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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之新疆周远案

无罪辩护经典案例之新疆周远案

前言点睛

这是一起真凶出现的案件,从陈永生老师的点评里也可以看到,本案真凶霍勇案与周远案的侦查、检察以及审判人员其实是同一批人,也就是说,周远案从侦查到审判的整个过程中,这些办案人员心里都清楚周远是被冤枉的,但是,为什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么明显的冤案却不能及时得到平反?这应该是当下社会需要认真思考的。错案为什么不能及时纠正?这直接反射出当下司法体制的问题以及社会体制管理的问题。

其实,法官判错个案是正常的,发现错案纠正也是一个正当的程序。但是,当下司法体制的问题是,发现错案之后却是公检法之间相互配合,利用这种配合来达到相互保护的目的,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奇怪现象。

周远案经过两次再审,历经20多年,除了当事人及其家人的坚持,更重要的是映射出当下再审程序不合理的制度设置,这也是王兴律师谈到的陪伴。我在这里重点想提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73条,即刑事案件申诉要向判决生效的法院提出申请。为什么要向判决生效的法院提出申请?我认为,其中一个立法目的就是拖,就是要通过时间把申诉人拖得精疲力尽。在判决生效的法院提起申诉,那么生效法院肯定有千万个理由不予立案,甚至没有理由也不予立案,因为就算没有理由也没有法律后果。虽然这个法条的设置可以把一些无事生非的案件拖下去,可是真正的冤案怎么办?冤案会让被告人及其整个家庭的生活轨迹发生变化,一生中就成了上访户,不但在社会管理过程中被划为异类人物、维稳对象,而且,他们在上访过程中对社会的看法也发生了扭曲。

真正的冤案得不到平反才是社会管理的定时炸弹。我希望通过本案能够推动刑诉法解释第373条的取消,这个条款的设置并不能让监督程序落地,反而是用监督程序保护办案人员的自身利益。刑事案件申诉应该向判决生效的上一级法院或上一级检察院提出申请,毕竟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监督、纠错的机制设置,尽管现在盛行同学、老乡这种圈子文化,但是,这有一定的几率,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的监督,相对来讲能够减弱圈子文化。申诉纠错制度应该落到实处,让纠错机制进入一个良性程序,不要让错案办理过程中的各个机关都成为纠错的障碍。

(王誓华撰)

案情简介

1997年5月,新疆伊宁青年周远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其被控潜入女生宿舍进行猥亵、故意伤害案多起。1998年8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一审被判处周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2000年11月9日,经过“两次退案”,新疆高院终审判决周远无期徒刑,将认定的犯罪事实由七起改为五起。2011年12月,“周远案”被提起再审,新疆高院依然认定周远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成立,将认定的犯罪事实由五起减为两起,量刑则由无期徒刑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2016年11月18日最高院指令新疆高院再审。2017年11月30日,新疆高院第二次再审宣判,改判周远无罪。

办案手记

王兴律师:我是怎么代理周远案的?

2015年下半年,肯定是709之后了,有媒体的好朋友联系到我,想让我帮忙处理新疆周远案,我早就听说过这个案件,但具体情况不很了解,当时以为已经再审改判无罪只是申请国家赔偿了,我说愿意帮忙但国家赔偿这方面律师工作空间很小。随后一了解才发现不是那么回事,当时该案由最高院指令新疆高院复查,从2013年到2015年两年多了还没有消息。另外一个促成我下决心办好这个案子的因素是,原来正在牵头办理该案申诉的李和平律师,我一直尊重敬佩的大哥,一个始终温和、谦和、善良、有责任感的律师前辈,一个我心目中标准的基督徒,刚刚遭受迫害,无端系狱。别的忙帮不上,就帮他继续把这个案子做好吧。现在李律师平安归来,周远案沉冤得雪,世间还有些许温暖。

我都做了什么

有媒体问我介入该案之后都做了什么,我讲我反复阅看案卷材料,去跟原来的辩护律师进行沟通,去找原来的当事人调查取证,去跟法院的承办法官多次沟通。这些工作做了吗?当然做了,我还不至于骗人。但是,这些工作实际上微不足道,我也没有取到什么有价值的新证据。主要的工作是在案件迟迟没有进展的时候,于2015年11月给新疆高院审委会的全体成员写了一封公开信,督促尽快推动该案办理。说实话,申诉律师也没有别的好办法,特别是当时处于新疆高院按最高院要求复查阶段,这并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案件办理流程,因而当时高院是没法接受我作为申诉代理人的手续的,我也就没办法进行阅卷提交代理意见。但公开信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真的产生了推动,让近乎停滞的审查工作又启动了起来。

但我觉得我的主要作用还是陪伴,陪李碧贞阿姨还有周远一起忍受时间的碾压,听李阿姨电话里絮叨她跟法官打的每一个电话跟法官的每一次面谈,健谈而又强记的李阿姨几乎随时都能完整复述她十几年申诉的每一个细节。听她讲以前律师的工作,告诉她你不认可对方的观点不代表别人就是错的,更不代表别人没有给你们帮助,还是怀感恩之心。听她一次次的抱怨法院的拖沓应付,深表理解之余也尽可能的开导,办案人员也有他们的难处和苦衷,还是多些耐心。

最困难的时刻,就是2016年4月份,李阿姨查出得了肺癌,我非常震惊,联系我以前做老师时的同事,她先生是北京最好的肿瘤医院大夫,赶紧给她传过去病历资料,联系能不能来北京住院手术。这边还在联系,那边李阿姨来电话已经安排好在乌鲁木齐住院手术了。觉得她有些草率了,但也深服她强烈的求生欲望。手术完立即联系后续化疗,一再的跟我说,为了儿子申诉,一定不能死。

5月下旬,我到新疆,再次到高院约见承办的法官,法官也耐心的和我沟通他们的工作进展,让我安抚好阿姨,耐心的等待。我也拿出李阿姨的病历资料,告诉法官,纠正错案是好事,但如果是因为时间的拖沓让李阿姨没能等到这一天,那就太遗憾了,你们办的好事也落不着好了。虽然明知与案件无关,我还是执意把那份病历资料留给了法官,我相信,这沉甸甸的肺癌手术的病历一定能给新疆高院带来压力。

从法院出来后去看望李阿姨,竟然是她自己住在租住的房子里,从来没见过的有气无力,虽然手术效果还好,但她依然担心自己熬不过这申诉漫长的程序,担心将来申诉成功获得赔偿后周远不能自己照顾自己,虽然我表示反对,她仍然要让我帮她到时候帮忙安排相关事宜。彼时彼刻,心情是非常沉重的。

所幸,到10月份,传来最高院指令再审的消息,一只靴子落了地。但文书迟迟没到,老太太还是不踏实,一遍遍的催问,止不住的担心会不会被骗了,我也一再告诉她,这样的事情,高院的法官是万万没必要也不敢欺骗你的,但法院内部流程毕竟需要时间。11月18日,最高院的再审决定书终于出来了。明确了再审理由是原有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相当于“戴帽子”下来的,本案在此时已基本失去悬念。第一次再审仍判有罪的闹剧不会再重演了。但李阿姨仍然不踏实。

再审阶段主要还是等待,法院估计是要把再审甚至再审之后的善后问题都研究沟通成熟之后才最后安排开庭,这里面伴随着无数的请示汇报。亲历过福建省福清市陈夏影、黄兴、林立峰绑架杀人案的再审程序的我对此并不陌生,但李阿姨的耐心一再经受考验。

到开庭时,新疆自治区检察院的出庭检察官非常详细的分析了仅剩的两起指控所依赖证据的种种问题,我和刘征律师就省去了大量的工作,只是稍作补充即可。这也恰恰反映出该案的问题所在,复查阶段的办案法官对本案的问题也是吃的非常透,再审阶段的法官显然也认真做了研究,检察院的检察官也很清楚,我也从一开始就对法官们表示,我没有什么独创的发现,也没有什么新证据,观点和前面的每一个阶段的辩护律师的意见大同小异。就是这么一个控辩审三方都知道问题所在而每一个阶段的辩护人都做了认真的无罪辩护的案件,为什么一拖二十年?

到底哪里出了问题

很多媒体问到,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案件,为什么迟迟不能纠正,到底哪里出了问题。我也没办法好好回答这个宏大的问题,也没有特别深刻的见解,作为一个一线的实务工作者,简单说一下我的看法。

一方面,是法律得不到认真执行。不管是1997年,还是2017年,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刑讯逼供的态度是始终明确的,对“不能仅凭口供定案”的原则是一以贯之的。为什么还是出错,还是没有把法律规定当回事,没有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在公安和司法机关那里,自然不自然的就把法律规定或者同一法律的不同条款分成三六九等,哪些是必须遵守的,哪些是可以视情况而定的,哪些则是可以忽略不计的。以至于当辩护律师对某些法律条款的执行较真时,办案人员相当不屑一顾,“这有意义吗?这有必要吗?我们一直就这么办的?你是不是没事找事?”到底哪条法律规定被立法机关确认是可以不用那么当回事的?如果可以不用遵守为什么放在条文里面?正是对拘传、拘留、逮捕、送押、提审等法律规定故意不当回事,才给了刑讯逼供以空间,正是排非程序敷衍应付走过场,才让刑讯逼供屡禁不绝。正是事实认定证据判断差不多得了,才形成冤案不断。

另一方面,是对人的尊重不够。具体而言,是对一个涉嫌刑事指控的公民的人格、清白、自由和生命不够重视。相比较于一个嫌疑人的定罪与否,办案单位考虑更多的是领导的意见、自己的考核、同事的面子、兄弟单位的面子、自己单位的面子,案件越往后办需要考虑照顾的就越多,而且好像都比当事人的清白和自由更重要更值得考虑。总有各种各样的理由让法律规定屈服让公平正义靠边。生产冤案的机制没有改变,平反冤假错案就像大夏天开着门打蚊子,哪里打的过来。

该感谢谁

结果出来后,我也多次发微博感谢了一直关注支持的媒体,感谢了之前每一个阶段参与辩护及申诉的律师同行,感谢了无私帮助大力呼吁的新疆著名退休检察官张飙,我也私下从个人角度感谢了复查和再审阶段承办案件的新疆高院法官。但有人问为什么不感谢纠正错误的新疆高院,我觉得我没资格。作为一个只是在漫长的二十年申冤路上陪伴了当事人最后两年又机缘巧合赶上了最后的成功的代理律师,我就像儿歌《拔萝卜》里最后的小老鼠一样,所做不多。我所经历的见证的李碧贞及周远为案件所承受的所付出的不足他们全部不幸的万一,我完全没有资格代替他们代表他们对这个参与错判他们多次又最终纠正了错误的新疆高院表达态度。是谅解是感谢是无法释怀是余恨难消,恐怕只有周远,只有李碧贞才有选择的权利。

申诉之路通不通

媒体一报道之后,立即有不少人打电话求助帮他们申诉,但很遗憾的是,我也只能让他们失望了。像周远这样最终得以纠正的成功申诉案件只是特例,少之又少。并且在申诉案件里,这还属于相对容易成功的。因为如今司法理念确实进步,认识到这类案件还是要看客观证据,不能仅靠口供定案。但对于大量的本身就高度依赖言词证据的黑社会案件、行受贿案件来说,申诉难度更大。几乎不可能有什么足以推翻认定的客观证据出现,而原来用于定案的证人即便改口,也很难被司法机关采信。甚至有说法“一般冤的就算了,只有非常冤的才有可能审查”。而现在最高院的再审审查程序更是问题多多,不管是北京还是各地巡回法庭,当事人或者代理人交了材料之后每隔三个月可以去查询一次,你永远不可能知道到底有没有哪个法官在审查你的案件材料,你不知道承办法官姓甚名谁,不知道案件审查的进展,不知道他的态度和意见,也见不到他,也没他的联系方式。每次接待你的窗口法官基本上永远不知道你这个案子的具体情况,他也不知道案子的实际办理进展,甚至他姓甚名谁你也不知道,都是现场看看你的材料或多或少说几句,然后就是回去等。即便是所谓的安排视频接访,千等万盼之后见到的视频接访法官也大概率不知道你这案子是咋回事。然后继续等待。

申诉案件多,法官办案任务重,我们都理解,但这样的申诉程序,就是在空耗申诉人的生命,对当事人对法官对司法都是不负责任的,需要改变。

所以,对于寻求帮助的申诉案件当事人,我也只能告诉他爱莫能助。如果可以选择不申诉,可以选择继续自己的生活,那还是选择生活吧。

办案之余,得见壮美新疆,一大收获。

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兴

辩护词

周远案辩护词

尊敬的各位法官:

今天我们终于等到了周远案再审的日子,为周远的这个明显存在错误的案子能够纠正,当事人付出了巨大代价,司法资源社会资源也在上面消耗甚巨。这个案子需要我们的司法制度和司法机关认真检讨。

在周远服刑期间,其母亲为其一直奔走呼吁,不断喊冤求告,也有一茬一茬的律师接力帮助她为周远辩护。本辩护人在其申诉的后期感念其异乎常人的坚守,更坚信该案确实存在无法回避的证据和事实认定的严重错误,因而义务帮其申诉,在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再审后,继续接受周远的委托而担任其再审阶段的辩护人。当然,我们要为周远做无罪辩护。其理由简述如下。

一、本案指控证据存在致命的缺陷,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达不到认定标准。

1、没有任何能证明或者印证周远实施作案的物证,特别是指纹、脚印、毛发、唾液、DNA等包含周远生化信息的证据。原再审出庭检察员解释说是现场没有发现。但是,如果被告供述可信,加上被害人证人证言描述的那样,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一个非常小心、严谨的“完美犯罪”实施者,其不戴手套、不脱鞋、不戴口罩、不穿鞋套、用手摸受害人、用工具弄破被害人的内裤、用手翻包、在房间内摸捡东西扔砸等等,其行为是很随意、随机的。就算侦查机关在当时技术手段有限,但所有指控的这么多起犯罪活动一无所获,这本身不就是问题吗?所有的犯罪工具全都扔掉了也全都找不到,这也正常吗?这不足以让办案人员警惕吗?这不足以让法院在认定有罪的时候感到心虚吗?

2、所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均无法指向被告人周远。不管是原起诉书指控的七起犯罪事实还是原再审认定的两起犯罪事实的被害人及证人都没有对周远进行辨认指认。虽然,被害人对嫌疑人的指认不管是中国还是国外都存在可靠性严重不足的问题,是冤错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但即便如此,本案中没有进行任何辨认程序,即便1997年5月16日那起案发到周远被羁押的时间相隔很短,即便有卢志国等证人还与嫌疑人发生过近距离搏斗,但是,在案证据里一次辨认也没有,是侦查机关疏忽还是组织辨认但是失败了,这是只有当年的侦查人员才清楚的事情。另一方面,这些证人证言中虽然都多多少少准确不准确地提到了嫌疑人所具有的一些特征,但这些说法无一能锁定嫌疑人是周远而不是其他人。倒是有证人提到嫌疑人有狐臭、嫌疑人像食堂王师傅、嫌疑人有大胡子等特征,是明显排除周远嫌疑的证据。

3、周远的庭前供述存在无法排除的非法获取的严重怀疑,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实际上,支撑整个公检法机关这么多年来反反复复认定周远有罪的就是所谓周远的认罪供述。即便在1997年那个年代还没有现在的明确的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但1996年的《刑事诉讼法》也“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

小贴士:1996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三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并且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现行《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1)侦查机关在没有任何证据指向周远的情况下就违法限制周远人身自由,对其实施刑讯逼供。在案指控证据中没有体现侦查机关锁定周远为嫌疑人的缘由。是证人龙富初的证言证实,公安机关在三中调查时有人反映周远有偷偷摸摸的习惯。这些信息可不可以成为公安机关将周远列入怀疑对象的理由,辩护人认为是可以的,可以把他列入潜在嫌疑人,但是,这些线索并不能支撑将周远与案件联系起来,更不能证明周远实施了犯罪,侦查机关只能进行进一步的外围排查,搜集其他可以证明周远实施了犯罪的证据,而决不能直接对周远采取强制措施。这就不仅违反了认知规律,更直接违反了法律规定。这种粗暴的违法办案方式,注定了冤案的结局。本案中,在只是捕风捉影地了解到一些并不确定的周远的所谓劣迹的时候,侦查机关就在5月17日急不可耐地直接将周远带到公安机关地下室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直到5月22日才出具刑事拘留的手续。

(2)周远自己对讯问过程的陈述,非常明确具体地说明了侦查人员对其实施刑讯逼供的人员、时间、地点、方式以及对其指供诱供的方式和过程,真实可信,没有违背逻辑的不合理之处。更得到了证人龙富初证言的印证。侦查机关在没有证据支持的情况下恶意违反法定程序、没有合法手续、不在合法羁押场所进行办案,本身就表明他们没想依法办理正常讯问,又有周远对刑讯逼供的陈述以及证人证言的佐证,我们完全可以认定本案侦查机关对周远的刑讯逼供是确定的事实,而不仅仅是一种怀疑。

(3)所谓侦查人员的出庭作证以及侦查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并不能排除刑讯逼供的怀疑。

(4)从供述的客观性看,周远侦查阶段的供述完全不能排除掌握案情的侦查人员指供的可能。原再审检察员提出的周远先供述用螺纹钢捅被害人后又于1997年5月21日自行改为用匕首,且侦查人员在5月20日还曾有问周远为什么用螺纹钢伤害被害人的内容,试图说明这完全是周远自行供述而侦查人员没有诱导。可综合本案证据,检察员的这一说法并不能成立。被害人王某自己的证言中并未提及自己的伤是被什么凶器所致,明确提及是锐器伤的伤情鉴定作出时间为1997年7月14日以后。这也就存在着5月19日、20日时侦查人员也不知道什么凶器致伤被害人,而20日之后随着受害人接受治疗,侦查人员完全有条件从医护人员那里了解到受害人受伤的情况。

(5)在不具备合法性的前提,在完全不能排除侦查人员利用已掌握的案件信息对被告人指供的可能性的情况下,被告人的庭前供述已经完全没有与其他证据进行印证的价值。虽然,前面的所有辩护人都详细对比分析了被告人供述与被害人及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之处,但今天我们不想在此问题上多费唇舌。

二、2011年再审认定的1996年12月6日强制猥亵妇女及1997年5月16日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都是不能成立的。

在原生效判决将原本认定的七起犯罪事实改为五起之后,在两次驳回申诉后,2011年的再审判决,又改为认定两起成立,构成两个罪名。却没有解释总体的证据体系一致的情况下,为什么其余三起就是证据不足,而这两起就足以认定。但仍然要强调的是,这两起指控同样存在证据上的严重缺陷,同样没有任何被告人口供之外的其他证据能指向周远,也是不能成立的。

1、周远指认现场的录像并不能证明指控成立,却完全可以证明侦查机关违法犯案、指供诱供。只要查看一下这个录像就不难发现,录像存在明显的剪切和缺失问题,关键环节被隐匿了;周远在指认过程中迟疑、犹豫、困惑,总是在等待指示,在试探办案人员的态度以确认自己的动作是不是达到要求,表明周远根本就不知道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实施犯罪的,甚至对自己之前如何供认都没有印象,如果真是自己实施的犯罪,是不可能这样的一种表现的;办案人员更是无数次的诱导周远做出选择,甚至在周远指认与之前供述不一致时反复提醒直到周远改变指认。

2、周远被抓后伊宁还不断发生类似案件的客观事实,使得真凶另有其人的合理怀疑完全无法排除。周远被抓后,当地仍不断发生类似案件,据当地电视台报道,1998年5月1日某羊毛衫厂、6月某中专学校、7月20日某水泥厂驻伊办事处、8月21日阿依东街二巷等先后发生女性内裤被剪或被捅伤的案件。但是,这种明显与犯罪嫌疑人特殊的变态人格有关联的特殊作案手法,发生在同一地方的话,基本都是同一人所为,就像甘肃白银发生的连环杀人案一样。周远被抓后此类案件仍不断出现而周远案发前后并没有媒体大量报道使得有人模仿作案手法的可能性不大,那就意味着真凶非常可能另有其人。我们都知道霍勇后来被抓获,也起获了大量作案工具及赃物,他的案件应该已经达到足以定罪的证据标准。当然,从目前在本案中的证据材料来看,我们无法确认霍勇是实施本案案涉犯罪行为的真凶,但媒体报道中曾强调霍勇所实施的34起犯罪行为有十几起是发生在1997年之前的,那当然,我们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本案的相关犯罪行为可能是霍勇所为。而检察机关的指控证据显然无法排除这样的合理怀疑。

三、不反思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就不能避免像周远案这样的冤错案件一再出现。

周远案的第一次审判,证据上程序上的问题就已经暴露,但是审判人员并没有针对这些问题作出正确判决。在地委书记、市委书记都对该案关注并作出批示的情况下,“限期破案”的压力不仅逼迫侦查机关胡乱寻找嫌疑人,而且显然也让法院丧失了对法律原则的坚守。法律明明规定“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

小贴士:《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却完全无视侦查机关严重违反程序规定的事实,自欺欺人地相信侦查机关所谓文明办案的单方解释,执着于所谓口供与证人证言的“相互印证”,来说服自己相信周远就是凶手。在证据体系的缺陷如此明显的情况下,审委会的资深法官们“死刑”、“死缓”这样对嫌疑人最为严重的惩罚说出来都是那么的轻松随意,即便有人提出“案件仍有疑点,判决应当留有余地”,仍然不足以让这些司法者冷静下来思考,是不是可能让一个无辜的人受冤。

这样明显的问题却在后面的二审、重审、二审、申诉、再审等反反复复的诉讼程序中完全得不到纠正,这个司法制度几乎丧失了自我纠错的能力。为什么?有几个嫌疑人能运气好到有一个坚持喊冤十九年的妈妈?

我们当然相信今天的再审能给周远一个无罪的结果,能洗刷他的冤屈。我们当然着眼于周远的命运,为周远庆幸、为周远高兴。但是,也不得不超脱于他这个个案看问题,如果没有深层次的反思,那制造冤案的流水线就停不下来,偶一为之的纠正几个陈年错案根本无济于事。司法机关特别是人民法院,有没有从周远案中真正吸取教训?能不能把被告人的自由和清白放到高于部门利益个人得失的位置上去?这些都做不到,那周远最宝贵的十五年青春,就是白白牺牲了。

以上意见供合议庭参考。谢谢。

辩护人:北京泽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王兴、刘征

2017年7月12日

专家点评

点评人: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案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行为法学会侦查行为研究会理事等职务)

冤案纠错任重道远

周远自1997年5月17日被警方传唤,至2017年11月24日被再审改判无罪,前后历时20多年,共有汤海涛、丁森元、刘琴、王抗美、杨小军、和鹭、郭宣宣、李瑞生、李和平、王兴、刘征等十多位律师,前赴后继,为其提供辩护。周远案得以纠正,应当向这些律师致敬!

这里需要特别强调跑完这场申诉“马拉松”的最后一棒的王兴和刘征律师。他们除了全面收集证据,证明周远无罪,还做了许多“法外”的工作:给新疆高院审判委员的全体成员写公开信,督促尽快启动该案的再审;在得知周远的母亲患肺癌后,积极帮助向北京的医疗专家咨询肺癌的治疗方案,希望她能够看到儿子沉冤昭雪;在约见新疆高院承办法官时,不仅从法律上论证周远无罪,而且拿出周远母亲的病历资料,希望能够动之以情,尽快纠正周远案……所有这些,令人动容。

当然,为周远案付出最惨重代价的还是周远及其家人。自周远于1997年5月17日被警方传唤,周远、周远的父亲周佩、周远的母亲李碧贞就踏上了漫长的伸冤之路,历时20多年,才终于等来周远沉冤昭雪的这一天。其间,周远写了无数封申诉状,控诉侦查人员对其刑讯逼供、指供、诱供,陈述自己无罪的理由。周远的母亲20年来不断奔走于伊犁中院、新疆高院、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国家信访局等部门,递交了上百封亲笔书信。而这些书信都如同石沉大海,杳无音信。周远父母递交材料之后每隔三个月去法院查询一次,但却不知道哪个法官在审查周远案,见不到办案法官,不知道承办法官姓甚名谁,不知道案件审查的进展,不知道法官的态度和意见,不知道他的联系方式……每次接待他们的窗口法官基本上都不知道周远案的具体情况,也不知道案子的实际办理进程,都是现场看看他们的材料,或多或少说几句,然后要他们回去继续等待。即便是所谓的安排视频接访,千等万盼之后见到的视频接访法官也不知道周远案进展如何。就这样,新疆高院经过两次驳回申诉后,于2010年3月14日对周远案进行了第一次再审,依然认定周远构成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妇女罪,只是认定的犯罪事实由五起减为两起,量刑由无期徒刑改为十五年有期徒刑。直至2017年11月24日,周远才被新疆高院第二次再审改判无罪。此时距离周远1997年5月17日被警方传唤过去了20多年。其间,由于劳碌奔波,精神抑郁,周远的父亲周佩病逝;周远的母亲李碧贞患上了肺癌,倾家荡产。可见,在我国,申诉再审难于上青天。

本案值得特别关注的另一点是曾经出现真凶。1998年6月,新疆警方抓获了另一涉嫌侮辱、伤害妇女的犯罪嫌疑人霍勇。霍勇归案后,交代了自1991年至1998年实施的34起盗窃、侮辱伤害妇女案件,作案手法、时间等与周远案极其相似。而且在1997年5月22日周远被刑事拘留后,伊犁地区依旧有类似的案件发生,但自1998年8月24日霍勇被逮捕后,伊犁地区再无类似的案件发生,这也证明霍勇极可能是真凶。周远及其辩护人一开始就论证周远案是其他人实施的,从1999年第三次一审时更明确指出周远案很可能是霍勇所为。不仅如此,周远案与霍勇案由相同部门的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甚至是同一审判长在同一时间办理,但办案人员却一直拒不认定周远案系霍勇所为。

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外国,导致冤案难以纠正的原因都非常复杂。就周远案而言,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第一是公安司法机关过分屈从被害方以及舆论的压力。周远案发生后,被害人家属情绪非常激动,强烈要求公安机关严惩凶手,当地政法委对此也十分重视,要求公安机关限期破案,侦查人员背负了巨大的压力。在进行了大量的排查走访无果后,周远进入了侦查人员视野。在刑讯逼供面前,周远终于屈打成招,案件被认为告破。此后,该案对于侦查人员而言被认为已经终结,而且受到嘉奖,至于后来发现真凶可能另有其人,他们不仅不关注,反而有抵触心理。第二是二审不合理的发回重审制度。1998年8月19日以及8月20日连续两天,周远案经过了伊犁中院审判委员会的集体讨论,最后做出了对周远定故意伤害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死缓的裁判。既然该案已经经过了伊犁中院审判委员会的集体讨论,那么此后新疆高院两次发回伊犁中院重审,伊犁中院必然会走过场,难以纠正。第三是对死刑的适用控制不严。如前所述,霍勇高度疑似是周远案的真凶,既然如此,在审理霍勇案时就应当非常慎重,尤其是在周远案作出生效裁判之前,不应对霍勇判处死刑;因为一旦霍勇被判处死刑,周远案就是死无对证。然而令人奇怪的是,在周远案的裁判尚未生效时,霍勇就于1999年被判处死刑,并很快被交付执行。此后,尽管周远及其律师一直主张霍勇是真凶,但死无对证,办案机关一直不予认定。如果不是后来周远及其父母的不断申诉,律师的长期、持续抗争,媒体的广泛报道以及2013年以来冤案纠错的环境有所改善,周远案可能到现在都无法纠正。由此可见,在我国,冤案的纠正具有非常大的偶然性,即使疑似真凶出现,也仍然会有各种各样的因素阻碍冤案的纠正。

冤案纠错的制度完善,依然任重而道远。

魏则西之死:愿天堂里没有百度和莆田系

魏则西的死,捅破了百度医疗竞价排名、莆田系承包科室现象、医疗监管漏洞等诸多医疗乱象的窗户纸。

他们毁灭了这个充满梦想的年轻人。人性最大的恶,也不过如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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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陕西咸阳,告别仪式过后,魏则西的遗体被推去火化,父母坐在殡仪馆外等候。图片/CFP

4月12日,22岁的魏则西死了。留下那个关于“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的故事。

两年前,即2014年的4月,魏则西检查出得了滑膜肉瘤。这是一种恶性软组织肿瘤,目前没有有效的治疗手段,生存率极低。当时,他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读大二。

生病前,他的梦想是大四之后去美国学计算机;生病之后,他唯一的梦想就是能够活下去。

与癌症斗争期间,他表现出坚强的一面,希望一次次燃起,又一次次破灭。他通过百度搜索找到排名领先的北京武警二医院,曾4次前往这里进行生物免疫疗法,这个疗法曾像“救命稻草”一样被魏则西和父母紧紧攥在手中。

不过,这是百度医学信息竞价排名,这个号称“斯坦福”先进技术的生物疗法也不像百度搜索中说得那样好,甚至是被国外临床淘汰的技术。他的病情扩散很快。

魏则西的死,捅破了百度医疗竞价排名、莆田系承包科室现象、医疗监管漏洞等诸多医疗乱象的窗户纸。

而魏则西背后,是众多百度医疗竞价排名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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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培养出正视一切灾厄的伟大心灵”

4月13日,魏则西葬礼,高中同学、大学同学和老师赶来送他。没有人想过这个刚刚22岁的生命会就此停止。

2012年,魏则西考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专业。他成绩优异,排名在班级前5%。

刚入校那会,很多同学叫魏则西“学霸”、“学神”、“西哥”。他觉得自己还差的很远,在QQ空间中回答:“现在还不是,希望明年可以这么叫我。”

魏则西喜欢钻研数据模型,即使在做过一次手术之后的休息阶段,他还自学了《数据结构》,“那门课非常难,听老师讲一遍也就听懂一半,他在家把那些程序都自己写了一遍”。魏则西的班长冯洋洋对新京报记者说。

学好计算机是他的梦想。2013年9月27日,他在QQ空间中写道:“第一次翘电路这样的课去听讲座,第一次见技术领域的大牛,我的计算机之路从此正式开始。”

除了计算机,魏则西从小喜欢看历史、政治和文学类书籍,中学时候就读完了《资治通鉴》。

▲4月11日,陕西咸阳。魏则西肺部功能衰竭严重,只能利用氧气瓶维持生命。他的父亲魏海全在为儿子更换氧气瓶,母亲坐在床边陪伴。图片来源:财新网

QQ空间中,他经常用诗句表达自己的雄心壮志,他写道:“男儿立志出乡关,学不成名誓不还,埋骨何须桑梓地,人生无处不青山。”

这也成了他日后与癌症抗争的精神支柱。在医院的病床上,他读《论语》,读王明阳的心学。他想:“要培养出正视一切灾厄的伟大心灵”。

大学老师赵有光(化名)非常欣赏他,“在课堂上讨论时事问题,他的表达跟大部分同学不一样,他的观点很中肯、视野广,很全面,他的陈述,我和同学都很服。”因为气场相投,课程结束以后,魏则西和赵老师成为朋友,经常一起聊天讨论问题。

“他成绩非常好,保送研究生都没有问题。” 同学李雪松对新京报记者说,魏则西能从学习中得到满足和快乐,畅想未来是最主要的聊天主题,那是他记忆中最美好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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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病休学以后,魏则西在QQ空间中给自己打气:“我之前一直在为未来而活,为梦想而奋斗。我最快乐的日子是高考前那段金子般的岁月,还有在西电的那段岁月。每天晚上十点半,自习室关门,从C楼回到竹园,畅想未来,希望以后还有机会,虽然同学变成了学长。”

▲2016年4月13日,陕西咸阳,魏则西的墓上摆满了他生前爱吃的水果、饼干、巧克力。图片/CFP

“去吧,伟大,去超越”

魏则西从小身体不好,不过高中以后慢慢变好,很少生病,在2014年4月发现腹部有肿块的前一天,他还跑了5公里。

检查结果出来,那不是普通的肿块,是“滑膜肉瘤”,一种软组织肿瘤,当时已经是中晚期,死亡率极高。

父母和医生瞒着他,魏则西只知道需要手术切除。手术之后,2014年5月20日至2014年8月15日,他接连做了四次化疗,二十五次放疗。

放疗的痛苦难以用语言形容,但魏则西的心情并不糟糕,因为他从来没想过死亡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2014年6月,他写道:“也许我正在经历一生中最黑暗的岁月,但我别无选择,我只能去面对它,……勇敢的面对这一切吧,不要再像个懦夫一样哀怨于自身的不幸,抓住这个机会,锻造出钢铁一般的意志,只要撑过这段日子,日后的一切又算个什么呢,去吧,伟大,去超越。”

▲4月13日,陕西咸阳,殡仪馆内,父亲在为魏则西刮胡子。他曾说,自己什么东西都能失去,但唯独不能没有儿子,而上天却偏偏只带走了他。图片来源:财新网

休学一年以后,2015年3月,他如愿回到学校,留级进入下一届。新班长冯洋洋和新京报记者说,“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是非常好相处,一点也不胆怯,虽然知道他因病休学,但是看他精神状态很好,就觉得没多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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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依然认真上课,积极回答问题,和同学们一起听考研、工作的宣讲会,和同学们谈论未来和前途。

不过,一个月以后,他就再次休学。从此再也没有回到过校园。

6月份,魏则西的病情迅速恶化。他从家人那里察觉出异样:“几乎所有的亲戚都来看我,平时住院基本上一家给一两千,这次有的直接一两万的给,我爸我妈成天哭。”

父母告诉了他真相,他几近崩溃。作为普通工薪家庭的独生子,既不知道父母该怎么去承担这笔巨额的医疗费用,更不敢想像自己死后父母该如何生活。

“北京一去,基本上就好了”

2015年6月30日,魏则西在知乎上回答了一个提问:北京武警二院肿瘤5种细胞疗法是一个什么样的疗法?

“我做了两次,肿瘤没挡住,不过免疫力确实提高了,还有,很贵,不好报销,报的也不多。”魏则西写道。

这家位于北京二环边上的三甲医院,曾像“救命稻草”一样被魏则西和父母紧紧握在手中。

患病之后,魏则西在西安的一家医院先后接受了4次化疗和25次放疗,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北京、上海、天津、广州的各大肿瘤医院都说没有希望,让我父母再要一个孩子吧。”魏则西曾写道。

他的父母并未就此放弃,通过百度搜索,他们看到了排名靠前的“武警北京总队第二医院”的生物免疫疗法。

一家人很快赶到北京,见到了一个姓李的主任,他们被告知:这个技术是斯坦福研发出来的,他们是合作方,有效率达到百分之八九十。看过魏泽西的报告单,李主任保证“二十年没问题”。

魏泽西的父亲了解到,姓李的医生上过中央电视台,“百度、三甲医院、中央台、斯坦福”,他们觉得抓住了救命的稻草。

▲4月13日,陕西咸阳,告别仪式前,魏则西的父亲扑上去抱住儿子。图片来源:财新网

第一次到北京就诊时,魏则西在空间中写道:“时隔八年居然又要去北京了,真是人生难料,世事无常。”

同学在下面留言问他“病情是否好转”。他说:“北京一去,基本上就好了”

2014年9月至2015年底,魏则西先后在这里进行了4次生物免疫疗法的治疗。

在这里,他们花光了家里最后的积蓄,又跟亲戚朋友借钱。

不过他的信心很快被打破,几个月后,花费20多万,肿瘤转移到肺部,医生通知撑不了一两个月了。

后来,知乎美国的网友告诉他,这种技术在国外已经淘汰。魏则西的心情绝望而悲痛。

2015年11月6日,他在知乎写到最后一次去北京治疗,“此去北京,生死难料。”

“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

2016年2月,魏则西在知乎上以亲身经历回答了那个著名的问题——“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

他说:“希望他的回答能让受骗的人少一些。”

事实上,像魏则西一样通过百度搜索受骗的患者众多。

湖北武汉的谈芳(化名)怀孕时做孕检,在百度上搜到排名靠前的武汉一家部队的三甲医院。点进去网页,她发现服务周到、贴心。

当时她在吃感冒药,这家医院的医生告诉她,感冒药不行,损害了胎儿,要把胎儿打掉。家里人不同意,她就换了另一家公立医院检查,结果医院说,根本没有什么事情。这让谈芳十分后怕。

后来谈芳和别人打听,才知道这个医院的妇产科早就被承包出去。这其实是个“院中院”。

据媒体报道,成都一名男子,通过百度搜索,得知成都成西医院“在腋臭切除方面非常有名”。

进入医院官网,打开便看到了腋臭切除术的宣传,一个QQ对话框弹出,对方告诉他,双侧手术费980元,术前检查98元,药品200元。李勇算了算,共计1300元,“很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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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进行了20分钟左右,医生突然停下,把站在门外的父亲叫进了手术室,称需加做两个项目。手术完,院方给出的清单显示,各项费用合计6000元。

▲魏则西在知乎上的发帖。

事实上,这些“院中院”大多为“莆田系”承包。

历史上的“莆田游医”最早以电线杆子上的偏方治病起家,后来与时俱进,治疗性病、梅毒和皮肤病等难言之隐,在城市阴暗角落苟且。

到2000年前后,莆田系成为中国民营医院的正规军,占据民营市场80%以上的份额,并形成了“陈、詹、林、黄”四大家族,在全国跑马圈地。

根据媒体采访的莆田系成员自述:普通地级市医院的民营医院,每年在百度的竞价的投入通常是百万元级别;而在市场竞争激烈的大城市,年投入可达上千万元甚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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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只能痛苦的等死”

面对精神和身体的折磨,魏则西不止一次想过自杀。2015年8月,他在知乎上发帖提问:“二十一岁癌症晚期,自杀是否是更好的选择?”

不过,他觉得至少还要做两件事:一是写些东西。他的生病感受、人生观的变化,对历史、社会和政治的一点点想法。这本书是他计划六、七十岁写的。

第二是,抓紧时间学学Java,写个应用,了却自己的一个心愿——如果不幸发生,父母用着他写的应用,也能有几分寄托。

与此同时,他开始在知乎上看经验分享,病友的建议和安慰给了他鼓励和慰藉。他在知乎上回复了很多关于癌症和肿瘤的问题,经常用自己的经历鼓励别人。

一个年青男子得了癌症,男子妹妹在知乎上提问,如何鼓励哥哥?

魏则西回答:

我之前想过自杀,现在我却在去北京看病的路上,当然,很有可能是一无所获,但,希望本身不就是最伟大的事情吗,即使到最后因为没有钱,我无法继续治疗,我也可以选择参加美国的实验组,二期实验啊,即使有非常可怕的死亡率,但只有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值得我用命去赌,不是吗?

他说:“死亡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只能痛苦的等死。”

那是他第二次去北京治疗,那时的他依旧慷慨激昂。

▲4月13日,陕西咸阳,魏则西是家中的独生子,也是父母的骄傲。图片来源:财新网

生命最后一段时光,魏则西要依靠一粒相当于20mg吗啡的奥施康定,换来珍贵的“不怎么难受的时间”。

2015年夏天,《滚蛋吧,肿瘤君》用一个癌症晚期女生的豁达开朗赚足了观众的眼泪。当时,魏泽西跟老师说“这部电影就是胡编,真正得了癌症的人心里想法是什么,他们完全不知道。”

电影美化了化疗、陪床、身体状况、医院环境,他在博客上写,“我认为,绝大多数肿瘤患者的痛苦不被尊重,即使乐观,也是短暂的,有限的,除非找到可以治愈的把握。”

梳理魏则西的心路历程,他大多数时间对社会充满感激,因为帮助他的人很多。

一次,在医院魏则西遇到了基督徒,基督徒为他祷告,他说:“虽然我信仰马列,但还是十分感谢这种无杂念的单纯的帮助与好意。”

魏则西母亲转述,在知道真相后,儿子只有轻描淡写的一句“特别生气。”

不过,魏则西的怨恨至少还有一次。他说那是他第一次有如此深层次的怨恨。

他要吃一种药,在香港买是四万四千元一个月或者40天,他吃不起,但在印度买的话只要五千块,可是不允许入关。“难道我等死?”魏则西如此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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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则西事件始末

●2014年4月

魏则西检查出滑膜肉瘤。一种恶性软组织肿瘤,五年生存率是20%-50%。当时他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读大二。

●2015年8月

魏则西在知乎上发帖提问:“二十一岁癌症晚期,自杀是否是更好的选择?”那时候,他做完4次在武警北京二院的生物免疫疗法,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这个疗法曾被他和父母视为救命稻草。

●2016年2月

知乎上有人提问:“你认为人性最大的‘恶’是什么?”魏则西将这根“救命稻草”的故事作为回答。医院,是在百度上搜的,排名领先。疗法“说得特别好”。他在文中还提到,当时武警北京二院的医生曾经对他说该院与国外大学合作,“有效率达到百分之八九十,看着我的报告单,给我爸妈说保我20年没问题”。结果却被网友告知生物免疫疗法是被国外临床淘汰的技术。

●2016年4月12日

魏则西去世。当天,在一则“魏则西怎么样了?”的知乎帖下,魏则西父亲用魏则西的知乎账号回复称:“我是魏则西的父亲魏海全,则西今天早上八点十七分去世,我和他妈妈谢谢广大知友对则西的关爱,希望大家关爱生命,热爱生活。”

●4月28日

针对自媒体曝出“魏则西”之死事件存在的涉事医院外包诊所给民营机构,百度竞价排名等问题,百度回应称,(魏)则西生前通过电视媒体报道和百度搜索选择的武警北京二院,百度第一时间进行了搜索结果审查,该医院是一家公立三甲医院,资质齐全。

●5月1日百度再次回应称,针对网友对魏则西所选择的武警北京二院的治疗效果及其内部管理问题的质疑,百度正积极向发证单位及武警总部主管该院的相关部门递交审查申请函,希望相关部门能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社论:魏则西的死,谁该负责?

近日,几篇关于“魏则西”的文章引起极大关注。文章的大致内容是:身患滑膜肉瘤的21岁大学生魏则西通过百度搜索到莆田系参与承包的医院,后在该院用不靠谱的“生物免疫疗法”治疗,说是能留住魏则西生命20年,却在其家人花尽了20多万元费用治疗几个月后,遗憾离世。

目前该事件的具体真相还有赖于官方的调查。但令我们感到困惑和无力的是,随着事件被一点点解剖,我们尚未看到谁来为这起悲剧买单,甚至,连明确的、真诚的道歉都没有。

涉事医院若真的发布了所开展的生物免疫疗法是“同美国斯坦福医学院的合作项目”,用的是“斯坦福的医学技术”等虚构广告内容,根据《广告法》规定,工商部门最高可处广告费用5-10倍罚款,并可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诊疗科目或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又比如,国家卫计委的《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规定,免疫细胞治疗被限定在临床研究范畴,医院可以开展免疫治疗临床研究,但原则上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对此,涉事医院是否对魏则西告知了该治疗为临床研究试验项目,满足了患者的知情权?若没有详尽告知并让患者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也是一种医疗侵权,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还应明确,医院临床科研试验项目,疗效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患者愿意配合试验也是在为科研作贡献,故医院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若涉事医院真的为此收取了20多万元治疗费用,在法律上即成立了“不当得利”,魏的家人可以依法请求医院返还其不当得到的利益。

如果涉事医院的相关责任被坐实,那么,百度则可能就是责任链的下一环。

百度推广使用付费模式,与莆田系等医疗承包商合作,通过设定关键词等方式,帮助百度用户找到相关医疗机构,进而让医疗机构的广告内容被百度用户看到。这种方式的广告性质至为明显,海淀法院2013年审理相关案件时还曾为此发出司法建议书,认为“百度推广相关结果不仅区别于网名提供的相关解答被排位在优先位置,而且百度推广用户的相关网站内容被突出显示,并含有介绍第三方网站所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介绍内容。以上情形具有上述《广告法》第2条规定的广告的相关性质”,但工商部门一直未有明确定性。

从“魏则西事件”来看,魏则西在百度上搜索第一条即为涉事医院的生物免疫疗法,若百度推广被认定为对本事件当事医院虚假广告推波助澜,则根据《广告法》,工商部门可对其没收广告费用,处广告费用5-10倍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给予暂停广告发布业务、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的处罚。

而撇开百度推广的广告性质,百度无疑也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百度知道涉事医院利用其网络服务侵权后,采取断开链接的方式是正确的,而不是有些网友所称的逃避责任。因为《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有关侵权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但涉事医院不是百度的一般网络用户,而是其合作单位,百度与其有直接或间接的合同关系,无论是基于公司社会责任,还是合同当事人的主合同义务和附随义务,百度公司都应当对相关合同履行的后果承担更多事前审查而不是事后审查的法律义务,故有人认为“百度审查涉事医院为三甲医院亦足”的观点值得商榷。

现在问题的症结是,相关部门迟迟不对百度推广予以广告定性,即使百度发布了虚假医疗广告,也难以得到广告法的调整和查处,“魏则西”类的悲剧就难以避免再次发生。期待借此事件之机,有关部门对此尽快有个明确的说法。

新京报记者 杨静茹 韩雪枫 王昱倩 编辑 苏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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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院长访谈录丨四川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侯勇:人民医院要做好“人民”二字的文章

封面新闻记者 周家夷 刘虎 张焱 实习生 范喆姝

“人民就是江山,江山就是人民 !”作为人民医院,如何让人民满意?如何以“人”为本?如何为“民”服好务?这是众多“人民”医院治院者思考的重中之重。在不少基层医院,不少医院的院长在思考这个问题的同时,也在践行自己的使命和担当。本期“封面天天见 健康正前方”中国医院书记/院长访谈录,封面新闻特别采访了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侯勇。

创建遂宁市第一个整形美容科,获得首届中国美容与整形白天鹅奖,如果只看专业技能,侯勇称得上是整形美容领域的资深专家。

2017年转型成为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后,他通过一系列的创新管理、优化服务,让医院从一个规模只有8亩地的医院,变成了综合性三乙医院,两年完成高层次“百人计划”,4年时间门急诊量在翻了一倍多,在同事眼中,他总是“跑在前面”的人。

【人物简介】

侯勇,中共党员,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主任医师。1972年生,毕业于华西医科大学,1995年参加工作,中华医学会和中国医师协会美容整形分会专科会员。曾荣获全省医疗卫生行业“十佳领军人物”、遂宁市人才创新创业奖。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侯勇

精研专业

开设市内首个整形美容科

1995年,刚刚走出象牙塔的侯勇,正式开启了职业生涯。在当时的遂宁,整形美容算是一个新兴的领域,市内还没有哪家医院专设这类科室,从事整形美容的医生也非常少。为了让更多患者的需求得到满足,侯勇受命创建了遂宁市中心医院(当时的市人民医院)整形美容科。

近二十年的钻研和实践,侯勇成为了这一领域的资深专家,他曾在北京、韩国等地学习交流,并将先进技术创新发展,带领科室成为行业翘楚。2007年,侯勇荣获我国医学整形美容专业领域最高奖项——白天鹅奖,也成为遂宁市获此殊荣的第一人。他研发开展的“大面积深度烧伤创面修复法的临床研究”、“真皮下血管网薄皮瓣修复手足部软组织缺损的临床研究”、“耳廓、眼部等整形术式的临床研究”、“超声乳化负压抽吸治疗腋臭的临床研究”四个项目,获得遂宁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

转型管理

从“8亩地”医院到综合性三级医院

“技而优则仕”。2014年,侯勇任遂宁市中医院副院长,2017年8月,担任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

如何当好这所区域医院的“领头人”?上任后,侯勇用一个月的时间做调研,形成了“从1到6”的医院发展总规划,明确1个兴院强院目标、设计2条兴院强院路线、实施3大兴院强院行动计划、推进4大兴院强院业务保障措施、凸显5大兴院强院愿景目标要求、落实6大全面提升行动手段。

“当时医院只有8亩地,患者就医环境拥挤、简陋,严重影响了就医体验,也影响了医院等级评定。”侯勇说,业务用房严重不足,是医院多年来发展第一大瓶颈。

为此,他提出了“内改外扩”的理念。2018年,以优势学科为主打的南津路院区打造完成;2020年高新院区开诊,2021年河东院区开诊,百姓就医需求与硬件受限积累的矛盾高压逐步释放。医院发展格局彻底变革。一院人真切触摸到了理想变成现实的速度。

调研中,侯勇还发现医院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人才较少,这是医院发展过程中不可忽视的“短板”。为了更好地为患者服务,提升医院整体水平,提高人才素质,侯勇启动了“百人计划”:计划3年内,医院研究生以上高学历人才达到100人。

在侯勇的带领下,医院通过人才引进、自主培养等方式,不到两年时间,“百人计划”提前完成,目前医院专业技术人员730余人,高级职称200余人,医生高称占比近60%;硕博研究生110名,医生高学历占比近60%。通过人才培养,医院目前有1个省重立项学科,1个市级质控中心;13个市级重点专科。

2020年,医院顺利“升级”为三级乙等综合医院,这是对医院各方面发展成果的肯定。目前,年诊治门急诊病人从2016年的20多万人次,提升到了50万人次。

侯勇(左一)指导整形美容科刘维实施微创手术

用心关怀

人民医院要做好“人民”二字的文章

“我们是‘人民医院’,就要做好‘人民’二字的文章。”侯勇说,为人民为患者提供更优质的医疗服务,是他心中一直深刻铭记的信念。

带着这样的信念出发,侯勇在医院管理之路上,带给患者的也是暖心的便利。

2018年,医院率先建立遂宁市首个脱贫村互联网医疗点并推进全市300多个脱贫村互联网医疗建设点建设;2019年以来亲自带领专家274人次完成52个基层医院适宜技术培训;2020年8小时建成覆盖市-县-乡镇-村的空中医院防疫网络截止目前完成400场次、20万人次培训,“空中医院”成为基层疫情防控的技术保障,为农村群众共享城市同质医疗服务搭建通道,向破题健康扶贫交出忠诚与担当的答卷;

在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还有这样一个“传统”,每年开年,侯勇都会确定一个当年医院重点工作“主题词”。

“2018年的主题词是‘服务年’,我们就在患者服务上发力。”侯勇说,比如油房院区的等候椅是铁质的,冬天患者坐上去冰冰凉,医院就在椅子上加坐垫,医院还开展了“厕所革命”,增加了直饮水机、冷暖门帘、按摩座椅、中医诊室等,改善就医环境。

2019年是“无痛年”,侯勇带领全院上下优化技术升级,落实微创、无痛等技术在医疗工作中的应用,同时尽量减少患者的门诊、住院的花费,让患者看病“不心疼”。

2020年是医院“融合年”,医院重点推进多学科联合诊疗,在工作中接入多学科会诊的MDT理念,让患者享受“一站式”医疗,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

最近,医院率先在区域内新开展了“互联网 上门服务”,为有需要的患者提供上门换药等医疗服务,得到了不少患者的好评。

对标竞进

树立学习榜样 相信未来可期

2021年,根据医院新阶段的发展情况,侯勇提出了“1234N”发展方针,在取得互联网医院执照的基础上,继续创新发展互联网医院和空中医院,搭建全市所有基层医院及医生互联网医院诊疗平台;发展急危重症学科群、介入学科群;发挥学科优势做强消化病医院、中医医院、皮肤病医院,创新谋划打造“院中院”特色专业;同时,在骨科、神经内科、神经外科、老年呼吸科、妇科方面抓好重点学科建设。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他不把市委对标竞进当完成任务,而当成提升优质医疗资源的方法。不仅确定了院级层面的三个竞进对象,全院各专业也列出了对标竞进单位、目标、措施,全院一盘旗向先进靠近。

超声科对标北大三院超声科学科管理、四川省人民医院超声科超声介入亚专业等;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对标成都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通过1年建设,完成PCCM建设达标单位,通过3-5年建设,拥有独立RICU……

有目标、有动力、有规划、有路径,谈到医院的未来,侯勇眼中闪烁着光芒,“当院长最大的‘福利’就是,只要不是坏事,只要是有利于医院发展的事,你想做的都能去做。”说这话时,他像一名迎风而立的船长,身边是一群穿着白医的“战友”和“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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