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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臭可以过体检吗(狐臭体检影响入职体检吗)

时间:2024-04-26 09:26:23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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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咨询荟萃

1、交叉体检加做膝关节核磁,提示膝关节有少量积液,有影响吗?

回复:如果膝关节功能正常,局部无压痛和肿胀,招飞体检还是有合格希望的。

2、加做24小时动态血压有什么注意事项吗?

回复:注意休息,少活动,夜间最好能入睡。

3、肝内多发钙化灶,招飞体检有影响吗?

回复:如果肝功能正常通常可合格。

4、请问近视600多,做手术以后,限制91和135部的Ⅰ级体检能过吗?

回复:首次申请限制91和135部的Ⅰ级体检合格证,角膜屈光术后,术前屈光度超过500度是不合格的;如果屈光度600度,矫正视力达到C字表0.7是可以合格的。请谨慎选择是否手术。

5、请问限制91部Ⅰ级体检眼科做不做眼部超声检查?

回复:不常规做眼部超声检查,除非医生认为有必要。

6、大毕改飞行员,国外回来即将入职前的体检,有轻度左侧精索静脉曲张,有影响吗?入职前的体检也会像年检一样,外科不用全裸吗?

回复:入职体检就是年度体检,外科通常不用全裸,着内裤体检。左侧轻度精索静脉曲张,如果无无法忍受的不适症状,入职体检可合格。

7、入校复查如果血压高了会让背24小时动态血压吗?还是直接淘汰了?

回复:一般而言,入校复查如果诊室血压一直超标一般会给加做24小时动态血压的机会。但是如果诊室血压严重超标,也有直接淘汰可能。

8、空军和民航的招飞体检系统共享吗?

回复:不共享的。

9、我是飞行学员,请问飞蚊症做YAG激光治疗一定不合格吗?眼科医院说YAG玻璃体消融术不是手术,属于激光治疗。

回复:飞行学员、现役飞行员做YAG激光治疗飞蚊症通常不合格,已经取得执照的飞行员可以申请特许鉴定。

10、入校复查心电图窦性心律不齐会不会不合格?

回复:没事,可合格。

11、重度精索静脉曲张手术后可以通过招飞体检吗?需要恢复多长时间才能去体检?

回复:可以的,术后治疗效果良好,局部无复发,招飞体检可合格。一般术后恢复时间为2-4周。

12、请问肝内6*3mm血管瘤招飞体检能合格吗?

回复:肝血管瘤直径不超过2cm,招飞体检可合格。

13、入校复查时因为军训运动量大大拇趾甲里有一点淤血,外科影响大吗?

回复:一般问题不大,严重的可能需要治疗后复查。

14、有狐臭可以通过招飞体检吗?

回复:轻度狐臭招飞体检可合格,重度不合格。上站体检一定要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局部干燥可以有效降低狐臭的严重程度。

15、飞行员年检对飞蚊症,就是看白色天空有小点点,有啥影响吗?视力都正常的。

回复:生理性飞蚊症,视功能正常,飞行员年检均可合格。

一周咨询荟萃

1、请问近视飞行学员以后是要戴眼镜开飞机还是要做手术?也可以选择做手术吗?

回复:近视飞行员飞行时是可以佩戴框架眼镜的。当然也可以选择角膜屈光手术,但是有一点的限制条件,比如术前屈光度不能超过500度,需要地面观察至少6个月等。

2、新入乘务员体检,男生,尿常规尿潜血 ,红细胞2-3在正常范围内,能否给复查机会?肾功能是正常的。

回复:一般会给复查的机会的,或者可以直接合格。

3、如果体检的时候带上眼镜没有过C字表1.0会不会让你直接淘汰还是看裸眼能不能过0.1?

回复:如果散瞳检影验光屈光度满足标准,通常会要求重新配镜后复查。虽然招飞标准要求裸眼远视力不能低于C字表0.1,但是正式招飞体检对裸眼远视力没有要求,低于0.1也不会淘汰。

4、散瞳之后眼睛度数跟平常比会变吗?

回复:通常而言,散瞳之后屈光度会比不散瞳的要低。

5、我是高三学生,现在招飞体检通过了,高考之后想要做眼睛的激光手术会影响开学体检吗?现在眼睛因为散光是勉强合格的,以后被停飞的概率会很大吗?我指定能考上,要是被停飞概率大我就不走飞行员这条路了。

回复:根据招飞标准,角膜屈光手术术后需要地面观察满6个月后方能体检鉴定。高考录取后的暑假期间做角膜屈光手术,一般在6-8月份。按照地面观察6个月的期限要求,学生最快在当年的12月份到第二年的2月份可以参加入校复查。而飞行技术专业大一新生入校复查基本在9月开学后开始,11月底所有高校需要全部结束。因此从时间上来说,养成生上站体检合格后暑假期间做角膜屈光手术会赶不上学校统一组织的入校复查。一般而言,散光通常不会发生变化,通过入校复查后现役飞行员标准对屈光度又没有限制。

6、招乘体检过敏性鼻炎会不会被刷掉?

回复:体检时如果过敏性鼻炎处于发作期有不合格可能;如果体检时未见清涕,鼻粘膜未见苍白等,一般不会被淘汰。

7、看天空和白色的墙的时候能够看到几个黑色的点和黑丝,影响招飞体检吗?

回复:生理性飞蚊症,眼底满足招飞标准,未见显著的玻璃体浑浊,无困扰的症状,招飞体检通常可合格。

8、飞行学员包括以后眼睛散光多少度合格啊,我现在散光200度。

回复:通常招飞体检和入校复查之后,飞行学员和现役飞行员的体检标准是按照年度体检标准执行,对于屈光度包括散光没有限制要求。

9、高三因为鼻中隔偏曲淘汰后如果后期做手术矫正后影响以后参加大改吗?

回复:不影响的,招飞体检允许鼻中隔手术。

10、如果睾丸一侧大一侧小会影响到招飞体检吗?

回复:双侧睾丸明显不等大有可能不合格。

11、招飞体检让戴角膜塑形镜吗?眼科体检的时候是直接戴眼镜测视力还是摘眼镜测?

回复:招飞体检不接受佩戴角膜塑形镜,建议摘除至少2周-1个月后参加招飞体检。招飞眼科体检时如果裸眼视力达不到C字表0.3的会直接检查矫正视力,达到0.3的可能会检查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

12、轻微狐臭可以通过招飞体检吗?

回复:狐臭分为轻度和重度。轻度:在裸露状态下,距被检者1m以内可闻及臭味;重度:在裸露状态下,距被检者1m以外即可闻及臭味。招飞体检只有重度狐臭不合格。

13、镶了一颗牙,招飞能过吗?

回复:可以合格。

14、养成生招飞体检查出是地贫基因的携带者但是没有贫血,请问能不能通过体检呢?

回复:如果没有并发症,如肝脾肿大,招飞体检通常可合格。

15、招飞体检眼底淘汰率高吗?

回复:眼底病变是招飞体检眼科最常见的淘汰原因之一,和隐斜并列为淘汰高发因素。

2020年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修订版本!有这些问题考上不录用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将《标准》第二条修订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将《标准》第三条修订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将《标准》第六条修订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五、将《标准》第七条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六、将《标准》第八条修订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将《标准》第九条修订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将《标准》第十九条修订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二十条修订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十、《操作手册》根据《标准》上述条文修订情况作了相应修订。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标准》和《操作手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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