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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峰医院贞洁狐臭(西峰区医院妇科专家在线咨询)

时间:2024-05-27 14:24:18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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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男子盗挖女尸“配阴婚”被公诉!杀人、盗尸、贩尸…这个习俗比想象中更可怕!

盗挖女尸转卖赚差价,未成想,死者“圆满”了,自己的一生却无法“圆满”。

近日,4名男子因盗挖买卖女尸被陕西省宜川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尸体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据报道,山西男子师某见身边有一些人家迷信“阴婚”的说法,认为来了“商机”,便找到朋友周某商议,两人一拍即合。双方约定,师某负责“买方市场”,与潜在买家联系,周某则负责“供尸市场”。商定后,周某回到老家陕西宜川在当地土坟前四处“踩点”搜寻女尸,并寻找想发财的“盗墓贼”。

2010年,周某和同伙古某听说附近有一女子自杀身亡,便去挖出这具女尸,将其背到县城外的山沟里与师某进行交易,以3000元的价格出售了这具女尸。至2018年,女尸的收购价格已涨到了7500元一具,师某转手后卖得19000元。

每一次盗墓,周某与古某、罗某二人都选在夜半三更之时。俩人一行,骑摩托车前往墓地,带着铁锨、撬杠和手电筒,只挖合葬墓中的女尸。2010年至2018年期间,周某等三人一起盗取了4具女尸,其中3具都来自合葬墓地。据了解,他们盗窃的其中一具女尸,与一位嫌犯还是远房亲戚关系。

犯罪嫌疑人指认挖坟地点

盗墓之前,周某等人会提前与师某联系,约好交易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师某在将女尸转手前,会进行一次“订制包装”。一般情况下,师某会谎称女尸是他的某个远房亲朋,借此打消收买者的疑虑。同时,师某会对女尸的姓名、生辰八字都进行重新设定,迎合等待配婚的男尸家属的需求,以求“门当户对”。

案发后,四名案犯先后被抓获。目前,被盗4具女尸已有2具被追回。

犯罪嫌疑人指认挖坟地点

无独有偶,2019年1月7日,河北某镇的公安民警接到一位女子报案称,自家妹妹的坟墓被人偷挖,大部分尸骨被盗走,公安机关马上组织民警来到了案发地点。

报案者是死者的姐姐,报案者悲愤地说,妹妹已去世18年了,被埋在祖坟里,如今坟墓已被破坏,大部分尸骨被人盗走,坟地旁边只留下了一些小骨头和陪葬品。按照农村风俗,被挖坟是一件很侮辱人的事。

死者的亲属告诉警方,去年秋天家里来了几位陌生人,商量说要给死者配“阴婚”,但是家里人不同意,就拒绝了陌生人的请求。没想到这才刚入冬,妹妹的坟墓就被人给偷挖了。

对此,网友们纷纷发表了自己的意见↓↓↓

什么是“阴婚”?

配“阴婚”?听着让人感到有些毛骨悚然。实际上这个陋习在中国民间已存在上千年,而且国外也有!

韩国女星郑多彬与文在成“阴婚”仪式上两人的照片牌位

“阴婚”,又称冥婚、鬼婚等。过去很多人认为祖坟中有一座孤坟会影响后代的昌盛,不吉利,所以要替死者办“阴婚”。意思就是如果去世的人生前没有配偶,死后就要为其找一具异性尸体合葬。

“阴婚”早在汉朝以前就有了。例如:曹操最喜爱的儿子曹冲十三岁就死了,曹操便下聘已死的甄小姐做为曹冲的妻子,把他们合葬在一起。

在清代,这种妇女殉葬冥合的习俗,随着贞节观的加强,仍很盛行,直至晚清才逐渐消失。

随着社会的发展,“阴婚”这一古代旧俗早已被时代摒弃,可如今有些偏远农村却陋俗抬头,一些人便迎合需求,以牟利为目的盗窃女尸热心促成阴间“这桩婚事”,结果不仅让过世的人不得安宁,还给自己惹来牢狱之灾。

为卖尸草菅人命,连杀两患病女子

2017年,一起跨省贩尸案曾引发热议。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11月公开审理了一起配“阴婚”故意杀人案。2016年3月份,甘肃男子马崇华联系邱某为其寻找需要购买尸体配“阴婚”的人。邱某了解到刘某甲家需要购买一具尸体为其叔父配“阴婚”,遂将该信息告知马崇华。马崇华便四处寻找智障或患有精神病的女性。打听到被害人刘某乙患有精神病,长期与其母孙某某一起生活后,马崇华便以给刘某乙介绍对象为名前往孙某某家了解情况。随后马崇华购买了一些镇静类药物。

陕西省的屈家村,马崇华曾在这里作案

2016年4月2日,马崇华再次来到孙某某家,对孙某某谎称已给其女儿刘某乙找到了对象,并且给了2000元彩礼钱。马崇华给刘某乙注射了一支镇静类药物致其神智不清后,搭乘一辆出租车将刘某乙带走。之后,马崇华又分几次给刘某乙注射镇静类药物。当晚,马崇华将刘某乙带至宁县其曾租住的废弃窑洞附近的斜坡处后,刘某乙死亡。第二日凌晨,马崇华雇佣杨某某驾车一同将刘某乙尸体拉运至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孙家岔镇刘家沟村,贩卖给该村的刘某甲。马崇华获利35000元,邱某某获利5000元。

2016年4月11日,马崇华以找对象为名,前往从事婚姻介绍活动的杜某某家。杜某某便将马崇华找对象一事告诉安某甲,并让其帮忙为马崇华找对象。安某甲在碰见患有一定精神疾病的安某乙后,将安某乙哄骗至杜某某家中。马崇华付给安某甲现金4500元,付给杜某某现金2000元。第二日,马崇华将安某乙带到一废弃的窑洞内,对安某乙注射镇静类药物致其死亡。随后马崇华与以前打工时认识的陕北榆林人陈某某取得联系,谎称自己一亲戚因病死亡,二人商定以42000元的价格将安某乙尸体卖给陈某某为其父亲配“阴婚”。当晚,马崇华再次联系杨某某将安某乙尸体运往陈某某家,次日当车辆行驶至陕西省吴起县马营路段时被吴起县公安局交警查获。

网友们对杀人行为十分愤怒,纷纷表示一定要严惩↓↓↓

2017年11月14日,马崇华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审理马崇华故意杀人一案

杀人、盗尸,配“阴婚”催生黑色利益链

实际上,杀人贩尸配“阴婚”,马崇华绝不是第一人。

2011年5月22日,陕西省延安市就发生过一起杀人卖尸案。王海荣伙同刘某、冯某采用扼颈窒息的手段致孕妇罗某死亡。随后,王海荣与其同伙驾车至延川县,将罗某的尸体卖给他人已逝的儿子配“阴婚”,共得赃款22000元。

此外,《山西晚报》曾报道,2005年3月28日,陕西西安西乡县人杨锦玉从坟墓里盗掘人体尸骨卖到山西给死去的男子配“阴婚”,被公安人员查获;2007年,河北邯郸南庄村农民宋天堂连杀6人卖尸配“阴婚”;2008年,河南伊川县两农民在利益驱动下盗尸配“阴婚”。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以“阴婚”为关键词检索发现,从2009年到2015年,共有34份相关裁判文书,涉及23起刑案,案发地包含了陕西、山西、甘肃、河北、江苏、山东、河南及黑龙江8个省份。

在23起案件中,除一起故意杀人(未遂)案,一起敲诈勒索案和一起诈骗案外,其余20起均为盗窃尸体案。判决书显示,涉案地区大多有配“阴婚”习俗,尸体交易价格从3000到数万元不等。

在山东菏泽巨野,公安机关曾侦破了一起盗卖女尸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挖出一具下葬三个月的女尸,以1.8万元的价格卖给专配“阴婚”的人。而配“阴婚”的再以3万余元将女尸卖给“老光棍”。王某交代,女尸“有血有肉,越新鲜越值钱。”

盗尸团伙倒卖女尸配“阴婚”牟取暴利视频截图

新华社报道称,自2013年以来,在大约有76万人口的山西省洪洞县就有27具女性遗骨被盗。但是,实际数字可能要高得多,因为一些村民可能碍于脸面,就算亲人遗骨被盗也不愿意报案。

新华社称,2016年清明节,家住洪洞县的张改农(化名)以18万元的价格购买一具年轻女孩的遗体给自己的儿子配“阴婚”。他经常要到儿子的坟前查看,确保女孩的遗体不被偷走转卖。

为防止盗尸者,一些村民在女性亲属下葬后背着铺盖卷去守坟,有时长达几周,或者用钢筋混凝土把坟墓浇筑起来,甚至直接将坟墓建在村内。

有媒体报道,山西洪洞,有村民自发将坟墓修在村庄附近,以防被盗,逐渐形成“坟墓围村”的格局。有的直接将坟建在村里,与民宅毗邻,导致胆小的妇女儿童夜间不敢出门。

依法治理,移风易俗,根除陋习

由于“阴婚”背后涉嫌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等法律问题,2006年原卫生部、公安部等九部委联合颁布的《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第8条就明确规定:严禁进行尸体买卖,严禁利用尸体进行商业性活动。《刑法》第302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生活在高速发展的现代文明社会,崇尚科学,反对迷信,革除陋俗,根除一切旧传统、旧习俗、旧观念,应是我们生活中必备的基本常识。配“阴婚”有违社会公序良俗,与文明社会的和谐价值观不符,我们要从殡葬改革开始,健全法治,依法治理,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

本文由微信公众号『中国反邪教』原创,部分资料来源:正义网

崇尚科学,摒弃陋俗!

拿「性侵」当爽点,内娱真的要完

大家好,我是马香玉。

众所周知,国产剧女主是用来的,女配是用来糟蹋的。

这话虽不好听,却是正经的大实话。

很不幸,前不久,我们又在一部剧中看到了这样的呈现。

没错,就是乔欣徐正曦主演的《嫣语赋》

要知道,这部剧一直主打女性独立自主的旗号。

并且,还曾被中国妇女报点名表扬。

称其紧随时代发展,是真正意义上的大女主。

在最初,这部剧的确让我们看到了女主人设上的新意。

她是市场上少见的不圣母,有烟火气的女主。

不仅聪明有心机,还敢于反抗封建,反抗命运的不公。

现代女性所倡导的一切,大都在女主的身上有了体现。

可这样一部剧,居然还是将女配的成长黑化,安排成被人强奸

只为了用来羞辱她,打击她,惩罚她...

明明关于人的成长蜕变,有数不清的方式。

但编剧还是选择了最恶心,最能侮辱人的一种。

对于很多人来说,似乎只有这样的设定,才是将一位女性推向黑化,推向自暴自弃的最佳方法。

因为,贞洁很重要!

贞洁的失去,就是对女性最致命的打击。

这样所传达出的观念,让人觉得既无奈又窒息。

回顾过往的影视剧,我们会发现:

女配的成长黑化,很多都逃不过被编剧安排强奸的戏份。

例如,《兰陵王》中的郑儿

起初,她只是个小宫女,心思单纯,不慕权贵。

即便有太子爱慕,她也不会刻意讨好,屈服。

但因为上兰陵王,甘愿做了别人的棋子。

并在这个过程中,郑儿逐渐迷失本心。

她嫉妒杨雪舞能得到兰陵王的爱,开始费尽心思挑拨两人。

最后因多次陷害杨雪舞,彻底惹怒兰陵王。

在半路上,就将她扔在荒野。

也正是那一次,让郑儿惨遭两名马贼玷污

被性侵后的郑儿,心性大变,彻底黑化。

她因爱生恨,将自己的余生都用在报复兰陵王和杨雪舞的身上。

为此,她不惜嫁给一直爱慕自己的太子,一步步成为妖后。

滥杀无辜,残暴不良。

同样的,还有《楚乔传》中的元淳公主

曾经的她天真烂漫,善良懵懂。

她一直以为,只要陪着燕洵长大,等到了结婚的年纪,两人便会在一起。

可是,楚乔的出现让一切都发生了变数。

燕洵被坚毅的楚乔所吸引,并开始策划谋反。

两人大婚之日,元淳还在满心雀跃要嫁给燕洵时。

殊不知,自己爱的男人选择谋反。

为了能和燕洵在一起,她选择单枪匹马追随而去。

但却没有想到,自己会被几位士兵轮番蹂躏。

自那以后,元淳性情大变,开始将杀楚乔当成毕生目标。

在她的心目中,楚乔是自己不幸的根源。

为此,她不惜偷兵符,弑父。

甚至,开始拿自己的身体去和别人做交易。

可到最后,筹谋一切,却什么都失去了。

这样的角色还有很多很多。

《大明风华》里的胡善祥,《情深深雨蒙蒙》中的梦萍...

一个个角色都是逃不过被奸辱的命运。

似乎只有这样做,才能让人解气,让人觉得过瘾。

为此,对于她们这样被安排的命运。

有很多人并不觉得有问题,甚至还欣然接受

可是,为什么强奸会被看成是一种惩罚

甚至,还会有不少人拍手叫好。

这些情节背后的逻辑思维,依旧是女性贞操价值,是男性凝视

似乎只要被性侵,就是残花败柳。

那就不再配拥有爱情,只能一辈子活在尘埃中,自我轻贱。

千万不要以为,这只会存在于影视剧中。

即使是现实生活,是21世纪,在很多人的眼里依旧如此。

还记得几年前甘肃庆阳19岁女孩跳楼自杀事件吗?

在被老师猥亵后,她患上了创伤后应激障碍。

她曾想要为自己讨回公道,选择将事情公布,以求校方秉公处理。

可最后,她不仅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公道。

还因为事情被曝光,自己成了同学眼里得了怪病的人。

她成了学校里的异类,被人嘲笑,排斥...

被猥亵的痛苦,没有直接杀死她。

可身边最亲近的朋友,同学,成了她死亡的推力之一。

再到她坐在八楼高的窗沿上,那些不断怂恿跳楼的看客,给她送上了最后一把力。

三方的力量,一起将她推向了深渊。

还有纪录片《日本之耻》的主人公伊藤诗织

在被著名媒体人山口敬之性侵后,她曾陷入痛苦挣扎中。

最后,伊藤诗织选择与恶魔斗争。

她主动公开自己的姓名长相,公开自己被侵害的事情。

这样的勇气,并没有给她带来太多的帮助。

反倒是成为了很多人网暴的对象。

有人说她不知羞耻,被强奸也敢说出口。

还有的人骂她「婊子」,是为了利益和人睡觉。

这样的恶意,始终存在于她的身边。

但好在,这并没有将她吞灭,而是越战越勇。

从决定投入这场战斗开始,伊藤诗织便放弃了自己的生活。

在满是荆棘,且几乎没有胜算的道路上,一直困难且艰巨地走下去。

这不仅是为自己而战,也是为那些受害,却不敢站出的女孩而战。

因为她知道,唯有自己继续坚持。

才会让那些受害却不敢出面的女孩看到希望,看到反抗的希望

如今,希望真的降临了。

就在前不久,日本法院二审宣布伊藤诗织胜诉

从2015年到2022年。

一个女孩,她花了自己的七年,去作斗争。

最终,唤醒了无数的受害者,也成功让犯罪者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时代在进步,可关于女性贞洁的问题,大多都是停滞不前

而在这方面,「被性侵的女孩」所遭受的更甚。

总有很多人带有偏见去看她们,认为她们是脏的,是低入尘埃的存在。

即便她们有多乖,条件有多好。

一旦被性侵,便被盖上了标签,犹如被宣告死亡

可是,她们明明没有做错什么。

她们是受害者,却被人们看成了满身污点,避恐不及的怪物。

不仅一辈子都要被扣上「淫妇」的帽子,还会时刻面对别人鄙夷的眼神。

越是这些鄙夷的眼光,就越会让那些受害的女孩不敢站出来,不敢去惩罚凶手。

这仿佛是在告诉大家,女性被强奸是活该,是羞耻

而影视剧中,这种对于贞洁的反复强调,就是在加重我们的这些心理。

为此,我们唯有打破循环

学会去审视,去正视,才能让越来越多的女孩敢于站起来。

就像伊藤诗织。

受到伤害后,选择成为一束光

去为自己照亮前方,也为吸引更多隐藏于黑暗下的女孩。

当每一束光汇集在一起,就会成为一个耀眼的太阳。

这些力量,足以消灭阴暗角落下的肮脏与丑陋。

因此,我们期待更多的伊藤诗织出现。

也希望不再有将强奸作为惩罚女性的爽点出现。

这并不大快人心,只能让人觉得太过浅薄低级。

“全能神”:古怪显邪恶

“全能神”曾经先后入围美国网站评出的“亚洲十大最古怪邪教”和加拿大网站评出的“全球十大最古怪邪教”。可见,“古怪”是“全能神”邪教的重要标签。准确地说,“全能神”是以古怪显邪恶。

古怪一:“全能神”的“作工”像特务

在“全能神”组织内部,区带领、区事务、各小组长、办事员、信徒等,全部使用化名,对地名和活动地点一律使用代号和“暗语”,还设置了教内黑话,比如拉到信徒入伙叫“盈利”,信徒脱离组织叫“赔钱”,被公安机关抓获叫“生病”。“全能神”人员为神“作工”时,相互联系,频繁更换使用手机、电话。更多时候则是事先写条子,为了不留下自己的笔迹,条子写好后,再找人抄写一遍,再由交通组派专人送出去。聚会点周围设置多名固定的和移动的暗哨,一有风吹草动,就马上撤离,消失得无影无踪。对“全能神”这种类似特务一样神秘的地下活动,连他们的骨干成员都产生了怀疑。一骨干成员在笔记中写道:“我也怀疑这个教有些不正常,看人偷偷看,做事神神秘秘,鬼鬼祟祟,不告诉别人真姓真名真地址,……这样的教还值得信吗?”还有《全能神人员挖地道印刷反宣品》(凯风网2015年5月19日)等报道也披露了“全能神”的行事诡秘。“全能神”行事如此古怪诡秘,是因为它知道自己邪必惧正,阴鬼怕见阳光。

古怪二:“全能神”成员生活像逃犯

“全能神”成员的团体生活主要是,“听真道、唱新歌、跳灵舞、行神迹”,这固然有“仿宗教”的意思,然而更多的是群体束缚,精神捆绑,显得神神叨叨,古怪异常。“全能神”成员有日常生活也是“非人化”的。据央视网《涉“全能神”邪教组织案一审开庭 成员日常生活诡异且不可思议》(2018年8月13日)一文披露:“出门聚会戴口罩,传递信息用纸条,不允许使用手机、上网,不可以看电视、听广播。这一系列听上去诡异又不可思议的做法却是大部分‘全能神’邪教组织成员的日常生活。”现代社会,生活中,不用手机,不上网,不看电视,不听广播,确实古怪得不可思议。加之“出门聚会戴口罩,传递信息用纸条”,这岂不是像逃犯么?

古怪三:“全能神”贪财如虎狼

宗教都宣传清贫自守,普济天下,可“全能神”却公然宣扬向“神”贡献财物供神享用,其教义就显示该邪教贪如虎狼。“全能神”在《神隐秘的作工》中规定:“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全能神”在劫掠钱财上也可谓花样繁多、贪婪无度。比如,一线福音队秉承“上面”的意旨,号召信徒为神作奉献,要信徒为其捐钱捐物。据《起底“全能神”川北牧区 骨干配异性秘书(图)》披露,2013年,仅重庆方向“全能神”信徒交到南充的近百种的“奉献款”就达500多万元,广安一个小区的信徒一年交到南充的“奉献款”就是100多万元。早期曾为赵维山开疆拓土的死党何某迅,就曾在赵出逃后,代其统领境内信众。据媒体报道,从2000年到2007年,赵维山光指派何某迅向美国转移的“奉献款”就超过6000万元。再以此次被警方打掉的“东北牧区”为例,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5个月内就向境外转出1.4亿元人民币。数额之巨大,令作为负责转钱的转祭组组长张某,都感到颇为震惊。“从来没想过,‘教会’会有这么多钱!”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崔庄镇邵庄村村民熊志玉,被骗入“全能神”后,为了在“末日”来临时能被“神”救度,进而获得上天堂的“户口簿”,将辛辛苦苦挣来的20多万元血汗钱 “奉献”给了“全能神”组织(《“全能神”骗走她20万血汗钱》),然而最终却晕倒在传“传福音”的路上。“全能神”贪婪敛财,使无数家庭钱财被劫掠,使许多原本贫寒的家庭一贫如洗,严重的致使家庭破裂。

古怪四:“全能神”护法像黑社会

宗教都讲慈悲为怀,不行暴恶之事,“全能神”则完全相反。“全能神”是公认的极具暴力倾向的邪教,它以“神惩”的名义向信徒下达“必杀令”。什么“行使我的权柄,该留下的就留下,该赏赐的就赏赐,该交与撒但的就交与撒但,该受重刑的就让其受重刑,该灭亡的就将其灭亡”,什么“我说到做到,一切都在我的手中,谁若疑惑必遭击杀,没有考虑余地,立即斩草除根,除去我的心头之恨。”(《话在肉身显现》、《神隐秘的作工》等)谁质疑其邪说,谁拒绝奉献,则大打出手。谁拒绝入教,拒绝提供个人信息,便打之杀之,1998年的10月30日至11月10日,河南南阳发生系列暴力伤人案件,村民张友富、刘书海、包新朋、季志荣、王勤盼等人均因拒绝加入“全能神”而遭到毒打,有的被打断双腿,有的甚至被割掉耳朵。谁企图退教,谁被认为是“做工”障碍,则惩罚之。2010年,河南一名小学生在放学途中被杀,脚心印有全能神的闪电标志,原因竟是“全能神”组织对该儿童的家属意图脱教而进行的惩戒。“全能神”将一切反对、违背、怀疑它的人都视作“邪灵”,从而大开杀戒,其凶残的程度令人发指。2014年5月28日发生的山东招远“麦当劳餐厅血案”就是典型的一例。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CNN)曾发表署名提姆?休谟(Tim Hume)的文章,作者将“全能神”与黑手党相比拟;国际邪教研究专家也将“全能神”列入最具暴力倾向的邪教。

古怪五:“全能神”拉人用肉弹

宗教信徒或信神的人应该清心寡欲,可“全能神”却反其道而行之。“全能神”认为,信从“女基督”的人,不再有男女之别,可以同床共枕,可以“互通灵体”。在这种谬论的误导下,很多年轻的女性忘却了廉耻之心,将自己的贞操与尊严置之脑后,心甘情愿地利用自己的身体勾引人进入“全能神”,她们俨然沦为“全能神”传播者发展成员的工具。“全能神”打着基督教的旗号蒙骗世人,却极力宣扬色情。在其《神选民必须遵守的“行政十条”》中,就赤裸裸地要信徒“当放下自己肉体的前途”,并把色情和淫乱说成人与神区别的分水岭,还给其丧尽人伦的淫乱冠以“过灵床 ,称其为进入灵界的开始等等。邪教头目赵维山和“女基督”就率先示范,未婚生子。“性交通”、“过灵床”早就成了“全能神”邪教诱人下水、赏赐骨干的常规武器。“全能神”的福音队常常以色欲作诱饵,如果发展对象是帅哥,就用年青貌美的女信徒去引诱;如果是美女,就用信徒中的帅哥去引诱。加入“全能神”后,如果“表现出色”被委任了职务,还为其配备一名异性秘书伴随身边,使其死心塌地充当“全能神”的帮凶。“全能神”邪教如此任意放纵肉欲,不仅导致无数家庭夫妻反目,妻离子散,而且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对传统道德造成极大冲击。

此外,“全能神”编造的那些蒙人的种种“神迹”也十分古怪。论者已众,此处不再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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