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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臭长期不消失(狐臭不治会怎么样)

时间:2024-05-03 16:50:27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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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当年因狐臭没人敢娶,我趁机捡了漏,婚后才知道自己捡到宝了

“穷酸男和狐臭女在一起咯~真是般配喔。”

本文故事属虚构内容,请理性看待

我和妻子走在路上,旁边的小孩子对着我们俩嘲笑道。

“你个小兔崽子说什么呢?”

我作势准备去教育教育他,一旁的妻子却拉住我摇摇头,“算了,一个小孩子而已,估计是听大人瞎说的,别和他计较了。”

我悻悻的收回了手,那小孩对我做了个鬼脸,跑开了。

我叫卢正阳,打我记事起,母亲就不在了,父亲一个人独自抚养我们兄弟三个,生活过得贫瘠且邋遢。

为了能让我们吃上新鲜的饭菜,父亲一个人打三份工,每天早出晚归,但我们的生活并没有因此变得富裕,只能勉强维持温饱。

大哥卢正明整整比我大了十二岁,初中还没上完就准备辍学出去打工了。

“你现在才多大?就准备出去打工,你这个年纪最重要的就是好好学习,将来出人头地了,什么好工作找不到?赚的钱只会更多!“

对于大哥辍学的这件事,父亲十分气愤。

“咱们家现在的情况,连老师的课外辅导费都出不起,我还怎么好好学习,我早点出来打工,也能帮你多分担一点,多赚点钱留给两个弟弟,岂不是更好?。“

大哥的一通话说的父亲哑口无言,父亲拿起散装的白酒壶,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转身回屋了。

大哥的眼中噙满泪水,对着二哥和还不懂事的我说道,“小亮、小阳,哥哥这辈子是没那个能耐了,等你们以后有条件了,一定要好好学习。“

我不明白大哥说的话是什么意思,见二哥点了头,我也连忙把头点的像筛糠一样。

二哥比我大了八岁,他的性格是我们兄弟三个人里最外向的,也是家里最不让人省心的,他在学校里人缘很好,很多女孩子都喜欢他,二哥初中毕业时,也闹着要出去打工,赚钱娶自己心爱的女人。

“爸,小丽说了,只要有五万块钱,她就和我结婚,光凭你和大哥挣,要等到什么时候去,反正我也学不进去,继续上也是浪费钱,还不如早点赚钱娶媳妇,到时候你还能抱大孙子。“

父亲这次依旧没有说话,点起旱烟,跑到院子里的大树下坐着。

父亲年幼时,家里没有条件供他上学,所以他一直认为现在生活中的一切苦难,都是因为没有读书而造成的。

也正是因为如此,他一直希望家里有个孩子能考上大学。

两个哥哥现在是指望不上了,他只能把所有希望寄托在我身上。

我拥有比两个哥哥好了不止一倍的物质条件,自然也不会被其他事物所烦心,再加上父亲耳提面命的教导,从小到大我的成绩都是名列前茅。

我考上了镇子上最好的高中,但这里人才云集,是村子里的教育远远比不上的,曾经的年纪前十,在这里只能沦落为吊车尾,所谓的鸡头不过是人家的凤尾。

“你必须给我考出个好成绩来!不要像你两个哥哥一样只能靠力气赚钱,一辈子都会被人瞧不起。”

我时刻铭记着父亲的话,更加卖力学习。

但我本身基础就薄弱,无法跟上高中的课程,高中毕业后,我的成绩只能勉强够得上专科院校。

父亲叹了叹气,“算了,好歹也算是上了个大学,学个技术也不错。”

最终我选择去了一所中医药大学学习了中医学专业。

毕业后我也尝试过在本地找工作,但大部分店铺都只愿意收有经验的医师,对于我这种刚毕业的无经验小白,根本不会考虑,迫不得已下,我只能回到村里。

我问父亲要了点钱,在离家不远的镇子上开了家小诊所,专门帮人用中药治病。

“现在人都吃西药去了,你这中药又苦,治疗的又慢,谁会跑来找你看病啊?”

旁边店铺的大姐对我奚落道。

我没说话,她说的确实不错,西药成分明确,作用快,现代人都比较急功近利,相比之下需要花费长时间调理的中药,西药确实更受人关注。

好在我的店铺也并不是一点生意都没有,每天也能来上几个大爷大妈看病,虽然赚的不多,但也算是能解决温饱。

在我开店铺后没过几年,父亲因为心情沉闷去湖边喝酒,不小心失足落水,彼时两个哥哥已经成了家,我在铺子里帮人熬药,没能及时回家。

等到父亲被人发现时,身体早已变得冰冷了。

我的性格本身就和父亲一样沉默寡言,父亲离世后,我更加不爱说话了。

“小阳,你这样下去不行,你今年都二十八了,得赶紧找个人结婚,不然以后回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办完父亲的葬礼后,二哥对我说道。

“是啊,你有没有哪家心仪的姑娘,哥帮你说说媒去,钱的事情你不用担心,我们两一人给你出一部分。”大哥听到后也过来搭茬。

“谢谢哥,我现在还不想这些,以后再说吧。”

虽然我确实有这方面的想法,但还是不想麻烦他们,我拒绝了,他们再想说什么,我也一概不听。

虽然被我拒绝了,但他们还是自作主张的帮我安排了几场相亲,我也去了。

但我嘴笨不会说话,加上家里条件不好,还是个穷酸命,最后一个能成的也没有。

“小阳啊,这几个女孩里,你就没一个喜欢的?”

“哥你就别费力气了,人家都看不上我。”

大哥还想再说什么,被嫂子拉了出去。

他们在屋外说起了悄悄话,虽然声音不大,但我还是听了个大概。

“你傻啊,现在咱家儿子要上学,正是用钱的时候,你弟弟要是现在结婚,他身上没钱,你是不是得出?那你儿子还上不上学了?”

“可他是我弟弟,我不能……”

“那你儿子咋办?不上学,将来也想你一样没出息?”

哥哥不吭气,默认了嫂子的话。

自那以后,他们就再也没给我介绍过女孩了,我也轻松,自己过了段自由自在的生活。

一天下午,我早早的把铺子收了,买点小菜准备回家喝点酒。

走到隔壁村的时候,我发现一个姑娘正坐在大石墩子上哭。

我本来不想管的,但她哭的我实在心痒痒,我走到她旁边坐下。

刚一坐下,我就闻到了一股大蒜混合着孜然的味道。

“你为什么在这里哭?”

姑娘听到声音,抬头看了我一眼,也不说话,往旁边挪了挪。

我也不知道哪来的厚脸皮,继续跟了过去询问。

“你和我说说,没准我能帮帮你。”

姑娘不说话,我就继续追问,直到她被我问烦了。

“我是家里的老大,家里其他兄弟姐妹都结婚了,我还迟迟没找到婆家,爸妈骂我是赔钱货,不让我回家。”

听了她的话,我心里十分气愤,怎么还会有父母这么对待自己的亲生女儿?

我看这姑娘,五官清秀,身材也不错,不像是找不到对象的样子。

“你长得这么俊,怎么会找不到婆家?”

姑娘被我说的脸红,“我……我有……狐臭,人家都嫌弃我,不愿意和我处。”

原来如此,我刚刚闻到的奇怪味道是从她身上传来的。

见我没吭声,姑娘站了起来,离我有一段距离。

“这样吧,你也找不到婆家,我也没有对象,你看我咋样?你要不嫌弃,咱俩在一起试试。”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脱口而出,刚说完就后悔了,生怕人家姑娘把我当成变态。

“我……可是我都还不认识你,要不我们两个相处相处再说?”她脸依旧红红的,但并没有拒绝我。

“好!我叫卢正阳,今年二十九,家就是隔壁村的,在镇子上开了家中医馆。”

“我叫田芳,今年二十七。”

我们俩就这样互相留下了地址,回去的时候,我别提有多开心了。

可能村里人是不知道狐臭可以治疗的,但对于我这个有这三角猫功夫的中医来说,这种病并不难治。

之后我经常会有意无意的路过她们村子,我们两人也渐渐熟络起来,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终于在一段长时间的相处后,我向她袒露了心意。

“小芳,这么久的相处下来,你应该了解我是个怎样的人了,对我来说,你性格好人品好,长得也好,我喜欢你,和我在一起吧。”

我的内心在砰砰直跳,生怕她会拒绝我,过了很久她才出声。

“阿阳,我也喜欢你……但是……”

我知道她在担心什么,忙说。

“你放心,你这个病好治,你如果真的愿意和我在一起,我每天给你针灸推拿,开中药调理,过不了多久就会好的。”

田芳答应了,我抱着她转了一圈又一圈。

虽然我们俩在一起后被人嘲笑穷酸男和狐臭女,但那又怎样呢,我给小芳开了中药,还帮她针灸,她的狐臭慢慢的消失了。

而我们婚后五年,“中药奶茶”开始在年轻人之间流行起来,越来越多人关注起了中药,我的中医铺生意也逐渐蒸蒸日上。

小芳去除了狐臭,变得越来越自信,她本身长相身材都不差,好好打扮一番后,不知道迷倒了多少男人,可让我好生吃醋。

日子虽算不上大富大贵,但看着漂亮的老婆和可爱的女儿,对我来说这就是最大的幸福。

本文故事属虚构内容,请理性看待

小说:穿越兽人世界,危险重重,受气包,小可怜

漆黑如墨的山洞深处,几个瑟瑟发抖的亚兽人挨挤在一起。

一只兔子亚兽人仿佛没有意识到危险即将发生,独立在这群人之外,静静的看着山洞外面。

山洞外,犬吠狗叫不断,厮杀声此起彼伏。

没一会儿,一切归于沉寂。

浓浓的血腥味蔓延了整个山谷。

随着脚步声逐渐靠近山洞最深处,血腥味也愈发浓烈。

该来的终究还是来了。

..................

弟頔是一个来自现代世界的普通大学生。

大学毕业后,弟頔留在大城市找了一份工作,刚准备开始自立而又平凡的打工生活,却意外魂穿在兽人大陆一只兔子亚兽人身上。

原主是一只标准的长耳纯白小兔子,名叫“蒂”。说是小兔子,但是变成兽形也有一米多高了。

不过,对比兽人们动辄三米以上的身高来说,一米的兽形,确实算小了。

兽人大陆上生活着很多可以变身为不同兽形的人类,之所以这么理解是因为,不管他们的兽形是什么,他们的人形都可以结婚生小孩。

在当了二十多年人类的弟頔来看,不管这里的兽人怎么认为的,反正他觉得大家本质上应该算是人类。

有些体型庞大的兽人,例如:长毛象、猛犸象一类的兽人,兽形身高可以达到七、八米高;而这种兽人也基本是兽人大陆上体型最大,实力最强的兽人了。

当然,相对应的,他们的数量也会相对较少,否则,整个大陆还不得在他们的统治之下。

大多数普通兽人的兽形高都在三米至四米之间,兽形越高,实力越强。

而少数具有变异神力的兽人,他们的等级划分是以胸前神秘纹路的颜色来定的,由弱到强依次为黑、红、蓝、紫。他们的实力源于变异的血脉力量。

据说,在遥远的南方大陆,最繁盛的城池里,生活着很多变异血脉兽人。

当世现存最高级别的有纹兽人,似乎是某个兽人城池的城主,紫色纹路的。

传说,万年前的兽人大陆上是有金纹兽人的,那种等级的兽人还在紫纹兽人之上。拥有金纹血脉的兽人,兽形大小已经不能成为判断实力的依据了,哪怕你是一只小兔子都可以一脚踹死一头猛犸象。

不过那种兽人都是传说级别的存在了,现在有没有都是两说的事。

这些都是这几天弟頔在这个小部落里,通过兽人们交谈的话语里,东拼西凑得出来的。

弟頔刚穿过来的时候是在水边,原身落水而亡,身体刚被一只紫貂亚兽人拖上岸,他就穿过来了。

他们所在的是一个以野狗兽人为主的,同时还包括了兔子、土拨鼠、松鼠、伶鼬、紫貂、黄鼠狼、灰猴等不同种类亚兽人的小型部落。

部落首领是一个无纹野狗兽人。

这里只有兽人和亚兽人两种性别。

兽人只有雄性,七岁以前都是兽形,七岁后可以变成人形,十岁后可在兽形和人形之间自由转换。

亚兽人有雄性和雌性两种,十岁前都是人形幼崽,十岁以后才可以在兽形和人形之间自由转换。

野狗落所有兽人、亚兽人和幼崽加起来也只有三十二个人。

其中兽人只有十六人,幼崽三人,亚兽人多达十三人。

这个兽亚比例,在整个兽人大陆都是极其罕见的。

正常情况下,亚兽人是极为稀少且珍贵的,其他部落里的亚兽人只占整个部落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少。

但这个野狗部落里的亚兽人都快和兽人一般多了。

像这种没有实力,亚兽人还多的小部落,往往最容易遭受其他部落的掠夺与屠杀。

野狗部落里的人相处的都还算和谐。

或许是知道自己部落小,容易遭受觊觎,兽人们每天出去捕猎,来回都尽可能的掩盖气味和行踪,防止被其他部落里的兽人跟踪发现。

来到这里第三天,弟頔就发现这里的一天比他前世所在世界上要长很多。

没有准确的计时器,弟頔就大致预估了一下,这里的一天差不多有三十个小时之多。

跟其他兽人交谈的过程中,弟頔得知在这里,一个圆月,也就是一个月,是三十天,这点倒是与地球近似。

但是一年却有整整十六个圆月。

一年分四季,春夏秋冬各占四个月。

弟頔刚来到这里时,已经是秋二月中了。

秋天正是兽人部落大狩猎的季节,狩猎回来的猎物,除了供给族人们日常所食,还要留出一部分储存,为寒冷的,食物难寻的冬季做准备。

就在弟頔以为自己以后都要在这个部落安定下来的时候,意外发生了。

在穿过来的第十一日傍晚,出去打猎的野狗兽人们回来没多久,一群以斑鬣狗兽人为...

足足五十多个体型壮硕的斑鬣狗兽人,一起冲进这个小山坳中,不过十几分钟,部落里十六个野狗兽人和三个兽人幼崽全部被他们屠杀殆尽。

所有亚兽人全部被掳走,当然也包括弟頔。

斑鬣狗部落是以斑鬣狗为主的流浪兽人部落,部落里的兽人、亚兽人全部是斑鬣狗族。

他们以亚兽人斑鬣狗为首领,族群里也只留兽形为斑鬣狗的族人。

为了延续和扩充族群,他们经常游荡在兽人大陆的各个角落,寻找一些小型部落,杀光兽人和幼崽,只留成年亚兽人。

然后斑鬣狗兽人就会强行与这些成年亚兽人们发生关系,并让他们生下幼崽。

如果亚兽人生下的幼崽不是斑鬣狗族,他们会把亚兽人和幼崽全部杀死。

如果生下来的幼崽是斑鬣狗族,他们就会留下幼崽给族长亚兽人养育,并且会多留生崽的亚兽人一段时间,让他们继续生幼崽。

直到生出的幼崽不是斑鬣狗族,那这个异族的亚兽人也就没有了利用价值。

正因为如此,这个种族在整个兽人大陆都是被厌恶的。

没有一个兽人部落会喜欢他们。

甚至如果有兽人在自己的部落附近发现斑鬣狗族群的踪迹,还会主动联合周围所有的兽人部落,合力围杀斑鬣狗族。

而每当这个时候,不管这些部落有没有仇,关系好不好,都会放下过往恩怨,一致对付斑鬣狗。

弟頔被一个长相异常凶悍且丑陋的斑鬣狗扔在一个山洞里,也许是刚经历过一场大战,那斑鬣狗兽人并没有对他做什么。

还没等弟頔观察周围环境,另一个斑鬣狗兽人走到他们这个洞口,对着把弟頔驼回来的斑鬣狗喊道:“残,该狩猎了。”

那个被叫残的兽人看了弟頔一眼,目光凶狠,透着一股野性和贪婪:“你是我的战利品,老实在山洞里待着,不要乱跑,不然我就咬死你。”

残说完这番威胁的话,就和山洞外的那只斑鬣狗一起走了。

刚经历过一场厮杀,几天前还在一块一起吃饭,有说有笑的人,顷刻间就没了。

那场面,只是看一眼,就已经双腿发软,肝胆俱裂了。

此刻,弟頔就算有心逃跑,也无能为力。

弟頔心里上或许没那么害怕,但身体本能,让他在经历过一场杀戮后,不自觉的抽动着。

两只兔耳朵紧紧贴着脸颊两侧,仿佛这样就能多获取一点安全感。

弟頔努力在心里不断的劝诫自己,要冷静,害怕没有用,已经陷入这么危险的境地了,最多就是拼死反抗被杀,再就是屈辱顺从苟活,以后想办法逃走或者报仇。

没有比这更惨的结果了。

做了好几分钟的心理建设后,弟頔的身体终于不那么抖了。

他慢慢挪动着自己来到山洞洞口处,偷偷观察山洞外的环境。

不远处各个方向,都有斑鬣狗兽人走动警戒。

他知道自己暂时逃不了,也没打算逃。

弟頔不知道这个族群有多少人,但是兽人们就算狩猎也不会倾巢而出,他们会留下一小部分兽人守护族中亚兽人、幼崽和食物。

像他这种兔子兽形的亚兽人,没有战力,也不懂格斗,对上凶残强大的斑鬣狗兽人,哪怕是一对一,也等同于是以卵击石,更何况是一群。

逃跑无门。

值得庆幸的是,野狗部落被攻破之前,弟頔刚吃饱饭,这会还不算太糟糕。

周围有高大的树木遮挡,偶尔能听见远处的鸟叫声和几个幼崽打闹的声音。

突然,弟頔感觉不对,猛然扭头朝山洞右侧十几米开外的一棵树看去。

那里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没穿衣服的兽人。

漆黑而巨大的怪物悬挂在那人腿间,身上的皮肤是泥土的颜色,眼睛闪着红光,冲着弟頔笑。

只是那笑,怎么看,都让人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弟頔能想到,如果现在自己面前有一面镜子,他敢肯定镜子里的自己一定是炸毛的。

弟頔赶紧把自己又一点一点挪回了山洞的深处。

对兽人而言,未经允许,私自闯入他人领地,等同于宣战。

只要掳走自己的斑鬣狗兽人不死,在他回来之前,待在山洞中他就还是安全的。

布在山洞口的光一点点暗淡,直至消失,弟頔又饿又困。

他在山洞中找到一堆手掌大小的石头,和几根看起来还算结实的木棍放在自己手边。

等待的过程里,他靠在山洞的石壁上,微眯着眼一边戒备,一边养精蓄锐。

“咚~”一个重物落地的声音惊醒了半睡半醒的弟頔。

他迅速抓起手边的石头和木棍,作出防御姿势。

就着从山洞外透入的点点光线,弟頔看到来人是掳了自己的斑鬣狗兽人,惊吓的神情得到点点缓和。

当火光将山洞照亮的那一刻,弟頔才看清楚这个斑鬣狗兽人的长相。

怎么说呢,如果你见过农村的土狗,又或者城市里的流浪狗,你就知道,跟眼前的斑鬣狗兽人相比,那些土狗和流浪狗简直长的眉清目秀,干净非常。

这斑鬣狗兽人太丑了。

因为要烤肉,这个叫残的斑鬣狗兽人化成人形。

长脖子,大耳朵,看起来怪异又恐怖。

棕黄色的皮肤上时不时出现一片黑灰色的斑点,跟得了皮肤病一般。

干巴巴的头发黑啾啾粘成一团,身上隐隐还散发着一种脚臭混合了狐臭外加四十度夏天放馊了的酸菜鱼的味道。

弟頔好险没呕出来。

残动作麻利的处理着血淋淋的猎物,顺便还往火堆里扔了几个圆溜溜,黑黢黢的果子。

弟頔知道那玩意,大约是给自己吃的。

果然,没一会儿,残用柴火将烤的黑焦的果子从火堆中扒拉出来,放在弟頔面前。

弟頔也没有拒绝。毕竟,不管接下来自己要逃跑还是要反抗,都得先填饱肚子不是。

残看着这个不哭不闹不逃跑,乖巧听话吃东西的亚兽人,眼中闪过浓浓的兴趣。

以往他们部落带回来的亚兽人,大多数都会选择逃跑,或者绝食饿死自己来反抗斑鬣狗兽人,最后能留下来的亚兽人会非常少。

残以前抓回来好几个,可能他长得太丑太凶的缘故,总之一个都没留住。

这次原本也没报太大希望,没想到这个看起来胆小怯懦的兔子亚兽人,不仅没有尝试逃跑,还安静乖巧吃自己给的食物。

残想,就算以后他生出了兔子幼崽,自己也不会把他杀死的,最多把幼崽杀死。

只要他还能生,就让他一直给自己生幼崽。

吃完饭以后,残正准备跟弟頔生崽崽,却感觉到有人靠近自己的洞穴。

“谁?!”

“别紧张,是我,伤。”洞口处传来一个沙哑的兽人声音。

透过洞口的火光,弟頔认出这人正是白天站在那棵大树旁边盯着自己的斑鬣狗兽人。

残挡住伤看向弟頔的视线,恶狠狠地问:“你来干什么?”

伤咧了咧嘴,露出一口尖锐的黄牙,声音带着点点兴奋和嘶哑:“我们共享这个亚兽人,下次我得了,也给你,怎么样?”

听到这话,弟頔还没来得及恐惧,残先发怒了。

只见残影闪过,残化身兽形,对着伤一口咬了过去。

伤没有料到残的反应这么大,猝不及防之下,虽然躲开了残的尖牙,但还是结结实实地挨了残一巴掌。

“你发什么疯?”伤对残吼道:“你是想决斗吗?”

虽然说是这么说,他还是一步一步远离残的洞穴。

残对着山洞外的几个方向怒吼了几声:“这个亚兽人是我的,谁敢觊觎,别怪我咬死他!”

原来不止伤过来了,还有几个没有得到亚兽人的单身斑鬣狗兽人也在残山洞附近蹲点。

以往他们都是这样共享掳掠来的亚兽人的。

他们以为这样就可以让亚兽人生出斑鬣狗幼崽的几率增大。

没想到,残这次居然不按规矩来。

不过,残是部落第一勇士,能打得过他的人目前为止还没有,所以,残警告过后,洞穴周围躲藏着的兽人们尽管心有不甘,还是陆续离开了。

看着残又返回山洞,弟頔陷入绝望和恐慌。

难道真的要被凌虐了吗?无解了吗?

他大爷的,贼老天,这是什么魔鬼穿越?

也就是瞬息间,弟頔骂天骂地后,又迅速冷静下来。

既然这个残,对自己这么有占有欲,至少自己应该不会被多人...嗯...

可是,问题是,接下来要怎么避免被这个残给睡了啊?

看着残一点点靠近自己,弟頔终于对他说了第一句话:“你...你好。”

弟頔那软软糯糯的声音响起后,残只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他胸口挠了一下。只一瞬间,他就知道自己发.情了。

肯尼亚纪行九 . 黑人欧大华「游记」

黑人欧大华

作者粗犷2015年7月29日

在神秘的非洲国家肯尼亚,我认识了一个四十八岁的男人。他就是黑人欧大华。

他担任我们的导游。我们的肯尼亚之行,从七月十六日开始,直到二十八日结束。在此期间,他将领着我们一行十三个人,走进丛林和草原,以及城市和乡村。

在内罗毕机场接上我们以后,他就用半生不熟的汉语,没完没了地说话。

他是一个知识渊博的人。他知道上海,也知道广州和北京。他知道中国的许多名胜古迹,也了解不少中国的乡风民俗。

他介绍肯尼亚,也介绍他自己。

他在中国的清华大学读书,毕业后便回到了他的祖国。他选择了导游这份职业。他的这份职业,使他成为当地一位小有名气的人。

在介绍肯尼亚时,欧大华不说国情、政治和对外关系等等,但是却很认真地提醒道,不要给政府机构拍照,不要在军营和站岗的士兵附近逗留,不要随心所欲地吸烟。

他说在不恰当的地方吸烟,将面临巨额罚款。

我不愿听到他提到吸烟的话题,尤其是诸如禁烟之类的话。听到他这么说,我就有些害怕起来了。

对政府机构和军事设施,我是不会特别感兴趣的。我又不是间谍,没有任何责任和义务,去刺探别国不想让人知道的秘密。但我是个烟瘾很大的人。我自己嘴上的这点癖好,不愿意让别人来管束。一有时间和机会,我就会迫不及待地叼起一支烟。

我不明白,像肯尼亚这样的国家,为什么也会对吸烟的行为,立下这么严厉的规矩。它还是一个发展中的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国家。

从走出机场的那一刻起,我就觉得这个非洲国家是不会禁烟的。它的卫生状况堪忧。从机场到酒店的起伏不平的道路上,我见到滚滚飞扬的,遮天蔽日的烟尘里,裹挟着肮脏的塑料袋和废纸片。

搭载我们的汽车,在拥挤不堪的车流中,时开时停。

我看见路边沟壑的树丛中,有一个拾荒者,直挺挺地躺在一袋袋垃圾旁边。我惊呼一声:死人!但是后座有人立即纠正道:活的,他的眼珠子在转动。

他骨瘦如柴,状如僵尸。成群结队的苍蝇,围绕着他裸露着的漆黑如墨的皮肤,盘旋飞舞。

在中国呆过的外国人,多少会受到一些中国人的影响。有些外国人,会变得跟中国人一样敏感和世故。欧大华也正是这样的外国人。

我问他,为什么在内罗毕的街头,军警们荷枪实弹,如临大敌?我问他,为什么在一些高档酒店的门口,装备高大坚固的铁栅栏,并且对客人们的身体和物品,反反复复地进行安全检查?

面对我提出来的的这些问题时,他总是闪烁其词,或者王顾左右而言他。

在被我逼得退无可退的时候,他才采用外交家似的辞令说道,肯尼亚的周边,与南北也门和索马里为邻。他提起的这两个国家,目前动荡不定,战火纷飞,并且常常波及到临近它们的国家。

他说的情况,其实我是知道的。他不愿意直接说出来的答案,其实我也是知道的。我是明知故问。我只是想折腾一下这个非洲人。谁让他变得这么敏感,并且跟我的同胞们一样,那么精于世故呢!

这个国家有个惨痛的阴影,直至今天仍然挥之不去。

数年以前,恐怖分子在一家超市里面,制造了一次轰动全世界的爆炸事件。那次恐怖袭击,造成了大量无辜平民的伤亡。

但是最主要的原因,我认为与奥巴马的到访有关。

这位美利坚合众国的总统,将在最近几日内造访这个国家。这个国家是他的故乡。作为他家乡的政府,肯尼亚将举行隆重的欢迎仪式。

能在全世界兴风作浪的这个人物,在自己故乡的人身安全,可是不能得不到足够的保障。

说起奥巴马,我就想起了他的女儿玛利亚。最近有新闻报道说,非洲有两个青年人,愿以牛羊为聘礼,迎娶这位因父亲的权势而名闻天下的美国姑娘。我向欧大华求证时,他却推说不知道。

这件全世界都知道,并且都在议论着的事情,作为奥巴马的老乡,欧大华竟说不知道。

凡是涉及到政府、政客或者政治方面的的事,我发现他的回答总是只有三个字:不知道。

他的谨慎小心,比起中国人来,我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没有想要责备他的意思。我理解他。其实我的同胞们,包括我自己在内,跟他都是一样的,。

人在保护自己的时候,小心谨慎一些,应是无可厚非的。在现实世界里,为一句话而遭致飞来横祸的事例,俯拾皆是,屡见不鲜。

在欧大华的导游生涯中,曾经有过一次不寻常的经历。

十四年前,他做过一位中国政要的导游。这位政要当时主政地处中国东南沿海的福建省。他现在的中文名字欧大华,就是这位中国政要替他起的。

这位中国政要当时问他,你叫什么名字?他说他叫“欧巴萨”。

“你就叫欧大华吧。”这位中国政要风趣地对他说道。欧巴萨和欧大华,读音比较接近。他欣然地接受了这个名字,并且一直使用至今。

尽管你一看便知,这位中国政要究竟是谁。但是我料定,你还是想从我的嘴巴里面,得到进一步的确定。不过我告诉你,你一定会失望的。我会对你说,无可奉告,恕难从命。

说起这段不寻常的经历的时候,他的神情却显得非常淡定。在他的脸上,我看不到眉飞色舞。他是在不经意的时候,忽然说起这件往事的。

他是在二号越野车上,对我说起了这件事的。我们团队的十三名游客和国内随行的领队,分别乘坐着三辆越野车。在前往那库洛去看火掠鸟的途中,我不停地向他提问。他忽然想起了这段往事。

当时我问他的问题是,导游这份职业,你干了多少年,经历了哪些令人难忘的事。

我很欣赏他的淡定。他把这段经历看得十分平常。接待地位显赫的政要,和接待普通的游客,在他看来,都是他工作范围内的事情,并没有什么不同之处。

要是在中国的话,碰得到这样的事,无疑是飞黄腾达的绝佳良机。人们会借助着它提升自己的名望,以致于达到升官发财的目的。它会被炒作得沸沸扬扬,直至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但是他呢,显然没有认识到这件事情的特殊意义。他没有把这段经历,当作一个巨大的政治资本,用来谋取或许能改变他一生的重大利益。

没有用多少时间,我就跟欧大华混熟了。只要一见面,他就会兴高采烈地呼喊我的名字。

他有时会像一个小孩子似的,蹑手蹑脚地走到我的背后,然后冷不防地拍一下我的肩膀。

为了表示友好,我们拥抱过好多次。我甚至还亲吻过他的脸。我是第一次接触到黑人的皮肤。要是在过去,我可能会尽量避开这种肤色的。

我以前觉得这种肤色很怪异。但是跟他握了手,拥了抱,亲吻了他的脸以后,我就不再害怕这种皮肤。他脸上的黑皮肤,看上去虽然粗糙,但是接触到的感觉,却像丝绸一般光滑。

我经常不怀好意地取笑他,但是他呢,却一点儿也不会生气。他有荣辱不惊的好脾气。每次我让他陷入尴尬的时候,他都不会做出解释,或者进行反驳。他总是友善地报之以一笑。

“欧大华,”有一次,我把脑袋伸过前面的椅背,把嘴贴在他的耳朵上面,然后故作神秘地说道:“可以问你一个私密的问题吗?”

他一怔,但随即就说道:“好啊,你问吧!”

“你有几个老婆?”他听了又是一怔,但紧接着就哈哈大笑起来。

“暂时还只有一个。”他擦掉笑出来的眼泪,然后接着说道,“但以后就不一定了。以后有可能是两个,也有可能是三个。”

在肯尼亚做导游,是一件很体面的事。欧大华收入不菲,也算是个有钱人了。

在这个国家里,你只要有钱,娶多少妻子是不受限制的。妻子和牛羊一样,都是男人的财物。在肯尼亚的有些地区,妻子往往是用牛羊来交换的。只要男人愿意,可以用牛羊换来妻子,也可以用妻子换回牛羊。

欧大华是个很善于学习的人。他学习了中国的许多精华,但也吸收了中国的不少糟粕。

中国一些导游的生意经,竟也被他学了去。他像中国的导游那样,常常在游客中间,推荐一些自费项目,由此赚取可观的利益。

在马赛马拉的时候,他向我们推荐的主要的两个自费项目,一个是乘坐着热气球,在空中漂浮一个小时,俯瞰东非大草原上的各类大型动物。另一个是,坐着一架小飞机,返回首都内罗毕,不用再受路途中的颠簸劳顿之苦。我们的旅行团中,有八个人报名参加了热气球项目的自费活动。另有五个人,选择了小飞机作为交通工具。

我抵不住他和到空中漂浮的诱惑,所以也报名参加了热气球项目。我为这个活动付出的代价,是四百八十美元。

我喜欢欧大华,但并不是喜欢他的一切。我不愿质疑他的保守、世故和中国人式的赚钱手法。但是我对他的导游专业知识存有怀疑。他在介绍自然环境和动植物的时候,有时过于敷衍。

在介绍野生动物的时候,我觉得他的有些表述,是不太准确的。他把在草丛里面钻进钻出的疣猪,叫作野猪。这种介绍,我觉得过于笼统。疣猪只是野猪中的一个品种。普通的野猪,虽然也有獠牙,但不是像疣猪那样向上翻卷过来的。他把草原上的大型猫科动物猎豹和花豹,统统称为金钱豹。金钱豹是中国民间的一种习惯叫法。这种猫科动物也有许多种类。统称为金钱豹,似乎并不恰当。

他作这样的介绍,显然是为了迎合中国游客们的习惯心理。中国的游客们,并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对待事情总是那么地较真的。

虽然我喜欢这个肯尼亚人,拥抱过他,并且亲吻过他的脸,但在开始的时候,我却十分厌恶他。

他的身上散发着一股浓烈的气味。这种被称作狐臭的气味,大多数人都难以接受。我非常讨厌这种气味。闻到这种气味时,我会条件反射般地屏住呼吸,并由而产生出窒息感。

见到他的第一天起,我就闻到了这种气味。我环顾四周,试图寻找出散发出这种气味的那个人。邻座的一位女士,显然也闻到了这种气味。这位聪明的女士,一定猜到了我的意图。她悄悄地指了指他,前面那个正在作着自我介绍的非洲黑人,然后轻轻地对我说道:“他。”

不过说来也奇怪,在后来的这些日子里,他身上的这种气味,忽然间竟好像完全消失了。我没有再闻到这种气味,好像它本来就没有存在过一样。

我想这其中的原因,一定是因为天天闻这种气味,嗅觉器官被麻痹了。不过我认为,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我喜欢上他了。中国有一句成语说,爱屋及乌。我不讨厌他,因此也就不讨厌他的所有缺陷了。这当然也包括,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令人窒息的狐臭。

欧大华很强壮。他长着厚实的双肩和浑圆的腰身。他的个头约在一米七八左右。握着他伸出来的黑手时,我感觉到了他的力量。

我说的黑手,并不是那种用于犯罪的手。我说的是欧大华的手。

他的手,跟他身体其他部位的肤色一样,粗糙,并且像煤碳一般地黑。

我握着的,仿佛不是一只手,而是一块巨大的,坚硬的,并且被赤道的烈日烤热了的煤矸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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