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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角 狐臭(男主角帮女主角治狐臭的小说)

时间:2024-08-01 09:14:04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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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宫小说《天才医生》女主角全解析(配图)

天才医生(作者:柳下挥 字数:218万字)

题材:后宫 神医 都市 爽文

秦洛,出身古老的中医世家。为了退婚,他从羊城来到了繁华燕京。以一身绝学妙手施春,医治病人无数。 名人白领、富商权贵、各国政要、王室成员慕名而来,成为秦洛的门下学徒。 清纯校花、美艳御姐、名门淑女、异域妖娆,她们围绕在秦洛身边,又会发生怎样暧昧的故事?

情节:S-

文笔:A-

感情:S

人物刻画:S

新意:A

压抑度:C

总评:A

女主

1.林浣溪

冰山御姐,“胸部丰满、身材高挑、体格妖娆,简直是人间尤物。”。燕京医科大学生物医学工程学院老师。在主角为其治疗恐男症时对其产生好感,在羊城两人正式确立未婚夫妻关系。对于秦洛拥有众多红颜知己这件事视而不见,就算知道也不会计较,颇有大妇风范。总是默默付出,表面上对秦洛不在乎,其实每次秦洛出事都会很担心。现在帮助秦洛打理华夏中医公会。在秦洛获得诺贝尔奖时当场被求婚却最后被拒绝。

2.厉倾城

性格和林浣溪截然不同,热辣似火,其实非常腹黑。有着异常阴暗的童年和家庭背景。(是仇烟媚同父异母的妹妹)一开始接近秦洛是好奇和挑逗的成分在里面,不过后来是真心爱秦洛,愿意为他做任何事。正常情况下是个妖孽,圈中朋友多称她“厉妖精”。只有在秦洛和朋友(仅限女性)面前表现地很放荡,其实心里只住着秦洛,已确定关系。

3.闻人牧月

闻人家族大小姐,燕京第一美女,商业巨姐,“丰神冶丽,貌若天仙。灿如春华,皎如秋月。长发披肩,身高腿长。腰肢纤细,胸部饱满。曲线玲珑,倾国倾城。”。秦洛的前未婚妻,但遭秦洛退婚。在游台湾时和秦洛一起外出逃走,然后中蛊时被秦洛带到龙息在那里治病,在外公一病不起时力排众议,把所有家族的人都关了起来,能为了秦洛去解决新型病毒原因而不顾被刺杀危险一起到日本。因为秦洛多次帮助,对他产生情愫,已确定关系。

4.王九九

家庭背景强大但很单纯,善良纯真、敢爱敢做、不追逐不奢求,然而因为和秦洛是师生关系原因所以刚开始一直被拒绝。所以追求秦洛做过很多傻事,比如为了去见秦洛跑到云南,最后终于修成正果,确立关系。有一个超级奇葩的老妈爱着她。

5.苏子

中医流派“菩萨门”的掌门,医术高凡,因天生阴脉导致下身瘫痪关系而梦想自己能靠腿跑遍每一个地方,后和秦洛一起去瑞典时被主角的太乙神针第五式治好,同时与秦洛的天生阳脉“双修”,双双受益,已确立关系。

6.龙离

龙王义女 ,“龙息”成员,小李探花的徒弟,所以极擅长使刀。身手不凡,最喜欢和秦洛斗嘴打架,天真善良。在泰山被秦洛救了一命因而情自难抑,后秦洛被军师逼宫,承认喜欢离。喜欢秦洛。

7.陈思璇

台湾名模,长腿美女,曾被主角消去了腿上的疤,多次与主角一起拍情侣广告,然后脱离明星圈去当秦洛台湾产业的老板,后调来燕京。喜欢秦洛。

8.米紫安

和男主角在台湾认识,亚洲歌坛天后,被男主角治好狐臭后,与秦洛发生了一系列暧昧关系,喜欢秦洛。

9.宁碎碎

与凌笑是闺蜜,一个很秀气的女孩,重视友情,帮林浣溪建造了浣溪大厦。喜欢秦洛。

10.军师

龙息的队长,在欧洲被称为皇后。因为一次任务去抽烟而失误导致对军师有好感的队长死亡,自己砍了左手小指,只有9指。对主角有一定的好感。

11.红衭

苗疆盅王,用毒(蛊)天下第一,善用鞭,喜欢喝酸奶,后期因为主角给苗疆建学校和医院为主角提供过不少帮助。

12.仇烟媚

名媛会所之主,厉倾城同父异母的姐姐,是仇家里最能理解厉倾城的人。

河南:男子奔现,因女友身上气味独特提出分手,女友:狐臭而已

在中原之地,河南的某个春日午后,发生了一段既微妙又略带尴尬的邂逅。故事的主角是一位年近三十、事业有成的男子,他驾驶着一辆豪华的宝马车,穿梭在都市的繁华之中,但内心深处却藏着一份对爱情的渴望与挑剔。

不同于那些急于通过传统相亲寻找伴侣的人,这位男子更倾向于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寻找心灵的共鸣。他相信,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总有那么一个人,能在万千人海中,通过屏幕的另一端,触动他的心弦。于是,他开始在各大社交平台上留下自己的足迹,期待着那份不期而遇的缘分。

终于,在一次不经意的浏览中,他被一位女子的文字深深吸引。她的文字如同春日里的一缕清风,温柔而又带着几分神秘,让男子不禁想要一探究竟。两人开始在网络上频繁交流,从日常琐事到人生理想,无话不谈,仿佛找到了彼此灵魂的栖息地。

随着时间的推移,男子对女子的好感日益加深,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将这份虚拟的感情转化为现实。于是,他鼓起勇气,向女子提出了见面的请求。女子欣然同意,并提前透露自己有着一种“特别的香气”,让男子心中充满了无限遐想。

约定的日子终于到来,男子驾驶着宝马车,满怀期待地前往约定的地点。当女子轻轻拉开车门,坐进副驾驶的那一刻,男子确实感受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然而,这股气息并非他所想象的芬芳,而是一种略带刺鼻、难以言喻的味道。女子见状,略带羞涩地解释道,那是她因身体原因而特有的“香气”——狐臭。

男子的心中顿时五味杂陈,他从未想过自己梦寐以求的见面会是这样一番景象。但出于礼貌和教养,他努力克制住内心的波动,没有立即表现出任何异样。两人继续着之前的聊天,但气氛已明显不如网络上那般轻松自在。

在步行街上漫步时,女子不时提出一些小小的请求,如想要一朵花或一串糖葫芦。然而,这些在男子看来再平常不过的愿望,却因她身上的气味而变得难以满足。最终,在一次关于“背背”的玩笑中,男子终于无法再掩饰自己的真实感受,以委婉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不适和拒绝。

女子虽然感受到了男子的冷淡和疏远,但并未过多纠缠。她默默地接受了这一切,只是心中难免有些失落和不解。在她看来,狐臭只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她从未想过这会成为阻碍她寻找幸福的障碍。

最终,在一条略显冷清的小巷口,男子停下了车,礼貌而坚决地请女子下车。他知道自己无法再与这位女子继续下去,尽管她有着许多吸引人的地方,但那股难以忍受的气味却成了他们之间无法逾越的鸿沟。

女子下车后,男子迅速从车内取出香水,疯狂地喷洒在车内和自己的身上,试图彻底消除那股让他难以忘怀的气味。他心中五味杂陈,既有对这段短暂邂逅的遗憾,也有对未来未知的期待。他明白,爱情的路上总是充满了未知和变数,但唯有真诚和包容才能引领他走向真正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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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木的前尘往事 (第一章)

阿木就是那样的女人。不,那会儿应该叫女孩儿。四线小城,普通高中,1988,男生穿红色衬衣,女生穿牛仔裤都会被视作“奇装异服”的校园风气弥漫的小城时代。阿木不喜欢那个穿红色衬衣的男生,就算他敢为天下先,也不足以亮瞎她的双眼,也不是因为他是个差生(今天的称谓是学渣)。阿木从不以成绩论男生,就像现在她不以金钱论男人一样,而是因为他丑,又矮又黑,没有整齐洁白的牙齿。阿木还是喜欢穿白衬衫的男孩儿,以至多年以后读到那段话——“那时候爱上一个人不是因为你有车有房,而是那天下午阳光很好,你穿了一件白衬衫。”时依然有一刹那的微感动。阿木现在却在心里暗骂这句话:情场老手骗人的把戏!那个不物质的年代的确让不少情窦初开的纯洁少女们义无反顾投进心中“白马王子”的怀抱,最后遍体鳞伤的亦不在少数。阿木不物质,但就是清醒得可怕,从没有为了任何人去义无反顾,现在这种人好像被叫做精致利己主义者。但阿木很是艳羡那个穿牛仔裤的女生,她的脸孔倒没有多么漂亮,细眉细眼儿,但,瘦高,有一双大长腿。牛仔裤紧紧箍在她的竹竿腿上,再配上她倒系的长长的纱巾在臀部飘啊飘,从后面看真是风姿绰约。如果那女生成绩一塌糊涂,阿木每天的呼吸也不会“撕心裂肺”,一个臭美的女后进生在校园里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但,那女生偏偏成绩呱呱叫,文科班一直稳坐第一把交椅。文理没有分班前,阿木和她的成绩齐头并进,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全班五六十人排名第十五,进入文科班后阿木天天瞪着因近视而迷蒙的双眼成绩渐渐一落千丈。她,成了阿木心里头的一道很多年难以逾越的鸿沟。

她,高考考得很好,进到了省内一流大学,学了法律专业;毕业后嫁得很好,和市法院院长的公子缔结了婚姻,很年轻就生了儿子,自己也进到了法院一路高歌做到了审判庭庭长的位置,一时风头无两。这是后话,人,究竟无完人,院长公子也是年轻便居高位,在煤炭系统被众人仰鼻息,却最终迷失了自己,因虚开增值税发票等重大职务犯罪锒铛入狱。她的婚姻是否维持阿木已满不在乎,但她的儿子没有好的前程却让阿木很是慨叹了一阵子,那一刻,阿木狠狠咒骂自己小人心态,但真是有了一番深深感悟,人,一辈子太长,过早开的绚烂的花,过早结的硕大的果不见得能持续终生。得意时不张狂,失意时不丧气,起起伏伏人生常态,有个平安健康能守住晚节不给儿女找麻烦的晚年是一辈子最正经的事。

阿木还是沦陷了。在那所即使是在省内也排在末流的大学里,阿木开始了叛逆。人,这辈子似乎在某个阶段都得经历一阵叛逆,叛逆早的,小学五六年级就满世界唯我独尊了,阿木,18岁的阿木开始了这辈子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的离经叛道。着装上,红衬衫、牛仔裤算什么,衣领能开多低就多低,衣服能裹多紧就多紧,眼圈能画多黑就多黑,嘴唇能涂多艳就多艳,天天“横眉立目”,一脸拒人千里的不耐烦,额头上刻着“我是坏女人我怕谁”!

没有电脑没有手机的年代年轻的心总是怕寂寞的,阿木信奉“孤独时我们跳舞”!那时的院系一到周末就纷纷举办舞会,阿木便像一条鱼穿梭其间,打发孤独。班里稍有两分姿色的女孩儿在一学期结束后便纷纷有了男朋友,班里乃至外系向阿木示好的也有那么几个,阿木一律视之为“歪瓜裂枣”,十八九岁,什么年代都是颜控的年龄。

夏天总是来得猝不及防。晚上11点多了,阿木较往常周末显得恹恹了些,脸上的妆也有些晕开了,阿木决定提早离开舞会。又一曲舞曲开始,“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台上演唱的是院系十大歌手之一的小个子男生,面庞非常英俊,歌声非常有摄人魂魄的力量,就是个头还不足1米6,人送外号“袖珍浪子”。多年后阿木回想起来,觉得《莫名我就喜欢你》这首歌在那时出现的作用就是为下文故事情节的发展作铺垫。

阿木走到门口,一群人涌了进来,挡住了阿木出门的脚步。阿木的胳膊被人扯了一下,阿木还没来得及爆出一脸的懊恼,眼睛又被人从后面死死捂住,班里的“老头子”粗犷豪放的声音跟着一并响起:“阿木,再玩会儿,先别走!”“老头子”是同班女生,因为声音无比低沉沧桑,故被赐绰号“老头子”。阿木平常和她没什么交集,关系也没有亲密到可以牵手有肌肤碰触的地步,今儿太反常了。阿木一个转身,一个大甩手,“人潮汹涌”中听到了“啊”的一声,阿木的手击到了一处软绵绵的地方。惊愕中阿木回头仰视,黝黑,壮硕,汗腥气一并袭来,阿木沦陷了。

“对不起啊”,阿木无法错开眼睛盯着男人的黑眸,不,那眸子不是深黑,带着一抹焦黄。阿木又快速翕动鼻翼,贪婪地闻着男人身上的汗腥气,多年以后阿木才知道那是自己喜欢的男人身上散发的荷尔蒙的味道。人对味道的喜好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阿木曾经读过一篇很诡异的文章,那里面的男主人公对女人的狐臭味道着迷。男人眯了一下眼睛,嘴角轻轻上扬了一下,“阿木,就走么?请你跳一曲。”阿木不知道手和腰怎么就滑到了男人的手里,不知道怎么就被男人带到了舞池中央。“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没有理由,没有原因……”几遍了?这简简单单的歌词重复几遍了?怎么还没结束?阿木感到晕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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