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广东省高州市南塘镇的大学毕业生伍通原打算春节后去广州工作。春节期间,高州市人武部政委李凌洁数次登门,宣讲兵役义务,解读优抚政策,伍通改变主意,决定报名参军。这是茂名市开展大学生“一对一”精准动员的一个缩影。截至目前,茂名市应征报名大学生已达到4800余人,比去年同期提高将近一倍。
“茂名是兵员大市,但是每年大学生入伍比例偏低,主要是精准动员不到位,大学生对参军优惠政策不了解。”茂名军分区副司令员叶强介绍,去年征兵结束后,军分区专门针对大学生入伍进行了一番调研,发现基层征兵机构的责任意识没有调动起来,走村入户精准宣传落实得并不好。
入户”一对一“精准动员。
今年征兵启动后,茂名军分区早预测、早施策、早准备,联合公安、教育、社保等部门,精准统计辖区适龄大学生数量和名单,逐级下发至镇、村,要求各镇(街)专武干部、民兵连长和自然村村主任划片包干、走村入户,“一对一”宣传大学生参军优惠政策。
春节期间,茂名军分区两级党委常委带队对大学生征集较为落后的镇、村进行现地督导,对应征意愿不坚定的大学生做好针对性的动员宣传、答疑解惑和咨询工作。
此外,大学生体检合格率低也是大学生征集面临的主要困难。“经过前期精准动员,大学生上站体检人数激增,但总的体检合格率不到25%。”茂名军分区动员处参谋黄锟表示,大学生体检合格率低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茂名北部农村地区日常多饮用含矿物质较高的山泉水,因患有肾结石被淘汰不在少数;二是视力、精索静脉曲张、腋臭等边缘性问题较多。
下基层武装部督导征兵工作。
据悉,为持续坚定大学毕业生入伍信念,茂名军分区正会同茂名市政府研究出台大学毕业生身体纠治补助实施办法,为下半年大学生征集做好兵员储备。茂名军分区动员处处长陈言霞表示:“精准动员到位,大学生参军入伍情绪高涨,再加上暖心政策,征兵工作再创佳绩指日可待。”
【南方日报、南方 记者】杨金凤
【通讯员】黄锟 王淘淘
【作者】 杨金凤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 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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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霸凌是一个让人非常不愿触及的话题,因为不管是曾经的受害者还是施暴者,亦或是旁观者,我们都曾或多或少的参与了其中。
那些成长回忆中凹凸不平的地方,总在不经意间蹦出来,带给我们阵痛。
高中时,我的一位同学小琪,因为幼年时不慎落入滚烫的热水盆中,被严重烫伤,在脸部和胳膊上留下了很大面积的疤痕,眼睛也因此患疾,只能斜视前方,而不能正视;高中时,小琪又不幸地患上了狐臭。
因为这些原因,高中时代她遭到了班里人的排挤,甚至是言语的攻击。有人骂她丑八怪、有人嫌弃她身上的味道,从她身边经过都是捂着鼻子。小琪生性好强,上课回答问题总是很积极、很自信。但有一次,班长却当着全班的面嘲讽她说:
“我见过丑的,没见过长得丑,还这么自信的。”
班上发出一阵爆笑,而自始至终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她说话。
长期的凌辱,已让小琪不堪承受,这次当众羞辱更是让她失控,心理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她不再积极地学习了,而总是躲在角落里喃喃自语,有时还突然放声大哭。后来,她终于承受不住,选择了休学。
那时我觉得不参与就是对受害者最大的善意,但多年后我才意识到对暴力的无知和漠视并不会减少它的杀伤力。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冷漠,助长了施暴者的恶。当时沉默的我们,都成了校园霸凌的帮凶。
或许这也是校园霸凌频频发生的一个原因:学生不敢管、不愿管;老师不知道,甚至知道后也只是和稀泥。
我们的沉默、懦弱和老师、家人的纵容使校园霸凌者生出一种畸形的“优越感”。
而这种所谓的优越感一旦形成,施暴,就成了夸耀的资本。
而对那些校园霸凌者来说,一个的破坏力已足够严重,一旦开始抱团,他们的恶行很可能没有下限。
2014年,15岁的少女小吴被同学打成重伤。
8月25日下午小吴在茂名图书馆外玩耍时就被同班7名同学群殴,并强迫其脱衣服,拍裸照。最终,女孩被打出多处伤口,而7名施暴者只是被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500元。
2016年,北京中关村二小,一个四年级的男生被同学欺负,两个同班同学趁他上厕所的时候,将厕所内的垃圾桶扣在了他的脑袋上,擦过尿和屎的手纸洒了孩子一身,同学对其大声嘲笑。然而老师竟认为这只是“开了一个过分的玩笑”。结果孩子情绪受到极大的影响,被医生诊断为急性应激反应。
图片来源:腾讯网
三字经上说:“人之初,性本善。”在很多人的认知中,生活在象牙塔里的未成年人也都是单纯,善良的。他们后来变恶,是因为他们长大成人步入社会后,被“带坏”的。
真的是这样吗?
其实校园本来就是一个相对封闭的圈子,社会上的各种暴力和黑暗面都有可能通过原生家庭、网络和人际关系传递给青少年。
而处在青春期的青少年,相较于成人,他们更冲动、更缺乏自控力、甚至更不讲道理。他们对成人的拙劣模仿,所暴露出来的“恶”,也更纯粹、更丑陋。
去年2月,北京市西城区某职业学院的一名女学生朱某,与另外四名女同学在学校女生宿舍楼内,无故殴打、辱骂两名女学生。并在期间脱光了一名被欺凌女同学的衣服予以羞辱,并用手机拍下了视频,事后还在自己的微信群内小范围进行了传播;其中一名被害人,当天先后被殴打了三次。手段之恶劣,令人发指。
结果其中一名被害人出现精神抑郁,直到目前仍无法正常生活、学习。
被告上法庭后,最终法院对朱某等五名不满18周岁的被告人处以十一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那时,还有网友说:“未成年”终于不再是校园暴力的避风港了。
然而就在几天前,合肥一所职业技术学校,又再次发生了一起“校园霸凌事件”。
合肥一14岁新生在宿舍遭六人围殴,被逼下跪,并拍摄了殴打视频。
图片来源:梨视频
视频显示,在一间男生宿舍里,6名身材强壮的男生把一名始终低着头的男生堵在床边。这些围堵的男生,有的后背纹着纹身,有的只穿着内裤。其中纹身男对其进行了辱骂,随后开始对男孩进行围殴。在殴打期间,施暴者强迫男孩下跪,并逼迫其上交自己的生活费。
图片来源:梨视频
被打后,男孩高烧迟迟不退,并且身上发现了多处烟头烫伤痕迹和殴打伤口。
家人得知后,报警求助。据介绍,学校曾召集双方家长就此事协商解决,但由于家长情绪激动,最后也是协商无果而终。
看到这里,是不是异常地气愤?为什么校园霸凌屡禁不止,为什么这些未成年人犯罪成本还是这么低,为什么他们可以如此为非作歹,如此地嚣张?
难道就没有治治他们的办法吗?很多家长选择替孩子出头,对施暴者给予报复,但这种做法,很容易两败俱伤。
就比如9月21日,在浙江瑞安隆山实验小学发生的一起“小学男生被女同学父亲杀害案”。
林先生的女儿周三在学校与男同学叶某发生了口角,并被男孩打致眼睛疼痛。林先生为此心生怨气,于当日下午携带水果刀到学校寻找叶某报复。
图片来源:封面新闻
在隆山小学三楼厕所内,林先生将10岁男孩叶某捅死。
虽然惩罚了欺负自己女儿的同学,但因为行为过当,手段残忍,叶先生最终也会难逃法律的制裁。
除了部分家人起来反抗外,曾经遭受霸凌的被害者也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曾经在高中三年遭遇校园霸凌的王婷婷,决定在25岁这年站出来,反击曾对她进行校园欺凌的校友们。
图片来源:新京报
去年10月11日,如今已成为两个孩子母亲的王婷婷,以诽谤罪刑事自诉的方式,将持续在网上对其言语攻击的校友蒋某告上了法庭,最终蒋某被判处刑拘三个月。
但事件后,王婷婷却说:“高中三年校友们的校园暴力,跟风辱骂,荡妇羞辱,我今天在他一个人身上讨回来些许,不过我的人生也不能重来了。”
是呀!即使施暴者遭到了应有的惩罚,但所造成的创伤是一辈子都无法弥补的,校园霸凌就好似一个噩梦,做过这个噩梦的人,一辈子都会有阴影。
而对于曾经旁观者的我们,这也何尝不是一种惩罚,是我们的无动于衷才加大了校园暴力地频繁发生。
曾看到这样一段话:孩子之所以是孩子,不仅因为他们没有自我保护能力,还因为他们对作恶毫无自控能力。你不告诉他那是恶,他能把别人逼死。你不告诉他要反抗,他能被别人逼死。
所以,如果没有合理的措施,相信未来这样的校园霸凌事件以及衍生出来的恶性事件还会不断发生。
希望所有看到的人都不要再当沉默的那一个,而是选择站出来为那些受害者发声,为清朗和谐的校园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图片与资料来源:信息时报、腾讯网、新华社、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央视新闻、新京报、梨视频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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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警官学院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五章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专业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考察 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六章 报考本科批次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八章 复审复查
第九章 毕业与就业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保证广东警官学院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名称:广东警官学院
第四条学校国标代码:11110
第五条学校地址:
校本部(嘉禾校区):广州市白云区东平文盛庄路118号;邮政编码:510440
滨江校区: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0号;邮政编码:510232
第六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公安厅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公安厅领导下,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科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广东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指导学校成立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学校录取批次分为本科提前批次、本科批次。
(一)本科提前批次: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警务指挥与战术、网络安全与执法等本科公安类专业。
(二)本科批次: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
(三)广东省以外本科批次按照生源省公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和公安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提前批次招生预留不超过1%招生计划用于公安英烈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
第十五条本科提前批次各专业分为普通招生计划和专项培养招生计划,普通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生源考生,专项培养招生计划的招生对象为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专项培养地区(包括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2个地级市,以及惠州市的龙门县和肇庆市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所对应的地级市户籍高考考生。
本科提前批次按照规定设置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各专业女生招生计划数按照该专业招生计划数不超过15%的比例设置,具体招生计划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考本科提前批次专业的资格条件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要求
第十六条报考本科提前批次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广东省户籍并在广东省参加高考;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第十七条报考本科提前批各专业的考生,按照广东省公安厅公布的入围名单,参加由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其中任一项结论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想意识、思维表达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等方面,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二十条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现场体检项目,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
第二十一条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以上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其中,有3个及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第二十二条公安部、教育部对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另有规定和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以广东省公安厅官方政务网站(gdga.gd.gov.cn)和广东警官学院招生网(http://zsb.gdppla.edu.cn)发布的为准。
第六章 报考本科批次专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三条 报考本科批次专业的考生,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遵规守纪,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五)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六)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四条报考本科批次专业的考生无须参加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广东省公安厅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第二十五条报考本科批次专业的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二十七条 实行院校专业组投档模式,分物理、历史两类分开划线,分开投档。
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八条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从高到低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出现同分情况,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同分处理的有关规定录取。
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也实行院校专业组录取模式,按照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实行从高到低分数优先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九条考生所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从高到低调剂到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不同院校专业组间的专业不可调剂。
第三十条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考生被本校录取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因英语考核成绩未达到学业标准不能正常毕业的,后果自负。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三十一条有关加分或照顾录取政策,在各省(区、市)执行本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加分项目及分值。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专业分档。符合国家和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本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要求,按各省(区、市)有关规定执行。
通过专项培养招生计划录取进入本校的考生需与学校、专项培养的地级市公安局签订专项培养协议书。
第八章 复审复查
第三十二条公安专业新生入学后1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政治考察复核、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非公安专业的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有关的管理规定开展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第三十三条经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九章 毕业与就业
第三十四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考核,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广东警官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十五条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公安专业学生在毕业时达到毕业条件且符合人民警察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参加当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录用公务员考试。
经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公安专业毕业生,按照毕业当年政策录用为人民警察。其中,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的毕业学生,按照毕业当年专项培养生政策录用为专项培养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
第三十六条本科批次各专业学生不参加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的录用公务员考试,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三十七条学校收费标准按《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36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粤发改规〔2021〕10号)公布的标准执行。
学费标准:治安学、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警务指挥与战术、法学、行政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为4590元/学年;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为5190元/学年。住宿费标准:1300--1700元/学年。
第三十八条通过广东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专项培养计划录取的学生,先按前款标准缴交费用。学校将在省财政公安专业人才培养专项资金下达后,对学生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和训练服装费等费用予以减免。
第十一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九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本校相关规定执行。
(一)学校设一、二、三等优秀学生奖学金;品学兼优、在校表现特别突出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二)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
(四)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视情况给予一定的临时生活补助金。
第十二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四十条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严禁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肃查处以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招生监督及申诉方式如下:
广东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投诉电话:12389
广东警官学院监督电话:
020-36194875 020-36194876;
电子邮箱:gdpplajw@sina.cn
第四十一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34067093
传 真:020-36194870
电子邮箱:zsb34067093@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gdppla.edu.cn
招生网址:http://zsb.gdppla.edu.cn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科提前批次各公安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统一着警服,佩戴学员标识,实行警务化管理。
本科批次各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不能转入本科提前批次专业学习,不着警服,统一着制式服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以往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适用于广东警官学院2024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由广东警官学院负责解释。
来源:广东警官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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