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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玉手串有狐臭味(白玉手串为什么磨损了)

时间:2024-04-07 08:48:35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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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当帅哥嫌弃我朋友有狐臭,我该......

叶袅袅看到帝墨渊的举动,脸瞬间红了,她很是尴尬。

跑了一路身上一定有味道,但是被一个帅哥这样嫌弃,她真的内心受到了一万点伤害,作为女孩子被人这样嫌弃,是真的会很难过的。

叶袅袅难过了一瞬,很快想到她们现在该做的就是去警局。

“先生能借我手机打个电话,或者能送我们去警局吗?”

叶袅袅看着帝墨渊,很明显他应该是老板,这里地位最高是他。

帝墨渊看着小宠物,水灵灵的眼睛带着恳求,显得楚楚可怜,很是惹人怜爱。

脸颊不知是羞的还是刚刚跑的原因,白里透红,如三月桃花,粉嫩娇艳,惹人想摘之,顿时他喉咙痒了痒,心里的燥热越演越烈。

“去警局!”

帝墨渊对着前面的司机开口。

叶袅袅现在才看到脚面前有一个破碎的杯子,她突然想到她拦车,有种猜测?

地毯上面好像是红酒,红色的酒在白色的地毯上面,显得特别明显。

帝墨渊看着那堆垃圾,有了一个不错的主意。

“我的杯子碎了!你得赔!”

帝墨渊的声音冷漠没有一丝温度,一点也听不出内心躁动的情绪。

叶袅袅看着他那副嫌弃自己,声音却很冷漠。

不是,她赔(⊙o⊙)啥?怎么就是她弄碎的?

关她什么事情啊?

“有证据吗?”

叶袅袅虽然感激他帮助自己,可也不能被诬赖啊!

木恒转身微笑:“因为两位小姐拦车,司机刹车惯性带着杯子撞倒案板,碎了!”

“若是两位不赔偿,等会去了警局,我们可以一起见一下警察,一切跟随法律走!”

那声碎了与警察,一直重复在叶袅袅的脑子里,真的那么倒霉吗?

叶袅袅还想怀疑点什么,可人家信誓旦旦一副公事公办,要带她们去见警察的架势,她怀疑消了很多。

“若两位不信,到时到了警局我们就一起走一遭吧!故意破坏财物,不赔偿,按规定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当然你们不是故意至于多久,法院说了算!”

木恒说完又温和对两人笑了笑。

“有监控吗?”

叶袅袅觉得不能他说警局就被吓到,还是得看看监控,确实是她们的问题,赔偿倒没事。

“小姐,监控前两天坏了,但是我和司机两人都可以做人证,您不信没事,到时候我们公事公办就好!”

木恒睁眼说瞎话,态度也冷了下来,继续看着叶袅袅。

叶袅袅看着这人一副西装革履,还有两个人证,重点监控也坏了,到时候警察也只能根据人证展开调查,确实有点难办。

这人又刚刚帮了她们,应该不会骗人吧?

破坏了人家的东西,确实要赔才好。

lisa一直握着她的手,她也看到了叶袅袅脚下的杯子,她认识这辆车,是阿斯顿马丁拉共达,价值一千多万!

(全球最贵的轿车马丁拉共达810万起,加上配置下来一千多万,劳斯莱斯是650-800万,所以劳斯莱斯不贵)

那么贵的车却只是用来随便代步,那么他的身份非富即贵,那个酒杯一定也价格非常昂贵。

lisa拉了拉叶袅袅的手,她害怕的抖了抖,尤其听到会面临坐牢,已经开始小声啜泣。

“叶,我不想坐牢,可是我没有钱,你能跟我一起赔吗?”

叶袅袅看着她害怕的发抖,还哭了!

而且拦车是自己提出来的,在异国他乡都是Lisa一直在帮助她,照顾她。

有几次她夜晚发烧都是她一直在耐心照顾自己,她也没有回报过Lisa什么,她卡里面还有一些钱。

叶袅袅拍了拍Lisa的手,然后看着帝墨渊。

“先生很是抱歉,我不知道会给您带来那么大的不便,您能告知我价格吗?”

叶袅袅看着帝墨渊,人家已经帮了她们,不能让人家帮助她们还破坏了人家的东西。

做错了要勇于承认,这是华国多年的传统美德,毕竟知错能改善莫大焉!

华国多年的教育让她勇于认识错误,解决错误,心怀感恩!

帝墨渊淡淡扫了一眼小宠物,这次的神情中带了几分揶揄,却没有开口。

而木恒一直从后视镜观察着后面,他看出了主子的兴趣,他继续转身看向后面的叶袅袅。

小脸如三月桃花粉嫩,长发披在肩上,弯弯的眉毛,水滴型的鼻子,圆圆的眼睛很是水润,眼尾却微微上扬,樱桃小嘴,可爱中带着妩媚。

“这位小姐,刚刚的杯子是上好的白玉制作而成,价值88万,红酒是拍卖会买的价值3万美刀,地毯是上好的波丝地毯,采用的是最贵的狐狸毛,价格在18万,您看您怎么支付?”

木恒笑眯眯地看着叶袅袅,叶袅袅已经惊掉了下巴,错愕到极...

谁家喝个酒用玉石,还有这竟然是狐狸毛,那个酒是加了千年人参吗?怎么那么贵?

“呵呵,呵呵,就是,我们那个还是去警察局吧!到时候警察叔叔鉴定一下哈!”

叶袅袅尴尬极了,她现在还是有点不信,太贵了!

帝墨渊看着她尴尬的笑觉得小宠物更有意思了,表情越来越丰富了,多能暖房子。

嗯,带她去庄园玩吧!到时候她一定能给死寂的庄园带来生机!

要是逃跑,到时就把她跟她的前辈们一起收藏在房间里面,她就一辈子都不能离开自己!

嗯!真是不错的主意!

“叶小姐,那我们就一起去警局,到时候警察鉴定一下,具体赔偿金额警局和法院定了再谈!”

木恒跟随帝墨渊那么多年,对他的心思还是能猜到几分。

帝墨渊投给了木恒一个眼神,绿眸暗了暗。

木恒赶忙低下头,他不该妄自猜测主子的心思,这是做下属的大忌,还好主子只是冷冷给了他一个眼神,没有要追究的意思。

lisa靠近叶袅袅“叶,我家里面没有那么多钱,怎么办?”

“lisa,谢谢你这么多年的照顾,我会跟你一起赔的,等警局鉴定一下,别怕!”

叶袅袅想到自己卡里面的钱,爸爸留给自己的遗产,又看了看Lisa难过着急,想到这三年她对自己的好,有点纠结!但她不忍心自己的好友真的去坐牢!

话还说完,车就停在了警察局门口,一行人都下了车。

叶袅袅跟Lisa先报警,把绑架的事情告诉了警察,接着木恒又带着她们报警关于赔偿的事情。

木恒在车上时就弄坏了监控,警察去车上查了确实监控坏了。

接着木恒拿出购买电子发票,价格确实无误!

叶袅袅看着警察核对无误,请了几个鉴定师确定是真品。

叶袅袅欲哭无泪,Lisa早蹲在地上大哭。

“嘿,Lisa,妈妈来了,别怕!”

一金色头发的女人过来,抱住了Lisa,两人很快抱在一起。

Lisa把事情经过告诉了自己的母亲,女人惊恐又难过,接着看向了叶袅袅。

“叶同学,我们家条件不好,可能只能支付一半的费用,剩下那一半,可能要……毕竟拦车是你提出来的!”

女人面露羞愧,话也无比扎心。

“妈妈,应该是我自己承担的,怎么可以……”

“Lisa,家里面没钱,等我们有钱了再还叶小姐!”

女人抱歉地看着叶袅袅,给她鞠了一躬,拉着Lisa走了。

叶袅袅看着这一幕,虽然做好了赔偿一半的情况,还是难过了一瞬,看到Lisa被母亲按进车里那歉意的眼眸,难过淡了几分。

“叶小姐,警察说的你也听到了,你同学母亲还了一半,剩下的另一半?若是,你没钱可以去给我们少爷做女佣,用工资来抵债,包吃住!”

木恒笑的温和,同情地看了一眼叶袅袅。

叶袅袅被看的心塞!她不想动父亲留给她的遗产,那是她最后的念想。

“女佣需要做什么,多少钱一个月?”

“洗衣,拖地,就是普遍的家务活,一个月1000美刀,叶小姐,当着警察的面,我很诚恳告诉你,我们是正规女佣,你切莫自己乱想。”

木恒义愤填膺,当然不当着警察的时候,我主子要做什么,我就不敢保证了,木恒没有说出来!

叶袅袅想了想,这个人在警察面前应该不会骗人,想到自己刚好也需要一份兼职,还包吃住,也挺划算的,最后点了点头!

“那么叶小姐上车吧!去住宅签合同,你到时候不愿意我们会送你回来!你也可以随时报警!”

至于到时候去了,你电话能不能拨通,看主子心情了!

叶袅袅想了想,还是记了警察黑人叔叔的私人电话,才放心跟着木恒出了警局。

叶袅袅回头看向帝墨渊,帝墨渊也刚好回头与她四目相对。

叶袅袅被那样一双绿眸盯着心里面莫名有点心慌,还有点羞愤,没钱啊!

这双眼睛真的好好看啊!她红着脸看着帝墨渊。

叶袅袅这时才看清了帝墨渊的长相,凤眼上扬高挺的鼻梁,还有锋利的棱角,微薄的红唇,墨黑而浓密的剑眉,绿色的眼眸深邃,很是俊美,长的很是好看,有种看狐妖的魅惑。

叶袅袅看呆了,原来世界上有那么好的男子,看上去就是男版狐狸精在世,她呆愣地看着人家的脸,心跳的好快。

帝墨渊看她一直没有走,呆呆地盯着自己看,目光干净,却又热烈。

他微微皱眉,抬起眼眸与她再次相对,他看到女孩的脸瞬间红了,如染上了胭脂一般。

帝墨渊胸口呼吸不畅,又痒痒的,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生病了。

心脏刚刚多跳了几下,看来他要回去做个体检。

叶袅袅上了车,她这次耳根都红了,不敢看帝墨渊,刚刚还质疑人家的杯子真假,有点好心当做驴肝肺的感觉。

而帝墨渊只是觉得小宠物的表情好丰富,情绪起伏好大,担心她这样的人会不会有心脏病,到时候能陪自己玩多久,会不会早死。

算了,回去她也跟着自己一起做个检查吧!

黄仕忠|乡村六记(五):渔猎记

儿时的记忆中,以捕捉野物印象最为深刻。

在生产队时,有一年夏天,我随着大人下地,突然从番薯地里窜出一只黄松公(黄鼠狼),十几名男女社员,眼睛放光,围追堵截,最后被铁方叔一把捏住。这小东西比老鼠大不了多少,放出十分难闻的臭气,死死咬住铁方的虎口不放。铁方叔掰开它那小口,虎口上就露出了圆圆的两个小洞,涌出两滴血珠,他却毫无感觉,咧着嘴,得意地嚷道:“夜饭菜来荅了(在这里了)!”

有一次,我父亲也抓了一只回来,那毛皮据说能卖两块钱。剥了皮,母亲便安排着把肉也煮了。炖得烂烂的肉,闻着有一股子狐臭味,姐姐她们都笑而不挟,我放学回家,肚里正饥,所以大大地挟得一筷,放在嘴里,觉得味道有点怪,但后头有肉的鲜味沁出来,好像也还不错,便又挟了一大筷。母亲在旁边叹了口气:“不晓得他多少辰光没见过肉了。”

社员们围剿的另一种动物,是乌梢蛇。它无毒,肥重,所以一旦露头,便会落到锄头、铁扎构成的丛林之中,自是无法幸免。我父亲也曾打得一条乌梢蛇,有五六斤重,剥去皮,母亲把它砍成一截一截,用个大铝锅煮熟,就可以蘸着盐来吃了。姐姐她们都不敢吃,我和哥哥正值少年,每天都觉得肚子空落落的,要是石头咬碎了能吃,都能咬碎吞下,何况是肉?我记得那味道蛮好吃的。

村里有人用蛇皮来蒙胡琴,那花纹呈六边形,黑白相间,看起来真是漂亮。

有一次我从老网山脚走过,看见半山腰因采石滚过又被雨水冲得光光的浅沟上,有一条碗口粗、丈余长的乌黑的蛇影蜿蜒而过,带动了碎石不住地往下滚动,窜入柴草蓬间,远处犹见柴枝轻摇,不由得心头呯呯直跳。听大人说,深山坞底的巨蟒才叫厉害,斗桶般粗细,好几丈长,从柴窠蓬中走过,像是劈波斩浪,——只是我从来没有见到过。

麻雀也是一种美味。住在老屋里的时候,母亲把剩饭装在饭篮里,挂在房子中间用绳子吊下来的一个勾子上,开着玻璃窗,这样通风良好,饭便不会变馊。但人不在时,就有麻雀进来偷食。有一次,它们飞进来时,母亲正好在家,于是关上了窗子。麻雀在玻璃窗上撞得几下就昏了头,掉倒地上,母亲用竹枝做的扫把按住,然后拔毛,去掉内脏,洗干净,连同骨头一起切成肉末,放在打好水蛋的大碗里,架到饭镬中蒸,饭熟时水蛋也蒸熟了。我觉得那是天底下味道最鲜美的水蛋。

我也抓过麻雀。

七八岁时的一年冬天,我跟在堂兄屁股后面,在小嬷嬷家的楼上,在一个亮眼晒箕(篾片之间有孔,可透视)下,支上一尺多长的木棍,再用绳子拴住,往阁板上撒些谷子。我们躲在一个大钿橱后面,麻雀一来啄食,就拉绳子,捉住了好些只。

麻雀不仅贪吃,到了夜晚还很傻,宿歇在草披与横梁、椽木之间的窝中,一动不动,任你掏摸。十来岁时,有一年冬天大雪,在黄昏时候,我偷出家里的长手电(能装三节一号电池),在村边、坡下的毛坑草屋里去“照麻雀”,有时一把能摸到三两只。

钱家山下村在大溪边上,溪水曲折,因多浘潭,便多游鱼。村后有鱼塘,有沟渠相连,也是捉鱼的好地方。

儿时最难忘的记忆,便是在沟渠里捉鱼。

九岁、十岁时,我常常与大三岁的哥哥组成“哼哈二将”,到水沟里“泼鱼”:堵住“里凤眼塘”出水口的一截水沟,用面桶(木制的脸盆)把水泼走,待水舀干,就可徒手捉鱼了。通常捉到的都是小鲫鱼和一些写不出名字的杂鱼,要是捉到条三四个手指那么宽,叫做“老板鲫鱼,手庞介大(手掌那么大)”,则是意外之喜。水里的捉完后,我们再一捧一捧地翻动泥淖,查捉泥鳅,也时有收获。捉泥鳅时不能太用力,一用力它就会滑不溜湫地跑掉,要用手轻轻捧握,让它依然觉得像是在泥里般的舒适,然后就被我送进木盆里。

春天桃花水发的时候,雨水充沛,鱼多溯流而上。小山头边那条路是一个斜坡,内侧是水沟,流入“山下塘”。我们把上面的来水改派到杨村人的田里(若被人看见,是要挨骂的),沟里的水顺坡一泻而尽,鱼儿却不会掉头,依然向上冲刺,直到上方已无来水,只见一片白花花的跳动,令人喜悦莫名。

我们弟兄俩一身泥浆,把小半篓杂鱼带回家,母亲拿起大剪刀来剖鱼,一边还说:“格两个头仔毛(这两个毛孩子),多碗鲜鱼多碗饭。”因为多了碗鱼鲜,胃口打开,不免多费一碗米饭,而那时候粮食根本不够吃,平时吃饭都是收着的。所以母亲的话,似乎是在责怪,口气却又满是得意。

十五六岁时,我敢去抓黄鳝了。

一是钓。在田坎边氽着水的小洞里,总会住着一些“老洞黄鳝”,长得十分粗壮。用双轮车的钢丝,一头烧红,拧成钩状,串上蚯蚓,放到洞内数寸,一边用中指在水里弹出“波波”的声音,吸引黄鳝醒来觅食。待其咬钩时,用力一拖,把整条都拖出洞外。黄鳝在田里一时是钻不进泥里的,瞅准了,用中指夹着把它钳住,然后拿柳条来串了。其实那冷水边的洞穴里,也是水蛇居住的地方,我虽有些怕蛇,却又禁不住对黄鳝的渴望。

二是“照”。夏夜天热,黄鳝会游出洞外乘凉。这时禾苗已经长得半尺多高,站在田塍上,用向日葵的杆子做成火把,可以照见在水田里外纳凉的黄鳝。但小一动,鳝便逃,用手抓,十分滑溜,常被逃脱。最好是用黄鳝钳。那是一尺来长的铁夹钳,凿有齿痕,一钳便入肉,黄鳝很难挣脱。但这钳子要好几块钱才能做一把,花这么多钱,买这偶然才用的东西,不太划算。我父亲便用三条老竹片,一边两片,一边一片,刻出锯齿,用铁丝捆紧,做成一把竹夹钳,也可以起到铁夹的效果。但黄鳝总不甘心被捉,死命挣扎,竹片又不如铁硬,遇到大一点的黄鳝,就会被挣得散了架。某一次我和哥哥去照黄鳝,居然在溪边拣到了一把铁钳,也不知是谁人遗漏的,我家从此也有了捉黄鳝的利器。

“照黄鳝”的快乐,乃在于照和捉,而不在于吃。上大学后,第二年暑假,我回到家,晚饭时陪父亲喝“糟烧”(用糯米酒酒糟蒸制成的白酒),有回甘之味,便多喝了半碗。饭后想起小时候“照黄鳝”场景,遂独自一人,手持电筒,往田埂上转了一圈。一时酒劲涌上来,我醺醺然仰卧于溪埂边的草坡上,只觉溪水淙淙,草味扑面,满天繁星,辽远无际,偶有萤火虫舞过,唯不知身在何处矣!

村前的大溪,是我们夏日洗浴之所,也是我常去捉鱼的地方。

小学时,我用一根三尺长、手指粗的铅丝,到浅水滩上去打鱼。但铅丝软,水稍深时,则会因水阻挡而滑动,以致失去目标。所以最好的工具是钢筯,足够硬,入水深。住在深潭的黄鳝、梭鱼喜欢到浅滩里戏耍,我便高速冲向滩口,在鱼儿飞箭般逃回深潭之前,瞬间判定“提前量”,眼疾手快,命中鱼身。可怜许多三四寸长、二指儿宽的小鱼儿,就这般被我打得腰折两截,用一根狗尾巴草串了,带回家去。

上高中时,经常发现有人偷偷在溪里“药鱼”。他们用一种叫“鱼滕精”的农药来药鱼。那药虽施放在石砩村边的溪中,但顺水流到我们村前,药性仍在,只见一些鱼儿从深潭歪歪斜斜地游向浅水处,连人靠近也无知觉,于是成了我的猎物。那鱼身上其实还能闻到丝丝农药气味,可我那时眼中只有“鱼鲜”,从来不去想入腹会带来什么问题。

后来又有人偷偷在我们村前的“浘潭”用炸药炸鱼。很多时候是他们已经把面上的鱼儿拣完溜走了,我们才察觉,但在水底仍能踩到、摸到一些被震死或震晕的鱼儿,三五条便可成一碗。

有一年夏天,天还未明,我正在睡梦中,忽听得母亲喊:“快起来,有人弹(炸)鱼了!”我翻身而起,连眼屎也不及擦,带上鱼罾,跑向潭边,只见被震晕的鱼儿,白花花的一片,好像浮萍一样铺满了水面,一动也不动,任人捞取。我第一次发现这水潭里竟然躲着那么多鱼!

但这样的时光,很快就成为记忆。

由于稻田里多害虫,或是患稻瘟,稻根霉烂、成片倒伏,严重影响收成。为此,生产队开始用剧毒农药来杀虫。从“六六六粉”到“一六零五”,越毒就越有杀灭效果,所以大受欢迎。

“一六零五”是用背式喷雾器施放的,按说明,喷药人要戴着口罩,而且不能在下午一点到三点太阳最烈时喷施,因为那时毒性会在空气中挥发,人吸入会致命的。但社员们却不以为意,时常我行我素。做过生产队小队长的秋子,就是在烈日下施药时中毒,不治身亡。

更为严重的是,自从这类剧毒农药喷撒之后,水田里就再也拣不到田螺,很难见到黄鳝、泥鳅,甚至连田鸡(青蛙)也很少了,春天里的田畈十分安静,再也听不到蛙声十里出山泉了。

大溪从石砩的石堰流出,向北,直冲新桥头,被斜山子抵住,折而向西,又被老网山阻挡,折而向北,从我们村边经过,又被杨村人所筑“风水埂”拦住,再折向西,沿杨村从西北方流入栎江,如此这般,曲曲弯弯,每拐一个湾,便留下一个浘潭,每个浘潭都养育了无数的鱼儿。后来公社为了增加水田,请得县里的工程师来布局,从桑园地中重新开江,将宛曲的溪流改为弧形直道,新得水田数十亩。溪水则一泻而下,能避洪涝,但已无“浘潭”可供鱼儿生存。加上每隔数十、上百米便是一道水堰,鱼儿难以回流,溪里便只剩下一二寸长的小鱼,如同水虫般滋生着。

1990年代初,溪东某氏在村里办了一家印染厂,直接排入溪中,人只要接触那水,皮肤便是刺痛般燥痒,从此人就不能在水里洗浴了。虽然几年后那工厂就被关闭,但污水浸入泥沙里,却是许多年不曾减轻。

直到前些年永宁水库建成,溪边绿树成荫,映带着清清溪水,拍出照片来,宛如西欧小镇。只是溪水潺潺,却不见游鱼踪迹。水田上则是白鹭成群,可见环境已大为改善,可惜那田里种植的多是单季杂交水稻,已难寻觅当年摸螺、捉鳝之情趣。倒是南边的绵绵山岭,因为长期无人砍伐,已是树木森森,松涛阵阵,宛如原始丛林,人难进入,却成了野猪的乐园。世事如苍狗白云、沧海桑田,固难预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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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音壁】

黄仕祥(家兄):捉鱼情景,历历在目。那时我只是抓,很少吃。

华玮(香港中文大学):呈现的内容令人哀伤。从物质匮乏的时代人与动物的关系,到工商业发展下人对自然环境生态的破坏,其中大有深意。可见您的文章看似个人记忆小品,描绘的却是整个时代。佩服之至!

岑宝康(杭大校友):文中叙事状景,甚至物件称谓,对我而言是如此熟悉和亲切,很多场景我都可以代入。

我早就说了,没有经历过我们这一代人的童年景象的人,是不可能创作《米老鼠与唐老鸭》这种风格的作品。但最触动我共鸣的还是慈帏那句富有哲理的坊间俚语:“多碗鲜鱼多碗饭。”

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历:读初中时,对天文学和哲学特别感兴趣,每晚在煤油灯下瞎琢磨。母亲有时忍不住嘀咕一声:“一斤火油只能点四日。”看到你这个题目,我哑然失笑,並由此概括出我的困境:多读书本多点灯。

赵延芳(杭大同事、同乡):捉鸟抓鱼,女孩天生不擅长,但你记录的这些情景,于我却也“眼熟能详”。我隔壁的堂弟,五六岁就开始抓泥鳅啦,方式方法同你一模一样。伯母把那些小鱼、泥鳅洗净晒干,在油里烤一下,鲜美无比!每当他收获一回,我也能跟着饱一次口福。犹记得那时的他,浑身一丝不挂,晒得油黑发亮,抓鱼搞得一身泥浆,往水中一跳,狗爬两下就干净了……至于捉鸟,你的那两下,同迅哥儿和润土的玩法也是同出一辙!

李越(学生):这个题目很有趣,有点汪曾祺散文的味道。草坡上观星一段,感觉最好。捉黄鳝那两段,读起来觉得有一些残忍,不敢细读。

蒋思婷(学生):整篇写捉各种野生动物的故事,题目却落在鲜鱼上,可不可以理解为老师最深刻的记忆,还是拿“战利品”回家让妈妈变成美食的过程?

令我惊奇的是,麻雀睡觉时竟然可以轻松掏取,睡着睡着就被捉住了。

还有就是从前对大自然的索取,确实过度,放毒药、用炸药、乱砍乱伐,这些在以前是常见的,如今看来,却是残忍的。

郑尚宪(厦门大学):@蒋思婷 麻雀等一些鸟类天生夜盲,所以不少地方习惯称夜盲为“雀盲”或“鸡盲”。

董春晓(杭大同学):文章非常有趣!小时候虽然不是农村户口,但住在市郊,也非常喜欢摸鱼捉鸟的勾当,尤其喜欢抓蛐蛐,至今那些干旱农田里的泥土青草味仍能立刻激活儿时的许多记忆。

朱承君(杭大同学):勾起了我少年时的回忆。所有一切,我全部经历过,连使用的工具也几乎一致。我在抓黄鳝时抓到过水蛇,拎出水面时,被其斑斓色彩吓得魂飞魄散。

杜思瑶(深圳友人):很生动,尤其细节描写,场景如在眼前,让我想起小时候。我们家乡山多林密,经常有蛇出没,乌梢蛇和青竹飚(不知道是不是这个字)最多,经常会横亘在路上,经过时看见就会吓得女生尖叫。男孩子恶作剧,喜欢看女生受惊吓的样子,有调皮的男生故意用竹竿挑起蛇来晃,这个姓陆的男生我特别讨厌他,是个学习不好但特别淘气的男生。2008年汶川地震,我家乡青川地震破坏也很严重,回去跟中小学的同学们见面,那个陆姓调皮男生也来了,一个饭桌上吃饭,我还是讨厌他,可见小时候被吓得有多厉害。

赵国瑛(中学校友):观察生活细致入微,描景状物生动有趣。颇多物名、乡俗、动物以及衍生的细节,呈现了当时乡民的生存状态,击中了乡愁最柔软的部分。而“黄松公”“斗桶”“钿橱”等物名及“头仔毛”等称谓,非邑人难得其中意趣,妙哉!

卫军英(杭大学兄):儿时记忆中的童趣,大多是充满自然和谐的味道,其实不论是诸暨的钱家山下,还是杭州的市井街巷,因为至少环境和童心一样没有污染。尤其喜欢那个摸鱼的大溪和大溪摸鱼的乐趣。几经周折的大溪,宛然生命流淌的节奏符,每一个浘潭都是一段记忆沉淀。后来大溪取直了,浘潭没有了,就好像生活中少了更多美妙的变幻,回忆中的山重水复和柳暗花明渐渐平淡。

何桥(高复班同学):好鲜活,接地气。

俞国林(中华书局,桐乡人):捉蛇、捉鱼、捉黄鳝,打麻雀,都是一样的。

乌梢蛇,我们那个地方叫做青梢蛇。我十岁多点时候,一个人在野外桑树林里看到一条三米多的,赤手空拳,将之擒获。我们那里不怎么吃蛇,将之卖掉了。

何枫(同乡友人):儿时的情景历历在目,我们这边照泥鳅、黄鳝还有一个最好的时光,四月中旬草子田翻转,秧苗尚未种的几天,晚上拿着松掌油做的大火把,拿着鳝钳、鳅笼,一行人在水田中照黄鳝泥鳅,往往收获颇丰……

王贺(上海大学):我最爱吃鱼,却没有任何捕鱼、钓鱼经验,也不太会烹调、料理。此文写儿时捉鱼及捕获其他野味儿之记忆,可谓妙趣横生;但看到药鱼、炸鱼、印染厂往大溪里排废水、乃至新水库建成其中无鱼等情事,殊觉感伤。我们为了生存,付出的代价似乎太大;人是万物的尺度,这种观念也是应该调整的时候了。

李舜华(广州大学):一个人的书写,成就的是一个时代的记忆,读来颇有些感伤。文章中说的摸鱼,捉黄鳝,逮麻雀,打蛇……我也记得,只是这些事大都是伢子的事,女子不过在外围看个热闹。我们喜欢的,是田间垄头的挖野菜,还有水塘里捡田螺。都属于那个时代的记忆,一样的明媚与忧伤。

蔡依萍(同乡友人):每一个故事都栩栩如生。因为有乡情,所以引出满满的回忆,那时那地那人。叙之如水之蜿蜒、鱼之珍稀,印象深刻自然。又是长见识了的,原来这河曲凹岸生得浘潭活水,竟在年少时,活脱脱的河流地貌课。

曾莹(云南大学):老师写的虽然是我并不熟悉的生活,但读来依然倍感亲切。大抵生活最动人之处,恰在那份真挚与鲜活吧。“辰光”一词令人印象深刻。既有方音的活泼,也带出了记忆中絮语日常的情感温度,似有诗的明亮,以及声响。

有些画面的呈现,令人置身现场,灵魂所在,往往不过一二字词。读到和捉鱼相关的片段,不由想到《诗经·小雅》中的《鱼丽》一篇。

看来,无论古今,食物所传递出的那份欣悦,总是最生动的。既不容修饰,又与生活有着最直接也是最深刻的牵系。

“桃花水”一段,则令人顿然思及“兰溪三日桃花雨,半夜鲤鱼来上滩”。这样的字句,出自唐人笔下,响在元人《棹歌》。现如今,似又腾跃于老师关于“小辰光捉鱼”的回忆当中。

记忆与现实,总有着异样的光影错落,既奇谲,又真实。

方一新(杭大同学):写在老家抓鸟摸鱼的儿时生活,非常生动有趣,是现在城里甚至一般的农村孩子都不太可能体验到的生活场景,属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非亲身经历、印象深刻者不能为也。

我想起在临海城关读小学、初中时,一到周末放假的日子,就经常往郊区跑,在野外玩耍、踏青,别有乐趣。

记得跟弟弟青稚有时走出西边的古城门,穿过浮桥,到灵江对岸的沟渠里去捉小螃蟹。那时的水沟、旱沟里有很多螃蟹洞,我们先准备好一把尖头竹签,在洞外玩耍的螃蟹看到人,就急于退回到洞里,我们瞅准机会,抢先一步,用竹签插入洞里,截断螃蟹的退路,那只螃蟹只好束手就擒。一个下午,能捉一小竹篓。回到家里,洗净,红烧或油炸,因为是自己的劳动果实,别提多美味了。

金红(杭大同学):重现旧日时光,重温儿时味道。此文很像那碗鱼,鲜美、自然、耐品味,让人想到汪曾祺的作品,都是深厚学养酝酿而成的。

大作引起了许多年少的回忆。文虽不长,但承载着满满的那个时代、那个年龄的特有的情感、思想,令人十分感慨。你的朝花夕拾集应是指日可待。谢谢你。

黄仕忠:@金红 我们那个时代正在过去。能够保有记忆并且能够写作的人其实不多,所以我也是有意记录着那个年代,那个社会,让后人可以从中了解到某些内容。

金红:是的,这是一件富有意义的事。可贵的是能以这么自然美好的文字、这么安静细腻温暖的心描绘出来,的确有价值。

罗韬(羊城晚报):读到农药影响生态,令黄鳝青蛙田螺绝迹。想起高中时请一老农忆苦思甜,老师当时只笼统要求对比一下新旧社会。老农竟把题目讲反了,说:“唉,以前穷,食唔饱,但到水沟边一捞,什么虾仔鱼仔,随便一大篸,炒下就食得。刁!现在?用了农药,揾条鱼仔虾毛都没有!”吓得老师马上请他下来。

黄韵茜(北京大学):看捉鱼记,越来越羡慕黄教授的生活状态。在细腻的文字中我能看到的就是“生活”二字。这文字是有温度的。那一刻,仿佛我置于钱家山脚下,看着年轻的顽皮的孩童们在沟渠里努力摸鱼。这“平凡的小事”却如此的令我动容,我想就是因为作者对于生活的真情与实感。文章的最后带有一丝丝伤感,仿佛是一种无奈,又伴有一丝惆怅。

吴敏(东京友人):你是这样捉鱼的啊!这挺难的。我跟舅舅一起去四明山水库钓过鱼。我坐了半天,鱼一条都没上钩。

这文章如能拍成动画就好了,很有趣的。

接龙一 掏雀记

郑尚宪

文中提到的各种营生,掏麻雀我干得最多。

在乡下时,干旱时巡水,庄稼(早稻、晚稻、冬小麦一年三季,加上番薯、花生、大豆、甘蔗)成熟时“护秋”,晒谷场、村办瓦窑、生产队仓库守夜……这种任务一般都是交给我等无牵无挂,又胆大包天的小青年,因此一年总有几十个晚上在外过夜。守夜时闲着无聊,又怕犯困,就变着花样折腾。其中一个保留节目就是掏麻雀。

农村的房子大都是土墙,麻雀喜欢在土墙与屋檐衔接处安家。此外墙上往往会有一些裂缝,也是麻雀们喜欢做窝的地方。我们把两架竹梯子用绳子捆绑连接成一架长梯子,加上一把手电筒,一根粗铁丝做成的钩子,一个小麻布口袋,作案工具就齐全了。一般是一个人扶梯子,一个人上去掏窝,一个人负责接应,一个晚上能掏上几十只麻雀。

“战斗”结束后,提着一小麻袋吱吱乱叫的战利品回到守夜的岗位上,把麻袋抡起来掼两下,小家伙们就呜呼哀哉了。(画外音:作孽啊!)把它们用拌了盐的黄泥巴一裹,扔进火堆,等不得完全烤熟,就生吞活剥下肚了,“洪七公”们抹了抹嘴,还意犹未尽。

时间一长,名声在外,村里有人要麻雀当药给小孩治病,也会找我们义务帮忙。

顺带说一句,麻雀的血是鲜红的,但比一般动物血颜色浅一些,有点儿偏橙红,而且气味也不大一样。在乡下那几年,我这一双手,不知“沾满了多少麻雀的鲜血”,想想真是罪过!

前两年听说有人捉麻雀被判刑,心想要是追溯起来的话,我至少得判无期,不禁有些后怕。不过再一想在那个年代,作恶的不知凡几,何况许多同类对我们也好不到哪里去,所以也就坦然了。

接龙二 偷笋记

王丽雅(中学学妹)

看了仕忠哥写的《多碗鲜鱼多碗饭》,使我想起了我童年和少年时的许多趣事。

我爸妈工作忙,我小时候经常是比我大9岁的姐姐带我的。有一次我说:“姐姐我要吃蛋蛋。”姐姐在家里没找到鸡蛋,就在大桌子上放上方凳,爬到上面,从家里的楼板搁栅上的燕子巢中摸出燕子蛋,然后在锅里煮了给我吃,那时候我还很小。

我也曾有过很多淘气的事情。

上树和到未完全造完的房子搁栅洞里摸鸟蛋。

把一段水沟,两端用泥拦截,用脸盆泼去水后,抓鲫鱼,挖泥鳅。

稻秧刚种下不久的晚上,拿着松樟火把,去田里照黄鳝,用食指和中指钳黄鳝。

到附近很多水塘去摸过螺蛳。一只手牵着装螺蛳的脸盆边沿,让脸盆浮在水面随我游,一只手划水游到水塘里,在水塘边的石头缝里摸螺蛳,或潜水到塘底泥里摸螺蛳。

去大溪边挖“黄先”(细沙上长出来的小蛤蜊),在半湿的沙滩上,一个小孔下就有一颗黄先,与霉干菜一起煮着吃很鲜。

到秧田里去抓田鸡(青蛙),把皮剥了,挖去内脏洗干净,放在小碗里放点猪油,在饭锅上一蒸,浇点酱油,给我爸爸过老酒,爸爸吃得鲜煞。

到石门水库里面的大山里去拔笋。有一次在一块大岩石边拔石笋时,刚伸手,一支竹叶青蛇头昂起来,把我吓得魂飞魄散,我连忙往山下跑,逃到管山佬毛狗伯伯的草房里,心扑咚扑咚直跳,斗圆篮里的笋全撒了,不过,篮子还是紧紧握在手中,后来毛狗伯伯送了我一把笋。

还有一件很丢人的事,有一次我跟小毛和阿罗两位小伙伴去竹林边的茶山上拔猪草,拔了有半篮草时,小毛提议我们去拔毛笋,我们把茶篮藏在茶树篷里,然后匍匐前进到毛竹林里,每人拔了一支毛笋,放入茶篮,盖上猪草,快速回家。回到家,我妈发现篮子里有一株笋,就责问我是哪里来的,我说是外婆家后面的毛竹山(第二生产队的竹山)里拔来的,然后她就骂我,还说要把这株笋挂在我脖子上去游村,让大家都知道我做贼了。话音刚落,我们第三生产队的队长就到我家了。我连忙抱着这株笋跑出家门,扔到离我家300米左右的水渠里。然后返回,到窗下时,只听见我妈在骂阿罗,说是如果以后再带我家阿丽去偷东西,不许她再来我家……那天,我没敢回家吃晚饭,等天很黑了才悄悄回家。这是我第一次也是我最后一次做贼。从此以后,我再也不敢偷东西了!

接龙三 挖笋记

龙赛州(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农闲之时,父亲最爱的是挖笋。

每年临近春节,父亲总不顾母亲吩咐的其他农活,扛起锄头,拎一个麻袋就上山。

冬天草木凋零,竹山很少灌木,只是遍地竹叶,踩上去十分松软。本是要在地里刨食,父亲进了山,却总是抬头看天。原来冬笋因为没破土,一般很难找,大多数人是寻找土地的拱起和裂缝,父亲却有一套独特的法子,他说,竹子是分公母的,公竹叶稀,母竹叶密,母竹垂下叶尖所对应的地下,一般都藏有冬笋。因了这个诀窍,父亲总是比别人挖得多、挖得快。他最得意的是,别人翻过几遍的山头,他总能再找出几个来。

冬笋要保持完好,挖的时候得十分小心,先破开上面的枝叶和薄土,见到笋头后再顺着生长方向刨开周围的泥土,最后看准根部,决定正反,一锄下去掘断,再把锄头稍翘一翘,一颗完整的冬笋就蹦出来了。

父亲总说挖冬笋有种寻宝的快乐。当春节有客人来时,父亲就去挖来冬笋,也不要我们参与,亲自将剥皮切片。他说,冬笋有纹理,要逆着纹理切,才能让口感足够爽脆,否则吃起来便会有渣。

白玉般的笋片,用暗红色的腊肉一炒,再撒上几粒鲜红的辣椒,那色彩和滋味,是我从小到大,每到过年时节,就开始眼巴巴等候的美肴。

接龙四 公祭文

吴先宁(民革中央)

顷捧读仕忠兄《多碗鲜鱼多碗饭》雅妙之文,忽见载名人名村之生产队长,以“显宦”而亡于农药,骨折心惊,哀慨莫名,愤懑而致祭曰:

呜呼队长,尔亡久矣。尔之云亡,吾今凄凄。一六零五,一战之时,德国所造,战场毒剂。用于农田,实出非计。毒贯天地,而汝大意。呜呼哀哉!

呜呼队长,尔亡云何。不作工伤,不见抚恤。膝下儿女空啼,高堂白发徒吁。池不涌泉,天不雨雪。呜呼哀哉!

呜呼队长,尔之误乎。剧毒之剂,尔知避乎。蛇鼠皆尽,尔见之乎。虫豸皆遁,尔闻之乎。天降大厄,尔知藏乎。呜呼哀哉!尚飨。

杨贵妃有多胖多美?唐玄宗为何独宠这个胖女人?

那一日华山回程时间紧迫,可我坚持要去华清池一逛,友人不允,我反驳。理由倒也讲的充分。我说历史里啊,不经常留下爱情。史官不是小说家,瞧不上人间情爱。偶有着墨,也总是语焉不详。可每每都惹的人心痒痒。最好的例子莫过于唐玄宗杨贵妃。不过也正因为含糊其辞,才给后人留下了遐想的舞台。后来者诸如白居易、李白、李商隐们闹闹腾腾地为它注入了无数细节描述,把历史“打扮”的有血有肉,读来颇为有趣。“所以,当真不去吗?”“去。”

▲华清池夜半无人私语时的长生殿。

一手创造了“开元盛世”的唐玄宗,是一位名符其实的高富帅,工作能力也很强。而传说中的杨玉环却是个有狐臭的胖女人。高富帅独宠于她?凭什么?!凭以下这些理由。

▲西安华清池的草木之心。

理由1:不是胖,是丰腴。

▲温泉古源至今仍能出水。

相比现代人喜欢肤白体瘦的美女,唐代是以胖为美的。当然这个“胖”也是有一个“范畴"的,你不能胖出天际。以杨贵妃为例,历史学家根据相关文献,推测她的真实身高在164至168之间,体重大约在69公斤。这个身高体重比是有肉的,但即使用现代眼光来看,也不属于肥胖范畴,只能说是性感丰腴,况且唐人喜胖。事实上,根据明代文学家冯梦龙先生的调查,除了杨玉环,唐朝的太平公主、上官婉儿,甚至是武则天,身材都属于丰腴类型。

▲华清池景区,并蒂莲。

有肉的贵妃体态也是曼妙的。《长恨歌传》中记载说“纤秾中度……如汉武帝李夫人。别疏汤泉,诏赐澡莹。既出水,体弱力微,若不任罗绮,光彩焕发,转动照人。”由此可见,杨贵妃身材修美,符合人体的黄金比例。

理由2:皮肤好。

▲贵妃池。

杨贵妃皮肤好啊。知名狗仔白居易白老先生就写了一首《长恨歌》夸赞——“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肤若凝脂,皮肤宛若凝固的油脂,宛如羊脂白玉。至于白老先生从何得知贵妃沐浴时展露了肤若凝脂,西西就不得而知了

▲海棠汤,是杨贵妃的专用浴池。

理由3:相貌姣好。

杨贵妃长的好看啊。美女人人爱嘛。知名狗仔白居易白老先生又提笔写了——“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什么意思呢?杨贵妃转过头泯然一笑,百般娇媚同时显现出来,六宫粉白黛绿的各种女人们啊,立刻全都褪掉了色彩。

▲华清池景区的杨贵妃入浴雕塑。

而贵妃的另一位粉丝李白李老先生不甘落后,他也提笔了——“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什么意思呢?(贵妃的)容貌服饰是如此美艳动人,以至连白云和牡丹也要来为你妆扮,春风骀荡,轻拂栏杆,美丽的牡丹花在晶莹的露水中显得更加艳冶。

▲华清池中唐玄宗的莲花汤(浴池)。

似乎嫌一首诗无法表达心中所想,诗仙又写就一首更绝的——“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西西要点名批评李大咖,这个写作手法太猥琐了,采用的是抑扬法。李白说赵飞燕啊,她堪称绝代佳人吧,可却靠化妆才搞定了皇帝,而贵妃却是天然国色啊。抑了汉宫飞燕,以扬贵妃的花容月貌。这彩虹屁拍的秒,高,实在是高。

▲华清池中唐玄宗的莲花汤(浴池)。

而纵览历史,史料中记载的杨贵妃长这样——体胖肤白,丹凤眼,樱桃小口,小巧的鼻头,眉毛粗黑。西西分析一下:虽然胖,但是皮肤很好。而且69公斤的体重脸上是有肉的,都说胖脸不容易有纹,显年轻。丹凤眼,樱桃小口,小巧鼻头,这三样是古代美人的标配了。另外眉毛粗黑,虽然现在看来未必好看,但据说唐代审美流行故意把眉画成这样。综合来看,确实是个唐朝美女。

理由4:有才艺。

杨贵妃虽然属于微胖界人士,但她是个灵活的胖子,舞跳的极好,特别是胡旋舞,跳的美轮美奂。杨贵妃最著名的舞蹈当属由唐玄宗所作的《霓裳羽衣曲》。

▲唐太宗李世明的“星辰汤”。

另外她精通音律,尤擅琵琶。由于唐玄宗也是精通音律的,所以两人在相处中能有共同语言。所谓“知音少,弦断有谁听”,在音乐才华上,杨贵妃正对了唐玄宗的胃口,两人属知音。

▲《杨贵妃上马图》左半部,贵妃正在侍从的帮助下上马。

然后,据说她“马术”也不错。不过西西不信,因为在美国弗利尔美术馆有一副著名的《杨贵妃上马图》。元代画家钱选所描绘的是唐玄宗与贵妃杨玉环准备出游的情景。李隆基(唐玄宗)已经上马,他回过头等待着他的爱妃,画家很巧妙地把视线给到了正在上马的杨贵妃,四名男女侍从为了侍候或者直接说帮助体态丰腴的杨贵妃骑上那匹高健壮硕的大青马,竟然忙得手忙脚乱也没能使“云鬓花颜金步摇”的杨贵妃顺利地骑上马去。一身素装的唐玄宗已经骑上他的“照夜白”(玄宗有两匹胡种宝马,名曰“玉花骢”和“照夜白”)。此时骑在“照夜白”,上的玄宗正侧身含情脉脉地凝望贵妃,既欣赏又有些感到无奈,宠溺之情溢于言表。总而言之、言而总之,暂且不论贵妃马术如何,唐玄宗喜欢就好。

▲《杨贵妃上马图》右半部,骑在照夜白上的皇上回眸看爱妃。

理由5:天生异香。

▲据说杨贵妃有狐臭,爱好沐浴。

据黄宗羲考证,说杨玉环有狐臭??(黑人问号脸.jpg)为了掩盖体味,杨玉环长期服用一种被称为“香肌丸”的药丸来减弱体味(据不可靠野史传说杨玉环不孕不育的原因就是这个“香肌丸”,因为丸药内含有大量会导致不孕的麝香)。另外每次沐浴时都要放很许多香味浓郁的花瓣,并在池子里泡上许久。还要佩戴大量鲜花。再加上她又胖,一动就出汗。这下狐臭味、汗味、花香味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独特的“玉环香”,唐玄宗特别迷恋这个味道

理由6:不干涉内政。

▲供尚食局官员沐浴的“尚食汤”。

最后,据史料记载,在后宫中,杨玉环从不争风吃醋,也不干预朝政。真正干预朝政的是其兄杨国忠,他常常打着贵妃的名号为非作歹,所以给外界一个错觉,杨玉环牝鸡司晨,窃权乱政。这实属冤枉啊!

▲带有“地暖”的换衣间(地面建筑已崩塌)。

最后我们回到文章开头,“安史之乱”这么个大事件,在史书上却也只留下寥寥一句结局——上即命力士赐贵妃自尽。爱也好恨也好,都是有缘聚今朝,一梦一场全忘掉

"皇上,您还记得那个"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春寒赐浴华清池,温泉水滑洗凝脂“的杨玉环吗?"“记得。”


西西的这段旅图就要结束了。

摄山河绮丽,书人情浓淡。

我是Mini西,我在路上。

2019/05/18

#本文中涉及到的图片均由西西拍摄于西安华清池。请尊重原创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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