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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狐臭结婚(狐臭结婚有啥忌讳的)

时间:2024-07-04 13:23:26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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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的门户观念这么吃劲?是不是有狐臭的人这辈子就不能结婚了?

近日浏览论坛APP,小编无意间看到了一则来自网友的烦恼倾诉,帖子里说:

我从小玩到大的闺蜜有狐臭,但可能家里人知道就提前有预防,一直让她喷药,所以身边没有人发现她有狐臭。连我也是高三毕业的暑假才知道,当时她做完手术去拆线,她爸妈不在家,她一个人不敢去,就让我陪着去了。我跟她从小玩到大,一直都没发现她有狐臭,所以当时知道后还蛮震惊的。

后来一起洗澡我看到过她腋下手术的疤痕,很短很细,但抬起胳膊还是能看出来,不过我觉得也不算很明显。

但她一直都为这件事情很苦恼,因为她觉得大家都很嫌弃有狐臭的人(好像确实如此)而且她青春期刚发现的时候她妈妈跟她说早知道她爸爸家有这种毛病(她爸爸没有,她奶奶和她姑姑有)就不会嫁给她爸了。

我闺蜜各方面都很优秀,身材长相性格都很好,人也很善良很开朗。但一直没有谈恋爱,跟她有狐臭可能也有一定关系吧。

昨天她跟我打电话说遇到了一个很喜欢的男生,然后他俩聊天聊到工作压力大、脱发的时候,那个男生让我闺蜜千万别找秃顶的男生,还补充说了一句也别找有狐臭的人,会遗传......

总之,我闺蜜现在就很崩溃,她觉得自己不应该结婚,否则就是对男方家庭的不负责,恋爱也不想谈了,害怕对方发现自己有狐臭。

我昨天问了我妈如果我对象有狐臭愿不愿意让我结婚,我妈想了一会儿说不愿意,但是你要真喜欢那也没办法。

所以,我该怎么安慰我闺蜜啊?

(图片来源网络与文字无关)

看完这篇帖子,小编一时间也陷入了沉默......神木的单身小哥哥小姐姐们,假设你的恋爱里穿插了类似的一幕,你会怎么抉择呢?欢迎在留言里写出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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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县婚假习俗

旧时婚姻,讲究门当户对,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嫁要“六礼告成”。
一为“纳采”:男女双方在十六岁以后开始提亲,最初多为女性充当媒人,与男女两家说话,俗称“掏内火”,介绍双方家庭状况,但特别拒绝有“门户”(狐臭)者。
二为“问名”:即取“口八字”。经双方家长同意后,始由男方正式请媒(红叶),须是男性,由原“掏内火”之丈夫充当,另请一有声望或公认的正派人物为“陪红”。正式说亲,选黄道吉日取“口八字”(指女的年月日时生辰,以红纸书写),取回后,先在神龛香炉下放三日,以家庭平安无事或是否“进财”验证女方之命运,然后请“算命先生”“合婚”。
三为“纳吉”。算命合婚后,再请“红叶”商量日期,正式取“红八字”订亲,男方备金银首饰、布匹、衣物、点心、猪羊腿、鸡、鸭等作聘礼,女方答以衣帽、针线(刺绣品),多寡随意,从无争执。
四为“纳征”。取八字后至婚前一段时间,有一次礼节性的联谊,俗称“走头回”,同样由男方送衣物给女方,女方回礼。每次均是“红叶”坐首席,故有“是媒不是媒,嘴上抹三回”之说。
五为“请期”,俗称“通讯”。相隔一段时间后,男方再请“红叶”约定结婚日期,双方各自准备并备办酒席。亲友则为出嫁女子送首饰、衣物、器皿或钱财,谓之“添箱”。
六为“迎娶”。婚前一日,男方“行盒”(盒以点心扎成),抬食盒(读洛音)到女家,回来抬女方妆奁(出嫁姑娘必须给妆奁)。富者箱柜、被褥、衣服、各种器具,应有尽有,还有银钱;贫者仅衣箱一口或软包袱。旧时,“男一半,女一角”,姑娘出嫁父母以其财产的四分之一陪嫁,故有许多妆奁。往返由乐队奏乐吹打热闹。从提亲、订婚直到结婚前的过程中,婚配的男女当事人,不能见面,不得参与意见。“行盒”“迎陪嫁”的晚上,“令上的”在新房奏乐,谓之“哄床”,以全命人(指上有父母,下有妻室儿女者)二人在新房睡觉,象征新人全命。迎娶前一天,姑娘家母女分别前要哭,一是多年母女情感,临别生悲;二是未卜以后日子是否好过,心中忐忑不安;三是母嘱其女过门后要侍奉公婆,体贴丈夫,好好过日子。但迷信者旨在“哭煞气”。迎娶日黎明前,男方点燃灯笼火把(含寓抢亲古俗),抬空花轿上路,沿途吹吹打打。到女家门,乐奏三通。女家开门,只见新娘头梳倒抓结,身披赁衣,顶盖头,袜套鞋上,由其兄(弟)背上花轿。至男家门,打醋炭(以醋浇燃烧着的炭火,喷出酸味)后,由两个接亲的妇女扶新娘出轿,走红地毯,新郎揭盖头,接着端迎门盅者走;也有的直至堂屋,拜天地、敬家神,在“拜堂”入洞房后才揭盖头。新郎抱“车马头”上供“红鸾天喜之神位”入房。新娘梳头、照镜、修面,脱去赁衣,换上新装,全家吃“和气汤”后,始为贺喜人“双拜”。夜间有好事者还要打趣“闹房”,热闹一番。
第二天或第三天“回门”,由女家备办酒席,宴请新郎及亲友。第四天新娘入厨切“试刀面”。八天后再回娘家,谓“熬八天”。
民国二十几年,城市提倡“文明结婚”。新郎穿制服,新娘穿旗袍顶罗纱,双方胸前带红花,不坐花轿坐亮轿。举行婚礼时,请地方知名人士证婚,双方家长主婚,“红叶”改称介绍人。亲友来宾即席祝贺,证婚人填发结婚证。婚礼时有乐队伴奏,然后宴请宾客。这种“文明结婚”在民国后期城镇已经普遍。农村仍有沿旧习者,但仪式较前简略。
建国后,1952年颁布《新婚姻法》,实行婚姻自由,结婚仪式简化。领结婚证后,即安排糖果,请来贺者吃喜糖,入洞房即成夫妇。婚期一般安排在节假日举行,农村多选择双日子。男方不要嫁妆,女方不要财礼,但传统习惯女方多少总有几件奁妆。“文化大革命”期间,妆奁上摆四本《毛泽东选集》作点缀,以示“政治挂帅”。1978年后一些旧习渐起。农村兴“看家”,即选择吉日,姑娘由多人陪同到男家作客,男家摆酒席,给“启发”,陪同人也有一份,花费颇多。婚礼要男家买“三转一响”(三转指自行车、手表、缝纫机,一响指收音机),富者更甚。1981年后,讲排场要价日高,“三转一响”变成更高档品,有收录两用机,电风扇,洗衣机、电冰箱和彩色电视机。原由女方陪嫁家具,改为由男方配置,并由大衣柜、沙发、五斗柜,发展为“组合家具”。迎亲要乘坐汽车,以录音机代替乐队招摇过市。农村则用拖拉机、卡车迎亲,且滥放鞭炮,大摆酒席,铺张浪费相当严重。又有“旅行结婚”者,有的回家后仍收礼待客。
旧时夫妻离弃,主要因家庭经济纠纷所致,也有男方嫌女方不育或因生女而受虐待,或某一方道德败坏,喜新厌旧所致。女方父兄因离弃不平而至男家闹事,若女方自杀,即酿成血案,经官诉讼,甚至倾家荡产。建国后,离弃多因感情不合,或因社会职业改变,嫌对方土俗、无知,也有道德情操低下。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月里,因“政治问题”也造成夫妻被迫拆离。近年经法院处理离婚案件有所增加。

洪纬读《身体的气味》︱“隐疾”给人带来多大伤害?

洪纬

《身体的气味:隐疾的文化史》,陈桂权著,四川大学出版社2019年11月出版,184页,36.00元

封城的日子里,你最希望做的却无法立刻实现的事情是什么?我的愿望是能够和朋友们线下聚聚会,去图书馆翻翻书,看看博物馆,逛逛水族馆……总之,就是走出方寸之间,回到大千世界。我想,这也是大部分人的愿望。而一旦进入人群,我们便难免遇到形形色色的人——闻到千奇百怪的体味。

关于人体散发出的气味,古罗马皇帝马可·奥勒留在他著名的个人哲学思考录——《沉思录》中向读者发问:

遇到患有狐臭的人,你会生气吗?

遇到患有口臭的人,你会生气吗?

你怎么善待这样的麻烦?

这位皇帝认为这些气味是很自然的东西,人类应该理性对待。但是,在现实世界里,要对这个问题做到理性,谈何容易?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我们在与人的交往过程中不知不觉会充分调动全身的感官系统探知对方,包括嗅觉、触觉、听觉、视觉乃至味觉。大家对汗臭和脚臭都不陌生,它们给我们的嗅觉感官带来强烈的刺激,令人相当不快。倘若遇到有严重狐臭或口臭的人,这种刺激感可能会更加强烈。

俗语说:“牙疼不是病,疼起来真要命。”狐臭和口臭并不引发疼痛,仅仅是给交往对象带来一些感官上的“麻烦”,它们是否能被归为“病”类呢?在《身体的气味》中,作者陈桂权博士将它们归为被称为“隐疾”的一类疾病。在现代习惯用语中,隐疾多指性病,事实上,在古代它所指的内容相当广泛,但凡涉及隐私或者难言之隐的病症都可计入其中,而那些表征不明显的病症和问题也可用隐疾来指代。陈博士在《身体的气味》中着重讨论了几个当下比较敏感的主题:狐臭、口臭、性病和脚气病。

作为一位非医学史从业研究人员,作者没有囿于医学史的内史范畴,而是将关注点放在了文化层面,吸纳了众多明清笔记小说、当代小说和逸闻轶事,畅其旨趣。阅读该书时,浓郁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隐疾给当事人生活造成的巨大负面影响展露无疑。用这些史料来探讨隐疾文化史最为恰当不过,也是书写一部大众史学读物的巧妙之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人们对引发狐臭的原因认识不清,认为它可能是一种传染病,抑或是一种遗传性疾病。譬如,唐代医家孙思邈便认为得狐臭有天生与传染两种途径。这些传统观念或曰医学理论直接影响了人们对伴侣的选择。四川省凉山诺苏人认为狐臭具有遗传性,与这些“病患”联姻被视为大忌。在成都市,相亲过程还有这么一个阶段:男方托人到女方家中去看门户,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把待嫁女子叫到身边来坐,闻闻有无狐臭。

在婚姻不自由的年代,女子只能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男子则享有相当不同的待遇,婆家对媳妇不满意,要么休妻要么纳妾。其实在古人的现实生活中,休妻、纳妾并不是由着男人的性子来。晚清小说《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便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浪荡子龙光因妻子有狐臭想纳妾,妻子同意,可惜老爹不允,龙光便与妻舅串谋,害死了亲爹。

史学家黄永年说,中国人有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把异族骂为畜生。出于对异族的偏见与歧视,汉文化将腋气与“胡臭”联系起来,进而再将“胡臭”变成“狐臭”。这种叫法延续至今,根蒂是歧视异类的文化隐疾。古代志怪小说也有描述人与狐狸精发生情愫,并最终染上狐臭的故事,从中更能直观体会汉文化对“狐臭”的偏见。在河南省某些地区,狐臭又被称为“门病”,被认为是门第不清所致。

现代医学已经证明狐臭不具有传染性,全因个体腋下大汗腺过于发达所致,只是它具备遗传性。经过一定的治疗,狐臭可以得以消除或者减轻。

至于口臭,对身体健康的人来说,重点是需要保持良好的口腔清洁习惯。在《身体的气味》中,作者对口腔清洁史做了一番清晰的梳理。大概最晚在东晋时期,人们已经知道用盐末揩齿来清洁牙齿。后来人们又发明出了劳牙散、揩牙散之类的牙粉,以指点药,揩在齿上。宋代佛门弟子在日常起居中也很重视洗漱、揩牙。宋代《禅院清规》规定早晨起来盥洗漱口,步骤如下:“使用齿药时,右手点一次,揩左边,左手点一次,揩右边。不得两手再蘸。恐有牙宣(笔者注:牙龈出血,严重化脓)口气过人。” 《红楼梦》中大观园内的公子小姐们在漱口之前都会先用青盐擦一遍牙齿。青盐常被做成棱柱形状,方便使用。除了用手指揩牙,古人还会用揩齿布,我国大约在晚唐时期就有揩齿布了。

虽然洁牙剂可以追溯至古代,但是,西方牙粉和牙膏被引进中国时,还是经过了一番曲折的。在十九世纪末,洋货牙粉和牙膏在中国的主要使用者是学生、公务人员、社会名流、名妓等,刷牙成为“文明人”的象征之一。对新生事物,人们需要一段接受过程,担心用毛刷长久地刷牙,牙齿会坏掉。1876年的《格致汇编》就说:“有人喜欢用牙粉刷牙,此质虽能令牙齿变白,但久用之,则外壳消磨净尽,而牙易坏。” 其实这种担心也不无道理,我于硕士期间做口腔微生物学研究时,一位在国际知名公司负责口腔护理产品研发的专业人士便告知,有些品牌的牙膏里添加了一些磨损牙釉质的物质,期望达到美白牙齿的效果。尽管过程曲折,在1915年,汉口民生化学制药公司已经开始制造国产牙膏。

关于上述各种洁齿方式在社会上的普及度,我们不可过于乐观。历史上,莫说程序复杂的揩齿,就连能够做到简单漱口的人也不多。2004年,一项调查显示,现代中国人的刷牙率虽然猛然上升,但至少还有三亿人不刷牙,而且大部分坚持每天刷牙的人都没有掌握正确的刷牙方式。

1880年代的布朗牙粉广告(来源于Ebay网站)

口臭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也是不可估量的,比如,东汉典故“刁存含香”讲的便是老臣子刁存口臭的故事。据称,在商讨政务时,刁存的口臭让汉桓帝实在有些受不了,但又碍于老臣身份不便明言。一日,朝务完毕,皇帝赐刁存一片丁香,令其含在口中。刁存口含丁香,却不知何故,只觉得口中辛辣、刺舌,又不敢咀嚼。他以为自己犯了大错,皇帝赐他与毒药。回到家中,他抱定必死之心,与家人诀别,经朋友家人鉴定所含之物是丁香后,方才恍然大悟。

到了民国阶段,女子争取到了更多的权利,男女婚姻恋爱也主张自由。1939年,在上海发行的一个期刊《五云日升楼》里讲了一位宁波女子因丈夫口臭提出离婚的故事。该女子时年二十五岁,受过一定教育,在1935年奉父母之命嫁给了当地同样接受过新式教育的富二代大学生。二人结婚四年,却从未同房,最终女方聘请律师向法院提出调解离婚。

相较于女性,在古代,男性享有更多的特权,他们对色的追求也从来没有半点隐晦。中国娼妓业的长期合法化经营,文人骚客对青楼妓院的情有独钟,便是例证。性话题属于中国文化中隐的部分,在现代习惯用语中,“隐疾”亦逐步演化为单指“性病”。中国传统文化关于性学方面的知识也是相当丰富的。荷兰汉学家高罗佩对中国古人在性方面的文化与风俗有比较全面的考察,代表性著作有《中国古代房内考:中国古代的性与社会》。在儒释道三家中,道教的学说与实践对中国古代的性文化贡献最多。“长生”是道教修行的宗旨之一,在南方道教中别有一支专攻房中术,持采阴补阳的理论,企图以男女交合的方式实现延年益寿或治疗疾病的目的。

男子对妓女的追求使他们付出了严重的健康代价,在寻花问柳中身染疾病,“花柳病”的名称便由此而来。明代至民国期间,梅毒一直是危害中国人健康的主要杀手之一。据现在主流观点,梅毒是十五世纪地理大发现之后,美洲新世界反馈给旧世界的瘟神。在远航海员与当地娼妓的共同作用下,梅毒辗转传到了东南亚、东亚地区。美国作家德博拉·海登在《天才、狂人的梅毒之谜》一书中提到,贝多芬、舒伯特、舒曼、林肯、福楼拜、莫泊桑、尼采、王尔德等多名国外历史名人都身患梅毒。据传,在中国历史上,明代正德皇帝十分好色,生活荒淫,三十一岁便短命呜呼,且无子嗣。有人说他死于天花,有人说他死于梅毒,但是梅毒说似乎得到了更多的认同。

对普通人,隐疾给个人的正常社会交往、家庭婚姻关系以及心理健康造成了严重伤害。民国时期,上海报纸上关于男子身患隐疾,不敢与妻同床的故事屡见不鲜。例如,在1932年,上海一家服务于现代都市女性的杂志,《玲珑》刊登了一则“新婚夜不敢同床,原来丈夫患隐疾”的故事,讲的便是男子婚前与妓女有染,导致严重性病,以至于心感愧欠,不敢面对新婚妻子。

随着全球化的加剧,病毒、细菌、真菌横扫世界的脚步也在逐步加快。最后,陈博士还触碰了一个富有争议性的话题,即“脚气”和“脚气病”。在现代社会里,“脚气”通常是指一种由真菌引起的足部疾病,俗称香港脚。患者奇痒难耐,严重者甚至引发恶臭。该病给当事人的日常生活造成的负面影响虽然不及上述几类隐疾,但是在群居之处,传染性极强,患者也不愿意大大方方地讨论。说“脚气”主题具有争议性,主要还是源自疾病的名称。在中国历史上,“脚气病”被广泛记录,宋代车若水著有《脚气集》,题为疾病名称,但内容非也。著《脚气集》时,车若水身患脚气病,据考据,这是一种非真菌引发的疾病。《身体的气味》是一本史学著作,陈博士将重点放在了史学方面,他并未对真菌引发的脚气这一现代病置于过多的笔墨。他重点将古代“脚气病”的文化史进行了比较全面的梳理,指出我国古代所指的脚气病可能是一种维生素B1缺乏症,也可能是由于士人长期服食丹药造成的重金属慢性中毒而引发的一种疾病。

综上所述, 隐疾不仅给当事人带来身体上的煎熬,也带来了羞耻感。部分隐疾还给个人造成沉重的心理压力,甚至影响了治疗,严重时还会引发厌世或自杀行为。另一方面,通过《身体的气味》,我们可以看到,隐疾的概念从最初的“身体被衣服遮蔽处的疾患”这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慢慢缩小为特指的某些疾病,比如腋气、口气和性病,直到今天成为性病的代名词。从这个角度来看,人们对“隐疾”持有的态度是逐步趋向开明的。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人除了需要满足基本生存,还需要参与到社会活动当中。因此,我们有必要树立这样一个疾病观:患者及时就医;旁人给予精神支持。这应该也是陈桂权博士书写《身体的气味》时最希望表达的一个愿望吧。

责任编辑:于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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