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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马有狐臭

时间:2024-05-29 13:08:39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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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狐臭吓走男友,男友大肆宣扬后便没人再敢和她谈恋爱

挂断电话之后,柳飘飘那双桃花眼里水汪汪一片,气恼的说:“臭小子真是胆大包天,找死啊?”

反正也占便宜了,估计干姐姐也舍不得把他怎么样,秋羽厚着脸皮讪笑,“本能反应而已,关键姐姐太有魅力,太迷人了,我一时间鬼迷心窍……”

“反应个屁……”仿佛母老虎般发飙,柳飘飘左手揪在臭小子的耳朵上,气急败坏的叫道:“小混蛋,还敢乱动老娘不?”

剧痛自耳朵上传来,秋羽疼的呲牙咧嘴,忙不迭的求饶,“别介……快点松手,我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

“哼,不让你吃点苦头,还以为老娘好欺负呢。”厉声呵斥的同时,柳飘飘手上力道加重。

感觉耳朵火辣辣的,秋羽灵机一动,慌忙说道:“姐,我一会还得假扮外甥女的男朋友呢,你把我耳朵掐肿了的话,我还怎么见人啊?”

听了这话,柳飘飘才松手,愠怒的道:“这次便宜你,看在阿蓉的面子上我放你一马,以后还敢碰老娘的话,我非把你爪子剁下来不可。”

用手揉着火辣辣的耳朵,秋羽不满的道:“至于这么狠吗?”

柳飘飘淬道:“呸,你说的轻巧,老娘还是处呢,能让你随便碰吗。”

秋羽一脸的难以置信,“大姐,你别忽悠我行不,就你……估计傻子能相信吧……”

“滚,老娘怎么就不能是了。”恼怒之下,柳飘飘在对方腰间狠劲扭了下。

秋羽疼的一哆嗦,生怕这彪悍娘们下狠手,慌忙说道:“姐……我信了,你嘎嘎纯。”

“哼,臭小子就是欠掐。”

大切诺基再次启动,继续前行,经过刚才的事,两个人的关系更密切了许多。

银盘似的脸庞变得红红的愈加娇艳,柳飘飘驾车的同时把目光瞥过去,眼见身边的小子偷笑不止,她气恼的问:“臭小子,你笑什么呢?”

“没……没什么……”秋羽拼命忍住笑意回应,不过,眼角眉梢的细微变化却出卖了他,“没想到…………”

“笑个屁。”柳飘飘恼羞成怒,“是不是还想我掐你啊?”

“没……我没笑……”

柳飘飘撇嘴,“切,老娘还不知道你小子心里想的什么,以为我外表,而且年纪这么大,肯定和男人睡过了……”

“难道没有吗?”秋羽纳闷的问。

“有毛……老娘我对灯发誓,要是被男人睡过,我不得好死。”柳飘飘咬牙启齿的道。

咦,还发誓,难道如此风情万种的姐姐真是……秋羽觉得匪夷所思,“姐,你还真是啊?”

“那当然……”柳飘飘一声叹息,如今秋羽已经成为她最亲的人,也就无所顾忌的把埋藏在心里多年的苦水倒出来。

实际上,柳飘飘只谈过一次恋爱而已,就是她在省城上大学时候的初恋男友,对方家境很好,人长得也高大帅气,她很满意,觉得对方就是自己的真命天子。相处三个月之后,过情人节的时候,男的又送花,又送礼物,还信誓旦旦的说爱她一辈子如何,用过浪漫的晚餐,成功的把她领到一家酒店里。

当时的柳飘飘就是满身浓郁香气,以至于男方没有觉察她有狐臭顽疾,那男蛮有经验的哄着她,一顿甜言蜜语的把她放倒,纯洁无暇的少女何曾遭遇过如此阵势,柳飘飘极度兴奋之下,狐臭大发作,就与当日秋羽给她看病时候如出一辙,让人难以忍受的恶臭从她两边腋下涌出来,差点没把那男生熏死,觉得再停留瞬间就得晕过去,那男破口大骂的同时飞快的逃之夭夭,剩下羞愧难当的她孤零零的躺在那里,泪流满面。

一段恋情就此夭折,而且那男的很没品,提出分手之后,又把柳飘飘有狐臭的事说给新欢听,没几日,整个大学都知道这个美女有着不为人知的秘密。

最后的结果,某日,柳飘飘把那男的及其新欢堵在电影院门口,一顿胖揍,用球棒打断了男的三根肋骨,她本人也退学回到江阳市,经二哥介绍进入一家律师事务所,由最基本的学起,数年来不断努力,业务水平逐渐提高,加上擅于交往,编织了很大一张关系网,打赢了不少官司,成为知名大律师。

自从与初恋男友分手之后,因为身有暗疾,生怕再遭他人耻笑,柳飘飘再也没有谈过恋爱,或者与某个男的亲热过,所以,还是正宗的无暇身。

一番经历诉说之后,柳飘飘嗔道:“臭小子,这回你该相信了吧,老娘我还是一水没下的姑娘呢。”

秋羽感慨道:“没想到,一个小小的妖狐臭把姐姐的终身大事都给耽误了,让你苦熬了这么多年。”

“哼,你以为呢?臭小子,即便当年我那个混蛋男友也没碰过老娘,却被你占了便宜……”

最近与不同女子打过交道,秋羽增长了不少经验,脸皮也愈加的厚,因此,很自然的问出刚才那句话。

“切……”柳飘飘未予反驳,算是默认。

眼见柳飘飘脸红红的娇艳如花,秋羽心神荡漾,嘿嘿笑道:“我真幸福!”

“幸福你个头……”柳飘飘嗔道:“你小子给我记住了,以后不许再这样,我的病好了,应该找个男人结婚生小孩子,那样的话,生活就美满了。”

“我不想你找男人……”秋羽鼓足勇气说道。

柳飘飘白了身边男孩一眼,“为什么,难道你想我一辈子孤单啊?”

秋羽忙说:“你不孤单呀,你还有我呢。”

“你……切,臭小子,你还能娶我啊?”

“我……”还真把秋羽给问住了,毕竟他还年轻,以为娶妻生子那是很久以后的事,从来没有想过。

“哼,我就知道,男人没有好东西,你也一样,占完人家便宜就想置身度外。”柳飘飘故作愠怒的道。

这么一说,秋羽热血上涌,毫不犹豫的道:“娶就娶,有什么大不了的,干脆我娶你好了。”

柳飘飘怔住了,明显没料到臭小子会这么回答,她眸中闪过一丝感动,沉默片刻,咯咯娇笑道:“还行,真的敢说这句话,我没看错你。可惜啊,即便你敢娶,我也不能嫁给你。”

“为什么?”

“你说呢,我比你大这么多岁,若真是跟你在一起的话,别人还不得骂我老牛吃嫩草,用卑鄙无耻的手段把你勾引了,估计吐沫星子都能把咱们淹死。”

秋羽一昂头,“我不怕,随他们怎么说好了。”

柳飘飘长叹一声,“那也不行,你是个好孩子,我不能毁了你……小羽,凭你的为人,肯定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子上赶着追求你,我老了,配不上你了。”

“怎么配不上,我觉得你很美呢。”对于身边女人的感情,秋羽也说不清,他就觉得飘飘姐对他很好,比亲姐姐还要爱护他,况且,他也很喜欢对方。

柳飘飘莞尔一笑,调侃道:“再者,咱们两个体型也不般配啊,你这么瘦,姐姐又异常丰.满,若真的结合,你这小体格子能侍候好我吗,岂不是小马拉大车?”

“姐……你瞧不起我?”秋羽气恼的叫道:“要不咱们现在就试试,看我能侍候好你不……”

“臭小子,你还来劲了,原来一直惦记着跟老娘真刀实枪呢。”柳飘飘面露恼怒之色,伸手打了那家伙一下。

“没……没有……”秋羽心事被人识破,脸红的像猴子P股。

作为考虑周到的成年人,尽管柳飘飘非常喜欢身边的男孩,也曾有过与之在一起的冲动,不过,她还是很理智的,明白两个人之间根本不可能,相差十一岁,又岂能冲破世俗阻力结合呢。

既然没有结果,柳飘飘不想秋羽深陷其中,便有心打消对方的念头,说道:“臭小子,我理想的对象是比我大五岁左右的成熟男子汉,而且个头必须达到一米八以上,长得虎背熊腰的如同健身教练那样强壮,那样的话我才会幸福。你这青涩小萝卜头无论年纪身高体重什么的都不达标,所以,你还是老老实实的给我当弟弟吧。”

一番话确实打击了秋羽的自信心,他脸上涌现失落之色,无奈的说:“那好吧,我听你的。”但是,心里却不服气。

瞥到干弟弟眼中的失望,柳飘飘颇心里也觉得空落落的,暗自叹道:“多好的男孩啊,可惜,我偏偏不能拥有,也许以后再也碰不见像他这么好的男人了!”

不知不觉间,大切诺基抵达江阳市电视台办公楼,这栋楼是去年新盖的,十九层,宛若巨人似的屹立在黑暗中,尽管夜已深,好多房间依旧灯火通明,人影绰动。

大楼东侧是停车场,有二三十台车子停放着,其中不乏奥迪,奔驰等豪车,也有奥拓,熊猫等价格低廉的代步车,其中一辆红色QQ正是阎映蓉的座驾。

大切诺基停下,柳飘飘抬起手腕看了下时间,九点四十五分,时间绰绰有余,她把外甥女栏目组的所在地告诉秋羽,替对方整了下领带,说道:“小羽,你进去吧,精神点,让那个叫南勇的讨厌鬼知难而退。”

“知道了,你放心吧,保证完成任务。”秋羽笑了下,“不过,姐姐说过的,事成之后有神秘奖励的,你别忘了。”说话间,这厮含有深意的目光瞥了下。

柳飘飘大致猜到这小子心里想的什么,芊芊细指点在对方额头上,嗔道:“坏蛋,等你把事情办好再说吧。”

“嘿嘿,那我去了。”

推开车门,秋羽一猫腰钻出来,器宇轩昂的他迈步走向前方大楼,到近前,登上二十余级台阶,推开旋转门,进入到一楼大厅内,只见内部装修雅致奢华,理石地面光亮可鉴,堪比星级大酒店。

一些工作人员在大厅经过,看到满身名牌的秋羽都不免打量几眼,觉得这小伙子挺帅的,气质不错。

按照柳飘飘事先的指引,秋羽走向东侧的电梯口,那里等待着五个年轻的工作人员,两男三女,都穿着深蓝色套装,脖颈间挂着工作牌,低声说着什么。

电梯还没下来,秋羽也过去,站在他们旁边等待。其中那个二十左右的圆脸女孩留着利落的短发,长得蛮可爱的,好奇的目光瞥过来,眼见对方气质出众,问道:“先生,你是新来的主持人吗?”

其他几人也把眼神汇聚过来,尤其另外两个小女生,尤其对这个穿着考究容貌清秀的男孩感兴趣。

没想到,还能有人把他误认成主持人,秋羽一阵兴奋,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他笑了下,露出洁白的牙齿,回应道:“不是,我是过来找人的。”未完……故事转自“书海小说网”《绝色美女的全能高手》

国外爱吃的马肉为什么中国人很少吃?除了情怀外,还有其它原因

对于中国人来说,只要是动物,都敢尝一尝,有些在国外泛滥成灾,入侵后反而成为我国的美食,比如小龙虾、牛蛙、生蚝、罗非鱼等。可国内外都有的马肉,却很少在餐桌上体现,这是怎么回事?今天我们来聊一聊关于马和马肉的故事。

关于马这个物种

马的祖先出现在5000多万年前的新生代,叫做始(祖)马。起先只有狐狸般大,生活在北美森林,背部弯曲,牙齿结构简单,只能以嫩叶为食,善于跳跃

在之后的两千万年间,逐渐演变为山羊般大小的渐新马,和现代小马般大小的草原古马。弯曲的背变直了,进化后的牙齿,善于吃干草,四肢也变得健硕有力,由跳跃式变成了奔跑,开始向草原扩充。

随后,上新马、真马相继出现,马掌由3趾结构变为单蹄,骨骼坚实,蹄质更硬,不管是柔软的草地,还是硬质的石面,它们都能急速奔腾。

因奔腾属性,它们的心肺和汗腺十分发达,还自带温控,能耐高温也能抗严寒,又逐渐由真马演变出了森林马、冻原马、鞑靼马和普氏野马

这四种马就是现代马的祖先,它们靠敏锐的嗅觉和听觉驰骋在大草原上,两个大眼睛可视范围在330~360°(我们所见的马后腿踢人,其实是马看准了才踢的)。不但可视范围广,在夜间时,还能看见百米外的物体。

马虽然是食草动物,比不上食肉动物凶猛,可它依赖于自己的身体条件,躲过了很多动物的攻击。

根据考古发现,最早驯化野马的国家为哈萨克斯坦,大约在五六千年前,人们逐渐驯化,起初是用于充饥,后来发现它特点,又逐渐成为了交通工具和战争武器。

大约五千年前,野马也被中国人驯化,从此以后,马作为一种很神奇的动物,一直相伴人们左右,谱写了很多传奇。

关于马肉

明代的李时珍在其编写的《本草纲目》中,这样描述马肉:食马肉中毒者,饮芦菔汁,食杏仁可解。还有一本《随息居饮食谱》中也说,马肉辛苦冷,有毒,食芦根汁或杏仁解之,其肝,食之杀人。

可见从古时候开始,人们都认为马肉并不适合食用,所以就没有吃马肉的习惯流传下来。真是这样吗?其实不是。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达,原来这些都是古人们的误解,其实马肉是一种很安全的肉食。它没有猪肉、羊肉和牛肉油腻,所含的不饱和脂肪酸,可以促进人体血液循环和提高免疫力等作用。

在国外,哈萨克斯坦作为驯化野马最早的国家,就对马肉爱不释手。早期,哈萨克斯坦骑着马,带着蒙古包放牧,这种游牧生活也逐渐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习性。在茫茫草原上,羊肉和马肉是他们身体营养的根源。

随着他们食用马肉的次数越多,也摸清了马肉的品质,他们把马分为赛马和肉马等不同种类,肉马才是专门供人食用的。

哈萨克人民会挑选优质的不同草料喂养,在此条件下长大的马,肉质鲜美可口,飘香四溢,被奉为上等佳品,只有盛大的家族聚会才会宰杀食用,饭店里是几乎见不到马肉踪迹的。

特别是马身上的脖颈、肋条、肥肠和臀部,被他们称为马身上最好吃的部位。当地最具特色的传统美食,就是马肉制作而成的马肠,是当地公认的招待贵重客人的美味佳肴。

也有营养学家研究表明,马肉相比猪羊牛肉来说,脂肪含量更低,蛋白更高,应该能成为猪肉以外的第二大主流肉食。

但在我国,却不是这样,我国除了猪肉外,鸡鸭鱼肉、羊肉和牛肉才是肉食来源的第二梯队,吃马肉的人少之甚少,这是为何?

中国人很少吃马肉的三个原因

第一:原来遍布全国的战马,因场地和周期原因,导致养马的少了,马肉的市场也随着降低

现在在国内养马的人不多,主要是场地问题,古时候的成片草地,现在建立起了高楼大厦和纵横交错的道路,导致饲养马的空间被不断地压榨

在我国的东部和南部,除了在个别牧场或草原能看见稍小的养马场外,在其它地方几乎看不见成群的马活动,要想供应市场,不太现实。

就算北边和西边各地的草原上有适合养马的场地,若想靠局部地区供应全国,又面临场地适宜性和养殖周期太长等现实问题。

一个养马场,要同时兼备室内和室外,室内的马舍、食槽、饮水桶、产房、观察室等,所占空间多达几百几千平方米。室外光一个让马匹散步的跑道就需要200米以上,马匹越多,跑道越长,这种条件,只有偌大的草原才能满足马匹的活动要求。

再者,马不是反刍动物,它的身体有缺陷。众所周知,羊、牛属于反刍动物,它们一共有四个胃,羊的四个胃分别为:瘤胃、蜂巢胃、重瓣胃和皱胃。牛的为:瘤胃、网胃、瓣胃和皱胃。即使是骆驼,也有三个胃。

只有一个胃的马,不具备反刍能力

羊、牛和骆驼进食后,前两个胃(骆驼是第一个)将食物与唾液初步混合分解,分解不全的再进入瓣胃之前,再返回到口腔内再咀嚼,这个过程叫“反刍”。对于它们,每天喂养一到三次就能满足生长的需要。

马的食道狭窄,只有一个胃,属于少吃多餐的动物,一天需要喂养五到八次才能满足。这无疑增加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马对草料的要求很高,稍不注意,就可能引起感染,这是养殖户们不希望的。

马难伺候也行,你多长肉总行了吧?可事实并不如此,马吃进肚子里的草料,一百斤都长不到半斤肉。这就是它一个胃造成的缺陷,虽然盲肠发达,有助于吸收,但比起羊和牛来说,它的营养吸收率实在不够看,好歹羊和牛吃进去百斤食物,能转化出1~2斤肉。

再者,马一年一胎,从小马出生,一般要一年半才有生育能力,母马需要足够的营养,不能太瘦也不能太胖。因疾病、营养、运动等问题,母马的流产率也高,养好的话,前10年都能繁殖,运气好,顶多能生8胎,运气不好,10年间只有4~5胎。

五岁之前的马都属于幼龄马,马的平均寿命30~35岁,就算使役的马,也能达到20岁。试想,后十年里,母马失去了繁殖能力,天天要供着,养殖成本太高。

所以,要想靠马肉达到盈利的目的,就存在付出率高,回报率低的现实问题,这样亏本的生意,养殖户自然不愿意干。养得越少,市场就越小。

当然,各地的小型牧场养的马,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运输,个别用于生产乳肉,大面积作为肉马饲养的几乎没有。

第二:在古代,马推动了国家文明的发展,在中国人的眼里,和马之间的感情比较浓厚

我国也是较早驯化野马的国家之一,早些年间,游牧民族驯化后主要用于食用和挤奶。

后来人们发现,马身体匀称,四肢矫健,善于奔跑,无论是草地还是山区,它都能涉足,适应力强。

马的这些特点,是牛无法与之媲美的,人们又逐渐把马发展成了长途运输和赖以生存的主要交通工具。

在农业上,我国从古至今都是农业大国,牛和马分工明确,牛耕地,马驮运,不管是北方游牧民族还是南方农耕文明,马都是家家户户的宝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食用马肉的。

随着战争的不断爆发,人们又发现,无论是通讯还是征战,马也是最佳选择。

到了春秋时期,马的作用更明显了,那时马还没有钉马蹄铁,很多国家因为这个,贻误战机不说,还导致战斗正酣时,马不动了,或躺下了,或跌倒了,倾斜了很多胜利的天平。

在没有马蹄铁的战争年代,马的马掌由于自身构造(马只有一个趾,属于单蹄,蹄是呈斜斜的梯形,着地部位为趾的侧面和前面(叫蹄壁),以及底部的前端(蹄底)都比较坚厚,而趾底部的后端角质柔软,还有弹性,马蹄只有蹄壁着地接受磨损,其它部位是悬空生长的。),又存在两个致命缺陷。

一是长期磨损的情况下,蹄壁上的角质层会快速脱落,后期又跟不上生长速度,发炎感染,变成瘸腿马。

二是不磨的情况下,角质层又会肆意增长,就像人的脚指甲太长会影响走路一样,马也不例外,摔倒,断腿,组织坏死等情况特别多。

这两个致命缺陷,让每个国家都很苦恼,只能大量饲养战马,做着治标不治本的事情。

到了战国时期,你所见的战车前翻、侧翻,很多都是因为拉车的马脚疼,造成的结果。

由此可见,有好的马匹对一个国家而言是多么重要。

就算到了三国时期,我们所知道的名马,比如曹操的绝影,刘备的的卢,吕布的赤兔马,它们身体强悍,但也扛不住四处奔波。在每次出去后回来,都有人专门给它们保养四肢,那时的脚上也镶有东西。

后来,直到元代的成吉思汗打到欧洲,才从古罗马带回来了马蹄铁的前身,过程经过不断改良,才沿用至今,解决了战马紧缺的问题。

这里也有一个关于马蹄铁亡国的故事,话说英格兰理查三世与亨利伯爵在争夺王权时,本来理查三世总攻在即,眼看胜利就在眼前,没想到胯下战马一个趔趄,就把理查三世摔到地上,身后的士兵还以为理查三世中箭了,一刹那动军心乱阵脚,结果被亨利伯爵反败为胜。

后来才知道,是因为理查三世战马的马蹄跌松动了,马感到不适摔断了腿。

由此可见,以前的战争,没有马根本不行,“汗马功劳”这个成语,就是对战马最高的褒奖。

马的听觉和嗅觉十分灵敏,视觉几乎360°无死角,且记忆力惊人,是一种温情的动物。那时士兵的梦想,就是能拥有一匹与自己高度默契的战马,胯下生风,立战功,扬名立万,报效国家。

综合来说,几千年来,不管是在军事上还是民用上,马都是人们最重要的伙伴,甚至是家人、朋友。从人们的意识上,都没有想要把马当做主要肉食来源的想法。

第三:马肉的卖相不好,价格还很贵

对比猪肉、牛肉和羊肉的鲜嫩来说,马肉透着一股古怪的深红色,生肉看上去毫无食欲,因此才有《本草纲目》和《随息居饮食谱》中说马肉有毒的说法。

再者,马肉虽好,但由于长期运动的缘故,全身肌肉发达是其一,汗腺发达是其二,肌肉的纤维比牛肉还粗,还散发着一股扑鼻的异味(类似狐臭),自然买的人就少,久而久之,商家就把马肉列为弃之不可惜的肉制品。

全身都是肌肉的马匹

当然,也有客户有需求,但由于养马的成本高,再加上运输成本也高,价格相对其它肉制品而言会比较高。

虽说对于有钱人来说,这不算什么,可烹饪技巧繁琐,对烹饪者的要求很高。如果厨师的技术不过关,无论是爆炒还是蒸煮,做出来的马肉又酸、又臭、又硬,是很难下咽的

技术难倒了众人,随着时间久了,在民间就流传有“驴肉香,马肉臭”的说法,在代代相传之下,自然吃的人就少。

国外为什么吃马肉的人较多?

从最早驯化野马的哈萨克牧民来说,因为他们长期和马生活在一起,对马的研究很透彻。他们祖祖辈辈沉淀下来的经验足,家家都是烹饪高手。

哈萨克人民会把新鲜的马肉切成长条,撒上盐和祖传的调料配方,然后搭在木架上,四周用土块或木板遮挡,再以特殊的松枝,靠松枝的烟气把马肉熏干。

熏干的马肉和马肠是当地十分有名的特色,香味十足,肉质筋道,回味无穷。和哈萨克相邻的俄罗斯、中国新疆、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地区,以及柯尔克孜族、塔塔尔族,也有吃马肉的传统。

就算是我国北方的游牧民族,也要吃马肉,他们制作的马肉肉质干柴、嚼劲十足,如果没有一口好牙的话,就要准备一把牙签剔牙。

再比如,广西桂林也有吃熏干马肉的传统,味道也不错。

除了传统的烹饪方法外,在日本还有一道十分有名的菜,名叫樱肉,也就是马肉刺身。

说起日本的熊本洲,熊本熊和马肉刺身被称为当地颇负盛名的乡土料理之一,也是名扬各地的特色名菜。在当地的各寿司店,都能找见它们的身影,一份上等的马肉刺身,能卖到几千块一盘。有时想吃,还需要排队预定,火爆程度令人咋舌。

其次法国的部分地区也对马肉情有独钟,不管是刺身还是熟食,都吃得津津有味。他们认为马肉营养丰富且有弹性,吃起来嚼劲十足,如果再用上等的秘制调料来中和酸味的话,和情侣一起吃,这将是一份十分浪漫的人间美味。

综上所述,外国人喜欢食用马肉,更多是当地的文化传承和精神信仰。他们吃马肉就像我们吃猪肉一般轻松写意,应该报以尊重和理解。据统计,每年大约有470万匹马用于食用,可见马肉并不难吃。

总的来说

在我国,马具有很高的灵性,有着极高的地位象征,它勇猛俊逸、刚毅昂扬,代表自强不息,勇往直前。它独立不羁,寄托自由精神。它神采风扬,象征着心生向往的龙马精神。

从马演化出的成语,比如千军万马、厉兵秣马、汗马功劳、马首是瞻、马到成功、天马行空、戎马生涯等等,每一个都代表了划时代的意义。

在我们中国人的骨子里,马推进了现代文明的发展,它是我们的伙伴,是朋友,是一种高贵的动物,因此,很少人把它当做美食享用。

我也梦想有一天,能骑上四蹄生风的骏马,奔腾在茫茫草原上,耳边响起“嗒嗒嗒"的蹄声,这生活才美妙!

文 迷恋幸福色

不要轻视农村的这种野花,它可以用来养指甲,更能治狐臭!

从小就生活在农村地区的朋友就知道了,农村有很多种野花,特别是在一些小路上,一路走过去到处都是不认识的小野花,虽然比起那些很高贵的花卉来说一点儿也不显眼,但是它们所绽放出来的颜色却时刻装饰着农村小路。虽然有很多小的野花我们不知道它的花名,但是这些小野花的价值却非常地高。

而今天我要跟大家所说的这一种野花就是这样一种很容易被人忽视的植物,它的花名叫做凤仙花,在农村地区可以说是很有名的,但是城里的朋友可能就不熟悉了,就简单的以为是一种野花而已,其实它的价值是非常高的,在古代的时候人们就已经知道了它的存在了,经常利用它来对指甲进行染色,而且对于我们指甲也不会有伤害。当然,现在随着城市的绿化发展,它也逐渐被引种到了绿化带当中,农村地区的野生的凤仙花还是很少见到的。

凤仙花比较喜欢长在温暖、湿润的环境当中,如果周围的土壤环境肥力比较肥沃的话,那么就会越长越旺盛了,因为它本身的利用价值比较高,现在不少地区都有人在养殖,很多农村地区的朋友就专门在养护它,每年的收益都很高。

当然,凤仙花作为一种野花,现在也有不少的人将它当做是一种盆栽来养护,它的花朵颜色会因为品种的差异而发生变化,而且花型也非常的多,主要有蔷薇型、山茶型等等,它的花期相比较与其他的花卉来说会长一些,主要出现在每年的六月份到八月份之间,如果是作为一种盆栽的话,那么我们在它的生长季节里面就需要有规律地对它进行浇水,一般来说是一天一次,每一次的浇水时间可以放在早上,这样的花对它的生长是最有效的。它的生长能力很强,基本上不用花太多的精力就能养好了。

不过如果是规模来养护凤仙花的话,那么就需要远离农作物或者菜地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它对于周围土地的肥力消耗很大,很容易就会影响到周围植物的生长,野外的凤仙花一般来说周围都很少有花草存在,大都是单独生长的。

在古代的时候这种花被用来当做染色剂,主要的做法是将它的花瓣摘取下来,然后将花瓣碾碎,一般来说一株的凤仙花可以有六朵花瓣左右,当我们将花瓣碾碎的话,就可以将这些花瓣泥直接敷在指甲上,然后我们可以用它的花叶将整个手指头包裹住,几天的时间我们的手指甲很快就会上色了,它的颜色比较单一,基本上都是淡红色的,对于我们的手指伤害也不是很大,发展到现在,凤仙花不仅仅可以用来做指甲的染色,也被人们用来当做衣服的染色材料了,需求量在市场中是很高的。

另外,大家可能并不知道,凤仙花除了可以染色,还可以用来祛除狐臭,它的花瓣也有药用的价值,碾碎以后敷在腋下,一天两次,一周左右的时间效果就出来了,有狐臭的朋友就可以试一下。当然,凤仙花的用处还是非常多的,它也可以在我们受伤时,拿来帮我们化瘀,在现在的农村是非常受欢迎的。

总的来说,凤仙花除了可以为农民带来经济上的收入以外,它对于农民来说还有很多好处,而且它的嫩叶也可以进行食用,我就吃过一次,用来和排骨一起煲汤,吃起来味道非常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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