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夏已过,天气马上就热了起来。眼见着温度一天天地上升,真是出门5分钟,流汗2小时。每天上班的时候,都感觉到汗流浃背的。
而在夏天,除了蚊子和烈日以外,最让人头疼的事儿就是体味儿了。
夏天最讨厌的生物——蚊子!
当你在一个闷热的空间里,在一个不知名的角落,一阵阵地散发出辣眼睛的气味儿,而这气味儿甚至有实体化的倾向。
那感觉,真叫一个酸爽啊,简直让人上头。。。。。
优雅而不失礼貌的嫌弃
其实在全世界,体味儿的问题都是非常普遍的。从人数上来说,全球80%的人都有体味儿,有体味儿的似乎才是“正常人”。
全球体味儿分布图(黄色是体味儿较小的人)
按照这个逻辑,咱们中国人可算得上是异类,是变异人了。
而咱们讲的体味儿啊,主要说的就是狐臭。
而黑人99.5%都有狐臭,白人有狐臭的比例高达90%,日本人只有16%的人有狐臭,而中国人仅有5%。
黑哥一笑,生死难料
为什么不同人种之间差异会如此巨大呢?
首先咱们必须得知道人的体味儿的来源。
这主要是与人体的新陈代谢有关。
首先,人体的皮肤会分泌出皮脂,而皮脂接触空气被氧化,就会散发出特定的气味儿。
其次,汗腺会分泌出的汗液。汗液主要成分都是水,但是有1%左右是尿素、乳酸、脂肪酸等物质,被细菌分解后,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味道,这是影响体味儿的主要原因。
如果汗液过分浓郁,就会成为汗臭,也就是人们说的男人味儿了。
不要让汗水停下来!
而汗腺的分泌物是腋臭的基础。而细菌则是导致腋臭的元凶。
但人人都有汗腺,细菌也无处不在,但是每个人的体味儿差异却很大。
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呢?
按照进化论来说,现代人类的祖先都是由南方古猿演变而来,当时的人们最早是生活在非洲大陆。非洲大陆以草原为主,并没有很多山洞让人类躲藏。
人们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可以身上并无衣物蔽体,都是光秃秃的,直钩钩地躺在草地上睡觉,你可以想象,人类的安全很难保证。
而随着人类的不断进化,狐臭也就随之诞生了。这种强烈的人体气味儿,能对其他动物起到警告作用。
你可以想象一下,一堆人聚在一起,那气味儿,真是千里之外都能闻得到。
兄弟,你能成大事儿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人类也在不断地迁徙。一部分古猿,走出了非洲的青青草原,长途跋涉的就来到了亚洲。
而为了适应亚洲相对寒冷的气候,咱们身体的第16号染色体的ABCC11基因中,第538位碱基出现了三种突变,分别是GG,GA和AA三种基因型。
而AA型基因的人,它们的汗液就开始减少,相对而言,细菌分解的就少,人的体味儿也就越来越淡了。所以AA型基因也被叫做清爽基因。
有了AA型基因,让你变的更自信!
但是,无论你有没有清爽基因,你都是一个正常的人。而从人数上说,没有体味儿也不是一种“正常情况”。请大家不要过分解读这种基因的差异。
就算你真有狐臭,现在科学也有很多办法可以解决和治疗,这已经不是什么大问题了。
还请大家不要带着和有色眼镜,不要因为任何生理性的差异区别对待和排斥他人。
#全能创作家##狐臭##体味#
1
“但是,老娘没有狐臭!”
隔着屏幕都能感到张雨绮发声的愤怒,但隔着屏幕也能觉得一种味道正悄然而至。以讹传讹的脚臭都已经让杨幂不堪其负,比脚臭更上一个台阶的狐臭,几乎能让张雨绮从美女明星的名单上瞬间消失。
狐臭这两个字,出现频率最高的地方一度是全国各地的电线杆上,往往还跟“专治”“老军医”这些字眼一起出现。狐臭的味道,没有亲身经历过的人很难想象,简单举个例子:吃完韭菜盒子后反刍的嗝、踢完球两周不洗的袜子、夏天无地可下脚的旱厕这些味道混合在一起,大概就差不多了。
狐臭是来自于汗液的味道。人体大概有330万个汗腺,十分之九都是小汗腺遍布全身,分泌的主要是水和电解质,通常无色无味。还有剩下的十分之一是大汗腺,集中分布在外耳道、腋下、私处、腹股沟和足部这些通常不是一目了然的位置。大汗腺的分泌物比小汗腺多了蛋白质和脂肪酸,但本身也是无味的。
可惜世界上还有细菌这种生物,在人体表面皮肤上更是多得一比。本来清白的分泌物被细菌一分解,就不由自主地产生了各种不饱和脂肪酸,于是就有了异味;而有些人身上的细菌和分泌物天生就特别努力特别拼,于是异味就变得难以忍受,终于升级成了狐臭。
但只要是人都有大汗腺,只要是人身上就有细菌,为什么有些人一出汗就与众不同?跟基因有关。
2
当人刚刚从树上下来的时候,腺体跟一般野兽的发达程度差相仿佛,都是能把现代人的鼻子熏到失灵的体味浓度。对一些温顺无害的小动物而言,人的体味意味着危险和躲避;而对于一些居于食物链顶端的猛兽而言,原始人的体味意味着晚餐的方向。
后来原始人走出非洲,不远万里地来到亚洲东部。从热带来到温带,原始人为了保持体温,出汗越来越少。这样日积月累下去,终于有一天量变达到了质变:第16号染色体中部的ABCC11基因上的第538位碱基发生了突变,结果就是大汗腺分泌物的急剧减少。
再经过成千上万年的自然选择直到如今,中国人当中90%以上都是经过这种基因突变的变种人。尤其华北中原地区中原的人口中,99%以上都是变种人。张雨绮是山东人,因此没有狐臭的概率在99%以上。
为什么还有10%的国人不属于基因突变的呢?因为民族融合。刚刚发生基因突变那时,民族间的往来也不频繁,老死不相往来是普遍情形,因此中国人几乎都是100%的基因突变。但后来随着草原游牧民族的强大和骚扰,汉族与其他民族之间的血缘杂交与日俱增。尤其经过五胡乱华和辽金元这几代之后,纯正的汉族血统已经微乎其微。
而从匈奴开始到突厥到契丹到女真,这些游牧民族统一的特点就是:吃牛羊肉吃得比大米蔬菜多。尤其在烹饪技术不够精致不够发达的古代,牲畜的腥味不能剔除,食用后就沉积在体内。身上散发出的味道,就像狐狸身上散发出来的一样。
所以在一开始,“狐臭”和“胡臭”是不同的两个词。前者指身上如狐狸一般腥臭的气味;后者特指游牧外来民族身上因为吃牛羊肉而沾染的腥臭。
3
大学者陈寅恪,在《寒柳堂集》中写有一篇小小的考证文《胡臭与狐臭》。他说,从唐朝时孙思邈的《千金方》到明朝时李时珍的《本草纲目》,都作“胡臭”而不作“狐臭”。陈寅恪推测,这种气味本来因为游牧民族而得名,汉人身上本来没有。但因为后来血统混杂的缘故,汉人身上也有了这种类似狐狸的臊气味,于是就把“胡臭”改成“狐臭”了。
学者黄永年对这样的说法有所补充。他说以兽类来称呼异族,本来就是沿袭已久的本民族陋习。例如清代因为“俄”“鹅”音近,往往以“鹅鬼”来称呼俄罗斯人。黄永年觉得从汉族打不过又看不起游牧民族的心态而言,把“胡”称为“狐”也在情理之中,于是“胡臭”就变成了“狐臭”——只是委屈了萌萌的小狐狸。
但陈寅恪的观点,后来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因为“狐臭”一词,在唐朝以前的晋代就已出现。大医学家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有明确记载了“疗身体及腋下狐臭方”,只是以毒攻毒的方式显得有些奇葩:“正旦以小便洗腋下即不臭”。可见“狐臭”一词,不会比“胡臭”出现的年代更晚。
学者们对狐臭和胡臭的追根溯源,小说家却往往把牛羊味作为游牧民族的标志而意带嫌恶。例如在清人钱彩的《说岳全传》里,金国军事哈迷蚩扮奸细去给宋将陆登设陷阱,结果陆登一拿过哈迷蚩所呈上的书信,闻到一股羊肉气息就笑了,跟着愉快地把哈迷蚩割了鼻子赶了回去——反正鼻子留着你自己也闻不到。
所以在紧要关头,与众不同的气味可能是要命的。实际上不管是对乔峰的契丹还是对后来的女真,当时的宋人多以“臊奴”称呼之。乔峰要不是从小开始就以汉族方式喂养,说不定早就暴露了他契丹人的真实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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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发展到今天,“胡臭”已经完全被“狐臭”取代,胡汉之别也早换成了华夷之别。因为其他地方的人没有发生过基因突变,因此很大程度上保持了原始祖先遗留下来的气味。不论男女,白人里只有10%没有狐臭,而黑人里只有0.5%没有狐臭。也就是除了东亚人之外,世界上的其他人几乎人人都有狐臭。
在基因突变普及后的中国,狐臭一直以来被视为一种病,不仅有“臭汗症”的称呼,还有从外用擦剂到外科手术不同的治疗方式。但狐臭的来源,其实就是腋下等部位的汗腺,在西方“狐臭”就是Body Odor(体味)。所以在十人就有九人气味浓烈的西方,狐臭就是浓烈的汗味而已,“体味”只是“狐臭”的另外一种说法,所以也不会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的疾病。
既然体味这么普及,所以香体露(deodorant)就成了外国人如卫生纸一般不可或缺的必备用品。香体露的主要成分有止汗的铝盐、杀菌的酒精和掩盖气味的香精,普及程度如同洗发水。对许多歪果仁而言,一天不用香体露就好像一个人吃完大蒜不漱口一样。
狐臭跟饮食、情绪和激素都有关,青春期之后荷尔蒙旺盛,是狐臭的活跃期。在美剧《纸牌屋》里,男主角Underwood把几名小鲜肉关在屋子里给他写方案几天不准出门,当方案大功告成时,屋子也成功地变成了一间毒气室。
至于吃什么身上就带什么味,这条貌似已成真理的规则并未完全得到证明。因为不忿被中国人讥笑牛羊肉吃多了带有骚气体味,许多歪果仁也声称中国人身上带有一股猪屎味,因为中国人喜欢吃猪肉——但当然是不确的,就像都以为印度人身上的气味是咖喱味,然而咖喱闻起来并不难闻,难闻的原因是印度人普遍还没有使用香体露的习惯。
其实这气味那气味,归根到底困扰都来自脸上的鼻子。人类的嗅觉是个奇怪的东西,便便里的粪臭素,当然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东西;但将其浓度稀释一百倍,气味就类似于自然的花香。反过来,无论什么奢侈品香水的气味加浓一百倍,保证都会臭到你呕吐。这跟糖精一点点的时候甜、稍微一过量就苦到哭的道理是一样一样的。
芳香和恶臭本为一体,中间的差别只在程度。女子的自然体香,当然是世上最神秘最诱惑又最令人遐想的物事之一。但其实体香和狐臭,说穿了是浓度大相径庭的同一种气味。“香汗薄衫凉,凉衫薄汗香”,只有浓度低体味淡的时候,才是令人心沁的芬芳;一旦浓度升高,就是避之唯恐不及的狐臭了。
所以也许张雨绮确实没有狐臭、确实体有幽香、确确实实是就算运动后也香汗淋漓的真美女——但是很不幸,前夫袁巴元天赋异禀,拥有一个比常人敏感一百倍的鼻子。
参考:知乎用户@Lee Sean《狐臭是怎么产生的》
对于中国人来说,只要是动物,都敢尝一尝,有些在国外泛滥成灾,入侵后反而成为我国的美食,比如小龙虾、牛蛙、生蚝、罗非鱼等。可国内外都有的马肉,却很少在餐桌上体现,这是怎么回事?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关于马和马肉的故事。
马的祖先出现在5000多万年前的新生代,叫做始(祖)马。起先只有狐狸般大,生活在北美森林,背部弯曲,牙齿结构简单,只能以嫩叶为食,善于跳跃。
在之后的两千万年间,逐渐演变为山羊般大小的渐新马,和现代小马般大小的草原古马。弯曲的背变直了,进化后的牙齿,善于吃干草,四肢也变得健硕有力,由跳跃式变成了奔跑,开始向草原扩充。
随后,上新马、真马相继出现,马掌由3趾结构变为单蹄,骨骼坚实,蹄质更硬,不管是柔软的草地,还是硬质的石面,它们都能急速奔腾。
因奔腾属性,它们的心肺和汗腺十分发达,还自带温控,能耐高温也能抗严寒,又逐渐由真马演变出了森林马、冻原马、鞑靼马和普氏野马。
这四种马就是现代马的祖先,它们靠敏锐的嗅觉和听觉驰骋在大草原上,两个大眼睛可视范围在330~360°(我们所见的马后腿踢人,其实是马看准了才踢的)。不但可视范围广,在夜间时,还能看见百米外的物体。
马虽然是食草动物,比不上食肉动物凶猛,可它依赖于自己的身体条件,躲过了很多动物的攻击。
根据考古发现,最早驯化野马的国家为哈萨克斯坦,大约在五六千年前,人们逐渐驯化,起初是用于充饥,后来发现它特点,又逐渐成为了交通工具和战争武器。
大约五千年前,野马也被中国人驯化,从此以后,马作为一种很神奇的动物,一直相伴人们左右,谱写了很多传奇。
明代的李时珍在其编写的《本草纲目》中,这样描述马肉:食马肉中毒者,饮芦菔汁,食杏仁可解。还有一本《随息居饮食谱》中也说,马肉辛苦冷,有毒,食芦根汁或杏仁解之,其肝,食之杀人。
可见从古时候开始,人们都认为马肉并不适合食用,所以就没有吃马肉的习惯流传下来。真是这样吗?其实不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原来这些都是古人们的误解,其实马肉是一种很安全的肉食。它没有猪肉、羊肉和牛肉油腻,所含的不饱和脂肪酸,可以促进人体血液循环和提高免疫力等作用。
在国外,哈萨克斯坦作为驯化野马最早的国家,就对马肉爱不释手。早期,哈萨克斯坦骑着马,带着蒙古包放牧,这种游牧生活也逐渐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习性。在茫茫草原上,羊肉和马肉是他们身体营养的根源。
随着他们食用马肉的次数越多,也摸清了马肉的品质,他们把马分为赛马和肉马等不同种类,肉马才是专门供人食用的。
哈萨克人民会挑选优质的不同草料喂养,在此条件下长大的马,肉质鲜美可口,飘香四溢,被奉为上等佳品,只有盛大的家族聚会才会宰杀食用,饭店里是几乎见不到马肉踪迹的。
特别是马身上的脖颈、肋条、肥肠和臀部,被他们称为马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当地最具特色的传统美食,就是马肉制作而成的马肠,是当地公认的招待贵重客人的美味佳肴。
也有营养学家研究表明,马肉相比猪羊牛肉来说,脂肪含量更低,蛋白更高,应该能成为猪肉以外的第二大主流肉食。
但在我国,却不是这样,我国除了猪肉外,鸡鸭鱼肉、羊肉和牛肉才是肉食来源的第二梯队,吃马肉的人少之甚少,这是为何?
中国人很少吃马肉的三个原因第一:原来遍布全国的战马,因场地和周期原因,导致养马的少了,马肉的市场也随着降低
现在在国内养马的人不多,主要是场地问题,古时候的成片草地,现在建立起了高楼大厦和纵横交错的道路,导致饲养马的空间被不断地压榨。
在我国的东部和南部,除了在个别牧场或草原能看见稍小的养马场外,在其它地方几乎看不见成群的马活动,要想供应市场,不太现实。
就算北边和西边各地的草原上有适合养马的场地,若想靠局部地区供应全国,又面临场地适宜性和养殖周期太长等现实问题。
一个养马场,要同时兼备室内和室外,室内的马舍、食槽、饮水桶、产房、观察室等,所占空间多达几百几千平方米。室外光一个让马匹散步的跑道就需要200米以上,马匹越多,跑道越长,这种条件,只有偌大的草原才能满足马匹的活动要求。
再者,马不是反刍动物,它的身体有缺陷。众所周知,羊、牛属于反刍动物,它们一共有四个胃,羊的四个胃分别为:瘤胃、蜂巢胃、重瓣胃和皱胃。牛的为:瘤胃、网胃、瓣胃和皱胃。即使是骆驼,也有三个胃。
只有一个胃的马,不具备反刍能力
羊、牛和骆驼进食后,前两个胃(骆驼是第一个)将食物与唾液初步混合分解,分解不全的再进入瓣胃之前,再返回到口腔内再咀嚼,这个过程叫“反刍”。对于它们,每天喂养一到三次就能满足生长的需要。
而马的食道狭窄,只有一个胃,属于少吃多餐的动物,一天需要喂养五到八次才能满足。这无疑增加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马对草料的要求很高,稍不注意,就可能引起感染,这是养殖户们不希望的。
马难伺候也行,你多长肉总行了吧?可事实并不如此,马吃进肚子里的草料,一百斤都长不到半斤肉。这就是它一个胃造成的缺陷,虽然盲肠发达,有助于吸收,但比起羊和牛来说,它的营养吸收率实在不够看,好歹羊和牛吃进去百斤食物,能转化出1~2斤肉。
再者,马一年一胎,从小马出生,一般要一年半才有生育能力,母马需要足够的营养,不能太瘦也不能太胖。因疾病、营养、运动等问题,母马的流产率也高,养好的话,前10年都能繁殖,运气好,顶多能生8胎,运气不好,10年间只有4~5胎。
五岁之前的马都属于幼龄马,马的平均寿命30~35岁,就算使役的马,也能达到20岁。试想,后十年里,母马失去了繁殖能力,天天要供着,养殖成本太高。
所以,要想靠马肉达到盈利的目的,就存在付出率高,回报率低的现实问题,这样亏本的生意,养殖户自然不愿意干。养得越少,市场就越小。
当然,各地的小型牧场养的马,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运输,个别用于生产乳肉,大面积作为肉马饲养的几乎没有。
第二:在古代,马推动了国家文明的发展,在中国人的眼里,和马之间的感情比较浓厚
我国也是较早驯化野马的国家之一,早些年间,游牧民族驯化后主要用于食用和挤奶。
后来人们发现,马身体匀称,四肢矫健,善于奔跑,无论是草地还是山区,它都能涉足,适应力强。
马的这些特点,是牛无法与之媲美的,人们又逐渐把马发展成了长途运输和赖以生存的主要交通工具。
在农业上,我国从古至今都是农业大国,牛和马分工明确,牛耕地,马驮运,不管是北方游牧民族还是南方农耕文明,马都是家家户户的宝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食用马肉的。
随着战争的不断爆发,人们又发现,无论是通讯还是征战,马也是最佳选择。
到了春秋时期,马的作用更明显了,那时马还没有钉马蹄铁,很多国家因为这个,贻误战机不说,还导致战斗正酣时,马不动了,或躺下了,或跌倒了,倾斜了很多胜利的天平。
在没有马蹄铁的战争年代,马的马掌由于自身构造(马只有一个趾,属于单蹄,蹄是呈斜斜的梯形,着地部位为趾的侧面和前面(叫蹄壁),以及底部的前端(蹄底)都比较坚厚,而趾底部的后端角质柔软,还有弹性,马蹄只有蹄壁着地接受磨损,其它部位是悬空生长的。),又存在两个致命缺陷。
一是长期磨损的情况下,蹄壁上的角质层会快速脱落,后期又跟不上生长速度,发炎感染,变成瘸腿马。
二是不磨的情况下,角质层又会肆意增长,就像人的脚指甲太长会影响走路一样,马也不例外,摔倒,断腿,组织坏死等情况特别多。
这两个致命缺陷,让每个国家都很苦恼,只能大量饲养战马,做着治标不治本的事情。
到了战国时期,你所见的战车前翻、侧翻,很多都是因为拉车的马脚疼,造成的结果。
由此可见,有好的马匹对一个国家而言是多么重要。
就算到了三国时期,我们所知道的名马,比如曹操的绝影,刘备的的卢,吕布的赤兔马,它们身体强悍,但也扛不住四处奔波。在每次出去后回来,都有人专门给它们保养四肢,那时的脚上也镶有东西。
后来,直到元代的成吉思汗打到欧洲,才从古罗马带回来了马蹄铁的前身,过程经过不断改良,才沿用至今,解决了战马紧缺的问题。
这里也有一个关于马蹄铁亡国的故事,话说英格兰理查三世与亨利伯爵在争夺王权时,本来理查三世总攻在即,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没想到胯下战马一个趔趄,就把理查三世摔到地上,身后的士兵还以为理查三世中箭了,一刹那动军心乱阵脚,结果被亨利伯爵反败为胜。
后来才知道,是因为理查三世战马的马蹄跌松动了,马感到不适摔断了腿。
由此可见,以前的战争,没有马根本不行,“汗马功劳”这个成语,就是对战马最高的褒奖。
马的听觉和嗅觉十分灵敏,视觉几乎360°无死角,且记忆力惊人,是一种温情的动物。那时士兵的梦想,就是能拥有一匹与自己高度默契的战马,胯下生风,立战功,扬名立万,报效国家。
综合来说,几千年来,不管是在军事上还是民用上,马都是人们最重要的伙伴,甚至是家人、朋友。从人们的意识上,都没有想要把马当做主要肉食来源的想法。
第三:马肉的卖相不好,价格还很贵
对比猪肉、牛肉和羊肉的鲜嫩来说,马肉透着一股古怪的深红色,生肉看上去毫无食欲,因此才有《本草纲目》和《随息居饮食谱》中说马肉有毒的说法。
再者,马肉虽好,但由于长期运动的缘故,全身肌肉发达是其一,汗腺发达是其二,肌肉的纤维比牛肉还粗,还散发着一股扑鼻的异味(类似狐臭),自然买的人就少,久而久之,商家就把马肉列为弃之不可惜的肉制品。
全身都是肌肉的马匹
当然,也有客户有需求,但由于养马的成本高,再加上运输成本也高,价格相对其它肉制品而言会比较高。
虽说对于有钱人来说,这不算什么,可烹饪技巧繁琐,对烹饪者的要求很高。如果厨师的技术不过关,无论是爆炒还是蒸煮,做出来的马肉又酸、又臭、又硬,是很难下咽的。
技术难倒了众人,随着时间久了,在民间就流传有“驴肉香,马肉臭”的说法,在代代相传之下,自然吃的人就少。
从最早驯化野马的哈萨克牧民来说,因为他们长期和马生活在一起,对马的研究很透彻。他们祖祖辈辈沉淀下来的经验足,家家都是烹饪高手。
哈萨克人民会把新鲜的马肉切成长条,撒上盐和祖传的调料配方,然后搭在木架上,四周用土块或木板遮挡,再以特殊的松枝,靠松枝的烟气把马肉熏干。
熏干的马肉和马肠是当地十分有名的特色,香味十足,肉质筋道,回味无穷。和哈萨克相邻的俄罗斯、中国新疆、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地区,以及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也有吃马肉的传统。
就算是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也要吃马肉,他们制作的马肉肉质干柴、嚼劲十足,如果没有一口好牙的话,就要准备一把牙签剔牙。
再比如,广西桂林也有吃熏干马肉的传统,味道也不错。
除了传统的烹饪方法外,在日本还有一道十分有名的菜,名叫樱肉,也就是马肉刺身。
说起日本的熊本洲,熊本熊和马肉刺身被称为当地颇负盛名的乡土料理之一,也是名扬各地的特色名菜。在当地的各寿司店,都能找见它们的身影,一份上等的马肉刺身,能卖到几千块一盘。有时想吃,还需要排队预定,火爆程度令人咋舌。
其次法国的部分地区也对马肉情有独钟,不管是刺身还是熟食,都吃得津津有味。他们认为马肉营养丰富且有弹性,吃起来嚼劲十足,如果再用上等的秘制调料来中和酸味的话,和情侣一起吃,这将是一份十分浪漫的人间美味。
综上所述,外国人喜欢食用马肉,更多是当地的文化传承和精神信仰。他们吃马肉就像我们吃猪肉一般轻松写意,应该报以尊重和理解。据统计,每年大约有470万匹马用于食用,可见马肉并不难吃。
总的来说在我国,马具有很高的灵性,有着极高的地位象征,它勇猛俊逸、刚毅昂扬,代表自强不息,勇往直前。它独立不羁,寄托自由精神。它神采风扬,象征着心生向往的龙马精神。
从马演化出的成语,比如千军万马、厉兵秣马、汗马功劳、马首是瞻、马到成功、天马行空、戎马生涯等等,每一个都代表了划时代的意义。
在我们中国人的骨子里,马推进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它是我们的伙伴,是朋友,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因此,很少人把它当做美食享用。
我也梦想有一天,能骑上四蹄生风的骏马,奔腾在茫茫草原上,耳边响起“嗒嗒嗒"的蹄声,这生活才美妙!
文 迷恋幸福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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