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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狐臭肉欲小说(狐臭的肉)

时间:2024-05-23 08:11:08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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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灵与肉的挣扎中陷入欲望深渊,《她是一个弱女子》结局令人深思

文||王官令仪

女子的堕落阶级的第一段便是这虚荣心,有了虚荣心就会生嫉妒心了,这两种坏心思是由女子的看轻自己不谋独立专想依赖他人而生的卑鄙心理,有了这种心思,一个人就永没有满足快乐的日子了。

——郁达夫《她是一个弱女子》

郁达夫是一个怪才作家,也是一个被日军杀害的革命烈士,他主张“文学作品,都是作家的自叙传”,因此作品中常暴露出自己的人生遭际和个性色彩。

《她是一个弱女子》是郁达夫从日本留学回国后,早期的重要作品,作品中充斥着很多大胆的描写,小说写了一个叫郑秀岳的女子,在物质、情欲、理想、婚姻及革命中的矛盾、苦闷和挣扎,她也想上进,但终于在时代洪流的挟裹中,堕入了欲望的深渊,最后不仅婚姻成了逃不离的围城,生命也惨死在日军的践踏之下。

郑秀岳的弱,不是来自身体,毕竟她有很强的生理需求,她的弱是意志弱,经不起种种诱惑。小说里和她相对的两个女子,李文卿是物与欲的代言,冯世芬则体现了灵与志,她们的爱恨情仇交织在一起,共同演绎了一出世纪悲歌。

周国平曾说,当我们的灵魂在天堂享受幸福或在地狱体味悲剧时,肉体往往不合时宜地把它拉回到尘世。郑秀岳就是在一个战乱频仍的时代里,被肉体拖累的弱女子,她的悲剧有时代因素,但更多来自她满足不了的欲望。

人性都有弱点,卡内基在《人性的弱点》里说:“人不是因为没有信念而失败,而是因为不能把信念化成行动,并且坚持到底。”

郑秀岳的失败,留给世人一个真实而又残酷的警戒。

冯世芬:她的灵魂伴侣,为爱和理想远走他乡

郑秀岳是家中独女。她的父亲郑去非,娶过两任妻子,前妻和生的儿子都染病死了,她是父亲50岁时和第二任妻子所生。

郑去非本来在清政府里任职,民国成立后,他不愿折节媚上,辞职后便携全家搬到了杭州老家,靠一点积蓄清贫度日。

当时军阀横行,百姓生活苦不堪言,但对郑秀岳一家来说,影响却并不大,她已然长成了一个娇媚可人的少女,在杭州女校里,考试也名列前茅。

在女校,还有一个好学生叫冯世芬,身世比郑秀岳还要惨一些。她家本也是杭州的世家,辛亥革命后,家族的官职都没了,父亲又在壮年客死他乡,她和母亲及两个年幼弟弟一起孤苦过活。

冯世芬以往是考第一的,不过这次却让郑秀岳考了第一,两人平时暗自竞争,也没交际过。

这天放学后,冯世芬家来接她的车子已经到了,她见郑秀岳还迟迟不走,就问怎么还不走,得知郑秀岳家的车子一直没来,就说:“让我送你回去,我们一道坐好啦。”

就这样,两人成了朋友,而且是亲密无间的那种。因为家离得近,周末两人不是在你家,就是在我家,几乎一刻也不分开。

在学校里,她们座位在一起,吃饭在一起,床铺也并在了一起,放学回家总是手挽着手,一道去坐车。

郑秀岳因为有个完整的家庭,父母又疼爱她,所以比较任性和感性,而冯世芬却在丧父后,早早担当起了照顾两个弟弟和家庭的重任,所以更加理性和善良。

两人的差别,从一件事情就能看出端倪。她们在街头看到一个类似荡妇的军阀太太,穿着金丝织成的鲜艳旗袍,郑秀岳便露出羡慕的眼光,说:“一样的做人,要做得她那样才算是不枉过了一生!”

对此,冯世芬批评道:

做人要自己做的,浊富不如清贫,军阀资本家土豪劣绅的钱都是背了天良剥来的,衣饰服装的美不算是伟大的美,我们必须要造成人格的美和品性的美才算是伟大。

可以说,冯世芬就是郑秀岳精神上的导师和灵魂伴侣。

然而,同样的贫苦生活,却塑造出不同心理,郑秀岳因为没过过好日子,因而对物质的享受有一种本能的渴望和追求,冯世芬却恰恰相反,她能忍受苦难,也知道苦日子是由什么造成的,所以她仇视资产阶级的富贵,对军阀等对老百姓的盘剥压榨深恶痛绝。

郑秀岳就像一张未经书写的白纸,由不同的人来书写,写怎么的内容,她就会变成什么模样。

至少目前在学校里,郑秀岳还是冯世芬的模样,两人是一路人,不仅同吃同睡,同寝同眠,而且由于冯世芬的教导,她三观也比较正,心中隐隐有一种崇高的理想抱负。

当然,冯世芬之所以思想比较成熟,是因为她有一个在国外留学的远方舅舅,是个革命人士,在两人的通信中,冯世芬汲取了很多精神养料,了解了无产阶级革命,知道了劳苦大众要想翻身,就得团结起来搞革命。

舅舅陈应环在写给冯世芬的信中说:

你的思想,果然进步了……好把你造成一个能负担改造社会的重任的人才……民众已在觉悟,大革命的开始,为期当不在远。

陈应环说,帝国主义和封建余孽、军阀、洋商买办及土豪劣绅一勾结,民众便很难有翻身的日子,好在有无数仁人志士已经觉醒,投入了无产阶级革命潮流。

正是受了舅舅的熏陶,所以冯世芬在眼界和思想境界上,要比郑秀岳高一筹。自然,冯世芬把舅舅对她说的话,也对郑秀岳说了不少,她希望能有一个和她同一战线的革命朋友。

可惜,从最后的结局来看,郑秀岳终究让冯世芬失望了。

郑秀岳的堕落,是从冯世芬离开她以后开始的。冯世芬的舅舅其实比她大不了几岁,冯世芬喜欢上了小舅舅,为了追求爱与革命理想,她毅然离家去追随舅舅搞革命。

冯世芬走后,郑秀岳感觉到了莫大的恐惧和孤独,她没有自我,无法自处,像失了魂一样。就在这时,李文卿钻空子闯入了她的生活。

遇见李文卿,对郑秀岳来说是一场灾难。

李文卿:她的肉身羁绊,陷在红尘俗世里苟且

如果说冯世芬是引渡郑秀岳的精神导师,那么李文卿则全然是一个把她拉回到红尘俗世里的魔鬼。

李文卿人高马大,满脸雀斑,就像一个魁梧的中年男子一样,是杭州女校里的金刚。因家里特别有钱,她在学校里也就格外豪横,是个男女通吃的主。

李文卿身边从来不缺女朋友,她付出金钱,女朋友们献出友谊或身体,这是一种赤裸裸的利益与欲望的交换,在她的心里,没有道德的观念。

杭州举办了一次女中联合演讲比赛,李文卿所在的女中,一位顽固派老师李得中和新派老师张康,在为究竟选谁当本校演讲代表上,争得面红耳赤。

李得中支持李文卿,张康支持冯世芬。李文卿的观点是人就应该追求物质享受,人格尊严不过是穷人聊以自娱的名目;冯世芬的观点则完全相反,认为要消除贫,必先打倒富,我们应该追求人格美、劳动美、自然美等,这些都比肉体美更伟大。

最后,还是冯世芬主动放弃了演讲资格,由李文卿代表学校参加全市女中的比赛,出人意料的是李文卿竟然得了第一名。

李文卿为了感谢冯世芬主动退出比赛,便很想感谢她,买了一块名贵手表,托人送给她,还写来情意绵绵的信。

冯世芬为人正派,当然不收,她连看都不看一眼,觉得李文卿是在侮辱自己的人格。

可是,郑秀岳态度却很摇摆。当时郑秀岳和冯世芬关系正是亲密无间的时候,她看到名贵手表就发起痴来,想据为己有,还忍不住把李文卿写给冯世芬的信打开来看。

一看信,更是心猿意马的不行,就像情窦初开的少女一样,对李文卿十分佩服,李文卿信中说:

吾之此出,诚无恶意,不过欲与吾姊结不解之缘,订百年之好,并非即欲双宿双飞,效鱼水之欢也。

李文卿身边的女朋友换了一个又一个,这次她又想追求冯世芬,一封接一封地写情书。冯世芬对此深恶痛绝,走路都避着李文卿。

冯世芬让郑秀岳帮忙把手表还给李文卿,郑秀岳去还表,不料李文卿转头又把手表送给了郑秀岳,还说冯世芬是不识好歹。

郑秀岳经不起诱惑,私藏下了手表。在这以后,在和冯世芬的相处中,她心中就有了一些私念和鬼胎,私下里和李文卿有来往。

当然,郑秀岳的内心也经历过痛苦和挣扎,她自知冯世芬待她太好,她不能昧着良心做冯世芬不喜欢的事,不能失去冯世芬的友谊,可是她意志就是不够坚定,下不了一心向上的决心。

冯世芬追随小舅舅走后,郑秀岳空虚寂寞了一段时间。她们两人虽然没有越界,但曾经是灵魂伴侣,有过太多美好的回忆。

李文卿见冯世芬已走,便又开始追求郑秀岳了,还写来“情”诗:

秀岳吾爱!

今晚上吾一定要来和吾爱睡觉。

附情诗一首

桃红柳绿好春天,吾与卿卿一枕眠,

吾欲将身化棉被,天天盖在你胸前。

当天晚上,李文卿果然潜入了郑秀岳的宿舍,在强拉硬拽中睡了她。李文卿有男性般的气魄,也有狐臭,郑秀岳半推半就间,享受到了女人的乐趣,打开了身体的欲望。

这之后,两人就顺理成章地好上了,可是没多久,新鲜感过后的李文卿,又和别的女生走到了一起,郑秀岳很生气,为了报复,她做出很差劲的事,继续向深渊堕落。

郑秀岳主动找到老师李得中,和李得中发生了关系,后来,她还和老师张康也睡了,她成了一个彻底由情欲和物质所控制摆布的女子,她的灵魂再也撑不起身体的重量。

毕业后,李文卿凭关系进了一所学校教书,和一个校工的儿子同居在了一起。郑秀岳却踏上了逃难的旅程。

军阀孙传芳占据杭州后烧杀抢掠,北伐革命军在工农大众的支持下步步逼近杭州,郑秀岳一家逃到了上海。

然而在上海,郑秀岳终究逃不过悲惨的命运。

吴一粟:她的婚姻围城,从爱到死亡的不归路

经过了过去半年来的情波爱浪的打击,她的心虽已成了一个百孔千疮,鲜血滴沥的蜂窝,但是经验却教了她如何的观察人心,如何的支配异性。

逃难到上海的郑秀岳,又想起了昔日好友冯世芬的话:“肉体的美是不可靠的,要人格的美才能长久,才是伟大!”

她在无可奈何之中,想重新改变方向,将精力投身到改造社会的事业上去。可是这些空洞的理想,终于不是实际有血有肉的东西。

在郑秀岳租住的弄堂楼上,住着一个叫吴一粟的知识青年,是进步报刊《妇女杂志》的主编和主笔。

本来,这本杂志是吴一粟的叔父吴卓人主编的,后来吴卓人去山东当女校校长了,吴一粟就顶替了叔父的位置。

吴一粟性格柔弱,总是沉默无言,像个小女人一样,是别人开玩笑他都会脸红的那种人。他父母早亡,中学毕业后就在叔父的安排下,进了书馆当校对,最终升成了主编。

郑秀岳在女中读书时,也读过《妇女杂志》,因为那时冯世芬经常订阅,后来她为情事颠倒,进步杂志也不看了,书也读得少了,所以对中国文化界和妇女界的事,简直什么也不知道了。

看到吴一粟,郑秀岳心里便又下定了一个向上的决心。

我以后就多读一点书罢!多识一点时务罢!有这样的同居者近在咫尺,这一个机会倒不可错过,或者也许比进大学还强得多哩!

于是,郑秀岳有事没事就去找吴一粟借书和杂志看,她最喜欢的是吴一粟在《妇女杂志》上时事评论,文笔流利,观点独到。

吴一粟是一个女性崇拜的理想主义者,他讴歌恋爱,主张以理想的爱和精神的爱来减轻肉欲,并认为殉情是爱的极致。

郑秀岳和吴一粟在一来二往中,互相产生了好感。当帝国主义勾结军阀拉开压迫中国民众序幕的时候,他们两人的恋爱成熟了,郑秀岳主动向吴一粟表白了倾倒之情。

她的一刻也离不得爱,一刻也少不得一个托付之人的心,于半年多的久渴之后,又重新燃烧了起来,比从前更猛烈地,更强热地放起火花来了。

两人恋爱了一段时间后,结婚了。新婚当晚,两人聊了很久的天,吴一粟却哭了:

他一边在替纯洁的郑秀岳伤悼,以后将失去她处女的尊严,受他的蹂躏,一边他也伤悼自家,将失去童贞,破坏理想,而变成一个寻常的无聊的有家室的男子。

郑秀岳当然是隐瞒了自己的情史。婚后,两人的情爱如火如炽,吴一粟去书馆上班的时间也一天天推迟了。

可是好景不长,过度的身体消耗,让吴一粟得了梦遗的病症,并且再难行男女之事。他需要吃药治疗,更祸不单行的是,他被书馆辞退了,成了无业青年。

此时,郑秀岳才真正感觉到生活的艰难,她是能同享福的人,却不一定有勇气做到共患难。

郑秀岳身体的欲望很强烈,吴一粟呢,却在生病后提倡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觉得精神恋爱更高尚,自己的堕落就是因为沉迷于情欲的缘故。

两人的矛盾已不可避免,更现实的是,断了生活来源的他们,几乎陷入了绝境。吴一粟靠微薄的稿费根本撑不起一个家,郑秀岳便又想到了之前自己的情人们。

她给李文卿、李得中、张康都写了暧昧的信,并表达了生活的艰难和困境。李文卿最先回信,愿重续旧情,并寄来了五元钱,李得中和张康随后也回信了,愿意来找她。

到此,郑秀岳已经完全到了靠出卖灵魂和肉体为生的地步了。这期间,她在上海又遇到了冯世芬。

原来,冯世芬到上海后和舅舅一起开展革命工作,后来舅舅不幸在国军的一次清剿中牺牲了,她自己也过得很艰难,但依然还在积极从事妇女活动,开展革命。

冯世芬还劝苦恼中的郑秀岳说:

我们是有我们独立人格的,假如万事都要依赖男子,连自己的情感都要仰求男子来扶持培养,那也未免太看得起男子看不起自己了。秀岳,以后我劝你先把你自己的情感解放出来,琐碎的小事情不要去想它,把你的全部精神去用在大的和远的事情上。

然而此时的郑秀岳,却早已不是那个有上进之心的人了。在现实的生存面前,她屈服了。吴一粟的病好了,本来找了个去山东教书的工作,她却又舍不得丈夫走了,因为她的身体会饥渴。

日子依旧苦,他们租了更便宜的房子,可还是难以为继。郑秀岳便通过和老情人李得中与张康私会,来换取金钱。

这事不巧被吴一粟发现了,他赶到旅馆,看到郑秀岳衣衫不整地躺在床上,被打得鼻青脸肿。原来,前来赴约的张康,发现她同时也和死敌李得中在私会,便想把她打死。

知道真相的吴一粟虽然很痛苦,但还是极力为郑秀岳求情:“饶了她,饶了她,她是一个弱女子!”

张康饶了郑秀岳,但日军和汉奸没有放过她。没多久,他们租住的楼房遭到汉奸和日军的搜罗,郑秀岳被带走后,轮奸致死,右乳也被割去了,可以说死得极惨。

吴一粟也沦落到了难民营,成了一个疯傻之人,嘴里不断喊着:

饶了她!饶了她!她是一个弱女子!

最后,还是冯世芬赶来,为郑秀岳收了尸体,郑秀岳就这样照着自己的样子,过完了软弱的一生。

结语:贫穷不可怕,灵魂苍白才可怕

郑秀岳悲剧的一生,可以说是由她自己亲手造成的。虽然最后直接死因是日军和汉奸的暴行,但她的悲剧性,却早已注定。

如果没有死于日军,她和吴一粟的婚姻也照样会是一段噩梦,生存的压力已经让他们喘不过气来,加上情感和身体的背叛,他们彼此崇尚的最后一点美好爱情,也早消耗完了。

没有了情感的维系,又没有赚钱生存的能力,往后的日子无非就是继续堕落,如同行尸走肉一样。

郑秀岳本来是有机会拯救自己的,冯世芬就是她的精神引路人,可惜她不争气,被金钱和情欲所迷惑,沉沦在了风雨激荡的大时代里。

如果郑秀岳也像冯世芬一样,走上革命道路,那么她最后即使死于日军和汉奸,那也是烈士,是重于泰山悲壮的死。

然而她最终的结局,却是如鸿毛一样,轻飘飘无足轻重,也毫无尊严和体面。

人性都有弱点,就看自己的意志是否强大。在那样的年代,李文卿等人毫无家国情怀可言,她只是利用自己的权势满足着自己的私欲,郑秀岳的软弱和不坚定,使她被利用,成了时代的牺牲。

所以说,在一个家国都难以自全的时代,个人怎么可能会独善其身保全自己?!在自己所创造的自私圈子麻木不仁地活着,满足着自己的需求而不关心他人命运,注定会是一场悲剧。

人不是因为贫穷而变得软弱,而是因为没有灵魂、丧失意志才变得软弱,郑秀岳悲剧的一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再穷不能穷精神,再苦不能没意志。

郁达夫与王映霞。郁达夫虽然也是一个“弱男子”,但却意志坚定,最后成了一位被日军杀害的烈士。

你如何看待郑秀岳的悲剧,是他人造成还是自己毁了一生?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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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小说:2222年,野鸳鸯深山奇遇

2222年,乙国,人类共同的国家,全球市场大统一,全球资源大共享,金钱失去意义,民族国家徒有虚名,没官为钱财而腐败,没老板为摆显而不择手段,没人因情感出轨而死去活来,高雅、荣誉、艺术、体育、游戏等成为社会发展的驱动力。

在秋高气爽的某一天,俊男悄悄的带上红颜知己,去大山深处游山玩水。

采草药,摘野果,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两人静静的躺在草坪上,静静地倾听虫鸣鸟啼。

俏女:快听,好像有狗叫声。

俊男:是狗叫声,么非山上有人住。

俊男俏女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朝着狗叫的地方摸去。

一里以外,果然有个小木屋,两只黄色土狗,见生人后,一前一后夹着俊男俏女狂叫。

这时,屋里走出一位一头白发的老翁,身穿干净利落的休闲服,中气饱满里喊道:“大黄二黄,不要挡客人的道”

大黄二黄立刻停止攻击,伏卧在路旁,朝俊男俏女友善地摇尾巴。

俊男:大爷,您好啊。

老翁:来山里偷情的吧,快进屋里喝杯茶。

俏女拉着俊男的手,指着屋前屋后一丛一丛的姹紫嫣红,说道:我们是不是遇到神仙了。

老翁:过奖了,不是神仙,俗人一个。

老翁指着菜园和散养在林中的鸡鸭,说道:哪有神仙又种菜又看鸡的。

俊男俏女随老翁进屋。

堂屋两旁都是书柜,满满的全是书籍。

堂屋中间一张木方桌,一把二人凳,桌上是茶具。

全屋器具一尘不染。

老翁:大黄,停止卫士模式,开启家政模式,我与客人要饮茶。

大黄走进屋里,一会走出一位美妙身材,又半裸的女保姆。

俏女:厉害,机器人。

老翁指着俊男说:彼此彼此,你这位不也一样吗。

俏女微笑道:俊男,我命令你关闭情侣模式,开启卫士模式。

俊男:遵命,主人。

俊男摇身一变,成了一只威武的大狼狗,走出屋子,到外面与二黄一起警卫去了。

保姆从屋里拿出一条二人凳,请俏女围桌坐下。

老翁:你们年轻人太会享受了。

俏女:我看你也是一位居山雅士,能给本姑娘介绍一下过往吗。

老翁:敝人姓虎,今年虚岁八十,爷爷是公安部长,父亲是浪荡公子,本人是清静无为的废人。

俏女:本姑娘姓赢,今年虚岁三十,太奶奶是享誉人类的娱乐界大姐大,爷爷是酒业老总,父亲是书呆子,本人是寻欢作乐的娇小姐。

保姆洗过茶具,又从井里提来清水,用电热水器烧水。取出竹筒,倒些茶叶在瓷碗中。

老翁俏女,边喝茶边聊天。

老翁:好一个寻欢作乐,乐在哪里,欢又如何?

俏女红着脸说道:“乐在心里,欢在开心”

老翁大笑:“这样的寻欢作乐,与奸男淫妇又有什么区别”

俏女:“大爷此言差矣,寻欢作乐是因有知己打开心扉而欢乐,而奸男淫女完全是受肉欲和名利驱使”

时间飞快,已到太阳西落时分。老翁与俏女一见如故,难舍难分,携手共枕,一夜风流。

半夜,俏女摸着疲软如泥的老翁说:我确信你不是机器。

老翁:我也确信你不是机器,因为你有狐臭。

三天后,俏女把俊男变回情侣模式,与老翁告别,下山,然后驾车回城。

从此以后,每年的秋季,俏女都要到老翁这里住上几天。

2022.12.27

「短篇小说」陈再见‖回县城

作者简介:

陈再见,男,一九八二年生于广东陆丰;中国作协会员,广东省文学院签约作家;已在《人民文学》、《当代》、《钟山》、《青年文学》、《天涯》、《江南》、《长城》、《长江文艺》、《作品》、《小说界》、《山花》等文学期刊发表作品百万字;作品多次被《小说选刊》、《小说月报》等选刊选载;著有小说集《一只鸟仔独支脚》等;荣获首届广东省“大沥杯”短篇小说奖、第五届深圳原创网络文学拉力赛冠军等奖项。现居深圳。

小 说

回县城

陈再见

四月,他回了一趟老家,母亲的胃有问题,整夜打嗝,睡不着。回去了,也没去医院,所以,他至今也不知道母亲的胃到底怎么啦,会不会是胃癌?他们说老家的癌症病人越来越多了,连白血病都有;他们说老家的水不好,汞和铅都超标;他们说老家不能住人了,有本事的人都要搬走了。

是母亲坚决不去医院的,她说没事,打个屁股针就好了,其实你不用回来的,就想看看你。母亲说话没这么煽情过,他有点怀疑情况不妙,当然他最后也觉得不去医院是对的,母亲已经是近八十的人了。住了几天,他又回了深圳,顺道去了一趟惠州,也没什么事,去看一位朋友,朋友刚买了房子,在装修,希望他去看看,他以前干过半年室内设计。

五月干了什么事?他忘了。工作算事吗?他从来不把工作算事,哪怕一个方案帮老板赚了几百万,他也不觉得是事,如果是从房东那里争取回了被抄错的五方用水,这事倒挺大的。——仿佛工作与他无关。尽管他靠工作养活着一家老小,还有老家那些杂七杂八的用钱的事儿。他们都指望着他,好多时候他是乐意的。他也有不乐意的时候,比如他哥哥喜欢赌博,跟他借了好几千块钱输了六合彩了。

他记得六月干了一件有意义的事。在此之前,他去北大医院看望一个同学,同学是个技术工程师,在华为工作,年薪有20万,一年前却患了抑郁症,好几次想自杀,什么方法都试过了,上吊、跳楼、割腕、吃安眠药……结果都没死掉。自然,那一次,他这位同学也没能成功。他看着他几乎是被绑在病床上的,已经瘦得不成样子了,听说得了抑郁症的人会整夜睡不着觉,痛苦不堪。他于是想到了母亲,母亲胃病一发作也会整夜睡不着。他难以想象那是一种怎么样的痛苦,以至于会选择自杀。他从朋友的角度看倒是充满理解,认为死了也可以,当是解脱,不受罪。但作为家人,同学的那一家子,父母,姐弟,眼睁睁看着一个优秀的人突然就这样了,任凭谁也无能为力。他怕极了,回家的路上几乎手脚都在颤抖,他想象着有一天自己也被那样绑在病床上,死不了,活不成,他该怎么办?自那天起,他便开始决定戒烟。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他戒掉了已经抽了十年的烟瘾。是不是十年啊?他挺怀疑的,似乎也就六七年的样子,大学毕业后他才抽的,之前的几年,其实也就是个烟夹子,只抽别人给的,或者抢人家的,自己就没买过。但他对外宣扬,他是抽了十年烟了,肺估计都已经黑成牛屎那样了。六月之后,他又开始对外宣扬,他把十年的烟瘾给戒了。老婆当然是支持的,老婆恨不得把他抱起来亲。一对子女也是支持的,一对子女现在肯让他抱起来亲了,说爸爸没味了。老婆说,省下的钱攒着以后买房子。女儿说,省下的钱给我买玩具。儿子说,省下的钱陪我上南山野生动物园……敢情他们一点都不关心他的肺。说不定,他的肺已经长癌了,跟他母亲的胃一样。

七月他出差河南,他一点都不喜欢沿路到过的每一个地方,到处都显得陌生而充满危险。他难以想象,如果自己突然被人强制在河南的某个地方住下来,比如火车经过的那些小县城的任何一个,给他一所房子,给他所有的家具和足够的食物,然后以县城的范围限制他,不让他见老婆见子女见母亲……他会不会自杀?即使不自杀,估计也会疯掉。他在火车上,想着这么一种情况,也快疯掉了,似乎他必须这么想,强制自己这么想,就像事情真的要发生了一样,以至于中途停车,时间有点长,他本来是可以下去溜达溜达的,买个特产小吃,最后也都不敢了,怕有人突然从火车边上把他拐了去。他就坐在硬座上,膀胱里还憋着一泡尿,仿佛就那个座位能把他安全地送回他所生活的城市,送回他所租住那个在城中村五楼的不到50平米的房子,送回他老婆那有着轻微狐臭的臂弯里。

七月的事情就不多想了。之后一直也没什么事。他的记性越来越差,有些事情即使三五天,他也会大半天想不起来。但是,老婆第一次提买房,他却记得清楚,那已经是九月的事情了。天开始有些凉。星期天没地方去,一家人在家里看电视,电视里的房子都很大很美,老婆说,我们什么时候有这么好的房子住啊?他不说话,他说什么呢?他以为老婆也就是说说而已,是个自问句,也是个没有答案的自问句。谁知一阵沉默,他一回头,发现老婆正看着他,正等着他的回答呢,弄不好,她是在问他,看表情的严肃,还不是闹着玩的。他能怎么样?他连烟都戒了。如果有人收购肺的话,他倒是愿意把胸口那两块已经黑了的肺给卖了。

深圳的房子肯定是买不起的了,听说前海的房子已经涨到七八万了。

要不回县城买吧。这是老婆的话。老婆没把这话当玩笑,接下来几天,她天天在网上查询老家县城的楼盘和房价,最后得出结论,这事可行,家里的存款,再凑一凑,似乎可以交上首付。老婆那边的亲戚也表态了,如果真要买房子,他们可以帮点。这事似乎眼看就要成了,但他犹豫了。他其实一早就犹豫,只是不敢过早提出来,说起来他还有点不忍心去掐灭老婆心里刚刚燃起来的希望。从小到大,他对县城的印象只有两个,一是房屋低矮,屋顶时不时有群鸽飞过;二就是摩托车,街道上到处都是摩托车,和天上的鸽群相比,那成堆的摩托车彼此喘着大气鸣着喇叭便显得很是尴尬……这都不算什么,如果不是后来的河南之行。当然,他觉得老家的县城不至于那么糟糕,听说这几年发展迅速,好多楼房都建起来了,见不到太多的低矮的房屋了。他不知道鸽群还在不在?那已经是二十年前他去县城参加中考时的印象了,那年学校把他们安排在漯河边的金鸡旅馆,一大早,他便起来趴在窗户上隔着像画布一样脏的玻璃看外面的河流。河流向海。县城有个挺大气的名字:东海。后来,多少年了,他似乎就没再正儿八经地到过县城,每次回家,火车从城边经过,隔着防护栏,和稀稀拉拉的田野,是能看到小城的样貌,但也就像看到的是一个人的背影一样,他从没有被一个背影吸引然后想要去看一下它的正面。甚至,大多时候,他连看都懒得看,他看手里的手机,或者闭起眼睛听歌,任小县城在火车窗外快速滑过。那时,他怎么能想到,自己的生活有一天会和它发生关系呢。

所以,就像一个高傲的人那样,他觉得自己不应该那么做,至少还没到那么做的地步。如果运气好,他还可以跳槽,拿到更多的年薪,在深圳供套房,似乎也不是不可能。只是他这么想时,身体上内与外一切都是虚的,他翻摆着自己的手掌,感觉它们也无力得近乎透明。暂时,他还没敢跟老婆说出自己的想法。她可不愿意他跳槽。一个近四十的人了,还期望能越跳越高?万一,跳下的是万丈悬崖呢?老婆在这方面显得比他理智。

好几个晚上,他都做了噩梦,梦见自己骑着一辆破旧的摩托车,在东海县城里,或者说,在某个小县城里,因为他也不确定那里是哪里,总之,街道很长很窄,摩托车很多,他只是其中一个,渺小的一个,不为人知的一个,却又是格格不入的一个。突然因为一个难以避免的磕碰,他被一个粗壮的汉子抓住了衣领,汉子骂他是头猪不会看路,汉子一身臭汗,还有口臭,瞬间街道为他们腾出一个足够空旷的位置,仿佛小时候村口来了把戏帮,他们骑在摩托车上,热切地,甚至都有点急不可耐地,在看他们,看他们能尽快吵起来,然后打起来。他可吓坏了,他抖抖索索,忙着道歉,忙着解释:我刚来,这个小县城我刚来,初来乍到,请海涵。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汉子更加来气,“小县城,你说我们这里是小县城,你是哪里来的,你是大上海来的吗?”于是他哑口无言了,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十年前,他大学毕业,他没离开,更不可能回去,他留了下来。这是个大城市,也是个好城市,大家都这么说,年轻,有活力,就业机会多,最低工资也是全国最高的。他当然开心,一个农村小伙,好不容易走到了这一步,然后工作,结婚,生儿育女,有一两个小爱好,闲时写写小说,杂志要用就拿去换点小钱,不要他就贴在博客上让人免费读,有人留言点赞,也有骂的……本来都觉得蛮好的,就这么过下去吧,房租也不是全市最贵的,楼下的批发市场还比周边的要便宜很多。可是,不知道是哪一天,哪一天,他开始觉得不够好了,一觉得不够好,各种不够好的理由便喝了酒壮了怂胆一样纷纷冒了出来,这不好,那不好,似乎都不好了。一下子。

孩子的衣服到处都是,阳台上晾的,书架上搭的,睡床上放的,衣柜里折着的……他不知道怎么可以有这么多衣服,孩子不多,也就两个,他小的时候,在农村,做弟弟妹妹的永远穿不到新衣服,都盼望着哥哥姐姐们能快点长大,好把他们一身衣服脱下来。如今这样的话要是当作忆苦思甜来教导孩子,孩子们的第一反应就是爸爸撒谎了,爸爸喜欢上写作后就开始迷上虚构了。他不知道该怎么教育孩子了,眼看他们一男一女越来越不像自己所设想的那样,他多少还是有些着急。但是老婆说了,长得不像你才是对的,像你就惨了。他什么时候开始在她的心目中贬值下来的,谁知道呢,他曾经是父母心目中的骄傲,他是他那个村里屈指可数的几个大学本科生之一。有时他一气之下会把书架上搭着的衣服扔到角落里去,租来的这两室一厅的房子里也就这么一个书架是属于他的地盘他在心里一直执拗地想保持它的干净与整齐。可是,还是不可能的,他经常得为此付出代价。为了报复一般,他的老婆什么变态的举动都做得出来,比如有一次把整包卫生巾都往书架里塞,刚好又塞在一本他十分珍爱的马尔克斯的著作旁边。他简直要疯掉了。他不知道用什么方式才能让老婆明白她那么做是不理智的是对丈夫以及丈夫的一切都极不尊重的。当他试图这么去解释时,老婆往往又嗤之以鼻,笑道:“小题大做。”仔细想想,老婆说的也是对的。这样的矛盾情绪几乎充斥满了他的日常生活,像是一张干净的白纸上慢慢停留了越来越多的苍蝇,直至成了一张黑色的浊气的让人厌恶而时刻想逃离的画面。

坚持了一个月。夫妻俩大多时间都在沉默,却各自都不让步的样子。两个孩子倒已经在未来的新房里分配自己的房间了,跟他相比,孩子们对县城更为陌生,他们甚至会认为那是另外一个和深圳差不多的城市。最终让他妥协下来的,说起来也蛮可笑,他也像个孩子,他觉得自己至少可以在新房里拥有一个书房。他以此为筹码,才重新和老婆建立起商议的关系。其实也是挺简单的事情,以他们的积蓄,买个两房一厅,已是最高的打算,因为一个书房的插足,事情便开始显得棘手。然而他坚决的样子连自己都觉得像个任性的孩子——似乎以此为难让这事泡汤,也是符合他的最初意愿的。到头来,他两头都不输,他都是大赢家。他没想到她会那么固执,她这一辈子似乎都没如此专心地对待一件事,她咬咬牙说:“那就买三房吧。”事实到了这地步,他开始觉得作为一个男人不该再有任何的退缩了。于是,他们说好,年前,回去县城一趟,看房子。

也就几天的时间,他们的那些亲戚就都知道他们要回县城买房的事了。这事张扬起来让他怪不好意思的。他的那些乡下的穷亲戚这些年来多多少少都在他这借过钱,上学,疾病,起屋,婚嫁……都是他推脱不了的正当理由。如果不是他们要还他也决不开口要了,即使要开口,即使真的需要钱,他似乎也没那勇气。散布消息这一计应该是老婆想出来的,这确实也是好计,到时无需他来开口自然就能把欠债都收回来。这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除了偶尔有人打电话来表示祝贺,最终没有一个提出要还钱的,他们甚至都集体选择沉默,避而不谈,假装不知道。

他感觉自己被架在了一个空旷的舞台上,四周黑压压的都是人,却没有一个是他的观众。而他又不得不把表演继续下去。

他第一次订了到县城的火车票,看着火车票上那个熟悉又陌生的地名,他竟然有一种慌乱感,就像一个人莫名其妙来到别人的家,那种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摆放的慌乱感,他却要在这个地方买房子,要住下来,生根发芽,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将是世世代代的事,他的儿子在多年以后会说,我爸爸当年带着我们来到了东海城,就像一个勇敢的开拓者,或者闯入者,他的儿女还会有自己的儿女,时间如果足够长,就会成为历史,至少是家族史,在他这一脉里,他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供子孙时不时提起的源头。源头。他想到这个词,突然兀自一笑。此刻,他理应升起一种为家族扭住命运的悲壮感……

十月,他第一次来到了小县城。到达之前,他跟母亲通了差不多一个小时的电话,母亲语气兴奋,跟儿子罗列起他家在县城的亲戚,叫他趁机去走走,将来在县城住,难免需要人家照应。他想不到他家还真有几个在县城的亲戚,即使这些亲戚早就已经没了联系,像是丢落在泥路上的针簪,早就被时光和纷繁事件给埋得彻彻底底了。如今母亲费劲地把它们从泥地里挖了出来,不为什么,就为儿子将来在县城能有个归依感——这是他挂了电话后瞬间想到的,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他忘了问母亲的身体,不知道她夜里还打不打嗝,不知道她的胃是不是真的长癌了,如果是,那这一通电话便多少像是在交代后事。火车慢了下来。他从车窗里看看那缓缓停下来的县城,隔着一条泥沙堆积得像是荒野的河滩,他看见一片低矮的建筑边上耸立着几个在建楼盘的高高的塔吊,如同巨人的手臂般俯视县城。以前他没注意,如今他带着目的,倒是一眼就看到了县城这欣欣向荣的一面。确实,这个小县城和他想象的有着较大的出入,毕竟他已经有二十年缺席了。他独自逛完了一条长街,通过告示他知道那条街叫马街,而他竟然也在街上看见了肯德基、耐克、苏宁电器,和其他与大城市靠近的事物,作为一个小县城的伪装,它们确实出乎他的意料。然而他也看到一个县城的街上该有的混乱和嘈杂,海鲜店扑鼻的鱼腥味,热闹的菜茶小店围着的顾客占了一半街面,还有,他看见被烧得焦黄的呲着牙的狗直挺挺地挂在铺头……就像一个人穿了华丽的衣裳却盖不住身体的肮脏一般,他以一个爱好文学的设计师的身份一眼就看穿了小县城的伎俩。在街道的尽头他又折了回来,他的脚步一迟疑,身边便会聚拢过来三五辆拉客的三轮车,车主们黝黑的脸抽着烟露出同样黝黑的牙齿,问他去哪儿?他们竟然跟他说普通话,带着方言口音的别扭的普通话,似乎知道他是个陌生人,或者经过多年的蜕变他已经长得不像本地人,又或者,这个本来属于他的本地的小县城已经习惯跟人说起普通话……他难以猜测,突然觉得这情形,和他梦见的竟有几分相似。他便紧张了起来,慌乱地摆手,快步离开,如摆脱一场即将降临的是非。

他得去亲戚家走走。当然,这不是他愿意的,更多的是母亲的意思。他站在街头打电话,像个突临贵地的客人。他竟忘了该如何称呼,具体是舅舅的舅舅那边的一个什么人,他都弄不太清楚,对于他母亲来说,还是个近亲,而对于他,却远得有些说起来都不太好意思了。于是他只得先把电话打回给母亲,问清楚他将要去的人家到底和他是什么样的关系。

在去往亲戚家的过程中,他才知道眼下这个小县城自有他的深邃,各种街巷的延伸与弯曲,似乎都超出了印象中的小城所能容纳的,就仿佛一个人以苍蝇的大小进入了另一个人的体内,才发现,自己进入的是遥无边际的迷宫。他坐着一俩左突右挪奔跑在街巷里的三轮车,好几次眼看都要跟对面的摩托车撞上了,最后都没事,两车在狭窄的巷子里擦肩而过,如同好莱坞大片里的惊险场景。一路下来,他惊出了一身冷汗。当三轮车停在一个疑似绝路的巷口并跟他说到了时,他仰头一望,才知道,他已经到了县城的边缘,再往前走,就是漯河入海口的滩涂了。他的亲戚,就住在河滩边上,一座独脚厝,承包着一片菜地,当然还有一艘在河滩上搁浅的木筏,据说以前可以靠它到河里打渔——如今河眼看就要没了,如弥留之际的老人。

他在亲戚家没坐多久,甚至都不提关于他回来的任何事,尽管亲戚家对于他的到来表示热情,他还是觉得把他们给打扰了。他弄不清楚亲戚家到底有多少孩子,总之进进出出很多,每次都眼巴巴地拿眼看着他这个陌生人。没什么好聊的。幸好他买了糖,那些孩子们把一袋旺旺糖抢到了门口的院子里,在一棵苦楝树下分食。他隐约听到了吵闹声和哭声。他们聊起了他的母亲,问母亲身体可好,多年不见了。他说还好,就是有点胃病。他们说,胃病不是病,谁的胃没有病呢?他就不知道该怎么往下说了。

他们留他吃饭,留他住下来,他都婉拒了,谎称马上就走,只是在县城路过。他多么希望是真的路过。离开亲戚家时,他舒了一口气,像是劫难重生,可他马上又慌乱起来,他根本不知道该如何按原路出去,如同进入一个迷宫的底部,因为荒凉,连一辆三轮车都找不见。他只好顺着巷子往外走,走了大半天,他都没见着大路。路肯定是走错了的,但他也知道,小县城里,每一条错路其实都会通向大路。这点他倒是坚信的。

他找了一个宾馆,先让自己安顿下来,他担心再这样下去,会晕倒在县城的街上。他先洗了个澡,在浴缸里差点睡了过去,出来后,才发现窗外的天已经开始暗下来了,他站在窗口呆了很久,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一直到夜幕降临,整个天空全黑了下来,整个县城全亮了起来。他发现夜里的县城还是挺美挺柔和的,像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突然软了下来,语气变得出奇的轻柔,让人判若两人。他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曾经穿城而过的漯河还在,二十年前他看着漯河便如同看到了外面的世界,二十年后,他还是看着漯河,漯河却又成了他的“家乡”。他让服务员送来了晚餐,并特意要了一包香烟,戒烟已经好几个月了,可他今夜却十分想抽一根,如同对过去的生活的某种祭奠,他也不清楚祭奠的是什么——事情似乎还远没有到那程度。他为自己的悲观感到某种虚伪。

他无法理解内心突然而至的荒凉,这荒凉不仅仅是因为他无意中又添多了一个居住县城的穷亲戚,更多则是他从此也将和他们一样,在小县城里一边藏起自己的窘迫一边又制造出某种虚伪的光环。他为此感到辛酸。

小城之夜出奇的平静。他躺在有污斑的床上,两眼盯着天花板看,没关灯,这是他的习惯,具体是他在陌生环境里过夜的习惯。他本来就害怕生地,尤其是把自己扔进一个黑暗的生地。他想着这个地方是否还有认识的人,明知道这是个让人失望的事,却还是饶有兴致地去想。因为写作的缘故,倒是有两三个中学的语文老师和他在网上有过交流,彼此还加了微信,但也没熟到可以打电话跟他们说“我来了见个面吧”的程度。他并不是急于要找出什么熟人,实际上他完全不希望在这里遇到什么熟人,包括母亲指定要去走的亲戚,他也是不情愿的。让他好奇的是,这个在他看来陌生的县城,每条街道每个楼房甚至每一个人,似乎都不曾在他的记忆里出现过,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这里却住着多数曾在他记忆里出现过的人,他们有他的亲戚、同乡人、老师、同学、朋友的朋友……他们像陌生人一样隐藏在这个小县城里,把小县城当作家乡,自如的上下班、买卖、讨价还价、甚至大声喧哗,像个本地人那样看不起那些说不同口音的外来者……是的,他们从周围的城镇乡村而来,并以此感到莫大的荣幸,光了宗耀了祖。他只是不愿意去打听,或者说不愿意过早地与他们沦为一体,这固执的挣扎让他隐约还能感觉出自己有那么一点与众不同。

他用一天的时间跑遍了县城几乎所有的楼盘,那些售楼小妹总能从他的口音听出异样——“先生不是本地人?”他尴尬一笑,说出外多年了,好像他出外多年连家乡话都忘了怎么说了。实际上,他的家乡,即使是隔一个村庄,大家说的话也都不太一样,他根本隐藏不了他来自乡下的身份,一开口,哪怕是发出一个音节,一个“啊”一个“哦”,这些县城人都能敏感地捕捉到你是外来者……从这点看,他其实蛮喜欢深圳的,深圳是一个没有本地人的城市,大家都是客,大家也都成了主人。于是他只好说普通话,尽管在县城说普通话,会招惹更为诧异的眼神。至少他可以佯装泰然,他急于为自己的行为解释:“大城市太闹了,还是小县城比较宜居。”这样说当然不无道理,如选择了一件合适的外衣,藏起了一身的肉欲。当他被售楼小妹带上十层楼房,从向南的阳台俯瞰整个县城以及更远处的山河林木时,他便觉得刚才的话语得到了验证,青云山在前,福山在后,中间是漯河穿城而过,这场景他是第一次见,二十年前在金鸡旅馆和往后每一次在火车上的匆匆一瞥,都不曾见过县城如此壮丽的场景,而这场景得拉开距离才能看得到,这道理他自然也是懂的,因为只要他下楼,再次脚踏实地走进小县城那些混乱的街巷,一切亲眼目睹的壮丽胜景瞬间便会消失,或者崩坍……他竟然舍不得离开,他站在十楼的还搭着脚手架的阳台上,久久不愿下来,直到售楼小妹过来提醒。

十二月了,一年又走到了底。年纪越大,他越感觉出时间过得飞快。老婆在他带回来的几个楼盘的户型彩纸上斟酌了一个月,终于拿下了主意。在这个事情上,他不插手,一切以老婆的决定为最后的决定。结果兜了一圈,最后敲定的还是起初那一间,也就是他曾在阳台上俯瞰县城不愿离开的那一间,十楼,背靠福山,隔着漯河,远眺青云山。这个结果是他满意的,夫妻难得在一件事情上心照不宣的一致,突然让他感觉生活还是有些希望的。他再次跟公司请假,他每次请假都不敢说明真正的缘由,比如这次,他谎称家母身体不好要回去看看。他其实也没撒谎,母亲确实身体不好,母亲还是经常整夜睡不着觉,胃胀,打嗝,村里的医生说最好到大医院去检查一下。只是母亲不愿意。母亲说,反正一把年纪了,要死也值了,没什么好查的。

他跟老婆一起回到县城,带着她去看房子,当天便交了定金,签了认购书。

让他意想不到的是,老婆对县城没有丝毫的陌生感,似乎她本来就是在县城长大,而此时回来,一切都让她感觉新鲜,她像个小女孩一样兴奋,拉着他逛完了大大小小几条街道,买吃的买穿的,她说,还是小地方好,一天就能逛完,不像深圳,进出关内外都得花一个多小时在公交车上。她朝街上的三轮车招手即来,她用乡下的口音与他们讨价还价,她说你骗鬼啊深圳的的士车起步价也就八块你拉我们去马街竟然要十块……他们说:“好吧,八块就八块,坐上来吧。”他简直看傻了眼,终于明白生活是需要这种野蛮性的勇气的,与老婆相比,他突然觉得自己一切的忸怩和善感,显得是多么的可笑与难以启齿。他看着老婆走在小县城的街道上,如同走在自家的走廊里,他突然倍感安全,是啊,这是他的家乡,即使不是他的家乡,也终将会成为他的家乡。

他突然想请老婆好好吃一顿,在小县城里好好吃一顿,沿着街道,经过的每一家餐馆似乎都挺不错。“吃什么好呢?”他声音有点小,尽量使它显得随意,而实际上他心情很好,就像一个小说遭遇卡壳后终于找到感觉可以顺着写下去了。他想庆祝一下。这一年来,他从未如此如释重负。

“没告诉你吗?去我朋友家,中午在她家吃饭。”老婆对他说。

他不知道她在县城还有朋友,着实惊讶了一下,并且这朋友还能好到初来乍到就可以上家里吃饭。他有点反应不过来,像是要去一个目的地突然却改了主意一样让人怅然。但他还是跟着老婆走,具体是坐在三轮车上奔走。一路上,老婆如数家珍,说起她在县城的朋友,当然都是女朋友,男的估计也不敢明目张胆地说,说是朋友,其实也都是她小时候一个街上长大的伙伴,后来都嫁了人,四散而去,有几个过得不错,随丈夫到了县上,当个一官半职的,或者做生意赚了点钱的,具体都是有房有车有脸面……他想不到她还藏了这手,之所以那么坚定回县城买房,似乎与这些也不无关系吧。

——来年四月,清明节,他带着一家回去给母亲上坟,母亲的坟崭新如新买的房子,坟头的草还都没探出头来。——年前,他接到哥哥的电话,说他母亲躺在床上没醒来,看样子已经作古了。他在电话里和哥哥吵了一架,责怪哥哥没好好照顾母亲。挂了电话,他开始为自己的莽撞悔恨。他连夜赶回家,匆忙办了母亲的葬礼,也没在村里过多逗留,直接回了深圳。深圳一到过年便是空城一座,出来多少年了他从未在深圳过过年,如今的变故,让他有些措手不及。那个年过得自然是索然无味的。让他痛心的是,直到母亲去世,他还是不知道母亲的胃里是否长了癌,又或者,和他那位得了抑郁症的同学一样,母亲也选择了自杀。他不敢往这方面去想,一想就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清明当天,他就赶回了县城。没了母亲,他觉得那个村庄一下子变了模样,尽管还有哥哥一家子在,但哥哥的好赌和不思长进,没给他多少留恋……似乎在一时之间,他竟然习惯了县城作为家的所在地。新房子还在装修,他得去看一看。他自己做的室内设计,感觉挺满意,这个新家已经在他的脑海里呈现出效果来了。唯一的遗憾是——如果有遗憾的话——他想起母亲还是会心头一凛,如同小孩在追悔一件无人知晓的错事。

原刊《青年文学》2015年10期“一推一”

《小说选刊》2015年11期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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