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西风,今年30岁了,我和妻子是相亲认识的,见面了那么多次都没发现,却在新婚之夜发现妻子有狐臭,那个时候,我记得妻子的身上总带着淡淡的体香,怎么结婚后就突然变成熏人的臭气了,让人无法忍受,我实在是想不明白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可是我们毕竟结婚了,不想以前一句分手就可以了。
可是狐臭对于我这样有洁癖的人来讲,还真不是个小问题,妻子其他的都很好,唯一不好的就是有狐臭,可是我也不可能就因为这个,就和妻子离婚啊。这样做太不人道了,妻子也感到很无奈,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无奈之下,我只能在新婚夜搬到客厅去睡了。
第二天我起床后,却发现妻子不见了,打她手机显示无人接听,原来妻子的手机没有待在身上,难道是因为昨天自己的行为过分了,妻子有些想不开离家出走了,我开始责怪自己,作为丈夫怎么可以那样对待自己的妻子呢,再说了,这是一种病,妻子也不是自愿得病的啊,自己身为丈夫,却一点容人之量都没有。
我急忙打电话给岳父岳母,他们说妻子没有回娘家,我急的满头大汗,生怕妻子想不开出什么事情,等到晚上的时候,岳父打来电话告诉我妻子回来了不要担心,我急躁的心才安稳下来。第二天一早妻子就回来了,这时我醒来后,发现妻子坐在我的旁边看着我,可是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妻子的狐臭没有了,我傻了。原来妻子昨天跑到医院去做手术了,怪不得,我找不到她呢。朋友,如果你们的妻子或老公有一些小毛病,你们选择忍还是不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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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跟老婆睡一起,闻到她身上有种味道,老婆说那是体香,我一直深信不疑。直到昨天我去澡堂洗澡,换衣服时闻到旁边一大哥身上也有这种味道,看到我好奇的目光,大哥憨笑地说:哥们儿,不好意思啊,我这狐臭味有点重!
婚后的日子过得愉快而充实,我和老婆都非常相爱,互相支持着对方的梦想和目标。每天晚上,我们都会躺在床上相互交流,分享一天的所见所闻,并且相互倾诉心声。
然而,有一天晚上,当我靠近老婆时,我注意到她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味。我好奇地问她是什么香水,她却用微笑回答说那是她的体香。我没有多加深究,因为我一直相信她说的每一个字。
然而,昨天的一次偶然事件改变了我的看法。走进澡堂换衣服时,我突然闻到了身旁一个大哥身上也有那种独特的味道。我忍不住好奇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目光,露出了一丝憨笑。
我向他询问这种气味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告诉我:“哥们儿,不好意思啊,我这是狐臭味有点重!”听到他的回答,我不禁感到有些震惊,因为我一直把老婆身上的气味误认为是体香。
心中涌起疑问,我拨通了老婆的电话,坦诚地告诉她我在澡堂闻到了类似的味道,并问她是否也有相同的情况。电话那头传来一阵轻笑,她承认自己的确有轻微的狐臭问题。
她解释说,她一直担心这个问题会影响我们的婚姻,所以选择了隐瞒。她强调她并没有使用过香水或其他掩盖味道的产品,而是希望我能接受她真实的自我。
我静静聆听,心中的震惊渐渐平息。我告诉她,我爱她的一切,包括她的缺点和问题。我承诺支持她,一起面对与解决这个问题。我告诉她,我一直深信她的体香,只是没有意识到其中的原因。
从那以后,我们更加开诚布公地面对彼此,分享彼此的困扰和不完美。我们相互扶持,一同寻求解决方案。有时,我们会一起研究狐臭的相关信息,并尝试不同的方法来减轻它的影响。
虽然解决狐臭问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但我们通过这个经历更加坚实了我们的感情。我们学会了包容和理解,更加珍惜彼此之间的连接和承诺。
每当我闻到这种独特的味道,我不再感到尴尬或不适,而是意味着我爱人的真实和坦诚。这种味道成为我们爱的象征,提醒着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的包容、宽容和理解。
我们继续为了共同的家庭和未来奋斗,知道彼此都有着共同的目标和愿望。我们一起探索生活的乐趣,不让任何困难或问题阻挡我们前进的脚步。
婚姻不仅仅是甜蜜的时光,更包含了困难和挑战。通过面对这些问题并共同解决,我们的婚姻变得更加坚固。我们明白,人与人之间的连接不在于完美,而在于真实和相互的支持。
这个故事告诉我,人们的美丽不仅仅存在于外表,更存在于内心的真实和坦诚。我们应该学会接受自己和他人的不完美,并努力创造一个相互支持和理解的环境,共同构建幸福的婚姻生活。#聊聊老公的事# #谈谈老公的事情# #老公的怪异事件# #老公的怪事#
在大众的认知里,导致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婚外情,婆媳关系不和睦,家庭矛盾等等。但是,凡事都有例外,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因妻子有狐臭丈夫便要离婚的例子吧。
案情回顾:宋某和张某因朋友介绍而认识,没过多久两人便发展为恋爱关系,并结了婚,但结婚没到一年,两人就闹起了离婚,原因是因为两人闪婚后,宋某知道妻子张某有狐臭,丈夫宋某因担心会遗传给下一代,并且已经影响到了两人的夫妻感情,因此,宋某将妻子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人离婚。可是,张某却认为宋某起诉的真正原因是外面另有他人。与自己的身提条件无关。宋某对此是强烈反对的,称自己并未出轨,两人为此闹得不可开交。
吕丛律师说法:本案中,宋某与张某离婚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张某有狐臭,为此,宋某觉得影响了两人的正常夫妻感情,便选择结束这段婚姻。但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由此可见,宋某的理由属实有些牵强,况且,狐臭并不是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的疾病,可以通过医疗手段进行治疗,毕竟每个人都不是完美的,婚姻本就是要互相包容。故,法院应对二人进行调解,促使双方感情和好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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