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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鹤版祛狐臭

时间:2024-05-22 13:07:51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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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1日的黄鹤楼,我信了你的邪

我在飞机上重新读完了熊召政的《去明朝看风景》, 这段时间一直在看书,从父亲11月17日走后开始,我重读了老鬼的《血与铁》,发现对老鬼的理解和认同已经改变了许多。“我信了你的邪”,典型的武汉话,直译就是我相信了你的邪恶,相当于I服了YOU。民坊说法就是冒得法子,被你搞败了。不知褒义还是贬义,中义吧,小眼睛单眼皮爱笑头发柔顺的女子说出来,别有一味道。循着这种声音下去,就离武汉越来越近了...

过完父亲的头七,我回到了北京,不再喜欢热闹的场合,怀揣悲伤的时候看着别人没心没肺的高兴确实不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我给老鬼的博客留了言,我称他先生,先生现在蛰居延庆。还好先生回话了:解字石,就在我住的旁边呢。孝牌别在贴身的左臂,我却不能专注地回忆并怀念我的父亲,思想疲惫又亢奋,想了很多,似乎明白了很多,似乎很多更不懂了,模模糊糊的睡去后很快又大汗淋漓的醒过来,直到我遇到了《平凡的世界》,懂得了时间象河流,生命如泥沙。

有些书是要你在某一个年纪某一个时期某一种心境才能读的,这话不假。《平凡的世界》这个大部头是我在大学里就拿起来又放下放下来又拿起的,那时浮躁的读不进一本所谓的名著。这次不同,我一下子安静下来了,思维开始专注。很多问题的答案像床边香炉里的燃香一样袅袅的露出了头。向路遥致敬,尽管您没能像莫言那样幸运。

12月21日,登上黄鹤楼,放眼隔两江而三镇互峙的壮景,想起“故人已乘黄鹤去,此地空余黄鹤楼”的诗句。在黄鹤楼的最高处,我看着对面的另一个我,突然发现了自己的变化。我头皮屑少了,汗脚不太臭了,狐臭消失了,这只是表象。我自己写的字不再让自己讨厌了,我能够在任何场合慢慢清晰地表达出我想说的话。我想起了在高中之前我还是个口吃加尿炕的受父母责骂的怯懦如兔子一样的男孩子,而现在,我释然了。虽然我还是没有学会从容的假笑,但我驾驭了从容的率真,那是一种安静。

有个法国谚语好像说:如果你没有看到他的死去,其实他没离开。我想父亲也没有离开,他就在那儿呢,在我身后像小时候那样告诉我这要怎么做那要怎么做。我不想听,但我在听。

【黄鹤楼】

天气阴冷,但不阴沉,是一种俊俏的冷酷,预告有雨,但没有出现,征兆都冒得。沿阶而上没有几个游人,半路上这楼并不是黄鹤楼,只是个峰回路转的铺垫而已。

我喜欢这个台柱,在夏天,它会爬满青藤。

过了白云阁,抬眼就已见到了黄鹤楼。匾额四个字是“楚天极目”

楼登顶,武汉三镇尽收眼底,武汉、汉阳、汉口,不禁浮想联翩。

仰看天空的时候,我想到了颐和园

落梅轩,但梅花开放尚需一些时日

【红楼】

在黄鹤楼的对面,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的的指挥部,时间原因匆匆而过

其实,我更喜欢探寻下一层次的原因。为什么会是在武汉?

答案是空余的,天时地利人和而已。但人,是第一位的,我坚信

【户部巷】

户部巷在武汉长江大桥的紧邻,午餐安排在这里。

相比较于吃,我更觉得是能读懂武汉的市井文化的地方

能读懂池莉的《汉正街》的地方

充满了烟火气的地方

也是信了你的邪的地方

【湖北博物馆】

博物馆边的晋世家会馆,进馆前吃饭的好去处。这个时节,藜蒿和菜薹是必点的,因为别的地方吃不到

天气好可以在户外,边吃边看悠游觅食的白鹅野鸭

编钟

越王勾践剑

古琴

【东湖】

一下子把我拉到了玄武湖,不能自拔

那垂下的柳枝

那望眼的浩淼

挺拔的马尾松

映入湖中的亭榭

垂钓的的老人

【菩提木香炉】

允许在袅袅中想一些事儿...

感谢欣赏

#安德路的罗尼有点想当然#

小说:他被狐妖所截,却缕缕战败,同道中人意欲出手相救

马天成被七尾红狐的一句话,惊得目瞪口呆,没想到隐身法诀在这个时候突然失效了。此时的马天成全身上下,只有右脚显露了出来,那一窝妖狐嗤嗤直笑,红霞手一招,长袖一抖,一道半红半黑之气吐出,把天成身上的符箓吹得满天飞。

咳咳,这七尾红狐的狐臭还真是厉害,一下就把马天成身上的隐身法诀给破了。马天成抽出随身宝剑,正欲以死相拼,忽觉四肢无力,暗叫一声倒霉。这红狐妖女的狐臭,居然震散了他体内本就不多的灵气。

“咯咯~!”红霞嗤嗤一笑道:“我本以为斗天门徒有多么了不起,怎地你的修为这么差,连飞剑也不会?马天成,今晚你可跑不了了!”

马天成见这骚狐狸辱及师门,心里又羞又怒,脸上却嘻嘻笑道:“我马天成入斗天门才不过两年,修为浅薄,被仙狐姐姐笑话了,只是小子不知何时得罪过姐姐,劳烦姐姐变化作我娘的模样,兴师动众来抓我?”

红霞儿本就喜欢天成长得俊俏,又听他伶牙俐齿,心里更是荡漾,娇声道:“这事儿从头说来,也是你和我白灵儿妹妹有缘。一年前,我妹妹云游至此地,正逢凝结妖种、应对天劫的紧要关口,全身法力所剩无几,化作原形,差点就被马家庄的三个猎户所杀,是你这小修士,将我妹妹藏匿起来,才助她逃过此劫。”

一年前?天成暗自忖度了一会儿,才记起当时自己好像是救了一条白狐,扭头看了一眼娇憨动人的白灵儿,“你、、你就是那条小白狐?”

白灵儿走到天成身前,俯身下拜,“白灵儿多谢恩公救命之恩。”原来这白灵儿为了报恩,打探到县城周宅,见了周玉莲,变化作她的摸样,来马家吊唁。趁机把天成引入白狐洞中。

天成口称不敢,将白灵儿扶了起来。岂料那白灵儿为了报恩,竟然愿意以身相许。天成顿时头大,这类狗血桥段,在坊间市井,也有不少说书人讲过,三百年前就有一个姓许的书生,与一条修炼了一千八百年的白蛇做了夫妻。只不过。马天成不曾想自己也有此等‘艳福’。

“咋地,你不愿意!”见那马天成推脱不肯,红霞儿身上顿时妖气冲天,妖气之上有一圈红光笼罩,气场极为强横。

“你这臭小子,我妹妹想要嫁你,那是你的福气,你居然推三阻四,如此不知好歹!也罢,本仙狐就把你吸成第四具干尸!”

红霞儿抛起一块血色手帕,默念法诀,手帕飞到半空,越变越大,罩在马天成的头顶上。这‘锁魂手帕’可是她刚刚炼制不久的法宝,已经吸干了三个男人的精血魂魄,等吸满了九千九百九十九个,到时候不管是人是妖,是魔是道,只要被手帕的红芒罩住,便如同没了魂魄的人偶一般,任红霞儿摆布了。

天成身上的保命符箓,早被一阵狐臭妖风吹得七零八落,体内灵气又被那该死的狐臭震散,动弹不得,只觉这手镯罩在他的头顶上,眼前尽是裸女幻象,耳边奏响淫靡之音,其真实度极为逼真,马天成本就不牢固的道心,受到了严重挑战。

“红霞姐姐,莫要伤了他!”白灵儿见红霞儿起了邪心,心下大急,素手一指,袖口里飞起一道白绫,瞬间暴涨到百丈开外,把那锁魂手帕的红芒团团围住。

白灵儿手一收,白绫裹着锁魂手帕,卷进了袖口之中。红霞儿没能把天成吸成人干。恼恨白灵儿。“妹妹你好没良心,姐姐为你出头,你却用‘乾坤白绫’收了我的法宝!”

马天成没了锁魂手帕的束缚,回过神来。心中暗骂:红霞儿你个骚狐狸,我不娶你妹妹,关你什么事儿,我看你哪是为了替你妹妹出头?你分明就是想把老子吸成干尸!

心中虽然不忿,可这两个狐女的神通却让天成胆战心惊,这两个狐女妖法厉害,只怕师父来了,也不见得能收服他们。

就在马天成思索着如何躲过这场桃花劫之时,一声闷雷!不远处的天边滚着大团黑云,黑云之上,站着一个黄袍修士,看面貌五旬上下,头束高冠,手握拂尘,背插一口紫金飞剑,不怒自威。

黑云之下,隐有电闪雷鸣,十二名年轻一些的修士侍立在年长的黄袍修士的周围。

“师祖,前方不远处有两团妖气,一红一白,看起来是两个有些修为的妖怪,容金莲下去将它们收服,可好?”

见唯一的女徒孙开了口,黄袍修士的脸上浮起一丝笑容:“你这妮子口气不小,那两个妖怪都是炼成妖种的狐女,修为均在你之上。嘿嘿,三百年不...

这时,一个黑袍修士眯了眯眼,上前讨好道:“下面那个修为低微的小子,应该是斗天门的第三代弟子,嘿嘿,此次苍松子请师尊上斗天峰,论剑斗法,金莲是我徒儿,也是斗天门南宗的第三代,师尊何不传些道诀法宝给金莲,让她收了下面的两个狐妖,救了苍松子的徒孙。”

那年约二八的女修士娇笑道:“苍松子的徒孙如此不济,连两个妖狐都打不过,莲儿若能替师祖收了这群狐妖,救了苍松子的徒孙,岂不是说明师祖的道法修为,远胜于苍松子?”

黄袍修士听了哈哈大笑,从腰间解下一皮囊,取出一张符箓,五颗剑丸,交与金莲手中。“金莲儿所言甚好,甚好!附耳过来,我传你一道法诀,定能破了那两个狐女的手段。”

原来那黄袍修士,也是斗天门徒。五百年前,玄灵大陆的修真界出了一个千年一遇的绝代高手,此人一身道法精妙绝伦,制器、炼丹、画符等种种手段也是无人能及,因其在斗天峰上开宗立派,被世人尊称为‘斗天老祖’!

斗天老祖座下真传弟子,仅有五人,苍松子、赤金子、火龙子、水妙子、土玄子,五人各有所长,被天下同道尊称为‘斗天五子’!

这位黄袍修士,就是现如今斗天门掌教苍松子的小师弟,土玄子!

三百年前,斗天老祖在数百徒子徒孙面前,飞升永生界,成为玄灵大陆修真界,成功证道永生的第一人!

斗天剑派的声名威望,也因此更加显赫,为天下玄门道宗之首!而斗天剑派的镇派之宝-《斗天仙典》,也成为修真界中人梦寐以求的三大奇书之一。

本来,苍松子和土玄子是一对关系非常要好的师兄弟,但是有一天,当时身为斗天剑派藏经堂首座的土玄子,得知了惊天之秘,一切就都改变了。

原来《斗天仙典》只是斗天老祖留下的一个幌子,除了《斗天仙典》之外,斗天老祖还写下了一本《成神日记》!

这本《成神日记》,是斗天老祖用他自己的仙皮、道骨,祭炼而成的虚神级法宝,里面记载了斗天老祖成功避劫、齐天飞升的心法诀窍,只有具有大神通、或者身具大机缘之人,才能参透这本《成神日记》!

千万年来,玄灵大陆上的修士千千万万,其中少数天资纵横的修士,能修炼到道种、仙基的层次,而修炼到避劫这一层的修士,更是万中无一,天下罕有。

很多天资超绝。一身修为天下罕有的修士,都死在了无穷无尽的大天劫之下,但能避劫成功、齐天永生之人,只有斗天老祖一个!

与能够成功避劫、齐天永生的《成神日记》比起来,世人梦寐以求的、记载了斗天老祖一生所学的《斗天仙典》,又算得了什么?

可斗天老祖,瞒着其他弟子,只把《成神日记》传给了苍松子一人,土玄子当然不服!他的道法、修为都比大师兄苍松子略胜半筹,《成神日记》凭什么归苍松子一人所有?

人之心魔有三种:贪!嗔!痴!心魔一起,土玄子就有了独吞《成神日记》的念头。岂料苍松子早有察觉,联合师弟赤金子、火龙子、师妹水妙子,将土玄子打成重伤,逐出斗天门!

只可惜,苍松子在与土玄子的拼斗中,只抢回上半卷《成神日记》,下半卷《成神日记》,依然在土玄子手中!

土玄子被逐出师门之后,性格更加狂放不羁,干脆在岭南黄鹤谷自立门户,自称黄鹤真人,开创斗天南宗,与苍松子等人分庭抗礼两百年。那黄鹤真人道法精绝,天资、修为堪称斗天五子之首,两百年来,斗天南宗在修真界也算声名赫赫,频频与北宗争斗。南宗弟子虽少,但无时无刻不想把太白山上的北宗弟子压在身下,让黄鹤谷的斗天南宗成为斗天剑派的正宗!

此番,黄鹤真人重登太白山,皆因苍松子和他的修为,均到了避劫层,两人为了参透《成神日记》中躲避天劫的诀窍,于是决定在三月初七,南北二宗,太白山上,论剑斗法!胜者可获得对方手中的半卷《成神日记》,成为斗天剑派的正宗!

写写诗来澎湃 逗逗女孩——诗仙太白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是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

李白

作为一位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李白写诗逗女孩那是贼六的,他留给我们的诗篇九百九十多首,及于女性的篇章就有一百三十余首;在这一百三十多首及于女性的篇章中,竟有百多首及于轻浮艳情,其中携妓、狎妓的有三十余首。

我们首先看看李白写给杨贵妃的清平乐三首:

其一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白话译文:见云之灿烂想其衣裳之华艳,见花之艳丽想人之容貌照人。若不是在群玉山头见到了她,就是在瑶池的月光下来相逢。

其二

一枝红艳露凝香,云雨巫山枉断肠。

借问汉宫谁得似,可怜飞燕倚新妆。

白话译文:像枝红牡丹沐浴雨露散芳香,有杨妃不再思慕神女空自伤。请问汉宫佳丽谁能和她媲美,就算赵飞燕也要靠精心化妆。

其三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

解释春风无限恨,沉香亭北倚阑干。

白话译文:名花伴着绝色美人令人心欢,赢得君王满面带笑不停地看。春风中消解了君王无限怅恨,在沉香亭北共同倚靠着栏杆。

这三首诗,应该是李白写给女人的诗中最出名的吧,当然,对象也很出名:杨贵妃!

我们再来看看李白写给妓女的诗:

在唐代,文人学士,达官贵人,以携妓宴乐为时尚荣耀,每当刚刚考中进士的人,在”雁塔题名“时候,也要带上几个美妓招摇炫耀,侑酒为欢呢。当然,那时候的妓女,多属乐妓,就是只唱歌侑酒,献舞娱客,是不像时下那些个只要多少给几个钱,就脱裤子分腿上床的性工作者们的。

李白游江夏(今武昌)时,写了首很有名的《江上吟》

”木兰之枻沙棠舟,玉箫金管坐两头。美酒尊中置千几斛,载妓随波任去留。

仙人有待乘黄鹤,海客无心随白鸥。屈平诗赋悬日月,楚王台榭空山丘。

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功名富贵若常在,汉水亦应西北流!“中就明言”美酒尊中置千斛,载妓随波任去留“的携带乐妓,乘着花船,饮酒任情,欢宴行乐的句子。

李白还有一首《邯郸南亭观妓》的诗:

“歌鼓燕赵儿,魏姝弄鸣丝。粉色艳日彩,舞袖拂花枝。把酒顾美人,请歌邯郸词。

清筝何缭绕,度曲绿云垂。平原君安在,科斗生古池。座客三千人,于今有谁知?

我辈不作乐,但为后代悲。”

诗仙李白着实风流,不但于诗中极写了歌妓的美艳柔媚,舞姿翩跹,还写了音乐的的动听,更关要的是,表达了人生苦短,无论如何得及时观妓行乐,千万不要留下遗憾让后辈人替您难过不知道享受人间美色,世上尤物。

李白不仅自己自个儿对妓女非常感兴趣,就是对于下一辈人的携妓行乐,也是颇为鼓励的。《送侄良携二妓赴会稽戏有此赠》云:

“携妓东山去,春光半道催。遥看若桃李,双入镜中开。”对于侄儿李良带着两个艳若桃李的美妓,到会稽(绍兴)去赴宴,极其欣赏,尽力夸赞,大概也是一时时尚风流。想来,所谓大唐气象,大概也是在这种开放包容的时尚风流中,略微显示出了点儿景象吧----

蒲萄酒,金叵罗,吴姬十五细马驮。

青黛画眉红锦靴,道字不正娇唱歌。

玳瑁筵中怀里醉,芙蓉帐底奈君何。

这首诗内容写一个15岁的胡族少女,李白一边喝酒一边和她调情。

杨妃脸上那颗黑痣是李白弄下的:

传说,李白是非常爱慕杨贵妃的,不然,他在醉醺醺中怎能于《清平调三首》中,把杨妃的美貌形态婉约姿容华美服饰描摹得那么到位传神精妙呢?可是,“美人如花隔云端”,他不但无法得到,连睹睹那漂亮的脸蛋儿,观观那高挺馋人的丰乳儿,瞅瞅那饱满丰腴的美臀儿,瞧瞧那曼妙乱性的舞姿儿,嗅嗅那腋窝里散出来的狐臭味儿的机会,都难有一次。于是,便借着皇帝老儿命其写歌撰词,让美人儿给他捧砚台的机会,挥毫洒墨,在那张馋人的脸蛋儿上,硬生生弄了颗黑痣,有证据三条----

(1)、元顺帝至正年间诗人郑允端有七绝《佳人脸斑》道:“制词李白御前来,解使真妃捧砚台。

醉后不知天在上,笑将香墨溅红腮。”

(2)、元代四大家之一的白朴散曲《醉中天》云:“疑是杨妃在,怎脱马嵬灾!曾与明皇捧砚来,美脸风流杀 。叵耐挥毫李白,觑着娇态,洒松烟点破桃腮。”

(3)、元代人杜遵礼也有一首《醉中天》曲:“好似杨妃在,逃脱马嵬灾。曾向宫中捧砚台,堪伴诗书客。叵耐无情的李白,醉拈斑管,洒松烟点破桃腮。”

妒火中烧,自己得不到的,干脆毁坏算了,于是,美人杨玉环的那张白净无暇的脸蛋儿上,便给弄出了颗黑痣。虽然说,那颗黑痣在他人眼里,更增添了贵妃娘娘的几分妩媚,但是“诗仙”李白的用心毕竟是不良的。


最后写给老婆的诗:

三百六十日,日日醉如泥。

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

虽然,此诗中充满了歉意,并不做作,但是没有了李白一惯的豪情,相对与上面的算不上佳作。

看来,想作一首好诗,必须对酒、对月、对美人,可不是对着黄脸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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