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人,是对非中原的周边民族的通称(主要指北方以及西方的游牧民族,如贾谊《过秦论》提到"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与外国人的泛称(《太平广记》以"胡"称印度人)。根据现存史料,先秦时期华夏族将北方游牧民族称为北狄(其时有四夷: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秦汉以后才称其为"胡人",如《战国策·赵策二》记载"今吾(赵武灵王)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后汉书•五行志》记载"汉灵帝好胡服,胡账,胡床,胡坐,胡箜篌、胡笛、胡舞,京都贵戚皆竟为之"。
近代中国称外国人为"洋人",称外来物都要在其名前冠上一个"洋"字,如"洋火""洋车""洋油灯"等。顾名思义,因中国是一个以大陆为主的国家,而外国人、物基本上是从大洋乘船而来。那胡人又为什么姓胡呢?"胡"的称谓到底从何而来?
1、北方民族的自称《汉书·匈奴传》记载,单于遣使遗汉书云:"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不为小礼以自烦。""胡"在匈奴人眼里是天之骄子的意思,可比之中原之天子。由此,中原人可能是根据其自称而称其为"胡"的。后来"胡"的意义范围逐渐扩大了,演变为对北方和西方外族的泛称。这是站在"胡人"的视角上分析的,若是站在中原的立场,情况则大有不同。
胡,古字本做"鬍",指嘴周围和连着鬓角长的须毛。大概因游牧民族都长着大胡子,故而以貌取人,称其为"胡人"。汉朝骠骑将军霍去病墓石刻"马踏匈奴"中被马踩在脚下的匈奴就是个大胡子形象。对于胡人的相貌,史书没有过多描述,但可以从画像砖、壁画、雕刻等图像记录中得到印证。
胡,从肉,古声。"古"是声旁,为拟声词"咕"的省略("咕咕"响);月即肉,代表喉咙。故"胡"的本义为拟声词,指喉咙里发出的含混不清的声音。大概因西北部少数民族说话"咕咕"叫,就像是"胡说八道",中原人听不懂,所以称其为胡人。一说,与孟子讥讽楚人许行是南蛮鴃舌之人一样,游牧民族之言行不合孔孟之道,其频频袭扰中原地区,抢掠成性,简直是"胡作非为""胡来""胡闹""胡搅蛮缠",故称其为"胡人"。
有人认为,"胡"作野蛮、落后之意,指不文明,未开化之民,是中原人对北方游牧民族的蔑称。自先秦以来,中原地区的农耕文明总是领先于北方游牧民族,这种处于主流文化圈的地域优势带来的心理优越感以及文化正统的观念,使得中原人对周边的少数民族产生了蔑视,尤其是其地理上的偏居,语言、习尚的短陋,气候的恶劣等方面。西晋江统在《徙戎论》提到的"戎狄志态,不与华同"即是此意。
陈寅恪先生在《狐臭与胡臭》一文中,引隋巢元方《诸病源候总论》"人有血气不和,腋下有如野狐之气,谓之狐臭"和唐孙思邈《千金方》"有天生胡臭者,为人所染胡臭者。天生胡臭者难治,为人染者易治"等史料,猜测"胡"与"狐"有很大关系,其说曰:"疑此腋气本由西胡种人得名,迨西胡人种与华夏民族血统混淆既久之后,即在华人之中亦间有此臭者,倘仍以胡为名,自宜有人疑为不合,因其复似野狐之气,遂改"胡"为"狐"矣。"其要义大略是:腋下之臭,起于胡人,传入华夏,故称"胡臭",后因民族融合加剧,才改口"狐臭"。其后黄永年先生在《读陈寅恪先生<狐臭与胡臭>兼论狐与胡之关系》一文中指出了陈寅恪先生猜测的合理性与存在的问题。
首先,陈寅恪先生所引仅限于隋唐史料,并根据两则文献作者时代先后便断定"狐臭"早于"胡臭"(这里黄先生似乎会错意了,因陈先生原文是"若所推测者不谬,则'胡臭'一名较之'狐臭'实为原始且正确欤?")有些武断,因至迟在刘宋时代,已成立"胡臭"与"狐臭"的观念(可参考先生原文或晋葛洪《肘后急备方》,《太平广记》等,此处不再赘述),无法断言二者孰先孰后。其次,除"狐臭"将"胡"与"狐"二字建立联系外,黄先生还举了几个能透露两者关系的例子,如:狐多姓"胡",狐多化形为僧佛菩萨,而佛又为"胡神",僧为"胡道人"等。再次,黄先生分析了二词产生如此关系的原因。其原文:"窃谓以兽类称异族,实吾华夏古代之陋习。颇疑西胡之入中国,本为华人之所歧视;乃缘'胡'、'狐'读音相近之故,遂以'狐'称之,借寓唾弃之意于其中。此犹清代以'俄'、'鹅'音近,遂以'鹅鬼'称俄人之例也。"案,民间亦有因游牧民族狡猾,故以"狐"称之的说法,后以其谐音"胡"来代替。
不论"胡"是褒义抑或贬义,其由来如何,在民族大融合的时代,"胡人"的称谓早已消失,但也有一些事物保留了其地域特色,如胡萝卜、胡琴、胡椒等。中国古老的姓氏"胡"出自舜帝后裔胡公满的早期封地胡襄城或谥号。对于他,同姓的读者想必很熟悉,有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去了解一下。
每当炎热的夏季来临时,在人潮拥挤的地方就会有味道感人的“腋来香”,让人感到十分的不适。这时就有人认为,狐臭是一种传染性疾病,甚至有的老人说,狐臭其实与接触过狐狸有关。
其实经过科学研究后证实,有狐臭是正常的,没狐臭才是“变异者”,这又是怎么回事呢?狐臭到底是什么?它又是如何产生的?
让人尴尬的“腋来香”
狐臭是什么?如何产生的?狐臭又叫腋臭和臭汗症,往往是因为汗液排出过多,且汗液当中的脂肪酸会更浓,最终在经过皮肤表面的时候,就会与细菌接触分解,最终散发出难闻的气味。
可见,狐臭本身与人类的汗腺有着密切的关系,并不是说接触狐狸之后沾染上的。
至于为什么会叫这个名字,是因为狐臭的味道和狐狸肛门配出的其为类似。
莫名背锅的狐狸
人体有许多的汗腺,其中小汗腺几乎遍及人的全身,通过小汗腺排出的汗液一般是无色无味的弱酸性物质。
而狐臭是源于大汗腺的,大汗腺一般在腋窝、肛门、腹股沟等部位都有分布,其导管相对于小汗腺来说更加短直。
大小汗腺
大汗腺排出汗液的同时,会排出大量的脂肪酸,这些脂肪酸本身是没有味道的。但是由于人的腋窝十分隐秘,通风性又非常的差,就使得这些脂肪酸很容易在腋下的“温床”当中发酵腐败,最终散发出臭味,产生所谓的狐臭。
大汗腺分泌脂肪酸
可见,狐臭的产生与大汗腺息息相关,而大汗腺是每个人都有的。至于为什么会表现出差异,主要是因为大汗腺在不同个体上的位置、数量都有明显的区别。
日本的学者曾经针对大汗腺做了专门的研究,最终得出,狐臭患者的大汗腺数量明显更多,并且在表皮下的位置更深,大汗腺腺管数量也是一般人的3倍左右。
狐臭的产生原因
而当学者深入研究和调查之后才发现,原来人类的祖先其实都有狐臭,甚至说在那时,有狐臭的才被认定为自己人,没有狐臭的反而都是“变异者”。
原始人
狐臭基因“人人都有”根据科学家的观察,人类应该在原始人时期就有狐臭了,并且那时人类的毛发比现在还要旺盛,给了脂肪酸更好的发挥机会。
在这种情况下,几乎人人都有狐臭,而大家蹲在一起都臭烘烘的,就不会感觉到奇怪了。
甚至说可能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狐臭都被当成了一种自己人的标志亦或是特殊的“体香”。如果按照非洲起源论的说法来看,人类后来走出非洲之后,向着各个大陆进发,从而接触到了不同的环境。
从前大家都有狐臭
在这种情况下,一部分人的基因发生了变异,变异的位置正是16号染色体。有了这种变异之后,大汗腺的功能明显减弱,从根源上解决了狐臭。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没有狐臭的人才是真正基因变异的。
研究显示这个突变基因主要分布在东亚,在中国人当中占了95%左右,在华北中原地区的人口中占了99%以上。
基因发生突变
实际上大家在中国,可能会觉得患有狐臭的人是异类,但这种情况在国外其实非常常见。比如与咱们肤色不同的白种人,可能就只有10%的人狐臭基因发生了变异,黑人则更少。并且哪怕是亚洲人,日本的狐臭患有率也高达16%。
狐臭在全球很常见
所以,如果感觉到自己有狐臭其实也不必过分担忧,可以去咨询医生,在得到明确指导之后,勤换衣物,少摄入高热量食物就可以了。
而且许多外国人为了对抗狐臭,经常会使用止汗剂或者香水,这些东西都可以起到除臭的效果。虽然在很多人看来,臭上喷香依旧很臭,但是也算是改善了一些。
可以使用专用的止汗剂
值得一提的是,狐臭之所以在中国总是被视作异类,甚至有时候会遭受很大的歧视,实际上与咱们的历史文化有关系。
中华文化当中的“狐臭禁忌”咱们在上文中提到,自从人类祖先走向世界各地之后,来到中国的那一部分人就因为适应气候等原因,发生了基因变异,将大汗腺的功能削弱了许多。
在这样长此以往的累积之下,保留住原始基因的人并不多,狐臭在中国,尤其是汉人聚集的中原地区就十分少见了。
中原地区的划分
因此,在文化习俗当中就产生了一些有关狐臭的禁忌,尤其是在谈婚论嫁的时候。
以陕西省为例,古时候陕北人十分相信“穷不扎根、臭扎根”,所以在娶亲之前,会特别询问对家有没有“狐臭遗传史”。
资料显示,“榆林地区男婚女嫁,要查清门色,即对方家族或本人有无狐臭史”。延安市旧社会“讲究不同有狐臭的人、吹鼓手结亲”。洛川县男女择偶,有不与狐臭者订婚的禁忌,有“违者族人不准同宗祭祖,俗名‘分户’。”
陕北民俗
除了陕西省之外,像河南省、陕西省、甘肃省、江苏省等地都有这种隐性规定,可见那时的人对狐臭确实非常介意。
而之所以会如此抗拒,主要是因为狐臭在古代医学界被认为是一种可遗传、会传染,需要忌讳的疾病。
就连当时的名医孙思邈都认为,狐臭会传染,而且治疗非常难,他曾这样说过,“生臭者难治,为人所染者易治,然须三年醋敷矾石散勿止,并服五香丸,乃可得瘥,勿言一度敷药即瘥,止可敷药时暂得一瘥耳。”
不止如此,古代的一些医生还认为狐臭会对其他人产生影响,尤其是像孕妇、小孩儿等,很可能因为闻到了狐臭而患上其他的病症。
药王孙思邈
其次当时的社会存在“夷夏之防”的观念,简单来说社会上还是比较排斥汉族和胡人通婚的。虽然后来在不断地同化之下,人们看起来都差不多了,但是咱们在前文中说了狐臭是由遗传基因决定的,所以当时很多人就将狐臭作为区分胡人和汉人的依据。
胡人
毕竟在夷夏之防当中,可是有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说法,所以有狐臭的人更是会遭到歧视和区别对待。甚至有说法认为,狐臭的“狐”字就是用来指代胡人的。
陈寅恪认为“狐臭”一词“本由西胡种人得名”,本应名“胡臭”,后随着时代发展而改为“狐臭”,所谓:“疑此腋气本由西胡种人得名,迨西胡人种与华夏民族血统混淆既久之后,即在华人之中亦间有此臭者。”
胡人与汉人之间长相有区别
最后就是中国人自古行事,就有很多避讳。不管是日常生活还是重大的祭祀活动,不仅要避讳女子的生理期,甚至将狐臭也划分到了污秽之气的范围之内。在这种情况下,患有狐臭的人都会被视为污秽之人。
总之,在中国的历史文化当中,人们对狐臭的偏见确实非常严重,其中包含民族歧视等多个原因。
这种不正确的观念在现代是应该被摈弃的,所以如果大家在闻到狐臭味道的时候,不要表现得特别夸张,伤害到他人的自尊。
不要表现的过于夸张
不过许多学者也认为,中国人的狐臭变异基因应该就是在这种狐臭禁忌的影响下保留下来的,表示这种禁忌虽然不科学,但是确实对保证人口质量起到了作用。
并且历史已经是过去了的事情,我们再去苛责意义也不大了,更重要的是在充分理解狐臭产生的原因后,以正确的眼光看待它,对待身边有狐臭的人,宽容一些。
本文载《巴蜀史志》2022年第 4期
战国秦汉社会视野中的“敦狐”
孙兆华 史云畅
对于“敦狐”,在讨论里耶秦简时,学者多指出其为人名,目光转而投向对这位名为“敦狐”的迁陵县小吏及其同僚的“守丞”职官研究。比如陈伟主编的《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2018年版)、孙闻博的《里耶秦简“守”、“守丞”新考——兼谈秦汉的守官制度》(卜宪群、杨振红主编《简帛研究(二〇一〇)》,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相关研究偶涉“敦狐”名义。例如李世持在《秦简人名整理与命名研究》(西南大学2017年博士学位论文)中考察秦简 “人名取义源于动物”时,论及人名“狐”“敦狐”,认为“人名‘敦狐’与人名‘狐’取义密切相关”。这一点应值得肯定。但又说:“‘敦狐’当是姓名连称的人名,‘敦’为姓氏,单名‘狐’。”实际上,“敦狐”当是双名,视作姓名连称值得商榷。“敦狐”相关人名也曾在秦私印中出现。作为当时一个平凡的人名,“敦狐”自有其命名含义。探讨“敦狐”,或可加深对战国秦汉时期社会面貌的认识,并由后世以“狐”喻“胡”可观察在汉胡交往中产生的文化他者情形。
一、里耶秦简所见人名“敦狐”
里耶秦简可见人名“敦狐”,身份多为“迁陵守丞”。据已有资料,如里耶秦简博物馆、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人民大学中心编著《里耶秦简博物馆藏秦简》(中西书局2016年版)以及陈伟主编《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卷、第2卷,人名“敦狐”共15例。依照年代次序,相关简号依次为9-1112、9-1861、16-9、9-2287、8-406、8-138 8-174 8-522 8-523、8-135、16-5、8-1510/8-1522、9-1408 9-2288、9-23、9-705 9-1111 9-1426、6-4、9-1048、9-2267/9-2273。其中14例职官是“迁陵守丞”,1例为“仓守士五(伍)敦狐”,后者年代稍远,是否同一人,存疑。据里耶8-755简,“迁陵廿五年为县”。次年,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秦完成统一,《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所谓“尽并天下”。而“敦狐”简所涉年代主要是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二十七年(前220),二世元年(前209)。
秦军兵锋所指,将原楚国的地方迁陵化为己县。维持地方政治运行的基层官吏应都是秦国人,未遭兵祸身死或没有逃亡的故楚之民多作为编户民。2005年出土的里耶秦简迁陵县南阳里户版,是目前见到的最早的户籍实物。对于各简第一栏“荆”字和“不更”爵位的解释,张荣强在《湖南里耶所出“秦代迁陵县南阳里户版”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中指出这些爵位“是秦政府在特定时间段授予原楚地民众的,与秦管理下的其他地区至少是与‘故秦’的爵位有别”。
来自秦国的基层官吏敦狐,比同时代被遗忘的同僚们更加幸运,在里耶秦简行政文书里留下了自己的名字和相关行政记录。里耶秦简“敦狐”人名简的年代在秦统一前后,推测作为基层官吏的敦狐当时应正值壮年,出生之时应是秦与六国争雄之际。
二、秦印所见“敦狐”相关人名
据现有资料,比如赵平安、李婧、石小力编纂《秦汉印章封泥文字编》(中西书局2019年版,第298页、898页)、康殷和任兆凤编著《印典》(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2年版,第三册第2107页)以及黄德宽主编《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字研究丛书·徐在国卷》(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第56—57页),秦私印有“王敦狐”“上官敦狐”,类似的还有“从淳狐”“张敦胡”。对于秦印“敦狐”的解释,目前可见三种意见。
第一种,笔者所认同的基本意见,即“敦狐”,为击狐之义。“敦”字有掷击、敲击、攻击的意思。古籍中常见这种用法。比如《淮南子·兵略》:“敦六博,投高壶。”《孙膑兵法·十阵》:“鼓噪敦兵。”据段亚广《河南话与中原文化》(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14年版,第62页)的意见,河南话中现在还有“敦”为击打之义的用法。
第二种意见,徐在国认为“‘敦’、‘淳’古通”,“敦狐”人名即“敦圄”,意为似老虎的小型兽类,或仙人名(黄德宽主编《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字研究丛书·徐在国卷》,第56—57页)。这种意见解释迂曲,或许不能切近历史真相。
第三种意见,有的学者像陈光田在《战国玺印分域研究》(岳麓书社2009年版,第369页、383页、396页)中将“敦狐”这一类人名这样书写:上官敦狐(胡)、敦狐(胡)、从淳(敦)狐(胡),或归类为“有关打击匈奴的”,与“张敦胡”“张破戎”“巧罢师”并列。大概是“狐”“胡”可通这种意见的反映。又比如,刘钊认为:“先秦两汉时期的人名名无定字,常常使用假借……不同声符的假借如‘王敦狐’又作‘张敦胡’。”(刘钊:《古文字中的人名资料》,《吉林大学学报》1999年第1期;收入刘钊等主编《厦大史学》第一辑,厦门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以及刘钊《古文字考释丛稿》,岳麓书社2005年版)
秦地处西陲,与戎人军事交往颇多。据《史记》卷6《秦始皇本纪》、卷15《六国年表》、卷88《蒙恬列传》相关记载,蒙恬兵向匈奴应该是在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统一后不久。可以说,真正与胡人或说对匈奴的重要战争是在统一之后秦始皇命令蒙恬所展开的一系列军事活动。由上述里耶的“敦狐”人名简可知,命名之时,秦与六国正处争雄之际。据相关研究(赵瑞民:《姓名与中国文化》,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版,第77页;孙兆华:《出土文献视野中秦汉人名的时代特色》,李禹阶、常云平主编《国家与文明》第二辑,科学出版社2020年版),先秦秦汉命名多质朴,那么未尝不能以纪念猎狐之事来作新生儿之名。所以,关于“敦狐”的命名,当时秦国正致力于统一战争,与戎、胡交往可能是较为平和的,“敦狐”命名或许与猎狐有关,而与对匈战争无关。古文字学者认为的胡、狐声符假借问题,因“张敦胡”印只发现一例,是否可以反过来理解,即这里的“胡”通“狐”呢?反映秦汉时代战争状态的人名有时间较晚的“破胡”“破戎”这一类,而时代较早的“敦狐”可能并不与此相关。
三、“敦狐”:战国秦汉社会的猎狐风习
先秦时期的狐狸毛皮已为时人所重,甚至到了“集腋成裘”的程度。狐裘为贵族显达所服用,最珍贵的狐白之裘贵重至千金。延至秦汉时期,上层在游猎活动中猎狐,普通民众猎狐更多为了获取狐狸皮毛的经济效益,猎狐风习盛行可以想见。
据王子今在《上林繁叶——秦汉生态史丛说》(上海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8页)中对秦汉时期宫苑的考察,我们知道秦穆公时有“具囿”,秦始皇时代有所谓“五苑”,专称的有“上林苑”“宜春苑”“鲲蹄苑”“兔园”“梁山苑”“骊山苑”等,汉代则有“上林苑”“博望苑”“黄山苑”“乐游苑”“宜春下苑”“甘泉苑”“御宿(羞)苑”“思贤苑”“西郊苑”“梨园”等,以及泛指的“三十六苑”。苑囿范围广大,有“林麓之饶”,野生动物当不在少数。射猎是当时社会上层喜爱的活动,射猎对象包括“狐”在内。
据《汉书》卷51《贾山传》记载,西汉时期,汉文帝一度沉迷射猎,“日日猎射,击兔伐狐”,大臣贾山认为“击兔伐狐”已经影响到帝王功业,因此建议“少衰射猎”“方正修洁之士不得从射猎”。文帝的孙子,即位之初的汉武帝也爱好游猎。《汉书》卷65《东方朔传》言汉武帝曾“入山下驰射鹿豕狐兔,手格熊罴”。这引起东方朔的进谏。虽后来汉武帝赏赐了东方朔,但依旧“遂起上林苑”。“上林苑”作为皇家苑囿,其中必然多狐,在“兔狐之苑”中“驰射鹿豕狐兔”,让年轻的汉武帝乐此不疲。后来的汉成帝曾命人“捕熊罴豪猪虎豹狖玃狐兔麋鹿,载以槛车,输长杨射熊馆”。“射熊馆”麇集了其他地方包括狐狸在内的野兽。《汉书》卷87下《扬雄传下》言:“令胡人手搏之,自取其获,上亲临观焉。”大臣扬雄当时予以讽谏,从而留下了《长杨赋》这一名篇。
统治者为专享苑囿游猎,甚至制定了专门律法。1989年湖北出土龙岗秦简,其中有整理者编为禁苑类的律文。据中国文物研究所、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龙岗秦简》(中华书局2001年版,第85—86页),可见:
鹿一、彘一、麇一、麃一、狐二,当(?)完为城旦舂, 不□□□(三三)
然。∠取其豺、狼、豲、狐、貍、□、雉、兔者毋(无)罪。(三四)
考察猎狐风习,需关注狐狸性喜通墓穴而居这一现象。这一现象也许一定程度上催化了时人猎狐的情绪。
1986年,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在天水放马滩发掘若干秦汉墓葬,其中M1秦墓的时代是战国晚期,该墓出土秦简里有一篇300多字的《志怪故事》,讲述了“丹”这个人复活的奇异经过。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天水市北道区文化馆《甘肃天水放马滩战国秦汉墓群的发掘》(《文物》1989年第2期)、何双全《天水放马滩秦简综述》(《文物》1989年第2期)以及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天水放马滩秦简》(中华书局2009年版)对此有详细介绍。据邬文玲《读天水放马滩秦简〈志怪故事〉札记》(《国学学刊》2015年第4期)和姜守诚《出土文献与早期道教》第一章《放马滩秦简〈志怪故事〉考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对相关简牍文字的进一步校释,今略举简文一节如下:
丹所以得复生者,吾(语)犀武舍人,犀武论其舍人尚命者,以丹未当死,因告司命史公孙强,因令白狐穴屈(窟)出丹,立墓上三日,因与司命史公孙强北之赵氏之北地柏丘之上。
其中提到“白狐穴屈”的情节,抛开“怪力乱神”不谈,这似乎暗示战国时期人们比较熟悉狐狸喜借助人类墓地而穴居的情形,以至于此种素材被选作《志怪故事》细节。晚期的材料,也可资参照。承复旦大学仇鹿鸣先生提示,比如唐律“诸穿地得死人不更埋,及于冢墓燻狐狸而烧棺椁者,徒二年;烧尸者,徒三年。缌麻以上尊长,各递加一等;卑幼,各依凡人递减一等”;又有“若子孙于祖父母、父母,部曲、奴婢于主冢墓燻狐狸者,徒二年;烧棺椁者,流三千里;烧尸者,绞”(刘俊文撰:《唐律疏义笺解》,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1326—1327页)。所谓“于冢墓燻狐狸而烧棺椁者”或“烧尸者”提示我们注意,狐狸居于人类墓地,引得一些人为获得一定经济利益而采取“燻”的方式来猎狐。由于不慎而造成“烧棺椁”或“烧尸”,法律对此有相应处罚。唐律所见“于冢墓燻狐狸”,虽属于后代,但揆情度理,战国秦汉时期即便律令不设规定处罚,亦当不乏这样的事件发生。
四、“胡”与“狐”:秦汉以降胡汉交往中的文化他者之喻
关于狐与胡的关系,陈寅恪最早指出狐臭与胡人之间的联系,认为腋气本西域胡人生理特征,应称为“胡臭”。胡汉交融日久之后,因“胡臭”不分民族都或多或少存在,自然引人怀疑是否用词合适,因似野狐之气,于是改称“狐臭”(陈寅恪:《狐臭与胡臭》,《语言与文学》,1937年6月)。
此后,黄永年进一步论证,认为南北朝隋唐时期西域胡人东迁颇多,于是造成了“狐臭”与“胡臭”的联系;“狐臭”之说法取代“胡臭”一词而流行,关键是当时社会上存在以“狐”诟“胡”的社会风气(黄永年:《读陈寅恪〈狐臭与胡臭〉兼论狐与胡之关系》,《唐史十二讲》,中华书局2007年版)。
民俗学者任志强则通过考察唐代数量特多的狐精故事(在精怪故事中居首位),指出故事中的狐狸精不是简单的精怪想象,而是对居住在中土的西域胡人的隐喻。民俗学视野中的唐代以“狐”喻“胡”现象,这里仅举姓氏方面的例子稍作说明。唐代,胡人纷纷进入唐之疆土进行生产、贩运、生活等活动,与汉人通婚,定居而改用汉姓。向达指出,从康居来的以康为氏,安国的姓安,月氏的姓支,曹国的姓曹,鄯善的姓鄯,这些是以原住国为姓氏。还有,龟兹人以白为氏,焉耆人以龙为氏,疏勒人以裴为氏,于阗人以尉迟为氏。西域胡人入华虽改汉姓,但名字还有西域特色,后代则姓名都华化了(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重庆出版社2009年版,第73页)。任志强接着阐释:“‘千年之狐,姓赵姓张;五百年之狐,姓白姓康’这一俗语暗示‘千年之狐’(来华已久的胡人)已具有纯中国化的姓氏,而‘五百年之狐’(来华不久的胡人)的姓氏则仍带有胡人的气息,狐狸人格化的程度在某种意义上折射出胡人汉化的程度。”(任志强:《狐与胡:唐代狐精故事中的文化他者》,《民族文学研究》2013年第6期)
五、结语
“敦狐”相关人名虽然微小,但也许反映了战国秦汉时期的社会面貌——猎狐风习的普遍存在影响着民众的日常生活。里耶秦简及秦印等出土文献所见人名“敦狐”,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战国秦汉人命名时依然采取质朴的态度。
基于年代较为明晰的里耶“敦狐”人名简的考察,初步否定了因声符假借存在“狐”通“胡”而“敦狐”人名具有涉及对胡军事交往的意见,即便存在声符假借,即如何解释“张敦胡”一例秦印孤证,也不能排除胡通狐的情况,那么“敦狐”人名反映猎狐风习的意见仍然能够成立。
随着汉代及后世与胡族外邦交往加深,出现了以“狐”喻“胡”的社会现象,大概体现了胡人在融入汉人社会的过程中作为文化他者的一面,而随着交往融合的进一步加深,唐以后以“狐”喻“胡”影射异族的现象也就慢慢消失。
来源: 四川省地方志工作办公室
作者:孙兆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史云畅(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
配图:方志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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