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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臭网页怎么解除(狐臭怎么办 知乎)

时间:2024-05-25 15:56:22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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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臭福音!花椒+白醋就可以去除狐臭了!

对于狐臭,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不管是狐臭患者身边的人还是狐臭患者本身,都对狐臭十分厌恶,那种味道正常人很难接受。很多人不理解狐臭患者的痛苦,反而对有狐臭的人心生厌恶,这是非常不可取的!前几天小编浏览网页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了一些帖子,其内容真是不忍直视。

狐臭虽然对个人身体没有什么危害,但是给患者心理带来的负担和痛苦是巨大的,所以请广大网友能够体谅一下狐臭患者本人的苦衷。下面小编分享一个去除狐臭的验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摆脱狐臭的烦恼:

用白醋100ml(纯粮酿造)加15粒花椒熬成50ml,花椒过滤掉,只保留溶液,装瓶备用。洗完澡后涂抹在腋下,不要洗不要擦,(味道大的话可以用吹风机速干,不影响效果)让它自然晾干就好。这个方法已经给很多人用过了,效果非常好,操作简单,有狐臭的朋友不妨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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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宣判某公司在京东侵权何氏除狐臭商标案

近日,由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易聚律师事务所联合代理惠州市惠阳区何氏化妆品有限公司与仙游县思妙贸易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审结案。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京0102民初10009号民事判决,被告仙游县思妙贸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何氏化妆品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165000元

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未经商标权利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亦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本案中,我方向法院提交了多份证据,证明了原告何氏化妆品公司是第1250174号注册商标的权利人,该涉案商标在核准注册后使用在个人用除臭剂等产品上。原告为此投入了资金进行品牌推广与宣传,且根据原告所获荣誉证书、奖状奖牌可见,原告“何氏净狐臭净”产品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知名度

被告思妙贸易公司在京东开设的网店“思妙个护专营店”销售“何氏净狐臭浓缩液”去狐臭产品,在商品名称处使用“何氏净遗传狐臭款老配方升级前......”、销售的商品外包装、内包装、宣传页面、说明书等处使用“何氏”、“何氏净”等文字,该使用方式具有区分产品来源的作用,属于商标性使用,而其使用的“何氏”、“何氏净”文字与原告涉案权利商标中的“何氏”文字相同,属于相似商标。被告展示销售的产品与原告权利商标核定使用的产品相同,此种使用方式足以造成相关公众将被告销售的产品误以为原告销售产品或者认为与原告有关。为此,涉案被控行为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至此,我方已成功为何氏化妆品公司代理多件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有力维护了何氏化妆品公司的品牌价值,为何氏化妆品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建立了坚实的法律屏障。我方法律诉讼团队也将一如既往地利用专业技能,确保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始终得到最高程度的维护。

6月广告合规观察:趣头条发违法广告被约谈,网剑行动整治再发力

6月,聚合资讯类平台发布违法广告问题引发监管部门持续关注,百度、趣头条、惠头条等相继被约谈,近期对恶俗虚假信息流广告的整治或将继续。

同时,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网剑行动,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被列为重点任务之一,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在行动方案中被突出,接下来或有一批大案要案被查办。

【典型案例】

6月12日,上海市网信办通报称,该市部分聚合资讯类网站,以标题党文章吸引网民关注。而网民一旦点击其链接,网页指向均为百度的信息流广告。

当天,上海市网信办联合该市市场监管局约谈百度上海分公司,责令其就存在严重网络生态问题的信息流广告立即整改,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其中严重违法广告依法调查处理。同时,上海市网信办责令属地相关网站做好广告审核。

上海市网信办和该市市场监管局指出,目前发现百度信息流广告的主要问题有三大类:明明是广告,却使用“房价跌了”等类似新闻的耸人听闻的标题诱导点击;使用低俗性感诱惑图片和露骨低俗文字诱导点击广告;使用明显不合理低价诱惑如“55寸液晶电视99元/台”诱导点击广告。

6月18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约谈趣头条、惠头条等该市聚合资讯类平台,以及穿山甲等广告联盟。对其未尽平台管理责任,经营和发布严重违法广告的行为提出严正告诫,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广告发布前审查把关,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监测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依法开展调查。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监测发现,此类平台的违法广告多以诱惑性文字为标题,如“19岁高中生微信被父母发现高额存款 ,被告知竟是玩了这个等,引诱网民点击后,落地页广告则宣传如“小伙子加微信在导师指导下买彩票连续中奖,累计达60多万”等,其中不乏伪造支付宝微信名义、记者采访、明星代言等内容。类似的还有微信乌发、微信祛眼袋、微信补肾、微信治狐臭、微信卖蜂蜜等广告。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此类玩手机、刷微信轻松赚钱的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6月11日,“柳州城中万达广场”微信公众号发布《悲剧!停车忘拉手刹,柳州1岁男童被卷入车底,不幸身亡……》一文引发争议。该文前半部分回顾了柳州当天的一起交通事故,后半部分却做起了广告:“感觉天天都会有不幸的事情发生,看着都挺压抑。没关系,小编接下来跟你讲一件特别兴奋的事情,缓解缓解您的心扉,让你换换心情,因为距柳州城中万达年中庆只剩3天!城中万达广场1元抢三斤大米又来了!”

“柳州城中万达广场”发布的涉事文章后半部分。

这篇文章迅速引发网友质疑,被斥“用悲剧蹭热点”、“吃人血馒头”。随后,南都记者发现该文已被删除。

6月12日,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科有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表示,已关注此事,“这篇文章前面表述完全引用了正常报道,后面却180度转弯。它本身没有违反广告法相关条款,目前很难认定为实质违法行为。但其违反道德,是在博眼球。”

买了爱奇艺会员跳广告服务,播放视频时仍难逃与进度条结合的广告。因感到权益被侵犯,苏州大学法学院学生孙某将爱奇艺告上法庭。6月19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爱奇艺赔偿孙某30元。

姑苏法院审理认为,爱奇艺公司在宣传VIP服务时使用了"会员跳广告"的宣传语,并在权益介绍界面、《VIP会员服务协议》中作出详细说明,且部分视频节目中插播的与进度条结合在一起、可拖拽的部分广告,与非VIP用户强制观看的广告有明显区别,应认为爱奇艺公司未违反双方的服务合同条款。但是,对于跳广告服务中仍存在无法跳过"少部分其他类型的广告",爱奇艺公司应向消费者进行说明,此种提示应更为显著、明确。并且,爱奇艺网站付款界面提供的《VIP会员服务协议》字体较小、标识不够显著,也没有要求消费者阅读并确认后付款,导致消费者可能未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即进行了购买,故爱奇艺公司在履行告知义务方面存在瑕疵。

最终,姑苏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因爱奇艺公司未充分告知孙某应有的权利和义务,导致孙某在观影体验等方面受到一定的损害,应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向孙某承担赔偿责任。孙某作为消费者购买了相应的VIP服务时未进一步了解VIP会员权益的具体内容,在缔约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疏忽。法院酌情确定爱奇艺公司赔偿孙某30元。

【政策风向】

6月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就《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是今年3月13日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该文件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分别对“三品一械”广告应当显著标明的内容和广告审查所需证明材料进行了精简,并延长了广告批准文号有效期。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通过并向社会公开的药品广告,在异地发布的,不再办理备案手续。此外,还推行全流程网上办理——“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应当全流程网上办理,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的,或者当事人要求书面申请的,可以书面办理。

6月6日,南都记者从教育部官网获悉,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2019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重申中小学教材中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教学辅助资料的链接网址、二维码等信息。并强调,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教材使用情况的检查,对未按相关规定选用、使用教材的地方和学校要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南都记者注意到,教育部去年印发的《关于2018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中同样提到上述要求。并且,自2018年10月起,教育部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并要求各地各校开展排查,严格审批“进校园”活动。

6月1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印发通知,决定于6-11月联合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其中,“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整治工作,营造良好广告市场环境”是该行动七项重点任务之一。

根据行动方案,未来半年,各地将以社会影响大、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为重点,突出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针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房地产、金融投资理财等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办一批大案要案。

采写:南都记者 刘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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