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新闻动态 >

有腋臭去面试(腋臭影响哪些专业报考)

时间:2024-10-08 08:47:55       点击:0

门诊时间:8:00-18:00  | 在线咨询

文章目录:

奇葩招聘要求,“伤人”也“伤企”

□张宜威(苏州城市学院)

招前台要求“头发浓密”、参加面试却突然被要求锄地……最近几天,四川成都两家企业在招聘时的“超纲”举动,引起舆论的广泛聚焦与讨论。用人市场“僧多粥少”的今天,某些奇怪的招聘要求屡见不鲜,星座、属相、姓氏、是否养宠物,甚至狐臭、地方口音都可能成为求职的“拦路虎”,身处其中的劳动者更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4月14日《工人日报》)

公允而言,毛发专科医院考虑医院形象,要求前台“头发浓密”合情合理;物流公司要求应聘者面试环节锄地,使用“环境面试法”考察求职者应变和适应能力,也能够挑选出优秀的销售业务岗人才。虽形式上“奇葩”,却能为企业挑选出与岗位最适配的人才,招聘合情合理,并未侵犯求职者的尊严和权利。

但是,星座、属相、姓氏、是否养宠物,甚至狐臭、地方口音,竟然也能成为求职的“拦路虎”,这无疑有损求职者的隐私和平等就业权。

目前,2022年高校毕业生超千万人,今年的就业形势或将更为严峻。如何遏制企业不合理的“奇葩”招聘要求,还求职者公平的就业环境至关重要。

企业方面要知道,就业是求职者和企业的双向选择,企业若一直以俯视的角度与求职者对话,恐怕最终会竹篮打水一场空。企业制定个性的招聘要求时,需守住科学合理的底线,同时,要剔除过于窥探求职者个人隐私的内容。

劳动部门则要继续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处理相关的举报信息,对不合规的奇葩招聘加大打击力度。求职者方面,如若受到不公正招聘对待,应果断放弃招聘,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对涉事企业进行举报。

招聘实际上也与企业形象挂钩。奇葩招聘要求,“伤人”也“伤企”,只会让企业沦为笑柄,损害企业的长远形象。科学合理的招聘,既能为企业招徕优秀的人才,实际上也是一次企业形象的积极构建。

面试仪容如何做到不扣分—青海公务员考试网

面试仪容如何做到不扣分—青海公务员考试网(www.sksjy.com)

仪容是指个人的容貌,它是由发式、面容以及所有未被服饰遮掩、暴露在外的肌肤构成的。在人际交往中,每个人的仪容都会引起交往对象的特别关注。并将影响到对方对自己的整体评价。在个人的仪表问题之中,仪容是重点之中的重点。

仪容具有三方面的含义:

首先,自然美。它是指仪容的先天条件好,天生丽质。尽管以相貌取人不合情理,但先天美好的仪容相貌,无疑会令人赏心悦目,感觉愉快。

其次,修饰美。它是指依照规范与个人条件,对仪容实行必要的修饰,扬其长,避其短,设计、塑造出美好的个人形象,在人际交往中尽量令自己显得有备而来,自尊自爱。

最后,内在美。它是指通过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个人的文化、艺术素养和思想、道德水准,培养出自己高雅的气质与美好的心灵,使自己秀外慧中,表里如一。

真正意义上的仪容美,应当是上述三个方面的高度统一。忽略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会使仪容美失之于偏颇。在这三者之间,仪容的内在美是最高的境界,仪容的自然美是人们的心愿,而仪容的修饰美则是仪容礼仪关注的重点。

要做到仪容修饰美,自然要注意修饰仪容。修饰仪容的基本规则是:美观、整洁、卫生、得体。

青海公务员考试网提示:身体各部分仪容注意事项

部位注 意 事 项
发型男士头发整齐、清洁,不可染色,不得披头散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女士刘海不过眉,过肩要扎起(用发网网住,夹于脑后),不得使用夸张耀眼的发夹
面部男士清理干净胡须,不得露鼻毛,精神饱满,表情自然,不带个人情绪女士面着淡妆,不用过浓化妆品、夸张的口红、眼影、唇线,口红脱落,要及时补装
手部男士不得留指甲,指甲要清洁,不得藏污纳垢女士不准涂有色指甲油,经常保持清洁,除手表外,不允许佩戴任何手饰
气味男士勤洗澡,无体味,有狐臭者面试前适当喷一些清新剂女士不得使用过于浓烈的香水,以清新淡雅为佳
口部无异味,面试当日禁食有异味食物,如葱、姜、蒜、韭菜、海鲜等。一旦发现口中有异味,用随身携带的口香糖、漱口水、清新剂清除。

男士仪容禁忌

(1)忌身上有异味

要经常清理男士的汗腺比较发达,出汗后身上会产生一些酸败味,这样会使人“敬而远之”。所以,大汗刚过的男士如有可能应换上干净的衣服再往人群中凑,或注意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还可在腋下胸前等易出汗的部位涂一点儿止汗香剂(汗味)。吸烟的男士最好在与人交谈时停止吸烟,注意不要过近地与人面对面谈话,吸烟后最好能嚼点儿口香糖等能去除烟味的食物(烟味)。不少男士是汗脚,所以,应注意保持鞋的清洁,皮鞋最好有两双以上,换着穿(脚臭味)。有口臭的人,应养成一日刷三次牙的习惯,如一段时间之后仍有口腔异味,应去看医生(口臭味)。

(2)忌面部有杂物

多数男士的脸比较容易油腻,且易生出粉刺,因此要特别注重面部的清洁。不妨选用男性洗面奶及吸油面纸,每日早晚各清洁一次,这样既清洁又护肤(忌油腻)。胡须、头发要常清理。男士的头发和胡子很容易影响自身的美观,油腻脏乱的头发对精神面貌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男士应该每天都将自己的下巴刮得光洁平滑,这样看上去更显年轻(忌胡须)。成年男士很多人会滋生出鼻毛,要注意经常修剪,不能让鼻毛长到鼻孔之外(忌鼻毛)。

(3)忌性别角色错位

男士的形象与女性健美形象的标准不同,如果男士像女人那样涂脂抹粉,会显得不伦不类。男士不应使用过浓的香水,穿着太花哨的衣服,语言和动作也不应矫揉造作,否则会给人不像个男子汉的印象。男士不能还抱着不需要打扮自己的旧观念不放。男士的服装式样比较少,这就更要注意细节和搭配,特别是颜色和款式的搭配,穿出自己的个性。

(4)忌精神不振

男士的形象与其精神面貌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外表各方面都处于最佳状态,但目中无光,神态不振,这个人的形象也就谈不上好。所以,男士在精神面貌上要保持对生活的乐观和追求,少些抑郁忧愁,多些爽朗欢笑。

女士仪容禁忌

(1)忌盲目追赶时髦(非主流)

年轻女孩子大多数喜欢时髦装扮,个别80后、90后还喜欢模仿网络达人,男生留着莫西干头,女生烫着大大的波浪卷。但是在面试场中切记不能过于时髦和非主流,用人单位希望面前的求职者是一个踏实稳重、工作认真的人,不希望招到一个整天只关注自己形象,把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装扮自己的人。因此求职者要围绕面试岗位这个核心,来设计自己的装扮,除了像动漫公司等单位外,大多数的用人单位希望求职者装扮中规中矩,符合年其龄特点和面试岗位。

(2)忌穿着过于暴露、性感

夏季是女孩子施展魅力的季节,一般来说吊带装是不能穿进面试考场的,穿着暴露或过度性感。这样做不但起不到被别人认同和注意的目的,而且容易被人认为很轻浮。简约的职业装会带给他人大方得体的感觉,并提升你在考官眼中的整体。

(3)忌素面或浓妆

面试妆是一定要化的,坚持素面朝天去面试已经过时了!因为第一印象很重要,化一个清新、淡雅、精神饱满的面妆会为你的面试成绩增分不少!化妆可以让你面容更精致,更有精神。但一定不要浓妆重彩,这是面试妆非常忌讳的,爽洁、大方、清新的淡妆是最好的。

不同肤色,不同职业,所要求的淡妆也不同。紫色、浅橘色很适合职场新人,亲切、温暖,不失可爱,很容易拉近同事关系,也不至于太过幼稚,比较适合资讯业、传媒业、客服等职业;咖啡色系的妆容给人沉稳、大气的感觉,也很“安全”,不会出错,适合任何肤色的人,特别是肤色偏深的人,比较适合求职于金融业、教育业、公务员等需要稳重大方形象的女士。

更多面试技巧及注意事项请关注青海公务员考试网

求职因“头秃”被拒?涉嫌违法

近日,四川成都某公司在招聘前台时,明确要求求职者需“头发浓密”,引发网友热议。

工作经验不足可以积累,能力不够可以历练,但因发量稀疏被淘汰出局,求职者未免太委屈。事实上,近年来如此“奇葩”的招聘规定并不鲜见。从要求求职者“详细诉说恋爱经历”,到“写明是否有狐臭”,再到“拒聘某省人”……诸多不应该成为工作门槛的要求,变成了求职“拦路虎”。但你知道吗?用人单位的这些“奇葩”规定与要求,有些已涉嫌违法。《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普然律师事务所主任姜俊禄解读了职场上的那些“奇葩”制度背后的法律问题。

姜俊禄介绍,一般来说,凡是设定与工作内容没有关系的就业条件,就会认定为就业歧视。发量、地域、星座等要求跟具体岗位没有任何关系,如果用人单位以无关条件限制入职,已涉嫌违法。根据就业促进法第26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另外,根据劳动法第12条、第13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如果求职者在应聘时遇到就业歧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利。

那么,在面试时被用人单位要求回答“恋爱史”“是否有狐臭”等问题,是否涉嫌违法?

姜俊禄说,对于与劳动关系没有直接关系的问题,用人单位无权过问,求职者可以不予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也就是说,求职者虽然有如实说明基本情况的义务,但“恋爱史”“是否有狐臭”等问题属于个人隐私,求职者有保护个人隐私不被侵犯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要求求职者作答,就涉嫌侵犯个人隐私。根据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当求职者成功踏入职场,就再无烦恼了?实际上,个别用人单位内部的“奇葩”规章制度,也让人“有苦说不出”。“女员工在×年内不得生育”“生娃需自动离职”“没回复工作群消息被罚款”“上厕所超过10分钟被扣绩效”这些为难劳动者的“花样”,都曾真实发生过。

生育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人权,女性何时生育、是否生育均为个人自由,受到法律保护。姜俊禄表示,根据就业促进法第27条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女职工,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员工。

姜俊禄最后说,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和实体判断,一个合法的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劳动合同法第4条的要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李一鸣)

上述文章内容有限,想了解更多知识或解决疑问,可 点击咨询 直接与医生在线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