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喜可贺!
继连续三次嫖娼被拘留的大导王全安
分手后还要晒出聊天记录、扫射前任狐臭的商人袁巴元
旗下公司被曝出有巨大投资风险的富豪张钱豪
总被嘲“眼光差”的张雨绮,
终于找到了一个大家都在夸的男朋友(respect)
Yep!
虽说昨天预告的“顶流女星恋爱瓜”令人失望…
但恋爱本身的甜度还是没得说吧?
瞧瞧下面这现实版的“娱乐圈姐弟恋甜宠文”设定!
张雨绮,88年生的美艳姐姐,
李柄熹,95年生的奶狗弟弟。
(终于不再是又丑又花心的中年富商了)
(剑眉星目,可盐可甜)
(有帅哥氛围,放在普通人里也称得上亮眼)
一个是唱歌跑调、跳舞顺拐的憨憨女星,
一个是年轻有才的高材生首席提琴手。
(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中提琴专业,客串过几部影视剧)
(著名中提琴教育家王绍武的学生,和中央民族乐团团长、琵琶演奏家赵聪保持稳定的跨界合作)
(参加音综《一起乐队吧》,和队友两人从头到尾没输过)
一个阅尽千帆、什么都不缺,
还是像18岁少女一样幻想美好爱情,
(去年生日直播,字里行间都透露出“老娘想恋爱”:
“你总是给我放这么甜的歌,很刺激我知道吗!”
“第一次告白…挺美的啊,这名字。”
“我也希望我能找到我喜欢的人啊…”)
一个是爆料也说“是好人”的温和大男孩,
和陌生人有点拘谨,对熟人会展现粘人一面。
(挺讲礼貌一弟弟,见人会下意识站起来打招呼)
(认识几年的伙伴如此评价)
(目前网上爆料无差评)
帅气粘人首席提琴手x年上音痴美艳女明星,
光人设就足以让我磕生磕死……
这两人,真的恋爱了!
瞅瞅狗仔拍到的内容▼
男生会在进店前绅士地推开门。
还会乖乖地跟在身后进便利店。
饭后散步回家更甜——
亲密挽手,有!
自然搂腰,有!
同回公寓,有!
是站在一起就引人注目的俊男靓女啊~~~
两个看似完全不搭界的人,怎么走到一起的?
综艺《姐姐的爱乐之城》。
姐姐来参加“姐姐”成团后的唯一团综,
弟弟作为乐队里的小提琴手,辅助姐姐路演。
功夫不负有心人,
努力在团综里捡垃圾的橘,
发现了他俩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
第一次见面,第一站路演的排练厅▼
姐姐因为拍戏没来得及提前训练,
弟弟专注地听着她唱完了一整首跑调的歌。
等到正式上台表演,盯着对方的投入演奏,
姐姐大概也感受到了音乐的魅力。
然后慢慢变得熟悉▼
作为固定搭档,两人后面的合作次数也不少。
虽然剪在明面上的互动不多,
但每一次排练都会有交谈和沟通。
直到后期的西安站暴露无遗▼
还是那个跑调却唱得比谁都大声的张雨绮,
一直表现拘谨的弟弟在后面偷笑,
盯着姐姐的时候还会战略性皱鼻 推眼镜。
(是害羞,害羞了吧?)
正在吃饭的姐姐,听到楼上响起小提琴声,
对比很快识破真相的郁可唯,
张雨绮的第一反应还是弟弟在催她们排练,
然后一边吃着饭,一边大喊“李柄熹别催了”。
(直呼其名,挺熟)
莫不是有啥“听到我拉小提琴,你就出来”的暗号吧?
旁边的万茜:偷听到闺蜜和男友打情骂俏的我本人。
等到正式表演环节……
那天的西安很冷,大家都恨不得裹上几层棉袄。
李柄熹也一样。
为姐姐们伴奏——
羽绒服裹得紧紧的。
只有一个例外……
在张雨绮表演时——
冻到搓手也不管。
之所以要这样……
或许也是因为姐姐表演的这首《逆流而上的你》,
对逆风翻盘的张雨绮来说格外重要,
所以希望能给出一场完美的表演,
就像这个站在姐姐背后听她唱自己故事的专注一眼吧?
毫无疑问,这档节目是最直接的红娘。
她俩之后的蛛丝马迹就没停过▼
上《快本》宣传,
被问到谁的异性缘最好,
张雨绮也毫不收敛,指着孟佳,
理由是乐队所有男孩投票最喜欢的姐姐,
大家都投给了孟佳,张雨绮只有一票…
现在想想,这一票大概就是李柄熹投的吧?
在微博宣传节目,
明明那会儿在节目里的交流并不算多,
李柄熹发过了好几次团综的相关话题,
唯一一次带上姐姐的名字,还是张雨绮。
去年12月开始,张雨绮迷上了“小提琴”。
一边对着粉丝喊自己要学小提琴,
一边把手机壳也换成了小提琴图案。
明明前几天到北京,还没有小提琴的踪影,
离开北京的机场造型,姐姐全程背着琴…
(连最爱的爱马仕包包都让助理拎着)
是不是某个在北京的“朋友”送的呢?
今年2月14日,弟弟编辑了四次微博,
最终把这张写着自己名字的“书法图”设为C位,
是不是某位初学书法的姐姐之作呢?
门外汉·橘瞧这字体都一样,
难不成是姐姐特地找老师写的男友名字?
之后的“狗粮”也不停——
12月31日,姐姐被拍机场照,
1月1日,弟弟晒同款外套自拍。
3月31日,姐姐之前录的节目播出,
弟弟特地“凑”了一张穿情侣款的自拍。
要不咋说弟弟的爱很炽热呢~
除了1、2、3……数不完的情侣款,
还有疑似撞款的“车座”,
就连一条普通的营业微博,
也要特地在评论区揪出“失恋与否”的问题,
强调“也是没这个机会”。
看着他俩在高朋满座之中把隐晦的爱意说尽……
谁!敢!说!不!甜!
橘再一次感叹:真好!
挑男人的眼光可能不行,但挑帅哥就简单多了。
反正靠人不如靠己,事业掌握在自己手里,
物质自由带来精神自由,然后带来婚恋自由,
想和谁在一起就在一起,
想谈多久谈多久,
别人爱咋说咋说,
全世界,姐最快乐!
姐妹们,努力搞钱!争取一起体验萧亚轩的快乐!
电影《闻香识女人》,双眼失明的弗兰克通过辨别身边女人的香水味来判断对方身份地位乃至舞步,与女性交往行云流水。
于是成就了一段美而震撼的探戈曲。
虽叫“闻香识女人”,弗兰克活着的动力来源与女人翩翩起舞,他渴望爱与尊严,不然他就是废人了。其实又是“闻香识男人”,弗兰克又何尝不是一个情感细腻、对生活充满热爱的魅力老男人,影片实际上讲的男人的故事。
女人会根据场合不同选择香水来增加个人魅力,而喷香水的男人少之又少。这让原本就经少了许多装扮花样的男生又少了提升气质的机会。
有些人认为女人爱香水天经地义,男人喷香水不阳刚。
然而,香水并不分男女,市面上也有很多男士香水,只是大家不了解而已。
拿破仑是出了名的香水狂魔,即使征战期间也要用掉5公斤香水。除了喷,喝,泡香水浴等等。
网络上一张男明星爱用香水清单,乍一看好多小鲜肉,他们之所以为女孩们疯狂喜欢其中香水有一定功劳吧。
不得不说的,其实身边的伙伴可能都偷偷在用香水,你不知道罢了。
男生为什么要喷香水?臭男人臭男人,指的不就是男人一到夏天就满身臭汗。
众所周知女生是嗅觉动物,对于一身臭汗的男生尽可能远离,身上香香的比臭男人香太多了。
香水一定程度可以掩盖因出汗而黏腻的体味,注意不是遮腋臭,量不需要多,能跟体味融合更好。一旦量多了呛死人容易弄巧成拙,比汗臭味杀伤力还大。
喷香水的男人大多形象不邋遢,注重社交礼仪。
跟女神约会怎能不好好打扮一番,俩人相伴而行你身上散发淡淡清香,在女神心中肯定加分不少。会面大客户,整装齐发以表尊重,喷一喷香水有锦上添花作用。
喷香水最重要原因,因为好闻,能愉悦自己。
人性的本能,闻到香香的味道会开心,好比看到路边的野花想采回家装饰。
做人嘛,开心最重要。香水首先得自己喜欢,符合自身气质才会吸引别人。
怎么选?提到男士香水就不得不点名古龙水,很多人认知里,古龙水是男人的唯一香水。
其实不然。古龙水香精浓度仅3%~5%,浓度低香味清新不会太浓郁,符合男生香而不腻的喜好。
外国人人均使用香水,古龙水最初颇受欧洲男性喜欢,他们爱在洗完澡或运动后使用,久而久之,古龙水被大众打上男士专用香水标签。
不过,选香水是个技术活。
【根据季节选择】
夏天多为柑橘调、花香、果香这类清新香调,稍显活泼。
冬季则适合馥郁的香气,比如木香,檀木香,药草香,静谧而稳。
【根据场合选择】
约会适合轻快、朝气一些的香水,最好是甜而不腻,阳光静谧。
重要会议这类办公场合,建议选择沉稳的木香,给别人一种稳重有担当的感觉。不建议选择太甜腻,太活泼的香水。
夜店蹦迪,有多高调就多高调,不怕香味浓厚,更怕别人的气势凌驾于你之上。
当然,跟随自己心情选择才能发挥香水最大用途。
契合不同需求,挑选了几款香水供大家参考。
不羁:自由
关键词:叛逆、自由、桀骜不驯
正如其名,这款香水为叛逆轻易不愿屈服的男性打造,前调胡椒辛辣、柠檬清香,截然不同两种味道相碰撞,体现少年无畏一切追求自由。
香调:馥奇香
前调:胡椒、香柠檬
中调:老鹳草、薰衣草、香根草、广藿香
后调:雪松、劳丹脂
沙滩漫步:清澈
关键词:夏天,少年,清新
夏日沙滩一边是茂密的绿植,另一边海水波光粼粼,波浪来了走走了来冲散人们走过沙滩的脚印。
香调:海洋调
前调:橘子、苦橙叶
中调:海藻、迷迭香
后调:广藿香、雪松、琥珀、快乐鼠尾草
白茶:清冽
关键词:干净,温柔,淡雅
少年一席白衬衫青春干净,与白茶淡雅的香草相契合,是长得帅气、学习成绩优异的校草。
香调:绿茶调
前调:柑橘、香草、茉莉
中调:茶叶、树莓、小苍兰、小豆蔻
后调:雪松、麝香
岛屿森林:阳光
关键词:阳光、冒险、运动
静谧森林里树木高且大,颇有直冲云霄之势,但不妨碍阳光透过间隙照射进来。森林里高树林立,生物种类繁多,处处充满陷阱和挑战,适合爱运动爱冒险的男生。
香调:馥奇香调
前调:葡萄柚、芝麻
中调:乳香、冷杉、玉露茶
后调:雪松、龙涎
救赎之夜:温暖
关键词:成熟、稳重,从容
经历过沧桑岁月的男人沉稳、从容,属于成熟男性特有魅力。
香调:木制香
前调:烟草叶、朗姆酒
中调:皮革、晚香玉、鸢尾花
后调:愈创木、安息香脂、零陵香豆
五种香型,分别适合不同年龄段、不同性格的男生。
怎么喷?身上喷香水七个位置:耳后,后颈,锁骨,手肘内侧,腰部两侧,膝盖内侧,脚踝。
注意!少量薄涂。
切忌摁超大力,香水像水柱“滋溜”喷出来,很容易酿成悲剧。
如果手残党对量实在掌握不好,建议选择男士香膏,也就是固体的男士香水。
【ComerMullen蔻美慕蓝固态香膏迷彩系列】
迷彩系列香膏小巧精致,方便携带,可以随时随地补香。
迷彩图案尽显男性刚烈一面。涂抹方式一样很MAN,旋转盖子,像抹万金油一样涂抹就行,小白也可以轻松上手。
留香时长6~8小时,比普通液体香水留香时间更长久。
五款香型可选,对应前文香水系列。
最后多说一句,不管出于撩妹、展现自我等目的都好,分享香水为的是希望男生可以多一些提高自我形象意识,不要再做“臭男人”了。选香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多尝试,不跟风。
山东警察学院2024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山东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警察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三条 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山东警察学院招生工作接受教育招生考试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警察学院
第五条 学校代码:11324
第六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 学校地址:
明水校区: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文东校区:济南市历下区文化东路54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政策,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设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保证招生工作正常秩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二条 学校2024年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批复为准。招生专业包括:
(一)公安学类专业:侦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学制4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考生必须选考政治科目方可报考。
(二)公安技术类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学制4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考生必须同时选考物理、化学2门科目方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计划和具体专业通过各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等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4.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5.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6.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具有山东省户籍并参加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夏季考试;
7.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8.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五条 报考考生须参加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十六条 政治考察。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面试。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等方面和公安部、教育部要求,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十八条 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男性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十九条 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普通类提前批。
第二十一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山东省公安厅政治部文件,学校招生计划预分到全省十六市。在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中,根据选考科目要求,分市、分男女,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二十二条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录取:
依次按照考生是否享受夏季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考生的面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体能测评成绩录取。
第二十三条 如第1次填报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时,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在网上公布剩余计划,已参加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且均合格的考生可进行第2次志愿填报。
第二十四条 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普通类一段线。
第二十五条 对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投档的考生,学校予以承认。
第二十六条 学校公共外语课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若报考我校,录取后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七条 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办法,同时兼顾男女比例和地市分布等因素。投档分数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下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八条 录取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按照公安部、教育部文件执行。
第二十九条 录取结果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渠道和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三十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三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在校期间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佩戴学员标志,实行严格的警务化管理;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三条 学校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警察学院;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等文件规定,我校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能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人民警察基本资格条件的,参加当年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招录人民警察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到公安机关;也可以参加其它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考录,或者自主择业。
第八章 其它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68622756
监督电话:0531-68622799(招生就业处)
0531-68622755(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电子邮箱:zs@sdpc.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dpc.edu.cn
通讯地址:济南市章丘区章莱路2555号
邮政编码:250200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培训以及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警察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由山东警察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政法学院2024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2024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政法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严格程序、择优录取、接受监督”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山东政法学院。学校代码:1410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研究生教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2024年本、专科招生工作,负责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2024年度招生规模,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结合往年的招生录取、专业培养、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编制本年度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招收本科生,面向山东省招收专科生。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专业与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招生简章、招生专题网站等途径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提档比例
学校认真贯彻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招生录取有关规定,按照所在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一)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需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实行“专业(类) 学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只要体检符合要求,均予录取;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只要考生体检符合要求,且服从调剂,原则上不予退档。
山东省普通类提前批招生专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等级考试选考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非综合改革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学校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分配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缺额专业计划,参考考生志愿情况和相关科目成绩,调剂录取到未满专业;若未被相应专业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学校各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三)对于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相同的考生,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从其规定;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
(四)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五)山东省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对同一专业类别进档考生按高考成绩和专业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加分政策
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我校认可考生其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并以考生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和专业(类)分配。
第十六条 特殊要求
(一)外语语种: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二)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三)列入山东省普通类提前批招生的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现场测试。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助、贷、勤、补、减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奖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山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在3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山东政法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和学校学位授予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附有专业培养方向的招生专业在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时,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规定的专业名称发放。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 88599888,88599859,88599958
网址:https://zs.sdupsl.edu.cn
E–mail:zsb@sdupsl.edu.cn
山东政法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531-88599822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政法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政法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主管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障山东青年政治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考生、家长、社会监督和咨询,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处对招生工作全流程监督检查。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国标代码:1427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七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31699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咨询和监督机构,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考试、宣传、录取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计划编制、政策咨询、考试组织、招生录取、招生宣传等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依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统筹各省各类生源数量和质量,坚持学校办学定位,坚持市场需求的原则,综合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学校面向山东、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陕西、甘肃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印发的填报志愿指南及学校招生信息网、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报考要求
第十二条 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10号)及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与英国朴茨茅斯大学合作)仅限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报考,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五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投档比例按照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确定。
第十七条 学校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普通类专业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1.实行“专业(类) 学校”模式,根据专业(类)选科要求、体检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等对专业(类)进档考生进行审核录取、确认专业。
2.实行“院校专业组 专业(类)”模式,进档考生按照投档专业组内专业(类)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计划择优录取;专业调剂志愿仅限在投档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在专业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计划未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不符合国家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录取资格的进档考生予以退档。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播音与主持类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舞蹈教育)、舞蹈表演(专科)使用考生所在省舞蹈类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类),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等美术类本、专科专业使用考生所在省美术与设计类统考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
体育类专业使用省普通体育类专业统一测试成绩,并执行相应志愿投档规则。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春季高考投档录取按照山东省春季高考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职业教育本科专业依据专业特点面向山东省夏季高考或春季高考招生,志愿填报、投档办法、录取规则参照夏季高考或春季高考招生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指定查询网站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及录取通知书等。
第七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六条 入学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531)58997707
学校网址:http://www.sdyu.edu.cn
招生邮箱:zsb@sdyu.edu.cn
微信公众号:Sdyuzs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
邮编:250103
第二十九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或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管理学院2024年
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山东管理学院2024年招生工作,依法规范招生过程管理,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录取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管理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438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九条 学校地址: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
历城校区:济南市历城区桑园路60号,邮编:2501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山东管理学院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方案制定、计划报批、计划分配、招生宣传、录取及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山东管理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网站、学校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山东管理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校认可并执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一)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在新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普通类专业的招生录取规则按照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
(二)其他省份普通文理类专业录取原则
先录取首次志愿(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第一志愿(非平行志愿省份)的考生,在首次志愿、第一志愿不满时,再依次录取征集(后续)志愿考生。专业录取原则为专业清,即依照招生专业计划,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部分缺额专业,根据考生成绩和志愿情况进行调剂录取。对无法满足本人专业志愿,又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作退档处理。学校录取批次以专业计划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八条 艺术类各专业报考及录取:详见《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山东管理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学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并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语种:学校商务英语专业外语语种须为英语。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二十二条 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须合格。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学前教育专业招生依据卫生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考生必须身心健康,如患有肝炎、结核、皮肤病、性传播疾病、精神病或者有精神病史以及色盲、色弱、身体残疾等,不适合从事幼儿教育事业。报考学前教育专业学生有上述情况者不予录取。
第六章 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三条 学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文件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四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2〕17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及证书颁发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具体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完成规定的学业,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授予学士学位条件者授予相应学士学位;专科毕业生颁发山东管理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专升本政策依照当年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山东管理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管理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个人或机构,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学校网址:http://www.sdmu.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mu.edu.cn
电话:(0531)88960001 传真: (0531)88960001
招生投诉(监督)电话:(0531)89636926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丁香路3500号,邮编:250357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山东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上述文章内容有限,想了解更多知识或解决疑问,可 点击咨询 直接与医生在线交流
MONTH'S ATTENTION
HOT QUESTION
MONTH'S ATTENTION
PHYSICIAN RECOMME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