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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狐臭昆虫的书(关于狐臭病)

时间:2024-07-12 17:25:48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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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连载(135)《四只虫子》•下卷(作者刘灵)

他们说不定会杀死方能的全家,然后,放把火烧得干干净净,连任何痕迹都不留。她寻思,就如同精神病院木工房失大火,连死了的疯子是谁都搞不清楚,也许就是流浪汉。已经远不止第一次莫名其妙的失火了,甚至,未来漫长岁月,有可能仍然发生火灾。包括出车祸。她记得那天,在江边的小村子,距离别墅不远,可能就是在别墅里,突然,响起了无比清脆门铃。

“来啦。来啦。”

她走出小厨房,打开了那扇门。来人穿一身格子诺福克灰白色夹克,大概四十岁出头,头发乌黑,浓眉大眼的,眼睫毛特别迷人。鼻梁光滑、性感挺直。皮肤铜色。根本料不到来的居然会是一个陌生人,胆子够大的,敢随便按响这个门铃。砍他双手也绝对不是耸人听闻。“你是谁?”

对方想找什么人呢?本地人不敢,如果说不清楚,他可能无法脱身。她有点紧张。

他同样怔了一下,那时候,举止动作尽管因为拉开门的年轻女人——她右手抓住门把手,用左手撑门框,压根儿不准备让来访者进屋——惊愕得立马有几分拘束,说不知所措都不过份。失望情绪从他脸上一掠而逝。他极有可能是按错门铃,显然,一个外地人才会干这种傻事。她忍不住考虑,用不着为难他。但他完全没有退却的意思,还打算要继续朝前走。如果他非得要挤进那扇门来不可,就算杀人也情有可原。应该轻易办得到。他找的真不是她。

他脸上转瞬之间恢复了干净利索,训练有素那样的从容。更是有种压倒一切杀气。

“我马上知道是派来的杀手。”她说。

如果想找疯子,他不可能会来这个地方。疯子?连我都不知道他躲藏在哪里。找的人即然不是我,直接怀疑,就多半有可能是方能。他有个老哥好像是一所著名大学的教授,一向爱在电视节目里露面,守株待兔并不会特别难找。他经常搬住处。老哥说。其实,他们兄弟俩很少来往。方能过去坐过牢,那种坏名声肯定会拖累名人的。“我怕得要死,最好是保持距离。”

今天原本不知道哪股风会把他吹来了。哈哈,老哥,哈哈,你真的是叫我找得你好苦。她说当时找去的人这样说,笑不停。

“你找我?”老教授表情微妙地笑着,他坐真皮沙发上欠了欠屁股。他大声叫老婆给比自己年龄小二十岁的弟弟泡了杯茶。就算是亲戚——更准确说是亲兄弟——他们来往太少了,她抬头看他一眼,觉得陌生。“我的确很不熟悉他家亲戚。”她嘟哝,碰到不熟悉的人他嫂子很少会开口。

“夫人的这种表现,也是教授颇引以为自豪的一件事情。”他们夫妇在生活中与世无争。女人不爱咋呼,无疑算是种美德。的确是她数十年养成了好习惯,作为教授的老婆,他爱她的品性,认定了她不大可能会给自己找麻烦,无意中招惹上祸事。

貌似感觉到,他长期生活在风口浪尖上似的,知识分子都比较敏感。可能太多虑,他并不属于掌握绝密情报那种科学家。她默默地泡好了一杯茶,不动声色端过来。她知道丈夫平时生活习惯,所以,也没有打算另外多泡杯。她勾腰搁下,轻言细语对兄弟说句:“你请喝茶!”她暂时并没有走远,从礼貌上讲作为一名家庭主妇也不应该耍性子躲起来。方能知道大嫂照规矩从来都不陪哥哥的客人,他是客人却又不是,所以,她想了想还是留下比较好。在他们的这个家庭,大哥尽管属于高级知识分子,但是他性格十分强势,她偏又打从嫁进来,从她还年轻的那时候起就习惯了对丈夫言听计从,逆来顺受。方能看不出大哥哪点值得人崇拜或者说大嫂崇拜她丈夫哪一方面。她习惯了低声细语的。方能从小瞧在眼睛里,他们两口子那些事,他作为亲弟弟也确实不便搀和。何况,他哥,看不起他这个小警察也有几十年了。

他说我星期一去过了一趟你的办公室,星期五和星期六又接连去两次,结果都扑个空。方能说着话,双手的手指交叉放在胸前,言下之意,他要是在学校能遇到了大哥的话,恐怕连来家里打扰他都不会。也许太忙了没功夫——干警察那种差事肯定特别忙——或者说干脆免了,他不乐意。

也说明有事非要找到大哥不可。“我去电视台做了个节目。”他说,语调慢条斯理的,倒并没有刻意显摆那种意思,作为一个家喻户晓名人,他早都已经习惯了生活在聚光灯下。作为病毒学学者,上电视,他好像又或多或少有点不务正业。大哥也是若干年来修练成精那种慢性子。其实把话说回来,一门心思为了钱,这年代,能有多少学者会埋头闷声做学问呢?那样只会被当成二百五。方能从不看电视,也是忙得实在没时间。他不便这样对哥说话。

大哥会骄傲地觉得,方能干的那种根本算不上事。“我知道他们都告诉了我的。”

“为啥不等,其实你才走我就回去了。”

他不想让大哥知道理由,现编更不合适。这么长时间不见了,实在找不到可以寒喧的话题。他愿意讲规矩,方能单刀直入。

“不过,电视台我真的不方便去。”

“那么就——说一下你找我的那个事。”

“就想问你那个学生的一些情况。”

“学生太多了。你得说出他的名字。”

他们不可能把他忘了的。他叫龙波平。教授的脸颊稍微红了下,从外表看不出来,他能感觉到烫。他不经意朝老婆坐的那方面用眼睛角余光看看,可能她并没有注意听,也许假装她听不见——她耳朵没那么背——但转瞬间他们俩恢复了正常。万能应该是清楚大哥跟那个学生全部关系的。

教授平静回答:“多年没打过交道了。”

他眼睫毛轻轻跳了跳,方能全部都看在眼里,那点儿破绽,如果稍不留神很容易忽略过去。许多年来他习惯了搪塞,处处小心谨慎,尽量避免会被别有用心那种人抓到哪怕一丁点儿把柄,本身他就做得了无痕迹。他不想生活给无知者弄得一团糟。

“我不明白电视节目要做多长时间。”方能马上退了回去,“我必须找到那个人。而有几句话非得叮嘱你们,事比较急。”

“什么?还牵联我?”

大嫂确实困惑,抬头瞧了方能一眼。她用就算是多说一个字都有点困难那种语调。

“你的事,每次总爱说迫在眉睫。”

大哥脸上笑笑。他紧接着告诉弟弟方能:

“我从不习惯人活着像热锅上的蚂蚁。”

“告诉我到哪里找那个学生?”他说。

“你去酸枣沟精神病医院打听。”教授补充说,“或者,也可以去阳光工程问。”

临到将要告辞的时候,方能叮嘱大哥,你和大嫂要是没什么重要事情,以后尽量少出门,特别是出远门,别旅游。他说也尽量别走路上班,有时间最好是在家呆着。轻易别随随便便见什么客人,特别那种从来没有打过交道的生人。方能补充说:

“你别出去散步了。特别要少去酒吧。”

他俩这样交谈,如同打哑谜。方能感觉到大嫂多半听不明白。他希望她确实不懂。

虽然说,方能知道大嫂在家没有话语权。

“这样……你们把我软禁了?”

“那倒不是,怕招惹一些麻烦,对你有影响,”他说。“最近这段时间都这样。”

“肯定是你,你又遇到了麻烦事。”

“别问,”他不动声色,“用不着问。”

“还是我?”大哥感到气愤。

“是的,”方能说,“也包括龙波平。”

大哥立即说与他丝毫不相干了。他叽里咕噜的,脸上红了又白,颜色慢慢消退。大嫂仍然毫无表情。他们默不作声五分钟。

好像是,你们从来没有间断过这种屁事,动不动连累无辜。也是怪,他突然说,找我的怪人还当真不少。“有人找过你?”

“打听你!”大哥说。

也只有找到你,把你抓在手上,才能医好我这块心病。大嫂死死盯住丈夫两兄弟,与其说方能是弟弟,单看年龄差距,其实他俩更像父子。这番对话让她困惑不解。

“你非常清楚性质。”弟弟说。

“不明白。”大哥用力清清嗓子。

他说归根结底,这事跟我毫无关系。半个月后,方能的大哥在距离电视台五百米的那街口出了车祸,时间是晚上10点17分。

大嫂却是死于心脏病。)

这并不是王艳的遗嘱。当然了,也不是她存心想留给肖世豪只言片语。她生前曾说过,对谁都一样,知道的事越多越危险,她希望儿子活着。王艳当年死的时候并没有留下半张纸片任何话。“也就是,连可以作为证据,可靠的一个字都没有,”袁建详说,“她肯定怕祸害儿子肖世豪。”

徐方婧从前和针叶林阳光屋的脱毒治疗者兼社工肖世豪经常聊到关于木鞋舞咖啡馆那个卧底的故事。这件事对他相当有吸引力。事实上,肖世豪感到有点无奈,他一贯喜欢放缓了语调,总在那儿自言自语。毫无道理,也没有想像那样大压力,总之不是受到药物控制;他没有生活在幻觉当中。阳光屋总会有些家庭成员说,虎口上刺了个蜘蛛的曹奎疯了。因为这一句话,蜘蛛女还跟别人打过场架,结果,他阴沟里翻了船,还让对方杀了一刀。“快看看你,别他妈继续装了。你就是作死,喜欢找地方躲起来。这样子干,好像我就找不到你一样。”他抱怨说,“你别虚情假意的,比我还要害羞。花开花谢都是缘,蝴蝶也能够破茧而出,它们想跳舞就跳舞。不会是多看看我,你都感觉到受伤害。”

(“我从不喜欢搞同性恋的人。”我说。

“想多了。”徐方婧说,“不是拉拉。”

那件事,她其实比谁都清楚。在家庭成员中,因为受药物控制,大家或出现幻想,或本身性认同复杂,往往情感泛滥。我想表达的意思是,那些人都打过我十二次主意了。我做出一幅简直无语,甚至不知道如何说得清楚的表情。“我只喜欢你!”

“你从不敢招惹孙荣浩?”

“我明白。反而,他从没招惹我。”

他喜欢上了年纪的。他公开比较恋老。

“对于这种事我半点兴趣都提不起来。”

徐方婧也告诉我,她从头至尾就喜欢带男人味道的。她想说那种意思和体味无关,更加跟夹肢窝散发出浓烈的狐臭味丝亳没有关系。她想指出大家经常说到的直男。

“因为药物滥用,这方面比较混乱。”

“我怎么不会受影响。绝对天生的。”

她想了十把分钟,点头表示她还是认可。

读《蝇王》有感(上)

《蝇王》是英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的代表作,是一本哲理小说.......

当你看到小说的标题《蝇王》时,是不是也和我一样的懵逼,的确当我拿到这本小说时,本能的反映即是——这是一部关于动物,或者直接一点就是一本关于昆虫苍蝇的小说,而且书中的苍蝇还不简单,似乎还是个王者?

然,当你耐下心来读完这部小说后,却发现,其实你一开始所想象的蝇王,并不是小说里所说的蝇王,此蝇王非彼蝇王也.......

《蝇王》故事发生于戈尔丁想象中的第三次世界大战中:一群六岁至十二岁的儿童在英军撤退途中,因装载孩子们的飞机失事而被困在一座荒岛上的故事。

是不是看上去有点冒险小说的意思.......

这部小说中总共有四个主要人物,名字我没记住,就暂且以罗伯特,约翰,汤姆,杰克代替吧.......

首先介绍一下四个主要人物的特点,也就是他们的性格,或者说他们是怎样的人?

罗伯特——

所有孩子们中最强壮,也是最能打的一个,戈尔丁给他的定义是——野蛮主义的代表

约翰——

有一定的领导能力,一心想把孩子们带离荒岛,重回人类社会,戈尔丁给他的定义是——文明主义的代表

汤姆——

很聪明,数理化样样精通,是个小博士,戈尔丁给他的定义是——科学主义的代表

杰克——

很佛系,心地善良,戈尔丁给他的定义是——教会主义的代表

好了,介绍完了主人人物,现在便开始切入正题:

《蝇王》到底讲的什么?给我们怎样的启示——

当孩子们被困在荒岛上,看来一时半会也不会脱困之后,具有一定领导力的约翰首先站了出来,用他那与生俱来的领导口气问道:

“你们想不想回家?”

有人说这不废话吗?

被困荒岛,有谁不想回家?

恭喜你,你已与荒岛上的孩子们站到了同一条战线上——

孩子们当然是愿意回家的.......可怎么回家呢?

接下来,约翰发现自己的问话已起到了效果,于是便趁热打铁的说道:

“现在恐怕是回不去了,但我们可以在岛上生一堆火,这样如果过往的船只看到了,便会发现,到时候我们便会获救了,我们便可以回家了.......”

孩子们听完后都觉得有道理,于是便开始拾材生火——

很快,一堆火便点了起来........

火被点起来了,同时问题也来了:

若要经过荒岛的船只发现,首先必须保证火不会熄灭,所以便需要专门的人看着.......而光有专门的人看着还不行,还需要有人不断的拾材给火添加燃料,火才不会熄灭.......

于是这时候具有领导才能的约翰天生所具有的强大组织能力便显示出来了.......

在他的安排下:看火的看火,拾材的拾材,捉鱼的捉鱼,采野果的采野果,造简易房子的造简易房子........

一切似乎都是那么的井然有序,有条不紊......

渐渐地——

原本看起来一无所有的小岛,在约翰的领导下,孩子们的共同努力下,一个简单的小社会,一个关于孩子们的团体组织就这样被建立起来了.......

小社会的建立,除了与约翰的领导有关,其实还与另一个人有关,他就是科学主义的代表聪明的小博士——汤姆:若没有汤姆的智慧——孩子们便不会制造出简单的捕鱼器,采果机器,造房机械等等.......

象征着文明的约翰与代表着科学的汤姆的联合,似乎已将孩子们带入了现代文明社会........

然,若不是后来一只野猪的出现,恐怕约翰与汤姆便就真的成功了.......

未完,待续.......

家里有个喜欢昆虫的娃,强烈推荐这三本书,亲测!

文/大宝妈妈在北漂

图片来自网络 侵删

我家有个6岁的娃,最近超级迷恋上了昆虫。经常问我一些昆虫相关问题,还央求我给他买昆虫玩具。昆虫标本呀、昆虫琥珀呀、考古挖掘昆虫系列,买了一堆。当遇到一些我也不会的问题时,我会考虑从网上或者书上寻找答案。

在陪伴孩子研究昆虫的这段时间,我们发现了三本关于昆虫的好书,孩子每天都会自己拿出来,看好几遍。从书中学到的昆虫知识也已经远超常识的程度。今天就把这三本昆虫书推荐给同样喜欢昆虫的小朋友和大朋友!

《解密昆虫》

解密系列科普书是我们从小就开始看的,从地球到太空,从植物到恐龙,各个方面都有介绍。每本书一个主题,以翻翻书和精美绘本的形式,给小朋友呈现出丰富多彩的知识。

《解密昆虫》这本书也是以色彩丰富的图案,展现昆虫的样貌、生活习性、还有相近昆虫的对比。五彩斑斓的蝴蝶、团结齐心的蚂蚁、昆虫的生命周期,都介绍的非常详细。

《酷虫大战》

这本书是我带娃在书店闲逛的时候发现的。男孩子喜欢PK和对战。这本书正好以对战的形式,解释了每种昆虫的战斗力,包括武器、速度、力气、脑力等等。而且以非常真实的照片,展示了两两对战以及结果。当孩子问我,蝎子和蜈蚣谁厉害,螳螂和千足虫谁厉害,我就会带孩子一起翻看这本书了。

《昆虫王国》

这本书我非常喜欢的一点是,带拼音!正好适合我们幼升小的孩子自主阅读。而且内容是以解答常见问题为主。比如萤火虫为什么会发光?屎壳郎为什么滚粪球?非常有意思。

以上,就是我和娃亲测过的非常棒的昆虫书!如果你也喜欢昆虫,那么一起来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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