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尧
“我就是想抗争一下,因为这个事我母亲的身体也垮了。”近日,小吴(化名)求助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她和男友相恋多年,谈婚论嫁时却因为对方“祖奶奶有狐臭”而被迫分手,当海誓山盟遭遇现实,她不知该何去何从。经过记者了解,在小吴家乡一带,和他有类似遭遇的青年还有很多。
相恋多年却不能在一起
3月31日,焦作的小吴向记者讲述了她的遭遇。她和男友是高中同学,又上了同一所大学,两人有很好的感情基础。“算起来我们在一起有8年了,这么多年我们几乎没吵过架。”小吴说,在参加工作后没几年,两人把双方家人约在一起谈论婚事。
她说,起初双方家长都和颜悦色,后来小吴父母托人打听男方的家庭情况。谁知这一打听,小吴父母坚决反对两人在一起。“当时我和男友都蒙了,不知道问题出在哪?”
“他祖奶奶有狐臭,如果结婚全家都会抬不起头”
在小吴的再三逼问下,她父母倒出了实情。经过打听,小吴男友的祖奶奶身体有狐臭,这在当地人看来是十分丢人的事。小吴父母告诉她,如果和家庭成员有狐臭的人结婚,不仅小吴以后在当地抬不起头,就连小吴父母也会跟着受影响,她的妹妹在以后出嫁时也会受牵连。
这让小吴大吃一惊,她从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如此遭遇。“父母告诉我,这是我们这一带的老传统,那为啥我一直都不知道,从来没有人和我说过这些事。”小吴说,虽然父母托人打听了男友的家庭情况,打听出“祖奶奶有狐臭”,可是男友的祖奶奶已经去世几十年,男友压根儿就没见过他的祖奶奶,这种情况下打听出的消息可靠吗?
小吴带着诸多疑问和父母促膝长谈,但她父母态度坚决,“这种事不会空穴来风,没人会拿这种事开玩笑。”一次次如岩石般冰冷且坚硬的回答让小吴伤透了心。她父母说,如果她执意要和男友结婚,那就等于和家人脱离了关系。
抵抗不过现实,只能搬离这个地区
记者辗转联系到了目前在厦门工作的小刘(小吴男友),知晓记者来意后,他长叹一口气。因为自己“祖奶奶有狐臭”,导致本来相爱的两人被迫分手。“我曾经去和小吴父母沟通过多次,但根本没用,因为我们俩的事,小吴也一直在和父母怄气,她母亲现在身体也垮了。”小刘告诉记者。
他向记者表示,“祖奶奶有狐臭”的事虽然家里人没有和自己讲明,但是真的。家里人为此很受影响。他姐姐之前谈婚论嫁时也遭遇到了相同的问题,婚没结成,后来到了山西工作生活。“姐姐去山西的真正原因,父母在我也遭遇了这个问题后才告诉我的。”小刘说,
现在他父母迫于无奈已经搬离了焦作,前往山西和在那里工作的女儿住在一起。至于他自己也不愿在老家生活了,只身来到厦门工作。
随后,记者尝试联系了小吴父母,但对方不愿接受采访。
当地有“门事”一说,是不可触碰的禁忌
记者了解到,在焦作、济源一带地区,所谓的“门事”就是指狐臭,不管是男方或是女方家庭,只要有一方家庭被调查有狐臭,那么不管男女双方有多么相爱,最终的结果只能是分手。在当地,很多家庭把这条风俗看的特别重要。通过求助人,记者加入了几个微信群,群内都是“门事”的受害者,每个群内多达数百人。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害者表示,他的一个朋友也是受害者,之前双方结婚时,男方去迎亲,但此时调查出女方家有“门事”,男方家便派人把儿子绑回来,不让结婚。此时女孩已有身孕,数天后女孩把胎儿打掉。
河南省人民医院皮肤科张医生在接受采访时说:“狐臭的成因是由于腋下的一种特殊汗腺,医学上称为“顶浆腺”。治疗狐臭的方法其实很简单,一个小手术,大约费时一个半小时,手术后马上可以回家,三至五天把纱布拆掉就行了。”
7月15日,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2021年5月2日,33岁的戴某某到华颜医疗美容医院接受抽脂等医美手术,术后出现感染性休克,后经绿城医院、浙二医院全力救治,最终于7月13日死亡。
据媒体此前的报道,2021年5月2日,戴某某独自到杭州华颜医疗美容医院进行了抽脂和脂肪填充的咨询,随后在医院做了各项身体检查及评估后,进行了三个手术项目:腰腹吸脂修复术、双上臂吸脂术和自体脂肪二次填充乳房术。
据涉事整形医院的记录,其术前麻醉时间为5月2日中午12点50分,手术开始于下午1点05分,结束于下午5点40分。护理记录单上的术后记录显示,手术后至5月4日凌晨五点,患者一直出现疼痛,并伴有气短心悸等症状。
后由于病情严重,戴某某分别转到杭州绿城心脑血管病医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进行治疗,期间浙江第二人民医院为其做了两次全身杀菌手术,直到7月13日肠胃大出血,医生进行了奋力抢救,还是没能阻止再生细菌继续感染。最终,在ICU救治了两个月后离开了人世,年仅33岁。
事实上,近几年因抽脂手术酿成医疗事故的案例屡见不鲜。
抽脂,真的不是用来减肥的!
很多人由于不愿意经常运动,因此为了减肥,会选择抽脂这条“捷径”。但抽脂真的能减肥吗?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整形外科主任谈伟强2021年3月在该医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文指出,抽脂手术分为美容性抽脂手术和非美容性抽脂手术。前者适合整体身形脂肪较多;局部瘦身者;腹部或臀部脂肪肥大、手臂脂肪过度松弛、大小腿臃肿等。后者是为巨大脂肪瘤、巨乳症、男性女乳症、腋臭、淋巴肿及重建手术使用的皮瓣过于肥厚等,提供辅助性治疗。①
谈伟强强调,抽脂手术不等于减肥,并不是完全用来治疗体重过重的。抽脂主要目的是局部雕塑曲线,体重过重者建议先减重后再接受各种体形雕塑手术。
抽脂更准确地说是“体型雕塑”,也就是雕塑“减肥后还是瘦不下来的部位”,重点在于“尺寸”而非“重量”,因此如果是想要减重的人群,在进行抽脂手术之前,医生一般会建议其先减肥,如果减肥后依然有些部位瘦不下来,再考虑抽脂。
不仅如此,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整形外科主任谈伟强指出,有部分人群不适合抽脂手术:
这些人不适合抽脂手术
1.心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异常,以致不能耐受手术;
2.凝血功能异常者;
3.皮肤严重松弛、皮下脂肪过少者;
4.麻醉药过敏者;
5.局部皮肤有感染及严重疤痕体质;
6.感冒或发烧当中;
7.女性怀孕或月经期间。
抽脂手术,风险远远大于获益!
虽然目前脂肪抽吸术已经发展得很成熟,但仍是一项人为的创伤手术,因此并不像大家想的那么简单。
中华医学会整形外科分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西京医院整形外科副主任易成刚7月15日在接受健康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吸脂手术确实是一项比较危险的美容手术,此前因患者过度追求吸脂量,经常出现过度吸脂等问题,现在将吸脂量和吸脂部位控制好之后,出问题相较于此前少了很多,但依然存在一定的风险。②
1、脂肪栓塞
脂肪栓塞是吸脂手术中的最大风险,最严重的并发症,术中发生脂肪栓塞的概率虽然并不是非常高,但是一旦发生,死亡率特别高,由于脂肪栓塞和吸脂量密切相关,如果暴力操作、吸脂量很大的话,则容易发生脂肪栓塞。②
2、药物的毒副反应
吸脂手术分为局麻和全麻,局麻吸脂用麻药量特别大,而麻醉药是有心脏毒性和神经毒性,如果过量使用的话容易出问题。而如果是全麻,在时间很长的全麻手术中,容易出现麻醉风险。②
3、坏死性筋膜炎
抽脂手术由于需要导管插入皮肤,因此还可能导致坏死性筋膜炎。成都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整形外科主任余道江7月15日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指出,静脉注射药物、动物和昆虫叮咬、皮肤上的导管插入或将皮肤连接到身体内部器官的瘘管等导致的感染都可能造成坏死性筋膜炎。③
余道江医生说,坏死性筋膜炎不为公众所熟知,却是一种最危险的皮肤感染,病情进展迅速,死亡率高。出现坏死性筋膜炎后,皮肤感染沿皮下筋膜组织迅速向四周蔓延,并伴有大量组织坏死,感染与坏死相互促进,稍有延误,轻则肢体被毁,重则导致感染中毒性休克,危及生命。
不要让“盲目医美”毁了自己
事实上,国家对于医美行业一直在进行管控,以抽脂为例,监管部门对实施项目的机构也有详细要求。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依据手术难度和复杂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医疗意外和风险大小,将美容外科项目分为四级。而脂肪抽吸术根据吸脂量不同,分属不同等级的美容外科项目,也对应不同等级的医疗机构。④
吸脂量小于1000ml的属于美容外科一级项目,1000ml≤吸脂量<2000ml为二级项目,2000ml≤吸脂量<5000ml为三级项目。设有医疗美容科的诊所只能执行吸脂量小于1000毫升的抽脂手术,而可开展三级项目的机构为美容医院、三级整形外科医院,设有医疗美容科或整形外科的三级综合医院。
但生活中,有些人盲目追求“美丽”,有些人不择手段的追求利益,从而导致我国医美行业鱼龙混杂,存在着假专家泛滥、医疗事故频发等问题。
易成刚在接受健康时报采访时指出,做医美前一定要查清楚所要去的医疗机构是否是正规、合格的医院,一定要去正规的医疗机构,找专业的医生。②
更何况,很多人可能并不需要改变,只是为了盲目追求外界眼中的“美”。虽然追求美丽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一定要理性看待。
变美,没有什么捷径,靠自己的毅力,通过健康的方式才更值得推荐。况且,与其冒着生命危险,选择用后天的手段改变自己,不如学会接受并爱上不完美的自己,通过内心的强大,让自己变得更自信、更有魅力。
本文综合自:
① 2021-03-26 邵逸夫医院 《哪些人能抽脂减肥?到底为不危险?看这一篇全明白》
② 2021-07-15 健康时报 《女子因抽脂手术感染去世,权威专家:因感染致死在吸脂手术中非常罕见》
③ 2021-07-15 封面新闻 《网红抽脂去世,坏死性筋膜炎有多严重?医生:病情进展迅速,死亡率高》
④ 2009-12-21 (原)卫生部 《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
编辑:安之
半岛网3月30日讯3月24日,半岛网(053280889233)刊发新闻《63岁老人术后9天死亡,被当感冒治循环吃退烧药止疼药 临沂战友医院告知家属:可尸检也可起诉》。期间,临沂市兰山区卫健局介入调解,但调解过程中,张女士等家属又发现了其他多个问题,临沂战友医院存在伪造篡改病历、手术医生“飞刀”未备案涉嫌非法行医、临沂市人民医院检验报告遭泄露等,家属质疑兰山区卫健局在调解过程中未做到公开公正。
为此,3月27日、28日记者多方核实调查,临沂战友医院院长刘茂文未做回应,日照市人民医院则拒绝透露手术医生的任何备案信息,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示公函,未查询到该医生在临沂战友医院的备案信息。兰山区卫健局相关科室则解释,采访回复内容需要和领导汇报,截止到发稿前,暂未接到对方权威答复。
家属质疑病历篡改伪造 战友医院拒绝提供录像
张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发现临沂战友医院给出的母亲病历存在篡改、伪造的情况。“从我母亲手术完之后,刘茂文院长都没有露过面,但是给我们的病历上却显示有两天早晨查房。”根据其提供的病历材料,在3月13日和3月19日早晨8时左右,病历显示有“刘茂文主任医师查房记录”,其中19日在刘茂文主任查房后有医嘱并在最后签名。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两天刘茂文并没有到病房查房。
3月27日,记者与张女士等家属来到临沂站友医院,该医院蒋姓工作人员称,今天上午院领导接到兰山区卫健局通知,到区卫健局与病人家属进行调解,他在医院准备好公章等材料,随时等待通知。但现场家属称并不知情,也未接到兰山区卫健局的调解通知,对此蒋先生称不清楚。对于病历上的情况,蒋先生解释如果记录上显示有主任查房,那应该就是有。
随后家属提出索要住院期间的监控记录,用来佐证刘茂文院长并未实际查房,蒋先生称可以提供,但随后在向领导请示后告知家属:“提供不了,可以报警。”最后,蒋先生告诉记者,针对采访回复的内容,不作为医院的权威和官方答复。
采访中,记者拍摄医院门口照片时,现场遭到一位张姓女士的阻挠,对方自称为该医院负责安全的责任人,记者在医院门口拍照取证干扰社会秩序,影响医院正常工作秩序。并多次质问“以什么权利拍照”、“谁委托你来采访”、“你以什么原因来采访”……在记者出示《新闻记者证》后,又要求再次出示国家相关部门、临沂市卫健部门等部门的《委托函》。最后记者选择报警,在兰山区朱保派出所出警后记录后记者离开。
病人病历遭泄露 临沂市人民医院称调查难度较大
张女士告诉记者,兰山区卫健局医政科介入调解期间,临沂市人民医院泄露了她母亲王女士的检查报告,让调解再次陷入僵局。3月20日,张女士的母亲因病重转院至临沂市人民医院,3月21日抢救一天后去世。“3月25日下午,卫健局的调解人刘女士告诉我,她刚刚获知了一个信息,我母亲在临沂人民医院做的血培养,克雷伯菌出结果了,跟我说因为这张报告的原因医院现在不能兑现前期承诺的赔偿数额。”张女士告诉记者,这个信息的来源是临沂战友医院刘茂文提供的,据说克雷伯菌本身就存在于人体,人体免疫力低的时候,会迅速在人体繁殖致病。“这是调解人刘女士跟我说的,当时我们家属还不知道结果。”
“我母亲在临沂市人民医院的住院治疗病历,只有人民医院才能看到,刘茂文是怎么知道的?人民医院有什么权利未经过家属的同意提供给别人?”对此,3月27日下午,记者与张女士来到临沂市人民医院,在打印完病例后并未发现血培养鉴定结果报告。随后在医院重症医学科二病区,张女士找到医生拿到该结果,该报告单显示报告时间为3月23日8时55分左右。“也就是说在结果出来后,临沂战友医院很快就知道了,而我们家属毫不知情。”
现场通过和该病房医生及病案室负责人核实,病人病历需本人或委托人持相关证件才可查询,其余人或机构无权查询。在人民医院医疗安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擅自泄露病人隐私违反了医院规定,家属可提供相关证据及有效信息,医院将进行调查,但是调查难度较大。“病人病历只有家属或本人持有关证件材料才能查询,或者是接到其他部门的协查函,目前我们还没有收到这个函件。”
家属质疑兰山区卫健局调解过程不公开公正
3月27日下午4时许,记者与张女士等人来到兰山区卫健局,负责调解的刘女士称该报告单是科室领导告知的,并现场在手机上向家属和记者出示了该份报告单,从图片可以看到,该报告是在电脑上打开后进行拍照。经对比内容与张女士拿到的纸质报告单内容一致。现场张女士与医政科科长刁(音)先生联系,对方在电话中承认该报告单是临沂战友医院刘茂文发送给他。“我们现在还没看到这个纸质的材料,应该是战友医院要的。”电话中刁科长称,是战友医院的刘茂文院长以照片的形式拍给他看的。刁科长解释死亡病例有死亡病例的讨论,战友医院可以像人民医院询问相关的诊疗情况。
“战友医院是怎么得到这个结果的?人民医院告知出了家属有权利调取病历外,卫健部门也需要协调函才能调取。”面对张女士的质疑,刁科长称目前还没有到人民医院调取病理,并“改口”是刘茂文口头和他说的,也没有张女士所说的情况(收到照片)。在张女士提出已经看到该照片后,刁科长称需要问一下,随后将电话挂断。随即调解人刘女士接到电话,在外出近一个小时返回后,面对前述情况的追问,对方称是她自身工作出了疏忽,是在她个人没有核实清楚的情况下给出的结果。
“我现在已经无法再继续相信卫健局了,他们在调解的过程中不公开不公正,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说出的话出尔反尔。”张女士称,维权的过程举步维艰,现在母亲刚刚去世,他们憋着一口气就想要讨一个公道。
家属索要证据遭拒 兰山区卫健局称图片无法提供
《刑法》第253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3月28日下午,张女士向人民医院提出,战友医院院长刘茂文有位亲属在人民医院脊椎外科工作。对此,人民医院医疗安全办公室相关负责人称,如果家属能提供战友医院拍摄的照片,会对调查起到关键作用,否则调查难度较大。
随即张女士向调解人刘女士询问是否可以提供,对方称图片无法提供。通过双方的聊天记录,最后张女士反问,作为医院监管单位的卫健部门,现在战友医院通过不法手段获得了病人材料,已经属于违法行为。“我们现在正在和人民医院全力调查这件事,作为一名公务人员,手里有至关重要的证据,却拒绝提供,对违法行为进行包庇,这样的做法合适么?”对于张女士提出的质疑,调解人刘女士未做回应。对此,3月29日记者采访刘女士,对方称确实提供不了,现在已经没有图片了。
家属称“飞刀”医生收专家费且未备案 日照人民医院拒绝提供备案信息
张女士告诉记者,从母亲的手术开始,战友医院就一直在违规操作。给母亲做手术的专家是日照市人民医院的副主任医师李建伟,在术前战友医院和家属沟通手术的问题时,医院的葛姓医生提出要给“专家费”,最终经过协商,双方共同承担4000元的“专家费”。“3月12日,手术前葛医生把我们叫到一个办公室,我把2000元现金给了葛医生。”张女士称,这位葛姓医生就是手术记录中的“助理”。在之后她曾向战友医院索要李建伟医生的信息,但是遭到拒绝。
3月29日,张女士提供的一份与李建伟医生的电话通话中,对方称他早就已经备案。3月28日,通过兰山区和临沂市政务大厅现场查询,均未查询到该医生的备案信息。
3月28日,记者联系到日照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相关工作人员称,医院注册医生外出手术,需要在医院进行备案,李建伟医生到临沂战友医院进行手术是否备案需要查询,之后会给予回复。但随后记者一直未接到电话,3月29日下午,记者再次联系到该院医务科,一位男性负责人称,医生确实需要备案,科室内也都有这个结果,但李建伟医生是否备案了不能告知,该医生是否注册了多点执业也不能告知,不能提供任何有效信息。
随后记者联系到临沂市卫健局,相关负责人称可以通过健康山东公众号进行查询,在该医院机构查询医师信息时如果未查询到,可能是未进行备案,或者是备案时间较短,没有同步过去。如果需要更准确的信息,则需要提供医生的身份证号等。通过“健康山东”公众号查询,临沂战友医院的医师信息中,并未有李建伟医生的信息。
3月30日,张女士告诉记者,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向她出示了一份公函,经查询“医师执业注册联网管理系统”,未查询到李建伟在临沂战友医院的注册、变更或更多备案信息。“未备案是否属于非法行医?”面对张女士的质疑,兰山区卫健局未做正面回应,只是称如果涉及到非法行医或者违规,无法申请事故鉴定。
战友医院悬挂广告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 2022年曾被罚11万元
3月27日,记者于临沂战友医院现场采访中发现,该医院大厅内悬挂的医疗广告中,存在大量涉嫌违法的内容。其中大厅内悬挂材料中,内容含有“关注骨科30年解除病痛一瞬间”;内固定感染治疗宣传中显示“术后半年骨折痊愈”、“术后五个月骨折愈合”;“LEEP宫颈修复术宫颈疾病克星”,在该宣传中有“神奇效果60天让宫颈‘光滑如初’”;宣传的米粒刀介入清除术为“最先进的腋臭治疗技术”,经过两年临床应用,已成功治愈1200例腋臭患者,有效率100%,治愈率98.86%,同时该宣传中宣传采用最新研制的特效清除产生腋臭的第二大元凶——微生物,并调控大汗腺管壁细胞间隙,促进汗液和毒素的新陈代谢,从根源上接触产生腋臭的所有病因达到彻底根治不复发的效果,治疗过程仅需20分钟,具有微创、无痛、不缝线、无疤痕、费用低、愈合快一次性随治随走、彻底根治等优点。该技术堪称史上最先进的腋臭治疗方法,是一种标本兼治的绿色疗法,一次治疗后永不复发,无任何后顾之忧;超微手术一次性治愈,超微创、无复发、创伤小,不影响正常的生活,一次性治疗等,前列腺电切手术具有不开刀、住院时间短、痛苦小、恢复快等优点,特别适合年老体弱病人。对于以上内容是否涉嫌违法,卫健部门是否会进行立案执法调查,截止到记者发稿前记者暂未接到回应。
记者查询发现,2022年4月份,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临沂战友医院近被列入“第一批典型案例”。临沂战友医院在公众号中标称“一根针治肿瘤,不开刀、无疤痕、创伤小,仅在皮肤留下1mm针孔、无疤痕、不影响美观”,该广告中含有“医疗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被罚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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