女人结婚了,还有了两个孩子。而我成了单亲家庭的孩子,和父亲断绝关系,一直寄人篱下十几年。

谁曾想,一二十年后,陈年往事又来作妖。

我没有再去找夏锋,他打了无数个电话,我一个也没有再接。我妈当年不顾后果地跟我爸结婚,没有考虑到二十几年后,她的决定会影响我的婚姻。即便夏锋足够爱我,我们俩也像父母那样私奔,为了崇高的爱情,等二十年后,我的孩子们又要受到这样的屈辱,这样的爱情我不能要,也不能连累夏锋。

即便如此,夏锋的母亲也没有放过我,她为了让儿子死心,怕我死缠烂打,到处说我的不好,包括门事这一条。小城里,坏事传千里,风言风语弄得我无处可逃。未来在这个城市,我除非不婚,否则非得在有门病的家庭里选择,以后我的子子孙孙都成了那个小圈子的一员。

为此,我整晚以泪洗面,可是又找不到可抱怨的人。

说起来“门事”,我找了好多资料,各种传说都有。我更相信下面这个。

据说,在古代、至少到元代以前是没有“狐臭”这一说的,那时的娶媳妇嫁女,根本就不存在“门事”的讲究。胡人南侵之后,情况才发生了变化。

到了元朝,蒙古族建立起庞大王朝,汉人的地位极底。当时的“怀庆府”(也就是沁阳)与其他地区的汉人一样在劫难逃,处于“胡人”的残暴统治之下。

“胡人”除了奴役汉人之外,还规定“胡人享有汉人新婚的初夜权”,也就是说,谁家娶了新媳妇,必须在新婚当夜将新媳妇交给“胡人”。

由于“胡人”是生活在草原上的游牧民族,习性与生活环境与汉人截然相反,在与汉人同居后,所生后代部分遗传了“胡人”的某些疾病,这里便包括“狐臭”。

当时的人们称“狐臭”为“胡臭”。一方面,大家认为“狐臭”是“胡人”的毛病,另一方面也出于对“胡人”的愤恨,就把有“狐臭”的人另眼相看。

各个地方的人们都愤恨“胡人”,“怀庆府”的人民也不例外,但愤恨的方式与众不同。“怀庆府”的人们把有“狐臭”病的人看作是“胡人”的后裔,认为和这样的人结亲是对民族的侮辱,对祖先的大不敬。

谁家要是娶了有“狐臭”病的女人或是嫁给有“狐臭”病的男人,会被街坊邻居、甚至本族人瞧不起。久而久之,这种观念就在“怀庆府”内形成了所谓的“门事”,并且愈演愈烈。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那时候的“胡人”作威作福,现在的我们成了“异类”,真的是一个大大的嘲讽。如果我真是传说中的“胡人”的后代,我的祖先之前对汉人的践踏,现在我好像成了赎罪者,就该毫无怨言地认罚。

那时候,一个表姐已经在深圳工作。她听说了我的情况,跟我母亲说让我去深圳,离开那个眼不见心不烦的地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在表姐的帮助下,我终于逃离了那个小城。

离开家乡前一晚,我发现自己怀孕了。我没告诉夏锋,也没告诉母亲,过去的都让它过去吧。

表姐带我走出那个小小的私人诊所的时候,我没有意识到,我是在杀害一条生命,相反地,我觉得我是在救赎TA,也在救赎我自己。

只是从那时候起,我身上有了自卑的东西,时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即便在深圳这个到处都是移民的陌生城市,大家对门事根本一点也不敏感,可是我的自卑始终没有得到一点缓解。两年的时间,我不敢谈恋爱,觉得自己是被剥夺资格的,空有一副好皮囊。

直到有一天,QQ上碰到一个大我八岁的没有工作全职炒股的人,我才糊里糊涂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在婚姻这个市场,我是个劣质货。

即便带着这种低姿态进入婚姻,我的婚姻并不幸福。结婚十几年,一台电脑和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半,就是他的全部人生。即便不谈爱,也该谈谈孩子,谈谈钱,可是我们经常吵得不可开交,贫贱夫妻百事哀。

生了孩子之后,或许是我有了直面“门事”的勇气。在深圳,我跟一些不同地方的人聊起这个话题,他们一副大大的“What”表情,令我难以置信,他们竟然不知道这么天大的婚姻杀手。慢慢地,我才些微有些释然。

只是,我没有退路,我只有在深圳漂泊,才是自在的。我有时候想过,实在过不下去了,带着两个孩子回我妈那里生活,反正她在老家买了房子,我随时都可以回去住。

可是,我不能。等孩子们长大了,他们又要面临当年我的处境和挣扎,难道像我那样受到伤害后再去逃离?

现在,一个小手术就可以解决门病,可是成年人的观念是任你动一百次手术也很难修正过来的。怔了很久,我对着玲玲说出了违心的话。

“玲玲,我说呀,你还是得听你妈妈和奶奶的话。” 后半句我没有说出口,“除非你打算以后不再回来生活”。

我的话一出,玲玲愣住了,她奶奶倒是松了一口气。

对于玲玲,我只能无奈地劝说她随大众。可能这一个时间点她对我是失望的,我相信有一天她能理解的。年轻时失去了一份爱情,就像要了命。可是也许以后爱情也会变了样子,就像我母亲当年那样赔了夫人又折兵。

玲玲奶奶也借机苦劝玲玲,这“门事”真的关系到一个大家族,再小心都不为过,况且她也要为弟弟着想。

她还说,这几年农村娶媳妇越来越难了,即便这样,正常人家宁愿娶个缺胳膊少腿的,也坚决不会娶有门病人家的女儿。

她还说,邻居的儿子在外打工,带回来个外地媳妇,人家自愿跟的,彩礼什么都没有多高要求,可是邻居就是想着太远了,不好打听门事,硬是让儿子分了。

好几年过去,说亲的踏破门槛,不是他们看不上人家,就是人家看不上他们,眼看着儿子往30岁上走了,她心焦归心焦,从没有后悔拆散儿子那份爱情,因为在这片土地上,“门事”大过爱情。

玲玲奶奶越说越起劲,和她刚才的拘谨完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那一刻,我真希望我一直就是门清人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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