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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有狐臭能结婚吗小说(有狐臭结婚老公会不会嫌弃)

时间:2024-04-06 15:53:23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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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玫瑰与白玫瑰》:情人与妻子,朱砂痣与白月光,你选谁?

文章出轨后,马伊琍转移重心,把精力投到事业上;

袁巴元出轨后,张雨绮痛打渣男,果断离婚,丈夫变前夫;

高云翔涉嫌在澳洲性侵,董洁两地奔波劳碌;

刘强东涉嫌在美国性侵,奶茶妹妹变身钮祜禄·武·泽天;

......

男人有了家花后,依然要找寻外面的野花。祖师奶奶张爱玲就非常了解男人,她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就塑造了佟振保这么一个出轨男人的形象。

《红玫瑰与白玫瑰》是张爱玲广为流传的作品之一。张爱玲写这部小说时,经历了爱人胡兰成的热恋、背叛、出轨等感情问题。小说或多或少带上了张爱玲的一些生活因素。

小说来源于生活,高于生活,放在张爱玲身上也适用。

用一句话概括《红玫瑰与白玫瑰》就是:凤凰男佟振保与多个女人的故事。

依旧狗血的剧情,但是张爱玲却写出不一样的味道。特别是在人物塑造这一块,把佟振保和几个女人的形象刻画得很立体。

我们今天就按照出场顺序,一一分析一下佟振保和他的女人们。

佟振保

出身贫寒,但积极上进,争取了出国留学的机会。他身上既有旧时代的影子又有新社会的特点。

小说中对他的外貌是这么描写的:

他个子不高,但是身手矫捷。晦暗的酱黄脸,戴着黑边眼镜,眉目五官的详情也看不出个所以然来。但那模样是屹然;说话,如果不是笑话的时候,也是断然。爽快到极点,仿佛他这人完全可以一目了然的,即使没有看准他的眼睛是诚恳的,就连他的眼镜也可以作为信物。

从这段描写中可以看出,佟振保长相普通,放在人海中就是路人的形象。但就是这么普通的一个男人,跟很多女人有纠缠。人不可貌相,这句话是有合理性的。

这段描写除了说明佟振保长相一般外,还给了他一个“可信赖”的标签。但是,他后面却跟朋友的妻子纠缠,结婚后还出轨嫖娼。欲抑先扬,起的效果反而更好。

巴黎妓女

佟振保的第一个亲密对象是巴黎的一个有狐臭的妓女。小说中是这么描述的:

她有很多的蓬松的黄头发,头发紧紧绷在衣裳里面,单露出一张瘦长的脸,眼睛是蓝的罢,但那点蓝都蓝到眼下的青晕里去了,眼珠子本身变了透明的玻璃球。那是个森冷的,男人的脸,古代的兵士的脸。振保的神经上受了很大的震动。

在发生关系前,张爱玲没有描写这个女人的容貌。等2人完事后,她在穿衣服时,透过佟振保的眼睛来记录这个妓女的样子,形成反差。

如果是在事前写容貌,估计都没兴趣了。事后才写,已经带上一些个人偏见色彩了。这个时候才是人物内心的感受。

初恋玫瑰

玫瑰是佟振保的初恋,佟振保一直对他念念不忘。小说中,有这么一句话来写她:

振保认识了一个名叫玫瑰的姑娘,因为是初恋,所以他把以后的女人都比作玫瑰。

单从这句话,就可以看出玫瑰在他心里的分量。

头发剪得极短,脑后剃出一个小小的尖子。没有头发护着脖子,没有袖子护着手臂,她是个没遮拦的人,谁都可以在她身上捞一把。她和振保随随便便,振保认为她是天真。她和谁都随便,振保就觉得她有点疯疯傻傻的。这样的女人,在外国或是很普通,到中国来就行不通了。把她娶来移植在家乡的社会里,那是劳神伤财,不上算的事。

这段话一出来,就注定了佟振保喜欢玫瑰但却不会娶玫瑰的事实。玫瑰的个性外向奔放,跟当时传统的中国风气格格不入。佟振保骨子里的传统也不允许他娶玫瑰。

红玫瑰王娇蕊

王娇蕊是佟振保朋友的太太,后面成了佟振保的情人。

关于她的描写很多,我摘录一段:

她那肥皂塑就的白头发下的脸是金棕色的,皮肉紧致,绷得油光水滑,把眼睛像伶人似的吊了起来。一件条纹布浴衣,不曾系带,松松合在身上,从那淡墨条子上可以约略猜出身体的轮廓,一条一条,一寸寸都是活的。世人只说宽袍大袖的古装不宜于曲线美,振保现在方知道这话是然而不然。

皮肤紧致、有弹性、有肉感,还有曲线美,奔放有活力。

这段描写不仅是对王娇蕊的形体描写,也是佟振保的心理活动。一千个读者还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些描写是通过佟振保的眼睛看出来,自然带上了他的主观色彩。

白玫瑰孟烟鹂

孟烟鹂是佟振保的妻子,性格懦弱又自卑,典型的旧社会合格妻子人选。佟振保娶她基本是迫于母亲的压力,婚后两人也一直没有擦除爱情之火,平平淡淡,佟振保对她无爱甚至有些厌恶嫌弃。

小说中对她的描写,我摘录了这一段:

她是细高身量,一直线下去,仅在有无间的一点波折是在那幼小的乳的尖端,和那突出的胯骨上。风迎面吹过来,衣裳朝后飞着,越显得人的单薄。脸生得宽柔秀丽,可是,还是单只觉得白。

身材扁平,没有曲线。而佟振保喜欢的是凹凸有致的肉感女人,孟烟鹂的身材已经预示了她婚后的不幸的生活。在她丈夫眼里看来,他是寡淡无味又无趣的。这样的婚姻在小说中注定不幸。

这么多个女性的形态和外貌描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张爱玲没有把整体的容貌一五一十的描写完,而是抓住其中几个特点来放大。放大特点后,读者反而更能记住人物,记住故事,记住里面的情节。

这样的人物描写才是成功的。

以上是读《红玫瑰与白玫瑰》,对人物描写的一些感悟和理解,希望对你的小说和故事写作有帮助。

我像小丑逗他开心。他跟朋友评价我:死肥猪一个,狐臭能把人熏死

因为太胖不敢表白,我只敢小丑一样逗他开心。他跟朋友评价我:“死肥猪一个,狐臭能把人熏死。”后来我暴瘦七十斤。他苦苦哀求要当我的裙下之臣。在他最脆弱上头的时候,我用打火机烧了他的裤子。……在问题“被长得很丑的人喜欢是一种什么体验”下有一个万赞回答:“谢邀,恶心得想死。”“高中同班。油头猪脸,满脸痘,身上一股味。总想引起我注意,以为自己很幽默,其实尬得一匹。”“烦死了,她怎么不去死?”附带一张照片。一个女生肥硕的背影,在操场上弯腰捡眼镜。臀部肥大,把校裤布料撑得很满,像西方抽象画。评论区大多是男性,深表同情的同时幽默地加以点评。“兄弟受苦了,这一屁股下去能闷死人。”“你们懂什么,起码人家该大的地方都大。”“楼上吃过?口味真重啊。”我给这篇回答点了赞,关注了答主,发送私信:“哥哥也在南大嘛?我是艺术系大一新生,可以带我玩嘛?”二十分钟后。我收到对方的一串账号,外加淡淡的两个字:“加我。”半小时后,对方通过了我的好友申请。我发送了一个可爱热情的表情包:“我叫许萌,哥哥呢?”“唐皓羽。”唐皓羽。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三个字。我曾在语文书里满怀羞赧地写过九十九遍。因为她们说只要写九十九遍喜欢的人的名字,那个人也会喜欢你。我也曾在日记本里咬牙切齿地写过九十九遍。因为他们说只要写九十九遍憎恶的人的名字。那个人就会倒血霉。对,他说的油头猪脸就是我。我从小肥胖,满脸青春痘,夏天容易出油出汗,腋下还会有臭味。肚子、腿侧爬着丑陋的生长纹,扁塌的鼻梁上坐着一副黑色镜框。长相和体重一样笨重。但我觉得自己是公主。因为爸爸说,拥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的女孩就是公主。我熟记每一个童话公主的故事,我像她们一样善良、勇敢、富有同情心。我相信,总有一个王子能够透过我不完美的外表看见我水晶般的心灵。他会亲吻我,然后接触我的诅咒。我会从蛤蟆变成美人,和他永远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觉得唐皓羽就是我的王子。他长得好看,成绩也好。骨相精致,眼睛很亮,一身少年朝气。他优秀得像太阳,周围从不缺少绕着他转的行星。我喜欢透过周围人的缝隙凝望他。我喜欢老师先后叫我们回答问题。我喜欢在发卷子的时候,按捺着心跳,一言不发地把卷子递给他。他会自然接过,仿佛我们之间有某种无需言语的默契。我跟同桌讲笑话的时候,会故意说得很大声,然后用余光观察他的嘴角。如果他也笑了,我会笑得更开心。我见缝插针地向他展现我有趣的灵魂。我渴求他欣赏我,觉得我跟别的女孩都不一样。我渴求他看到我公主的内心。我不确定他有没有看到。倒是其他同学看穿了我的暗恋。有关他和我的绯闻在班上传开。“许箴言喜欢唐皓羽。”“许箴言是唐皓羽老婆。”“唐皓羽有恋丑癖,喜欢肥猪哈哈哈!”绯闻越传越难听,唐皓羽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男生们嬉皮笑脸地凑到我面前:“唐嫂,你俩什么时候结婚?”我涨红着脸,嘴笨得不知道怎么反驳。男生们轰然大笑,推着唐皓羽的胳膊:“哎!你老婆害羞了,快哄哄人家!”积攒已久的怨愤一朝爆发,唐皓羽一拳打倒了为首的男生,二人扭打在一起。课桌椅发出刺耳的碰撞声,所有人挪远了看戏。我害怕冲突,但还是走上去拉架。唐皓羽把我推倒在地上,指着我恶狠狠道:“谁再把我跟她这种恶心玩意扯在一起,老子见一个打一个。”我的手心扎进了一枚图钉,锥心地疼。而我满脑子回荡的只有四个字。恶心玩意。原来我在他心里是这样的。原来我和他传八卦这件事对他来说是奇耻大辱。他不仅仅是不喜欢我。他还十分、十分厌恶我。我哭着跟爸爸说,有个男生觉得我恶心。爸爸往我的碗里夹了个鸡腿,温柔地告诉我:“女儿,学生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学习,不是打扮。很会打扮的女孩子都不是正经女孩子。”“你现在这个样子在爸爸心里是最可爱的,他觉得恶心,是因为这个年龄的男孩都太浅薄。”“爸爸告诉你,被男孩子讨厌才安全,爸爸是在保护你。”爸爸的话永远都是对的。我的爸爸一个人把我拉扯大很不容易,他做出的所有决定一向都是正确的。我擦干了眼泪,吞下了鸡腿。经过这次事件后,大家不再开我和唐皓羽的玩笑。大家只开我的玩笑。因为我不容易生气,就算生气了也不会揍他们一拳。我也不会打人。我只会哭。他们给我取了个绰号叫“肥婆”,天天在我耳边叽喳。“肥婆,作业借我抄。凭什么?凭我是你爹!”“肥婆,你一天吃几吨屎?男厕的够吃吗?”“肥婆,你是不是有足球那么大?体验一下多少钱?”“我擦肥婆,你狐臭味好重,熏死爹了。”我的反击乏味而无力。“神经病”“脑残”“滚开”三个词汇翻来覆去地说,越说他们越起劲。随后我尝试无视。而他们就像苍蝇,在你不反抗后叮得更肆无忌惮。唐皓羽也参与其中。他终于因为我而开怀大笑,可那笑声就像尖刀刺在我心头,灼烧我的脸。没有人帮我。我鼓足勇气跟班主任讲,班主任隔几天想起来,提了一嘴“同学之间玩笑别太过头”,然后占掉了下节心理健康课。他们照样拿我取乐。唐皓羽故意用篮球砸中我的头,一群人笑得直不起腰。我弯腰找着被砸掉的眼镜,不知道是谁又把足球踢向我。又是更猛烈的嬉笑。我开始害怕上学。我的成绩直线下降。从全校前五十掉出三百名。爸爸拿着成绩单眉头紧皱,质问我:“我不是让你把心思放在学习上吗?!”我委屈地抽泣:“他们,他们......”爸爸摔了碗筷:“叫你不要管别人!把注意力集中在课本上,有那么难吗!”“我辛辛苦苦上班,供你吃供你穿,你就做好学习这一件事情,有那么难吗?!”我无比愧疚,无比自责。我哭着保证,一定专心学习,不让爸爸失望。我逼自己去上学。我逼自己专心听老师讲话。因为不敢当面对质,我写了一封信,偷偷塞进唐皓羽的抽屉。我委婉地表述了自己面对那些玩笑和捉弄的心情,还有自己的困境,恳求他们不要再捉弄我了。信纸上还有干枯的泪痕。我心跳如雷地看着唐皓羽打开那封信。他看完回头瞥了我一眼,表情怪异。我心虚地低下头。在最后一节课,他给我抛了一个纸团。纸团里写着:晚自习下人工湖见。我松了口气。起码他们肯和我沟通。晚自习下,我来到人工湖。人工湖其实只是后山的一处人造水池,废弃多年,里面都是污泥和枯枝败叶。我在冷风里等了半个小时。那几个男生稀稀拉拉地出现,手里拿着零食和饮料。唐皓羽开门见山:“我们可以不开你玩笑。”我心口一松,却听他继续道:“但是只要我们喊你,你就得来这儿伺候我们,当我们的奴才。”几个男生相视邪笑。我喉咙发紧:“当奴才,要干些什么?”唐皓羽说:“我们叫你干什么,你就得干什么。”另一个眼镜男道:“包括但不限于捶背捏腿,买吃的喝的。”我咬紧牙关,攥紧拳头。为了人前的尊严,放弃了人后的尊严。“好。”男生们很得意,为他们驯服了一个弱者而兴奋。有人叫我敲背,有人叫我捶腿。唐皓羽捡了根枯树枝戳我的腰,看着我闪躲,笑声很尖。其他人有样学样,那树枝一左一右地戳我。从腰,手臂,腿。像是打破了什么,树枝开始肆无忌惮。上身到下身,他们用幼稚而好奇的眼神掩藏心知肚明的恶意。我在中间无力地躲避求饶。被戳中的地方很痛,危机从四面八方而来,将我裹挟。直到他们玩腻了,放过了我。白天,他们不再开我的玩笑。而晚自习后,他们更放肆地捉弄我。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来的只有唐皓羽一个人。他先用树枝戳我,后来愈演愈烈。他拍下了我的照片,威胁我不能告诉别人,否则就把照片发给我爸。“其实我也不怕你告诉别人。毕竟谁会相信有男人愿意碰你啊,太搞笑了。”“你长成这样,真挺安全。”第六天,来的是眼镜男。第七天,来的是另一个人。他们把这种日子称作“奴才专属日。”他们团结而默契,风趣又幽默。我忍受着那些耻辱。我开始失眠,睡着就梦魇。我精神焕散,情绪不稳定,吃不下东西。爸爸提醒我调整好状态,找回学习的激情。我嚼不烂嘴里的金针菇,咽却咽不下去,听完他的话吐了一桌。他带我去医院检查身体。身体除了过度肥胖没什么别的问题。我说:“爸爸,我的精神好像有问题。”爸爸好像没听见,他忙着给我配补脑液:“这样下去可不行,考不上大学就废了。”我突然很想笑。爸爸说,被男孩讨厌才安全。可是爸爸,他们说,你长成这样,真安全。爸爸说,你要打起精神,好好学习。可是爸爸,我的身上青青紫紫,我的心上伤痕累累,你都听不见。父爱不再如山。父爱像个漏洞百出的笑话。我独自挂了精神科。被诊断出中度抑郁后,我凭借诊断书申请休学。起初爸爸不同意。我对他说:“如果你同意我休学,我一定考上一流大学。”爸爸同意了。办完手续收拾离校那天,唐皓羽把我堵在巷口。“真走啊?”他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第一次直视他的双眼:“唐皓羽,我们会再见的。”他笑了:“肥婆,看来你真的对我很痴情。”是啊,唐皓羽。往后的每一天,每一夜,我都会把有关于你的回忆融入骨髓。你的眼神,你的嘲笑,你的讥讽。都将深深地刻进我的脑海中。我仍旧无比惦念你。惦念你付出代价的样子。休学的一年内。我把落下的知识点都补起来,把新的知识点都弄明白。记在纸条上,一遍又一遍反复滚动。我报了艺考培训班,独自远赴外地。学习之余,我保持高强度的健身,严格控制饮食。因为吃不进东西,运动量却大,我迅速暴瘦到一百斤。当我站在镜子前,见到酷似妈妈的那张脸后。我哭了。我从没见过如此夺目的自己。我本该就是如此夺目的样子。当我从外地回到家。爸爸见到我,原地愣了很久。那天晚上他喝醉了,抱着我哭。他第一次对我说起妈妈真正的死因。他说,妈妈在工地监工。因为她长得太漂亮了,有一天晚上被工人用铁铲敲晕,拖进了角落。那是五个人共同的预谋。妈妈半夜醒来,直接从十五楼跳了下去。爸爸的眼泪洇湿了我的肩膀:“女儿,爸爸都是为了保护你呀......爸爸也是没办法......”可是爸爸。坏人就是坏人。坏人想作恶的时候,不会考量你美或是丑,你穿得多还是少。他们只会考量你是不是足够怯懦,有没有软肋,好不好欺负。然后毁了你。再指着你说一句:“都怪你引出了我的邪念啊。”仅此而已。我像哄小孩一样拍着爸爸的背。我原谅了这个男人。原谅他的愚昧和胆怯,原谅他的自私和贫瘠。原谅他的鼠目寸光和自以为是。但他永远失去了来自女儿的尊崇。唐皓羽是计算机系的。他有个文学系的女朋友,交往了两年。每周四,他女友会来接他下课,然后一起去吃饭。我不打算打扰他们。我直接走进他们班教室,坐在了唐皓羽旁边。周围的人顿时开始起哄。唐皓羽虽然困惑,但脸上闪过得意。毕竟以我的硬件条件只会给他长脸。我把卷发拨到右肩,不经意地露出漂亮的肩颈线,指着聊天记录眨了眨眼:“哥哥,我是许萌呀。”他挺了挺腰身,装作淡然道:“嗯,我知道,你朋友圈有照片。”“哦。”我拖着下巴眯眼笑,“哥哥记得那么深刻,一定看过很多遍吧。”唐皓羽顿了几秒,岔开话题:“你找我有事?”“有啊。”我示意他附耳过来。他倾身靠过来,我轻声说:“我想成为你的人。”

小说:富二代有钱,也有狐臭,众人却夸他那是体香,真把我看傻眼

周浩宇原本是有些尴尬的。

他本来就不怎么讲究卫生,哪怕是夏天,都经常一周洗一次澡,衣服也是翻来覆去的穿。

再加上本身就有狐臭和汗脚,不散发恶臭才怪了。

只是他自己都习惯了,平日里也没什么朋友,所以几乎都忘了这回事。

刚刚,被周峰一言戳穿,他才忽然意识到这个问题,顿时羞愧难当,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但是此刻,听到众人忽然都开始吹捧他、说他身上不是臭味,而是香味的时候,他懵了。

这……也能是香味?

这就是有钱人的品味吗?够……够独特的啊!

周浩宇听着听着,虚荣心也上来了,渐渐真觉得自己香喷喷了,扬起头来,笑道:“看来在座的各位都是真贵族啊,比这小子有眼光多了,连这种最新出的贵族香水都闻得出来。这东西是我花了两千多万买的,其实也算不得什么大钱。”

众赵家人听到这话,表面上都笑着应和,心里却别提多恶心了——我们帮你说话,你也别把我们当傻子啊。你还真以为这是香味了?我们被熏得隔夜饭都快吐出来了好不好!

“啪啪啪啪……”周峰鼓起了掌。

“不愧是你们,品味的确是独特,我甘拜下风,”周峰也不生气,只觉得好笑,“赵雪,你的品味也的确够高贵的,嗯,令人佩服!”

赵雪看到周峰的笑容,就知道他没有信那些鬼话,顿时更觉得颜面扫地了。

她咬了咬牙,冷哼道:“废话!我品味当然高贵!周浩宇可是顶级豪门的大少爷,随便一出手就是几百上千万。等我和他成了婚,我就是真正的豪门太太,荣华富贵享之不及,是你们只能仰望的存在!不像你家赵晓萱,眼光烂到下水沟了,找了你这么条卑鄙的软饭狗,过得连个小白领都不如,白瞎了那张脸蛋!”

赵晓萱听到这话,皱起了眉头,道:“赵雪,你嘴巴放干净点!周峰他毕竟是我的丈夫!”

“哟,还不让人说实话了?”赵雪扬起下巴,冷笑道,“也算你倒霉,遇上这么个废物。当年结婚,聘礼没有,彩礼没有,甚至连戒指都没有。订婚仪式、结婚仪式,一个没办过。作为一个女人,过成这个样子,真是失败到家了啊!大伙你们觉得呢?”

“哈哈哈,这样想想的确是惨啊,一个女人,结个婚都寒酸成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枉她还长着一张漂亮脸蛋,却跟了这么条烂狗,要是我,我估计早自尽了!”

“聘礼、彩礼都没有也就算了,连颗钻戒得没有,这得多掉价啊!想想都丢人!”

……众赵家人都哄笑着嘲讽起来。

一句句冷嘲热讽,仿佛利箭,扎在赵晓萱的心上。

“我……我才不在乎那些俗物!”赵晓萱咬着牙说道。

但没人信。

众人依旧哄笑着。

甚至……她自己都不信。

她不是个爱财如命的女人,但也终究是个人啊!

对于充满幻想的女孩来说,谁不想嫁得风风光光,以最耀眼、美丽的姿态,与心爱之人定下一生的契约啊!

可这一切,对于她来说,都是奢望。

赵晓萱低下头,鼻尖微微发酸,眼眸控制不住地湿润了。

周峰站在她旁边,看到她这脆弱、失落、无力反驳的身影,真是别提多心疼了。

这三年来,自己亏欠她太多了。

只能……从现在开始,一一补上吧。

他默默拿出手机,给苏雨烟发了一条短信。

不到十秒钟,他就收到了回信。

回信上写着:“没问题,少主,我刚刚从老太太那里离开。我去开车,请您在祖宅大门口等我。”

周峰收起了手机。

赵晓萱这时转过了身来,看着他。美丽的眼眸中还闪烁着丝丝泪光。

“我们走吧。我……请你吃个饭?”她的声音有点哽咽,但语气却很真诚。

今天,在周峰的帮助下,她不但拿回了订单,还出了一口积压了十几年的恶气。她心中当然是感激的。

“我很愿意,但现在不行,”周峰认真地看着她,道,“我有一件非常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去做,所以得先走了。车子留给你,你骑着回去吧,路上一定要注意安全。”

说完,周峰把小电驴钥匙塞到她手里,离开了。

赵晓萱拿着钥匙,呆呆地站在原地,心里忽然更落寞了。

重要的事?

什么事,比她还要重要呢?

“哟,这软饭狗还丢下你,一个人走了?是不是又去找那情人去了?你也太惨了吧!哈哈哈哈!”赵雪也是见缝插针,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嘲讽。

……

祖宅门口,赵海坐在附近的一个角落抽烟,脸上被老太太打出的“红手印”还未消褪。

他实在是觉得没脸见人了,尤其不想再面对赵晓萱,所以到现在都没进宅子里,就坐在这里躲着。

这时,一辆玛莎拉蒂开了过来,停在了大门口。随后,一个男人从大门走了出来,利索地上了车。

赵海抬头一看,坐在驾驶座的,赫然是苏雨烟!

而上车的那个,正是周峰!

“轰轰……”车子发动,很快离开了这里。

赵海从角落缓缓站起来,脸上的羞耻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讥诮的笑意。

谈下单子又怎样?你老公还不是跟别人跑了!

赵海顿时不觉得没脸见人了,快步走进宅子,来到茶厅。

一进茶厅,看到赵晓萱还在,他冷笑起来,故意大声说道:“诶?赵晓萱?你怎么还在这儿啊?我刚刚看到周峰坐上苏雨烟的车走了,难道没带上你?”

“什么?”赵晓萱身子一颤,小脸一白,“怎……怎么可能!”

“骗你我就被车撞死好吧!我亲眼看到的,千真万确!”赵海笑得很得意。

赵晓萱懵了,心像是被割了一刀似的,好疼。

比陪我还重要的事情……原来就是去陪苏雨烟么?

呵,真是合情合理啊。

赵晓萱不由得攥紧了拳头,指甲都扣进了肉里,生疼。

“哇,我居然还真猜中了,”赵雪笑得那叫一个灿烂,“亏你刚刚还维护他,结果人家一转头,就把你丢下,去陪那苏总去了。你可真是太可悲了吧!”

其他众人也都嘲弄地笑了起来,笑声尤其刺耳。

赵晓萱只觉胸口好闷,真得快要哭出来了。

不行,不能哭。

她咬着嘴唇,转身想离开这里。

而这时……一阵沉重、嘈杂的脚步声传来。

一群大汉小心翼翼地抬着两个厚重的大木箱子,走进屋内,将箱子放了下来,然后就离开了。干脆利落。

赵雪一阵惊喜,“哇,是今天的聘礼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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