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罚2800万元;法院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名成立;代理律师认为消毒产品不应认定为药品,将上诉
被指假药的部分产品。新京报记者 王煜 摄
十余元的痔疮抑菌液、狐臭散,经微商贴标重包后,通过客服陪聊等方式兜售,赚取超十倍利润,总销售额达656.25万。苏州检方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该案被称为“微商涉售假药案”。
昨日,该案又有新进展。新京报记者从被告人辩护律师和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处获悉,3月29日上午10时,此案在该院一审宣判,主犯颜未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800万元;第二被告人、其兄弟颜丙瑞,被认定是从犯,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18万元;其余8人缓刑。
辩护律师认为,主犯和从犯的量刑不平衡,“法院方面是希望从重处罚主犯,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广大消费者勿使用相关假药”。
目前,颜未来的律师正计划上诉。
案件两次延期开庭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4年左右,颜未来通过网络开始销售包括痔疮抑菌液、狐臭散等在内的产品。2017年底,一名市民向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其通过微商购买了一瓶名为“鼻净通”的滴鼻液,但是使用后却没有效果。市场监督部门将这一线索,移交给警方。
2017年4月19日,相城警方对位于无锡的一处微商团队办公场所展开行动,现场控制负责人颜未来、颜丙瑞兄弟,查扣大量未来得及销售的“网红产品”。
相城警方称,颜未来销售的各种产品的成本,都是十余元到二十多元之间,销售时,价格则达到数百元至上千元,利润在10倍以上。
2018年2月15日,相城检方以颜未来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颜未来的辩护律师曾泽东说,此前定于2018年4月24日的庭审,因“特殊情况”被取消。
2018年5月2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出具《追加起诉决定书》,将警方查获的“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抑菌膏”、“清咽茶”等总价值256.4万元产品,追加为涉案产品。
2018年7月11日,苏州“微商假药案”第二次延期开庭,法官给的理由是“公诉人‘身体原因’”。
10名被告人获刑
今年1月22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曾泽东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庭上,双方围绕颜未来等人是否触犯刑法,所销售产品是否为“药品”展开辩论,庭审从上午9时持续至晚11时许。
3月29日,该案一审宣判。新京报记者从颜未来辩护人徐昕、代理律师曾泽东处,获得了一份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颜未来向没有药品生产资质的单位购进产品,但却要求生产厂家在说明标签上加注痔疮、鼻炎等字样,部分产品还系购买裸瓶产品,自行贴牌销售,且在广告、销售过程中,围绕产品具有治疗功能并针对具有鼻炎、痔疮等病患人群,销售价格远远高于进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未来是老板,在本案中所起作用最大,应认定为主犯。其兄弟、被告人颜丙瑞在本案中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但是其作用要大于销售人员和仓库员工。
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未来、颜丙瑞等4人生产并销售假药,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其余被告人销售假药,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最终法院判决颜未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0万元;颜丙瑞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其余8人量刑较轻,都是缓行。”徐昕表示将考虑上诉。
曾泽东认为,主犯和从犯的量刑不平衡,“法院方面是希望从重处罚主犯,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广大消费者勿使用相关假药”。
■ 庭审焦点
指控的4种产品算不算假药?
检方
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应认定为假药
此案中,检方指控的四种产品,是否应该被定性为“药品”,引发控辩双方分歧。
相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在此案中,被告人将“鼻净通中药鼻炎液”“善春堂牌根必治痔疮精油”“善春堂牌濞舒适精油”“善春堂牌痔疮抑菌液”四种产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来销售,该四种产品均应认定为假药。
理由有三:首先,颜未来向不具有药品生产资质的生产者购买上述产品,无法提供药品合法有效的来历证明,另在购买时一方面要求生产厂家在包装上加上消字号,注意用词比如“根治”改成“解除”,以混淆视听,另一方面要求生产厂家在产品外包装上加上功能主治、适用症、用法用量等不用于常规产品的用法和用量,以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其次,四种产品的外观和包装,足以使一般消费者认为是药;最后,以产品具有治疗疾病功能名义针对患者进行销售。
此外,追加起诉的三种产品“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抑菌膏”“清咽茶”不认定为“假药”。理由是:该三种产品外包装、标签内容,不能满足“药”含有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全部要素。
苏州市药监系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本案所涉及情形较为特殊。“以往来说,‘假药’是相对性概念,有‘真药’才有‘假药’,而颜未来则是自创品牌的贴牌销售。”
律师
将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是药品边界扩大化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介绍,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之前,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限制为“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目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这一表述已被删除。而在实际审判中,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比,“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和量刑,主要依据所产生的实际后果。
徐昕认为,本案中,涉案产品均为外用,且所针对的都是无碍正常身体机能的部位,如狐臭、痔疮,显然无法达到所谓“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
不过,他承认,颜未来确实存在打“擦边球”的行为,宣传也有所不妥,但对此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进行行政处罚即可,无需动用刑罚。此外,将4种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是错误的”。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药品管理法》第100条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徐昕认为,法律意义上的药品必须具备“国药准字”号,因此,“非药品冒充药品”中的“药品”,只能限定于法律意义上的药品,即取得“国药准字”号的药品。不能根据4种产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将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这是把药品边界扩大化了。(记者 李一凡)
被指假药的部分产品。新京报记者 王煜 摄
罚2800万元;法院认定生产、销售假药罪名成立;代理律师认为消毒产品不应认定为药品,将上诉
十余元的痔疮抑菌液、狐臭散,经微商贴标重包后,通过客服陪聊等方式兜售,赚取超十倍利润,总销售额达656.25万。苏州检方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该案被称为“微商涉售假药案”。
昨日,该案又有新进展。新京报记者从被告人辩护律师和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处获悉,3月29日上午10时,此案在该院一审宣判,主犯颜未来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800万元;第二被告人、其兄弟颜丙瑞,被认定是从犯,被判有期徒刑5年,罚18万元;其余8人缓刑。
辩护律师认为,主犯和从犯的量刑不平衡,“法院方面是希望从重处罚主犯,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广大消费者勿使用相关假药”。
目前,颜未来的律师正计划上诉。
案件两次延期开庭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14年左右,颜未来通过网络开始销售包括痔疮抑菌液、狐臭散等在内的产品。2017年底,一名市民向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其通过微商购买了一瓶名为“鼻净通”的滴鼻液,但是使用后却没有效果。市场监督部门将这一线索,移交给警方。
2017年4月19日,相城警方对位于无锡的一处微商团队办公场所展开行动,现场控制负责人颜未来、颜丙瑞兄弟,查扣大量未来得及销售的“网红产品”。
相城警方称,颜未来销售的各种产品的成本,都是十余元到二十多元之间,销售时,价格则达到数百元至上千元,利润在10倍以上。
2018年2月15日,相城检方以颜未来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颜未来的辩护律师曾泽东说,此前定于2018年4月24日的庭审,因“特殊情况”被取消。
2018年5月2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出具《追加起诉决定书》,将警方查获的“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抑菌膏”、“清咽茶”等总价值256.4万元产品,追加为涉案产品。
2018年7月11日,苏州“微商假药案”第二次延期开庭,法官给的理由是“公诉人‘身体原因’”。
10名被告人获刑
今年1月22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曾泽东向新京报记者回忆,庭上,双方围绕颜未来等人是否触犯刑法,所销售产品是否为“药品”展开辩论,庭审从上午9时持续至晚11时许。
3月29日,该案一审宣判。新京报记者从颜未来辩护人徐昕、代理律师曾泽东处,获得了一份刑事判决书。
判决书显示,颜未来向没有药品生产资质的单位购进产品,但却要求生产厂家在说明标签上加注痔疮、鼻炎等字样,部分产品还系购买裸瓶产品,自行贴牌销售,且在广告、销售过程中,围绕产品具有治疗功能并针对具有鼻炎、痔疮等病患人群,销售价格远远高于进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颜未来是老板,在本案中所起作用最大,应认定为主犯。其兄弟、被告人颜丙瑞在本案中作用相对较小,应认定为从犯。但是其作用要大于销售人员和仓库员工。
法院认为,被告人颜未来、颜丙瑞等4人生产并销售假药,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其余被告人销售假药,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
最终法院判决颜未来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0万元;颜丙瑞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
“其余8人量刑较轻,都是缓行。”徐昕表示将考虑上诉。
曾泽东认为,主犯和从犯的量刑不平衡,“法院方面是希望从重处罚主犯,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广大消费者勿使用相关假药”。
■ 庭审焦点
指控的4种产品算不算假药?
检方
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应认定为假药
此案中,检方指控的四种产品,是否应该被定性为“药品”,引发控辩双方分歧。
相城区人民法院出具的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在此案中,被告人将“鼻净通中药鼻炎液”“善春堂牌根必治痔疮精油”“善春堂牌濞舒适精油”“善春堂牌痔疮抑菌液”四种产品,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来销售,该四种产品均应认定为假药。
理由有三:首先,颜未来向不具有药品生产资质的生产者购买上述产品,无法提供药品合法有效的来历证明,另在购买时一方面要求生产厂家在包装上加上消字号,注意用词比如“根治”改成“解除”,以混淆视听,另一方面要求生产厂家在产品外包装上加上功能主治、适用症、用法用量等不用于常规产品的用法和用量,以使消费者产生错误认知;其次,四种产品的外观和包装,足以使一般消费者认为是药;最后,以产品具有治疗疾病功能名义针对患者进行销售。
此外,追加起诉的三种产品“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抑菌膏”“清咽茶”不认定为“假药”。理由是:该三种产品外包装、标签内容,不能满足“药”含有的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等全部要素。
苏州市药监系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本案所涉及情形较为特殊。“以往来说,‘假药’是相对性概念,有‘真药’才有‘假药’,而颜未来则是自创品牌的贴牌销售。”
律师
将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是药品边界扩大化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介绍,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之前,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限制为“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目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这一表述已被删除。而在实际审判中,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比,“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和量刑,主要依据所产生的实际后果。
徐昕认为,本案中,涉案产品均为外用,且所针对的都是无碍正常身体机能的部位,如狐臭、痔疮,显然无法达到所谓“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程度。
不过,他承认,颜未来确实存在打“擦边球”的行为,宣传也有所不妥,但对此行为,按照《药品管理法》进行行政处罚即可,无需动用刑罚。此外,将4种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是错误的”。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药品管理法》第100条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
徐昕认为,法律意义上的药品必须具备“国药准字”号,因此,“非药品冒充药品”中的“药品”,只能限定于法律意义上的药品,即取得“国药准字”号的药品。不能根据4种产品的外包装和说明书,将消毒产品认定为药品,这是把药品边界扩大化了。
本版采写/新京报记者 李一凡
济宁市2019年征兵工作兵役登记结束,正处于发动报名阶段,当前全市报名的大学生2242人,比去年同期增长近30%。
济宁市征兵办梳理出8个征兵体检常见问题及处置方法供大家参考,想当兵的小伙伴要多多了解,及早发现问题,提前预防调整,做好充分的参军准备。
一、体重
标准: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建议:尽早对照计算公式测量体重,测量时挺胸、收腹、抬头、身体绷直,看是否符合标准;超重需减肥,视情增加运动量,适当节食,清淡饮食,规律作息;偏轻需增肥,适当运动,荤素搭配,增加饮食,规律作息。
二、视力
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为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检查正常,除潜艇人员、潜水员、空降兵外为合格。
建议:尽早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如屈光不正,可根据自身眼部条件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治疗,手术要选择正规医院;参加征兵体检时要向体检医生提供相关手续(手术诊断证明书和病历等);保持健康用眼方式,少玩手机,少打游戏,少通宵熬夜,远离电子屏幕,多锻炼身体。
三、下蹲
检查方法:双手抱头,双足并拢,双足跟踮起,挺胸收腹,上身保持正直,进行深度下蹲。
标准:膝后夹角>45度即下蹲不全为不合格;膝后夹角≤45度除空降兵外合格。
建议:尽早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如存在此症,每天视情循序渐进开展蹲下练习,拉伸腿筋,并减少腹部赘肉,均衡饮食、规律作息。
四、血检尿检
标准:泌尿、血液、内分泌系统疾病,代谢性疾病,免疫性疾病为不合格(主要原因为转氨酶、肌酐、血小板、尿酮等超标)。
建议:尽早到医院进行血检尿检(血常规、血生化、血免疫、尿常规、尿沉渣、尿毒品等)看是否符合标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平时不熬夜、不饮酒,不喝碳酸饮料、不吃或少吃烤涮食品,控制饮食、规律作息。
五、文身
标准:面颈部文身,着军队制式体能训练服其他裸露部位长径超过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长径超过10cm的文身,男性文眉、文眼线、文唇,女性文唇为不合格。
建议:有当兵意愿的,不要在身体任何部位文身、文眉等。
六、精索静脉曲张
标准:中、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为不合格。
建议:尽早做阴囊彩超检查,看是否患有此症;因该症易受环境变化影响而加重,检查一经发现患有此症,无论轻重都要引起重视,可结合自身身体条件采取正规方法治疗。否则,将增加不合格被淘汰的风险;加强预防,多运动,穿宽松衣裤,避免频繁冷热刺激,避免久站久坐,养成科学健康生活的好习惯。
七、腋臭
标准:重度腋臭为不合格。轻度腋臭,坦克乘员、水面舰艇、潜艇人员和潜水员不合格。
建议:如患有此症要尽早到医院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因该症易受环境变化影响而加重,有条件的建议彻底治疗。若采取手术治疗方式,需及早进行,不影响身体功能,参加征兵体格检查时要向体检医生如实说明手术病史,并提供相关手续(诊断证明书和手术病历等)。
八、痔疮
标准:环状痔为不合格。2个以下且长径均在0.8cm以下的混合痔为合格。
建议:如患有此症要尽早到医院检查,看是否符合标准;因该症易受环境变化影响而加重,可结合自身身体条件及早采取手术或药物等方法治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规律作息,忌久站久坐,注意饮食调节,忌辛辣刺激,多吃蔬菜水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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