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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疫苗防狐臭(打什么针治狐臭)

时间:2024-05-24 12:31:58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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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朗斯通身体有奇怪变化,发帖问是否疫苗副作用,网友:还真没有

当地时间12月29日,因为出演《本能》而名声大噪的好莱坞女明星莎朗·斯通通过社交媒体发帖询问她的23万粉丝,这位女明星的身体在近期有了奇怪的变化,这让她怀疑上了自己刚接种的新冠疫苗。

在社交媒体照片墙(Instagram)上,莎朗·斯通发帖问道:

打疫苗之后,腋下味道变了,是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这样呢?

然后,心急如焚的她又在另一个社交媒体推特上把这条问题又发了一遍。

希望能在自己23万粉丝中得到心安的答案。

然而很可惜,在众多回复中,她就是唯一一个疑似因为疫苗而出现“腋臭(xiu四声)变化”的人。

这位已经63岁的好莱坞前“女神”对粉丝询问接种新冠疫苗可能产生的副作用。

她追问着大家的情况,仔细查问这些人会不会在接种疫苗后“腋窝气味”发生可能的改变。

许多人在评论中真诚地分享了自己接种疫苗后出现的副作用,但是真没有像莎朗·斯通那样的特例。

一位名叫保尔克利的网友说:“我现在已经打3针了,从来没有经历过那种情况(狐臭),也没有听任何人说过这种情况。第一针第二针打完之后有几天我感觉很糟糕,打完第三针加强针之后手臂酸痛,但没有别的了。”

有热心网友牵强附会,表示自己读到过类似的新闻,譬如长期恋爱关系中的人会突然发现他们的伴侣闻起来不再像以往那样讨人喜爱,而是发出让他们打心底里讨厌的味道,也许这种变化跟信息素(费洛蒙)或其他什么激素有关。

一位网友非常扎心地表示,也许莎朗·斯通突然出现的狐臭不是因为疫苗的副作用,而是身体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发出改变。

该网友表示这很有趣,可莎朗·斯通本人可就笑不出来了。

11月份的时候,她的老母亲刚刚中风。

莎朗·斯通当时在社交媒体上发帖子请求粉丝为老人祈祷,得到了粉丝和朋友们的大量关爱和支持。

如今她自己身体又出现奇怪的变化,按下葫芦起了瓢,生活的打击怎能不让智商高达140多的莎朗·斯通皱眉头。

关于新冠疫苗的副作用,英国官方医疗系统总结出的都很温和,就算有反应也不会持续超过一周。

包括手臂酸痛、感到疲倦、头痛、全身疼痛、难受,更严重的副作用,譬如过敏或血栓都是极其罕见的。

大家还是要积极接种,争取早日战胜新冠疫情,重建祥和的生活环境。

图源:网络

我们真的急需进口 mRNA疫苗吗?

关于防疫,最近社会上争论不休——到底是选择“躺平”,还是坚持“动态清零”?有从科学角度进行讨论的,有从社会经济角度开展讨论的。这个话题先不讨论,只说一点:防疫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涉及科学问题,但远不只科学问题;科学问题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但社会问题远比科学问题要复杂得多,不能简单化,要有全局观。

讨论疫苗时,不少人提出要多引进国外的“好疫苗”和“特效药”,这样更有利于控制疫情,并冠以科学的名义。以科学的态度来讨论问题,也是难能可贵了,至少喊出了“科学”两个字表示你也认可科学,但问题是——你说的真的科学吗?话多、嗓门大就能把科学给代表了?

国外两款 mRNA 疫苗预防感染的效果确实是好,抗体滴度也要优于国内的灭活疫苗,优点咱们要承认。但是,我这里要讲几点但是:

一、疫苗的有效性分几个层次

1)预防感染——针对原始毒株,这一点 mRNA 疫苗效果确实好,可谓一骑绝尘(mRNA 95%,灭活51%)!但针对突变株 mRNA 疫苗也会熄火,比如奥米克戎,国外大多数打过 mRNA 疫苗的也会感染奥米克戎。香港这一波的数据(奥米克戎),两针疫苗,预防感染的效率分别为31.0%(mRNA)和14.9%(灭活)——50%以上才能算有效,可以说两种疫苗对奥米克戎轻/中症的预防都没什么 X 用。

后来有人干脆说:疫苗不能预防感染,只能预防重症等等——这对奥米克戎来讲,好像也说得过去。如果奥米克戎再突变……

2)预防重症和住院——科兴和 mRNA 一代疫苗都能达100%(参考 https://doi.org/10.1038/s41577-021-00592-1);香港的数据是95.2%(mRNA)和91.7%(灭活),mRNA 略好;打三针都是98.5%。

3)预防死亡率——香港 20-59岁组,两针分别是 96.4%(mRNA)和94.0%(灭活); 打三针预防死亡率的效果二者相当,60-69岁组均在98.6%以上;>80 岁的高危人群,打两针灭活疫苗效果要差性,分别是88.2%(mRNA)和66.8%(灭活),三针灭活疫苗效果略优于 mRNA,分别是95.7%(mRNA)和98.6%(灭活)。

这几组数据看完,你还笃信国外的就是“好疫苗”,国内的就是“差疫苗”?

*注:香港的数据都是针对奥米克戎突变株;参考文献:http://dx.doi.org/10.2139/ssrn.4064649(本文撰写之时,这篇论文尚未完成 Peer review,但香港大学的文章应该可靠)

二、免疫效应分“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

疫苗是否有效,抗体滴度只是其中一个方面,这只是体液免疫,那么细胞免疫呢?

现在大多数研究比较的是抗体滴度或病毒中和效率(内涵是一样的),细胞免疫似乎没有太深入比较。细胞免疫最重要的是记忆 T 细胞的产生,记忆 T 细胞是长期免疫,即便抗体没有了,病毒进来 T 细胞也认得——这也是为什么我们打的卡介苗(预防肺结核)可以管十几年。而抗体,无论是 mRNA 疫苗还是灭活疫苗产生的抗体,在体内都是有半衰期的(可能几个月就没了),不可能在体内长期存在(当然,效应 B 细胞被病毒再次激活也可以再次生产抗体去中和病毒)。

如果有很好的细胞免疫,能够产生记忆 T 细胞,可能我们打完两针就 OK 了。但如果只有体液免疫,抗体消失了就得再打第三针、第四针……直到病毒彻底消失或者与人类实现和谐共存,疫苗就不再需要了。

所以,单纯比较抗体滴度,是不全面的。

三、应对病毒突变

病毒发生突变后,可能导致原来的疫苗无效——就像犯罪分子易容后,原来的安防系统对他就失灵了,这叫“免疫逃逸”,这么讲应该很好理解。

mRNA 只是表达病毒的一段蛋白,比如全长 S 蛋白或 RBD 区域,能够呈递给免疫细胞的抗原表位是有限的。一旦病毒发生变异,导致 S 蛋白发生了改变,那么现有的mRNA疫苗可能就失活了,你得重新开始针对新的病毒去设计新的 mRNA序列。这也是为什么一代 mRNA疫苗对突变株的有效性急剧下降——针对Omicron 的中和抗体滴度,与原始毒株相比,降低了30几倍,发生非常明显的“免疫逃逸”(doi: 10.1093/cid/ciab1041)。这意味着你需要对现有的 mRNA 疫苗进行更新换代了!

“The potential antigenic impact of adaptive S1 mutations, which are accruing at pace over four times that of influenza H3N2 (Figures 2 and S4), suggests that it might become necessary to update the SARS-CoV-2 vaccine strain.”(DOI:https://doi.org/10.1016/j.chom.2022.03.018)

而新冠病毒又是天生善变,你就会发现人类总是很被动,计划总是跟不上变化!可能的结果是——针对Alpha的 mRNA 疫苗打了两针,然后病毒变成 Beta 了,然后针对Beta mRNA 疫苗我再打一针,然后下次变成Omicron了我再打一针Omicron的 mRNA……希腊字母表打完了还有 ABCD,左臂打完了打右臂……我们要把肉体变成“万国军火库”吗?

mRN疫苗开发的一大优势是产品迭代快,一代到二代可能就几个月时间,远快于传统疫苗,但如果你的对手变得比你还快呢?可能很多产品还没做上临床实验,就走到了终点。这种被“敌人”牵着鼻子跑,疲于奔命却又看不到希望的感觉真是很不妙!大家也得反思一下——技术是好技术,但策略不是好策略。这感觉,就像我们开着高超音速战机却只是为逃命。

再来看灭活病毒。

灭活病毒给免疫细胞呈递的是整个病毒,包含了病毒的所有蛋白而不仅仅是 S 蛋白,抗原表位更加丰富;假如原来 S 蛋白上 n 个表位,灭活病毒则有n X 个表位,X 远大于 n。

针对新冠病毒,S 蛋白是相对易变的,但有的蛋白是相对保守的,比如 E 蛋白,M 蛋白(如下图所示)。可能一代苗S 蛋白的表位已经突变失效了,但其它蛋白的表位可能依然有效。

Gisaid 上显示新冠病毒基因突变情况

(上图来源https://www.gisaid.org/phylodynamics/global/nextstrain/)

所以,从原理上讲,灭活病毒应对突变株的效果应该会优于 mRNA 蛋白,但客观来讲香港的数据也没体现出灭活疫苗应对突变的优势。 mRNA企业开始提出“广谱疫苗”的概念,这个概念很好,但最终在产品上能否实现以及临床效果如何,则需要实践来检验。

如果更丰富的表位意味着更好的应对突变的潜力,那么更丰富的表位是否应该有更好的免疫活性或保护效力呢?我认为是这样的。

2020年复旦大学林金钟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徐颖洁两位老师在 Cell Research (Cell Research (2020) 0:1–4)上联合发表的文章也验证了上述看法。文章分别用 S 全长蛋白,RBD 蛋白和 VLP(由同时表达的 S、M、E 三种病毒蛋白自组装构建成病毒样颗粒 VLP)三种作为疫苗,比较免疫效果。结果发现 VLP 产生的抗体滴度最高,是 S 蛋白的2.5倍;而三种疫苗中,只有 VLP 可以同时激发体液免疫和细胞免疫。

然而,现实中灭活疫苗效果比 mRNA 疫苗要差,这是为什么?我推测(这点是纯个人推测)可能是源于剂量问题:中生生物的灭活疫苗说明书标注是“含灭活新型冠状病毒蛋白4µg”,mRNA 疫苗Moderan是每剂含mRNA 100 µg,辉瑞是每剂含 mRNA 30 µg,30 µg mRNA 到体内表达了多少 S 蛋白目前不得而知了,没见文献报导,也不好监测。灭活疫苗如果也增加到每剂40 µg,效果会不会有质的提升,甚至优于 mRNA 疫苗?之前有人提过增加灭活苗的剂量,但剂量改变又需要重新评价安全性和有效性。

对于疫苗的设计,有一个问题我一直很疑惑,病毒进入人体是识别 RBD 结合位点,免疫系统识别病毒就一定RBD蛋白么?用 RBD 做抗原就一定有效么?这个问题对我来讲显然是超纲了,但我持怀疑态度。但上述文章也证实了这点,RBD 的免疫效果是最差的,当然作者也指出了一些可能的原因。

“表位”什么的非相关专业可能难以理解,举个栗子你就明白了:对面走来个脸上有刀疤的坏人,搞人脸识别的就记住他脸上的这道疤痕(这就是表位)——这个最特征,下次看见脸上长这疤的,干就完了,简单粗暴——但确实有效。但是坏人下次整完容出来,人脸识别可能就不认识了,搞不好还要跟人耍朋友。但老刑警就不一样了:脸上有道疤,身高一米八,胸前有胎记,走路外八字——不用看脸就认出来了,这哥们特么狐臭味儿太大了!

你要练多少功夫,才能对付武功高强而又善变的猴精?这就涉及应对策略了。

别不服,老和尚啥武功不会,就会念念“紧窟咒”,关键还真特么好使!所以,别瞧不起传统,不是传统就意味着落后,不是新技术就意味着真颠覆。辉瑞的 mRNA 疫苗对原始毒株的保护效力为95%,对Alfa变株的保护效力为90%,到 Beta 变株的保护效力就只有75%了(https://doi.org/10.1038/s41577-021-00592-1,灭活疫苗数据没那么全,只有科兴的 Gamma 是51%),到奥米克戎就31%了。事实上,美国、英国、以色列打完 mRNA 疫苗的,遇到新冠变种还是死不少人。

其实讲到这里,针对抗体滴度这一点也就好理解了,mRNA 专门表达 S 蛋白,而灭活疫苗只有一部分是 S 蛋白,所以单纯针对S 蛋白的抗体,后者肯定没有前者多,除非你把灭活疫苗的剂量增加到所含 S 蛋白与mRNA 在体内表达的 S 蛋白一样多。

四、安全性

以上是讨论的有效性,但只看有效性够吗?显然不够!

业内都知道,如果不是因为这次新冠病毒,mRNA 疫苗不可能——注意,是“不可能”这么快获得 FDA 的批准,这应该是行业共识;甚至没个5到10年(这个数字有些主观,可能更久),想都不要想。如果你还体会不到这句话的份量,那么,你真不应该参与疫苗的讨论,客气点讲,术业有专攻!

公众要记住一点:药物开发,安全性永远是第一位,然后才是有效性——临床实验也是先做安全性实验,再做有效性实验,安全性没过直接 Pass 掉。你说我的效果很好,就是毒性大了点……对不起,没门儿!更何况这是疫苗,安全性比药物要求更高。因为与药物是给病人用的不同,疫苗那可是给健康人打的,是需要经过长期安全性检验的,如果不是特殊情况怎么可能让你一两年就上市?正常节奏,现在可能还在“小白鼠”或“猴子”身上做实验。至于其它方面,考虑圈里有不少人在这个行业,这里就不多展开了。

用大白话说:有病你可以乱投医,没病你可别乱吃药。

下面是新近发表的两篇研究论文——既然一些人以“科学”的名义一本正经地讨论这个问题,我默认他们是懂科学的,那就请自己论文看吧,不作解读。

mRNA 疫苗体外实验发现逆转录过程

(Curr. Issues Mol. Biol. 2022, 44, 1115-1126. https://doi.org/10.3390/cimb44030073)

新冠病毒RNA 可以整合到基因组

(PNAS 2021 Vol. 118 No. 21 e2105968118, https://doi.org/10.1073/pnas.2105968118 )

两篇都看过后,咱们再联想一下、开开脑洞,往坏处想一想,如果咱们要在 mRNA 疫苗里面做点文章,可以怎么做?我相信学过分子生物学的童鞋应该容易想到。如果只是国内给 Moderna做个分装或者单纯的做个 区域总代,很多东西都不可控,又没有其它好处;加上这个阶段,国内疫苗有效,需求又不是很紧迫的情况下,国家局为什么要批准mRNA 疫苗进口?这是严谨和负责任的态度——要知道国内的好几家 mRNA 疫苗做的还不错的,都还没批下来。

有一部分文科生总以为国内 CDE 都是吃干饭的,殊不知国内 CDE 要求可不比国外低,一堆专家博士,很多都有丰富的药企经验。

退一步来讲,就算目前的安全性是没问题的,但未来长期安全性也是不确定的。如果有效性是确定的(比如95%),但安全性是不确定的(比如30%——10年/3年),不打疫苗也死不了,你用不用?如果解决问题的方式不是唯一的,那我会选择确定性更高的——即有效性低点,但安全性经过检验的传统疫苗。或者是组合方案,比如打灭活疫苗 戴口罩,可能也能达到95%以上的保护效率。从实用主义角度讲,解决问题应该放在第一位;至于用什么方式去解决问题,客官,您喝口水吧……

五、成本问题

除去研发生产的成本,mRNA 疫苗的成本还需要考虑额外的储运成本。mRNA 需要低温保存,Moderna 产品要求-20℃保存,BioNTech 产品要求零下-80℃保存,产品需要冷链运输还要低温存储系统,储运成本远高于灭活病毒,边远欠发展地区想用都不一定有条件。国内新冠疫苗和治疗费用都是免费的,由国家医保兜底,这些成本是要摊到所有人头上的——如果有效性、安全性、成本几方面都没有明显优势,需求又没那么紧迫,还需要当那冤大头吗?

那么,mRNA 疫苗是好疫苗吗?答案是肯定的,mRNA 技术是很好的技术,未来有很大的想象空间,包括但不限于疫苗领域,都将大有可为。尽管在新冠面前,它要打一个问号,但我们仍然要以开放的心态来看待,国内的研究也要快速地跟上。我们要拥抱新技术,但要以科学、务实的态度。

百度竞价“鼻炎”“狐臭”等疾病词丨苏州“微商假药案”起底

一瓶出厂价十余元的消毒产品,经过贴牌重新包装后,通过微商渠道营销,售价可达数百元。江苏苏州的一起“假药案”,揭开微商这一群体的生存密码。

7月11日,苏州“微商假药案”第二次延期开庭,法官给的理由是“公诉人‘身体原因’”。“假药案”主角颜未来的辩护律师曾泽东说,此前定于4月24日的庭审,也因“特殊情况”被取消。

2017年4月19日,苏州市相城区警方在无锡市一处微商团队办公现场控制负责人颜未来、颜丙瑞俩兄弟,查扣大量未及销售的“网红产品”——“善春堂”牌痔疮抑菌液等系列产品。

“善春堂“是颜未来自己创立的品牌,注册地在香港。颜未来的家属说,警方查处的上述产品分别由国内三家(河南1家、山东2家)公司生产,实际性质是“消毒卫生用品”,使用的也是消毒品的产品批号。颜未来通过网络联系购买厂家成本,贴上自有品牌后,再以“微商”渠道加价销售。

重案组37号调查发现,颜未来名下企业,拥有一支总人数超过40人的“客服”代聊团队,在销售中,常对顾客暗示消毒品和保健品的使用效果,并有一整套话术训练。成本价仅有十几元至数十元的抑菌液、精油等产品,被包装成“网红产品”后,售价可达到数百元,部分产品利润在10倍以上。至案发时,警方查明的总销售额,达到千万元级。

资深药剂师冀连梅说,在微商的模式中,以消毒产品或保健产品,通过“暗示”使用效果来进行销售的情况,实际并不鲜见,其实质是“打药品管理的擦边球”。

苏州相城警方称,颜未来所售产品标有适应症、适应人群,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形,按照药品管理法规,应予追究刑事责任。2018年2月15日,相城检方以颜未来等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提起公诉。

▲被指“假药”的部分产品。图/新京报记者王煜摄

销售额超千万元的微商

2017年4月19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镇的一栋写字楼内,一间总面积不足60平方米的办公室,被多名警察围住,一箱一箱标注有“抑菌液”、“精油”字样的瓶瓶罐罐,被清理出来。

警方查封的这处办公地点,同属两家公司——上海美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无锡微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两家公司法人同为叫颜未来,出资90%,监事则都是颜丙瑞,出资10%。

工商信息显示,上海美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2014年10月9日,主营业务包括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策划等;无锡微未来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于2016年7月11日,主营业务包括保健食品、卫生用品、消毒用品销售。

颜未来的女友赵冉(化名)说,颜未来出生于1987年,老家在山东郓城,2006年中专毕业后,曾经在无锡一带的电子厂上班,2011年左右开始从事电商工作。此后,颜未来通过自己的网店,先后代理销售洗发水、沐浴露、护肤品等产品。

重案组37号从苏州市相城警方获悉,2014年左右,颜未来通过网络,开始销售包括痔疮抑菌液、狐臭散等在内的产品。2017年底,一名市民向苏州市相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称,其通过网络“微商”,购买了一瓶名为“鼻净通”的滴鼻液,使用后没有效果。随后,市场监督部门将这一线索,移交给警方。

相城警方针对这一案件成立专案组,通过对网络销售链条的追踪发现,上述产品由江苏无锡一家公司进行销售,公司老板正是颜未来。

苏州当地警方通报,通过对颜未来公司所在地以及仓库的行动,一共查封电脑28台、手机80部、笔记本若干,控制包括销售部经理、收发货部经理、微商运营主管等核心人员在内的43名涉案人员。

重案组37号获得的清单显示,警方共查扣“善春堂”牌痔疮抑菌液20122瓶、“善春堂”牌根必治痔疮精油45瓶、鼻净通344瓶、“善春堂”牌濞舒适精油10888瓶、肤润洁皮肤抑菌膏4445盒、本草狐臭散5620盒、清咽茶1120盒、鼻净通贴纸163张。

警方称,“善春堂”品牌的持有者,是香港知昀贸易有限公司,这一公司的法人是颜未来。相城警方调查发现,颜未来持有的上述公司,通过网络微商渠道,月销售额最高超过400万元,公司成立至案发,总销售额上千万元。

购买百度竞价排名增加产品曝光率

颜未来手下拥有一支完整的微商营销团队。在团队中,除扮演管理者角色外,颜未来的主要工作是联系生产厂家,寻找具有营销价值的“产品”,进行采购后,贴上自有品牌销售。

2018年7月24日上午,重案组37号来到颜未来位于无锡市航天大为科技园的办公地点。被查封的“上海美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大门紧闭。透过缝隙往里看,60平方米左右的办公点内,已经完全被腾空。

▲颜未来位于无锡的“微商公司”,目前已经人去楼空。图/新京报记者王煜 摄

三个多月前,这处办公地点是另一幅场景。2015年初,颜未来以每年4.6万元的价格租下这一办公场所,随后即着手招募“客服”人员。从最初的4人起步,业务不断扩展,到警方查封前,颜未来手下有超过40名客服人员。

这些“客服”人员,承担着包括寻找客源、联系客户、推销产品、回访等多重角色。依据不同的产品,客服人员被分为4个小组,每组配备有一名主管。团队内部,则由一整套颜未来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一名曾担任过无锡微未来公司客服的工作人员向重案组37号透露,新招募的客服上岗前,会进行一些岗位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打字速度测试、微信公号维护、下单流程等。每名客服的底薪为两千多元,按照销售量确定绩效,能拿到数千元至上万元月薪者大有人在。

无锡微未来公司的销售模式,是典型的网络微商出货方式。相城警方称,颜未来通过购买百度竞价排名、发布微商广告等形式增加产品曝光率,消费者上网搜索时,涉及“狐臭”“鼻炎”等关键词时,颜未来代理销售的产品,会排在搜索结果前列。

颜未来名下公司,“有明晰的工作流程、工作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并有专人负责员工的培训,每天实行三班运转。”对于进行咨询的潜在客户,客服实行一对一的线上销售。上述客服人员称,在公司内,每名客服人员都要参与运营多个微信公号,名称包括“咽喉调理杜老师”、“痔疮刘老师”等。

重案组37号从相城警方获悉,上述微信公号的头像,通常是一名身穿白大褂的中年男子。仅从头像来看,很容易被当作“医生”。此外,除通过微信公号吸引关注,作为销售手段,客服人员需要同时进行刷好评、晒单等工作,“就跟卖面膜、化妆品的微商一样,要扮演好几个角色。”

2016年,颜未来开始销售善春堂系列“濞舒适精油”、“痔疮抑菌液”、“皮肤抑菌膏”等产品,2017年3月份开始,代销清咽茶、口臭茶等保健食品。在上述销售模式下,“善春堂”系列产品成为曝光率颇高的“网红”产品。

一对一“话术”训练

在进行“善春堂”系列产品的销售时,颜未来采用微商通用的模式:针对每一种产品设立一个销售小组,有专门主管进行管理。此外,对销售一线的“客服”进行话术训练,与潜在客户一对一”对聊”。

重案组37号获得的员工培训手册显示,按照公司规定,客服在接单前,需要先了解客户需求,随后在聊天中,将话题引到产品上。在这一过程中,客服人员不仅要强调产品效果,还要利用客户的恐惧心理,进入“放大痛苦阶段”,强调不使用“善春堂”产品的后果。

以“善春堂痔疮精油”这一款产品为例,客服会着重强调,这是一款“纯植物提取”的精油产品,当顾客提及产品价格昂贵时,对应的“标准回答”通常是,“市面上的便宜产品只能长期抑制痔疮,对身体不好”,暗示上述产品可以彻底摆脱痔疮、不复发。如果客户持续表现出犹豫,客服人员则会以痔疮“越拖越严重”,“长期便血会引起贫血、皮肤湿疹、肛门功能失常”,“久拖增加癌变几率”等话术,积极推荐客户购买。此外,客服人员还承诺,如果没有效果,可以免费补发一疗程产品或者退货。

上述前客服人员介绍,按照公司规定,在向客户推销产品时,不能出现“药品”字样,也禁止以“药物”名义进行销售,“这一点管理很严,因为这些(产品)实际上也不是药,所以不能说在‘卖药’。”

颜未来的女友赵冉说,颜未来所有通过网络销售的“善春堂”产品,主要由三家公司生产,均为消毒卫生用品。三家公司在未改变以往产品配方及生产工艺流程的情况下,为颜未来贴牌生产。

三家公司分别为:河南新野田昊药业公司主要代工生产善春堂“濞舒适精油”, 山东朱氏药业生产善春堂“痔疮抑菌液”、 “根必治痔疮液”,山东滕州百家好生物科技公司生产“本草狐臭散”等产品。

赵冉称,上述企业均为具有生产资质的厂家,并具有所生产产品的配方和工艺,贴牌后可进行销售。其中,河南新野田昊药业于2014年9月30日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山东朱氏药业于2015年1月也取得上述许可证。

重案组37号看到,颜未来一案所涉产品的包装上,也均有相应的许可证号。以涉案数量最多、总价最高的善春堂“痔疮抑菌液”为例,其证号为“鲁卫消证字(2015)第1603号”。

▲被指为“假药”的痔疮抑菌液。图/新京报记者王煜 摄

朱氏药业一名工作人员告诉重案组37号,上述产品为朱氏药业持有的配方,并在工厂内生产,可接受重新包装和贴牌销售,“是消毒产品,不是药品。”其透露,“善春堂”品牌所售产品,也是对方直接采购,在厂区内重新贴牌包装后发货。

山东省菏泽市卫计局提供的信息显示,朱氏药业生产的“肤润洁”皮肤抑菌液、痔疮抑菌液有卫生安全评价备案。

作为消毒产品,“善春堂”系列产品进价低廉,实际效用较低,但与此同时,其对人体的伤害也小。也正鉴于此,颜未来选择推广销售这些产品。

参与办案的苏州市公安局相城分局北桥派出所警官杜益民说,以此前颇受欢迎的“鼻净通”为例,经过鉴定,这一产品实际并不含有治疗鼻炎所需要的药品成分,“但是也没有什么副作用”。

相城警方称,通过“公司化”的运作,逐渐扩张的“保健产品”种类,极其低廉的制作成本,带来巨额利润。颜未来销售的各种产品的成本,都是十余元到二十多元之间,销售时,价格则达到数百元至上千元,利润在10倍以上。

检方以涉“生产、销售假药罪”起诉

尽管有内部严格规定,不以“卖药”名义销售产品,此外,销售人员在微信聊天中,也从不涉及“药”、“支付宝”、“银行卡”等字眼,在邮寄产品时,往往不会填写明确的发货地址。不过,在苏州当地检方看来,颜未来兄弟的销售行为,并不是常见的“微商代理销售”,而是涉嫌销售假药。

2017年7月25日,颜未来等10人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移送审查起诉。重案组37号从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获悉,因“案情重大、复杂”,案件曾两次退回警方补充侦查。2018年2月15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对包括颜未来兄弟在内的10人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相城检方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对颜未来等人提起公诉。图/新京报记者王煜 摄

案件起诉书显示,检方指控,颜未来和颜丙瑞两人于2016年至2017年4月期间,在无药品生产、销售资质的情况下,租赁无锡市一处写字楼作为销售、办公地点,租赁苏州及无锡两处场所作为贴牌、发货仓库,并招聘相关人员,采用购买原料、贴牌、代加工等方式生产“鼻净通中药鼻炎液”、“善春堂牌根必治痔疮精油”、“善春堂牌濞舒适精油”、“善春堂牌痔疮抑菌液”,通过网络推送进行宣传,并使用微信联系、快递寄送的方式进行销售。

相城检方审查认定,颜未来一案涉及销售金额累计人民币656.25万元。此外,警方查获尚未销售的上述产品,价值758.6万元。“经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认定,上述四种产品均应按假药论处。”

2018年5月2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出具《追加起诉决定书》,将警方查获的“本草狐臭散”、“肤润洁皮肤抑菌膏”、“清咽茶”等总价值256.4万元产品,追加为涉案产品,并指控其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进行销售”。

对于检方的起诉意见,颜未来家属及其辩护律师提出不一样的观点。赵冉称,在整个过程中,颜未来所扮演的仅仅是销售角色,并非生产商,除此之外,其以微商渠道销售的产品,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并非假冒。

重案组37号获得的警方材料显示,颜未来案发后,相城警方对多家供货商负责人进行问询。当被问及与颜未来的联系过程及合作模式时,上述生产厂家均表示,是颜未来通过阿里巴巴企业平台主动联系合作,采购其生产的相关产品后,再以“善春堂”名义贴牌,发货至苏州、无锡。

颜未来家属提出,颜未来所售产品,是具有资质的消毒产品或保健食品,并非药物,因此不应以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起诉。

药监部门的新挑战

颜未来一案,对于药监部门是一种新挑战。苏州市药监系统一名工作人员透露,本案所涉及情形较为特殊。在实际执法中,所谓“假药”通常指对某一具体的药品进行假冒,而颜未来则是自创品牌的贴牌销售,“以往来说,‘假药’是相对性概念,有‘真药’,才有仿冒的‘假药’。”

根据《药品管理法》第100条规定,“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对此,颜未来的辩护律师曾泽东提出,依据上述定义,颜未来销售的并不是“药品”,而是“消毒用品”。此外,依据国家药监局《关于非药品涉及药品宣传等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对“消字号”非药品“在其包装、标签、说明书及有关宣传资料上进行含有预防、治疗、诊断人体疾病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应移送卫生部门处理。其表示,颜未来一案本应是卫生部门处理的行政案件,而非警方介入的刑事案件。

▲贴上“善春堂”的标签后,草本茶被指为“假药”。图/新京报记者王煜 摄

重案组37号注意到,《药品管理法》第48条规定,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为假药。

在相城警方看来,颜未来一案中,涉案的4种产品外包装或说明书上,在表述产品功能时,直接或间接提示可预防、治疗、诊断痔疮等病症,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有用法和用量。以善春堂系列产品中的皮肤抑菌液为例,其外包装上除注明主要成分为”薰衣草、肉桂、小麦胚芽”,还标注有“适用人群”,即“用于各类痔疮、肛裂、肛周湿疹等“。

▲被指为“假药”的痔疮精油。图/新京报记者王煜 摄

相城警方认为,颜未来所销售的产品,属于“以非药品冒充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常清介绍,在《刑法修正案(八)》通过之前,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规定,限制为“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目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这一表述已被删除。在实际审判中,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相比,“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认定和量刑,主要依据所产生的实际后果。在王常清看来,这一法规的修改,也体现国家层面对与药品管理日趋严格,相关处罚措施也日趋激烈。

北京协和医学院药学硕士、资深药剂师冀连梅告诉重案组37号,在微商的模式中,以消毒产品或保健产品,通过“暗示”使用效果来进行销售的情况,实际并不鲜见。他说,大部分人由于不具备专业的医药知识,在看到“白大褂”、“中草药”等字眼时,心理上会将之当作药品,从而甘愿出高价购买。微商所使用的,正是这样一种“心理暗示”手法,“打药品管理的擦边球”。

冀连梅介绍,从专业角度来说,常人要区分“药品”与“非药品”,最直接的的途径,是观察产品的批准文号,“标注是‘药’字就是药品,‘消’或者‘卫’,都不是药,而是消毒用品或保健产品。”

 

新京报记者 王煜

编辑 曹林华 潘佳锟 校对 范锦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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