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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臭的味道推荐小说(狐臭味道好闻)

时间:2024-05-16 09:42:14       点击: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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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本主角智多近妖的小说,百万读者极力推荐,评分超过9.8

大家好,我是冬日暖阳,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几本主角智多近妖的小说,百万读者极力推荐,评分超过9.8!

《太监能有什么坏心思呢》作者:小小部长

呐,说话要凭良心!我一个太监,怎么可能和皇后、妃子、宫女有私情呢?还有,我一个太监,怎么可能是什么大宗师呢?清正司、内廷卫、圣学会、墨者行会,还有那些化外高手……怎么可能都会听我的呢?最过分的是,我一个太监,你们竟然怀疑皇后怀孕是我干的?好吧,就算这些都是真的,可我一个太监,能有什么坏心思?

精彩回顾: 苏秦秦站在殿中,把刚刚自己的遭遇跟帘子后头的人细细地说了一遍,同时又看了眼站在凤床旁边,那个一脸褶子的老太监。

这应该就是昭妃娘娘那边派过来帮忙的,据说叫王真,原先是昭皇贵妃宫里的三大管事太监之一,是个深不可测的高手。

端坐在帘后的敏妃,听完她的陈述后并没有多大反应,只是微微颔首。

然后说道,“这次你受委屈了,接下来便少出门吧。如果非要出去,就让王管事陪你,有他在没人敢动你。”

顿了顿,敏妃又看向老太监,淡淡道,“王管事,这些天成华宫的安全,就交给你了。”

老太监王真点了点头,淡然道,“敏主子放心,老奴就是为这个来的。”

所谓成华宫的安全,当然不是指有谁会来刺杀敏妃,而是指成华宫的下人们不被欺负,以及没人敢来成华宫刺探消息。

山雨欲来,敏妃也不知道对面容妃及誉王那边会有什么计划,但可以肯定的是,自己作为昭妃最亲近的人,又是左相的女儿,必然会首当其冲,因而需多做防备才是。

苏秦秦见话题好像有点被岔开了,于是赶紧再拉回来,说道,“主子,这次多亏了乾西宫那个小太监帮忙,我才免于受辱的。”

《这个诅咒太棒了》作者:行者有三

陈宇穿越到高武世界,却被“世界意志”判定为入侵者,施加了诅咒。 【诅咒效果:状态反转】 【修行中:劲气-1、-2、-1、-1……】 【锻炼中:肥胖 1;虚弱 1;体质-1;力量-1;耐性-1……】 陈宇:“欺人太甚!老子不练了!” 【懒惰中:劲气 1、 2、 2、 1……】 【熬夜中:健康 1;免疫力 1;心肺功能 1;疲惫-1……】 【纵欲中:健康 4;精力 3;强壮 3;劲气 20;寿命 2;贤者时间-5……】 这个诅咒…… 真是太棒了!

精彩回顾: 陈宇摸了摸下巴,得意:“变帅了吗?”

“不是。怎么说呢……”陈思雯思考着措词:“应该说是……变得更有男人味了。”

“汗臭味吗?还是狐臭味?”

陈思雯:“……”

“可能是荷尔蒙的味吧。”陈宇若有所思。

他记得在异境里,可是增加了不少奇奇怪怪的“属性”……

“个子也变高了?”陈思雯踮起脚尖,比了比与陈宇的身高:“你在学校这两天,到底吃啥了?”

“我就吃了那颗增气丹,也没吃别的。”

“增气丹效果这么好吗?”陈思雯两眼放光:“还是你有比常人更好吸收丹药的天赋?”

“也许是后者吧。”陈宇准备给家里提前打个预防针:“我现在实力提升的很快,那颗增气丹真的帮助很大。”

“那太好了。”陈思雯开心的双手合十,随即翻开包包,从里面拿出第二颗增气丹,递给陈宇:“给你,吃掉。”

“等我回宿舍再吃。”

“现在吃。”

“放心吧,我不会卖的。”陈宇收起增气丹,拍拍胸口,道:“丹药起到的效果这么好,我还嫌不够呢,不可能卖。等我回宿舍安静的吃。”

“嫌不够,姐姐再想办法给你弄。”

“别别别!听说这东西吃太多也不好,有抗药性,四颗可以了。”说着,陈宇装模作样的掏出手机看了眼时间:“姐,你上班要迟到了,先走吧。我这就回学校了。”

《不死的我只好假扮血族》作者:屠鸽者

方诚被砍下脑袋。方诚被刺穿了心脏。方诚被塞了满嘴大蒜。方诚被拉到阳光下暴晒。方诚被愤怒的仇敌碎尸万段。方诚复活了,对仇敌们摊开双手:“其实我不是吸血鬼!”众人怒吼:“我信你个鬼!”...

精彩回顾:神崎凛见方诚双眼一眨也不眨的盯着手里的心脏,仿佛在看什么宝贝,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好你个混蛋,嘴上说不要还骂我,结果还不是嘴馋了?

神崎凛双手交叉,嘲讽道:“想吃是吧,想吃就吃啊,没人不给你,不用假惺惺的不要。”神崎凛的话让方诚回过神来。他揉了揉双眼,视野中的几行提示才渐渐淡去。

这一刻,方诚感觉自己的嗅觉灵敏许多,家中大量复杂的味道蜂拥而至,但他能清晰分辨出其中每一种味道的区别。

显然这就是高级嗅觉带来的作用了。而剩下的三种,光看名字就能够理解,只要集齐碎片就能获得完整的技能或者奖励,这与方诚穿越前玩的那款手游的奖励机制完全一样。

癫狂之血和燃烧之血,应该是矢川凉香作为吸血鬼所拥有的技能。这个暂且放到一边,最让方诚关心的是生命碎片。复活次数是方诚安身立命的东西,他一直在寻找增加次数的方法,但一无所获。

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得到一块生命碎片,而且还是摸尸体摸出来的。

这其实要感谢一下神崎凛,如果不是她把心脏丢到面前来,方诚还真没想过要去摸矢川凉香的尸体,他又没啥变态的嗜好。

不过这个获取生命碎片的方法,明摆着就是要逼他去打怪升级啊。这多危险,还不如换成游戏里的挂机系统,每天躺着睡觉就能升级,没必要去打打杀杀。

《高人竟在我身边》作者:晨星LL

新生入学当天,发现室友全是大佬是一种怎样的体验?关于这个问题,郝云大概最有发言权。被世外高人系统砸中的他,意外获得了能够看见别人未来潜力的能力,发现同寝室的哥们儿各个都是潜力爆表的未来大佬。那还努力个der啊?抱大腿不就完事儿了?正常人都会这么想,郝云也不例外。

精彩回顾: 在听完秘书的耳语之后,徐千时只是淡淡地点了下头,然后打了个手势示意他先到一旁等待,转而继续看向了坐在会议桌对面的陈剑文。

“徐总,如果您这边还有什么事情,我们明天一早再谈也是没问题的。”陈剑文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故作轻松地说道。

徐千时淡淡笑了笑。

“抱歉让你久等了,明天再谈倒不必,价格方面没什么问题,具体的合作细节这半个月也谈的差不多了,我个人也不太喜欢在细枝末节的问题上浪费时间。”

说罢,他拿起笔在合同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看到那个名字终于签上去,陈剑文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总算是放了下来,连忙喜上眉梢地站起身。

“徐总爽快!那就祝我们合作愉快了!”

将合同递给了陈剑文的秘书,徐千时也站起身来,微微一笑伸出了右手。

“合作愉快!”

一场交易金额超过十亿的并购案,就此画下了句号。

随着大米集团旗下子公司对电趣的入股,电趣平台也正式并入了“大米系”的阵营。

合作的事情算是谈完了,心中高兴的陈剑文提出了一起吃个饭的邀请,不过却是被徐千时以“一会儿还有个会”为由委婉推掉了。

《视死如归魏君子》作者:平层

魏君确认自己被杀死后就能直接无敌,于是他开始疯狂的作死。然后,他发现这个世界有毒。

“当初仙门凌驾于朝堂之上作威作福,满朝文武包括朕皆对仙人卑躬屈膝,只有魏君一身是胆,视死如归,在众目睽睽之下大骂朕有辱帝王尊严,更是直言仙人不死,大盗不止。当时朕就下定决心,如此忠臣,朕一定要护他周全。”

“仙人说我是天煞孤星,能克死身边一切亲近的人。所以我父母抛弃我,世人害怕我,我感受不到这个世界对我丝毫的善意。直到魏君的出现,他对我说,我没有错,他不怕死,他愿意和我一直做朋友。其实我很想对他说,我们能把革命友谊再升华一下吗?”

“我认识魏君的时候,魏君还很弱小,而我是被正魔两道追杀的盖世魔君。我告诉他,救了我就等于和全世界为敌,会死的。魏君笑着对我说,生亦何欢,死亦何苦。我一生纵横无敌,看透了魔门的残酷与正道的虚伪。直到遇到了魏君,我方知这世间当真有视死如归的真英雄。”

……魏君:“我只是想死,怎么就这么难呢?”

推三本热门的穿越文、一个伟大的帝国刚刚诞生,新的时代即将到来

大家早上好,今天鱼酱给大家带来三本超级好看的热门穿越文,喜欢的家人们可以点击主页,主页有更多的小说等着你哦!

第一本:家父汉高祖

文案:一个伟大的帝国刚刚诞生,新的时代即将到来。刘长也曾想过要不要争一争那大位,由自己来率领这个崭新的帝国,可是他看了看自己的周围,刘邦,吕后,刘盈,刘恒......

入坑指南:

汉帝十年

建城不满五年的长安城看起来十分的落寞,明明是一个崭新帝国的新都城,却看不到半点的新意,暮霭沉沉,在沉重的乌云之下,崭新的民居也透露出一股暮气来。

此时的长安尚且没有建设城墙,并不是很豪华的长乐宫和未央宫孤零零的被围困在一片矮小灰白的建筑群里,一个占据东南,一个占据西南。矮小的建筑群不规则的从它们身边朝着周边散去,偶尔有几棵枯萎的桑树遮挡住视线,坎坷不平的土路上也见不到几个行人。

长乐宫建立在长安地势偏低的西南角,占地极大,连着未央宫,占着长安城六成的土地,不过,比起昔日那阿房宫来说,这未央宫显然就有些不够看了,灰色的墙壁,整座宫殿都没有用太多鲜艳的颜色,哪怕是皇帝最爱的赤色,也只是少许。

宫内与宫外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般的凄凉,带着一种苍白的色调,偶尔看到几个宦官低着头踏着碎步穿行而过,他们也没有什么交流,好似走路都不带声音,别样的寂静甚至让人毛骨悚然。

“公子!公子!”

一声喧闹猛地打破了这种寂静,一个顽童猛地从椒房殿冲了出来,椒房殿是长乐宫内最鲜艳的建筑,其宫殿墙壁以椒粉和泥涂抹,呈现出另类的暖色,同时也是散发着淡淡的香味。

那顽童年纪非常的小,稍不注意,都未必能看到这个个头跟地面一般齐的小东西,可是在他的身后,却跟着足足六位年轻的宦官,这些人不敢跑,也不敢大声叫嚷,一个个愁眉苦脸的看着那小东西,却只能跟在他的身后。

那小东西腿短跑的却不慢,就这么一路跑出了椒房殿,朝着前殿西侧的长信殿跑去。

几个宦官只觉得一股冷气朝着头涌去,为首那位更是惊惧的叫道:“公子!长信殿不可乱闯啊!”

小家伙这才停下了脚步,早已是累的气喘吁吁,他扶着一旁的殿壁,叫嚷道:“不进去也可矣,可有一事必要依我!”

“公子,您读书之事,乃是殿下所定的,仆等也不敢违抗啊。”

这小家伙唤作刘长,是刘邦的第七子。同时,他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他那幼小的身躯里,却藏着一个未来的灵魂。刘常自己也不明白,自己到底是如何来到这个世界,并且占据了这具身体的。

身为一名工程师,刘常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办公室和工厂里,对穿越的了解基本来自几个电视剧。同时,他对历史的了解是非常非常非常有限的。

说是穿越,可刘常总觉得这更像是两个灵魂之间的融合,刘常的记忆占据着优势,而刘长的性格却又在默默影响着他。刘长第一次发现自己被影响,是在他被揍得哇哇大哭的时候,毕竟一个成年的理工男,怎么都不可能因为挨打而嚎啕大哭吧?

那为什么会挨打呢?刘长自己也不清楚具体原因。就是有一天,他忽然意识到站在面前那个高大的父亲就是刘邦,虽然对历史不了解,但是汉高祖刘邦他还是知道的,因此,他惊呼了一声“汉高祖”。

也不知道为什么,方才还和蔼可亲的刘邦在听到这句话之后,咬牙切齿,脱下鞋就是一顿打。

后来,母后告诉他,你父亲还没死呢,不必这么早去考虑谥号,不过,你这个谥号取得倒不错。

刘常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变成了刘长,对母亲的爱,对兄弟们的不屑,对父亲的畏惧,完全被他继承了下来,还有最重要的,对读书的怨恨。

或许这不能说是被影响,刘常前世就不太喜欢文科的内容,在这个世界,因为他过早的表现出了自己的聪慧,在数学方面的天赋,因此,刘邦大喜之下,就找了好几个学者来教他。

哦,这些学者教的都是思想,有道家的,有法家的,也有儒家的...刘邦在当上皇帝之后,依旧有着曾经混迹底层时期的流氓习气,后人说他不是很喜欢儒学,实际上,他哪个学派都不喜欢。

他只喜欢能被自己拿来用的学派。

可这对刘长而言,那就是一个巨大的折磨了,他根本看不懂这些高深的思想,也没兴趣学,在诸子百家里,他唯一有兴趣的是墨家...可墨家在这个时期已经没落了,从当世之显学,彻底进入底层,走向了灭亡。

墨家的科学精神已经不复存在,取代的是侠义精神,也就是游侠之风,贵族老爷们不再认为墨家是一门学问了,信奉墨家的就只有那些游侠们了。

因此,刘长在这些时日里,一直都是想着办法逃课,不仅难还没有一点用处!

刘长与宦官们开始对峙,在发现宦官们铁了心要抓他回去上课后,刘长一把抓住了腰间的系带,他奶凶奶凶的叫嚣道:“你们要是再来抓我,我便在长信宫里撒尿!他人若是问起,我就说是你们让我干的!”

那几个宦官眼前一黑,他们甚至都不知该如何应对来自公子的威胁。

双方继续对峙,刘长无奈的放开了系带,又说道:“我也不难为你们,你们也别想抓我了,你们就回去告诉母后,说没看到我,行吗?”

几个宦官面面相觑,在所有的公子里,这位年幼的公子是最令人头疼的,他完全不像他几个兄长那样,他的兄长各个都是带着仁义之风,谦谦君子,可是到了他这里,那便是一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

他自幼聪慧,不到周岁就可以开口说话,这让宫中人都非常的惊讶,到了一两岁,他甚至可以读书识字了,皇帝自然是大喜过望,急忙着重培养这位聪慧的皇子。

结果呢,这位皇子在跟着几位大家读了两个月的经典之后,就再也忍不住了,开始想各种办法来逃课,死活不愿意再读书。

这皇子为了不读书,已经想了无数个办法,其中包括装病,装傻,装睡,装死,到后来伪装不管用了,他就直接摊牌了,揪大家们的胡子,往他们脸上吐口水,就差往他们帽子里撒尿了。

刘长心里也是憋屈,他要是早知道是这个下场,就应该跟其他孩子保持同步,不应该那么早将自己表现出来,这下可好了,装过头了,想到那些大家们念经一般的声音,他的脑瓜子就嗡嗡作响。

我这穿越千年而来,难道就是来听你们念经的??

他觉得这学经典绝对称得上是一种酷刑,一句话翻来覆去的研究,一个字有几十种解释,每种解释都不相同,有些时候大家们教着教着自己就打起来了。

就在刘长陷入沉思的时候,那几个宦官却不知不觉的开始接近,刘长很快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猛地回身开始逃亡,“砰~~”,随着一声闷响,他也不知撞上了什么,直接摔倒在地上。

他龇牙咧嘴的抬起头来,却是看到了一个身材高大的黑脸汉子,这人看起来就很不好惹,方形脸配上那杂乱的胡须,眉头紧皱,看起来就是无比的严肃,令人望而生畏,那几个宦官早已是不敢抬头了,低着头,站成了一排,行礼拜见。

可刘长却并不怕他,家父汉高祖,我怕谁??

“哎呀,我受伤了,好疼啊!读不了书啦,快来人啊,带我回椒房殿!”

刘长张开两腿像簸箕一样坐在地上,握着自己的腿大叫了起来。

那男人认认真真的将刘长打量了一遍,没有说话,转身就从他身边走过。

那几个宦官长叹了一声,无奈的抱起了刘长,朝着椒房殿走去。

.......

男人一路走到宣室殿,门口也没有宦官禀告,男人略微迟疑,还是坚定的走进了殿内。

殿内,一个年纪稍大的男人,抱着怀里的女人,正在说笑着。

这男人鼻梁高而眉骨隆起,胡须很茂密,随着他开口说话一颤一颤的,戴着歪歪斜斜的长冠,衣冠不整,就是形容他这个样子的,两人聊的兴起,男人又大胆了几分,就在他准备下手的那一刻,有人闯进了宣室殿。

这大胡子看起来有些慌,他急忙拉上了胫衣,系上了系带,而女人则是急忙躲在了他的身后。

那严肃的男人看到这辣眼的一幕,顿时气急败坏,重重的哼了一声,怒气冲冲的就朝着殿外跑去。

“哎!哎!”

大胡子一手拉着系带,朝着男人奔跑而去,终于在男人跑出殿门之前,追上了他,大胡子猛地一跳,那男人就被他撞翻,被压在了身下,他骑在那男人的身上,继续绑着自己的系带,绑好之后,方才笑着问道:“你怎么见了朕就跑?难道你觉得朕是个暴虐的皇帝吗?”

“您就是桀纣..纣..纣那样的皇帝!”

“哈哈哈~~”

大胡子刘邦大笑着,站起身来,得意洋洋的抚摸着自己的大胡子,那大臣起身,整理好衣冠,愤怒的盯着刘邦,刘邦这才收起了得意的模样,小心翼翼的晒笑着说道:“周御史莫要怪罪,朕以后再也不敢了。”

周昌冷哼了一声,并没有搭理他。

“哎,你这衣服都脏了,是朕的过错啊!朕赔你十件,如何?”

“我这衣服,并不是陛下弄脏的,是公子所弄的。”

“公子?”

刘邦一头雾水。

周昌这才结结巴巴的将方才遇到刘长的事情一一告诉了刘邦,并且最后非常严厉的说道:“父亲的行为如果不正当,孩子就会效仿!”

显然,他要用这个话题来劝谏刘邦而已。

刘邦愤怒的骂道:“这竖子!在朕的孩子里,肥最温,盈最慧,如意类我,恒最善,恢最信,唯独这个长,性情顽劣,无法无天,是最不像朕的那一个!”

他这明显是反击,你说孩子会效仿父亲,那我其他几个孩子怎么那么优秀呢?

“哦....”

周昌眯着双眼,略有所思的打量着面前这个大汉帝国的皇帝。


“汾阴侯这么急着见朕,肯定是有什么大事要与朕说吧?”

还是刘邦率先转移了话题。

“对。”

周昌这才想起来自己前来要办的正事,他严肃的说道:“陛下要废掉太子,立公子如意为太子,这是不对的!”

“哦?太子虽然聪慧,但是行事过于谨慎,缺乏魄力,如意性情洒脱,好武,有朕的风范,更适合当皇帝,朕想要立如意为太子,这有什么不对呢?”

刘邦慢条斯理的坐了下来,看也不看周昌一眼,摆弄着自己的下裳上的装饰。

“太子天性纯善,仁孝恭敬,没有一天不来拜见陛下的,跟他的兄弟们也是非常的和睦,何况他聪慧好学,有仁义之风,这样的太子,为什么要罢免呢?”

“其他的不谈,朕就说个最简单的理由....”

刘邦淡淡的说道。

“他是朕的嫡长子!却老是被长那个竖子欺负!这样的人,能做皇帝吗?!”

刘邦的语气猛地开始变得激烈,嗓门都比平日里高出了几分,这一刻,在他的身上完全找不到原先那个笑呵呵的老流氓的样子了,威风凛凛,杀气腾腾,不愧是久经沙场的铁血皇帝。

可周昌却一点都不惧怕他。

他气的涨红了脸,用更大的声音说道:“太子并非是惧怕公子长,只是因为他年幼而宠爱忍让!这难道还算是一个罪过吗?!”

“难道您想要选出一个不被欺负,可以直接杀害自己兄弟的太子来吗?”

“您是想要变成第二个始皇帝?想要一个胡亥吗?”

“臣的口才不好,但是废太子这件事我是绝..绝..绝对不能答应的!”

看到周昌发毛了,刘邦却没有再那么生气了,他收起了气势,再次笑吟吟的看着周昌。

周昌并不是第一个来劝说刘邦的人,在他之前,几乎所有的大臣都来劝他,刘邦想要换太子的想法早已在庙堂里激起了滔天浪花,无数大臣都在为此事而争辩,劝谏的人更是数不胜数,当然,大多数人都是隐晦的讲述道理,而周昌是第一个毫无隐瞒,直接劝谏的。

到最后,刘邦也只是慢悠悠的说了个好字,看上去像是敷衍,毫无诚意。

可周昌却不能再说更多了。

当周昌走出了宣室殿的时候,“碰巧”遇到了前来这里找皇帝的吕后,吕后的年纪比刘邦小的多,她穿着赤红色的礼服,作为大汉的皇帝和皇后,刘邦与吕后的着装风格几乎是相反的。

刘邦总是喜欢穿着从前的那身服装,他在当皇帝之后,都戴着从前的冠,出巡的时候才穿的豪华点,平常在宫中跟大臣们喝酒吹牛的时候穿的无比简陋。

可吕后总是穿着最鲜艳,最豪华的衣裳,她身后总跟着数个宫女,低头随行。

刘邦大大咧咧的,跟群臣一起喝酒,喝大了就勾肩搭背的,吵起来还动手打人,可吕后却总是冷冰冰的,模样庄重,俨然是一个冰山美人。

周昌急忙行礼拜见,吕后却也开始行礼,大声的拜谢道:“要不是您的话,太子就要被废了。”

听到这句话,向来胆大包天的周昌也被吓了一跳。

储君的问题,向来敏感,尤其是皇后和皇帝之间,尤其如此。因为要被废掉的太子是吕后生的,而新太子却是戚夫人的儿子。

没有想到,皇后居然在宣室殿的门口就如此大方的将心里话说了出来,在这里说的话,刘邦不可能不知道,周昌的脸上罕见的出现了一抹笑容,只是这笑容看起来有些瘆人,他点了点头,转身离开了。

吕后低着头,等到周昌离开了,这才走进了宣室殿,在整个过程中,她的表情却一直都很冷漠。

当吕后进来的时候,刘邦跪坐在案前,看起来要严肃了不少。

这些年里,夫妻两人的感情不是很稳定,刘邦疯狂的迷恋戚夫人,基本上天天都是跟戚夫人在一起,倒不是吕后不再美艳,只是两人相处了太久,刘邦或许是有些腻了。

不过,吕后并没有跟寻常夫人那样哭闹,她很是平静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这些年来,她独守空房,刘邦喜欢外出,每次外出都是带着戚夫人,而戚夫人整日在他面前撒娇,想要让自己的儿子刘如意上位,太子的位置摇摇欲坠,可即使如此,吕后还是一点都不慌,反而是更加的平静,变得更加冷酷。

刘邦看着自己的妻,对她的出现,没有一丁点的惊讶,仿佛早就知道她在门外一样。

吕后淡然的坐在了他的对面,两人彼此看着,眼里却没有半点的情义,带着些陌生,诺大的宣室殿,似乎从中被撕裂,分成了两半,就像是火山与冰山的对峙,一边燃烧着熊熊烈火,一边却散发出惊人的寒气,两人就这样平静的看着彼此。

“朕准备册封如意为赵王。”

刘邦忽然开口说道。

“早该如此。”

刘邦想要说些什么,却又停了下来,抱怨道:“朕或许真该听听儒家们的提议了,朝中没有任何礼仪啊,这个周昌,居然都敢骂朕是桀纣!我看啊,以后找个机会罢免了他御史大夫的身份,让他去给赵王当相吧。”

吕后看着他,不屑的嗤笑着,说道:“嗯。”

夫妻两人对彼此都是非常的熟悉,甚至都不用多说什么,就已经明白了对方的心思。

说完这几句话,两人再次沉默了下来,他们似乎没有什么可以说的了,刘邦没有,吕后更没有。过了许久,许久,吕后终于站起身来,她看了一眼侧门外那个一闪而过的身影,什么也没说,冷酷转身离开了宣室殿。

“哦,对了,你回去后,派个人将刘长给我送过来!”

“嗯。”

在吕后离开之后,戚夫人很快就闪进了殿内,她双眼泛红,冲进了刘邦的怀里,大哭了起来。

刘邦自然是手忙脚乱的开始为她擦拭眼泪,问起缘由,戚夫人凄惨的说道:“请陛下赐我们母子一死吧,若是将来太子登基,我们母子定是生不如死。”

刘邦哈哈大笑,一把抱起了她,在她脸上啄了一口,大声说道:“放心吧,如意是不会有事的,朕已经给他找了最好的人选来为他保驾护航,有他在,如意就是安全的,毕竟,她欠了他那么大的人情。”

当吕后准备前往椒房殿的时候,正好遇到了准备去拜见皇后的少年太子,刘盈。

刘盈身后跟着四个上了年纪的老人,可是他们对刘盈的态度却非常的恭敬,跟在刘盈身后不远处,低着头,表现出了极大的敬意,几个老人如此恭敬的跟在一个少年的身后,这一幕看起来实在是有些违和。

太子非常认真的朝着吕后跪拜行礼,非常的恭敬。

刘盈大概是所有父母都想要的那种孩子。从小到大,他都是非常乖巧的,平日里从不敢违背父母,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书,对父母孝敬,对别人友善,哪怕是对刘长这个混世魔王,他也是耐心对待。

他对大臣非常的礼遇,对读书人非常的友好,常常找一些大家们来辩论学术思想。

这让刘盈得到了很多美名,整个庙堂里,几乎没有哪个大臣是不喜欢他的,他的威望非常的高,就是刘邦任意妄为,都没有能废掉他,这是一个很好的孩子。

吕后走在前头,刘盈小心翼翼的跟在她的身边。

“母后千万不要因为儿臣而去惹怒父皇,儿臣不希望因为自己的原因而引起家中不合,我听那些大家们说,皇室和睦,天下百姓方才和睦...若是母后因儿臣与父皇不合,儿臣定当愧疚难安。”

“嗯。”

吕后冷漠的点了点头,冷的可怕,几乎没有人敢抬起头来看她,包括她的亲生儿子刘盈,从小到大,刘盈也是非常的害怕这个母亲,说话都是小心翼翼的,生怕哪一句话就触怒了她。

“你的位置已经定下来了,没有人再可以改变了,虽然你阿父派人保住了他的性命,不过,他再也无法跟你争夺了。”

“母后,儿臣并不贪恋权势,若是如意能行仁政,布善与天下,那儿臣愿意让出这个位置,儿臣认为,兄弟和睦方才是...”

“嗯。”

吕后冷冰冰的打断了刘盈的长篇大论。刘盈没有再说话,继续跟在吕后的身后。

“还望母后好好照顾自己...”

刘盈最后又说一堆让吕后照顾好身体的话,再次对皇室内部的诸多问题发表了一系列的长篇大论,这才跟吕后告别离去。

这些年里,刘盈每天都会拜访皇帝与皇后,每天都是这些让他们照顾好自己身体的话,每天都是一些长篇大论,引经据典,恭恭敬敬,乖乖巧巧的。

在这些言语的修饰下,那看似真诚的脸,好像都变得虚假了几分。

走进了殿内,吕后孤零零的看着周围,殿内没有一个宫女,冷风萧瑟,虽然这椒房殿有保暖的作用,可不知道为什么,殿内却凉的惊人,吕后什么也没说,就准备要更衣。

“阿母~~~”

一阵哭号打破了殿内的肃冷的氛围,一个小东西哭嚎着大叫了起来。

吕后一楞,椒房殿的主殿很庞大,同时有四个内屋,此刻声音就是从最里头的那个屋子里传出来的。

当吕后走进了那个小屋子的时候,刘长正躺在榻上,泪眼朦胧,十分的委屈。

“你又怎么了?”

“我在去读书的路上被人撞伤了,太医说我得修养个两..半年。”

“哪个太医说的?”

“额...就那个有胡子的太医。”

吕后冷冷的盯着他,在吕后的凝视下,刘长不由得将脑袋缩进了毛毡里,低声说道:“你要信我啊,阿母。”

“你又惹了什么祸?你阿父让我派人送你去宣室殿。”

“啊?”

刘长终于不装了,他猛地坐起来,问道:“去见阿父?”

“阿母,能不能不去啊?我受伤了,得养好了再去吧?”

“不行。”

“阿母~~”

刘长跳下榻来,冲向了吕后,吕后险些被这个小东西给撞翻了,她好不容易的抓住这小东西,就看到刘长眼巴巴的看着她。

吕后伸出手来擦着他的鼻涕,冷冷的盯着他,问道:“你又惹了什么事?”

“我没去读书...还撞了人..前天还往...人家身上吐口水...大前天...”

“好了,不用说了...这些就够了。”

“哇,阿母,我不敢一个人去啊!你舍得看到我被打个半死吗?”

看着刘长哭嚎着将眼泪鼻涕抹了自己一身,吕后略带嫌弃的瞪了他一眼,方才无奈的站起身来,说道:“走吧,我带你去找你阿父。”

刘长牵着吕后的手,蹦蹦跳跳的朝着宣室殿走去。

在整个皇宫内,阿母对他最好。

刘长对历史并不感冒,在这个时代,他只知道有刘邦,樊哙,张良,萧何,韩信这几个人,知道这些人还是因为中学时背过鸿门宴,只记得樊哙吃肉喝酒,刘邦逃走什么的。

他倒是知道文景之治和汉武帝,但是文帝和景帝叫什么就记不清楚了,武帝应该是叫刘彻,不过应该比自己小不少吧。

而对这位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吕后,他知道的也不多,好像她执政过一段时间,还杀过皇子。但这也没办法,毕竟中学的历史课他从来都没有用心上过,就是看过一些,因为太久没有接触也就忘掉了。

在来到这个时代之后,他的记忆在体内占据着主导力量,可原身的灵魂却在潜移默化的进行影响,前身对母亲的那种深深的感情,对父亲的惧怕,对学习的痛恨,对牛肉的渴望...

哦,对了,前身酷爱吃肉,尤其是牛肉,无肉不欢,有些时候刘邦搞皇室内部的家族宴席,这家伙就会大吃特吃,甚至还会偷一些藏在衣袖里,带回去再吃,也因此挨过刘邦的打。

刘长也不知道为什么,刘邦明明也喜欢吃肉,却很少吃牛肉,除非是大活动,否则都是吃猪肉和羊肉,曾有儒生劝谏刘邦,说猪肉是下 贱的人吃的,刘邦作为皇帝吃猪肉是不合乎礼法的。

于是刘邦下令让这个儒生去终身养猪。

而吕后知道刘长喜欢吃牛肉,因此有机会就会给他带些牛肉来吃。

刘长自幼就跟着吕后,是她一手抚养长大的,在诸多皇子里是最受吕后宠爱的,其他皇子在吕后面前瑟瑟发抖,只有刘长敢在她面前闹,不只是敢闹,还敢往她身上抹鼻涕。

吕后自己也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又要回到宣室殿内。

刘邦这次看到她的时候,的确是有些惊讶。

你怎么亲自把他送过来了?

吕后牵着小家伙的手,将他推到了刘邦的面前,坐在了一旁,平静的看着他们。

刘长面对这个历史上鼎鼎有名的汉高祖,心里当然也是畏惧的,说实话,自从他出生之后,跟这位父亲见面的次数着实不多,母亲天天都在他的身边,而父亲嘛...基本上三四个月才能见上一面。

而刘长见到父亲的时候,大多都是他挨揍的时候。

虽然每一次挨揍刘长都告诉自己,绝对不能哭,不能当穿越者之耻,可是这身体似乎一直都在影响着他,他的性格渐渐转变,同时,他也变得更像一个孩子。

刘邦打孩子,那打的是真的狠啊,完全就是把孩子在当秦军来揍,不,他打秦军都没有这么狠的。

站在刘邦的面前,刘长的小脸变得苍白,他无助的瞄着一旁的母亲,希望她能将自己带回去。

刘邦手里捧着竹简,时不时瞄一眼刘长,虽然没有说话,压迫感却是十足。

“说吧...今天又干什么好事了?”

刘长眨了眨双眼,狡辩道:“我去上课的路上被人撞了。”

“大汉御史大夫是闲的没事干来撞你这个小娃娃玩??”

“他走的急,没看到我,我被撞得疼痛难忍,就回去休息了....”

“呵。”

刘邦缓缓放下了竹简,眯着双眼问道:“那我问你,你前天是不是往浮丘伯脸上吐口水了?”

听到刘邦这句话,吕后也眯起了双眼,那神色跟刘邦居然一模一样,她轻声问道:“哦?还有这事?”

刘邦愤怒的说道:“是啊!朕特意请浮丘伯来教这个竖子,他居然往人家脸上吐口水?哪有作弟子的这样侮辱老师的道理呢?!”

刘长急忙说道:“是他先说墨子是无君无父的禽兽!!”

“那荀子孟子也都骂过墨子,你要不要去掀一下他们的坟?”

刘长鼓着脸,气呼呼的,却什么都说不出来。

“你这就太过分了!年幼的人要尊重年长的人,这是我一直告诉你的道理,何况他教授给你知识,是你的老师!”

这次开口的却是吕后。

“是啊,你怎么能这样对一个大儒呢?!”

刘邦开口附和道。

两个关系几乎降到了冰点,很久都不曾有过共同话题的老夫妻,在刘长坚持不懈的努力(zuosi)下居然罕见的同步了起来,意见终于达成了一致,两人开始你一言我一句的批斗,配合的非常精彩。

刘长顿时傻了眼,他叫道:“阿母,你是我母,怎么可以帮他说话呢?!”

刘邦大叫道:“她还是我妻呢,为何就不能帮我说话?我认识她几十年了,她认识你才多久?”

“我告诉你,长,你年纪小,所以平日里胡作非为,我们都没有训斥,但是我们不会一直惯着你!你看看你几个兄长,哪个是你这样的?”

吕后皱着眉头,语气愈发的冰冷。

“对,你要是再敢胡闹,揍你的可就不是我一个人了,我跟你阿母一起动手,让你知道什么叫父母恩勤!”

两人骂了许久,刘长低着头,两个手指交叉在一起,不停的摆弄着。

刘邦和吕后对视了一眼,刘邦忽然眨了眨双眼。

“既然你这么不想读书,那就算了,就暂且不跟着那几个人读书了...”

刘邦这么一开口,刘长猛地抬起头来,问道:“真的?”

“当然是真的,以后就不要跟着那些大家们去读书了。”

那一刻,刘长是喜极而泣,没想到,这一天来的如此之快,终于能告别那些枯涩难懂的文章了,终于可以不用听那些人念经了,他激动的冲进了刘邦的怀里,准备狠狠亲一口这个体恤民心的好皇帝。

刘邦笑呵呵的抱着他,说道:“但是嘛,这么好的天赋也不能浪费了,以后你就跟你的兄长们一起读书吧。”

刘邦那笑吟吟的脸再一次告诉了刘长一个事实,你爸爸还是你爸爸。

刘长的笑容当场就凝固了,原本想要亲刘邦的嘴唇忽然开始了颤抖,若是现在吐一口会不会被砍头?

就这样,刘长愁眉苦脸的离开了宣室殿,幼小的刘长默默在心里发誓:有朝一日权在手,杀尽天下做题狗。

送走了不听话的幼子之后,刘邦再也忍不住,大声的笑了起来。

吕后的脸上虽然没有笑意,但是也没有先前那么的冰冷,“堂堂大汉天子还要算计一个小娃娃。”

“怎么?不该嘛?”

“该。”

“其实这小子很聪明的,可惜心思就是不在学习上...不过,以后我们得花点心思了,不然啊,他这个性格,等我们俩都不在了,一定会惹出大祸啊。”

“是啊。”

刘邦忽然长叹了一声,他摇着头,问道:“你知道朕为什么忽然想要换太子吗?”

吕后的脸色顿时变得冰冷,一言不发。

“不是朕不再喜爱盈,是因为朕太爱他了...你也知道,仁弱的人,是当不好皇帝的,你看看国内,就那些人,各个心怀异志,表面上对朕无比的恭敬,暗地里却在操练士卒,筹备粮草...他们是想要做什么呢?”

“若是有一天,朕不在了,盈能压得住他们吗?若是不换太子,那朕就只能为他扫清那些障碍了...”

刘邦说的有些激动,双眼泛红,几乎落下泪来,他伸出手来,抓住了吕后的手,盯着她的双眼,“朕实在是不愿,不想跟他们动手...你能理解朕吗?”

吕后皱了皱眉头,却没有将手抽出来,仿佛在思索着什么。

刘邦的这种悲哀,一直保持到丞相来奏告的时候。

沛县的流氓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流氓,可萧何却还是跟从前一样,勤俭,随和,这是萧何最大的两个标签,他的脸上永远都是挂着微笑,这种微笑是很自然的,从心底里散发出来的,这让萧何拥有一种非常杰出的亲和力。

刘邦很喜欢跟萧何来探讨一些麻烦事,因为无论遇到任何困难,萧何的那种笑容总是能给与其他人巨大的信心,只要萧何还在笑,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萧何的朋友非常多,大家都信任他,都尊敬他。

萧何的年纪的确也不小了,年长之后,他的面相就变得更加慈祥,那笑容也就更能打动人了。

“陛下看起来似乎有心事?”

“唉,刚刚周昌前来大闹了一顿。”

刘邦抬起头来,神色惆怅的看着萧何,问道:“你知道朕为什么忽然想要换太子吗?”

萧何一愣,也是没有说话,在庙堂里,萧何是少有的没有掺和这件事的大臣,身为丞相,他并没有在太子风波里发言,没有支持刘盈,也没有支持刘如意,安安静静的当了一个看客。

刘邦沉重的说道:“不是朕不再喜爱太子,是因为朕有所顾忌啊,吕氏的势力越来越大,朕已年迈,太子又不敢对其母有半点的违抗,朝中大臣多与吕氏勾结...就连朕的留侯,都愿意为她出谋划策...”

刘邦悲伤的问道:“朕该怎么办呢?”

萧何平静的回答道:“陛下不必担忧,太子虽年幼,却有明君之风,尚且,太子年少力壮...”

第二本:唐人的餐桌

文案:天下人,天下事,都不过是我大唐人餐桌上的一道道菜肴。虽然原始的食材便具有食物原始的风情,云初还是认为,最美味的食物还是需要经过分割,烹调,处置,最后端上桌...

入坑指南:

天山上的雪很白,白了很多很多年。

前年看是这样,去年看也是这样,今天看,还是这样,就像时光停滞在了这一刻,从未有过变化。

只是当夕照落在白雪上的时候,变化就渐渐地发生了,有了一个从银白向金黄转化的过程。

这个过程说快不快,说慢不慢,变化的过程却坚定无比,直到被黑暗吞没。

有时候,骄傲的天鹅会从天山上飞过,最后变成一个小小的黑点乃至消失,就像是直接去了神的国度。

金凋就不一样了,它一般不会飞跃天山,而是更喜欢在悬崖峭壁间随着气流飞腾,只有在寻找到猎物的那一刹那,才会收缩翅膀,从高空掠下。

斑头雁一般是金凋下落的主要原因,因为它们过于执着队形,队尾的斑头雁被金凋捏死了,斑头雁的队形依旧不乱,只是一声声带着长长尾音的哀鸣声让人心碎。

悲伤的过程不会延续太长时间,剩余的斑头雁还是会在领头大雁的带领下,一会排成一个一字,一会排成一个“人”字,顽固地从最后一道高岭上越过,就爆发出一阵阵欢喜的唳叫声,尾音短促,愉快之意弥漫天山。

草蜢湖就在它们的翅膀底下,也是它们此行的终点。

云初戴着一顶旱獭皮帽子站在草蜢湖边上,眼看着斑头雁如约而至,即便是冷静如他,也忍不住欢呼出声,张开双臂迎着风转圈跑,就像要拥抱这些熟悉或者陌生的朋友。

斑头雁排着队落进草蜢湖的时候,很像是机群落地,没有慌乱,没有争夺,下落的时候简单而有序。

云初最喜欢看斑头雁努力地将两只红枫叶一般的脚掌前伸缓缓落水的模样,它的脚掌总是在平静的湖面上点出几道涟漪,不等涟漪扩散,橘红色的脚掌就会入水推开波浪,将涟漪全部吞没。

紧接着,斑头雁肥厚的腹部就会接触到水面上,急匆匆地向前冲一阵,然后平稳地漂浮在水面上。

在头雁欢快的鸣叫声中,更多的斑头雁如约而至,刚才还平静的如同死水一般的草蜢湖,立刻就热闹起来了。

热闹起来的不仅仅是这个高山湖泊,还有高山湖泊下的草原。

而云初就是这两个热闹场面的分水岭。

一方带着抵达旅途终点的喜悦而欢快,另一方却是带着无比的仇恨而喧嚣。

斑头雁们终究安静下来了,另一边却开始敲鼓!

战争开始了。

一方是大唐安西军龟兹镇折冲府的人,另外一伙是……看不清楚,反正是胡人。

一般情况下,胡人跟唐军打仗的时候,都会采取游击,偷袭,以多打少,打不过就跑的战术。

今天不一样。

不知道这些胡人为什么会突然变得非常勇猛,要跟唐国这群数量跟他们差不多的正规军打阵地战。

只要看唐军战旗飘飘,盔明甲亮,队形整齐,且开始举着巨盾挺着长矛向敌方乱糟糟的人堆推进的样子。

云初就已经知道这场战争最后的结果了。

这种规模,这种形式的战斗云初已经快要看腻味了,回纥人那种胜负只有天知道的战斗的场面更加的好看。

至于唐军的战斗,那种一成不变的胜利对云初这个观众而言,没有任何的期待感。

推进——砍死——丢标志——推进——砍死——敌人死光,逃跑——取标志——割左耳朵——串耳朵——搜刮钱财——回营地,这就是唐军标准的作战流程,毫无趣味可言。回纥人就不一样了,他们会骑着马嗷嗷叫着杀向敌军,把敌人砍死之后,就从马上跳下来,砍下敌人的首级挂在马脖子下边,顺便拿走敌人尸体上任何有用的东西,再骑上马,马脖子底下的人头乱晃着继续杀敌……直到敌人崩溃,或者自家崩溃,被别人用同样的方式收割。

唐军杀死敌军之后,会把尸体埋掉。

回纥人就不一样了。

云初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回纥人就是唐军的仆从。

听母亲说,这是被唐军揍过七八次,砍死过很多很多族人,就连可汗的脑袋也被唐人带回长安展览之后,回纥人才有幸成为唐军的仆从的。

从那以后。

只要唐军要打仗,回纥人一定会拼命地帮助,并且,只求作战,不求回报,有时候,哪怕是倒贴,也要主动帮助唐军跟别的,坏的,部族作战。

他们喜欢这种胜利的感觉,甚至是很享受这种感觉,虽然唐军将领一再警告他们不要在作战的时候随便在马背上盘旋,做出各种好看的动作,只需要举好圆盾,保护好自己,让战马突进敌阵,打乱敌人的阵型就好。

他们还是屡教不改,并且自称——回纥人就该像天上鹰鹘一般在马上盘旋如飞,不如此,不足以显示回纥人骑兵的强大。

砍突厥人的次数远比以前被突厥人砍的次数多了很多,砍铁勒部其余部族的次数也比以前多很多。

从那以后,回纥人牧场就大了很多,牛羊也多了很多,就连牧人也增加了不少。

胜利的时候多了,在唐军的约束下却不能炫耀自己的胜利,这对回纥牧人们看战斗的热情打击很大。

渐渐地,大家就不怎么关注战场了。

反正,唐人总是能获得最后的胜利,就算胡人能占到一时的便宜,马上,就会有更多,更加凶残的唐人过来,把刚刚获得胜利的家伙连根拔掉。

云初挠挠发痒的屁股,重新把目光放在刚刚落水的斑头雁身上。

这一次,他只所以会出现在战场附近,完全是因为他所在的部族又要开始帮唐军打仗。

回纥人打仗的时候总是拖家带口的。

云初之所以转过头,是因为,他现在是一个回纥人,不好看自家族人的笑话。

再过一会,就是再过一会,回纥骑兵就会出现,他们会因为抢夺那些被唐军砍死的胡人的脑袋而打起来。

脑袋可以拿回去炫耀,或者堆成人头塔,让别的胡人部族们害怕,以为这群回纥人又杀了好多好多敌人。

虽然每一颗脑袋上总会缺少一只左耳朵,回纥人不会在乎,也不会嫌弃,反正人头腐烂的时候,最先掉落的就是耳朵,有没有那东西不重要。

雷鸣一般的马蹄声已经响起来了,应该是躲在某一处地方的回纥骑兵们已经看到唐军胜利在即,就果断且勇勐的向最后的残敌发起了进攻。

云初不想听到回纥人被恼怒的唐军将领抽鞭子发出的惨叫声,就主动捂住了耳朵。

草蜢湖的名字是云初起的,回纥人对于这个足足有一万亩的湖泊有别的称呼,他不喜欢,也不想记住,所以,起了这么一个极有趣味的名字,只要他跟秋去春来的斑头雁们知晓就够了。

云初其实也是一只候鸟,留在西域已经足足十三年。

斑头雁回来了,对于他来说,就是一个新的开始。

去年没有被牛羊吃完的牧草下,悄悄冒出来的绿芽就可以吃了。

云初喜欢那些嫩芽,拨开荒草丛用手捏住绿芽,就抽出来一根从绿色过渡到澹黄色再到纯白色的草茎。

草茎非常得肥美多汁,含在嘴里还有一丝丝带着青草香的甜味,只是不能用牙咬,一旦咬破了草茎,它就会变得苦涩,将那一丝丝甜味完全遮盖掉。

才吸吮掉草茎上的甜味,一头足足有一米多高的大尾巴羊,迈着鸟娜的脚步走了过来,从云初手里夺走那根草茎,三两下就吞进了肚子。

这只有着漂亮黑眼窝的大尾巴羊,长着一对一尺半长的螺旋形硬角,再加上一道高高的鼻梁,所以,这是一只公羊,也是云初最喜欢的一只头羊。

这一点上,云初与别的回纥少年有着很大的区别,云初喜欢公羊的勇勐,彪悍,力气大可以驮东西,其余的回纥少年却把一腔爱意奉献给了羊群中屁股最丰满,走路姿势最妖娆的母羊,因为硕大的羊尾巴,才是回纥少年身体渴望的脂肪来源。

这样的母羊,不仅仅是少年们喜欢,就连一些成年男人也很喜欢,尤其是到了大雪覆盖草原的时候,没有什么东西能代替羊尾油,毕竟,当油脂在胃里面润泽身体的时候,也是他们最满足的时候。

羊头人的传说在部族中已经传播很久很久了,如果哪一个部族出现了羊头人,那么,对于部族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情,因为,只要出现了羊头人,部族里的羊群就会一群群地死去,牧草也会一片片地枯死,就连水源地都会干涸,不再有清水冒出来。

在回纥人的认知中,过于肥硕,过于美丽的羊终究会变成羊头人。

这个传说给了族人非常非常大的压力,以至于部族中越是漂亮肥硕的母羊,死得就越快。

云初家的大尾巴羊是整个部族赫赫有名的产羔母羊,只有他们家的母羊,才具有诞生出合格羊羔的优美体型,以及丰富的产羔经验!

所以,他放羊的时候跟别的少年放羊的方式不一样,别人放羊防备的是狼跟猞猁,他放羊时要防备的是部族中那些觊觎他种羊的少年们!

真的,他只要胆敢在放羊的时候打个盹,他们家的羊就会少那么一只两只……所以,在放羊的时候,他的眼睛总是瞪得大大的。

可是呢,回纥人号称自己是大地上最迅捷,最勇勐,最强大,最狂放的马上英雄,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天知道在这样的环境下,会不会有羊头人出现。

万一云初家的母羊变成一个恐怖的羊头人,名声坏掉了不说,他母亲就再也不能拿自家的优质羊羔去换别人家的大肥羊了。

假如说回纥少年们让云初退避三舍的话,那么,回纥少女们给云初留下的感觉更差。娜哈就是一个美丽的回纥少女!

她刚刚趴在奶羊肚皮下吸啜了一顿美味的羊奶,就顶着一张脏脸,以及鼻子下边两道鼻涕被甩开之后留下的白痕冲着云初笑。

还缺了两颗大门牙……

“哥哥,我们去抓旱獭吧!”

面对哥哥阴郁的目光,娜哈赶紧用油光锃亮的皮袍袖子擦擦鼻子,再一次露出她古怪而谄媚的笑容。

“你的袍子我前天才给你洗过,还用了草木灰,两天时间,为什么又变成了这个样子?”

“回纥人就不洗袍子!”娜哈倔强的反击。

云初的袍子也不怎么新,相比娜哈的新袍子,他的袍子还显得比较旧,即便是这样,云初的袍子还能看到羊皮本来的皱纹,就连袖口的软羊毛也根根分明,不像娜哈的羊皮袄袖口上的羊毛已经结成毡片了。

作为哥哥,云初觉得自己有教育娜哈爱上干净的责任,女孩子不爱干净怎么可以呢?

于是,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在一个春草青青的山坡上,云初举起了巴掌,娜哈撕心裂肺的哭声再一次响起。云初知道自己不是母亲塞来玛的亲生儿子,娜哈才是她的亲生闺女。

但是,塞来玛坚持认为黑眼珠,黑头发,黄皮肤的云初是她怀胎九月所生,是她亲眼看到云初从她肠子里爬出来的……所以,作为被饲养者,云初也不好提出什么反对意见。

拖着娜哈来到草蜢湖边,脱掉她身上的皮袄,再用自己的皮袄裹住这个光熘熘的只有六岁的脏丫头,粗暴地给她洗了脸,以及手脚,很快,一张粉都都的小脸就出现在他的面前。

塞来玛经常说,她是回纥人中不可多得的绝世美人,云初更是回纥人中间前所未见的美男子,那么,娜哈就该是回纥部落中未来的第一美人!

云初不明白自己一张纯粹的唐人长相,为什么会影响到长着一头澹黄色头发,两个绿色眼珠的娜哈的长相,觉得这纯粹是塞来玛用娜哈的长相来隐瞒云初来路的一个计谋。

这个计谋很拙劣,但是,部族里的人却真的相信,很多女人甚至会信誓旦旦地说,塞来玛肚子有一围大的时候,云初是她们用脚踩着木棒从塞来玛的肚子里擀出来的。

自从听到这个传说之后,云初这才理解为什么回纥人在母亲肚子里只待了九个月。

娜哈是例外!

塞来玛怀娜哈九个月之后,一群回纥女人在巫婆的带领下,拿着木棒要帮塞来玛生产的时候,当时七岁的云初拿着刀子守在帐篷口,疯子一样地挥舞着刀子,直到把巫婆的屁股砍伤,这才避免了塞来玛被木棒擀肚皮把哪哈从肚子里擀出来的命运,才有了娜哈足月顺产的事情。

足月生产的孩子就是比那些被木棒擀出来的孩子强。

哪哈才会爬的时候,就能准确的在羊圈里找到有奶水的母羊,并且会无师自通的叼着奶房啜饮,喝饱了奶水之后,还会蜷缩在奶羊的肚皮下边,跟其余的小羊羔一起贴着母羊暖暖和和的睡觉……

被云初无数次的从羊圈抱回来,她只要有机会,还是会做出同样的选择。

塞来玛很骄傲,她认为只有她这么强悍的母亲,才会生出两个不用怎么管就能健康长大的好孩子。

云初就不用说了,这孩子从来没有把屎尿弄在她身上的事情,还是一个小小肉团的时候,就知道通过哼唧或者大哭来表达自己大小便的要求。

会走路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抱着碗喝羊奶,会自己寻找一些奇奇怪怪的食物,更是只要有机会,就会凶猛的扑到有奶水的女人怀里,扯开人家的衣襟找奶喝。

有云初珠玉在前,娜哈有找奶羊的习惯,塞来玛就觉得算不得一件事情。

云初难以接受,自家人知道自家事,他那个时候如果不那样做,以塞来玛粗放型看孩子的方法,他自己没有半点活到现在的可能。

好在,娜哈这个孩子很健康,从生下来到现在,连病都没有生过,这不得不说傻孩子真的有天在照顾。

云初用身边的女人计算过,回纥人每生十个孩子,就有两个孕妇死亡,三个孩子夭折。

这还是出生在春天到秋天的孩子,如果是冬天,死亡率还要高出三分之一左右。

而婴儿能活到娜哈这个六岁孩子的程度,还要减少一半左右。

塞来玛跟别的回纥女人一样,只会生孩子,不会养孩子,假如不是有云初在,娜哈这个孩子早就夭折八回了。

与其说娜哈是塞来玛的女儿,还不如说娜哈是云初的孩子,毕竟,这个孩子从生下来基本上都是他在照料。

“哥哥,我们吃旱獭好不好?”

娜哈刚刚洗干净的小脸上,满嘴的口水顺着下巴往下流淌,云初叹息一声又把她的脸用水秃噜了一遍。

只要持之以恒,一定能把这个孩子从回纥人粗犷的生活习惯中解救出来。

皮袍的好处就在于基本上不用水洗,只需要用刚刚长出来的碱草揉成团擦拭一遍,就能除掉上面大部分的污垢。

就在云初给娜哈穿好皮袍子,系上带子,穿好皮靴,准备呼唤羊群回家的时候,不远处突兀地传来一声狼嚎。

“呜——”

娜哈吓得一头钻进云初的怀里,而云初则用凶狠的目光瞅着始作俑者。

一个戴着羊皮帽子提着裤子牵着一只大尾巴母羊的少年从山坳那边走过来,一边走,一边学狼叫,看样子,他跟那只羊真得很是恩爱。

这种事情他们以前就不避人,尤其是这些骄傲的少年,他们甚至喜欢在这件事上获得别人的夸赞。

云初是这个九姓铁勒回纥白羊部族中最勇勐的一个少年。

他是白羊部族中第一个敢爬上悬崖捕捉岩羊的少年。

也是部族中第一个可以赤手空拳降服盘羊的少年。

更是以一己之力群殴了部族里的十二个孩子,没错,就是群殴,云初一个人群殴他们一群。

自从被回纥少年跟大尾羊恩爱过程辣眼睛辣的受不了之后。云初就开始殴打那些喜欢在他面前跟大尾巴羊恩爱的少年。

打过七八顿之后,他们终于学会了,也明白了,想不挨打,要把屁股最好看的大尾巴羊献给云初……

于是,云初就继续揍他们,说道理他们是不听的,反而会觉得你害怕他,在白羊部落里,讲道理就意味着你认为自己打不过人家。

他们能听懂,并且认可的道理就是拳头!

云初身经百战,获得了无数战斗经验,手下再无一合之敌以后,白羊部的少年们终于学会了不要在云初面前跟大尾巴羊秀恩爱这件事。

没错,他们挨了无数顿殴打,只理解到了这一点,至于云初经常说喜欢这种事,就该去找白羊部里的小姑娘这个道理,他们完全忽视了。

当然,这也跟白羊部的少女们各个面黄肌瘦,一点都不好看有好大的关系,至少,大尾巴羊的那种屁股,白羊部的少女们就不具备,一个都没有。

云初一手抚摸着娜哈澹黄色的头发,一边斜着眼睛瞅那个因为惊惶把裤带挽成死结的家伙。

他心中已经下定了决心,只要这个狼日的敢靠近他,或者把脏手放在他家的羊背上,他就踹断这个龌龊家伙的狗腿!

回纥少年米满早早就看到了云初,他本来不想经过云初的放牧地的,只是这个时候腿很软不太想绕远路,这才壮着胆子学狼叫了一声,跟云初打个招呼,硬着头皮牵着母羊穿过云初的放牧地。

“云初!我没有碰你的羊!”

米满将拴羊的皮绳绑在腰上,高举着双手战战兢兢地经过云初的羊群。

“你最好走得稳当一些,另外,看好你的骚羊,胆敢掉下一根毛脏了我的羊群,我就打断你的狗腿!”

听了云初说的话,米满大惊,抬腿重重地在母羊的屁股上踢了一脚,母羊吃痛大声叫唤了一声,就拖着米满向自家的羊群飞奔而去,直到消失在云初的视线中。

“哥哥,给我烧旱獭吃!”

没有看到狼,娜哈再一次活泼起来。

“吃什么旱獭,那东西不干净!”

“我就要吃旱獭——哇!”

云初粗暴地将娜哈丢到后背上,拍拍身边的黑眼窝公羊。

“咩咩……”黑眼窝叫唤了两声,云初家的母羊群就很自然地围拢到黑眼窝的身边。

今天放牧的效果很好,每一只羊的肚皮都吃得鼓鼓的,该是回家的时候了。

“嗷嗷——”

一阵更加嘹亮雄浑的呼喝声从草蜢湖的另一边传来,紧跟着就有一匹战马出现在地平线上,接着,就是第二匹,第三匹,紧接着无数的马头就从那个小小的矮坡后面出现,波浪一般倾泻而下。

万马奔腾的场面云初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夕阳下的马群披着金光,雄壮的四肢高昂着的马头,就像这人世间没有任何物事能够阻挡它一般,满满的力量美。

回纥骑兵就是这么勇勐!

跑在最前边的战马脖子底下悬挂着好几颗人头,看不清人头的左耳朵还在不在。

他们的呼声中充满了胜利的喜悦与骄傲。

这些骑兵绕着白羊部的营地跑了三圈,之后,就把人头插在木头上,一边骑马一边冲着人头射箭,用来彰显白羊部强大的武力。

把人头放在部族营地边上慢慢的等着腐烂,让恶臭笼罩整个部族营地,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在上面生蛆,再慢慢的等着苍蝇卵孵化,弄出更多的苍蝇来传播瘟疫。

这本来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云初却在漫长的十三年中并没有见过过于强大的瘟疫。

想起,数百年之后强大的回鹘人,云初不得不承认,老天真的很照顾傻子!

第三章:美食不可辜负!

“妈妈央求羯斯噶叔叔给你要了马,你以后再也不用骑着老盘羊追杀米满他们了。”

娜哈热热的呼吸弄得云初耳朵痒痒的,他反手在娜哈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跟谁学的?”

“跟妈妈呀,妈妈就是这么跟羯斯噶叔叔说话的,羯斯噶叔叔的脸黑红黑红的,手上的奶疙瘩掉了都不知道。”

“以后不许这样跟人说话!”云初觉得自己的教育任务似乎更加得繁重了。

“妈妈说男人都喜欢女人这样跟他们说话,还要我好好地学呢……”

“我说了——不许学!”

“我不!”

娜哈发怒了,用双手抓住云初的长头发用力地摇晃。

一天打一顿娜哈,这是云初给自己制定的规矩,否则总是调皮犯错的娜哈,一整天都会处在哭泣状态中。

很明显,娜哈也知道哥哥的这个规矩,并且已经掌握的规矩的漏洞,往往在被哥哥殴打过一顿之后,她就会变得越发地嚣张且肆无忌惮。

云初恼怒地拍了拍黑眼窝公羊的脑袋,黑眼窝公羊立刻甩开蹄子跑到队伍最前边,毫不犹豫地朝帐篷那边跑去。

“嗷嗷——”更多的呼喝声响起,更多的牧羊人赶着羊群从各个山坳里钻出来,天山脚下顿时就热闹起来了。

云初背着娜哈回头再看一眼白雪皑皑的天山,这样的景致他已经看了13年,就算是再好的景色也看得有些腻味了。

假如,假如塞来玛真的要进羯斯噶的帐篷,他就想离开这里,去魂牵梦绕的长安看看。

看看书本里的长安变成现实是否如同想象中那样繁盛。

本来就不是回纥人,自然不能掩耳盗铃的认为自己就是回纥人。

再加上,回纥人的生活真的很不适合他。

云初害怕在这里待得时间长了,脑海中那点文明会随着时光一点点的流逝,最终把那些事情统统给忘掉。

一头肥壮的旱獭连滚带爬地从草坡上跑下来,娜哈则第一时间从云初的背上跳下来。

两个几乎一样肥壮的家伙重重地撞在一起,娜哈明显以身高优势取胜,双手勒住旱獭的脖子,焦急地对云初大喊:“哥哥,快点烧火。”

这只旱獭被娜哈勒住脖子挣扎了几下就不动了,原本肥壮的身体自由垂落,就显得有些瘦长。

云初把大肥从娜哈的魔掌里解救出来,这家伙立刻蹲在他的身边“啾啾”地叫唤,一只爪子还指着虎视眈眈的娜哈发泄着心中的不满。

掏出两颗奶疙瘩喂给了大肥,大肥立刻就忘记了刚才屈辱的一幕。

这家伙就是旱獭群里的奸细,是属于云初一个人的奸细,它毫无族群荣誉感与族群同生共死的自觉。

自从被云初把幼小的它从金凋爪子下拯救下来,又长期在草原上相遇,它对云初的感情要比跟族群的感情更深。

只要云初去牧羊,它就会出现在云初的周围,还会引诱别的旱獭过来,供云初抓住烧着吃。

旱獭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对自己同伴的信任几乎是无条件的。

当然,一定要把大肥剔除,它就是旱獭群中的败类。

只要有大肥带领着,它们就会成群结队的过来……这个时候,云初只需要用一个皮口袋套住一只,再给别的旱獭一些食物,这群旱獭在大肥的带领下满意的离去,至于少了一两个同伴它们好像不在乎,也有可能是不识数。

只要云初愿意给,下一次还是会过来讨要奶疙瘩一类高热量食物,至于少一些同伴都是无足轻重的小事情。

旱獭出现的地方,金凋必定会如约而至,就像只要看到旱獭,娜哈就会流出大量的口水一般正常。

金凋在高空中悄无声息的飞行着,大肥发出凄厉的警告声,这群旱獭立刻就钻进荒草丛,沿着来路再落荒而逃。

云初提着不断晃动的皮口袋跟大肥告别,大肥就再一次站在高处朝云初大叫,多少有些依依不舍。

它们回到洞里的时候或许会把丢失一两个同伴的账算在金凋头上。

娜哈此时已经忘记了哥哥古怪的捕捉旱獭的方法,她只想尽快地回家,好让哥哥把这只旱獭烧给她吃。

旱獭锋利的爪子已经挠破了口袋,云初从黑眼窝的背上取出一根自己削出来的棒球棍,一棍子就把皮口袋里的旱獭给打死了。

黑眼窝自己带着羊群进了羊圈,云初则提着旱獭来到喂羊的水槽边上,准备把这头旱獭给料理掉。

不当一回回纥人,是没有办法理解回纥人对于旱獭肉的热爱的。

云初这个回纥人身份是他那个明明有着一身惨白皮肤,栗色头发,绿眼珠的塞人母亲强加给他的。

塞人之所以能称之为回纥人,是塞人一族用五百个美女,好几万只羊,几千头牛,几百头骆驼,以及几百匹上好的战马换来的。

以前他们还有另外一个名称——九姓铁勒——薛延陀——回纥部落——塞人部落。

之所以会有这么长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有着栗色头发,绿色眼珠的塞人谁都打不过。

只要是一个强大的部落,他们都会选择先战斗,然后臣服这样一个过程。

一般情况下,不战斗直接臣服的部族会被人家直接杀死,只有那些有战斗力的部族才会被其余强大的部族接受。

草原上,戈壁上,沙漠上的每一个部族都必须保证自己的扩张行为可以让自己越来越强大,而不是越来越弱小。

塞人的策略则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加入,塞人可以是匈奴人,可以是突厥人,当然也可以是铁勒人,如果不是昭武九姓的那些国家过于遥远,塞人们其实也讨论过加入他们的话题。

有了回纥人这个身份,就不用担心别的胡人来杀他们,抢他们了,很有安全感。

还多了跟在唐军后边捡便宜牧场,捡便宜牛羊,所以,他们认为投降是一件再正确不过的事情,唯一让人忧虑的是——一个常青树一般强大的老大不好找。

不过,既然选择了投降,那么,被人家奴役也就成了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塞人每年都要给回纥人缴纳最多的牛羊,最多的物资,承受最重的作战任务,换来的仅仅是回纥人允许他们自称为回纥人。

塞人族好像很满意,塞来玛她们也好像非常地满意,于是,塞人的生活习惯在迅速地向回纥人的生活习惯靠近。

比如——吃旱獭!

这种啮齿目松鼠科的小家伙体型粗大肥壮,颈粗吻阔,耳小眼细,四肢粗短,体内多脂肪,是回纥人眼中不可多得的美味,自然也就成了塞人们最喜欢的食物。

这种事情跟口味一点关系都没有,只跟熘须拍马有关。

想想都知道,在只有盐巴这一种调味品的情况下,旱獭肉即便是再鲜美,又能好吃到哪里去呢?

当然,云初烹调的旱獭肉不在此列!

跟一般的回纥人烧烤跟炖煮旱獭肉不同,云初有自己独特的烹调方式。

在捉住旱獭之后,云初喜欢从旱獭的屁眼把两根棍子伸进去,通过转动将肠子内脏完整的抽出来,由于旱獭的肠子非常得坚韧,这样做的好处就在于不污染旱獭可食用部分。

脏东西抽出来之后再把旱獭的屁眼缝合好,再砍掉旱獭的头,这样就有了一个天然的皮口袋。

这个时候再用刀子插几下旱獭的气管,往里面灌一些添加过盐巴的清水,将可食用的内脏切碎装进去,再放一些天山特有的乌梅,这东西很酸,能很好地释放出旱獭肉的鲜味。

想要吃一顿上好的旱獭肉,白茅草的根是必不可少的,这东西遇热之后就会释放出一种澹澹的,近乎香叶的气息,尤其是跟天山特产孜然混合之后,孜然浓烈的类似狐臭的味道就会被减轻,再与肉类的脂肪反应之后,就只剩下奇香了。

只要把这样的旱獭皮口袋静置半个小时,趁着这个时间在沙地上烧一堆火,往火里丢一些鹅卵石。

等篝火把沙子烧热了,石头烧得滚烫,再把这些烧得滚烫的石头,放进这个封闭的皮囊埋进沙子里炖煮。

这是一种效率很高且能尽量利用热量的烹调方式。

只需要片刻光阴催熟,沙地里埋着的旱獭皮口袋就会冒出炙热的蒸汽,这些蒸汽是从皮口袋的缝隙里射出来的,整个皮口袋这个时候跟一个弱化版的高压锅区别不大。

再耐心地等待半个小时,一个圆滚滚的旱獭皮口袋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用刀子刮掉烤焦的毛皮,一个黄澄澄的类似挂炉烤鸭的食物就出现在人们的面前。

把这个东西放置在老羊皮上,用刀子轻轻一划,丰富的油脂就会自动冒出来,刀子继续往深处划,紧绷的旱獭皮就会自动朝两边分开,展露出里边丰富的食材,于是——一顿肥美的旱獭大餐就出现在了人们的面前。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亮晶晶微微泛黄的旱獭的脂肪,这东西用刀子切下来颤巍巍地杵在刀尖上,往嘴里一送,不用咬,就迅速融化在口中,变成液体的脂肪顺着喉咙滚滚而下,等不到它落进胃里,就被饥渴的身体一滴不剩地吸收光了。

趁着身体吸收油脂的功夫,回纥人的眼光已经落在了红色的旱獭心脏,微微发黑的旱獭肝脏上,心脏发脆,极有嚼头,肝脏绵软如同法国鹅肝,放进口中就像是把一块丝绸放进了嘴里,不用嚼,它就能丝滑地落进胃里……

旱獭皮这时候焦脆异常,撒上一点盐巴,放进嘴里,焦脆的外皮就会迅速变软,有一种融化的感觉。

塞来玛之所以喜欢吃旱獭皮,不是没有原因的。

第三本:宰执天下

文案:宰者宰相,执者执政。上辅君王,下安黎庶,群臣避道,礼绝百僚,是为宰相。佐政事,定国策,副署...

入坑指南:

从出租车跳上下来就直奔检票口,贺方终于一身大汗的在最后一刻赶上了回上海的飞机。直到在东航的美nv空姐不满的目光下跨入机舱,他才整个人放松下来。

贺方不是能让航班停下来等人的主,若是误了机,虽说费些口水公司应该就会给报销多出来的账,但是要他跟会计室的老处nv扯上一个下午,即便是老于世故的贺方也不会有这么好的兴致。

好了,终于是赶上了贺方在座位放松着手脚,懒洋洋的不肯再动弹。

为了赶上预定的航班,贺方昨夜没能睡好觉,现在一点jg神也没有,连系安全带时也是慢吞吞的,被过来检查的美nv空姐狠狠的瞪了两眼。

飞机已进入预定高度,开始在空中向目标城市飞去,机舱广播提醒着乘客们现在可以放开安全带。机舱内人声嘈杂起来,空姐也推着xiao车走进机舱。不过贺方却拉下眼罩,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不知不觉已经进入梦乡。

突如其来的猛然一震,机身剧烈的摇晃起来。贺方从睡梦中惊醒,正想找人问明白怎么回事,机舱广播应时响起。不过也不需要广播,只看舷窗外透进来的火光,就知道到底生了什么。

贺方脸sè惨白,紧紧抓住了扶手。据说飞机失事的几率xiao于百万分之一,他买彩票从来都没中过二十块的奖,难道今次竟要碰个头彩

火势蔓延得很快。转眼间,舷窗外流淌在银sè机翼上的火焰已经吞噬了最后一个动机,覆盖了整支机翼。巨量的燃油从动机的破口处喷出,在机体过处的轨迹上爆燃起来,延伸在机身之后,如同传说中神鸟朱雀的火焰尾羽般灿烂。巨型喷气客机的双翼就这样拖着数条长长的焰尾,从空中坠向地面,仿佛一颗火流星划破深黯的苍穹,在夜空中分外醒目。

提供给舱中电力的紧急线路在最后一个动机被吞噬的前一刻已经失去的作用,机舱顶部的数列应ji照明灯在几下闪动后突然全数熄灭,连同座椅一侧的xiao灯一起都黑了下去。机舱终于陷入了黑暗中,除了机舱外的火光再无一点光明。原本就已经被恐慌所笼罩的乘客们,现在顿时引了他们一阵凄惨哭嚎。

贺方紧贴着舷窗而坐,被安全带牢牢束缚在窄xiao座位中。机翼上被烈风鼓动着的橙sè火焰猛烈的燃烧着。闪烁的火光穿过舷窗透入机舱中,映得贺方的面上忽明忽暗,耳畔充斥着尖叫和哭泣。

不知为何,贺方此时出离了恐惧,反而是心如止水般的平静。他看着周围的一切,却感觉像是坐在影院中欣赏一部新近出炉的灾难大片,对即将面临的结局并没有多少真实感。

舷窗外的熊熊火焰照亮午夜时分的万米高空。如果站在地面上仰望,应该让人惊叹的景sè吧。贺方心中胡思1uan想。

一团灿烂的焰火在空中爆开,贺方在这个世界的时间就此凝固。

意识犹沉浮于黑暗中,但从身体的各个部位传来的不适感逐渐将贺方从昏mi中唤醒。那种感觉不是受伤后的疼痛,而是从骨髓里透出的虚脱,如同失血过多的反应,浑如当年胃出血后躺在病g上那般浑身冷无力。

浑身虚软的感觉很让人难受,贺方还是觉得很高兴。只要有感觉,且不论是什么感觉,至少代表他还活着。能从空难中活下来,再怎么说都是可喜可贺的一桩事。只是很快贺方却又恐慌起来,因为他现他的脑袋里多了许多不属于自己的记忆。

韩冈那是谁

贺方心中猛然一惊,意识彻底清醒了过来。头脑中莫名多出一段的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完全是另一个人的人生。从幼年到g人,以韩冈为名的十几年的人生岁月留下的痕迹琐碎而完整。但这份记忆并不属于二十一世纪,而是千年之前因时光久远而众说纷纭的宋代。

不会吧被千年老鬼上身了

贺方感觉像是被梦魇住一样,怀疑自己是不是在事故中伤到了头部。他吃力的想睁眼看看周围的情况,但薄薄的眼皮却如有千钧之重,怎么也睁不开去。用尽了浑身气力,也不过让眼皮动了么一两下。

醒了,醒了爹爹娘娘三哥哥醒了

一个少nv惊喜的呼声随着贺方眼皮的微微颤动而响起。少nv的声音娇柔脆嫩,还有着甜甜的糯音,但传入贺方耳内却变成了黄钟大吕,震得头脑一阵晕。而后一片杂声响起,身边又多了一男一nv略显苍老的声音。他们为贺方一点微xiao的动作而兴奋不已,话音中满怀着惊喜,可贺方的心却一点点的沉了下去。

贺方自大学毕业后,走南闯北十来年,全国各地的方言就算不会说,也能hun个耳熟。但身旁三人说的竟然完全不是他所熟悉的任何一种方言,音调怪异,有几分陕西话的影子,但也有一点广东话的腔调。

是古音吗贺方联想起脑中多出来的千年前的记忆,难道不是我被鬼上身,而是我做了鬼上了别人身,而且还是宋代古人的身

一念及此,贺方心中更为hun1uan,一阵阵的chou紧。虽然喜欢拿着手机翻一翻网络上穿越系的xiao说,但贺方却不会去相信真有一越千年的事情。只是如今的现状,却容不得他不信。

存在即是合理。

贺方一直秉持着这样的观点。他现在能清晰的听见身边三人喜极而泣的声音。这不可能是幻觉或是做梦脑中的记忆这样告诉他,传入耳中的话音也是这般告诉他。

梦境也好,幻觉也好,都不应该出自己所拥有的知识范围。但传入耳中的莫名稔熟同时却与任何方言都不相同的语言,以及头脑中还残留的不属于自己的记忆,完全否定掉了这是幻觉噩梦的可能。

不会真是穿越吧

回想起过去看过的一些打时间的xiao说,贺方的内心越的hun1uan。难道真的是越过千年的时间,来到过去的世界若真的生了这种事,要怎么生活下去

hun迹在在社会最底层,贺方是绝不愿意,但像一些书中的主角那样硬生生背下几百诗词的本事他可一点不会虽然对历史了解很少,但贺方至少也知道,不会y诗作对很难在古代顺顺利利的hun个出身。

还有现在的家人,他要怎么面对而分隔在另一个世界的父母,现在又怎么样了

纷1uan的思绪不断消耗着贺方不多的一点jg力,很快的,他又陷入了沉睡之中。

再一次醒来,贺方是被隔壁房间传来的声音所惊醒。

韩兄弟,听说秦州城里又来了一位名医,姓李,在京兆府名头响亮的了不得,多少高官贵人争着延请他上mén诊病。去年韩相公的xiao妾宿疾恶,李大夫几针下去便断了根。韩相公千恩万谢,到府中都不用通报的。今次李大夫来秦州访友,正巧县里陈押司的xiao儿子得了风邪,又转成肺痨,也是与你家三哥一般,但他是yao到病除,转眼就下地能跑能跳。虽然这李大夫注1诊金贵点,但用来救命也没人说不值

一个刺耳的公鸭嗓音传入耳中,不知为何,贺方的心中便是一阵怒意上涌。这种江湖声口,听着就知道是在胡吹。借着高官显宦或是明星偶像的名头来垫脚进行的骗局,在社会上闯dang多年的贺方如何会不熟悉就是没想到一越千年竟然被人用在了自己的身上。

李癞子你上次说的那位诸葛大夫,俺家千求万请用六亩田换来的yao方,却屁用都没有你现在还来骗俺xiao心老娘老大耳刮子打你

极彪悍的吼声,却让贺方心中感到一阵暖意,这是他母亲的声音。但他马上又担心起来,因为从母亲的话中,能听出很明显的动摇。

俺真是太冤了只听得被唤作李癞子的公鸭嗓mén叫起了撞天屈,阿李嫂你想想,这天下间哪有包治病的神医就像如今的李大夫,也不能拍着xiong脯说一副yao下去,就能让你家三哥活蹦1uan跳的站起来。但终归是一条出路,总不能看着你家三哥就这么病下去吧田卖掉还能再买,人没了可就买不回来了

李癞子你不就是贪着那块河湾边的三亩菜田吗尽着教俺家卖田。老娘在这里说了,就凭你出的那几文钱,卖谁都不卖你

阿李嫂看你说的,俺岂是要贪你家的地你卖谁俺都不会cha话不过话说回来,你家的那块菜园,村里有哪家买得起也只有俺才出得起价要不你也别断卖了,先典给俺,拿到钱给三哥儿治病。若是以后有了钱也可以再赎回来。

注1:宋代医官多以大夫为号,如和安大夫成和大夫,称为伎术官。所以民间对医生便多以大夫相称。

韩父韩母貌似被说服了,就算明知李癞子是为了自家的田地,但与宝贝儿子比起来,田地又算得了什么人没了,留下田还有什么意义

不要卖贺方有些惶huo,这不是他的意识,而是莫名的从心底里爆来的念头。郁愤充溢于xiong臆,自责,愤怒,诸多情绪在心头jiao替浮现。躺在g上的这段时日里,正是这个公鸭嗓音不停的劝说家里将田地换成钱钞,去为他求医问yao。到最后,就只剩下一块菜田,也不肯放过。

不知何时,李癞子已经走了,而韩父韩母又坐到了自己的g头前。夫妻相对无言,只为了儿子,倾家dang产也甘愿可怜天下父母心。

卖了吧,不就一块地嘛把三哥儿救回来就好总得试一试。韩母叹着气,手掌轻抚着贺方的额头,全没有方才对上李癞子的刚硬。

韩母的话让贺方心中一阵酸楚,不知是出自于自己还是韩冈。韩母放在额头上的手很粗糙,像砂纸一般,但掌心却出奇的温暖。

韩父看着已经瘦脱了形的儿子,刚过四十就已经十分苍老的脸上有着掩饰不住的忧伤,家中只剩这么一根独苗,若是再没了,他夫俩还有什么活头他点了点头,声音嘶哑低沉:那好,就先把田典卖给李癞子,价钱贱就贱点总得先把三哥儿救回来。

啊啊贺方突然间挣扎起来,拼尽全力想挤出不要卖这三个字来。但喉咙仿佛被什么东西堵着。久病的他很快便用尽了体力,在韩家父母惊喜jiao加的声音中昏了过去。

不知又昏睡了多久,贺方第三次醒了过来。这一次,他终于有了睁开眼皮的气力。张开双眼,先映入眼中的是一片不停摇曳着的昏黄灯光,还有一股子刺鼻的气味。

是油灯明显的,只有不稳定的火焰才会摇晃。同样的,也只有点着油灯才会有一屋子的烟气。

果真是穿越了吗

贺方转动着双眼,巡视着自己身处的这个房间。房间很xiao,大约只有五六个平方,比韩冈记忆中属于自己的厢房还要xiao上许多。但房内的灯火是如此的微弱,以至于如此狭xiao的房间也无法完全照亮,就连头顶上的天hua板也笼罩在一片黑暗之中

哦,对了可能根本就没有天hua板。贺方想着,因为在他身侧,还是黄土夯筑成的粗糙墙壁,表面上还有着因岁月而沉淀下来的黑sè,但墙体土纹依然清晰可辨。想必这样的古代房屋,头顶上的应该是如同前世老家旧宅那样的房梁和椽子,而不是平平一片的天hua板。

当真是穿越了。

看清自己所睡的卧室,贺方苦笑着,终于确认了这个他并不想承认的事实。死于二十一世纪的空难,而在复活在千年前一名宋朝少年的身体中。如果是故事,说不定会很有趣,但生在自己身上,那只能让人叹气了。

不过贺方还是暗自庆幸,死于空难,转生古代,其中祸福难分。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虽是老生常谈,却一点也不错。被匪夷所思的现实冲击过后,认清了自己现在的处境,贺方心神逐渐沉静下来。如果要在宋朝好好的活下去,就必须先了解这个时代。

他静下心来在脑海里细细搜寻,惊喜的现身体原主人留下的记忆尚算完整。父母亲友师长乡邻都能记得分明。就是这些记忆仿佛隔在一层薄纱之后,让他无法产生足够的认同感,就像是在观看一出冗长的电影,没法当成是自己的记忆。不过这样已经足够,贺方庆幸的想着,靠着这些记忆,只要谨言慎行,少说多看,并不用担心冒名顶替时会出什么大问题,就算有些差别也还可以推到病症上去。

如今是熙宁二年西元1o69对历史从来都是勉强及格的贺方来说是个很陌生的纪年。但靠着身体原主人留存在记忆中的宋朝太祖太宗真宗,和刚死没几年的仁宗皇帝英宗皇帝,以及王安石司马光苏轼柳永这些熟悉的名字,再加上契丹西夏大理这些更为熟悉的国号,还是让贺方确认了自己所在的时代。

在大庆殿的龙椅上坐了四十二年的仁宗皇帝于六年前驾崩,享国虽久,却并未留下子嗣生了一堆公主,却一个皇子也没有。作为仁宗远房堂侄的英宗皇帝遂以过继皇子的身份入继大统。但体弱多病的英宗皇帝也并没能在皇位上坐太久,仅仅四年多一点的时间,便紧追着他名义上的父皇的脚步,撒手尘寰,将偌大的一个帝国jiao给了还不到二十的长子赵顼。

天子登基,便要改元。大宋的年号由此从治平改为熙宁,而今年正是第二个年头。而这位新皇帝,想来应该就是与王安石变法紧密相连的宋神宗回想到这里,贺方心中猛然一凛。

对了神宗是庙号,没死的皇帝还享受不到,若是贸贸然如此称呼当今天子,怕是不会有好结果。贺方暗叹一声,这又是脑内的记忆留给他的常识。

且不管该如何称呼如今的皇帝,赵顼对宋朝过去几十年来的积弊心中不满,意yu学习商鞅变法,从而富国强兵的打算,贺方是能够百分百肯定的。

就算没有他本身对历史一点浅薄的了解,只看这拥兵百万的堂堂天朝上国,每年竟不得不向辽国夏国献上岁币,用钱来买一个安稳。号称中国,却为四夷所欺,泱泱大国受此奇耻大辱,一想起来,但凡有些羞耻心的宋人都会悲愤不已,连带着贺方也被残留的记忆影响着感到满腔怨愤。xiao民如此,更不用提大宋之主毕竟如今的皇帝赵顼才二十出头,正是勇于有为无视陈规的年龄。

而贺方现在之所以会躺在g榻之上而动弹不得,追根究底,却也是因为大宋军力不振,屡受西夏相欺的缘故。

贺方所占据的这具身躯的旧主,姓韩名冈,有个表字唤作yu昆。名和字都是韩冈幼年时的méng师所起,用的是千字文中金生丽水,yu出昆冈这一句典故。

想到这里,贺方忍不住又要苦笑。他穿越到宋代的事情肯定是坐实了。不然脑袋里不会多出一堆他从没读过的古文和诗词,更不会知道什么典故。这都是那位韩冈自开méng后,十几年来陆续背下来的。

韩家说不上富裕,但在与陕西路绝大多数乡村同样贫困的下龙湾村中,也算得上是上户人家。有百十亩地,一头耕牛。只是还算不上地主,平日都是自己劳作,只有在农忙时才会雇些短工来,而家中主业则是种菜。从河湾旁的几亩称得上是膏腴的上等菜田中,种些韭秋菘注1之类的蔬菜,卖到仅是一河之隔近在咫尺的秦州州城中,换来的钱钞维持着家中二十多年的xiao康生活。

韩冈是家中的三儿子,连着他的两个兄长,都很幸运的养到了成年。这在幼儿夭折率过一半,连皇室也免不了因此而绝嗣的宋代,算是个xiaoxiao的奇迹。

韩冈的长兄继承家业,二兄投了军中,而他本人则是自幼聪颖,家里便省吃俭用供他进学。八岁开méng,十二岁便通读五经等诸多典籍,是十里八乡有名的秀才。到了前年,也就是治平四年西元1o67,韩冈满了十六岁,便辞别父母,与此时的士子们一样,开始离家出外游学。

北宋承平百年,文风大炽。早一点的孙复胡瑗,近时的欧阳修周敦颐,还有如今的王安石司马光邵雍程颢程颐,有名的无名的,学者大儒层出不穷。

而就在关西,也有一名开宗立派的博学鸿儒,姓张名载。张载在关中地区广收mén徒,弟子众多,其创立的学派号为关学,韩冈便是投奔在他的mén下,勤学苦读了整整两年。

韩家所在的路州并不太平位于大宋西北边陲的陕西秦州。在二十一世纪,陕西的风土人情贺方见识过很多,却从来没有穿越战火的经历。但在北宋,陕西却因为直面西夏,故而年年兵灾不断。

在韩冈留下来的记忆中,二十多年前,李元昊继承父位,统领西北党项各部之后,便举起了叛旗。李元昊为人残暴不仁,又好渔sè,连儿媳也不放过,最后也是死在了亲生儿子之手。但他的确是个人杰,抛弃了宋国的赐姓,为自己找了个鲜卑族的先祖,改姓嵬名。率领原本就已经是半独立的银夏党项,攻下了河套平原上的兴灵二州,自行登基称帝,建立了西夏政权。短短数年间,三次大规模会战,宋军皆以惨败而告终,十数万大军覆没,只能承认了西夏国的存在。

自此以后,宋夏之间的边境上,就没有一年听不到金鼓号角之声。关西的百姓,不是被征起来充当民伕,就是直接从军披挂上阵。韩冈的父亲和大哥都曾充过民伕,运粮去前线,又或是去边境筑城。而韩冈的二哥,则在年满十六岁后,投了军中。他从军后屡上战阵,数年间多次受伤,因功hun上了一个名为左十将的没品级的xiao军官当当。

一家养了三个儿子,一个务农,一个从军,一个读书,各自都有出息,韩家在村中也算是让人羡慕的家庭。可到了今年,一切却变了样。

今年四月初,西夏军又一次南侵,十余万军全力攻打秦州。韩冈二哥再度披挂上阵,而韩冈在家务农的大哥也被临时征召。可两人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韩冈在外跟随张载学习了两年,端午刚过,便被一封十万火急的家书唤回。

尚记得当时韩冈从外地求学的地方日夜兼程赶回家中奔丧,在半路上就因淋了雨受风病。强撑着病体到了家中,便一病不起。那时还是五月中天气正热的时节。如今贺方身上已经盖上两g厚被,还感觉着有些浑身寒,不仅因为身体虚弱,也因为天气的确转凉了。推算时日,恐怕已经是入秋的月。

因为一场肺病而倒在g上三四个月,贺方用切身体会感受到千年之后的社会究竟有哪些优势。在贺方如今所处的时代,人命轻如鸿mao,无论是战争还是疾病,就能让一个健壮的年轻人轻而易举地丢掉xg命,绝不是能让人一笑而过的。

而一场病灾也让韩家从一个xiao康之家变成了破落户。家里的两进宅院应是卖掉了否则贺方现在所在的房间,就不会跟韩冈留下的记忆对不上号上百亩的田地也卖掉了,仅剩下的三亩菜园还被人日夜惦记着,贺方听到了田地买主李癞子和父母的对话,却不知最后的结果如何,韩家仅剩的三亩多地是不是也被卖了出去。

想及此事,贺方心中便是一团火焰在熊熊燃烧。因为自己的缘故而让家中被人趁火打劫,不论是贺方还是韩冈,都因此郁愤于xiong。

天道好还,报应不爽。落井下石的事情可以做,但日后被人捅刀子,也不要喊冤这是贺方的一位前辈在酒后对他说过的话,那是他们刚刚出席过另一位同事追悼会后的感慨。躺在殡仪馆透明棺材里的同事,还有他一张无论怎么化妆也修补不过来的被砍得支离破碎的脸,让贺方受到了极大的刺ji。那天之后,贺方便放弃了那份来钱快的工作,而找了份正正经经的事去做。之后的为人处世上,他总是要多收着几分,凡事从来不会做绝。

前辈的那番话,贺方印象很深,用在现下也正合适,天道好还,既然你敢趁火打劫,也别怪我给你来个报应了。贺方是个恩怨分明且记仇的脾xg,他自心中立誓,这报应当由自己来出手。

不过千年之前并非全然让人失望,就在v正半趴在g边打着盹。从贺方的这个角度瞧过去,看不到少nv的相貌,只能看见她被灯火染上一层柔光的如云秀,听见柔柔细细的nong得贺方耳朵有些痒的呼吸声。从少nv的单薄身形来看,最多十一二岁的样子,而实际上,她也正是刚满十二岁。贺方第一次醒来,一声三哥哥就是出自于少nv的口中。

尽管她称韩冈为三哥哥,但少nv并不是韩家的nv儿。根据韩冈的记忆,少nv名叫云娘,是韩家的养娘,乃蕃人出身。四年前西夏国主嵬名谅祚亲领大军南下攻打秦州,延边亲宋的熟蕃被灭了许多,又被赶跑了许多。当时秦州道上兵荒马1uan,年纪尚幼的云娘便被人贩子趁1uan拐出来,卖给了韩家,也自随了韩姓。

所谓养娘,贺方从字面上去理解是养nv的意思,不过这是宋代对婢nv的另一种说法。至于韩云娘唤韩冈作三哥哥,也不出奇。在古代,家养的婢nv,只要服shi的主家没有官身,把老爷太太唤作爹娘,把少爷叫哥哥,是很常见的事。而贺方至少看过金瓶梅,也并不是很惊讶这些。

韩冈在病榻上半昏半醒的这些日子,主要都是由韩云娘照顾着。才十二岁的少nv将病人服shi得妥妥贴贴,连后世大型医院都很难完全避免的褥疮也没生一处。韩冈习以为常,但夺舍转生的贺方却知道这有多难得。心怀感ji,贺方勉力抬起手,打算理理韩云娘铺散在被褥上的秀。很轻微的动作,却惹得少nv从睡梦中惊醒。

三哥哥

少nv犹在半睡半醒间,眼睛mimi糊糊,声音也是软绵绵的,带着些稚气的口齿不清。只是她一抬头,贺方便陡然觉得眼前一亮。在韩冈留下来的记忆中,他两年多前离家游学时,韩云娘只是一个还没长开的黄mao丫头。但如今在贺方眼里,十二岁的少nv却着实让他惊yan。

可能是在v身份的双丫髻已散了半边,半幅秀飞瀑般坠了下来,晕黄的灯火映在丝上,一如最上品的绸缎般闪亮。俏靥被秀半掩,给稚气未脱的瓜子xiao脸平添了几分妩媚。

红润的xiao嘴微张,xiao巧的鼻梁tg直,双眉弯弯如月,眼廓则略略有些下凹。可能是带了一点点西域血统回鹘商队在秦州常来常往,蕃人又不如汉人那般讲究贞洁,所以在秦州有西域血统的蕃人却也并不算少五官深刻明晰的相貌并不符合此时的审美观念,但韩云娘若是走在千年后的大街上,不知会惹来多少憧憬的目光。

从睡梦中惊醒,韩云娘困顿的rou着眼睛。等她放下手,正正与贺方满是惊yan赞叹的视线对上。

三哥哥xiao丫头捂着xiao嘴瞪大眼睛的吃惊样子惹人怜爱。前日她看见她的三哥哥在昏睡了许久之后终于有清醒的迹象,这几天她得空便趴在g边,与韩母jiao替看护着,盼着着韩冈再次醒来。

这半个月来,每位从秦州城里重金请来问诊的大夫,在诊断的最后都摇头叹气说她的三哥哥没救了好几个大夫都说过从没有人能重病卧g四个月,最后昏mi不醒半月有余,还能再救回来的但韩云娘xiaoxiao的心里仍抱着一丝希望不肯放弃,每日都尽心尽力的为韩冈换衣擦洗,得空便向天上的四方神灵祝祷。

xiao丫头的心思很单纯,她既是韩家的养娘,当然要尽心尽力。何况在韩家,待她最好的便也是韩冈。天可怜见,多少天的辛苦终于没有白费,想到这,韩云娘鼻子一阵酸,晶莹的泪珠一滴滴的滑下脸颊。

扶在g边,韩云娘chouchou噎噎的哭个不停,几个月来的疲累和不安都随着泪水涌了出来,她紧紧攥着被角,三哥哥,你可醒过来了

泪滴闪着灯火,仿佛一颗颗水晶珠子从xiao丫头的双颊落下,贺方有些心疼伸出手,想擦去她脸上的泪水。xiao丫头被贺方的动作惊了一下,却没避让,任由贺方有些笨拙的帮她拭去泪水。这时她也不哭了,不知从哪里掏出一块汗巾,擦擦眼泪,xiao丫头便要站起,对了,我去唤爹爹娘娘起来。

让爹娘睡着罢,他们也累了。贺方探手过去攥住韩云娘的手,把她拉近了。感受着掌心处的腻滑如脂,纤细的手腕似乎轻轻用力就会折断。看着她清减了许多的xiao脸,贺方柔声说着:这些日子辛苦你了。看看,瘦了这么多

xiao手被紧紧攥住,彼此呼吸相闻,韩云娘只觉得脸热得烫,如果换作是白天,没有摇曳的火光映照,她脸上的羞涩红晕一下就会被现。她不知道三哥哥为何不像过去那般谨严守礼,让自己手脚都不知放在哪里是好。

扭捏了一阵,韩云娘突然掩着xiao嘴轻呼了一声,呀,忘了把灯熄了,费了这么多油说着就又撑着贺方的身体想站身起来。

不用急。让灯点着就是了,烧完了自己会灭。xiao丫头的hua样,老于世故的贺方哪能看不出。他促狭的将手握紧,不让她顺势bsp;韩云娘轻轻地又扯了几下,见贺方不肯松手,也就不动弹了,静静的坐在g边,秀丽纤巧宛如夜昙绽放。只是被贺方目光灼灼的盯着,xiao丫头头越垂越低。没被握住的右手在下面轻捻着腰间丝带,盯着什么纹路都没有的被面,像是想看出一朵hua出来。

厢房中的两人一坐一卧,视线虽不相jiao,双手却是紧紧相连。灯hua时不时的噼啪一声作响,却更增添了一份静谧。灯下看美人,使人不觉沉醉。握着少nv纤细的xiao手,看着她娇羞动人的模样,贺方只觉得心中平安喜乐。虽然已经无房无田,但有个xiao萝莉作伴,他突然间觉得如果能来到宋代,倒也不错

好书推荐:《丰乳肥臀》

1995年出版的《丰乳肥臀》,初问世就获得了当时中国奖金最高的大家文学奖,一时成为新闻热点,也引发诸多争议,但是莫言一直沉默,直到他201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他在获奖演说中提到小说的缘起:“母亲去世后,我悲痛万分,决定写一部书献给她,这就是那本《丰乳肥臀》。因为胸有成竹,因为情感充盈,仅用了83天,我便写出了这部长达50万字的小说的初稿。”诺贝尔奖颁奖典礼上文学委员会主席帕•瓦斯特伯格说:“在莫言最杰出的小说《丰乳肥臀》中,女性角度一直占据主导位置。”

毫无疑问,母亲、女性,是这部小说的焦点。小说纵跨二十世纪近百年来的中国,讲述了一个乡镇中一个以女性为主的家庭的故事。这个家庭中,母亲上官鲁氏拼尽了全力,独自养育众多的女儿,以及儿子上官金童,走过了悲壮的一生。与此同时,美丽的姐姐们,在饥荒与战争中经历残酷的洗礼,弟弟上官金童却成为了时代的废物。民族的耻辱、智慧、困境与命运的轮廓,在这个恢弘的故事中逐渐展开。

一、母亲、女儿和上官金童命运分别如何?

小说以母亲的故事为主要线索,她的成长就是清末民初中国传统社会秩序崩溃的过程。

作为落伍的旧式美女,母亲只能嫁到中等收入的铁匠上官家,成了上官鲁氏。嫁进来后,母亲却长久不怀孕,原因在于丈夫没有生育能力。丈夫一家当然不会承认,公公、婆婆也都责怪母亲。为了传宗接代,母亲只好与其他男人野合。但是命途不济,她连续生育了七个女儿,导致在上官家受尽打骂凌辱,丈夫甚至用烧红的铁去烙她的下体。当这个家、甚至这个世界都容不下她时,她被逼到了绝路,信了洋教,并在宗教世界里找到了精神归宿,她与瑞典神父马洛亚生了一对双胞胎。

日本军进了村。上官家的女儿不同,在动乱的时局中奔向了不同的命运。大姐、二姐、五姐、六姐分别嫁给了游击队队长、国军军官、共产党领导与美军军人。这些女婿都称得上有权有势,但乱世之中,权势转瞬即逝,结果大姐疯了,五姐自杀,二姐和六姐都死于战争。八姐上官玉女,上官金童的双胞胎姐姐,生下来就瞎了双眼,在三年困难时期,为了不给母亲添麻烦,八姐投河自杀而死。

上官金童,是家庭的希望。在传统社会里,儿子可以传宗接代,是壮劳力,但事实上,这些优势在战争时期都失效了。在现实世界里,儿子很有可能不如女儿。上官家的女儿都找了强大的女婿,他们能弄来粮食、毛皮大衣、武器,能提高家庭地位,而上官金童几乎可以说是一事无成。

上官金童上学后还没有断奶,母亲想尽办法断奶,他却以装死甚至跳河自杀相逼,让母亲终于没了法子。即使到了成年,他也仍然像个儿童,看到的世界与常人见到的完全不一样。他对乳房永远怀有一种痴恋,他的味觉与嗅觉灵敏过人,甚至呈现一种魔幻色彩,面对一个香气四溢的女人,他就有本事“条分缕析地辨认出香水味中的狐臭”。

改革开放后,金童在外甥鹦鹉韩夫妇开办的“东方鸟类中心”任公关部经理,后在另一个外甥司马粮投资的公司“独角兽乳罩大世界”任董事长,因被骗而失败,一事无成,最后埋葬完母亲在教堂里栖身。

二、为何说小说见证了中国传统秩序的崩溃?

《丰乳肥臀》的标题,听起来有点不太雅观,其实就是对女性生命力的歌颂。一个世纪的中国,三代人的故事,在这背后我们看到了传统秩序崩溃之下的女性的命运。

从清末,到抗日、解放战争,一直到改革开放,母亲承受着战乱、逃亡、饥荒、亲人的相继死亡……她身材肥大,养育了九个儿女,奶水充足,还能同时喂养儿子与外孙女。

莫言母亲的经历,在书中也有一定反映。莫言曾回忆自己母亲艰难甚至残酷的童年,她生养了八个孩子,挺着大肚子还在干农活,羊水浸湿了脚才回家,半夜生完孩子又去麦场上抢运粮食,困难时期像牛一样吃青草,频繁的生育和饥饿的折磨,让母亲多种疾病缠身。莫言每次回忆起母亲都忍不住流泪,因此决定写一部长篇告慰母亲的在天之灵。

莫言在小说中给出了乳房的定义:那是爱、那是诗、那是无限高远的天空,和翻滚着金黄色麦浪的丰厚大地。简化一下,乳房是爱、诗、天空和大地。天空和大地是人类的居住空间,爱和诗是人类的创造物。从这个意义来看,小说写的就是生命力的史诗,而上官金童的“恋乳癖”,实际上也是对女性生命力的崇拜。我们依次看看从婆婆、母亲,到上官家的女儿们,是如何展现女性的生命力。

在上官家,先是婆婆愿意勤奋地劳动并积蓄,她信任祖先的秩序与承诺。婆婆控制家庭秩序的方式主要是骂和打。

母亲上官鲁氏在这个严苛的家庭里如何幸存呢?为了不被夫家害死,她曾经与多个男人野合。表面看起来她这是背弃人伦,但是母亲终究是为了完成传宗接代的使命,她终究是传统伦理的践行者,所以当婆婆去世,她执掌上官家的时候,立刻摇身一变,成了坚定维护传统伦理的人。

但是,现实已经由不得母亲,日本的侵略毁灭了传统秩序,伦理规则崩坏,正常的生活无法维持,一切都处于未知之中。

母亲恪守着旧道德,但是旧道德的秩序已经不会回来。曾经的生活方式——裹小脚、劳作、积累、严苛地管理家庭,做守法安分的镇民,都无法给予家庭成员一个安稳的保障和未来。

动荡的时局下,女人无法保证自己的命运,女儿们虽然违背母亲意愿,但其实都在用另一种方式帮助母亲维持这个传统大家庭,并为此耗尽了自己的一生。她们找了当时看来很有本事的男人当丈夫,大栏镇最有智慧、有魄力、有后台、最能呼风唤雨的男人,几乎都成了上官家的女婿。这些女婿们也都各显神通,帮助上官家。如果说母亲曾用洋教加固自己的精神世界,上官家的女婿们为上官家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物质好处。有粮食、有钱、有枪。当男人不再可靠,四姐卖掉自己,八姐自杀,也都是为了减少负担,用另一种方式帮助母亲来维持这个家,养大这个家庭的希望——唯一的男丁上官金童。

姐姐们的目的达到了,家庭维持住了,母亲活到了晚年,上官金童活到了成年。而这,正是八个姐姐耗尽了一生的智慧、美貌与肉体换来的结果。

母亲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这十几年里,上官家的人,像韭菜一样,一茬茬地死,一茬茬地发,有生就有死,死容易,活难,越难越要活。越不怕死越要挣扎着活。”这句话大致归纳出上官家女性坎坷的生命轨迹。在中华民族最困难的那一百年里,她们做了同样的选择:寻找各种办法保存自己,保存家庭,养大上官金童。

三、上官金童在小说中是什么形象?

苦难中,上官金童是一个例外。他不像母亲、姐姐们,或饱经风雨或吃尽苦头,他因为是唯一的儿子而被溺爱,甚至患上“恋乳症”。他与马洛亚神父抢夺母亲的乳房,与双胞胎八姐抢夺母亲的乳汁,与外甥女沙枣花、外甥司马粮抢夺乳汁……

当然,在小说中,他并非完全无用。比如他能胜任“雪集”中的雪公子的角色。所谓“雪集”,是当地充满神秘色彩的雪上集市,人们在此通过以物易物来进行交换,交易的人们只能用眼睛看,用鼻子嗅,用手触摸,用心思体会揣摸,但是不能说话。上官金童在“雪集”里扮成“雪公子”,他的神圣职责之一,就是通过抚摸乳房来降福于希望生子、希望乳汁饱满的女性。再比如,上官金童音乐课成绩、俄语课成绩不错,但这些都没有实际用处,他还是进了农场,接着被冤入狱十五年。

晚年的上官金童幸存下来。母亲去世后的坟头有可能被公家人处理,上官金童决定即使坐牢,也要保住母亲的平安。他的想法是:“我害了母亲一辈子,最后能用丧失自由换取母亲的安宁,也算值了,也算为我这不孝的儿子尽了一次孝,也算我这不争气的儿子争了一口气。”

母亲的心愿很明白。她曾经说过:“娘活了半辈子,捉摸出了几个道理:天堂再好,比不上家中的三间破屋;孤神野鬼,怕得是正直的人。”事实上,上官金童已经以苦涩的方式达到了母亲的心愿。不仅如此,他还进一步感悟到了:天上有宝,日月星辰。人间有宝,丰乳肥臀。天上的正义与人间的坚守,必定会等来一个公正与繁荣的秩序。

三、魔幻现实主义在这部小说中起到什么作用?

在展现人间秩序时,魔幻现实主义是莫言的另一个重点。比如小说写道,“在高密东北乡短暂的历史上,曾有六个因为恋爱受阻、婚姻不睦的女性,顶着狐狸、刺猬、黄鼠狼、麦梢蛇、花面獾、蝙蝠的神位,度过了她们神秘的、让人敬畏的一生。”

雪集中出现过另一个魔幻人物,张天赐,人送外号“天老爷”。他从事着一种诡异的行业:引领死人还乡。他有些法子,能让死人行走。高密东北乡人客死他乡,就请他去领回来。外地人有死在高密东北乡的,也请他送回去。

日军侵入之后,小说的魔幻现实主义似乎消亡了,人们抛弃了落后的法术,开始拥抱科学。比如大栏镇开天辟地第一次出现科学,是在放脚运动中,一个骨科医生搬上来一个巨大的小脚模型,生动地向人们讲解着裹脚会在哪些地方断了骨头,哪些地方又导致骨头变形。

第二次科学是日本人带来的。日军杀害了上官家的男人,随后赶到的日本军医戴上乳胶手套,救活了生下来没有哭喊的上官金童。军医用寒光闪闪的刀子,切断了婴儿的脐带,倒提着男婴,拍打着他的后心,一直打得他发出病猫般的沙哑哭声,才把他放下。军医用碘酒涂抹了上官金童和上官玉女的的脐带,并用洁白的纱布把他们拦腰捆扎起来。最后,军医给上官鲁氏打了两针止血药。所有这些科学技术都被日军摄影记者拍下。

魔幻主义真的消失了吗?在改革开放后,大栏市的“东方鸟类中心”试图实施一个“凤凰计划”,他们要用鸵鸟、锦鸡、孔雀混合交配,培育出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凤凰。这时所谓的科学,又披上了魔幻的外衣,充满了荒唐的气息,科学摧毁了原先虽然落后但能勉强维持的传统社会,但并未带来新的有效秩序,并未给人们带来新的生活,人们依然在挣扎着活。而原先的魔幻主义,尽管落后甚至带一点迷信,但起码能抚慰人心,在口口相传中带来一丝荒诞的幽默。

四、莫言的写作有什么独特之处?

莫言擅长用童年视角,他写上官金童的性爱场面是这样的:“曼丽戴上一个塑料浴帽,把那件灯罩服扔往身后,在浴缸外亮了一个相,然后纵身跳入浴缸,像闹海的哪吒一样,骑在我身上。”

莫言的比喻往往很新奇,善用陌生化的视角,比如上官金童吃花瓣,发现“花瓣很脆,宛如生虾肉,咀嚼几下便满嘴血腥味。花朵为什么会有血腥味呢?因为大地浸透了人类的鲜血。”莫言这样描画战争:子弹横飞,炮弹在前方炸起一柱柱的白烟。……一道道的火舌扇面般展开,冲锋的士兵像野草般一片片地折断了。

写到残酷画面时,莫言用笔异常简洁,写道,“不去说夜里隆隆的炮声了吧?明天的炮更多。”战争之后的惨况如何收尾呢?莫言笔锋一转,说:“棺材铺前店后厂,在混乱的年代里生意格外兴隆。”他还一本正经地写起棺材生产工艺,三姐鸟仙使用的是”四独棺“,母亲的棺材是二寸板杨木棺。棺材的盖子,在木匠们的术语里叫做”材天“,材天和棺材的接合部,要求严丝合缝,连根针尖也不允许插进去。

也正是因此,诺贝尔颁奖词如此称赞莫言:“这个作家知道所有的一切,并能描述所有的一切,各种手工艺、铁匠活、建筑、开沟、畜牧和土匪的花招诡计。他的笔尖附着了所有的人类生活。”

然而这些称赞并非由来如此。在小说刚问世的时候,受到极大争议。陈荒煤、端木蕻良等作家就对小说的美学持批评态度,社科院学者李建军认为莫言的小说“芜杂、虚假、夸张、悖理”。更多的批评源自《丰乳肥臀》这个书名以及其中尺度较大的性描写,比如人们认为”丰乳肥臀“四个字能等大雅之堂吗?

莫言自己是这样解释的,”我们现在一见到这四个字,就会联想到性,而民间原始的朴素庄严精神却丧失得干干净净。我之所以将小说命名为‘丰乳肥臀’,就是为了重新寻找这庄严的朴素,追寻一下人类的根本。“

还有人认为这个母亲跟七个不同的男人生了八个孩子,这能算伟大的母亲吗?这只能算是荡妇。对此,莫言在《文学的故乡》纪录片中直言,这是非常真实的,因为封建时代如果女性无法生育是要被休回娘家的,在生命与生存面前,道德是没有任何力量的。

作家汪曾祺评价《丰乳肥臀》说,“这是一部严肃的、诚挚的、具有象征意义的作品,对中国的百年历史具有很大的概括性。这是莫言小说的突破,也是对中国当代文学的一次突破。”

时间是最公正的,它客观证明了小说的价值,小说中的母亲饱经苦难,忍受着常人难以想象的痛苦,顽强不屈地生活着。她和她的儿女们在这片土地上苦苦地煎熬着,不屈地挣扎着。正如莫言自己所说,人类总是在绝望中奋起,总是在没有路时踩出路,总是渴望着幸福奔向光明。在火与血中,只要有大地就有五谷,只要有女性有母亲,人类就能生生不息,这是大自然的奇迹,这是宇宙至高无上的幸福。莫言以现当代文学中罕见的恢弘气度与酣畅笔墨,书写了中国土地上一百年的故事,至今魅力不减,启发着我们对历史与未来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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