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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腋臭可以考公安吗(有腋臭不可以考警校吗?)

时间:2025-02-23 12:48:16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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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须知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

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面向广东省生源提前批本科(公安类专业)招生总计划2642名,其中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等5所部属公安院校招生计划1042名,广东警官学院招生计划1600名。志愿报考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下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由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未参加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的,或者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中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为保障广大考生的报考权益,现将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公布如下,请考生知悉。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高考资格,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广东省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所在地为准);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在广东省参加高考;

(七)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二、志愿填报及入围名单公布

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按照广东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入围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3倍,并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gdga.gd.gov.cn)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eea.gd.gov.cn)公布。

三、政治考察

(一)基本流程

政治考察工作依托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采取考生填报、系统比对、网上核查、档案审核、走访调查、委托调查等方式,由各地公安机关开展考察、审核,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作出考察结论。考生填报、上传信息资料务必真实、准确、完整,若存在瞒报、漏报、误报或者弄虚作假等情况,则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由考生自行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未在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上填报的考生,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未按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在网上填报志愿的考生,在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填报的信息无效(志愿填报系统与招生智慧政审系统为不同系统,请考生注意区分)。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时间为6月25日至6月30日,补充填报时间为7月3日至7月4日)登录广东省公安院校招生智慧政审系统(https://gdga.gd.gov.cn/zhzs/),填报个人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等信息,并填写《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考生现实表现鉴定意见表》(请下载附件1),填写完成后扫描为PDF文档,自行上传至系统。家庭成员户籍在外省的,须上传该家庭成员户口本扫描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家庭成员户籍在外省,已故或难以为其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须上传当地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的有关其现实表现的证明;家庭成员户籍在外省且未满14周岁的,上传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扫描件即可。家庭成员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的,须上传该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和居留地有关政府部门关于其现实表现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家庭成员户籍在国(境)外且未满14周岁的,上传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即可。

(二)内容标准

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具有以下具体情形的,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

1.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2.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3.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4.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5.通过网络组党结社,参与或者动员不法串联、联署、集会等网上非法活动。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

7.曾因结伙斗殴、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等行为,受到行政拘留处罚。

8.曾被开除团籍,或者受过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或者团纪、党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9.曾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10.组织、参加、支持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11.组织、参加、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

1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以外的其他考试中被认定为组织作弊。

13.已取得或者正在申请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居留许可。

14.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籍、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期限内考生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

15.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

16.社会信用情况较差,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17.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18.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考生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

19.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的家庭成员具有以下具体情形的,其本人政治考察结论不合格:

1.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2.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3.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4.组织、参加、支持有害气功组织或者宗教非法活动。

5.省级以上公安机关确定的其他情形。

考生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考生的家庭成员因上述第1项情形,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考生的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考生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其中:父母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指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四、体检、面试、体能测评

(一)时间地点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定于7月1日至7月7日在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开展,每天报到时间为上午8:00至10:00,下午14:30至16:30。省公安厅将根据公布的入围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环节的考生名单,及时发送提醒短信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及时留意公告和短信通知,按公告要求和短信通知的时段,自行前往考场报到并参检参测。考生因突发疾病、女生因生理期等身体原因无法参检参测的,可通过咨询电话或到招生工作现场报备推迟参检参测时间,但仍需在7月7日前参检参测。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的考生,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

(二)项目内容及标准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无文身,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

考生体检时应提交《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及体能测评健康承诺表》(请下载附件2)和高考体格检查材料(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获取渠道可询所在学校)等,有关医疗机构参考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高考体检材料,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进行审查,并组织对考生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率、听力、嗅觉、视力、色觉、视功能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体检无须空腹。现场体检项目,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

2.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具体标准为:

(1)报考动机端正,对于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有主观积极愿望;

(2)思维表达清晰,无口吃、嗓音明显嘶哑等;

(3)身体协调,无肢体功能障碍、下蹲不全、步态异常。

考生参加面试应端正态度,避免奇装异服、染烫发、化浓妆、戴首饰等情况。上述情况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则面试结论不合格。

3.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三)复核复测监督

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果以现场结论为准,采用电子系统录入,全程录像。考生对体检、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签名确认前现场提出1次复核申请,由现场工作人员核实申请理由,视情当场安排1次复检复测;考生在体能测评50米跑项目中,因场地或其他外来因素干扰影响测评结果的,可现场提出复测申请,由现场裁判长作出裁定,视情当场安排1次复测。现场复检复测的结果为最终结论。考生签名确认或离开现场后,不予复检复测;考生未签名自行离场的,作不合格处理。

五、招生录取

(一)结果查询。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统一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考生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果确定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10日前报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并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gdga.gd.gov.cn)公布查询渠道,供考生查询本人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果。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符合条件考生电子档案投档给相关招生院校后,由招生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征集志愿。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未完成的计划,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并且政治考察、体检、面试、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

(三)专项培养。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对户籍地在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2个地级市,以及惠州市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等5个县所对应的地级市户籍生源进行专项培养。考生可同时填报专项培养招生计划志愿和普通招生计划志愿。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考生被录取后不能转专业。相关地市公安机关、广东警官学院应与被录取专项培养考生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未满18周岁的考生,须与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凭广东警官学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广东警官学院办理入学手续。考生如改变专项培养意向未按时报到入学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入学复查。入学后2个月内,各公安院校根据有关规定对招录的公安专业学生进行复检复查工作。复检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将对被取消入学资格情形进行倒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现场测评要求和建议

(一)参加现场测评考生报到要求。报到考生统一从广东警官学院嘉禾校区南门进入考场,考场内不提供车位,送考车辆及人员严禁进入考区或在考场门口区域聚集等候,送考车辆请按现场交警指引停放或及时驶离,请提前了解考场周边住宿、交通情况,合理作出安排。考生报到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及体能测评健康承诺表》(原件)、高考体格检查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以及通知参加测评的手机短信凭证,工作人员将现场通过人脸识别系统等进行身份查验。建议考生着运动服、运动裤、运动鞋袜参检参测;请携带适量补充体能的饮品或食品(体检前请勿饮用功能饮料等可能影响血压、心率的饮品);严禁携带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损毁等情况后果自负。考生进入考场后,在测评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考场;考生测评结束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二)现场纪律要求。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离场;在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工作区域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一经发现取消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成绩;不服从招生工作人员管理、扰乱测评秩序的,取消体检、面试、体能测评成绩。

(三)体能测评建议。请考生评估自身身体状况是否适应剧烈运动,如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如考生因心脑血管疾病、肺炎感染或其他疾病影响身体健康状况,身体对测评强度、天气等不适应,体能测评前热身不充分等自身原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按照体能测评项目要求加强体育锻炼,注意休息,做好参测安全评估和各项准备。

七、特别提示

广东省公安厅从未委托任何第三方受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有关事项,任何以中介、机构、单位或者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保过关”“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财物的,均为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切勿上当受骗;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招生信息以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发布为准,有关信息将陆续在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发现招生工作人员违反公平公正情形的,可检举、举报。

广东省公安厅投诉举报电话:12389;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20)34067093,工作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10日(8:30-12:00,14:30-17:00);

招生智慧政审系统技术保障电话:19924222707,工作时间为6月24日至7月6日(9:00-12:00,15:00-18:00)。

附件: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考生现实表现鉴定意见表.docx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及体能测评健康承诺表.docx

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

2024年6月14日

请登录广东省公安厅网站(http://gdga.gd.gov.cn/jwzx/gggs/content/post_4439950.html)查看更多内容及下载附件。

想考公安类院校吗?最新体检和体能测评要求公布

市教育考试院说,有志于报考公安类院校的考生注意啦!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公安类院校招生体检、体能测评项目和要求公布。要求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体测包括50米跑、立定跳远以及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详见↓

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和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高考招生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心脏、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范进行现场检查,在此基础上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二、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

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根据疫情防控和高温防暑形势,为确保考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具体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以上3个项目中有2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即为合格。

重要提醒:考生须根据防疫要求参加上海市公安局统一组织的体检、面试、体能测评,具体防疫要求详见“上海公安学院招生网”(https://www.shpc.edu.cn/gaxy/zs-zszw/index.html)。

所有考生家长注意!公安专业报考条件→

2024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和新疆警察学院等10所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将在湘招收公安专业学生。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湖南省公安厅政治部、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资格条件

高考成绩达到2024年湖南省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结束后按时参加了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的考生,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申请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并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3.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年龄为16周岁至22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4.报考部属及外省公安院校的,须具有湖南省户籍;报考湖南警察学院的,须具有招生计划所在市州户籍;户籍认定时间为2024年6月7日。

除上述1至4条外,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限定为汉族、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普通高级中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生户籍确认

考生须提前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核对本人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考生报名登记表中的“户口所在地”市州信息与考生户口簿“住址”市州信息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2024年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2024年6月7日户籍在外省的考生或者6月7日之后户籍从我省迁出的考生,不具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6月7日之后发生跨市州户籍迁移的考生,不具备湖南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录取资格。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信息错误或2024年6月7日之后户籍异动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报考、录取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政治考察

6月10日-25日,考生(或家长)携带以下资料先到相关中学或教育部门接受在校表现情况考察和档案审核,然后到考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局政工部门提交三份表格接受政治考察(《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示电话及受理地址》见附件5)。未参加政治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合格的考生不具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

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考生需完整填写个人信息(从“姓名”到“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涂改无效。审查内容项目(从“考生表现情况”、“家庭成员表现情况”到“政治考察结论”)由公安机关填写,考生不得填写。考生及家庭成员表现情况审查项目中任意一条为“有”,政治考察即为不合格。

2.《考生在校表现情况考察意见表》(附件2)。由考生本人就读的中学出具,考察人员为考生班主任,加盖学校公章。其中,在学校复读的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由本人复读的学校出具;非在校复读的普通高中往届毕业生可以不用出具。

3.《考生档案审核表》(附件3)。由考生本人档案存放的中学或教育部门出具,审核人员为中学或者教育部门负责档案管理的负责人,加盖学校或教育部门公章。

注意:家庭成员指考生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有共同生活经历的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考生的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去世人员信息也需要填写。

四、志愿填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等10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安排在我省本科提前批,分“平行志愿”和“单个志愿”方式进行填报,填报时间为6月26日8:00-27日17:00。

1.平行志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湖南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江西警察学院、云南警官学院等9所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招生计划区分性别、计划类别(普通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市州(仅湖南警察学院)、入警就业面向(面向地方公安机关入警就业、面向铁路公安机关入警就业),结合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分成若干个院校专业组,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一个或多个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填报4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2.单个志愿。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招生采用“单个志愿”方式,与其他9所采用“平行志愿”方式招生的公安院校不能兼报。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录取程序、标准与其他公安院校不同,请考生及家长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收悉相关通知、信息。

五、划定面试范围

6月28日,省公安厅政治部商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3倍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政治考察结论为合格,并且参加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全部合格的方可具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录取资格。6月29日-30日,考生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的报到时间、报到地点、面试考场等信息将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以及湖南省公安厅、湖南警察学院门户网站等官方渠道发布,并会通过电话和短信告知,请考生(家长)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逾期未至者,视为自动放弃,过期不补。

六、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

7月1日-5日,入围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湖南警察学院(长沙市远大三路9号)参加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不同市州户籍的考生报到时间、报到地点和面试考场不同,具体以通知为准。

(一)报到

考生报到时间为报到当天的上午8:00-10:00和下午14:00-16:00,报到地点设湖南警察学院第一教学楼B栋负1楼学术报告厅。考生报到当日参加面试和体能测评,次日参加体检。招生工作期间湖南警察学院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从学院南门或北门核查后有序进入。随行家长、其他非招生工作人员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考生报到时需携带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1.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的携带户口本)、高考准考证;

2.《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附件4,A4纸双面打印,贴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考生本人签名)。考生如实填写本人患病经历及有关情况,并承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存在不实,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自行承担被取消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3.本人《2024年湖南省普通高等招生考试考生体格检查表》。打印路径:登录本人“潇湘高考”APP账户,在“考生服务”界面“我的体检”功能栏内点击“体检信息查看”生成该表,通过“分享”功能到电脑打印。该表不得编辑修改。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

(二)面试

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考生报到后由引导员引导至面试场地。面试时将对身高、体重、色觉等项目进行初筛,初筛不合格考生,由现场工作人员劝导离校。

(三)体能测评

面试结论为合格的考生,签署《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后,由引导员引导至体能测评场地(设湖南警察学院警体馆和第一运动场),当日参加体能测评。男、女生分别参加4个项目的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四)体检

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的考生,发给《体检通知单》,考生按通知单要求于次日参加现场体检。

1.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²):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3)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5)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注意:考生本人承诺,未通过服用药物、使用器械等手段(如服用降血压药物、佩戴角膜塑形镜、使用拉伸增高器械等)弄虚作假,干扰体检结果。若存在上述情况,则体检结论为不合格,自愿承担取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投档录取资格、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等后果。

2.体检程序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单》按时集合,统一进入体检场地,进行现场体检。体检无需空腹,女生不得盘头发。

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听力、嗅觉、视力和色觉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综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患病经历等作出体检结论(现场体检与高考体检相同项目,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

考生对身高、体重、视力、血压等4个现场体检项目结果有异议的,可由本人现场申请,经项目主检医生同意,现场工作人员审定,在纪检监察人员现场监督下,可当场重测1次。其余体检项目均不予重测。

(五)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要求。考生应在身体状况许可的情况下参加体能测评,现场签订《体能测评安全承诺书》,测评时建议着运动服、运动鞋。如因自身原因,导致在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死亡等情况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纪律要求。考生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现场秩序的,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视为不合格。考生在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工作区域内不得使用手机及其他通信设备。考生不得在网络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参加公安院校招生相关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3.及时关注信息。有关招生信息以“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湖南省公安厅、湖南警察学院门户网站和“湖南考试招生”、“湖南公安”、“湖南警察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为准。请考生及家长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收悉相关通知、信息。

七、投档录取

7月9日-11日,省教育考试院和相关院校,在省公安厅提供的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合格考生名单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7月12日,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公开征集志愿录取(新疆警察学院未完成的定向招录计划不安排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仅限于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均合格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对于不具备湖南警察学院录取资格的考生,只能填报除湖南警察学院之外的其他公安院校的征集志愿;对于报考新疆警察学院的考生,政治考察、体能测评和体检均合格且未被录取的,也可填报其他公安院校的征集志愿。相关信息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适时公布。

各公安院校将在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学生报考资格、生源地、入警就业面向、体格状况和学籍档案等进行复查。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八、对违反规定行为的处理

(一)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对于弄虚作假的,如采用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报名、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以及录取资格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其中,凡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材料的,均应当依法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对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二)考试工作人员在考生报名、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体检以及录取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等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一)政治考察、面试、体能测评不收取费用。考生体检所需费用自行向相关体检机构缴纳。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4年公安部、教育部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湖南省2024年公安普通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由湖南省公安厅统一组织开展,面试、体能测评和体检全过程录音录像,任何以中介、组织、单位或个人名义声称可以提供所谓的“保过关”“可以疏通关系”“保证录取”等“服务”,并以“好处费”“人情费”等为由收受钱财的,均为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参加各项测试,切勿上当受骗。

招生工作咨询电话:(0731)81866628;(0731)81866629

招生工作监督电话:(0731)81867025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2.考生在校表现情况考察意见表

3.考生档案审核表

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考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5.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公示电话及受理地址

欢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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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

编辑 | 宋宋 编审 | 崇淅 审核 | 山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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