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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臭味翻唱(狐臭玩家)

时间:2024-05-28 11:53:39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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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 刘宁」原创// 葱之爱情

葱之爱情

阿飞是一名环卫清洁工人,为人老实厚道,工作认真,可他性格内向,个头不高,灰容土貌的,本人又寡言少语不善交际,过了而立之年连个对象都没有,和他相亲过的几个女孩,见面没几分钟就连一句婉转点儿的话都没有说就“拜拜”了。

阿飞的工作组长总为他的婚事操心,他到处说媒打听,终于又给阿飞找到了一个叫阿梅的大龄剩女,双方依时来到一间小食店赴约相亲见面。

简简单单,阿飞点了两碗瘦肉面。

阿梅的口味清淡,她是不吃葱的,她不喜欢葱的气味,吃了会反胃。阿梅总是感觉葱有一股狐臭味,不过这不算怪癖,应该只算是个人的饮食习惯吧!不吃葱的人蛮多的。阿梅因脸上长着很多黑斑,戴着一幅深度近视眼镜,本来就算不上是人见人爱的美女,她一直在相亲的路上徘徊,在相亲界摸爬滚打已经很长的一段时间了,三天两头的相亲,即使她要求不高,可她在爱情路上依然是属于困难户,在感情这方面总是那么的不自信。好不容易有一个肥胖的光棍汉看上她了,可后来那个光棍汉发现阿梅对吃葱很敏感,担心日后生活合不过来,就和阿梅分手了。

而阿飞是无葱不欢的,平时喜欢将生葱当零食吃,他的碗里若没有几粒葱就感到没滋味。阿飞吃饭时习惯将切碎的葱末撒在菜上,既可以调味,也使菜更具有观赏性。

阿梅因紧张忘了交代服务员不要加葱,吃瘦肉面的时候就一粒粒地将碗里的葱排出来。

阿飞看到阿梅挑葱的样子,就夺过阿梅的碗,将葱耐心地挑出来放进自己的嘴里,又从自己碗里勺几块瘦肉往阿梅碗里放。阿梅从阿飞细微的动作里领悟到了什么,深受感动。

阿梅每次回想起阿飞主动帮她挑葱的样子都挺享受的,她相信如果能找到一个包容她挑食的人,那个人真的很爱她,她会幸福的。

后来两人约会在小食店吃面时,阿梅故意不交代服务员不要放葱,她自己将碗里的葱挑到阿飞的碗里,又往阿飞碗里放几块猪肉或馄饨。双方感受着彼此的温度,彼此的心跳,也都知道彼此的心意,根本无需用过多的言语,去表达对彼此的爱慕之情,用心灵去感应,就能够感应的到。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细节能反映出一个人的习惯和品行。

几个月后,人们就看到在一辆风驰电掣而过的电动车上,坐在后座的是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阿梅,她双手搂着阿飞的腰,把头贴在阿飞后背的身影。

两人结婚后,阿梅虽然始终无法接受吃葱,但她做菜时坚持将葱洒在菜的一边,让阿飞吃上有葱香的菜,她自己吃无葱那一边的菜。阿飞有时也下厨,他坚持不往菜里下葱,而是将葱另放在一个小碟里,让阿梅一点也不会碰到她敏感讨厌的葱味。两口子生活幸福美满,为了爱,也为了自己,他们更懂得怎样坚守一份天长地久,细水长流的爱。

平常夫妻间要懂得尊重,两个人在不同环境生长,有不同的性格,不同的习惯,不同的爱好,所以在一起生活难免会有不适应,会有摩擦。这就需要彼此多点宽容,多点谦让,多点谅解,做事占到对方角度考虑一下,爱,一定需要相濡以沫的支持与理解。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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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宁,男,广东中山人,毕业于中山市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市场营销”大专,华南师范大学“工商管理”本科学历。经营过小百货、服装和美发等个体户性质的行业,目前是打理出租屋为主的自由职业者,业余爱好文学和音乐,发表过近百万字的文学作品,在唱吧“宁记休闲唱一唱”翻唱过200多首歌曲。《汗滴化雨伴笔耕》特约撰稿人。

刘灵中短篇小说选集连载(137)

沙滩(3)

而她自己也把嘴张大成一个O型,但没发出声音,憋住呼吸,接着又听到一声闷响,从楼顶飞下来的那个就像飘落的纸壳那样的物体,开始还有点像只冲向一片平静水面的巨鸟似的,时间好像是凝固起来,或者说快得不允许她细想,估计是撞到哪层楼别人家阳台支出去的塑料雨棚上了。

(其实整个过程充其量几秒,就算是完整视频也才一分半钟,她的心脏甚至都来不及沉到水底,刘如艳当时也没想到跳水运动员,拿来打比方,运动员站在十米高台上——自杀现场实际上高得多——她是很久以后才产生了这种联想的。)

她看见那个自由落体又轻轻地弹了一下,长翅膀飞起来似的。马上视频就固定成一排密布的电线了,还有一个三角形,可以从头再放一遍。她想起了从杂志上读到的,多少年以前了,那一次,有架飞机失事的故事,还是在战争期间,听说那个从几千米高空坠落的幸运者掉到了热带丛林的树寇上面,结果人没死。刘如艳想,栽了那样多的行道树,厚实的树叶会不会救下刚才跳楼这个人啊。

从那么高的楼顶跳下来脑袋会不会变成个空壳?到底他是为了什么事呀?现在的人真的是不好说。现如今这个世界太乱了。这个月她记得就在这座城市,好像都发生过三次这样的跳楼事件,而且每次都是同一个朋友传给刘如艳的视频,仿佛她成天没事情可干,于是就伪装成个新闻记者,并专门发掘这种新闻。

她感到很奇怪,简直是有点恨这个家伙了,干吗你就不弄出点正能量的东西,找点使人高兴的事呢。她突然有一种想要呕吐的感觉。真是想吐呀,喝一杯烫点儿的白开水,这样才勉强压了下去。她回想起许多年前自己貌似亲眼目睹过一个自杀死去的人,地上困住他的一滩血变黑了。而这次是几十层楼高,不寒而栗。连背脊都一阵一阵发凉,她腮帮子的肌肉抖动了两下。

眼皮在跳。记得还有另外一回,在新东门煤球厂门口也就是莲花白路口出车祸,那次汽车撞死个女人……唉呀,别总想这件事情了,真的要吐。她貌似看到有个太空来客正飞快冲向地球,就连霍金也说:人类正站在大毁灭的门口。那个老头讲的话一贯前后矛盾,实在不靠谱。还是别管这种八杆子打不着的闲事了。多年过去,她的朋友李芸现在人老色衰,好像是也更糊涂了。是不是因为那种药的刺激,弄坏了她大脑。她现在已经很少再有什么机会登上舞台。想起她曾翻唱过出身于香港,九岁的那年移民美国的李玟的《坠入情网前》。

她过去的声音和李玟十分相似,音色也得天独厚。她唱腔清新,轻松快活。

(我的心告诉我,我们之间有真爱

我能相信我的感觉吗

在这一颗曾经受创的心之后

我是否只是肓目的自欺欺人

还是,这是真实的,你是认真的吗

让我用我的心和灵魂紧紧拥抱这些

我想要知道,在我坠入爱河之前

你是否会在我身边陪伴)

李芸还演唱《往日情》《每一次想你》《月光爱人》和惠特尼•休斯顿的《只有你》。她现如今看上去特别拙笨,简直有些做作了。她也不再风情万种,楚楚动人。

浑身被裹在一件浅黄色狐狸皮大衣里,浓妆艳抹,头发就像是鸡窝,额头上发亮,显得庸肿难看,这样一幅打扮更让人联想起南极冰面上的企鹅,但是,她绝对没有那种呆鸟显得更可爱。她满身珠光宝气的,但到底还是掩藏不住岁月无情的摧残。她嗲声嗲气,已经跟现在的做派完全不协调了。更像是搞笑的挑逗,年轻人已经对她不买账。

有一次,刘如艳接到电话去她那里的时候,她才刚刚起床。好像就是闻到一股淡淡的和酒精混合起来的狐臭味,还在她眼角看到了一坨眼屎。她那天眼晴布满了血丝。她装出来的天真已消失怠尽,真的,从来也没有发现她其实长得那样丑。她还是那样爱咋呼呼的,有些话,就那样在大庭广众随便说,自己觉得别人仿佛都会原谅她的。而现实中她压根意识不到,自己其实早就不再吸引男人们的眼球了。刘如艳想起李芸曾经被一个什么样身份的男人抽过耳光,她甚至都不敢光明正大嚎哭、尖叫。她记得马晓龙也并没有帮她出头,就好像完全没有发生过那回事。

还是几年前李芸走红的时候,她甚至刚做过人流手术。那一次,刘如艳在卫生间安慰了她几句。她补了妆,也没怎么哭。她很快就又装成一幅笑脸。没事人一样,李芸对所有人都那样大大咧咧,亲切温柔。胡仁当年就曾经不止一次说她很可爱,就像是只温柔的小猫。刘如艳假装没有听懂。

她压根不会吃这种女人的醋,没心情,也并不值得。刘如艳从不相信胡仁会真心喜欢李芸那种性格的。他就喜欢年轻女学生,而且,身边也从来不缺。连李芸本人都好多次说过,男人全他妈都不是好东西。讲这番话的时候,刘如艳其实感觉到她本身想说的是,女人本就是成功男人的玩物,她愿意认命。真相实在太残酷了!她这种角色,就连停下脚步叹息的功夫都没有。李芸必须成天在交际场合与人应酬,哪怕不承认,本就是高级娼妇。刘如艳自己都没办法搞明白,怎么会跟她这种女人保持着十多年的友谊。身为受人追捧的歌星,缺少教养,不知道贝多芬和柴可夫斯基,分不清楚交响乐和民乐,更有甚者,李芸说自己从没有看过一部歌剧,乃至于也从没听过王昆唱的《白毛女》。她只不过就是摆在那些男人脚边、酒桌、沙发上、床头的一个花瓶。

在舞台上,把年轻观众当傻子。她喜欢喝狂热伦敦,吃鱼肉火腿饼和美式煎饼。喝蘑菇高汤和柠檬薰衣草茶。她还喝拿铁咖啡。刘如艳想起她曾经养过一条高贵的棕黑色戈登雪达犬,冷傲,毛发闪动着明亮的光芒,就活像李芸本人现在的头发。同样乱糟糟,瞌睡从来就没有睡醒过。她甚至怀疑过,李芸也给自己的爱犬喂药。那条狗是她的命根子,每天都让保姆带出去散步。后来那条狗死了,中毒死的还是病死的,也没觉得李芸有多么伤心。这些年人心肠变硬了!大地震的时候死好几万人她都没哭。过去大家都说喜欢听她唱歌,奉承话超过了实际意义。好像谁都讨厌她那张烂嘴,有传闻,她总喜欢在背后说别人坏话,无中生有。就正如同大家都在说,难忍受刘如艳对人冷漠一样,但她是个冷美人。从前,胡仁还会帮老婆解释两句,是当他还爱着她的时候。已时过境迁了。其实,她倒并不觉得自己有多么高冷。也许恰恰是因为受到更年轻女人的排斥,遭人背地里嘲笑,他们俩同病相怜,也是基于这种情况两人才走到了一起。抱团取暖,彼此都需要对方吧!

两个人还可以聊点所谓的心里话呀。把那一辆保时捷卡宴找个地下停车场。春节之后的一天,她俩约好去逛超市。大老远就瞧见她了,表情一贯那种着慌,那样焦虑。

“唉呀,任何事情你就得忍。”

一见面她就吵吵嚷嚷。

“小声点呀!”

她都觉得怪不好意思的,左右瞅瞅。

倒是根本没什么人注意她俩。刘如艳跺跺脚,抖掉鞋边的雪。

“是有点冷哈。”

恐怕是有史以来最冷的冬天了。手脚都僵。

“说真的,这种鬼天气,心更冷!”

“……又来了。”

“不想听我就不说好啦。你想不想找个地方喝杯酒。”

“那还不如就在家喝。”

“在家我闷得慌。”

“打电话叫我出来,陪你吹北风啊。”

“小心点!”她说,“想不想让我给你介绍,就是长得帅。而且干劲十足。”

“好不要脸。你才要当心,别让人抓住了现场。当心,你别做得太过份了。”

她不动声色警告说。

“我懒得管,”她回答,“各人有各人的生活呀。谁也别想真的管谁。也管不着。”

他俩跨上几级台阶,走进了这个超市里面的咖啡店。两人要的都是钻石咖啡。呷了一大口,感觉得到一股暖流。刘如艳把两个手十指交叉搁在桌面上,空气有一些颤动,这里面的空调温度调得很高,小会儿就暖和过来了。李芸转头望着窗玻璃外面,天色看上去有点儿发黄,有些浑沌。

“噢,又开始下雪了。”

“是雪米。”她答道。

必须要下了雪片天才会放晴。如果雪铺厚,倒还是挺有意思。年轻那会儿最喜欢了。

“爱踏着雪去森林公园拍照。照那些雪景。”

她细想起对方刚才所说照雪景的话来。那些年也不觉得天气太冷啊!只要是下了一夜地上就会铺厚,当年还有人在马路边上堆雪人,给雪人戴一顶雷锋帽,用煤球当眼睛。

“真冷啊!”

“这里边已经很暖和了。”

她们现在额头上都出了一层毛汗。

“你不想打电话叫他来吗?”

“在说啥哟?”

“那个男孩当真是不错。才二十七岁呢!”

她没有再吱声。“你别再抽那种玩意儿了。”

刘如艳最后一次对她说。

他的真实年龄是三十一岁,资料上说是前两年弄的一直没有更正,并不是故意扯谎。怎么不更正呢?反正大两岁小三岁又不重要。曾经沧海难为水,如今却成了死水。感叹曾经的年轻,曾经的辉煌和拥有,就想找个朋友,不再那么孤独。有什么爱好?喜欢打篮球和乒乓球,喜欢游泳,还喜欢泡温泉。

“你呢?”

“我是暖男。”

的确,这个天太冷了。

长篇小说连载(59)《小醉沱江》(作者刘灵)

父亲后来没有再对姜抱说起过骆沙,仿佛,在父亲的修车厂里从来没有出现过这个聪明的家伙。说他聪明单指的是学技术,老爸难道不是曾经有过一个名叫骆沙的好徒弟。突然他又闻到了狐臭味。父亲还称赞过他手巧,动作麻利,人脑筋灵光,学什么都像模像样,一学就会。父亲确实是把他给忘了,从不会再关心他在何处谋生,甚至,都没告诉到处漂泊的姜抱,骆沙是不是已经喜生儿子作了人父。姜抱认识钟银川没多久,发生了一件可怕的事情,父亲声音里带着前所未有的恐惧。当过兵的他可从来都处变不惊啊!恐怕,这个就连姜抱的父亲也不知道(他一贯声音镇定),因为这些年从修车厂出去的人实在太多了。但像骆沙这样在修车厂一呆就呆了六年的小伙子毕竟少。有一次,他倒是小心翼翼地(略带着点儿悲哀的口气)对儿子姜抱提到过他向来笨手笨脚的徒弟冯吉。

这年春节他是回老家去过的,据了解,冯吉回他家大约三十公里(姜抱从没有去过那个地方)。不凑巧,他们寨里有个什么人家(同族)杀年猪炕腊肉,油滴在柴火上引燃了大火,一场火灾烧毁他们大半个寨子,死五个,小胖也没能够逃得出来。是夜里十点起的火,他睡得太死了。姜抱记得小胖的瞌睡并没有那样大嘛。带信给父亲的人说,冯吉那天睡得太早了,他本计划第二天能够早一点坐班车赶回修车厂。他老是想着要回厂,性急火燎的。传说大火烧起来的时候,别人好像是都忘了有人还睡在吊脚楼床上。除了冯吉年轻外,全寨被烧死的人都是行动不便的老人和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孩子。总之他的死不是笨,有点冤。

“他平时都总爱去别人家唱歌到夜深。”

“不是听人唱,而是朋友听他唱。”

让人大吃一惊。冯吉唱歌的声音还真不错(这是带回口信的人说出来的原话)。而小胖会唱歌姜抱当真是闻所未闻。父亲在电话那头变得特哆嗦,还长长叹息了一声。他说冯吉在自己老家总跟人吹牛(当然是别人告诉父亲的),说他老板的小儿子姜抱,也就是他的师哥不光吉他弹得好,而且唱歌也是一流,现在正在全国巡回演出。他真逗逼。冯吉说他师哥姜抱是个非常出名的民谣歌手。嘿嘿,他居然对大家使用了“巡回演出”这种字眼,简直太牛逼,搞得好像他认识一个什么大名星似的。也奇了怪,这个冯吉,他究竟是在啥时候不吭不哈偷偷学会唱歌的呢?

他唱:“到了某个年纪你就会知道,一个人的日子真的难熬,渐渐开始尝到孤单的味道,我开始牵挂你百般好。”

说不定,也就是当年姜抱在修车厂背后大河边坐石头台阶上弹吉他的时候唱民谣,这家伙就一直躲在屋里头竖起来耳朵偷听。他假装睡着了。他知道姜抱不喜欢被人打搅,又害怕姜锋嘲笑他。姜抱听到父亲转述情况,差点学老钟哥的样子嚎啕大哭起来。

他那天后来喝醉了。他回答说从来没听见小胖冯吉唱过歌呀。那时候,钟银川对他们修车厂的那些“江南七怪”似人物早都听得已非常熟悉了,虽然说并没有亲眼见过,但每个人的照片他都看过,对性格亦有所了解。甚至,姜抱告诉过老钟哥:冯吉那条红内裤上被氧气火焰烧了个破洞。

他们的衣服和裤子上留下的片片油渍和汗斑。

“说他唱歌唱得好我真不敢信。他的声音是嘶哑的,总像患了感冒,”他说,“不过这家伙打牌打得好。跟他赌钱我从来都没赢过他。当然,我们从来都赌得不大,只是搞好玩。”

钟银川愁眉苦脸地凝望着他。

姜抱说:“那天他怎么不去找人打金花呢,哪怕赢点路费也好嘛。”

钟银川劝姜抱,说:“来,喝酒,喝酒,你别再胡思乱想了,我们醉了解千愁,睡上一觉,天亮起来你就把任何事情都忘光了。”话说得好听,老钟这种人才是什么事情都不会忘的。

对别人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他现在倒好意思反过来安慰姜抱,说归说,这时候两个人都喝醉了。喝得烂醉。他俩喝的是散酒,又一支接一支抽烟。姜抱并不是昏昏沉沉的相反他格外清醒。他说:“我想唱一首歌给小胖听。”他手肘反过去拿搁床上的吉他,趔趄了一下,差点摔倒。钟银川忙伸手抓住他。扶起姜抱。他甩脱了钟哥的手,找不到拨片他用手指拨弦,唱起来。“你唱,”钟银川说,“我一边喝高梁酒边听你唱。”

(如果我跪下向你恳求

如果我横渡千山万水

只为了与你相偎相依

你还会不会拒绝)

第二首唱的时候更有生气和活力:

(一根风筝断了线

一曲旋律依旧演译

人走得太远

空留下伤害在原地

你背影在迷蒙雾中

当雪化了

从哪拾起残片记忆)

钟银川昨天才新写的歌词。姜抱顺带弹,就唱了。

“你俩关系有点怪。”还喝啊,再喝的话就当真醉成一摊烂泥了。他说我不劝你,你也别劝我。我俩谁也别劝。姜抱的眼眶里闪动着泪花。他说,小胖如果约他年龄相当的儿时伙伴打金花,不那样早早去床上睡觉就不会死了。而他长期不在家,当时那些从火海中逃出来的家人慌乱中又把他给忘了。他的尸体烧成了焦碳,等火熄了,找到他的时候,根本分辨不出来。母亲还问:“冯吉不是头天晚上就走了?他说是要回修车厂去,我留他多玩一天的。”

没人可以忍心回答失子母亲。“你们告诉我说实话,冯吉他是不是死了。”她又问人说。我的老天爷。冯吉母亲后来好像疯了,据说她让家人用绳子绑在一棵柿花树上。这是多年后姜抱回到老家那个小县城听别人说起的,而且别人也不能断定那个人就是师弟冯吉的母亲。但是好多人都证实,就在那个偏僻农村真的确实是有那样一个长年累月被人吊在柿子树上,头发蓬乱,目光如定,瘦得皮包骨头老太婆。她坐在豕草和灰堆里,就在马路旁边。她从来不怕日晒雨淋。

另外一件事,就是开饭馆的老罗他那个儿子吸毒,也就是姜抱的那个同学,罗记饭店小老板。街坊传言不足为凭。那时候姜抱都还在北京,还没到广东中山进吉他厂。老罗的老婆也还没出车祸。出车祸这件事得等到两年之后。姜抱还想起了和老罗他儿子两个人天生的敌意。

现在感觉到实在有点可笑。

她突然被不明身份的人抓走了,究竟带去了哪里?不至于杀死她。也就是和钟银川鬼扯的那个四川女人。因为什么原因大家并不清楚,她住处邻居们没有说,钟银川都没讲,姜抱估计就连他肯定也不知道。每个人都总会藏着点小秘密吧。总之她此后也没有再出现过了。是不是借种成功后她回了老家?她的神秘出现,最后,又从生活中神秘消失,表面上,对那个会写歌词的甘肃人没有任何影响,酒也照喝不误。钟银川就把那句关于她老爱说姜抱还没有开窍的话拣了起来。话比尿多,水多打烂田。姜抱意外发现,老钟其实也是个多情种,但凡是跟他曾经有过关系的女人,分开以后他觉得都十分可惜。

“钟银川会念唠好一阵子。”姜抱说。

还记得他边喝酒,边说起那些女人的各种好处来。姜抱简直插不进去嘴,于是他只能默默地听着,或者,勾头放飞思想,或者假装摆弄他那把吉普森吉他。他突然会用拔片弹起来,脸颊肌绷紧,用更加低沉的嗓音唱歌,这样借此来跟他那些故事对抗。突如其来,并产生非常强烈的对比效果,伪装成柔和。却亢奋得过了头。“当你醒来,也许一切都已改变。但请相信,我永不放弃闪躲。因为你眼中的爱意,点亮了夜的黑。你的甜蜜微笑,是我人生航船风帆。因为我明白,有种爱永远不会老。”他唱的G调,中音,但故意唱得非常轻,那种声音很漂浮。他尽可能小声细气,像一只小虫子在哼哼唧唧。在找爱情……有时候,就像冬季吹过古老城市的风。秋天,野韭菜花在乌蒙山脉最顶部强烈的太阳光线里成片成片开放……或者,夏天一根柳条撩拨老家那条轻缓、舒畅流淌的河水。河水呈现出灰黑色。姜抱回忆起了那个在单家桥修车厂附近钓鱼的人。

(哦,噢,我故乡)。这时,夜已经很深了,他拼命唱,有时像冷风拍打着门窗。

嘎吱。嘎吱响。

姜抱的朋友在喝酒,而且,早都已经醉得不省人事。窗外,下起绵绵小雨了。唏唏嗦嗦。有汽车轮子碾过路面水渍传来一种单调、枯燥声音。他抬手夺过酒瓶也呷了一小口高梁酒,手指不停,流浪歌手继续唱着:“现在我知道我们最终会在一起,在那最甜蜜的一日相聚。”西北汉子有时候会用他那种特有的高亢苍凉大嗓门,受了伤草原狼那样的一种怪里怪气呜呜咽咽来搅局。(风掀动着胡杨树林)并搀杂在姜抱弹奏的弦律里。

“很是有些刺耳。”他说。

说句实话,吉他很难达到这种效果。

姜抱更愿意听到钟银川时不时发出的长吁短叹,我的天呐,这样的伴奏也许才更加合拍,更符合那种半个灰蒙蒙月亮,没有多少星光,甚至弥漫着雨雾,连一丝风都没有,一个安静的夜晚他们此时此刻快要碎裂的心情。姜抱不敢放嗓门唱,楼上和隔壁说不定都会有人提出抗议,房东肯定出面干涉。

也许马上就叫他俩滚蛋。

三十九

两人是相约离开北京的。

他们先到东北的一个工业老城,后来又去了秦皇岛。多年后柯龙斌就死在了那个地方。说起来是他们共同的伤心地。此前,还有一次意外收获。在东北时,钟银川意外碰到了他的一个老乡,说他老婆罗淑桃好像是回高台去过,当场钟银川就无比激动起来,汉子脸涨得通红,红齐颈脖(也许是喝多了高梁酒)。他声音也有些颤抖,孩子一样对朋友说:“我就说过,我过去对你说过,果然她不会真忘了孩子的。”姜抱再三表示,自己可从来没说过不相信这种话。他马上就准备买一张火车票回家,假如当时当地真的是有火车站的话。但紧接着,钟哥的老乡又告诉他说,听别人讲,她好像并没有进家门,而且,当天钟银川老婆罗淑桃就走掉了。她上次大概也是回高台想办件什么事?至于她去没去过学校看孩子朋友从来也没听人说起过。可别叫她把孩子拐跑了,第二个朋友好心提醒钟银川说。他本人就碰到了这种倒霉事情,你又去哪找人?哪怕是气得暴跳如雷,x x日天都起不了作用。钟银川到底还在没在听呢?姜抱没办法确定。钟哥就像拿根针扎破泄了气的皮球。

再继续灌迷魂汤。

几年来,像这样的谣言他实在听得太多了。好像是,也只有这一次最接近真相。钟银川苦笑着说。因为这个老乡和他家其实是隔壁邻居。两个月之前,他才从老家出来的。老钟把手上酒瓶里剩的酒举起来咕嘟咕嘟喝了个精光。他抬起头来对姜抱说,你弹吉他帮我伴奏,我现在唱首歌给你们几个听。姜抱吓了一大跳,伸手摸了摸钟银川的额头。“老哥,你不会突然害上失心疯了吧?”他问道。钟银川咯咯咯傻笑,他说,你他妈哪来那样多废话。

“叫你弹你就尽管弹!”钟哥说。

这家伙还当真正儿八经唱了一首歌。姜抱从来没想过钟银川的声音原来会这样好,在他过去的印象中呢,钟哥就是个走村串街吆喝,卖糖葫芦的年轻大叔,“糖葫芦,糖葫芦哎——”钟银川还在山西和贵州他妈的两个地方都挖过好几年煤。“我独自走着,因为我要告诉你这样一个事实,到如今,我仍然孤身一人。当我的心告诉我自己,你也孤身一人的时候,我会毫不在乎我的孤独……直到你回到我身边,陪伴我一起走。”

好像,钟银川这半辈子什么都干过,只要是能够挣到钱。后面这句话是他老乡说的,更把姜抱弄懵了。在东北那几天,钟银川的老乡介绍说,老钟从小在家就喜欢唱歌,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就不唱了。钟银川带着哭腔说,是我老婆罗淑桃不准我唱啊,所以这么些年我从没唱过。

啊,就连他老婆罗淑桃跑了他都没有再站在街头卖唱,好像他老婆罗淑桃会听见他卖唱似的。而钟银川只是个过客,对于街头流浪歌手姜抱来说就并不那样简单。姜抱自然而然会想起他来。他俩就在东北分的手。早年间大家都没买手机,修车厂安装有一部座机,曾经抄过电话号码给钟银川,或者,老酒鬼把纸条弄丢了。也许他猜到姜抱不打算回家,这种大傻瓜,一个大傻瓜,两个还是大傻瓜。假如有话想说,他留话给修车厂,比如说电话号码,他们也会转告流浪者姜抱。

姜抱会在约好的时间同他父亲打长途电话,每个月就打一次。再后来他买了个手机,最早买的是摩托罗拉。忘了,修车厂搬迁,连电话号码现在也换了。哪怕钟银川再想联系也只有干瞪眼。他就怎么不能像柯龙梅放聪明点,满世界到处找人。现在这家伙的金属腿怎么样了,钟银川会流浪在哪片陌生天空底下?他是猫命,不会轻易死掉的。曾经对柯龙斌说过,假若把另外一个黑子找到了,能够接纳他进“绿巨人”的话,他们就会有不少原创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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