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生于信仰,毁于信仰。
林静姝是林静恒的双胞胎妹妹,幼年时期的他们相依为命,度过了一段孤独而又恬静的童年时期。
那时他们有很大的一个家,远离闹市区,家里的活物只有他们俩和一个幽灵似的父亲,有时十天半月都不一定见得到林蔚一面。人工智能把园子搭理得精致而冰冷,每到有风,那些植物们就会闹鬼一样地窃窃私语,这时候,双胞胎就会爬上屋顶,假装听得懂那些树在说什么,还会煞有介事地给它们配词。
林静恒:“……在和周围的袖珍椰子吵架么?”
“在阴阳怪气地酸楼下花坛里的开花植物。”林静姝的目光穿过一排吊兰垂下来的绿帘,落在冷清下来的花园里,人工智能在清场,投影们一个一个地消失了,不知为什么,只有她还在,“它说薰衣草有狐臭,蝴蝶兰妆画得太浓,凑近了根本没法看。白玫瑰是乌合之众,非得一群一群地混在一起才有点花样,不然就像一团揉皱了的擦鼻涕纸。”
林静恒是林静姝的温暖和希望,她曾经那么渴望哥哥能够和她一起,可是为了保护她,林静恒选择了冷漠和疏远。然而她依然爱着她的哥哥,尽管已经有那么多年未见。这种感觉让我想起了殷离爱着的无忌哥哥,她爱的是她记忆里的无忌哥哥,而不是若干年后站在她面前不一样的张无忌。
林静姝也一样。她一厢情愿地认为她的哥哥还是那个既温暖又无情,既理智又懂得取舍,仍然会轻抚她的头,陪她难过和哭泣的林静恒。
当她发现一切只是她的妄想,她的哥哥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可以偏袒纵容她,犯了什么错都可以原谅她,无条件信任她的哥哥,她宁可选择毁灭。她想注射安眠药物,使林静恒永远沉入脑死亡状态,被林静恒识破后,心神崩溃,狠心离开,将之囚禁在孤星14年。更在后来与第八星系及联盟军多番挑起征战,最后也走向了自我的毁灭。
本书中,林静姝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反派,她不是为了恶而恶。幼年的经历,让她对于“伊甸园”和管委会的一切深恶痛绝。她曾寄希望于伍尔夫元帅带她离开,元帅让她失望了;她以为哈登博士会拯救她,然而哈登博士只是拯救了她本已经麻木的心;她把对哥哥的牵挂当成全部的信仰,但是哥哥也被管委会的人害死了。她最后的弦断了。
她开始思索。她想要改变这一切,像她的祖父林格尔将军,像她的母亲考拉格登博士,她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这一切。她想要毁灭这一切旧的疯狂的肮脏的,建立一个新的,由她掌控的世界。偏执的信仰由此产生并根深蒂固,所有阻止她脚步的人,都该毁去。哪怕那个人,是她信仰产生的根源,是她曾经的信仰。
她掌控了母亲留下的实验成果,创造了“芯片”人组成的自由军团,并为了迫使哈登博士交出“禁果”,她进行活体实验,害人无数。她要把星际变成“芯片人”的星际。她和林静恒为了各自的信仰愈行愈远,再也无法拉近脚步。最后,死在智能军团炮弹下,为自己偏执的信仰殉葬。
想说一个关于我自己的故事,这不是瞎编乱造,自己的事总没必要为了博眼球而随便骗人吧,又不是写名人传记。
那是大概三个月前的一个早上,我当时在干什么,对了,租了一栋两层楼的房子,楼上自住,楼下那间,我开了一家便利店,在并不繁华的地段,跟大部分便利店没什么太大区别,也没有什么特色,就是价格不贵,这点我在店门口最最醒目的位置就写好了,天天平价。这怎么听着像某外国商超的标语,没事,目的达到了就好了。
原本在这种便利店里的日子就是平淡无奇的,除去下雨天可以根据那些在门口滑倒的人们的数量在本子上划正字,平时确实挺百无聊赖的。偶尔得防范一些用假币的家伙,或者那种打着买东西的名号来偷东西的。只是那个早晨的事情太奇怪了,我刚吱吱呀呀地抬起开店铺的卷门,就看到一个庞然大物堵住了门口,四条相比之下纤细的腿,土黄色的斑纹布满全身,把我吓了一跳,还以为面前有堵洛可可风格的墙,当我探出脑袋往上看才看到它长长的脖子,对于这种动物,我们可以很直接的称呼它长颈鹿,也是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它脖子长这么长是用来干什么的。我走了出来,来到它身边,看到了一个女人躲在它的屁股后面,一只长颈鹿和一个穿花格子连衣裙的女人,这样的画面,我第一次见到,我想以后也很难见到了吧,虽然后来证明这是错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我问那个女人,顺便打量起她来,约莫二十五六岁吧,年轻中带了点成熟的味道,五官精致,身材匀称,总的来说,这女人挺好看的。
它饿了,我猜,女人抬头看了一眼长颈鹿,回答道。
是啊,它肯定是饿了,见过长颈鹿吃合金欢树叶,没见过长颈鹿吃兰花的,我二楼窗口的蝴蝶兰花瓣全被它吃光了,它已经开始扯叶子了,那长长的舌头足足伸出了二十公分,不断在空中卷曲着。
请你把它带走好吗,我看过不了十分钟他会开始吃我的窗帘了,我有些不悦地请求她。
我也想摆脱它呢,可是没办法,再说了,它并不属于我,你不会以为这是我养的宠物吧,她回答我的时候看起来有些娇气,也许大部分人在这种攻势面前会心软的吧,可是我不能放任这么一个庞然大物堵在我店门口,不但影响我的生意还可能吃掉我二楼它够得着的任何东西。
那它为什么跟着你,我在寻找她的破绽。
也对,她往旁边挪了挪,长颈鹿立即摆了摆那个显得小得好笑的脑袋跟着她挪了挪。
说不是你的,它为什么跟你跟得这么紧。
这得从很久很久以前说起了,她一脸若无其事的说着。这时周围围观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大人抱着小孩也凑了过来。
有些人掏出了手机开始拍照,我被烦得腻了,从店里那本写满正字的本子里撕下一页,用碳素笔写上,拍照三元,合照五元,自觉投币,然后贴在一个原本装矿泉水的空箱子上,摆放在长颈鹿脚边。这时候,才听到有人说小气,凭什么。
我可没时间搭理他们。
说吧,你的童话故事。
女人慢悠悠地跟我走进了便利店,我从冰柜里拿出了一瓶雪碧递给她,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请她进来,又为什么想听她讲故事,肯定是瞎编的故事,只是觉得她身上有股淡淡的好闻的味道,甜的。我不自觉地嗅了嗅鼻子。
看来你发现了啊,女人笑着说,我身上有股味道。
这还是我第一次发现有人勇于承认自己身上有异味的了,每次挤公交车我都能闻到各种狐臭味,而且大多是隐藏在浓重的充满性激素的香水里的,真希望人有一种自动切断味觉的功能,也许这个会在以后我们的进化表上了,如果有进化表这玩意。
不过此时我并不讨厌她身上的味道,说实在的,还挺不错的,甜味使人心情愉悦不是吗。
我小时候做过手术,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手术,只是切除个阑尾,也许跟这个没什么关系,但是就是从这个手术之后我才这样的,我们总是能这么总结,把两种也许毫不相干的事情联系在一起,仅仅是因为时间上吻合了。
发生了什么,我问。
从那以后,无论我走到哪里,经常都有动物跟着我,一开始,我读小学的时候,还是一些体型小的动物,比如老鼠、麻雀、小蜥蜴什么的,数量不多,但是比起其他人,我明显对它们是有吸引力的,一个月总有那么一两只会跟到我家里,这给我们家里造成了很大的麻烦,我爸就开玩笑说要是在除四害时期,这倒不见得是什么坏事。
你是说你身上散发出来的味道能吸引动物,我感到很惊讶。
是啊,后来,随着年纪的增长,那些体型小的动物还是会被我吸引,只是频率降到了很低,而体型稍大的猫、狗、猪这些动物也开始跟随我了,频率也是每个月都有,我记得那只努力想从猪圈里翻出来的小猪的样子,到现在还觉得好笑,不过渐渐的,这些麻烦也越来越让我无法忍受了,我家几乎成了宠物店了,那些流浪猫流浪狗都往我家里跑,不得不见人就问你们要不要养宠物,免费的哦。只能希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这些小型动物的吸引力会慢慢变小,毕竟我们生活的世界还是不会有体型太大的动物吧。
那倒是,要是在澳大利亚或者其他自然环境更好的国家,说不定你的困扰还是会存在,我不禁替她思考起那是怎么一个困扰了。
可是,等我读了大学的时候,我发现我身上的气味开始吸引人类了,往好处想,就是追求我的异性众多,往坏处想,就是骚扰我的人不少。
哈哈哈,我笑出声了,这也不错呢,万人迷。
你要是和我一样你会开心吗。
会啊。
好吧,当我没问。
别人闻到你身上的味道也和我闻到的一样是甜甜的吗,我很好奇,就像麦芽糖的味道。
我也好奇过这个问题,所以问过几个当时追求我的人,有的说是茶花香,有的说是橙子,还有的说高级香水,似乎都不是什么难闻的味道呢,大该每个人闻到的都不尽相同吧。
这实在令人费解,我觉得总有一天你会被科学家解剖了。
那倒是个新问题呢。到了现在,我发现自己吸引的动物体积更大了,喏,你瞧,她瞥向店外的那头长颈鹿。
不是吧,我这才发现它已经扯下了我二楼房间的窗帘了,我喊着跑了出去,你吸引它,难不成是去了趟动物园来着,我一边跑一边问道。
是啊,不然哪来的,还好只是去了长颈鹿园,而不是大象园或者狮子园,长颈鹿挺温顺的不是吗。我听见她这么在我身后说道。
那天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奇特了,而从那天以后,我觉得每一天都很奇特。
这就是我要讲的故事,对啊,听起来像个开头,而我却不想往下讲了,后来我们在一起了,她说她也觉得我身上有股好闻的味道。我自己则除了汗臭外根本没闻出其他什么气味。
每天都能闻到她身上甜甜的味道,真的挺不错的,还好我没有糖尿病,不过最近似乎开始蛀牙了。至于那头长颈鹿嘛,你们觉得怎么处理好点呢。
白先勇,1937年出生于桂林,是中国国民党高级将领白崇禧之子。现为香港中文大学博文讲座教授。
《台北人》是白先勇先生最为重要的一部短篇小说集,作品曾经入选百年百种优秀中国文学图书榜。书中一共收录了十四篇小说,讲述了国民政府失势后,一群从大陆逃到台湾的“台北人”社会众生相。
《金大班的最后一夜》是《台北人》的系列名篇之一,小说通过描写20世纪60年代,台北夜巴黎舞厅,年届四十的舞女大班金兆丽,即将嫁作商人妇,在舞厅度过的最后一夜。
白先勇用高超的意识流表现手法,通过描写这一夜金兆丽的内心感慨万千,交待了她的堕落始末,以及她在滚滚红尘中追求真情和命运抗争二十年,最终屈服于现实的人生缩影。
林语堂说:智者阅读群书,亦阅历人生。
读经典名著,可以从别人的故事里感悟自己的人生;在现实生活里,运用书中学到的智慧掌控自己的命运。
一,好名声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
1948年的上海,20岁的金兆丽是百乐门舞厅炙手可热的头牌舞女,无数权贵富商在她身上一掷千金。
然而,今时不比往日,这一夜过后,哪怕再怎么不甘心,40岁的她也只能选择嫁给六十大几的台湾陈老板陈发荣了。
20岁的女人,特别喜欢幻想,喜欢做梦;她们常常用好奇的眼光欣喜地看着这个世界。
年轻的时候,金兆丽对那些多金的老男人不屑一顾。她钟情的是真心真意爱她的初恋情人——月如,这个官宦之家的独生子,并且还为他怀上骨肉。
身份和门第的差异,注定是一道无法逾越的鸿沟,月如被他做大官的父亲派来的护卫抓回去了,任她哭天抢地,寻死觅活,姆妈狠心在面里下了堕胎药,把那个已经成型的男胎打掉了。
姆妈的话说得真切:人家官家大少,独门独子,哪里肯让你毁了前程?你们这种卖腰的,日后拖着个无父无姓的野种,谁要你?
可惜,年轻的金兆丽,一句话都听不进去。因为她不知道:好名声,才是一个女人最好的嫁妆。
二,选择大于努力,在垃圾堆捡宝贝比登天还难。
一入风尘深似海,每个舞女的背后都有一部辛酸血泪史,在当时世俗的眼光里,卖腰的舞女是不配得到尊重和珍惜的。
一个舞女要想在寻欢作乐的男人堆里找一个真心真意爱自己的年轻男人绝非易事。
当年百乐门的丁香美人任黛黛,下嫁棉纱大王潘老头儿潘金荣的时候,她还刻薄过人家:钓到一头千年大金龟。其实潘老头儿在金兆丽身上花的钱,恐怕金山都打得起一座了。
那时,嫌人家老,又嫌人家有狐臭,才一脚踢给了任黛黛。可如今,二十年过去,任黛黛成了台北富春楼绸缎庄风风光光的老板娘。
年轻时的金兆丽,没有把这个现实看得透彻,心高气傲的她始终对爱情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导致自己比同时期的小姐妹多走了二十年弯路。
作家陆琪在《爱情需要止损》中说:在这个世界上,如果得不到想要的东西,就要及时丢弃,否则就会越错越厉害,而断舍离的前提是清醒。
唯有看清自己,看清现实,才能从容地做出选择。明智如任黛黛,吴喜奎她们,趁自己年轻还有资本,及时抽身而退,好过蹉跎了岁月,两手空空。
三,.积蓄是一个女人安身立命的底气。
钱是一个男人的胆,钱也是一个女人的胆,积蓄永远是女人安身立命的底气。
金兆丽外号“玉观音”,这个绰号的由来或许跟她平时仗义疏财,救急落难的众姐妹有关。
望着镜中日渐衰老的容颜,想到当红的时候,积攒下来大堆钱财也没了,金兆丽没有胆量赌明天,最终她放弃深爱自己的年轻爱人秦雄,选择嫁能给自己后半生提供物质保障的老头子。
有时候,现实生活里发生的故事远比小说虚构的故事情节更为狗血更为残酷:
我早年认识的李姐,就远没有小说里的金兆丽这么幸运了,她比我年长十五岁,年轻的时候经商,身家丰厚,可惜并没有多少钱能积攒下来。
在生意红火的鼎盛时期,她主动包揽几个侄仔侄女读书的费用,老家很多人见她发达了,纷纷都来找她借钱。
由于不懂拒绝,大量借出去的钱至今都没有收得回来。在她四十岁的时候,感情问题还没着落,无依无靠。
再加上她自己的生意不断滑坡,身上的钱已花得所剩无几,雪上加霜的是她还患有慢性病,需要长期治疗,花费很多,处境堪忧。
如果李姐年轻的时候,能认识到:积蓄是一个女人安身立命的底气,也不至于后来活得那么落魄。
现实里,不知道有多少人等到芳华不在,才能反省年轻的时候所犯下的错误。然后作为前车之鉴,以免重蹈覆辙。
世上从来没有早知道,当初的认知不足,注定会为今天的失去买单。
四,保持清醒的认知,才能下好人生的每一步棋。
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差距就是思维和认知的差距。惟有保持清醒的认知,才能下好人生的每一步棋。
多读书多思考,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认知,缩短迷茫的时期。多读好书吧,因为你读书的厚度,决定了人生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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