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民间百科 孔如也
每日百科:狐臭:非疾病,遗传,衡量夫妻关系很重要的一个指标。
天下人苦狐臭久已,连持刀女强人张雨绮也未能幸免。
被气急败坏的前夫袁巴元捅出有狐臭,虽不知真假,却也能看出,“你有狐臭”这样一句话,对一位女性而言,无异于往粪坑里投了一枚深水炸弹,苦心经营的“新时尚女性”形象顷刻间瓦解。
单看名字,“狐臭”二字就可以让人感觉到深深的恶意。
在古代医学中,狐臭被看作是一种带有歧视眼光的疾病,之所以说歧视,是因为长期以来有无狐臭曾关系到万千女性的婚姻大事,乃至发展成一种婚俗禁忌,在那些年代,如果一位待出阁的大家闺秀,被曝出有狐臭,这位姑娘的一生基本上就毁了,婆家人不会允许一位有狐臭的女性来污染自家“优良”的基因,即使她的家境再好,即使她的长相再漂亮,都掩盖不住那若有若无的味道。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婆家人会义正言辞地拒绝这门亲事,知道姑娘有狐臭的婆家人拥有对婚姻的“一票否决权”。
作为一种婚俗禁忌,普遍为社会所接受。比如在河南省的西部和西北地区曾普遍存在一种现象,偃师民间曾认为“狐臭之家为门第不清”,中国人向来讲究门第,倘若原本和自家属于门当户对的一户人家,忽然得知这户人家有狐臭史,便被认为不怎么清白,原先的档次将下降无数倍,至于联姻一说,更被视为“高攀”,自然是难中之难。
类似的情况还出现在其他省份,比如山西省太原北郊向阳镇,明末清初时择偶前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盘根问底对方的家庭有没有狐臭;陕北人则有一种观念,认为穷不扎根臭扎根,也是一样的道理;西宁地区汉族旧式婚俗之一,有类似今天我们的婚前体检,其中男女任何一方倘若“袖子长”(即指有狐臭,所以你看,很多人甚至狐臭一词都讳莫如深,用袖子长短去形容狐臭),即使其他条件都是一等一的好,这门婚事也会赶紧说拜拜;在四川成都附近的旧式婚姻中,也有一项习俗,结婚之前,南方派人去女方家中,其中一项就是“叫到身边来坐,闻一闻”,闻出味道的话,这门婚事就只能不了了之。
很多人无法反驳这是一种偏见,所以痴男怨女何其多,爱情悲剧也何其多。倘若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真正敢于反抗世俗眼光的,都是少数。李峰教授在《传统婚俗中的狐臭禁忌考论》一文中,曾提到豫西巩义市的一些农村,也将打听门族有无狐臭当成一个规矩,在当地的一个小山村,一对恋人因女方有狐臭,而遭到男方家庭的极力反对,但小伙却很有骨气,全然不顾家里人的眼光,最后这对恋人虽然修成了正果,但小伙却因为一意孤行被家人断绝了往来。
后来证明,这段荒唐历史虽然很不近人情,却误打误撞地命中了现代生物学证明的狐臭会遗传的事实。
今天的遗传学表明,位于人类16号染色体上的一个基因位点的等位基因G和A,其中G是狐臭的罪魁祸首,父母若携带这种基因,他们的孩子患有狐臭的概率将远远大于常人。有学者也曾对490例患者的4代家族成员进行了调查,发现有家族史的占比高达89.58%。
狐臭到底是不是遗传病?
遗传是已经被证实的,但是狐臭是不是一种疾病,可能还有待商榷。
首先,我们可以试图搞清楚狐臭产生的机理,狐臭的产生离不开人体的汗腺,人体的汗腺又分为大汗腺和小汗腺。小汗腺遍布全身,一般是没有味道的,而大汗腺主要分布在腋窝、乳晕、肛周和外生殖器部位,排出的汗里有蛋白质和脂肪酸,被细菌分解后会产生一种气味。
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中国人的狐臭史可能比西方国家短太多了。有数据表明,在中国,大约只有5%的人又狐臭,而在华北平原,这个数据甚至降到了1%,反观其他人种,白色人种的狐臭率达到了90%,黑色人种的狐臭率一度高达99.5%。
知乎上@Lee Sean关于这种情况的解释很有意思,在动物中,气味拥有交流信息的作用,绝大多数动物的嗅觉都很灵敏,例如狗会通过撒尿识路,养过猫主子的人在回到家后,猫主子干的第一件事就是闻闻你身上的味道,看看你这一天去哪觅食去了。类似的解释还有体味在性吸引和配偶的选择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某些地区,社会习俗无法接纳有体味的人,人们会因为有体味而丢失工作,在中国一些地区,则演变成门第清不清白的重要衡量标准。究其原因,可能要追溯到我们的祖辈,在某个人人都有体味的年代,为了适应气候,产生了变异。
大部分中国人能够逃脱狐臭的困扰,实在是一件类似X战警中人类产生变异的小概率事件。
在这种解释中,体味就是味道很轻的狐臭,狐臭就是味道很重的体味,所不同的只是人类16号染色体中某个基因在漫长的时间里,究竟保留下来多少的区别。
所以,看到这里,很多因为狐臭而自卑的朋友,大可不必如此介怀。你看人家拿破仑,有一个段子是这样说的,当年一身戎装的拿破仑在战场上怎么也忘不掉爱妃身上那股令人痴迷的香味,临归之前,他迫不及待地写情书叮嘱自己的爱妃,文末是简短的一句:“别洗澡,我快回来了!”一个痴汉的形象跃然纸上。
这句话让人浮想联翩的同时,也能表明:相较于各类香水,拿破仑可能更喜欢自己妻子身上的体香,或者说可能就是狐臭。
当然,这种情况在今天看来,基本上不会再发生了,因为掩盖气味的方式多了起来,而现代比较开明的父母,也不会追根刨底似的去打听“你有没有狐臭?”显得很是神经质。
社会发展到现在,传统的一些婚俗禁忌,如果是并不能产生实质意义的,也早已被摒弃掉了。对待狐臭这件事,其实处理起来也简单,若是你觉得味道难闻,现代医学和非医学的手段如此之多,你可以尝试去咨询医生或者美妆达人,若是你觉得无必要,闻着就是了。
至于想用这件事让别人产生异样的眼光来损害人的形象,实在没有必要,况且夫妻一场,袁巴元此举真的不怎么地道,反观下面这种人才是最爷们的。
所以,有没有狐臭和你爱不爱自己媳妇儿或者老公,是两码事。
参考资料:1、《传统婚俗中的狐臭禁忌考论》,李峰2、《狐臭是怎么产生的?》,知乎@Lee Sean的回答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0322809/answer/48728455
遭遇“奇葩”招聘,怎么办?
河北邯郸市读者宋先生近日来信反映,自己在应聘某公司人事岗位时,被要求详细说明恋爱经历以及持续时间。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填写恋爱经历的目的是考察应聘者的“情商”,这让宋先生无法接受。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该公司意识到要求应聘者填写恋爱经历的做法欠妥,已经删除这一要求。
要求说明父母兴趣爱好、写明是否有狐臭、列举婚育计划、询问家中是否养有宠物……在就业市场上,一些奇奇怪怪的招聘要求屡见不鲜。而一些侵犯求职人员个人隐私、招聘条件涉嫌歧视等情形,更是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劳动者既有如实说明基本情况的义务,也有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自身需要加强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信息问题,求职过程中劳动者有权拒绝。
而对于一些涉嫌歧视的招聘条件,班小辉认为:“相关部门应当对招聘中涉嫌歧视的信息告知内容作出更加清晰的规范。目前,人社部等部门出台的规定中已经明确强调,招聘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等。但在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执法力度。”
“法律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好武器。当应聘者在求职中遭遇‘奇葩’招聘、就业歧视时,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投诉,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班小辉表示,应聘者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在招聘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奇葩”要求,人社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法规政策,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今年3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大就业权益保护”,要求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着力规范网络招聘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史一棋 任智炜)
来源:人民日报
河北邯郸市读者宋先生近日来信反映,自己在应聘某公司人事岗位时,被要求详细说明恋爱经历以及持续时间。公司对此的解释是,填写恋爱经历的目的是考察应聘者的“情商”,这让宋先生无法接受。在有关部门的介入下,该公司意识到要求应聘者填写恋爱经历的做法欠妥,已经删除这一要求。
要求说明父母兴趣爱好、写明是否有狐臭、列举婚育计划、询问家中是否养有宠物……在就业市场上,一些奇奇怪怪的招聘要求屡见不鲜。而一些侵犯求职人员个人隐私、招聘条件涉嫌歧视等情形,更是引起了社会公众的广泛关注。
“劳动者既有如实说明基本情况的义务,也有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自身需要加强法律意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班小辉表示,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因此对于与劳动合同不直接相关的信息问题,求职过程中劳动者有权拒绝。
而对于一些涉嫌歧视的招聘条件,班小辉认为:“相关部门应当对招聘中涉嫌歧视的信息告知内容作出更加清晰的规范。目前,人社部等部门出台的规定中已经明确强调,招聘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等。但在法律法规的执行过程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执法力度。”
“法律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最好武器。当应聘者在求职中遭遇‘奇葩’招聘、就业歧视时,应当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相关职能机构投诉,还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班小辉表示,应聘者应当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针对在招聘过程中存在的种种“奇葩”要求,人社部等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相应的法规政策,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今年3月,人社部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加大就业权益保护”,要求加强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着力规范网络招聘秩序,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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